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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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公司长效、安全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等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
3 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企业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当其它生产经营工作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应首先保证安全。4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说明:(1)主要负责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渔业生产者),是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包括实际控制人。
(2)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不直接支配但是能够间接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生产经营单位行为的人。
4.1.1 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1.2 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1.3 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1.4 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4.1.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6 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4.1.7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1.8 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4.1.9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4.1.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4.1.11 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4.1.12 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负责人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4.2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辖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4.2.1 坚持贯彻“五同时”(既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原则,监督、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各项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2.2 组织制订、修订与实施分管职能所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2.3 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4.2.4 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安全绩效、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考核工作。
4.2.5 落实分管部门的事故事件管理,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事件发生情况。
4.2.6 定期召开部门的安全工作会议,深人生产一线,掌握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2.7 强化自主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与执行好上级要求的各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4.3 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4.3.1 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制度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3.2 协助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并检查落实、督促制度执行。
4.3.3 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培训、考核。4.3.4 做好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开组织展安全活动,落实安全网络的日常工作。
4.3.5 深入现场,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上级并提出解决方案。
4.3.6 负责公司内各类特殊作业的审批、监督工作。
4.3.7 组织和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3.8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4.3.9 负责对公司的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灭火器材申报、监管。
4.4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4.4.1 在部门经理领导下,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4.4.2 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认真开好班前会,在安排、布置生产任务时,具体落实安全措施。
4.4.3 检查督促小组人员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4.4 发生事故迅速处理,并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
4.4.5 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违章作业的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工作,认真执行安全奖惩规定,并报上级处理。
4.5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4.5.1 在组长领导下,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模范执行各项安全规定。
4.5.2 组织本班组员工认真学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4.5.2 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4.5.2 发生各类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持好现场,参加事故分析、调查和落实整改措施。
4.5.5 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三级教育,做好“传、帮、带”工作。
4.5.3 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5.7 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4.6 从业人员、操作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4.6.1 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岗位操作规程、设备及设备操作规程和危险、有害因素。
4.6.2 严格遵守岗位操作法和执行巡回检查制;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做好交接班。
4.6.3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6.4 掌握本岗位的防火要求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6.5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6.6 上班时严守岗位,不做与生产无关的工作。
4.6.7 认真执行公司有关的各项安全规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6.8 积极参加安全技能的培训和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7 维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7.1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施工规范,不违章作业。
4.7.2 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上岗,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及时检查安全装置良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