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液中心管理规范
2023年配液室操作规程
2023年配液室操作规程____年配液室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配液室操作的安全、高效和规范,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院所有配液室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配液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 配液室:指医院内专门进行配制药物溶液的地方。
2. 配液工作人员:指在配液室从事配液工作的医务人员。
第二章配液室的设置与要求第四条配液室的设置1. 配液室应位于医院药房区域内,与其他工作区域隔离。
2. 配液室应具备适当的面积和通风设备,确保空气流通和不受污染。
3. 配液室应设置专门的工作台和操作区,保持整洁。
第五条配液室的设备和材料要求1. 配液室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包括液体药物配制设备、称量设备、除菌设备等,并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2. 配液室应储备充足的药品和药剂,确保配液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配液室应配备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第三章配液操作要求第六条配液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1. 配液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医疗职业资格证书,并经过配液技术培训合格。
2. 配液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进修和考核,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技术的熟练程度。
第七条配液前的准备工作1. 配液操作人员应事先清洁工作台和操作区,并消毒工作台和操作区表面。
2. 配液操作人员应戴上个人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和帽子等。
3. 配液操作人员应核对所需药物和药剂的种类、数量和规格是否与医嘱一致。
第八条配液操作的步骤和要求1. 配液操作人员应按照医嘱和规程要求,准确称量所需药物和药剂。
2. 配液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将所需药物和药剂加入容器中,并注意药物的溶解和混合情况。
3. 配液操作人员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将溶液过滤并装入适当的容器中。
4. 配液操作人员应及时清洗工作台和操作区,并消毒工作台和操作区表面。
5. 配液操作人员应填写配液记录表,并保存相关配制药物的信息。
配液室操作规程范本(2篇)
配液室操作规程范本一、引言配液室是实验室中进行溶液配制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实验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可重复性,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旨在明确配液室操作的具体要求,规范配液室内人员的行为和操作流程,降低实验误差和安全风险,并提高工作效率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配液室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实验人员。
三、配液室内安全要求1. 配液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和嚼口香糖等行为。
2.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质进入配液室。
3. 配液室内使用的试剂和器皿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设施。
4. 配液室内应配备紧急应急设施,如紧急眼镜冲洗器、防毒面具等。
四、操作流程1. 操作人员进入配液室前,应佩戴相应的防护设备,包括实验服装、手套、实验镜和防护面具等。
2. 操作前应检查工作台面的清洁程度和仪器设备的完好性,并确保所有所需的试剂和器皿已妥善摆放。
3. 操作人员应按照实验操作要求准备所需试剂,遵守正确的配比比例和操作顺序,严禁随意更改实验方案。
4. 操作人员应使用干净的瓶子和容器装载试剂,严禁使用被污染的容器,确保配液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5. 操作人员在配液过程中应小心操作,避免试剂的泼洒和溅出,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穿戴护目镜等。
6. 配液过程中禁止将试剂直接接触皮肤和口腔,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如穿戴手套和使用移液枪等。
7. 操作人员完成配液后,应仔细清理工作台面和仪器设备,确保没有残留的试剂和污垢。
8. 操作人员在操作完成后应关好实验室门窗,关闭所有电源和仪器设备,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安全。
五、配液室内设备和器材管理1. 配液室内的仪器设备和器材应按照管理要求进行登记和归档,定期检查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2. 配液室内的试剂和标准品应按照规定存放,标明存放位置和有效期,并定期检查其存放情况和有效性。
3. 配液室内的仪器设备和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环境规范化管理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环境规范化管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部门之一,负责为患者提供静脉注射药物配制和调配服务。
为了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环境和管理需要规范化。
一、环境规范化管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环境规范化管理包括以下方面:1. 区域划分:根据工作需要,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如配液区、称量区、消毒区等,确保各个区域的功能互不干扰,工作流程顺畅。
2. 设备配置:根据工作需要,配置适当的设备和工具,包括静脉用药调配设备、称量仪器、消毒设备等,确保设备功能正常,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3. 温湿度控制: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温湿度应符合卫生质量要求,保持适宜的工作环境,防止药物的变质和污染。
4. 空气净化: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应安装空气净化设备,定期进行空气过滤和消毒,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防止交叉感染。
5. 光线照明: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应具备充足的自然光线或人工照明,确保工作区域明亮,有利于操作者准确判断药物的颜色和性状。
6. 废弃物处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应配备妥善的废弃物处理设备,包括药物包装袋、废弃药物等的分类和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7. 消防安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安装灭火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二、管理规范化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管理规范化包括以下方面:1. 人员培训:给予工作人员必要的培训和学习,包括药物知识、操作规范、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意识。
2. 作业规程:制定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作业规程,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工作,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药物质量的检验和验证、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校准、环境的监测和评估等,确保药物的质量符合标准。
4. 记录管理:建立完善的记录管理制度,包括药物配制的记录、消毒记录、药物使用的记录等,保留一定的时间,方便后期的追溯和评估。
静脉配液中心的操作工作流程
PIVA的管理总则
1.本中心由药师、护士和技术人员组成,中心主人负责监督、管 理中心的运转。药师运用其专业只是检查药物处方的合理性,护 士负责配置药物。所有配置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 2.配置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进出洁净控制区应严格按要求更换洁净区服装,并按着规定做 好每天的清洁消毒工作。 4.食物、化妆品和露出的首饰不允许带入控制区域,私人物品不 得存入冰箱。 5.严禁吸烟。 6.操作人员有疾病或割伤,尤其是患有消化道或呼吸道疾病时, 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采取相应的措施。 7.工作开始前和每次外出返回后应彻底清洗双手。 8.非工作人员进入控制区域须经主任批准并遵守有关规定。 9.下班前关闭水、电、门窗等,严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静脉配液中心的环境要求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根据药物性质分别建立不 同的送、排(回)风系统,排风口应当处于采用口下风方 向,其距离不得小于3米或者设置于建筑物的不同侧面。 药品物料贮存库及周围的环境和设施应当能确保各类药品 质量和安全储存,应当分设冷藏、阴凉和常温区域、库房 相对湿度40%~65%,2级药库应当干净、整齐,门与 通道的宽度应当便于搬运2.药品和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有 保证药品领入、验收、贮存、保养、拆外包装等作业相适 宜的房屋空间和设备设施。 3.静脉配液安装的水池位置应当适宜,不得对静脉药调配 造成污染,不设地漏;室内应当设置有防止尘埃和鼠、昆虫 等进入的设施;淋浴室及卫生间应当在中心(室)外单独 设置,不得设置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内。
