十佳教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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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村中学〔2015〕10号
关于全区“十佳青年教育标兵(教师)”候选人评选
办法(试行)
全体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师德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经过研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宿州市没村中学《关于全区“十佳青年教育标兵(教师)”候选人评选办法(试行)》。具体评比细则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
二、量化考评细则。
1、学年度考核获得一次以上优秀的另加2分,不累计赋分。
2、个人获国家、省、市、县(区)、校级其它奖项的,分别
赋5、4、3、2、1分。同一人在同一学年度同一奖项多次获奖,不累计赋分。
3、获得市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包括鼓励奖)的分别赋5、
4、3、1分;获得县(区)级课堂比赛一、
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包括鼓励奖)的分别赋4、3、2、1分;获得校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包括鼓励奖)的分别赋2、1、0.5分,累计计算。
4、参加国家、省、市、县(区)教科研(教改实验)立项课题的负责人在结题后分别赋10、8、6、4分(以各级教研部门文件为准),参加者折半赋分。没有结题的,参加国家、省、市、县(区)级教科研(教改实验)的负责人分别赋
5、4、3、2分,参加者折半赋分。(结题没间已到,但未结题者不赋分)。同一课题只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同课题累计计算。
5、获得省及以上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赋
6、5、4分;获得市级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赋5、4、3分。获得县(区)级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赋3、2、1分。(以各级教育局所发论文证件为评选标准)
6、担任班主任或者领导班子成员赋4分,不累计计算。
7、超过平均工作量赋4分,累计计算(以绩效工资为标准)。
8、优秀教案每年度1分,累计计算。
9、由各部门中层正职组成评比小组负责评比工作,并参与
量化打分,满分15分。
10、所有获得奖项均以证书原件为据。以上材料没间范围为
2012年——2014年。
宿州市没村中学
2015年4月7日附件1:“十佳青年教育标兵(教师)”候选人打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