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规程
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一个药品分析化验室标准溶液管理规程,保证检验工作质量。
2.范围:药品分析用标准溶液。
3.责任:标准溶液配制人、复核人、中心化验室负责人。
4.内容:4.1 标准溶液的配制要求和配制前准备工作◆定义:标准溶液系指已知标准浓度的溶液,用来滴定被测物质。
●标准溶液化验室要求:应设在避光房间,室内阴凉、通风良好。
室内须空调设施,温湿度保持恒定,一般控制在20±5℃,相对湿度50-75%。
◆配制前准备工作●所有品种均有批准的试剂配制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
●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的瓶签完好、包装完整、封口严密、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符合其规格要求。
●试剂恒重。
基准试剂在存放期间可能吸湿,配制前必须严格干燥至恒重。
恒重操作按《中国药典》(2010年版)执行。
●称重●称重是决定所配试剂准确性的关键步骤,必须准确无误。
●天平的称量范围及精度必须与所称样品要求相符,必须有计量部门签发的计量合格证,且在规定的期限内。
●称量样品所放的容器及所有操作过程所用容器均须洁净、无污迹、无残留物。
4.2 标准溶液的配制◆滴定液应由专人配制及标定,标定工作宜在要求下进行,并应在记录中注明标定时的室内温度。
◆标定用玻璃仪器必须是校验合格的玻璃仪器(A级),所用试剂为基准物质或优级纯物质。
◆标定中,滴定液宜从滴定管的起始刻度开始;滴定液的消耗量,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应大于20ml,读数应估计到0.01ml。
◆标定工作应由初标者(一般为配制者)和复标者在相同条件下各作平行试验3份;各项原始数据经校正后,根据计算公式分别进行计算;3份平行试验结果的相对平均偏差,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大于0. 1%;初标平均值和复标平均值的相对偏差也不得大于0. 1%,标定结果按初、复标的平均值计算,取4位有效数字;标定值应在名义值的±5%之间◆配好的标准溶液须放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瓶中,贴好状态标记。
◆复核后合格的标准液须贴上标签。
标准滴定溶液管理制度
标准滴定溶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滴定溶液的配制、使用和管理,确保实验室滴定分析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滴定溶液的配制1. 实验室应建立滴定溶液配制台账,记录滴定溶液的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 滴定溶液的配制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实验人员进行,操作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
3. 配制滴定溶液时,应使用优质的纯净水和优质的化学品,确保溶液的纯度和稳定性。
4. 配制过程中应仔细称取各种药品,按照比例准确地配制溶液,严禁随意更改配制方案。
5. 配制完成后,应及时验收,确认溶液的浓度和PH值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或重新配制。
6. 配制完成后,应标注溶液的名称、浓度、配制日期和有效期,并妥善保存。
第三章滴定溶液的使用1. 实验人员在使用滴定溶液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实验方案和操作规程,了解所用溶液的性质和用途。
2. 使用滴定溶液时,应根据实验需要准确地称取所需量的溶液,严禁随意浪费或超量使用。
3. 使用滴定溶液应注意操作规范,避免溶液的飞溅或混合污染,确保实验操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4.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使用的容器和器具,保持实验台面的清洁整洁。
5. 使用完毕的溶液应及时密封保存,防止溶液的挥发和污染,确保溶液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滴定溶液的管理1. 实验室应建立滴定溶液的库存台账,定期检查滴定溶液的库存情况,确保滴定溶液的及时更新和替换。
2. 定期检测滴定溶液的浓度和PH值,确保溶液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3. 滴定溶液在有效期内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核,确认溶液的质量和可靠性。
4. 滴定溶液的使用记录应详实清晰,包括使用日期、用量、用途、使用人员等信息,存档保存备查。
5. 滴定溶液的废液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随意倒入下水道或随意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处罚条款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和单位,根据实验室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停职、调离、开除等处罚措施。
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规程
标准溶液管理规程1. 目的建立标准溶液管理规程,规范操作。
