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成品校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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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设计校审规定(精)

(完整版)设计校审规定(精)

设计校审规定1 目的为使设计校审这一设计输出验证方式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出现不合格,满足规定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3定义3.1 校对核对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要求。

3.2 审核审查核对是否满足输入要求。

3.3 审定审查定稿。

3.4 批准认可和核准,同意生效、发放。

3.5 校审校对、审核、审定的总称。

4 校审程序4.1 工程设计4.1.1 投标方案4.1.1.1 投标方案的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应经校对、审核和审定。

4.1.1.2 投标方案及说明书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2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4.1.2.1 各专业提交项目设计主持人的文件、图纸应经专业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4.1.2.2 说明文件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的批准。

4.1.3 规划规划校审程序同4.1.2。

4.1.4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同)4.1.4.1 各专业互提资料应经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定,并经项目总设计师审定。

4.1.4.2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1.4.3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5 施工图设计4.1.5.1 各专业互提资料图、表应经审核、审定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2 工程管线汇总图应经有关专业的互相核对并会签认可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3 工程计算书应由具有与工程设计相应校对、审核资格的人员负责校对、审核。

4.1.5.4 对电算书要进行校对、审核,重点是校核荷载是否有漏项,输入参数是否正确。

4.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送审图、报批图)4.2.1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2.2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5 校审实施步骤5.1 设计人自校后,交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交回设计人修改后,再经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复查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工种负责人阶段校审任务。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总则•设计校审制度•设计方案校审•施工图校审•其他相关规定•附则01总则1目的和意义23通过设计校审,可以发现和纠正设计中的问题,提高设计质量和安全性。

确保设计质量设计校审是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规范的重要体现,能够保证设计符合相关政策和标准。

遵守相关法规通过校审,可以发现设计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提高设计师的设计水平。

提升设计水平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承接的所有建筑设计项目,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中心、文化设施等。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设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等。

适用范围设计校审的基本原则建筑设计校审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规范,保证设计符合政策和标准。

依法依规安全性原则功能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建筑设计应遵循安全性原则,确保建筑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

建筑设计应满足使用功能的需求,保证建筑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建筑设计应考虑经济性因素,合理控制建设成本和维护费用。

02设计校审制度03所长对设计方案的最终审批负责,对校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核。

设计校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01设计部负责进行初步设计,协调各专业系统,监督设计进度,组织设计评审和修改。

02校审组由资深设计师组成,负责对设计部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设计校审的程序设计部提交设计方案,包括图纸、计算书和说明书等资料。

设计部根据校审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提交最终设计方案。

校审组对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所长对最终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并形成决议。

设计校审的标准与要求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要求。

保证设计质量,防范设计风险。

合理控制建设投资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

满足业主的功能需求和建设规模。

03设计方案校审设计人员接受校审任务,了解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

设计校审

设计校审

设计校审校审的目的是在文件批准发放前,通过检查,发现不合格的问题并对其进行纠正,设计校审的目的是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设计校审,分为对一般工程的校审和对高难工程的校审。

作为校审的另外一种方式,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之间的对图会签。

1、一般工程的校审⑴校审的对象——包括中间阶段和最终阶段的设计产品。

例如:可研报告;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图纸、说明;概预算书;出图后的设计更改以及输出产品形成过程中的计算书等。

⑵校审的分级对于一般工程实施校正、审核、会签(验证专业间互提要求是否满足)。

对于重大工程实施校正、审核、会签、审定(对于重大工程的界定,由项目中心总监提出,公司上层开会讨论决定)。

⑶校审记录规定校审记录分为图纸校审和计算书校审。

无论哪种校审记录,都应做好校审标识,对于图纸校审,尚应做好修改标识。

另外,记录图纸校审中发现的问题时,必须对照图号写出,以利设计人修改。

校审做法和标识详见“⑷校审的具体做法(d)”。

⑷通常校审的具体做法(a)设计制图人自校后,将图纸送专业负责人提交校正人,校正人校正写好《图纸校正记录》后,将校正单交专业负责人通知设计制图人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并经校正人对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后,校正人在《图纸校正记录》上签字完成校正过程。

