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共65页文档
旅游法学3:旅游者法律制度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内涵:
第一, 交易行为的发生是在合理的条件下进行的。 第二,交易的结果可以达到消费者预期的目的。 第三,公平交易是交易双方协作完成的。 第四,公平交易的实现条件是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以及拒绝强制 交易。 1、标价不实 2、虚假降价、虚假打折 3、计量不准或计量单位不合理 4、交易条件不合理
旅游者自身努力
受到尊重权
旅游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 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 权利。 经营者的义务:
不得侮辱、诽谤旅游者 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 不得使用不文明、不礼貌语言 不得搜查旅游者身体及携带物品 不得侵犯旅游者人身自由
监督批评权
旅游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 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检举权 监督 批评权 批评权 建议权
形成对商品和服务的广泛社会监督
使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得到及时解决 充当消费纠纷的调解人 充当政府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 指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消费者俱乐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打假公司等
获得知识权
获得知识 的范围
获得 知识 的 途径
消费方面的知识 旅游者合法权益 保护方面的知识 国家机关 消费者组织 大众传媒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
什么是旅游者
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的外来旅客。 出于一种好奇心,为了得到愉快而进行旅行的人。 离开其居住国到一个国家访问超过24小时的人。 凡因娱乐、健康、休息、文化或其他类似一种动机而 进行旅行者。 离开常驻地到异地,时间不超过一年,进行观光、游 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或其他形式旅游活动的人。 离开常驻地以寻求改变精神状态获取最大的身体和心 理满足,达到精神愉快过程的人。
6第六章旅游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总 则 消费者的权利 经营者的义务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消费者组织 争议的解决
一、 消费者的权利
(1)保障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请求赔偿权 (6)自由结社权 (7)获得知识权 (8)维护尊严权 (9)监督批评权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本章思考题
在我国旅游实践中,损害旅游消费者的现 象突出表现在哪些方面? 如果游客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 可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维权?
参看央视网视频:《消费主张》 旅游消费警 惕陷阱(一)北京一日游乱象20161031 (二)云南这样低价游20161101
第六章 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本章学目标
了解我国有关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 律法规; 明确旅游者的权益;掌握旅游纠 纷的处理方法 。
旅游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4年3月15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013年10月1日) 3.《旅行社条例》(2009年5月1日) 4.《旅游投诉处理办法》(2010年7月1日)
二、 经营者的义务
(1)依法履行义务
(2)接受消费者监督
(3)保障消费者安全
(4)不做虚假宣传
(5)公平合理交易
(6)出据相应凭据
(7)尊重消费者尊严
三、争议的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旅游行业的旅客权益保护法规
旅游行业的旅客权益保护法规作为一个不断发展的产业,旅游行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其中之一就是旅客权益保护。
为了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许多国家都陆续引入了各种法规和标准,旨在规范旅游服务行业的运作,确保旅游者能够获得公平、合理、安全、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探讨旅游行业的旅客权益保护法规。
一、旅游合同法律法规1. 旅行社法律责任: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行业的主要经营者,承担着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的重要责任。
针对旅行社违规行为,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一系列的罚则和补偿机制,以确保旅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旅游投诉与纠纷解决机制:为了便利旅客提起投诉和解决纠纷,不少国家已经建立了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仲裁机构,使得旅客可以通过简单、快速、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旅游经营者责任:除了旅行社外,酒店、餐饮、交通等旅游经营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这些经营者提供安全、卫生、高质量的服务,遵守合同约定,确保旅客权益不受损害。
二、安全管理法规1.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为了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法规。
该法规要求景区提供充分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紧急应急方案,并设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旅行过程中的交通是旅客安全的重要环节。
相关法规规定了旅游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要求,包括车辆质量、驾驶员资质、行车安全等方面,以确保旅客在交通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三、宣传与质量管理标准1. 旅游广告宣传法规:旅行社、酒店等旅游经营者在宣传旅游产品和服务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广告宣传法规,确保广告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以免误导旅客。
2. 旅游产品质量标准:为了保障旅客获得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旅游产品质量标准。
旅游经营者必须按照这些标准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确保旅客的权益得到保护。
第三章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ppt模板
“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甲方(经营者)保留对行程进 行调整的权利”。(北京神舟国旅集团)
“甲方(旅行社)如果取消团队计划(因不可抗力之因素 或不够成团人数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消费者 ),并全额退还所收预付款或团款。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 自行负担(包含机、车、船票损失费,定房损失费,通讯 联络费和保险费的损失)”。(北京春畅旅行社)
消费者——为满足生活消费需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 务的个人或单位。
旅游消费者——从旅游市场购买、使用旅游商品或接受 旅游服务,满足其旅游需求的个体社会成员。
旅游者是消费者,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1、消费者概念及特征
消费者:指为了满足生活消费需求而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
特征 主体:个人和单位 消费性质:生活消费 消费客体:商品和服务 消费对象:由经营者提供 消费方式:购买、使用和接受
原则; ③社会团体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 ④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节 旅游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一、消费者的权利 安全保障权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求偿权 结社权 获得有关知识权 受尊重权 监督权
