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之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简介

文帝二年(前178年)和十二年(前168年)分别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是租率最终减为三十税一。文帝十三年,还全免田租。同时,对周边敌对国家也不轻易出兵,维持和平,以免耗损国力。这就是轻徭薄赋的政策。

文帝生活也十分节俭,宫室内车骑衣服没有增添,衣不曳地,帷帐不施文绣,更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物。因此,国家的开支有所节制,贵族官僚不敢奢侈无度,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这就是休养生息的政策。汉文帝重视农业,曾多次下令劝课农桑,根据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人员,并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生产。随着生产日渐得到恢复并且迅速发展,出现了多年未有的稳定富裕的景象。史称:“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汉书·食货志》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同时汉王朝的物质基础大大增强,是中国皇权专制社会的第一个盛世。文景之治是中国历史上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最高的盛世。文景之治也为后来汉武帝征伐匈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文景时期,重视“以德化民”,当时社会比较安定,使百姓富裕起来。到景帝后期时,国家的粮仓丰满起来了,新谷子压着陈谷子,一直堆到了舱外;府库里的大量铜钱多年不用,以至于穿钱的绳子烂了,散钱多得无法计算了。历史上称这一时期的统治为“文景之治”。

文帝、景帝奖励努力耕作农民,劝解百官关心农桑。每年春耕时,他们亲自下地耕作,给百姓做榜样。他们提倡节俭,并以身作则。文帝在位二十多年,宫室、园林没有什么增加。他修建自己的陵墓,要求从简,不许用金银等装饰,只能用陶瓦。

背景

西汉初年,经济萧条,到处都是一片荒凉的景象。汉高祖及其后的汉文帝、

汉景帝等,吸取秦灭的教训,减轻农民的徭役和劳役等负担,注重发展农业生产。文景时期,提倡节俭,重视“以德化民”,社会比较安定,经济得到发展。历来被视为封建社会的“盛世”,史称“文景之治”。汉文帝刘恒(前180年~前157年),汉高祖刘邦中子,母为薄姬。高帝十一年(前196年)受封为代王。公元前180年吕后死,诸吕作乱,丞相陈平,太尉周勃与朱虚侯刘章等宗室大臣共诛诸吕,迎立刘恒为帝,在位二十三年。汉景帝刘启(前157年~前141年),文帝太子,母为窦皇后。公元前157年即位,在位十六年。西汉王朝建立后,汉高祖、惠帝、吕后都着力于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封建统治秩序,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文景两帝相继即位后,又在这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了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措施。

治理措施

减轻杂税

主要措施1、实行轻徭薄赋,减轻人民负担。刘邦登基后,约法省禁,减轻田赋税率,“什五而税一”。汉惠帝时,下令“减田租,复十五税一”。可知刘邦在位的12年间,后期因国家财政上的需要,税率有所提高,但惠帝于汉高祖十二年即位后,马上恢复了原来的税率,使十五税一保持下来,即使吕后当政时也未见改变。汉文帝时,进一步降低田租的税率,按“三十税一”征税。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田赋税率最低的时期,而且以后始终不变。

2、鼓励生产、发展经济,扩大税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在农业方面,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按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员,经常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发展

生产,还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人民开荒。在工商业方面,文帝“弛山泽之禁”,即开放原来归国家所有的山林川泽,从而促进了农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文帝十二年又废除了过关用传制度,促进商品流通和各地区间的经济交往。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工商杂税收入逐步超过了全国的田租收入,也使政府有财力减免田租。汉景帝恢复与匈奴等周边民族通关市,发展边境贸易。在“异物内流,利不外泄”的原则下,取得了巨大的贸易顺差。3、厉行节约,禁止浪费。汉文帝提倡节俭,他在位期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都无增加。他曾经想做一个露台,预算报上来,需要百金,他便放弃了这一想法。他说:“百金相当中产人家十家的财产总和了,我继承先帝的宫室,还常觉得羞耻,怎么能花百金建露台。”为了减免人民税负,他还减少自己的开支,裁减侍卫人马。汉景帝下诏不接受地方贡献的锦绣等奢侈物品,并禁止地方官员购买黄金珠玉,否则以盗窃论罪。4、通过“贵粟”政策,提高农民收入。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史载文帝时每石“粟至十余钱”。为了保证农民的收入,吸引农民重视农业生产,汉文帝君臣认为惟一途径就是提高粮食价格,对能够提供粮食者实行奖励。他们采取的策略是鼓励有钱人家购买农民的粮食,捐献给国家。对于能捐献粮食并运送到边境粮库的,国家按照捐献数额的不同赐予不同爵位,还可以赎罪。这样,边防要塞的粮食储备迅速充足了,接下来又进一步充实各郡县的储备。只要郡县储备足够一年所需,该郡县就可以免收农民田租。在这样政策的鼓励下,农民的收入保障了,负担减轻了,国家的储备也充足了。5、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逐步加强中央集权。汉初鉴于秦朝极端专制之弊,在国体上实行了郡国并行制。最初对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缓解汉初的财政困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着一定的作用。地方也能因地制宜的实行一些惠民政策,如齐国工商业发达,又有渔盐之利,便不征农业税。吴国则有铜山、海盐能获巨利,故无赋税。

重视农业

汉文帝十分重视农业生产,他即位后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按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员,经常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同时还注意减轻人民负担,文帝前二年(前178年)和前十二年,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租率减为三十税一,前十三年还全部免去田租。自后,三十税一遂成为汉代定制。文帝时,算赋也由每年120钱减至每人每年40钱,徭役则减至每3年服役一次。景帝二年(前155年),又把秦时17岁傅籍给公家徭役的制度改为20岁始傅,而著于汉律的傅籍年龄则为23岁。此外,文帝还下诏“弛山泽之禁”,即开放原来归国家所有的山林川泽,从而促进了农民的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文帝前十二年还废除了过关用传的制度,这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汉文帝对秦代以来的刑法也作了重大改革。①秦代大多数罪人,即被判处为隶臣妾以及比隶臣妾更重的罪人,都没有刑期,终生服劳役。文帝诏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规定服刑期限;罪人服刑期满,免为庶人。②秦代法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连坐,重的处死,轻的没入为官奴婢,称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明令废止。③秦代有黥、劓、刖、宫四种肉刑。汉文帝下诏废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景文帝又减轻了笞刑。这些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后两项在当时和以后并没有认真执行。文帝时许多官吏断狱从轻,持政务在宽厚,不事苛求,因此狱事简省,人民所受的压迫比秦时有显著的减轻。

抑制豪强

禁止豪强私自铸钱;重农抑商;逐步分化诸侯西汉前期“与民休息”的政策,对农民是雨露阳光,但却助长了豪强商贾的实力。因为豪强地主占有的土地多,轻徭薄赋政策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