(b)各专业负责人将校正修改后的图纸及《图纸校正记录》交给审核人,审核人写好《图纸审核记录》后,送交专业负责人通知设计制图人修改。

修改完成后,经审核人复核无误,审核人在《图纸审核记录》上签字,完成审核过程。

(c)对于需审定的工程,各专业负责人汇总本专业全部图纸及资料,送专业总工审定。

专业总工写好《图纸审定记录》、通知专业负责人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经专业总工复核后在《图纸审定记录》上签字,即完成审定过程。

(d)校审人在填写校审记录单时,对查出的不合格问题,应按原则、重要、一般三个等次(见附录)进行标识。

标识的方法原则问题标识“×”,重要问题标识“√”,一般问题标识“△”。

设计管理 设计成品校审标准

设计管理 设计成品校审标准

保证专业技术和综合技术质量都经过各级校审,确保设计成品质量; 专业审核人和主设人在工程项目组成立时明确。设计人、校核人和专业审核人在安排
设计任务时予以明确。校核人对设计成品负全面校核的责任,校核人应由具有相应
资格的人员担任; 安排设计任务时,应考虑各级校审的需求,保证有充分的校审时间; 安排施工图设计任务时,主设人应填写卷册任务书,经专业审核人签署后交设计人。
成品(包括计算书),但不签署; 项目设计经理、设总可抽查三级图纸,但不签署; 设计总监可抽查全部设计成品(包括计算书),但不签署。 设计人编制的设计成品,一般应由主设人负责全面校核。必要时,主设人可安排具有 相应资格的人员或卷册负责人校核并签署,但主设人并不能免除其校核质量责任。
设计成品审签范围见表 7-1、表 7-2。 表:7-1 项目前期设计成品审签范围
础图、新技术和标准设计的主要图纸等。
8.2 计算书分级 一级计算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确定主要设计原则和方案、主要系统和设备选择、重
要建(构)筑物结构,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 二级计算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确定工程辅助系统和设备选择,以及部件、构件的计
算; 三级计算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零件、次要构件的计算,以及不属于前两级的计算书; 采用的新技术、工程条件复杂等的计算,等级可相应提高一个级别。
技术管理者裁定;专业之间的问题,由项目设计经理、设总或设计总监裁定;超出
技术物资部技术物资部门以外的技术问题,由设计总监裁定。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但必须执行裁定者意见。
6 校审程序和记录
6.1 校审程序 设计成品校审流程如下:
f c
设计人
a
校核人
d
b e
g 审核人

咨询、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咨询、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咨询、设计成果校审制度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标准QD/HSY/703.4—2002现行版本:B修改码:0受控状态:发放编号:持有人2002.5.28 发布 2002.5.31实施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发布前言为保证我院咨询、设计、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确保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GB/T19001-2000 -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7.3.5的要求,以及程序文件QP/HSY/703-2002《设计控制程序》的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技术质量部归口和解释。

本标准起草部门:技术质量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冬妮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A版按GB/T19000-1994标准编制,于1999年5月发布实施。

现行标准B版于2002年5月28日发布。

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标准 QD/HSY/703.4--200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校对、审核、审定的控制要求,包括校审范围;校审原则;校审人员资格、职责;产品差错的分类与判别原则以及咨询、设计成果签署范围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我院所有工程咨询、设计各阶段设计文件、图纸等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设备设计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的引用文件GB/T19000-2000 - ISO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QP/HSY/703-2002 设计控制程序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GB/T19000 - ISO9000和其它引用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4.1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设计评审会议,审定设计文件,对设计的重大设计原则和技术问题作出裁决。

审查咨询、初步设计文件及重大项目的施工图。

4.2专业总师:主持本专业设计评审会,审定设计文件、图纸的符合性,复核审核意见及修改情况,处理校对、审核中出现的分歧意见,提出审定意见。

4.3专业主任工程师:审核设计文件、图纸的符合性。

复核校对意见及修改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批准:版本:_____A__核定:授控号:________ 编制:持有者:________目录1目的与范围2设计成果的校审范围3各级校审人员的职责4校审程序5签署1目的与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设计成果的校审范围及设计(编写)、校核、审查、核定、批准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成果质量评定的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各设计阶段的规划、设计等设计成果。

2设计成果的校审范围2.1 设计成果是设计活动/过程的结果,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设计报告、投标书、图纸、计算书、说明书等。

