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精品课程——基础会计学教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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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计学》授课教案

第二讲会计事项与会计恒等式

一、教学目的及要求

了解并掌握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经济活动以及形成的会计事项,了解商业、制造业经营活动的简单循环与周转,了解会计要素的涵义及其相互关系,了解会计恒等式的涵义、企业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对会计恒等式的影响,为后面学习复式记账法奠定基础。

二、学时安排

会计专业学生:3学时

非会计专业学生:3学时

三、授课内容

引子

大学生活的花费与来源?

新疆都市报 2004-3-3:“新学期刚开始大学生花光生活费”

2月底、3月初是首府各大院校开学的日子,大学生们拿着新学期父母给的生活费回到校园,和以往一样,开始了他们的超前消费生活,男生请客聚餐,女生美容买衣服,有的还购置了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短短几天的时间,一些学生就花去了将近一个学期的生活费。

小餐馆生意很火爆

3月1、2日午饭时间,记者先后走访了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附近的小餐馆,随便走进一家餐馆,都可以看到一些大学生三五成群地聚在餐桌旁拿着菜单点菜。

新疆农业大学附近的一家餐馆的老板说:“每逢开学,许多男生都会请客吃饭,大家轮流坐东,一顿饭的花费一般在100元以上。”

美容美发风吹校园

“这次我从家里带了1500元的生活费,头发做了个离子烫花去300元,办了个包月的美容卡花了150元。”新疆财经学院2001级的学生杨静不痛不痒地说。

据了解,新学期伊始,女大学生做离子烫、包月护肤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她们每次的花费在300-400元。

五件武器掏瘪腰包

据了解,大学生把电脑、手机、CD、MP3、录音笔称为五件武器。新学期伊始,为了买这些武器,有些大学生花光了一个学期的生活费。

正在赛博数码广场购买电脑的新疆大学的张建说:“这台电脑共花了3500元,大部分都是父母给的生活费。”

大学生的财产:现金、收音机、电脑等

财产的来源:父母给的、亲戚给的、向亲戚朋友借的

一个小问题:

我们日常生活的开支和财产从哪里来的?

我们得到的钱又花在哪些方面?

我们得到的钱与我们日常生活的开支和财产有什么关系?

(一)企业、经济活动与会计事项

1、企业的概念

企业一词,源于英语中的“enterprise”,并由日本人将其翻译成汉字词语,而传入中国。

Enterprise原意是企图冒险从事某项事业,且具有持续经营的意思,后来引申为经营组织或经营体。【史际春:《企业、公司溯源》,载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1卷,40页,北

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

从本源意义上讲,企业与法人、公司等概念不同,它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经济学的范畴,表示一种作为客观事实的社会现象,一种相对独立且持续存在的各生产要素相结合的组织体。于是学者们尝试从经济学角度把握企业的概念,依新古典企业理论,把企业组织视为投入和产出之间的生产转换函数。企业是一个生产单位,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其功能是把土地、劳动等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进行投入并转化为一定的产出。【赵晓雷著:《现代公司产权理论与实务》,1版,第48页,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

企业的特征主要有三个方面:

(1)企业存在的社会性质和功能的角度来看,企业是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2)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目的来看,企业以盈利为其活动宗旨

(3)从企业存在的法律条件来看,企业必须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

【参见甘培忠著:《企业与公司法学》,1版,第3—4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2、企业的组织形式

现代会计,主要是以企业会计为代表的。

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公司。

(1)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由某一所有者投资创办的企业,该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但他拥有企业所有的利润。

ⅰ、独资企业的特点:

a、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b、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

c、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ⅱ、比较个体工商户、国有独资企业与外国企业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外资企业法》明确规定: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根据《公司法》第64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职权等较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特殊之处:a、股东的单一性。国有独资公司无论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设立,还是国家授权的部门投资设立都是国家作为出资人,主体都是单一的;

b、公司组织机构的特殊性。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是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决定。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9人,并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委派或更换。另外,董事会成员中应有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公司或经济组织的负责人;

c、公司的财产权利具有特殊性。国有独资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国家的,公司转让资产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审批和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对于经营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的大型的国有独资公司,国务院可以授权其行使资产所有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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