2. 范围标准溶液包括:标准滴定液(简称滴定液),标准溶液(用于杂质限度检查)。
3. 职责3.1起草:QC 审核人:质量保证部负责人批准人:质量管理负责人。
3.2QC实施本规程。
3.3 QA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4. 内容4.1 标化室的要求4.1.1 应设在避光房间,室内阴凉、干燥、通风良好。
4.1.2 室内温湿度保持相应恒定,一般宜控制在温度15-28℃;相对湿度40-75%。
4. 2 配制前准备工作4.2.1 所有品种均应有试剂配制标准并严格执行此标准。
4.2.2 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瓶签完好、包装完整、封口严密、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
所有使用的玻璃量器,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应经过校正,有校正合格的标识。
4.2.3 用于标准溶液标定的物质,应用“基准试剂”规格。
按照药典规定的温度、时间进行恒重。
4.3 标准溶液的配制4.3.1 每一种标准溶液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国药典的要求进行配制,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4.3.2 称重是决定所配制试剂准确性的关键步骤,必须准确无误。
使用的天平灵敏度应为万分之一,即0.0001g。
称量样品所放的容器及所有操作过程所用容器均须洁净、无残留物。
4.3.3 配制标准溶液的水,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的标准。
并符合不同标准溶液的配制。
4.3.4 一部分溶液应按照中国药典先配制储备液,以备标定时使用。
4.3.5 配好的标准溶液须放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瓶中,贴好状态标签。
4.4 标准溶液的标定4.4.1 按规定程序进行标定,初标时的相对平均偏差≤0.1%。
4.4.2 由第二人进行复标,其相对平均偏差≤0.1%,其标定的份数和复标的份数均不得少于3份,标定与复标的结果的相对偏差≤0.1%,否则重标。
4.4.3 以上各项操作均应有记录(配制、标定、复标),未标定或复标的标准液应有状态标记。
4.4.4 复标后合格的标准溶液需贴标签。
滴定液管理规程
文件发放清单1 目的规范滴定液的配制、标定、使用和保存,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所有的滴定液。
3 职责质量研究室负责执行本规程。
4 内容4.1 术语4.1.1 滴定液:指在容量分析中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标准溶液,具有准确的浓度(取四位有效数字),浓度以mol/L表示。
4.1.2 标定:指根据规定的方法,用基准物质或已标定的滴定液准确测定滴定液浓度的操作过程;应严格遵守药典中各滴定液项下的方法进项标定。
4.2 仪器与用具要求4.2.1 工作中所用的分析天平、滴定管、移液管和量瓶等,均应经过检定合格;其校正值与原标示值之比的绝对值大于0.05%时,应在计算中采用校正值补偿。
4.2.2 分析天平的分度值应为0.1mg或小于0.1mg。
4.3 配制4.3.1 实验室常见配制方法为间接配制法。
4.3.2 所用溶剂“水”系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在未注明有其他要求时,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项下的规定。
4.3.3 采用间接配制法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根据规定量进行称取或量取,并且制成后滴定液的浓度值应为其名义值的0.95~1.05(即±5%范围)。
如在标定中发现其浓度值超出其名义值的0.95~1.05范围时,应加入适量的溶质或溶剂予以调整。
4.3.4 当配制量大于1000ml时,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按比例增加。
4.3.5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的滴定液时,除另有规定外,应于临用前精密量取浓度等于或大于0.1mol/L的滴定液适量,加新沸过的冷水或规定的溶剂定量稀释制成。
4.3.6 配制成的滴定液必须澄清,必要时可滤过,并按药典中各该滴定液项下的[贮藏]条件下贮存,经标定后使用。
4.4 标定4.4.1 标定工作宜在室温(10~30℃)下进行,并应在记录中注明标定时的室内温度。
4.4.2 所用基准物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取用时按规定条件干燥,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后,精密称取(精确至4~5位数);有引湿性的基准物质宜采用“减量法”进行称重。
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使用管理规程
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使用管理规程.doc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使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实验室滴定液(标准液)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滴定液(标准液)的配制、标定及使用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滴定液(标准液)的配制、标定及使用应遵循准确性、稳定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原则。