进入洁净区规程
一更
首先在更衣室内换上工作衣、发帽和工作鞋。 去除手及手腕上的所有饰物。 使用消毒肥皂对双手和手臂进行消毒,搓揉30秒,用水洗 90秒后将手吹干。
配液中心管理规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临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提高静脉用药质量,促进静脉用药合理使用,保障静脉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指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根据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经药师进行适宜性审核,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无菌操作要求,在洁净环境下对静脉用药物进行加药混合调配,使其成为可供临床直接静脉输注使用的成品输液操作过程。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药品调剂的一部分。
本规范是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和其他静脉用药调剂的全过程。
医疗机构其他部门开展集中或者分散临床静脉用药调配,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采用集中调配和供应静脉用药的,应当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PIVAS)。
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与供应。
二、医疗机构集中调配静脉用药应当严格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见附件)执行。
三、人员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
(二)负责静脉用药医嘱或处方适宜性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用药或调剂工作经验、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负责摆药、加药混合调配、成品输液核对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护士配液室工作制度
护士配液室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提高护理质量,规范护士配液室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院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护士配液室的工作人员。
三、工作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病人用药安全。
2. 坚持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提高护理质量。
3. 注重团队合作,加强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4. 持续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四、工作内容1. 配液室设置(1)配液室应设在相对独立、通风、干燥、光线充足的地方。
(2)配液室面积应根据医院规模、工作量及实际需要确定,不应小于20平方米。
(3)配液室内应设置药架、配液台、操作台、消毒设备、废物处理设施等。
2. 人员配备(1)配液室应配备具有护理专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并根据工作量合理配置人员。
(2)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配液室工作流程及操作规范。
(3)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工作流程(1)接收医嘱:护士根据医生开具的医嘱,核对病人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无误后签字确认。
(2)准备药物:护士根据医嘱,从药房领取药物,核对药物名称、规格、批号等,无误后放入配液室。
(3)配制药物:护士按照医嘱和药物说明书,进行药物配制。
配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注意药物浓度、体积、速度等。
(4)核对药物:护士在配制完成后,对药物进行核对,确认药物名称、剂量、浓度、用法等无误。
(5)发放药物:护士将配制好的药物交给病人或病人家属,并告知药物用法、注意事项等。
(6)清理配液室:护士在完成配液工作后,应清理配液室,保持环境整洁。
4. 质量管理(1)护士应严格执行药物配制规范,确保药物安全、有效。
(2)护士应定期对配液室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医院应定期对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药物配制能力。
五、工作纪律1. 护士在配液室内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坚守岗位。
配液中心
配液中心为了肯定配液中心在有条件医院的临床应用。
可以指导医师用药,减轻一线护士的工作负担,保证协同用药的可靠性(安全性)、无菌性,减少药品的浪费和丢失使医院的管理更趋于正规化、科学化、现代化。
由高素质的配药师和专职护士两种人才组成。
采用现代化一条龙全封闭配液模式,负责全院静脉用药(长期医嘱)的配制,由科室送来的治疗单经药师审查合格后,将药品分装在输液袋内,由专职护士贴上病人的姓名、性别、疾病的名称、科室及所加入的药品量。
由责任护士审查正确后送到病房。
病房护士审查后交给治疗护士。
在运行4个月中,未发现配液过程中的差错(每日配液1300余袋),每日1次抽检的液体细菌培养阴性(每日400份),无配伍禁忌的液体及混浊和含有杂质的液体。
对配液流程及方法总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细胞毒类药50袋/d,抗生素类药710袋/d,营养类药690袋/d。
1.2 物流通道见图1。
图1 物流通道简图(略)1.3 操作方法病区医生下达医嘱→病区护士提取医嘱申请摆药→药师审方→药师摆药→护士核对(液体、药品、剂量)并传进配置间→配置间加液护士加液前核对(液体、药品、剂量)→成品间护士核对空安瓿及液体送到病区。
2 结果通过配液中心的工作,使临床静脉用药协同处方商品化,减少细菌污染,减轻一线护士的负担,消灭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3 讨论配液中心是我国医院管理的新生事物,是多年护理治疗工作的经验总结,是医院现代化、科学化、正规化管理的结晶,是我国医院与国际医疗媒体接轨的具体表现。
根据我国的国情,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吸取国际配液中心的宝贵经验,提高配液中心的管理水平和配制质量。
使其不断完善与成熟,使医院整体化管理水平提高一步。
配液中心的配药师审查处方可避免临床医师用药的不合理性,对疾病的正确处理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充分体现了目前医院管理中药师应起的作用,是药师工作和业务水平的充分体现,可杜绝不合理用药和乱用抗生素的陋习。
静脉配液中心的操作工作流程药学医药卫生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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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目录
CONTENTS
01 添加目录标题 02 静脉配液中心概述 03 静脉配液中心的操作流程 04 静脉配液中心的注意事项 05 静脉配液中心的改进与发展
06 静脉配液中心与其他部门的协作
单击添加章节标题
第一章
静脉配液中心概述
第二章
静脉配液中心的定义
静脉配液中心是医院内集中配置、供应静脉用药的场所 静脉配液中心采用先进的配置技术和设备,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静脉配液中心通过集中配置,减少药品浪费和污染 静脉配液中心为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静脉用药服务
规范操作流程:按照规定的 操作流程进行配液,避免操
作不当导致的问题。
及时记录:对配液过程中的 重要信息及时记录,方便后
续追溯和核对。
核对与记录规范
核对:配液前核对医嘱、核对药品、 核对配液单
规范:遵循静脉配液中心的规范操 作流程,确保配液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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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配液过程中的详细记录,包 括配液时间、配液人、核对人等信 息
配液操作
配置药物:根据医嘱,准备 药品和器具
审核医嘱:核对医嘱信息, 确保无误
配液操作:按照规定步骤进 行配液,确保准确无误
核对与记录:对配好的液体 进行核对,并记录相关信息
核对与记录
核对医嘱:确保医嘱与患者信息一致 核对药品:确保药品名称、剂量与医嘱相符 核对配液单:确保配液单与医嘱一致 核对成品:确保成品无误差,符合规定
配液中心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管理、 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
静脉配液中心的操作流程
第三章
药品准备
药品接收:核对 药品名称、规格、 数量等信息,确 保准确无误
中心配液的规章制度
中心配液的规章制度一、引言中心配液是医院药学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是确保患者安全用药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中心配液工作,提高配液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中心配液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中心配液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操作规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中心配液人员管理1.中心配液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培训考核方可上岗。