二、经营者的义务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保证商品或服务安全 提供商品或服务真实信息 标明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和信息 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 不得以格式合同限制消费者权利 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 承担三包和其他责任 尊重消费者人身权利 接收消费者监督
(六)结社权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监督 ➢指导消费,提高保护意识 ➢充当桥梁 ➢促使一些侵权行为得到惩罚
旅游政策与法规第三章:旅游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1]
第三章:旅游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第三章:旅游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消费者: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经营者:指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二、旅游者的权利A、安全保障权B、知悉真情权:旅游者有权利知道自己接受的旅游服务产品的内容、质量等级、费用等真是情况。
C、自主选择权D、公平交易权E、获得赔偿权F、依法结社权G、获取知识权H、受到尊重权I、监督批评权三、经营者的义务A、履行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B、接受监督义务C、保证提供商品和服务安全义务D、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E、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F、不得单方面作出含有对消费者不利义务的规定G、不侵犯消费者人格权利的义务H、出具购买凭证的义务四、国家对消费者和泉权益的保护A、国家对消费者和权益的保护B、消费者组织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2、参与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4、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应道告知鉴定结论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节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8、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C、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c、向有关部门申诉d、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e、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4、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经营者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区分不同的情况,分别承担或者同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第二节:旅行社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一、旅行社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A、旅行社应按约定向旅游者提供服务B、旅行社提供的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需要(1、旅行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必须达到安全要求,能够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务安全2、对可能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情形要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3、对旅游地可能引起旅游者误解或产生冲突的情形要作出明确的说明和忠告)C、旅行社必须履行保险责任D、旅行社应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应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
导游法规知识旅游法法律制度
导游法规知识旅游法法律制度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第二章、旅游法法律制度第一节、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旅游者的权利(一)自主选择权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二)知悉真情权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三)严格履行权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四)受尊重权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五)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六)救助保护请求权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旅游者的义务(一)五个应当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二)三个不得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三个配合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入境旅游者的“二个不得”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第二节、旅游经营活动一、旅游经营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导游法规知识、旅游法法律制度
第二章、旅游法法律制度第一节、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旅游者的权利(一)自主选择权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二)知悉真情权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三)严格履行权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四)受尊重权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五)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六)救助保护请求权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旅游者的义务(一)五个应当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二)三个不得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三个配合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入境旅游者的“二个不得”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第二节、旅游经营活动一、旅游经营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一)旅行社依据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导游法规知识、旅游法法律制度
第二章、旅游法法律制度第一节、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旅游者的权利(一)自主选择权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二)知悉真情权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三)严格履行权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四)受尊重权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五)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六)救助保护请求权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旅游者的义务(一)五个应当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二)三个不得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三个配合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入境旅游者的“二个不得”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第二节、旅游经营活动一、旅游经营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一)旅行社依据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招探、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4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 (五)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
❖ (六)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