第二章配制管理第四条配制环境配制滴定液(标准液)应在清洁、干燥、无尘的实验室环境中进行。
第五条配制设备使用校准合格的量器、天平、磁力搅拌器等设备进行配制。
第六条配制材料使用分析纯或更高纯度的化学试剂,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第七条配制方法按照标准操作程序(SOP)进行配制,确保配制过程的准确性。
第八条配制记录详细记录配制日期、试剂批号、配制浓度、配制人等信息。
第三章标定管理第九条标定目的通过标定确保滴定液(标准液)的准确浓度。
第十条标定方法采用标准物质或已知浓度的标准液进行标定。
第十一条标定频率根据使用频率和稳定性要求,定期进行标定。
第十二条标定记录记录标定日期、标定结果、标定人等信息,并进行数据分析。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使用条件滴定液(标准液)应在规定的条件下储存和使用。
第十四条使用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滴定液(标准液),避免污染和误差。
第十五条使用记录记录使用日期、使用量、使用人等信息。
第十六条异常处理发现滴定液(标准液)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储存管理第十七条储存条件滴定液(标准液)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避光的环境中。
第十八条储存期限根据滴定液(标准液)的稳定性,设定合理的储存期限。
第十九条储存记录记录储存日期、储存条件、有效期等信息。
第六章质量控制第二十条质量标准制定滴定液(标准液)的质量标准,并进行定期审核。
第二十一条质量检测定期对滴定液(标准液)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稳定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质量记录记录质量检测结果,并进行数据分析。
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规程(含表格)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建立标准溶液(滴定液)的标定、贮存、发放和使用管理规程,加强对标准溶液(滴定液)的管理,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标准溶液(滴定液)的管理。
3.职责:标准溶液(滴定液)配制人、复标人、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控制要求:4.1标准溶液(滴定液)的配制4.1.1标准溶液(滴定液)实验室要求:4.1.1.1应设在避光房间,室内阴凉、干燥、通风良好。
4.1.1.2室内须有空调设施,温湿度保持相对恒定,一般控制在温度20±5℃,相对湿度50%~75%。
4.1.2配制前准备工作:4.1.2.1所有品种均有批准的试剂配制操作规程。
4.1.2.2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
4.1.2.3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瓶签完好、包装完整、封口严密、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符合其规格要求。
4.1.2.4试剂恒重。
为防止基准试剂在存放后可能吸湿,配制前必须严格执行恒重的相关规定。
4.1.3称重:4.1.3.1称重是决定所需试剂准确性的关键步骤,必须准确无误。
4.1.3.2称量基准试剂所用天平应为灵敏度在万分之一的专用分析天平,且计量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4.1.3.3称量样品所放的容器及所有操作过程所用容器均须洁净、无痕迹、无残留物。
4.1.4配制:4.1.4.1所有使用的玻璃量器,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选用一等(A级)品,并经过校正,有校正合格证或附有校正值。
4.1.4.2严格按配制方法进行操作,实验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室内温度不符合要求时不得进行标定和复标。
4.1.4.3配好的标准溶液(滴定液)须放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试剂瓶中,贴好标签。
4.1.4.4按规定程序进行标定,相对偏差应≤0.1%;由第二人进行复标,其相对偏差应≤0.1% 。
标定的份数和复标的份数均不得少于3份,二者的相对偏差≤0.1%,否则重标。
4.1.4.5标定结果按初、复标的平均值计算,取4位有效数字。
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滴定液与标准溶液管理规程,保证检验数据准确无误。
范围:适用于药品检验用滴定液与标准溶液的管理。
职责:滴定液与标准溶液配制人、复标人、QC负责人。
内容:1. 滴定液指在容量分析中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标准溶液,具有准确的浓度。
2. 滴定液与标准溶液由专人负责配制、标定、复核、复标及保管,且有原始记录。
3. 配制及标定滴定液与标准溶液的试剂质量要求:3.1 配制前检查所用试剂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
3.2 配制滴定液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但不经标定直接按称重计算浓度者,则采用基准试剂。
