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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分类

1.1.机密类:具有专利性、独特技术性的资料及特定列管

的业务机密文件;

1.2.A类:凡关系重大,足以影响公司权益的文书,应呈

总经理核阅后始得分文处

理;

B类:一般文书及经常性业务往来文书;

C类:一般通知或参考性的函件无须呈报者仅登记分文直接交经办部门处理后归档;

1.3.其他类:与公司业务无直接关系之表报、宣传或印刷

函件,无需收文、登记,可直接送有关部门参阅。2.管理办法:

2.1.企管中心将外机关单位寄送来的文件拆封,将内容登

记在《文件登记簿》的表格里,用文字记录其存在、

来源、去向、时间、编号、标题内容等;

2.2.企管中心领导阅文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呈

有关公司主管领导阅;

2.3.公司主管领导对收到的文件如何处理、办理等提出批

示意见;

2.4.企管中心根据公司主管领导的批示送机关部门或个

人办理;

2.5.职能部门领导接到文件后根据公司主管领导的批示,

作出具体如何办理,完成时间、责任人等;

2.6.企管中心对有关部门需要办复的文件,按照紧急程度

和承办时限要求,对承办部门或承办进行检查督促,

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7.企管中心根据职能部门或承办人的办理情况,对来文

机关要求回复给予答复;

2.8.企管中心根据处理后的文件及时回收并分类归档管

理。

3.附则

3.1.制、修、废。本管理规章,经公司经营委员会(中、

高层领导班子组成)审议后,呈请总经理承认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3.2.公告实施。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公告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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