❖ (1)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 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 、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 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 (2)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 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 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标明的质量状 况相符。
三、旅游经营者民事责任的承担
❖ (五)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 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 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 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 担连带责任。
三、旅游经营者民事责任的承担
❖ (一)侵权责任的承担 ❖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 ❖ (三)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
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 讼。
❖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 、批评。
三、国际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 护
❖ (一)成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
❖ 国际消费者联盟是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 大利亚、荷兰和比利时五个国家的消费基金 者组织在荷兰的海牙联合发起成立的,简称 “国际消联”(IOCU)。这是一个独立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无政治倾向的,且目前规 模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国际性的消费者权 益保护组织。
❖ (四)公平交易权
❖ 旅游者依法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 (五)获得赔偿权
❖ 《旅游法》第十二条规定: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 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六)依法结社权
旅游法第三章-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资料
第三章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学习目标: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学习者应当了解旅游安全事故、旅游安全的管理,掌握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保险的概念,理解旅游保险的地位、作用,掌握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的内容;应当掌握出国旅游管理制度,理解出入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理解出入境检查制度;应当掌握铁路交通制度和航空交通制度的有关规定,掌握承运人和旅客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了解旅游食品卫生和旅游娱乐场所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内容。
要点:旅游安全法律制度,旅游保险法律制度,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旅游交通法律制度,食品卫生法律制度,娱乐场所法律制度。
第一节旅游安全法律制度一、旅游安全事故我国调整旅游安全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是行政法规。
目前基本的法律依据是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0)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1994)1、旅游安全事故的概念指发生在旅游过程中,由自然和人为原因引起,造成旅游者人身或财产损失,并由此导致有关当事人相应法律责任的事件。
其构成有3个必要条件:(1)必须发生在旅游过程中。
(2)原因包括两方面:自然和人为。
(3)会导致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1)轻微事故:轻伤或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
(2)一般事故:重伤或经济损失1万至10万(不含10万)。
(3)重大事故:死亡或重伤、残疾,或经济损失10-100万(不含100万)。
(4)特大事故:死亡多人,或经济损失100万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
案例1:一般旅游安全事故(1)某旅行社组团去华山,在临行前,旅行社已向客人对去华山可能出现的危险做了明确说明,并为客人办理了意外保险,客人欣然接受,于是组团顺利出行。
到了华山,在游览过程中,一位客人不慎摔伤,造成右脚腂骨粉碎性骨折。
(2)2001年10月,太原某旅行社组团在野山坡旅游,在一项目是蹦极。
导游再三强调:有心脏病、高血压病史的客人不要参加这个项目。
旅游政策法规.doc.doc
旅游政策法规第十一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旅游投诉管理法规制度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消费者与旅游消费者的概念消费可以分为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
生产消费是指生产过程中生产器材、原材料、燃料、机械、电子产品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消费。
生活消费是指公民对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的日用品的消费,同时也包括为满足精神文化生活所需要的消费活动。
本书所称消费专指生活消费。
消费的主体即是消费者。
一般都认为消费者是指从事生活消费的主体。
把消费者限于个别社会成员,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旅游消费者是指通过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从而满足其旅游需求的人。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指该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社会关系,包括以下几方面: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国家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国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其他个人或组织对经营者的监督关系。
二、消费者的权利和生产经营者的义务(一)概述消费者的权利是指由国家法律所确认的,在消费领域消费者能够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要求生产经营者相应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其具有以消费者特定的身份为基础、具有法律的规定性和仅针对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等特点。
生产经营者的义务是指法律规定或者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约定的,在消费过程中生产经营者必须对消费者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拘束。
该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类型。
法定义务是。
第八章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精)
第八章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学习目的和要求】诚信是旅游经营之根本,信誉是旅游企业之生命。
旅游是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这就需要诚信的环境。
本章主要学习和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旅行社经营者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考核要求】(一)旅游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1.识记:(1)相关概念与特征;(2)消费者保护原则。
2.领会:(1)旅游者权利与义务;(2)经营者权利与义务。
(二)旅游企业对旅游者的保护1.领会:(1)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概念与特点;(2)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范围与标准。