配制前检查试剂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
3.3 配制杂质限度检查用的标准溶液,采用优级纯或分析纯试剂。
3.4 配制滴定液与标准液所用的“水”,系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在为注明有其他要求时,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项下的规定。
3.5 用来标定滴定液浓度的基准物质为“基准试剂”,为防止基准试剂存放后可能吸潮,配制前应干燥至恒重。
4、滴定液与标准溶液的配制:4.1 称重必须使用分度值为0.1mg或小于0.1mg的天平。
4.2 玻璃仪器应清洁不挂水,所用容量玻璃仪器须经过校正且有校正合格证或附有校正值。
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最好均选用一等品(A 级)。
4.3 严格按《中国药典》或者其它法定标准规定的配制方法配制,实验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4.4 滴定液的配制方法有间接配制法和直接配制法两种,应根据规定选用,并遵循下列有关规定。
4.4.1 采用间接配制法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根据规定量进行称量或量取,并制成后滴定液的浓度值应为其名义值的0.95~1.05;如在标定中发现其不在此范围时,应加入适量的溶质或溶剂予以调整。
当配制量大于1000ml时,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按比例增加。
4.4.2 采用直接配制法时,其溶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后称取,取用量应为精密称定(精确至4~5位有效数字),并置1000ml量瓶中,加溶剂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滴定液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滴定液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滴定液配制、标定、贮存、分发领用、使用和销毁的管理,确保滴定液浓度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滴定液管理。
三、职责:相关负责人对实施本标准负责。
四、内容:1 简述1.1 滴定液指在容量分析中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标准溶液,具有准确的浓度。
1.2 配制所用试药试剂的质量要求。
1.2.1 配制滴定液所用到的试剂至少为“分析纯”化学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
1.2.2 如果配制所用的溶剂为水,需使用纯化水。
1.2.3 用来标定滴定液浓度的基准物质应为“基准试剂”,为防止基准试剂存放后可能吸潮,配制前应干燥至恒重。
2 配制和标定2.1 严格按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方法进行配制和标定,操作规程中方法应按照《中国药典》规定的方法制定,如药典中未收载可参照其它法定标准。
2.2 配制所使用的玻璃仪器应清洁无痕迹,所用容量玻璃仪器均选用一等品(A级),并经过校正,有校正合格证。
2.3 称量所使用的天平应经过校准。
2.4 标定工作由初标者(一般为配制者)和复标者在相同条件下各做3份;初标平均值和复标平均值的相对偏差不得大于0.1%。
2.5 标定合格的滴定液做好《滴定液标签》,标签上写明:滴定液名称、标定浓度、配制批号、配制日期、标定日期、标定人、复标日期、复标人、使用有效期等,并填写《滴定液配制标定记录》。
2.6 除另有规定外,标定需要室温(10-30℃)条件下进行,并在记录中注明标定时的实际温度。
2.7 配制过程中使用到的试药试剂,应在配制记录中标注其名称和批号。
2.8 滴定液的有效期为3个月。
复标定有效期为1个月。
2.9 滴定液至有效期后,需在1个月内进行重新标定。
初标平均值和复标平均值的相对偏差不大于0.1%,方可使用。
超过1个月未进行复标,或复标定不合格应按实验室废弃物处理。
3 贮存3.1 滴定液应贮专用柜中,按规定储存条件贮存,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
滴定液(标准液)配制标定利用管理规程
一、目的:成立滴定液〔标准液〕管理制度,以标准其配制、标定、利用分发和贮存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质检中心所有滴定液、标准液。
三、责任者:质检中心全部人员。
四、内容:一、术语1.1 滴定液:指在容量分析顶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标准溶液,具有准确的浓度〔取4位有效数字〕。
滴定液的浓度以“mol/L〞表示,其根本单位应按照药典或GB标准规定。
1.2F值:滴定液的浓度值与其名义值之比,称为“F〞值,常常利用于容量分析中的计算。
1.3标定:系指按照规定的方式,用基准物质或已标定的滴定液准确测定滴定液浓度〔mol/L〕的操作进程。
二、滴定液配制仪器与用具:2.1 分析天平其分度值应为0.1mg;毫克组砝码需经校正,并列有校正表备用。
2.2 10、25和50ml滴定管应附有该滴定管的校正值。
2.3 10、1五、20和25ml移液管其真实容量应经校准,并附有校正值。
2.4 250ml、500ml、1000ml量瓶应符合国家A级标准,或附有校正值。
3、滴定液配制所需试药与试液3.1 利用中国药典现行版规定试药和试液。
3.2 基准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与领用。
4、配制滴定液的配制方式有间接配制法与直接配制法两种,应按照规定选用,并应遵循以下有关规定。
