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委员会议事规则
XX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立项会议事规则
项目立项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基金投资人及公司合法权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立项会是公司业务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的业务的立项进行审议。
第三条立项会委员由总经理、母公司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副总、项目管理部负责人、资本市场或非资本市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
项目管理部负责人认为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四条分管风险管理副总负责主持专户立项会议、协调会议进程,项目管理岗负责会务,项目对应的风险管理经理负责会议记录。
第二章立项会的工作职责第六条立项会履行以下职责:(一)确保公司制定的业务发展目标、投资理念和风险标准得以执行;(二)对项目立项进行决策;第八条立项会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核,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结构、交易对手、投向标的、所含基础资产、增信措施、管理费率、其他相关费率等等。
第三章立项会议事规则第九条立项会由项目管理部发起,根据项目的复杂情况,组织召开会议或邮件形式的立项会。
第十条原则上风险、结构简单项目采用邮件立项,风险、结构复杂项目采用会议立项。
特殊情况可与评审会一起召开。
具体形式由项目管理部组织安排。
第十一条立项会有三名以上(含三名)成员出席方可召开会议。
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表决制或邮件批示,每位成员拥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二条立项会就任何事项所作的决定须经出席会议或邮件发送对象中2/3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参会委员对投票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必须在会议上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表决意见,或通过邮件进行批复同意或不同意的表决意见,不得投弃权票。
第十三条立项会的决议形式由电子邮件的记录方式记录。
通过会议形式召开的立项会,会后会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纪要,参会委员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批复。
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召开的立项会,参会委员直接通过邮件进行批复。
第十四条所有议案和决议都必须有书面或邮件文档。
风险管理经理负责会议记要,项目管理岗负责对会议记录进行保存归档。
立项会每次应形成书面或邮件纪要,发送立项会委员,抄送执行董事。
立项决策制度
立项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项目决策流程,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涉及项目立项的决策过程,包含新项目、投资项目、重点改造项目等。
第三条立项决策应遵从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立项决策程序第四条项目提案:项目发起人依据实际需求,撰写项目提案,包含项目背景、目标、范围、可行性分析等内容,并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
第五条项目初步评审: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提案进行初步评审,评估该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并给出初步看法。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经初步评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发起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含市场调研、技术分析、经济效益评估等,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条项目评审委员会组建:项目管理部门依据项目的规模和紧要性,组建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合适的专家和领导构成,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
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全面评审,重点考虑项目的市场潜力、技术实施本领、经济效益等因素,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综合评定。
第九条项目决策:依据项目评审结果,项目评审委员会做出项目决策看法,并提交给企业决策层审批。
第十条项目审批:企业决策层对项目决策看法进行审批,包含项目的投资额、项目目标、进度要求等,并做出最终决策。
第十一条项目立项通知:企业决策层依据项目决策结果,书面通知项目发起人和相关部门,正式批准项目立项。
第三章立项决策的基本要素第十二条项目背景:项目提案中应包含项目的背景介绍,明确项目的愿景、定位和目标。
第十三条项目范围:项目提案中应明确项目的范围,包含项目所涉及的产品、技术、市场等方面。
第十四条项目可行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全面评估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市场可行性等,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十五条项目风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掌控措施。
重大项目议事规则
重大项目议事规则重大项目议事规则是指在组织、公司或政府中,对于重大项目的决策、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所遵循的规定和程序。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风险,提高项目成功率。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重大项目议事规则:1. 设立专门的项目决策机构:对于重大项目,应设立专门的项目决策机构,如项目委员会或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2. 明确项目目标和范围:在项目启动阶段,应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预期成果和成功标准,确保项目各方对项目有共同的理解。
3. 制定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的时间表、预算、资源分配、风险管理等内容,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指导。
4. 设立项目审批流程:对于项目的关键环节,如项目立项、变更、验收等,应设立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质量。