2.2 设计成果校审范围详见附录A《设计成果校审范围表》。

3各级校审人员职责3.1设计(编写)人员责任3.1.1设计成果(计算书、图纸、报告等)应满足:a)严格遵循工程项目审定的设计工作大纲和专业设计大纲;b)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规范、规程、法规;c)计算书计算无误,层次分明,整洁清晰,方法先进可靠,精度符合要求,采用计算机计算,程序应为有效版本,注明输入数据,对输出成果应进行分析采用;d)说明书、文字报告章节内容完整,论证充分、表述简炼、字迹工整、语言通顺;e)制图比例尺选用适当、好用、图面布置合理、绘制准确、线条使用正确、标注整齐无误,有必要的说明,标识清楚明了。

3.1.2按校审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或返工。

3.1.3保持和校审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的联系,争取指导,遇问题及时解决。

3.1.4参加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3.2校核人责任3.2.1经过校核的成果应达到:a)符合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大纲和专业设计大纲;b)符合工程设计有关规范、规程和法规要求;c)基本资料完整准确,计算公式、计算方法和数字运算正确无误,计算精度符合要求;d)采用计算机计算,程序正确,应用软件为有效版本,输入无误,输出的成果合理;e)制图正确,图面布置协调,比例尺选择适当,标准齐全正确,有必要的说明,标识完整明确。

3.2.2对发现的不符合项,经设计修改后应进行复核,当成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又难以修改的,可要求设计者返工。

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DLGJ15972001

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DLGJ15972001

附件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DLGJ 159.7 —2001主编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施行日期:20XX 年9 月1 日A.5.1 一级:1. 电力系统地理接线图2. 电力系统原则接线图3. 电力系统负荷分布及潮流图4. 电力系统动力资源及流向图附录 A图纸分级清单[ 摘录]A.5 系统专业A.5.1 一级:2. 远动装置外部接线图3. 直流电源逆变器接线图A.7.4 四级:电力系统稳定计算曲线图A.6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专业A.7 远动专业 1. 远动通道组织图A.7.3 三级:1. 远动装置原理接线图 1. 远动装置及变送器屏转接屏端子排A.6.1 二级: 1.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置图 2. 电力系统简化接线图 3.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原理接线图 A.6.2三级: 1. 电力系统稳定计算曲线图 A.6.3 四级: 1.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屏面图 2.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端子排图 A.6.4 五级: 1. 零部件安装图5. 电源及主网网架规划图6. 电力系统无功补偿设备配置图7. 电力系统短路阻抗计算图8. 负荷曲线图9. A.7.1 一级:1. 远动化范围图2. 远动系统配置图A.7.2 二级:2.变送器屏及远动转接屏屏面布置图2. 远动装置外部接线图3. 直流电源逆变器接线图A.7.4 四级:A.16.2 二级 A.16.3 三级A.7.5 五级:1. 零部件安装图1. 通信电源接线图2. 载波通信系统图A.8.4 四级:1. 通信配线架端子排2. 通信室内电缆联系图3. 通信电源盘盘面布置图4.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布置图5. 电话机安装地点表6. 通信机房支吊架图A.8.5 五级:1. 零部件安装图A.16 暖通专业施工图设计暖通部分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主(网)控楼暖通空调系统及布置图 A.8 调度通信专业A.8.1 一级:1. 电力系统调度组织图2. 电力系统远动保护通信通道组织接线图3. 通信干线和通信网架图4. 通信方式方案比较图 A.8.2 二级:1. 载波通信通道原理接线图2. 系统通信机房平面布置图3. 载波通信频率分配图A.8.3 三级:其他建筑暖通系统及布置图A.16.2 二级A.17.3 三级A.18.2 二级 A.18.3 三级 A.16.4 四级暖通管道、风道、节点图设备制造图A.16.5 五级支吊架图零件、部件图A.17 水工供水专业(含给水、排水)A.17.1 一级厂区给排水平面布置图前期工作及初步设计的全部成品A.17.2 二级施工图设计水工部分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雨水泵房平剖面图A.17.3 三级室外给水、排水管路系统和纵剖面图 给水管道节点图生活、消防水泵房平剖面图A.17.4 四级A.17.5 五级零部件图A.18 水工结构专业取水建筑物和水泵房施工图设计总图 供水系统图 含供水高程图)消防系统图 含水、气体、报警控制)自动喷水系统、 气体消防系统布置图室内、外给水、 排水安装图消防栓安装图、 水泵及设备安装图工业、生活、补给水、消防等泵房建筑布置图A.18.2 二级A.19.3 三级1. 导线、地线放线曲线 3. 防震措施、接地装置安装图4. 防雷保护接线、安装图5. 拦江线组装图取水建筑物和水泵房地下结构配筋图消防施工图A.18.4 四级挡土墙结构图设备及水泵基础A.18.5 五级建(构)筑物节点大样图零部件图A.19 送电专业A.19.1一级:A.19.2 二级:A.19.3 三级:1. 导线、地线力学特性曲线2. 线路平断面定位图3. 杆塔明细表4. 单相短路电流曲线5. 与电信线路平行接近位置图6. 各类杆塔单线图 (含组装图 )A.19.4 四级:1. 线路路径图 2. 全线基础一览图 1. 全线杆塔一览图2. 施工图设计材料总表3. 两端变电所进出线平面布置图4. 全线导线换位图2.导线、地线、绝缘子串及金具组装图6. 杆塔间隙圆图7.各种直线杆塔摇摆角临界曲线8.基础施工图9.杆塔加工及施工详图10.屏蔽地线接地、放电管接地装置安装图A.19.5 五级:1.部件组装图、零件图。