4.1 配制滴定液所利用的试剂为分析纯或基准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
4.2 在规定的利用期内,所用溶剂“水〞,在未注明有其他要求时,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1.05范围时,应参加适量的溶质或溶剂予以调整。
当配制量大于1000ml时,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按比例增加。
4.4 采用直接配制法时,其溶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枯燥至恒重后称取,取用量应精细称定,并置1000ml量瓶中,加溶剂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配制进程中应有查对人,并在记录中签名。
4.5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的滴定液时,除还有规定外,一般用稀释浓液的方式取得,临用前精细量取浓度等于或大于0.1mol/L的滴定液适量,加纯化水或规定的溶剂定量稀释而成。
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规程
建立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规程,规范标准溶液(滴定液)的管理,保证分析结果提供前提保证。
二、范围:适用于分析用标准溶液(滴定液)的配制、贮存、发放等管理。
三、职责:品质部:化验室对标准溶液(滴定液)的使用负责,包括日常贮存、配制及登记使用情况等。
四、内容:标准溶液是指已知标准浓度的溶液,用来滴定被测物质。
1、标准溶液的配制:1.1 配制室要求:1.1.1 应设在单独避光房间,室内阴凉、干燥、通风良好。
1.1.2 室内须有空调设施,温湿度保持恒定,一般温度在10~30℃,相对湿度45~75%;如需进行滴定液的标定则温度需控制在20±5℃为宜。
1.1.3 专人配制管理。
1.2 滴定液与标准溶液试剂质量要求:1.2.1 配制滴定液与标准溶液的试剂为“分析纯”化学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
1.2.2 配制滴定液与标准液所用的水为符合中国药典要求的纯化水。
1.2.3 用来标定滴定液浓度的基准物质应为“基准试剂”,为防止基准试剂存放后可能吸潮,配制前应干燥至恒重。
1.3 配制前准备工作:1.3.1 所有品种均严格按现行版中国药典、国家标准、美国药典或欧洲药典中的规定进行配制。
1.3.2 首先检查所领试药、试剂标签完好、包装完整、封口严密、无污染,在规定使用期内,符合其规格要求。
1.3.3为防止基准试剂存放后吸潮,配制前应恒重。
1.4 称重:1.4.1 称重是决定所配试剂准确性的关键步骤,必须准确无误。
1.4.2 配制所用的天平精度必须与所称样品要求相符。
必须有计量部门签发的计量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1.4.3 称量样品所放的容器及操作过程所用的容器须洁净、无痕迹、无残留物。
1.5 配制:1.5.1 所有使用的玻璃量具,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用一等(A级)品,并经过校正,有校正合格证。
1.5.2 严格按配制方法操作,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室内温度(20±5℃)不符合要求时不得进行标定和复标。
滴定液、标准液管理规程
滴定液和标准溶液的管理规程1.目的:规范检验用滴定液和标准溶液的管理,减少差错,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质量检验中所用的滴定液和限度试验用标准溶液。
3.职责:滴定液与标准溶液的配制人、标定人、复检人、QC负责人。
4.内容:4.1滴定液与标准溶液由专人配制、标化、复标及发放管理。
4.2滴定液与标准溶液试剂质量要求。
4.2.1配制滴定液与标准溶液所用到的试剂至少为“分析纯”化学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
4.2.2配制滴定液与标准液所用的水为符合中国药典要求的纯化水。
4.2.3用来标定滴定液浓度的基准物质应为“基准试剂”,为防止基准试剂存放后可能吸潮,配制前应干燥至恒重。
4.3滴定液4.3.1玻璃仪器应清洁无痕迹,所用容量玻璃仪器须经过校正,有校正合格证。
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选用一等品(A级);所用天平应符合要求。
4.3.2严格按中国药典或者其它法定标准规定的配制方法配制,实验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4.3.3标定严格按2010版《中国药典》附录规定的方法进行,每次标定至少称4份基准试剂,标定结果相对偏差≤0.1%。
配好后保存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瓶中,并贴好状态标记。
4.3.4 滴定液的复标由第二人进行,每次标定或复标应作4份,相对偏差≤0.1%,复标结果和标定结果相对偏差须≤0.15%,并将平均值作为最终标定结果,否则重标。
4.3.5滴定液的浓度标定值应与名义值一致,若不一致其最大与最小标定值在名义值的±5%之间。
4.3.6滴定液的配制、标定、复标与标准溶液的配制应有完整的专用原始记录。
4.3.7复标合格的滴定液及配制好的标准溶液须贴签,标签上写明:品名、浓度、配制日期、标定日期、标定温度、标定人、复标温度、复标日期、复标人、使用有效期等。
4.3.8滴定液有效期4.3.8.1、标准溶液的有效期4.3.8.2、有效期内浓度验证允许范围:备注:X1,X2:均代表标定后的溶液浓度。
标准溶液、滴定液配制标定管理制度
标准溶液、滴定液配制标定管理制度1.滴定液及杂质检验用的标准溶液由专人配制及标定,必须按标准规定操作,标定份数不少于3份。