5. 定期召开项目会议:项目会议是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应定期召开项目进度会议、项目评审会议等,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6. 项目风险管理: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风险,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项目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应对和监控。
7. 项目沟通与协作:项目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快速解决。
8. 项目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照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对项目过程和成果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9. 项目变更管理: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变更需求,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对变更进行评估、审批和实施。
10. 项目收尾与总结: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项目收尾工作,包括项目验收、结算、资料归档等,并对项目进行总结,提炼经验教训,为今后的项目提供借鉴。
总之,重大项目议事规则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组织特点制定,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完成。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项目立项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项目立项管理流程,提高项目立项成功率,降低项目管理风险,制定本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立项阶段。
三、项目立项管理主体项目立项管理主体应由公司中高级管理层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及成员构成,由专项工作小组协助执行。
四、项目立项评审委员会职责1.审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项目的需求性和可行性;2.审批项目注意事项和相关文件,保证项目信息齐全和准确;3.审批项目预算和时间节点;4.制定项目合同和协议;5.确定项目推进方案;6.审批项目启动;7.定期审查项目进展,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五、项目立项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应由项目小组撰写,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项目需求分析:根据业务咨询、客户反映、市场调查等实际需求,拟定相关需求方案;2.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在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3.项目方案:制定项目计划和工作包,详细规定项目组成员和工作进度,并对所需资源和费用进行预算;4.项目投资收益分析: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初步预测;5.项目管理组织体系:确定项目组织架构、分工、职责,以及人员招募计划、培训计划等。
六、项目立项流程项目立项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1.申请立项:项目经理向项目评审委员会提出项目立项申请,提交项目立项报告;2.评审立项报告: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立项报告进行评审,确认项目立项可行性;3.撰写项目章程:通过立项评审后,制定项目章程,明确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组成员、工作进度及职责,旨在保证项目执行计划和目标的达成;4.执行项目:依据项目章程和项目计划启动项目执行;5.监控项目:定期汇报项目进度和成果,开展项目监控,确保项目进展符合计划;6.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七、文档管理公司应建立项目文档管理制度,按照文件号、保管期限、授权查阅范围等要求进行文档的分类、编号、记录和管理。
立项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项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直接投资业务,控制直接投资业务风险,根据《立项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人员组成和召开方式、程序第二条立项审核委员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中的3名成员组成。
设立项审核委员会主任1名,由总经理担任,主持立项审核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立项审核委员会设业务秘书1人,由企业综合部负责人担任,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记录,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概括总结会议讨论的所有具体事宜,并对会议形成的评价结果和表决结果做出书面记录。
立项审核委员会成员应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立项审核委员会通过立项审核会议开展工作,立项审核会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
立项审核会议可以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网络会议等方式进行,所有形式都应以书面形式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章立项审核流程第五条立项审核委员会业务秘书应及时将投资部项目组的立项申请材料(电子文件)提交立项审核委员,立项审核委员会在收到立项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召开立项审核会议。
第六条立项审核会议由立项审核委员、投资部负责人和项目组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风控部负责人参加。
第七条立项审核会议根据《立项管理办法》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讨论,决定是否立项,并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第八条立项审核会议参会人员应从下述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进行客观、充分地分析,发表独立的评价,对项目是否立项出具明确的意见。
1、判断是否符合《立项管理办法》规定的立项标准;2、从拟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及所处的行业前景及行业地位等方面判断项目的可行性;3、判断项目实施效率,审核项目操作费用。
对项目组拟定的负责人、项目人员以及项目实施计划和拟投资金额等提出指导意见;4、从拟投资企业规模、历史沿革、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和地位等方面,评价企业未来上市可能存在的障碍和风险;5、根据企业的资金状况、财务安排等方面对项目支持发表意见;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以及直接投资业务的市场情况等方面全面判断项目的风险、项目的实施成效。