2.中心配液人员需熟悉各类药品的特性、稀释要求、保存条件等相关知识。
3.中心配液人员需做好个人卫生防护,避免交叉感染。
4.中心配液人员需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三、中心配液药品管理1.中心配液药品应存放在干净、整洁、通风良好的货架上,避免受潮、受热。
2.中心配液药品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避免混淆。
3.中心配液药品应做好防火、防盗措施,确保药品安全。
4.中心配液药品需进行定期清点盘点,确保数量无误。
四、中心配液工作流程1.接受医生开出的配液医嘱,核实患者信息和配液要求。
2.准备所需药物和器具,按照配液要求进行操作,保证药品准确。
3.做好配液记录,包括配液人员姓名、配液时间、配液药品、用量等信息。
4.配制完成后,需进行审核确认,确保无误后送至病房使用。
五、中心配液质量管理1.中心配液质量管理应实行双重复核制度,确保准确无误。
2.中心配液过程中,需定期进行样品抽查检验,保证质量。
3.中心配液药品贮存过程中,需定期检查有效期,保证药品有效性。
4.中心配液质量管理需建立质量追溯制度,确保质量可溯源。
六、中心配液安全管理1.中心配液操作时,需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手套等防护用具。
2.中心配液操作时,需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避免出现人为操作失误。
3.中心配液操作结束后,需做好工作台面清洁消毒,保持无菌环境。
4.中心配液药品出库时,需进行相应登记,确保药品安全。
七、中心配液监督检查1.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中心配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药厂配液岗位管理制度范文
药厂配液岗位管理制度范文药厂配液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药厂配液岗位的管理与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确保所有配液工作遵循规范流程和标准操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药厂配液岗位工作人员,包括配液操作、质量检测与记录等涉及配液工作的全过程。
第三条主要职责1. 配液岗位工作人员需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配液操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 配液岗位工作人员需了解与掌握药材性质、特性以及药品的性质、规格等相关知识,熟悉所配制产品的工艺要求及相关标准。
3. 配液岗位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协作,确保工作的高效完成。
第二章配液流程管理第四条配液操作规程配液岗位工作人员应该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配液操作,确保工作的规范与标准。
配液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 样品收集与标识:严格按照规定的样品收集方法进行操作,并标注清晰的样品标识信息。
2. 药品配比:按照产品配方要求,准确称量所需的药品,并将其放置于指定容器中。
3. 溶解混合操作: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对药品进行溶解混合操作,确保溶液悬浮均匀。
4. 容器清洗与消毒:配液容器在使用前需经过清洗与消毒处理,确保配液过程的无菌与洁净。
5. 质量检测与记录:配液完成后,需进行质量检测,并按规定记录检测结果。
第五条配液设备管理为保证配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配液岗位工作人员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注意以下事项:1. 设备操作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坏、运转正常。
2. 使用过的设备应及时清洗与消毒,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干净与正常。
3. 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与检修。
4. 配液结束后,配液设备应清洗归位,确保工作区域整洁有序。
儿科配液室工作制度
儿科配液室工作制度一、总则儿科配液室是医院儿科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为患儿提供准确、安全、高效的药物配制服务。
为确保患儿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儿科配液室全体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1. 严格按照医嘱和药物说明书,准确无误地配制药物,确保患儿用药安全。
2. 遵循药品管理法规,做好药品采购、储存、分发、回收和报废等工作。
3.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保持配液环境整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4. 定期检查、维护配液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参与临床用药咨询,为医护人员提供合理的药物使用建议。
6. 参与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7.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工作流程1. 接收医嘱:配液室工作人员接到药疗医嘱后,应及时与医生沟通,确认医嘱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2. 准备药品:根据医嘱,从药房领取药品,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和有效期,确保药品合格。
3. 配制药物:按照医嘱和药物说明书,准确无误地配制药物。
注意观察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
4. 包装与标记:将配制好的药物进行包装,并在包装上注明患儿姓名、病历号、药物名称、剂量、用法、配制时间等信息。
5. 核对与发放:配液室工作人员将包装好的药物交给医护人员,核对患儿姓名、病历号、药物名称、剂量等信息,确保无误。
6. 清理与消毒:完成配液任务后,及时清理工作台,进行消毒处理,准备下一轮配液。
四、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配液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药学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2. 药品管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做好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回收和报废等工作。
3. 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维护配液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环境管理:保持配液环境整洁、卫生,实行分区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5. 质量管理:严格遵循无菌操作规程,确保药物配制质量。
6. 安全防护:配液室工作人员应掌握个人防护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化疗配液室规章制度
化疗配液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规范化疗配液室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化疗配液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
第三条化疗配液室是医院临床药学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化疗药物的调配、配液、贮存和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化疗配液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工作经验,严格遵守医疗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高效、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五条化疗配液室工作人员应按照医嘱要求,准确配制化疗药物,确保药物的用量和浓度符合要求。
第六条化疗配液室应设有专门的配液间和检验室,配液过程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七条化疗药物的贮存应符合相关规定,药物应按照要求分类存放,定期清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良好状态。
第八条化疗药物的配制和贮存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保质期和有效期,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第九条化疗配液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化疗配液室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第十一条化疗配液室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服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保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第十二条化疗配液室应定期开展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工作场所的整洁和无菌。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三条化疗配液室应建立健全质控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化疗药物的使用应按照化疗方案的要求,避免药物浪费和误用。
