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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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招用你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按月足额向你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按劳动合同时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项目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你必须严格遵守。

农民工维权须知公示牌

农民工维权须知公示牌

.;
;. 农民工维权须知公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电话:。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安全监督:
建筑民工工资告示栏
建筑业民工欠薪投诉告知牌
一、投诉注意事项
(一)投诉人应当如实反映问题,包括工地名称和地点、施工单位名称、具体工种、工作时间、项目经理和分包队姓名、欠薪数额和欠薪原因等。

(二)投诉人应当持有效的欠款凭证,包括考勤表、劳动协议和欠条等,欠薪数额须由劳资双方确认。

(三)投诉人的原则上按照项目部——施工企业——主管部门的顺序反映情况,不应越级上访。

(四)投诉人应当具备普通话表达能力,能清楚地表述欠薪事件的全过程。

(五)同一项目部或同一班组的多人投诉同一情况的,应选派代表反映问题,尽量做到不重复投诉。

二、投诉电话
(一)施工单位投诉电话:
(二)建管部门投诉电话:
地址:(建管部门地址)。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附件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岗位
进场
时间
劳动者签名
离场
时间
劳动者签名
第页
附件3: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量
工资计算标准
应得
工资
借支预支金额
实得工资金额
领取人签字
备注
计时
计件
计时
计件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员:制表人:
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
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构:联系电话:
地址:
附件2: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工种
工作
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4:
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时间:年季度
用工变动情况
工资支付情况
其他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的规约定或劳动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工资支付协调不成的情况下,请及时向所属区政府清欠追薪办公室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区政府清欠追薪办公室联系电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街道协调办联系电话:()街道社保所联系电话:处理一下网址标记
在建工程效果图。

农村劳动力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村劳动力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村劳动力维权告示牌模板
尊敬的农民工朋友们:
大家好!我们是维权援助中心,致力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帮助农村劳动力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提供以下告示牌模板,
希望能为你们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
告示牌标题:维护劳动权益,守护尊严
告示牌正文:
尊敬的农民工朋友们:
我们是维权援助中心,致力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为了维护大家的劳动权益,我们特别提醒大家做好以下几点:
1. 遵守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并明确
其中的权益和义务,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 保障工资:加班工资、休假工资等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若
遇到拖欠或减少工资的情况,请及时向我们寻求援助。

3. 维护安全: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不正当操作,请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 合法维权:如果你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维权,我们将为您提供法律援助和协助。

维权援助中心地址:[中心地址]
咨询[咨询电话]
请记住,维权从我做起,合法权益由我守护!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争取公平和尊重!
维权援助中心
日期:[日期]
----------
(注意:此模板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模板)

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模板)

四、在每月支付工资日的前一周,项目部应将拟发放的工资单在公示栏内公示。民工 如对发放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后5日内向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提出修改意见。 五、当施工单位或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等侵权行为时,民工有权向属地的劳动保障 监察部门和建筑业监管部门投诉。民工应当理性维权,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追讨工资。 六、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 七、本项目部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
工资公示栏
项目经理及 联系电话 地 址
项目部劳资 专管员及联 系电话 Nhomakorabea联系电话 地 址
联系电话 地 址
联系电话
一、施工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招用民工的工 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 、劳动报酬、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不得收取风险金、保证金、抵押金等财物。
附件12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施工总包 单位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专业分包企 业或劳务分 包企业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属地交通工 程监管部门 属地劳动保 障监察部门 属地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 部门
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
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及 联系电话
项目部劳资 专管员及联 系电话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农民工维权注意事项:1.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务必与用人单位(总承包或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应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2.及时向企业号等信息,以便企业能够每月准时发放工资。

3.配合企业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在现场签到。

4.如果企业当月未能按时发放工资,应立即联系承建单位的劳资负责人。

如果连续两个月以上未按时发放工资,应立即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5.如果发生拖欠工资,并且已有欠条等相关证明欠款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如果对相关法律不了解,可以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项目名称公示栏:工资支付公示(按月支付)项目地址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联系电话承建单位(总承包)联系电话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相关制度公示企业施工注意事项:1.开工前必须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缴纳工伤保险。

2.必须按月支付工资,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还应编制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并保存三年。

3.工程项目发放工资应当实行银行代发。

分包企业应按月向总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表,由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

4.购买工伤保险后,应在用工前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送人员花名册,并在增加或减少人员时及时更新。

5.如果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应及时向工信(商工)部门反映。

如果社会投资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分包单位: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投诉咨询电话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和田地区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1460元/月XXX(商工)部门投诉。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附件1: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第页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员:制表人: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注: 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

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4:
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时间:年季度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管理员:填表时间:
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 5 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张贴大门口)

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张贴大门口)