各类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学院各类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第一部分党总支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为了更好地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更好地履行党总支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切实保证党总支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本院实际出发;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充分发扬民主;3.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主要职责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在全院的贯彻执行。
2.加强全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研究确定院属各党支部的设置,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3.领导和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党总支的工作计划。
4.协助校党委做好本院领导班子人选的考察、推荐工作。
做好本院系、所、办公室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涉及行政干部,要听取院长意见。
5.做好本院师生中的发展党员及党支部和党员的评优工作。
6.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7.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人事财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议事程序1.院党总支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主持,特殊情况党总支书记不在而又必须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时由党总支副书记主持。
出席会议的委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对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由主持人事先征询意见,事后通报会议的决定。
2.党总支委员会每次的议题由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根据院党委安排、要求和本院工作的实际情况拟定,并事先通知与会人员。
3.对有关涉及全院的重大事项,可采用召开总支扩大会议的方式,请党支部书记出席会议。
4.所有议题的讨论必须充分听取各位委员意见,最后的决议须经多数委员赞同才能形成,对一时难以形成决议的需进一步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后再讨论方能形成决议,允许委员保留个人意见。
5.形成决议的形式一般以口头表态或举手通过来进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本规则旨在优化集团公司的经营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集团相关制度和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办法。
公司决策会议为决策委员会会议,并设定权限范围和议事规则。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重大决策相关事项的控制。
职责集团办公室负责决策会议议题的收集、汇总、提请会议召开,以及会议通知等会议服务。
同时,负责会议纪要的起草、审核流转和发文。
各分、子公司、集团各部门负责决策会议议题的提报,以及议题的准备、汇报。
同时,还需要负责决策议题的执行和反馈。
工作程序___是集团管控的各项目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负责。
决策委员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决策委员会由公司“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成员、集团副总裁及法律顾问组成。
议事和职权范围决策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执行股东的决议、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运营方案、审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定公司的投融方案、审定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审定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并决定其聘任或解聘,审定委派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总监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审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决定委派至所出资或管理的下属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风控经理、综合经理、财务经理人选,审定集团、分、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审定集团、分、子公司薪酬体系、福利、奖惩方案,审批地产各项目的报规方案、工程设计概算、金额超过设计概算但在项目估算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项目财务决算方案、项目销售(招商)方案、项目立项前的前期费用以及上述事项的调整变更方案,审批标的金额高于200万元(含本数)的经营性事项(已纳入项目设计概算项目的除外),审批单宗金额为3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外的经营性支出,且单笔或累计金额在已批准的年度预算总额5%以下的。
项目部议事规则
项目部议事规则1、为贯彻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议事,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必须进行正确集中,主要领导要做到果断而不武断,善断而不独断。
项目部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副职主持召开。
2、凡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对需会议决策的事项,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对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和准备不充分的决策方案,一般不予讨论。
成员在会议前,要围绕会议讨论的主题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或深入思考,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与措施,为参加会议做好充分准备。
3、议事的基本程序:(1)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2)与会者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3)主持会议的同志根据讨论情况归纳集中,提出初步意见;(4)与会同志进行表决。