应有详细记录,内容有:基准试剂名称、指示剂名称、标定温度、复标温度、标定日期、标定者、复标者签名。
2.标定用容量玻璃仪器必须是经过校验的玻璃仪器,用试剂为基准物质或优级纯物质。
3.对标定好的滴定液,由第二人进行复标,以起到对第一人的复核作用。
复标份数不少于3份。
4.标定计算的要求。
a):标定和复标的各自三份平行试验,相对偏差均不得超过0.1%。
b):以标定的平均值和复标的平均值为各自的测得值,计算二者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5%,否则复标。
c):如标定和复标达到要求,则二者的平均值为最后的标定值。
d):标定值应在名义值的±5%之间。
5.配制、标定、复标都应在同一实验室,用同一种方法,温度在20±2°C。
6.配制、标定和复标都要有记录,包括滴定液名称,基准物,日期,标定温度,复标温度,配制方法,计算公式,演算过程,计算结果,误差,结论,标定者、复标者签名。
7.滴定液使用期为1-3个月,到期复标。
如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出现异常现象,必须重新标定。
复标不合格或到期不复标者,不准使用。
滴定液贮液瓶,应贴瓶签。
瓶签应写明名称、浓度、标定时间、失效时间、温度,以备使用时核对。
8.杂质检查用的标准液(贮备液),一般每半年配制一次,必要时重新配制,更换新杂质标准液需与老标准液进行核对。
9.配制标准溶液、滴定液时,应控制其实际浓度不超过标准浓度的±5%。
10.标准溶液、滴定液在贮放期间,要注意物理性状变化。
若发现有沉淀、变色等情况,应弃去重配或根据具体处理后(如滤除沉淀),再标定使用。
11.标准液滴定液标定时与使用时温度相差过多(一般相差io°c以上)时,应重新标定浓度。
12.对见光变色的标准溶液,滴定液应置于棕色瓶中,并放阴凉处保存。
13.应集中存放于干燥阴凉处,使用前充分摇匀,吸取滴定液应倾出后量取,不可将吸管直接插入瓶中。
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一、引言滴定液标准溶液是在化学实验和分析测试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溶液,用于定量分析中准确测定某种物质的含量或浓度。
由于滴定分析的结果对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建立一套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对于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非常重要。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
二、管理责任1. 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和贯彻滴定液标准溶液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 实验室管理者应指定专人负责滴定液标准溶液的管理工作,并确保其工作的有效执行。
三、滴定液标准溶液的购置1.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购置应从正规供应商处购买,确保所购买的滴定液标准溶液具有合法来源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 购置滴定液标准溶液时,应仔细核对规格、浓度、有效期等信息,并进行记录。
四、滴定液标准溶液的领取与使用1. 实验人员在领取滴定液标准溶液前,应填写相应的领用单,并注明使用用途和预计使用期限。
2. 领取的滴定液标准溶液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容器进行储存,避免受到外界环境污染。
3. 实验人员在使用滴定液标准溶液时,应仔细核对滴定液标准溶液的规格、浓度和有效期,并进行记录。
4. 滴定液标准溶液应使用完毕后立即封闭,避免氧化和挥发。
五、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保管与储存1. 实验室应设置专门的滴定液标准溶液储存区域,并根据溶液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2.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储存区域应凉爽、干燥、通风良好,并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3.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储存容器应标有正确的标签,包括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名称、浓度、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4.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确保容器密封性良好,避免溶液的泄露和挥发。
六、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记录和追踪1. 实验人员在使用滴定液标准溶液时,应详细记录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日期、使用数量、使用人员等。
2.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记录应及时归档并保存,以备后续追踪。
3. 如果发现滴定液标准溶液的质量或浓度出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进行调查和记录。
标准品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制度