第十五条化疗配液室应建立药物使用档案,记录药品的采购、配发、使用情况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监督。
第五章备勤制度第十六条化疗配液室应设有备勤制度,保证在节假日和加班时段也能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按照备勤轮班表进行排班,确保配液室的持续运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化疗配液室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九条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配液室操作规程
配液室操作规程一、设备要求1. 本实验室使用的配液室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长期定期维护、保养和检验,确保设备完好。
2. 配置冷热水和其他符合实验要求的仪器设备,如电子天平、pH计等。
二、操作规程1. 安全防护1)在进入配液室前,必须换上实验室專屬的工作服、鞋套、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污染。
2)在操作时必须注意个人安全,不得在实验过程中扰乱他人。
3)认真学习化学品的物性质和安全性,防止化学品接触皮肤造成伤害。
4)当配液室内有火苗时必须关闭室内门窗并通风换气。
2. 实验准备1)将需要的化学品按比例计量好准备在同一处,确保操作流畅和准确性。
2)清洗好设备和器具,检查是否完好无损。
3)准备所需的稀释液、标准品等。
4)测量量杯、试管、试剂瓶等要清洗干净,不能出现异物。
3. 操作流程1)按照实验目的,按化学名称的首字母进行灵活排列,遵循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的原则。
2)配置指定容器,如量杯、烧杯、瓶子等,将每种化学品的不同配置液依次加入容器中,并充分搅拌使其充分混合。
3)在打开化学品之前,先查看标签,确保名称、浓度、用途等信息无误。
4)必须按照比例进行配置,并逐一记录每个化学品的配置过程。
5)操作时应倍加小心,避免长时间注视化学品,避免化学品溅出。
在操作过程中如有不舒服,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班主任汇报。
6)清理过程:将配制好的液体丢入相应的废弃液存储区,将操作台面及周围清洁整理干净,放归原处。
4. 实验记录与处理1)记录配液室内每一项涉及化学品的操作,并记录工作人员,操作日期。
2)配制好的液品要贴上标签并记录该液体编号、名称、配制人、配制日期和浓度等信息。
3)实验完成后应将实验器具以及配制好的液体交给实验主持人审核,由实验主持人决策是否具备实验条件。
4)实验完成后应将实验室内设施及周围环境恢复整洁。
三、操作流程注意事项1. 配液室采用单人操作,排队按照先来先服务原则。
2. 配液前必须进行实验讲解,并穿上防护用品。
配液管理制度
配液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药品和药剂的配液工作,提高药品的配液质量,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店等医疗机构的所有配液工作,包括常规药物、特殊药物和营养液的配制及管理。
三、责任部门1. 药房部门负责药品和药剂的配液工作。
2. 质控部门负责对配液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基本要求1. 配液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培训,掌握规范的配液操作流程。
2. 配液人员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药品、药剂及器械进行配液操作,严格按照配液配方进行。
3. 配液操作必须在专门的操作室内进行,确保无尘无菌环境。
4. 配液操作应按照严格的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杜绝随意添加或调整。
5. 配液后的产品要进行标签标识,明确标注药品名称、规格、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五、操作规程1. 配液前的准备工作(1) 检查所需药品和药剂的标签是否正确、完整。
(2) 检查所需的器械是否干净、无损坏。
(3) 对配液操作室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2. 配液过程(1) 按照配方要求准备所需的药品和药剂。
(2) 按照严格的标准操作程序进行配液操作。
(3) 配制完毕后进行检查,确保无误,符合规定质量标准。
3. 配液后的处理(1) 对配制完毕的产品进行标签标识。
(2) 将配制完毕的产品送至质控部门进行检验。
(3) 未使用完毕的药品和药剂要妥善保存,避免受到污染。
(4) 配制完毕的药品和药剂要及时清理操作室和器械。
六、质量控制1. 质控部门负责对配液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配液操作符合规范。
2. 对配制完毕的产品进行抽检,确保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3. 对配液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配液人员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七、管理要求1. 配液人员的聘用和培训要求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2. 配液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添加或调整。
3. 配液操作室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处理,保持无尘无菌环境。
配液室操作规程模版
配液室操作规程模版1.引言配液室是一个重要的实验室区域,用于准确、安全地配制溶液和化学试剂。
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在配液室内的操作得到规范和有效的管理。
2.安全要求2.1在配液室操作时必须佩戴实验室衣物、手套和防护眼镜。
2.2禁止在配液室内吃食或饮水。
2.3配液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通风。
2.4配液室内应保持平稳、安全的环境温度,避免高温和火源。
2.5配液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化学品。
2.6配液室内应保持良好的照明,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7在配液室内使用化学试剂和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指南。
3.配液室设备及物品使用规范3.1配液室内使用的器材、设备和试剂必须经过检查和验证,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3.3在使用试剂时,请使用标准的容量计量器具,以确保配制出准确浓度的溶液。
3.4所有试剂和设备都必须妥善存放,离开配液室时必须放回指定的位置。
3.5配液室内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在使用后必须及时清洁,并归位妥善保管。
4.操作规范4.1操作前必须检查所需试剂和设备是否齐全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2操作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剂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书中的要求操作。
4.3在配制溶液时,请按照准确的配比和浓度进行。
4.4避免直接用手接触试剂,使用合适的工具和容器进行操作。
4.5注意试剂的稀释方式和顺序,确保正确配制出所需浓度的溶液。
4.6配制和使用酸碱溶液时,请注意加入试剂的顺序和方法,以避免剧烈反应和溅出。
4.7配制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和操作区域,将试剂容器和废弃物妥善处理。
4.8配液室内禁止进行捣拌和剧烈振荡操作,以避免溅出和意外发生。
4.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或实验失败,请及时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5.紧急情况处理5.1配液室内如发生火灾,请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无法控制,请立即撤离并报告消防部门。
5.2如配液室内发生溅洒或泄露事件,请立即用适当的方法将其清理,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静脉配液中心规章制度
静脉配液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静脉配液中心的正常运作秩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静脉配液中心内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静脉配液中心的管理者负责制定并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规定,如有违反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如有本规章制度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管理者反映并商讨解决办法。
第六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人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七条静脉配液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维护医疗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八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九条静脉配液中心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监督中心内各项工作。