4、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和“一人一票”的原则,可根据表决内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口头等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要逐项表决;对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的事项,应逐个表决。
表决结果要做好记录,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5、会议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可召开。
与会者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应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如对会议的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也应同时提出。
6、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会议决定的重要问题,如有必要应编发纪要。
凡是不涉密又是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经会议批准,可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公开。
未经会议批准公开的事项,不准向外泄露,对违反者要追究责任,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7、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
如仍不能做出决定,应将争论情况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8、遵循“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贯彻,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立项会会议纪要
立项会会议纪要会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会议地点:XXXX会议室会议主题:XXXX项目立项会议内容:一、会议开场1. 主持人对与会人员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本次会议的目的和议程。
二、项目背景介绍1.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背景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市场需求、竞争对手情况以及项目的重要性和意义。
三、项目目标和预期成果1. 项目负责人明确提出了项目的目标和预期成果,包括市场份额的增长、产品功能的完善等。
四、项目范围和关键节点1. 项目负责人详细阐述了项目的范围和关键节点,包括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工作计划。
五、项目资源需求和风险评估1. 项目负责人列举了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并进行了风险评估,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六、项目执行计划和时间安排1. 项目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项目的执行计划和时间安排,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起止时间和责任人。
七、项目预算和投资回报1. 财务负责人对项目的预算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进行了投资回报的评估和分析。
八、项目评审和决策1. 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评审和讨论,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建议,并最终达成了共识。
九、下一步行动计划1. 主持人总结会议内容,明确了下一步的行动计划和责任分工,并确定了下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结束,感谢与会人员的参与。
备注:本次会议纪要仅作为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本文以立项会会议纪要为题,通过描述会议的开场、项目背景介绍、项目目标和预期成果、项目范围和关键节点、项目资源需求和风险评估、项目执行计划和时间安排、项目预算和投资回报、项目评审和决策、下一步行动计划等内容,使读者感受到真实的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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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立项委员会管理制度
组织立项委员会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组织立项委员会是为了有效管理组织内的项目立项流程,确保项目选择与组织战略目标相一致,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效果。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组织立项委员会的职责、权责和工作流程,确保透明、公正和高效的立项决策过程。
二、组织立项委员会成员和职责1.主席:由组织领导任命,负责组织立项委员会的运作,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2.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战略规划、资源调配和风险控制。
项目经理:负责提供项目细节和可行性分析,并作为项目执行的主要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负责提供部门的需求和支持,确保项目与部门目标的一致性。
绩效评估专员:负责评估项目的成功指标和实施计划,提供评估报告和决策依据。
三、组织立项委员会的职责1.确定项目选择标准:制定明确的项目选择标准和流程,保证项目的选择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2.审核项目提案:审查和评估项目提案,包括项目的可行性、风险和影响等方面的分析,确保项目提案具备充分的可行性和明确的业务目标。
3.决策和授权:依据项目提案的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决策并授权。
确保项目获得足够的资源和支持,以及必要的权限和责任。
4.监督和评估:监督项目的执行进展和实施效果,定期评估项目的绩效和投资回报率,并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四、组织立项委员会的工作流程1.项目立项申请: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需求,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并提交给组织立项委员会。
2.项目评估:组织立项委员会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查,包括项目可行性、风险和资源需求等方面的分析。
3.项目决策:组织立项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结果进行项目决策,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建议。
4.项目授权:组织立项委员会授权项目经理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执行和资源调配。
5.项目监督和评估:组织立项委员会通过定期的跟进会议和报告,对项目的执行进展和实施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五、其他事项1.组织立项委员会应确保透明、公正和高效的工作流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
