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如何避免合同责任的承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双方如何避免合同责任的承担

一,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责任的种类。

1、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为被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随时是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合同法》蒂42条、43条中专门规定了缔约国是责任的制度,这不仅完善了我骗过债法制度的体系,而且也完善了交易的规则。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缔约上的果实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基本区别在于,此种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者虽然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时,缔约人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若合同已经成立,则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致他方损害,就不应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二)一方违背其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付的义务。诚实信用是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讲诚信、守信用,一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力并履行义务。

(三)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民事责任一般一旬还是是的存在未构成要件。损害事实的发生也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缔约国是行为直接破坏了缔约关系,因此所引起的损害是指他人因信赖合同的成立与有效,但由于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结果所蒙受的不利已,此种不利益即为信赖利益或消极利益的损失。

2、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根据我国《合同法》蒂42、43条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够虚假情况。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属于订阅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三)泄露或不正当的使用商业秘密。我国《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3、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在地越过身子责任中,应当以信赖利益作为赔偿的基本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限于直接损失,这里的直接损失,是指因为信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所指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第一,因信赖双方要约邀请和有效的邀约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以及检查标的物等所指出的各种合理费用。第二,因信赖对方将要缔约,为缔约做各种准备工作并为此所知粗各种

合理费用。第三,为支出上述各种费用所失去的利息。

2、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二)违约责任具有如下特点:

一、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

二、违约具有相对性。这种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

三、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违约责任的补偿性,是指违约责任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四、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违约责任尽管有明显的强制性特点,但仍有一定的随意性,即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对一方的违约责任作出事先的安排。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我国合同法采用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的表述来阐述违约行为的概念。

二、不存在法定的和约定的免责事由。

(四)违约行为形态

所谓违约行为形态,是指根据违约的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而对违约行为作出的分类。

一、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有如下特点:

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

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

3.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上与实际的违约责任是不同的。

二、明示毁约

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一方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

第二,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第三,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正当理由。

三、默示毁约

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在其将在履

行期到来之后不履行合同,且另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方将不履行合同,而一方也不愿意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

默示毁约必须具备如下构成要件:

第一,一方当事人具有《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况,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又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其他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另一方具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

第三,一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约担保。

四、实际违约

实际违约有如下几种类型:

(一)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一般包括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

(三)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也就是说履行具有瑕疵。

(四)部分履行。所谓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

(五)其他不完全履行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三、合同双方如何避免合同责任的承担。

1、缔约过失责任的避免。首先要求缔约双方秉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成立合同,知悉对方是否有真是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相关的证件要齐全,如果是代理就要分清楚是表见代理还是无权代理,寻找合理依据,并且在合同约定的过程中约定合同责任的详细承担方式,约定违约金和定金都是比较好的方法,但违约金不得超过30%,定金不得超过20%。;其次,规范自己的合同前行为,避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第三,当对方存在缔约过失行为时,应针对具体情况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违约责任的避免。

首先知悉自己的权利,从分运用抗辩权。抗辩权可以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约定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或未规定履行顺序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除非对方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当规定了合同履行的顺序时(如签订买卖合同规定了先付款后发货),如果按约定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付款方)还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按约定应当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发货方)可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发货)。

不安抗辩权指当规定了合同履行的顺序时(如先发货后付款),如果有证据证明后履行的一方(付款方)没有履约能力(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的(如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造成按约定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付款方)内心“不安”的话,先履行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要求对方提供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