第十条静脉配液中心应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第十一条静脉配液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患者信息和配液记录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静脉配液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疗事故和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静脉配液中心应每年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十四条静脉配液中心应定期对设备和药品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作和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在发现医疗事故或患者异常情况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静脉配液中心应建立病人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静脉配液操作,确保药液配制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在患者接受静脉配液前进行充分的咨询和核对,确认患者的身份和药物过敏史。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应对患者的配液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确保患者的安全和配液质量。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应对配液设备和药品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医疗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应对患者的病情和配液效果进行定期观察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配液中心管理规范
卫生部办公厅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临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提高静脉用药质量,促进静脉用药合理使用,保障静脉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所称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指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根据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经药师进行适宜性审核,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无菌操作要求,在洁净环境下对静脉用药物进行加药混合调配,使其成为可供临床直接静脉输注使用的成品输液操作过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药品调剂的一部分.本规范是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和其他静脉用药调剂的全过程.医疗机构其他部门开展集中或者分散临床静脉用药调配,参照本规范执行.一、医疗机构采用集中调配和供应静脉用药的,应当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PIVAS.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与供应.二、医疗机构集中调配静脉用药应当严格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见附件执行.三、人员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二负责静脉用药医嘱或处方适宜性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用药或调剂工作经验、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负责摆药、加药混合调配、成品输液核对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从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接受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定期接受药学专业继续教育.五与静脉用药调配工作相关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或患有精神病等其他不宜从事药品调剂工作的,应当调离工作岗位.四、房屋、设施和布局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总体区域设计布局、功能室的设置和面积应当与工作量相适应,并能保证洁净区、辅助工作区和生活区的划分,不同区域之间的人流和物流出入走向合理,不同洁净级别区域间应当有防止交叉污染的相应设施.二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设于人员流动少的安静区域,且便于与医护人员沟通和成品的运送.设置地点应远离各种污染源,禁止设置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周围的环境、路面、植被等不会对静脉用药调配过程造成污染.洁净区采风口应当设置在周围30米内环境清洁、无污染地区,离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洁净区、辅助工作区应当有适宜的空间摆放相应的设施与设备;洁净区应当含一次更衣、二次更衣及调配操作间;辅助工作区应当含有与之相适应的药品与物料贮存、审方打印、摆药准备、成品核查、包装和普通更衣等功能室.四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室内应当有足够的照明度,墙壁颜色应当适合人的视觉;顶棚、墙壁、地面应当平整、光洁、防滑,便于清洁,不得有脱落物;洁净区房间内顶棚、墙壁、地面不得有裂缝,能耐受清洗和消毒,交界处应当成弧形,接口严密;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五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洁净区应当设有温度、湿度、气压等监测设备和通风换气设施,保持静脉用药调配室温度18℃~26℃,相对湿度40%~65%,保持一定量新风的送入.六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洁净区的洁净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功能室的洁净级别要求:1.一次更衣室、洗衣洁具间为十万级;2.二次更衣室、加药混合调配操作间为万级;3.层流操作台为百级.其他功能室应当作为控制区域加强管理,禁止非本室人员进出.洁净区应当持续送入新风,并维持正压差;抗生素类、危害药品静脉用药调配的洁净区和二次更衣室之间应当呈5~10帕负压差.七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根据药物性质分别建立不同的送、排回风系统.排风口应当处于采风口下风方向,其距离不得小于3米或者设置于建筑物的不同侧面.八药品、物料贮存库及周围的环境和设施应当能确保各类药品质量与安全储存,应当分设冷藏、阴凉和常温区域,库房相对湿度40%~65%.二级药库应当干净、整齐,门与通道的宽度应当便于搬运药品和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有保证药品领入、验收、贮存、保养、拆外包装等作业相适宜的房屋空间和设备、设施.九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内安装的水池位置应当适宜,不得对静脉用药调配造成污染,不设地漏;室内应当设置有防止尘埃和鼠、昆虫等进入的设施;淋浴室及卫生间应当在中心室外单独设置,不得设置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内.五、仪器和设备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有相应的仪器和设备,保证静脉用药调配操作、成品质量和供应服务管理.仪器和设备须经国家法定部门认证合格.二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仪器和设备的选型与安装,应当符合易于清洗、消毒和便于操作、维修和保养.衡量器具准确,定期进行校正.维修和保养应当有专门记录并存档.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配置百级生物安全柜,供抗生素类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调配使用;设置营养药品调配间,配备百级水平层流洁净台,供肠外营养液和普通输液静脉用药调配使用.六、药品、耗材和物料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所用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应当按规定由医疗机构药学及有关部门统一采购,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的储存应当有适宜的二级库,按其性质与储存条件要求分类定位存放,不得堆放在过道或洁净区内.三药品的贮存与养护应当严格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实施.静脉用药调配所用的注射剂应符合中国药典静脉注射剂质量要求.四静脉用药调配所使用的注射器等器具,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使用产品,临用前应检查包装,如有损坏或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七、规章制度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二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建立相关文书保管制度:自检、抽检及监督检查管理记录;处方医师与静脉用药调配相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记录文件;调配、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与记录文件.三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的领取与验收、储存与养护、按用药医嘱摆发药品和药品报损等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药品应当每月进行盘点和质量检查,保证账物相符,质量完好.八、卫生与消毒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清洁消毒程序.各功能室内存放的物品应当与其工作性质相符合.