项目决策委员会议事规程
项目决策委员会议事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项目决策行为,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风险,保护公司利益,使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审批环节工作效率,明确审批环节各种关系,强化审批人员的审批责任,公司特设立项目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程。
第二条项目决策委员会为公司常设议事诀策机构。
原则上进人详细评审的各类担保项目、投资项目均需提交决策委员会审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项目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董事长兼),主持委员会的工作;设副主任委员一名(总经理兼),协助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并在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时,代理主持。
第四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在充分听取各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对担保项目进行把关,保障项目的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并注重提高效率。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有责任控制会议秩序,掌握讨论时间,但应注意决策过程的公正、透明、民主。
第五条如果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认为有其它委员可能不了解项目背景情况,可自行决定是否应在表决前将情况向其它委员说明。
除此之外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下在表决前对决策项目发表引导性或主导性意见。
第六条项目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风险管理部、法律与资产部负责人及项目稽核人员等7人组成。
第七条项目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是按照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从公司利益出发决策每一笔担保项目,并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序诀定是否同意该项担保项目。
第八条项目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审阅项目,参加决策委员会会议讨沦,找出上报项目的主要风险点并研究风险规避和防范措施,最终根据对项目本身风险和效益的判断进行表决。
第九条项目决策委员会委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定:独立判断,不得受包括担保申请人在内的任何其它人不正确影响,并实施回避制度。
第十条项目决策委员会委员有权就项目问题向项目负责人提出质问,也有责任就不清楚的问题或项目疑点要求项目负责人解释。
立项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项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直接投资业务,控制直接投资业务风险,根据《立项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人员组成和召开方式、程序第二条立项审核委员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中的 3 名成员组成。
设立项审核委员会主任 1 名,由总经理担任,主持立项审核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立项审核委员会设业务秘书 1 人,由企业综合部负责人担任,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记录,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概括总结会议讨论的所有具体事宜,并对会议形成的评价结果和表决结果做出书面记录。
立项审核委员会成员应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立项审核委员会通过立项审核会议开展工作,立项审核会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
立项审核会议可以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网络会议等方式进行,所有形式都应以书面形式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章立项审核流程第五条立项审核委员会业务秘书应及时将投资部项目组的立项申请材料(电子文件)提交立项审核委员,立项审核委员会在收到立项材料后 2 个工作日内召开立项审核会议。
第六条立项审核会议由立项审核委员、投资部负责人和项目组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风控部负责人参加。
第七条立项审核会议根据《立项管理办法》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讨论,决定是否立项,并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第八条立项审核会议参会人员应从下述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进行客观、充分地分析,发表独立的评价,对项目是否立项出具明确的意见。
1、判断是否符合《立项管理办法》规定的立项标准;2、从拟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及所处的行业前景及行业地位等方面判断项目的可行性;3、判断项目实施效率,审核项目操作费用。
对项目组拟定的负责人、项目人员以及项目实施计划和拟投资金额等提出指导意见;4、从拟投资企业规模、历史沿革、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和地位等方面,评价企业未来上市可能存在的障碍和风险;5、根据企业的资金状况、财务安排等方面对项目支持发表意见;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以及直接投资业务的市场情况等方面全面判断项目的风险、项目的实施成效。
关于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关于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
尊敬的主席、各位代表:
今天,我代表委员会向大会提交关于更名并修订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旨在更好地贯彻和落实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委员会工作机制,提高委员会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关于更名
当前,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发生了新的变化。
为更好地反映委员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高委员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们提出委员会更名为“全国新经济委员会”。
二、关于修订议事规则
1.会议形式: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提出了“线上会议”和“线下会议”两种方式。
2.议事秩序:
为保证会议高效、有序地进行,我们增加了“通报交流”和“立项建议”两项议事内容。