标准品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制度
1.标准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
标准溶液包括标准比色液、杂质限度检查用标准液及酸度计校正用标准缓冲液。
滴定液系指在容量分析中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已知准确浓度的标准溶液。
2.质量部负责全公司标准品、标准溶液、滴定液的保管、配制和发放工作。
4.标准品应由质量部指定专人保管,根据其贮存要求存放,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5.标准溶液的配制、发放、使用均应有记录。
6.滴定液的配制、标定、使用应有详细的记录,记录应包括配制日期、配制数量、标定日期、室温、初标人、复标人、浓度等。
7.配制标准溶液和标定滴定液时所用的容量器具必须是经过检定合格的。
8.标准品、标准溶液、滴定液必须在规定的条件下贮存,在有效期内使用。
滴定液的使用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为3个月,过期必须重新标定。
9.标准品、标准溶液、滴定液在贮存期间,应注意其理化性质的变化,如发现有沉淀、变色等异常情况,必须弃去重配。
10.超过有效期的标准品、标准溶液由保管人提出申请,经质量检验经理同意,按报废品处理。
11.质量部每年应对标准品的品种和数量进行盘点。
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规程
深圳纽斯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滴定液管理规程一、目的:规定了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保健品分析用标准溶液。
三、职责者:由质量部QC严格执行。
四、内容:1 滴定液的配制:滴定液的配制均应符合《中国药典》2000年版附录的规定或按照附录的规定制备。
2 配制注意事项2.1 制备滴定液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
2.2 配制前检查所领试药、试剂瓶签的完好性、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污染、是否在规定的使用周期内,并同时检查液体试剂有无沉淀、浑浊、变色、混杂等异常现象。
2.3 严禁将多取的试药、试剂放回原瓶中。
配制所用的一切器具必须洁净、干燥。
3 滴定液的标定与复标3.1 滴定液标定均应依照《中国药典》2005年附录版规定的方法进行。
3.2 标定与复标所用的试剂均为基准试剂,为防止基准试剂在存放后可能吸湿,在进行称量前必须恒重。
3.3 天平的称量范围及精度必须与所称样品要求相符,必须有计量部门签发的计量合格证,且在规定的期限内。
3.4 所使用的玻璃量具,如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选用A级品,并经过校正,有校验合格证。
3.5 标定与复标的相对偏差不得大于0.1%,其标定与复标的份数均不少于3份,二者的相对偏差不得大于0.15%,否则重标。
4配制、标定与复标均应有记录。
标定与复标好的滴定液须贴签。
内容应有品名,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使用期限,其中滴定液还应有标定人、复标人。
5 贮存要求5.1 遇光易分解的贮存于棕色瓶中,碱性试剂贮存于聚乙稀塑料瓶中,如用玻璃瓶贮存,则严禁用玻璃塞,必须用橡胶塞或聚乙烯瓶塞。
5.2 滴定液专室存放,室内干净、整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
每日作好室内温湿度情况记录,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进行调整。
6 贮存期限:滴定液使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的应重新标定后方可使用。
在贮存期间若发现颜色改变、浑浊等异常情况出现,则应停止使用,重新配制,标定与复标。
滴定液和标准溶液的管理规程
滴定液和标准液的管理规程一.目的: 规范检验用滴定液和标准溶液的管理,可以减少差错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二.范围:适用于全公司质量检验中所用的滴定液和限度试验所用的标准溶液。
三.职责:滴定液和标准溶液的配置人,标定人、复检人、QC、负责人。
四.内容:滴定液和标准溶液由专人配制,优化,复标及发放管理。
滴定液与标准溶液试剂质量要求1.配制滴定液和标准溶液所用到的试剂至少为“分析纯”化学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且在规定使用期内。
2.配制滴定液和标准溶液所用的水为符合中国药典要求的纯化水。
3.用来标定滴定液浓度的基准物质为“基准试剂”,为防止基准试剂存放后可能吸潮,配制前应干燥至恒重。
滴定液1.玻璃仪器应清洁无痕迹,所用容量玻璃仪器须经过校正并有校正资格证。
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选用一等品(A级),所用天平应符合要求。
2.严格按GRT601/602/603-2002,SHT 0079-91或者中国药典或者其他法定标准规定的配制方法配制,实验操作规范,符合要求。
3.标定严格按GRT601/602/603-2002,SHT 0079-91或者2010版≤中国药典≥附录规定的方法进行,每次标定至少称4份基准试剂。
4.标定结果相对偏差≤0.1%。
配好后保存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瓶瓶中,并贴好状态标记。
5.滴定液的浓度标定值应与名义值一致,若不一致,其最大与最小标定值在名义值得±5%之间。