二洁净区应当每天清洁消毒,其清洁卫生工具不得与其他功能室混用.清洁工具的洗涤方法和存放地点应当有明确的规定.选用的消毒剂应当定期轮换,不会对设备、药品、成品输液和环境产生污染.每月应当定时检测洁净区空气中的菌落数,并有记录.进入洁净区域的人员数应当严格控制.三洁净区应当定期更换空气过滤器.进行有可能影响空气洁净度的各项维修后,应当经检测验证达到符合洁净级别标准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四设置有良好的供排水系统,水池应当干净无异味,其周边环境应当干净、整洁.五重视个人清洁卫生,进入洁净区的操作人员不应化妆和佩戴饰物,应当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更衣.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穿戴方式,应当与各功能室的不同性质、任务与操作要求、洁净度级别相适应,不得混穿,并应当分别清洗.六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制定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按废弃物性质分类收集,由本机构统一处理.九、具有医院信息系统的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建立用药医嘱电子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系统应当符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一实现用药医嘱的分组录入、药师审核、标签打印以及药品管理等,各道工序操作人员应当有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二药学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处方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药学人员签名.三电子处方或用药医嘱信息系统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医师用药医嘱及调剂操作流程完成并确认后即为归档,归档后不得修改.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逐步建立与完善药学专业技术电子信息支持系统.十、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由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与质量控制组织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规范、操作规程与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十一、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与规范,对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质量管理.一医师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具静脉用药处方或医嘱;药师应当按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审核用药医嘱所列静脉用药混合配伍的合理性、相容性和稳定性,对不合理用药应当与医师沟通,提出调整建议.对于用药错误或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处方或用药医嘱,药师有权拒绝调配,并做记录与签名.二摆药、混合调配和成品输液应当实行双人核对制;集中调配要严格遵守本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交叉调配;调配过程中出现异常应当停止调配,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三静脉用药调配每道工序完成后,药学人员应当按操作规程的规定,填写各项记录,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字迹清晰.各道工序与记录应当有完整的备份输液标签,并应当保证与原始输液标签信息相一致,备份文件应当保存1年备查.四医师用药医嘱经药师适宜性审核后生成输液标签,标签应当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内容,并有各岗位人员签名的相应位置.书写或打印的标签字迹应当清晰,数据正确完整.五核对后的成品输液应当有外包装,危害药品应当有明显标识.六成品输液应当置入各病区专用密封送药车,加锁或贴封条后由工人递送.递送时要与药疗护士有书面交接手续.十二、药师在静脉用药调配工作中,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参与临床静脉用药治疗,宣传合理用药,为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相关药物信息与咨询服务.如在临床使用时有特殊注意事项,药师应当向护士作书面说明.十三、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建设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规定.由县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通过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验收、批准,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验收、批准.十四、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危害药品:是指能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者危害的药品,即具有遗传毒性、致癌性、致畸性,或对生育有损害作用以及在低剂量下可产生严重的器官或其他方面毒性的药品,包括肿瘤化疗药品和细胞毒药品.二成品输液:按照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经药师适宜性审核,通过无菌操作技术将一种或数种静脉用药品进行混合调配,可供临床直接用于患者静脉输注的药液.三输液标签:依据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经药师适宜性审核后生成的标签,其内容应当符合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当有患者与病区基本信息、医师用药医嘱信息、其他特殊注意事项以及静脉用药调配各岗位操作人员的信息等.四交叉调配:系指在同一操作台面上进行两组袋、瓶或两组以上静脉用药混合调配的操作流程.附件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流程临床医师开具静脉输液治疗处方或用药医嘱→用药医嘱信息传递→药师审核→打印标签→贴签摆药→核对→混合调配→输液成品核对→输液成品包装→分病区放置于密闭容器中、加锁或封条→由工人送至病区→病区药疗护士开锁或开封核对签收→给患者用药前护士应当再次与病历用药医嘱核对→给患者静脉输注用药.二、临床医师开具处方或用药医嘱医师依据对患者的诊断或治疗需要,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开具处方或用药医嘱,其信息应当完整、清晰.病区按规定时间将患者次日需要静脉输液的长期医嘱传送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临时静脉用药医嘱调配模式由各医疗机构按实际情况自行规定.三、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操作规程负责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的药师逐一审核患者静脉输液处方或医嘱,确认其正确性、合理性与完整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形式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内容应当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病例书写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书写正确、完整、清晰,无遗漏信息.二分析鉴别临床诊断与所选用药品的相符性.三确认遴选药品品种、规格、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的正确性与适宜性,防止重复给药.四确认静脉药物配伍的适宜性,分析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五确认选用溶媒的适宜性.六确认静脉用药与包装材料的适宜性.七确认药物皮试结果和药物严重或者特殊不良反应等重要信息.八需与医师进一步核实的任何疑点或未确定的内容.对处方或用药医嘱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请其调整并签名.因病情需要的超剂量等特殊用药,医师应当再次签名确认.对用药错误或者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处方或医嘱应当拒绝调配.四、打印标签与标签管理操作规程一经药师适宜性审核的处方或用药医嘱,汇总数据后以病区为单位,将医师用药医嘱打印成输液处方标签简称:输液标签.核对输液标签上患者姓名、病区、床号、病历号、日期,调配日期、时间、有效期,将输液标签按处方性质和用药时间顺序排列后,放置于不同颜色区分批次的容器内,以方便调配操作.二输液标签由电脑系统自动生成编号,编号方法由各医疗机构自行确定.三打印输液标签,应当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采用电子处方系统运作或者采用同时打印备份输液标签方式.输液标签贴于输液袋瓶上,备份输液标签应当随调配流程,并由各岗位操作人员签名或盖签章后,保存1年备查.四输液标签内容除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外,还应当注明需要特别提示的下列事项:1.按规定应当做过敏性试验或者某些特殊性质药品的输液标签,应当有明显标识;2.药师在摆药准备或者调配时需特别注意的事项及提示性注解,如用药浓度换算、非整瓶支使用药品的实际用量等;3.临床用药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的事项,如特殊滴速、避光滴注、特殊用药监护等.五、贴签摆药与核对操作规程一摆药前药师应当仔细阅读、核查输液标签是否准确、完整,如有错误或不全,应当告知审方药师校对纠正.二按输液标签所列药品顺序摆药,按其性质、不同用药时间,分批次将药品放置于不同颜色的容器内;按病区、按药物性质不同放置于不同的混合调配区内.三摆药时需检查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等是否符合标签内容,同时应当注意药品的完好性及有效期,并签名或者盖签章.