三、民工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要依法将工 资支付给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施工单位应当 按规定为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四、在每月支付工资日的前一周,项目部应将拟发放的工资单在公示栏内公示。民工 如对发放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后5日内向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提出修改意见。
附件
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施工总包 单位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专业分包企 业或劳务分
包企业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属地建筑业 监管部门
项目经理及 联系电话
项目部劳资 专管员及联
系电话
项目经理及 联系电话
项目部劳资 专管员及联
系电话
地址
联系电话
属地劳动保 障监察部门
五、当施工单位或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等侵权行为时,民工有权向属地的劳动保障 监察部门和建筑业监管部门投诉。民工应当理性维权,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追讨工资。
六、本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本项目部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
工资公示栏
地址 联系电话
属地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
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一、施工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招用民工的工 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 、劳动报酬、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不得收取风险金、保证金、抵押金等财物。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模版)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模版)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企业
项目经理姓名
联系方式
行业主管部门
举报投诉电话
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电话
属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联系电话
司法援助
联系电话
维权提示
广大农民工朋友:
感谢你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请你在务工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4、被拖欠工资时,请扫描XXX市农民工工资维权二维码(见下图),填写欠薪信息,在线反映情况。扫描二维码也可实时查询农民工劳动处)
依法合理维权杜绝工资拖欠
公示栏
1、进场前进行实名制管理登记,进场后一个月内,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务工过程中,请收集并保存以下材料:本人劳动合同、工资银行卡、工作牌或上岗牌、工资条及其它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考勤卡。
3、被拖欠工资时,应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或劳资专管员反映,三日内未能解决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维护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得采取违法过激行为,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和社会稳定。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一、劳动保障权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Βιβλιοθήκη 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农民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

农民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

农民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农民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尊敬的农民工朋友:为了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提醒大家关注和维护自己的工资权益,特制作此农民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维权渠道和方法。

请大家务必妥善保留以下信息:1. 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保护自己权益的基础,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保留好复印件。

2. 工资收据:每次领取工资时一定要索取正规的工资收据,在上面填写好工资数额、日期等信息,并与工资发放单位签字确认。

3. 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如果没有备案,可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

4. 劳动监察电话:各地劳动监察部门都设有热线电话,大家可以在需要时拨打该电话,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每个地区都设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农民工在受到工资拖欠等问题时可以向该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6. 12333工资保障热线:这是国家级的工资保障热线,农民工可以拨打该电话,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7. 法律援助机构:当遇到更加复杂的问题时,农民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获得法律咨询和支持。

请大家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及时采取行动:1. 工资拖欠:工资未按时支付或拖欠,请与用人单位及时沟通,采取合法途径维权。

2. 薪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给予的薪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援助机构帮助您维权。

3. 加班费或加班时间未支付:如果加班费或加班时间未得到合理支付,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4. 社会保险未缴纳:用人单位未按法定规定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请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农民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希望大家能够树立法律意识,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如果您需要更多的法律帮助和咨询,请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祝大家工作顺利,生活幸福健康!(此告示牌由XX社区/组织提供)尊敬的农民工朋友: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们农民工艰辛地工作在城市中,为国家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及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工种
工作
岗位
进场
时间
劳动者签 名
离场
时间
劳动者签 名第 页源自附件3:农民工工资表项目名称: 班组名称: 时间: 年 月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量
工资计算标准
应得
工资
借支预支金额
实得工资金额
领取人签字
备注
计时
计件
计时
计件
用工单位负责人: 用工单位劳工员: 制表人:
年 月 日(用人单位印章)
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联系电话:
地址:
附件2: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 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附件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等。
2.您在本项目部的工资支付时间是每月的 日前。在您全月提供正常劳
动的情况下,月度工资应不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元。
3.为维护您的权益,您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工资卡,保留各种有效证据, 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清单等。
项目部: 总承包方:
劳资专管员: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 分包企业:
劳务管理员: 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分企企业: 分包企业:
劳务管理员: 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工程建设主管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举报投诉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 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公示公告栏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农民工朋友:
为保障您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足额获取工资,依法有序维权,
现将与您密切相关的事情告示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
及时向劳务管理员、劳资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
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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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公示栏
项目经理及 联系电话 地 址
项目部劳资 专管员及联 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联系电话 地 址
联系电话
一、施工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招用民工的工 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 、劳动报酬、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不得收取风险金、保证金、抵押金等财物。 三、民工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要依法将工 资支付给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施工单位应当 按规定为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四、在每月支付工资日的前一周,项目部应将拟发放的工资单在公示栏内公示。民工 如对发放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后5日内向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提出修改意见。 五、当施工单位或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等侵权行为时,民工有权向属地的劳动保障 监察部门和建筑业监管部门投诉。民工应当理性维权,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追讨工资。 六、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 七、本项目部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
附件12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施工总包 单位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专业分包企 业或劳务分 包企业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属地建筑业 监管部门 属地劳动保 障监察部门 属地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 部门
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

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及 联系电话
项目部劳资 专管员及联 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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