6.滴定液的配制,标定,复标与标准溶液的配制应有完整的专用原始记录。
7.复标合格的滴定液及配制好的标准溶液须贴标签,标签上要注明,品名、浓度、配制日期、标定日期、标定温度、标定人、复标温度、复标日期、复标人、使用有效期等。
有效期内浓度验证允许范围X1X2标准溶液严格按GRT601/602/603-2002,SHT 0079-91或者2010版≤中国药典≥附录规定的方法配制限度试验用标准储备液,临时用按中国药典规定方法配制原液和标准溶液,贴签内容包括: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有效期(标准液储备液有效期一般是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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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规程
上海惠仁(焦作)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质量管理
题目标准溶液(滴定液)管理规程编号 09-SMP-1020-01 版本号 01 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生效日期年月日分发部门质量保证部
1.目的:标准溶液系指已知标准浓度的溶液,用来滴定被测物质。
建立一个实验室标准溶液管理规程。
2.范围: 药品分析用标准溶液。
3.责任:质量检验负责人、标准溶液配制人、复核人。
4.程序:
4.1标准溶液的配制
4.1.1标准溶液配制实验室要求
4.1.1.1应设在避光房间,室内阴凉、干燥、通风良好。
4.1.1.2室内须有空调设施,温湿度保持恒定,一般控制在20?5?,相对湿度50-65%,有防尘设施。
并有“温、湿度记录” 。
4.1.2配制前准备工作
4.1.2.1所有的品种均有批准的试剂配制操作规程。
4.1.2.2严格执行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
4.1.2.3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的瓶签完好、包装完整、封口严密、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符合其规格要求。
4.1.2.4试剂恒重。
为防止基准试剂在存放后可能吸湿,配制前必须严格按《恒重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4.1.3称重
4.1.3.1称重是决定所配试剂准确性的关键步骤,必须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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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天平的称量范围及精度必须与所称样品要求相符,必须有计量部门签发的“计量合格证”,且在规定的期限内。
4.1.3.3称量样品所放的容器及所有操作过程所用容器均须洁净、无痕迹、无残留物。
4.1.4配制
4.1.4.1所有使用的玻璃量器,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选用一等(A级)品,并经过校正合格。
4.1.4.2严格按相关的滴定液配制标准操作规程操作,室内温度不符合要求时不得进行标定和复标,并填写“滴定液配制及标定记录”。
4.1.4.3配好的标准溶液须放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洁净瓶中,贴好“滴定液标签”。
4.1.4.4按规定程序进行标定,相对偏差?0.1%。
4.1.4.5由第二人进行复标,其相对偏差?0.1%,其标定的份数和复标的份数均不得少于3份,二者的相对偏差?0.1%,否则重标。
4.1.4.6以上各项操作均应有相应的滴定液配制及标定记录、“滴定液复标记录”。
4.1.5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一般1-3个月,特殊品种另行自定。
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必须重新标定。
4.1.6用过的容器、器具按《玻璃仪器清洁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4.2标准溶液的贮存
4.2.1环境条件与标准溶液配制操作室相同。
4.2.2专人负责:由标准液配制人员负责,贮存于一个单独的房间里。
4.2.3按规定的位置排列有序。
4.2.4瓶口注意防尘。
一般可用无毒、洁净的塑料袋捆紧,必要时注意避光保存。
4.2.5每日检查室内温湿度并记录。
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调整,特别应注意那些稳定性差的标准液。
做好记录。
4.2.6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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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标准液的发放
4.3.1专人负责标准液的发放工作。
4.3.2所有部门所需的标准液均由质量检验部门标准液室供应和发放,不得自行配制、使用。
4.3.3过有效期的标准溶液不得发放,使用部门不得使用。
4.3.4发放应有“标准滴定液领用、发放记录”。
4.3.5所有领用标准液的容器均应具塞,并严格按玻璃仪器洗涤等操作规程洗净、烘干后才可盛装。
湿容器不准盛装标准液。
4.3.6领用后的容器均要贴好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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