四摆药注意事项:1.摆药时,确认同一患者所用同一种药品的批号相同;2.摆好的药品应当擦拭清洁后,方可传递入洁净室,但不应当将粉针剂西林瓶盖去掉;3.每日应当对用过的容器按规定进行整理擦洗、消毒,以备下次使用.五摆药准备室补充药品:1.每日完成摆药后,应当及时对摆药准备室短缺的药品进行补充,并应当校对;2.补充的药品应当在专门区域拆除外包装,同时要核对药品的有效期、生产批号等,严防错位,如有尘埃,需擦拭清洁后方可上架;3.补充药品时,应当注意药品有效期,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4.对氯化钾注射液等高危药品应当有特殊标识和固定位置.六摆药核对操作规程:1.将输液标签整齐地贴在输液袋瓶上,但不得将原始标签覆盖;2.药师摆药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名或盖签章;3.将摆有注射剂与贴有标签的输液袋瓶的容器通过传递窗送入洁净区操作间,按病区码放于药架车上.六、静脉用药混合调配操作规程一调配操作前准备:1.在调配操作前30分钟,按操作规程启动洁净间和层流工作台净化系统,并确认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操作间室温控制于18℃~26℃、湿度40%~65%、室内外压差符合规定,操作人员记录并签名;2.接班工作人员应当先阅读交接班记录,对有关问题应当及时处理;3.按更衣操作规程,进入洁净区操作间,首先用蘸有75%乙醇的无纺布从上到下、从内到外擦拭层流洁净台内部的各个部位.二将摆好药品容器的药车推至层流洁净操作台附近相应的位置.三调配前的校对:调配药学技术人员应当按输液标签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的准确性和药品完好性,确认无误后,进入加药混合调配操作程序.四调配操作程序:1.选用适宜的一次性注射器,拆除外包装,旋转针头连接注射器,确保针尖斜面与注射器刻度处于同一方向,将注射器垂直放置于层流洁净台的内侧;2.用75%乙醇消毒输液袋瓶的加药处,放置于层流洁净台的中央区域;3.除去西林瓶盖,用75%乙醇消毒安瓿瓶颈或西林瓶胶塞,并在层流洁净台侧壁打开安瓿,应当避免朝向高效过滤器方向打开,以防药液喷溅到高效过滤器上;4.抽取药液时,注射器针尖斜面应当朝上,紧靠安瓿瓶颈口抽取药液,然后注入输液袋瓶中,轻轻摇匀;5.溶解粉针剂,用注射器抽取适量静脉注射用溶媒,注入于粉针剂的西林瓶内,必要时可轻轻摇动或置震荡器上助溶,全部溶解混匀后,用同一注射器抽出药液,注入输液袋瓶内,轻轻摇匀;6.调配结束后,再次核对输液标签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准确无误后,调配操作人员在输液标签上签名或者盖签章,标注调配时间,并将调配好的成品输液和空西林瓶、安瓿与备份输液标签及其他相关信息一并放入筐内,以供检查者核对;7.通过传递窗将成品输液送至成品核对区,进入成品核对包装程序;8.每完成一组输液调配操作后,应当立即清场,用蘸有75%乙醇的无纺布擦拭台面,除去残留药液,不得留有与下批输液调配无关的药物、余液、用过的注射器和其他物品.五每天调配工作结束后,按本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清洁消毒操作程序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六静脉用药混合调配注意事项:1.不得采用交叉调配流程;2.静脉用药调配所用的药物,如果不是整瓶支用量,则必须将实际所用剂量在输液标签上明显标识,以便校对;3.若有两种以上粉针剂或注射液需加入同一输液时,应当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和药品性质顺序加入;对肠外营养液、高危药品和某些特殊药品的调配,应当制定相关的加药顺序调配操作规程;4.调配过程中,输液出现异常或对药品配伍、操作程序有疑点时应当停止调配,报告当班负责药师查明原因,或与处方医师协商调整用药医嘱;发生调配错误应当及时纠正,重新调配并记录;5.调配操作危害药品注意事项:1危害药品调配应当重视操作者的职业防护,调配时应当拉下生物安全柜防护玻璃,前窗玻璃不可高于安全警戒线,以确保负压;2危害药品调配完成后,必须将留有危害药品的西林瓶、安瓿等单独置于适宜的包装中,与成品输液及备份输液标签一并送出,以供核查;3调配危害药品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手套、口罩及检查后的西林瓶、安瓿等废弃物,按规定由本医疗机构统一处理;4危害药品溢出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七、成品输液的核对、包装与发放操作规程一成品输液的检查、核对操作规程:1.检查输液袋瓶有无裂纹,输液应无沉淀、变色、异物等;2.进行挤压试验,观察输液袋有无渗漏现象,尤其是加药处;3.按输液标签内容逐项核对所用输液和空西林瓶与安瓿的药名、规格、用量等是否相符;4.核检非整瓶支用量的患者的用药剂量和标识是否相符;5.各岗位操作人员签名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核对者应当签名或盖签章;6.核查完成后,空安瓿等废弃物按规定进行处理.二经核对合格的成品输液,用适宜的塑料袋包装,按病区分别整齐放置于有病区标记的密闭容器内,送药时间及数量记录于送药登记本.在危害药品的外包装上要有醒目的标记.三将密闭容器加锁或加封条,钥匙由调配中心和病区各保存一把,配送工人及时送至各病区,由病区药疗护士开锁或启封后逐一清点核对,并注明交接时间,无误后,在送药登记本上签名.八、静脉用药调配所需药品与物料领用管理规程一药品、物料的请领、保管与养护应当有专人负责.二药品的请领: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药品的请领应当根据每日消耗量,填写药品请领单,定期向药库请领,药品请领单应当有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2.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不得调剂静脉用药调配以外的处方;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不得直接对外采购药品,所需的药品一律由药学部门药品科库统一采购供应.三药品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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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临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提高静脉用药质量,促进静脉用药合理使用,保障静脉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指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根据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经药师进行适宜性审核,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无菌操作要求,在洁净环境下对静脉用药物进行加药混合调配,使其成为可供临床直接静脉输注使用的成品输液操作过程。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药品调剂的一部分。
本规范是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和其他静脉用药调剂的全过程。
医疗机构其他部门开展集中或者分散临床静脉用药调配,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采用集中调配和供应静脉用药的,应当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PIVAS)。
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与供应。
二、医疗机构集中调配静脉用药应当严格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见附件)执行。
三、人员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
(二)负责静脉用药医嘱或处方适宜性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用药或调剂工作经验、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负责摆药、加药混合调配、成品输液核对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从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接受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定期接受药学专业继续教育。
(五)与静脉用药调配工作相关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或患有精神病等其他不宜从事药品调剂工作的,应当调离工作岗位。
四、房屋、设施和布局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总体区域设计布局、功能室的设置和面积应当与工作量相适应,并能保证洁净区、辅助工作区和生活区的划分,不同区域之间的人流和物流出入走向合理,不同洁净级别区域间应当有防止交叉污染的相应设施。
(二)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设于人员流动少的安静区域,且便于与医护人员沟通和成品的运送。
设置地点应远离各种污染源,禁止设置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周围的环境、路面、植被等不会对静脉用药调配过程造成污染。
洁净区采风口应当设置在周围30米内环境清洁、无污染地区,离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
(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洁净区、辅助工作区应当有适宜的空间摆放相应的设施与设备;洁净区应当含一次更衣、二次更衣及调配操作间;辅助工作区应当含有与之相适应的药品与物料贮存、审方打印、摆药准备、成品核查、包装和普通更衣等功能室。
(四)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室内应当有足够的照明度,墙壁颜色应当适合人的视觉;顶棚、墙壁、地面应当平整、光洁、防滑,便于清洁,不得有脱落物;洁净区房间内顶棚、墙壁、地面不得有裂缝,能耐受清洗和消毒,交界处应当成弧形,接口严密;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应当符合环保要求。
(五)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洁净区应当设有温度、湿度、气压等监测设备和通风换气设施,保持静脉用药调配室温度18℃~26℃,相对湿度40%~65%,保持一定量新风的送入。