2.运用:旅游企业在保护旅游者权益中职责(三)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1.识记:争议解决的途径2.领会:承提法律责任的主体与方法【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一、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一)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二)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二、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一)旅游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的基本原则(二)国家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三)消费者组织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四)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第二节旅游消费者的权利与旅游经营者的义务一、旅游消费者的权利(一)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权(二)知悉真情权(三)自由选择权(四)公平交易权(五)获得赔偿权(六)依法结社权(七)获得知识权(八)得到尊重权(九)监督批评权二、旅游经营者的义务(一)经营者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二)经营者有听取消费者意见和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三)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四)经营者有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五)经营者有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义务(六)承担“三包”和其他责任的义务(七)经营者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八)尊重消费者人身权利的义务第三节旅游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旅行社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一)旅行社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1.旅行社应当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旅游法第三章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应当了解并掌握旅游安全事 故及其处理,了解保险和旅游保险的概念,理解 旅游保险的地位、作用,掌握旅行社责任保险制 度的内容;掌握出国旅游管理制度,理解出入境 管理的有关规定,理解出入境检查制度;掌握铁 路交通制度和航空交通制度的有关规定,掌握承 运人和旅客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了解旅游食品 卫生和娱乐场所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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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对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适用国 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应 注意: ①报告。 ②现场保护。 ③调查。 案例5 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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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国旅游者在华旅游期间发生 伤亡情况的处理
对外国旅游者伤亡事故,应特别注意: ①立即通过外事管理部门通知有关国家 驻华领事馆和组团单位。 ②为前来了解、处理事故的外国使领馆 人员和组团单位及伤亡者家属提供方便。
返回返回返回返回返回本章1出国旅游目的地的批准管理制度2出国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审批管理制度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管理制度4旅游团队的出入境管理制度5出国旅游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6对特种旅游的管理制度7边境旅游管理制度返回本节返回案例1返回返回返回返回返回返回本节返回返回返回返回返回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第三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的相关法律制度
第一节 旅游安全法律制度 第二节 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节 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第四节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第五节 食品卫生法律制度(略) 第六节 娱乐场所管理法律制度(略)
第一节 旅游安全法律制度
我国调整旅游安全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 是行政法规。目前主要是国家旅游局发布的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0)和《旅游 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1994)
第十章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2007年主题 责任 谐和
2020年主题 3·15的力气
2020年主题 3·15有你更有力气
2020年主题 新规那么、新动力
2020年主题 护航新消费
2021年主题 共筑诚信 有你有我
麦当劳在世界各地有超越3300多家餐厅, 在中国超越1400家餐厅。很多中国消费 者选择麦当劳,是由于其在食品推销等各 环节都有着十分严厉的规范。但是央视记 者在调查中提醒出了全球第一快餐品牌麦 当劳不为人知的后厨规范。
«规则»明白指出,旅游运营者违犯合同 商定,有私自改动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 点、增加旅游效劳项目、降低旅游效劳规 范等行为,旅游者央求旅游运营者赔偿未 完成商定旅游效劳项目等合理费用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运营者提供效劳时 有欺诈行为,旅游者央求旅游运营者双倍 赔偿其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王海:现在打假只是觉得〝好玩〞。 1995年我正在司法部一个培训中心念法 律专业函授班。事先我陪一个亲戚去北京 考试,闲暇时就去法律书店翻书。有一天, 很偶然地在一家法律书店看到〝消法〞, 翻到了第49条:〝运营者有欺诈行为要 加倍赔偿〞。我正在学习法律,对这一条 款能否能够完成发生了很大的疑心,就决 议去试试。
3.15主题
3·15晚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首 先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从开播以来,晚会 掩饰了有数的骗局、圈套和黑幕,维护了 公允公正,改动了有数人的命运和人生。 每年的3月15日,3·15晚会都将为维护 消费者权益收回剧烈呼声。
各年主题
法院审理以为,徐州某游览社与某公司 签署的旅游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 均应依照合同的商定实行。张某夫妇作 为某公司任务人员,又是该次旅游的成 员,对在旅游中所遭受的损失,有权向 徐州某游览社主张权益。
第三章 旅游者权益保护法规制度
客人购物被骗导游有责任吗?
• 某旅行社推出港澳专列游, 许多游客看到广告后,觉得自 己活了一大把岁数了,还从来 没有出去过,这次正好是一次 机会,价格也合适,于是报名 • 行程安排的返程是由澳门 入关,在珠海游览半天后乘车 前往深圳,在深圳上专列返回。 而事情就发生在进关后上专列 前,在珠海的这段时间,导游 把游客带到了行程的最后一个 游览点——珠宝商场,经过一 上午的颠簸和游览,很多游客 都已疲惫不堪,不想下车。而 导游却说,这是老板交待的任 务,如果不去,他们会被扣工 资的,大家不买东西不要紧, 但一定要进去,并且提醒游客 “这里的东西有点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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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游客是分乘多辆汽车进入珠海并 游览的,前后之间相差很远,因而都是以 一辆车为单位,各自游览了景点,到了专 列上大家才有机会见面,于是大家就说起 好心的老乡来,聊着聊着,大家都觉得事 有蹊跷,这个老板和每辆车游客说得都不 一样,于是就对他卖的珠宝产生了怀疑。 回来后经鉴定,这些珠宝成色都比较低, 根本不值他卖给游客的一折的价钱,还把 白银地说成白金的,把镀金说成纯金的。 游客纷纷投诉,要求旅行社和导游退回购 物款。
游客被害景区有责任吗?
• 2002年3月12日,厦门市东纶公司职工黄彩联等4 名少女利用公余时间结伴到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内 的北辰山风景区游玩。4人花了20元(门票价每 人五元)购票入园后,一路欢歌笑语陶醉在风景 中,她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危险正在悄悄降临。下 午2点多钟,当4人来到景区内一处游人较少的龙 泉洞景点时,尾随而致的两歹徒见有机可乘,便 开始实施抢劫犯罪,四少女不从,两歹徒挥刀便 刺,就这样,4名花季少女转眼间凋谢在北辰山如 画的风景中。4少女同时被害,这在社会治安一向 良好的厦门市顿时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在各方 的大力配合和公安部门的全力侦破下,这起厦门 自解放以来最为恶劣的血案很快告破,两犯罪分 子于去年8月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