3.提出议案:
为鼓励和引导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我们提高了委员提出议案的比例,并增设了议案指南,明确了委员提议的方向和限制。
4.讲座活动:
委员会将增设“讲座活动”环节,邀请有经验、有见地、有水平的行业内专家、学者等为委员进行经验介绍、学习交流等活动,提高委员的专业素养和行业水平。
总而言之,本次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在深化委员会改革、提高委员会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委员会工作安全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资本公司“xx新三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资本公司“xx新三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一、会议组织形式1. 委员会采用集中会议形式进行决策。
2. 委员会委托秘书处(或管理人)负责组织与会委员,统筹会议议程及有关工作,并安排秘书支持委员会议工作。
二、会议召开原则1. 委员会投资决策会议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对与会委员可以要求提前预约并确认出席。
2. 委员会决策会议应采取实名投票形式,对提案、决策结果和有关事宜进行公示。
3. 立项文件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评估和审核,符合有关资质条件,并经商业尽职调查、法务尽职调查以及其他预审核查。
资本公司必须认真审核决策委员会决策措施是否符合本公司审批程序的规章制度,较好执行情况。
4.每次决策委员会应严格执行决策程序,遵循真实、合法、公开、公正原则。
决策程序包括实地考察、预备会议、学术论证、会议决策等子过程。
三、会议议程组织1. 会议应按照议程顺序进行,不得擅自新增议程。
2. 会议议程应包括:主持人开场、议程确认、决策事项介绍、委员发言、决策方式、投票决策、决策文件和公告、其他。
3. 会议一个议题(项)的讨论时间,应由会议主持人统一安排,根据会议实际情况决定。
四、会议决策1. 决策委员会应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委员会章程进行决策。
决策委员会的决策结果应当注明投票结果、决策的时间、内容、效力、发起人、公示人等,表现为书面形式。
2. 决策委员会通过决策时,需要凭法律有效的私人投资基金合同或者其他权利证明文件或专项计划合同或者其他文件确定投资实体等具体内容。
该证明文件或合同必须书面定明。
3. 决策委员会的投票应为实名制,由委员区别对待。
4.决策委员会决策结果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始出资人和其他报告对象及相关人员公示,并及时予以执行。
五、会议主持人与秘书1. 主持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会议纪律,引导委员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2. 秘书是负责组织、协调、配合有关工作的专门人员,应在委员会会议中适时发言,对决策过程的全面性及有效性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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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立项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控制投资风险,特制定立项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立项会负责对拟立项项目的分析、做出是否立项的决议、提出下一步投资建议。
第三条立项会评审委员由公司人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执行董事担任。
原则上每个立项项目的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第四条申请立项条件:
1、按照《立项资料清单》的要求,完成必备基础信息的收集工作;
2、《立项申请书》信息填写完整,并经业务副总裁确认后申请立项。
第五条项目承办人于每周一上午12:00之前,按要求将项目资料的电子版以邮件形式提交董事助理。
由董事助理确认资料齐备后,将项目资料、会议时间、地点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评审委员。
第二章立项会召集
第六条立项会由总裁办召集,会议通知、会务准备、出具决议等工作由董事助理负责。
第七条立项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周一公司例会召开后举行。
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立项会。
第八条立项会参会人员:
1、立项会评审委员;
2、承办项目的投资经理;
3、列席人员:主任委员认为需要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
拟立项项目的投资总监或投资经理不得担任立项会评审委员。
第三章议事程序与规则
第九条立项评审的程序
1、承办项目的投资经理做项目陈述,团队其他成员做补充说明;
2、评审委员向承办项目的投资经理提问;
3、列席人员向承办项目的投资经理提问;
4、评审委员就是否立项进行书面评审。
第十条评审规则
1、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对项目独立评审,不受他人影响;
2、评委一人一票,评审意见分为“同意”和“否定”两种,不得弃权,过半数(含)以上的评审委员同意视为立项通过;
3、评委在《立项意见表》上签署评审意见;
4、列席人员经主持人同意后,可以向承办项目的投资经理提问,但不参与项目评审,不得发表是否立项的意见;
5、评委的参会方式有:现场参加、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电子邮件形式发表评审意见。
现场参加以外的形式,仅限于身在外埠评委适用。
第十一条不予立项情形
1、目标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高管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2、目标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高管有责任在己的已决或未决诉讼记录的;
3、目标企业属于国家法律或政策限制的行业的;
4、项目收益来源不确定或预期收益不明确的;
5、因项目所在区域、项目方管理人员等因素导致项目风险不可控的;
6、项目收益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的。
评委否定的立项申请,否定意见中应写明不能立项的原因。
第十二条发生以下情形的项目需进行复议:
1、立项评审委员否决后,目标企业(项目)在政策、经营以及其他方面出现好转,经业务副总裁同意的;
2、业务副总裁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的项目;
立项评审的复议仅限一次,复议项目的评审规则不变。
第四章决议与通知
第十三条评委同意立项的项目,立项意见应对项目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董事助理汇总各评委的书面评审意见后,对于符合立项条件的项
目形成《立项决议》,决议中应写明评委指导意见供项目承办人参考。
第十五条对于评审未通过的项目,董事助理出具《不予立项决议》,决议中写明不予立项的原因。
第十六条《立项决议》和《不予立项决议》均应发送给参会评委和立项申请人。
第十七条对于立项通过的项目,董事助理同时向立项申请人发送《立项通知书》。
第十八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则自总裁办签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则由总裁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