(六)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洁净区的洁净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各功能室的洁净级别要求:1.一次更衣室、洗衣洁具间为十万级;2.二次更衣室、加药混合调配操作间为万级;3.层流操作台为百级。
其他功能室应当作为控制区域加强管理,禁止非本室人员进出。
洁净区应当持续送入新风,并维持正压差;抗生素类、危害药品静脉用药调配的洁净区和二次更衣室之间应当呈5~10帕负压差。
(七)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根据药物性质分别建立不同的送、排(回)风系统。
排风口应当处于采风口下风方向,其距离不得小于3米或者设置于建筑物的不同侧面。
(八)药品、物料贮存库及周围的环境和设施应当能确保各类药品质量与安全储存,应当分设冷藏、阴凉和常温区域,库房相对湿度40%~65%。
二级药库应当干净、整齐,门与通道的宽度应当便于搬运药品和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有保证药品领入、验收、贮存、保养、拆外包装等作业相适宜的房屋空间和设备、设施。
(九)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内安装的水池位置应当适宜,不得对静脉用药调配造成污染,不设地漏;室内应当设置有防止尘埃和鼠、昆虫等进入的设施;淋浴室及卫生间应当在中心(室)外单独设置,不得设置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内。
五、仪器和设备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有相应的仪器和设备,保证静脉用药调配操作、成品质量和供应服务管理。
仪器和设备须经国家法定部门认证合格。
(二)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仪器和设备的选型与安装,应当符合易于清洗、消毒和便于操作、维修和保养。
衡量器具准确,定期进行校正。
维修和保养应当有专门记录并存档。
(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配置百级生物安全柜,供抗生素类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调配使用;设置营养药品调配间,配备百级水平层流洁净台,供肠外营养液和普通输液静脉用药调配使用。
六、药品、耗材和物料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所用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应当按规定由医疗机构药学及有关部门统一采购,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二)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的储存应当有适宜的二级库,按其性质与储存条件要求分类定位存放,不得堆放在过道或洁净区内。
(三)药品的贮存与养护应当严格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实施。
静脉用药调配所用的注射剂应符合中国药典静脉注射剂质量要求。
(四)静脉用药调配所使用的注射器等器具,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使用产品,临用前应检查包装,如有损坏或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七、规章制度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
(二)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建立相关文书保管制度:自检、抽检及监督检查管理记录;处方医师与静脉用药调配相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记录文件;调配、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与记录文件。
(三)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的领取与验收、储存与养护、按用药医嘱摆发药品和药品报损等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药品应当每月进行盘点和质量检查,保证账物相符,质量完好。
八、卫生与消毒基本要求(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清洁消毒程序。
各功能室内存放的物品应当与其工作性质相符合。
(二)洁净区应当每天清洁消毒,其清洁卫生工具不得与其他功能室混用。
清洁工具的洗涤方法和存放地点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选用的消毒剂应当定期轮换,不会对设备、药品、成品输液和环境产生污染。
每月应当定时检测洁净区空气中的菌落数,并有记录。
进入洁净区域的人员数应当严格控制。
(三)洁净区应当定期更换空气过滤器。
进行有可能影响空气洁净度的各项维修后,应当经检测验证达到符合洁净级别标准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四)设置有良好的供排水系统,水池应当干净无异味,其周边环境应当干净、整洁。
(五)重视个人清洁卫生,进入洁净区的操作人员不应化妆和佩戴饰物,应当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更衣。
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穿戴方式,应当与各功能室的不同性质、任务与操作要求、洁净度级别相适应,不得混穿,并应当分别清洗。
(六)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制定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按废弃物性质分类收集,由本机构统一处理。
九、具有医院信息系统的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建立用药医嘱电子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系统应当符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有关规定。
(一)实现用药医嘱的分组录入、药师审核、标签打印以及药品管理等,各道工序操作人员应当有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二)药学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处方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药学人员签名。
(三)电子处方或用药医嘱信息系统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医师用药医嘱及调剂操作流程完成并确认后即为归档,归档后不得修改。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逐步建立与完善药学专业技术电子信息支持系统。
十、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由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统一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与质量控制组织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规范、操作规程与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一、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与规范,对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质量管理。
(一)医师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具静脉用药处方或医嘱;药师应当按《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审核用药医嘱所列静脉用药混合配伍的合理性、相容性和稳定性,对不合理用药应当与医师沟通,提出调整建议。
对于用药错误或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处方或用药医嘱,药师有权拒绝调配,并做记录与签名。
(二)摆药、混合调配和成品输液应当实行双人核对制;集中调配要严格遵守本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交叉调配;调配过程中出现异常应当停止调配,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
(三)静脉用药调配每道工序完成后,药学人员应当按操作规程的规定,填写各项记录,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字迹清晰。
各道工序与记录应当有完整的备份输液标签,并应当保证与原始输液标签信息相一致,备份文件应当保存1年备查。
(四)医师用药医嘱经药师适宜性审核后生成输液标签,标签应当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内容,并有各岗位人员签名的相应位置。
书写或打印的标签字迹应当清晰,数据正确完整。
(五)核对后的成品输液应当有外包装,危害药品应当有明显标识。
(六)成品输液应当置入各病区专用密封送药车,加锁或贴封条后由工人递送。
递送时要与药疗护士有书面交接手续。
十二、药师在静脉用药调配工作中,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参与临床静脉用药治疗,宣传合理用药,为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相关药物信息与咨询服务。
如在临床使用时有特殊注意事项,药师应当向护士作书面说明。
十三、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建设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规定。
由县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通过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验收、批准,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验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