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评估、监督、更换企业年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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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评估、监督、更换企业年金托管人
杨长汉1
杨长汉,笔名杨老金。师从著名金融证券学者贺强教授,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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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托管人是接受受托人委托,并根据托管合同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提供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与估值、投资监督等服务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采取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管理,可以有效控制风险保障基金安全,可以减少当事人之间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一、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规定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净资产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
(三)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四)具有保管基金资产的条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具备上述七项条件外,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还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金融监管部门等机构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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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二)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三)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布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四)根据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五)根据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六)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
(七)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托管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八)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
(九)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报告;
(十)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至少15年;
(十一)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职责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金融监管机构及有关合同也可能对托管人的职责做出补充和细化规定,这些也应成为托管人应履行的职责。2
三、对商业银行成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的特殊规定
(一)商业银行可以成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
2孙建勇.《企业年金管理指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第104-120页。实用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联合规章的形式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商业银行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并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就可以成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
商业银行可以成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保管和监督。企业年金的商业化动作需要一个多元化竞争的市场,保险、银行、信托、证券和基金业都应参与。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托管问题上,银行的角色独具特色。当然,经办企业年金账户托管的银行需要得到资格准入,并需要在各银行之间形成竞争,以提供质优价廉的托管服务。
(二)从事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的净资产不少于50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的净资产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为什么会差别这么大呢?这是因为托管人作为企业年金服务的机构,责任重大,必须具有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净资产是反映一个企业当前资本实力和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代表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工资财产动态水平。它反映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偿债能力和信用基础。考虑到托管人责任重大,须有较高的赔付能力以履行赔偿责任,为了维护企业年金计划职工的利益,所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才会规定,托管人的净资产不得少于50亿元人民币。
(三)对托管银行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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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对托管银行实行严格的监管,并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与受托银行资产严格分离,以达到分离二者经营风险的目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
1、审查托管人的资格及其资金运作情况;
2、审查托管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及其制度控制情况;
3、对托管银行的托管职责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承担企业年金资产管理的要求。
四、企业调查、评估、选择企业年金托管人
(一)企业年金托管人候选对象
目前已经取得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资格的机构,是企业年金的托管人候选对象。将来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再次审批准入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也可以成为企业年金主办人的候选托管人。
目前已经取得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资格的机构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二)、企业选择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的程序
1、设计选择评估企业年金托管人的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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