电力设计成品校审制度

电力设计成品校审制度

设计成品校审制度0.引言本制度规定了工程设计全过程各项成品校审的程序、内容和签署范围,确保每项设计输出(成品)在发放前都经过校审,确保校审质量和效果。

1.范围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送变电工程设计项目设计输出(成品)的校审(设计验证)。

1.2设计成品校审范围1)电力设计全过程的各项成品;2)标准(典型、通用、定型、参考)设计成品;3)套用图纸:对套用图纸的校审,应特别注意套用条件相同与否。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管理手册》《设计过程控制程序》《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3.职责各级校审人员按校审签署范围的规定负责设计成品校审并进行签署。

4.管理内容与方法4.1总则4.1.1各级校审人员在校审中,当发生技术意见分歧时,专业问题由各专业主任工程师处理;专业间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协调处理,必要时由总工裁定。

4.1.2各级校审人员采用各色校审笔将校审意见直接写至校审图中,校审完成则在图纸对应校审栏中签名,对没有校审签名的成品,下一级校审人员有权不予校审。

4.1.3设计人根据校审意见修改,在校审意见处打“√”。

校审人员经确认校审提出的问题修改无误后,在校审意见处用校审笔打“√”。

4.1.4属于差错改正的划“√”,有不同看法需要研究的划“?”,属提错的划“×”。

对“?”及“×”要有仲裁意见和签名。

4.2 成品校审程序4.2.1 设计成品由设计人自校修改后,应经有关人员校审签署后方可出公司。

校审程序见图4.2.1设计成品校审程序框图。

图4.2.1设计成品校审程序注:1)设计人自校后出白图,连同计算书,原始资料一起送校核人。

2)校核人将校核意见采用红色笔签于白图,连同计算书,原始资料一起送审核人。

设计文件校对与审核管理办法

设计文件校对与审核管理办法

设计文件校对与审核管理办法4.1设计文件的校对与审核应该按照《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文件编制标准》的要求进行;4.2设计文件的校对应该在设计完成后进行,校对人应该对设计文件的技术内容、规范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检查;4.3审核应该在校对完成后进行,审核人应该对设计文件的技术内容、规范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4.4审定人应该在审核完成后进行,对设计成品质量进行最终确认;4.5设计文件的校对与审核应该在设计文件的提交、修改、审批等重要环节进行;4.6审核流程应该按照《设计文件校对与审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所有校对审核过程应该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并将最终形成的《校审记录单》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档于项目阶段文件夹内;4.7设计文件的奖惩措施应该按照《设计文件校对与审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记录单保存年限应该为五年。

修改原因:为了更好地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明确设计文件的审核要求,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同时,对一些条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实际情况。

4.1 定义:设计文件在本制度中,设计文件指的是在设计各个阶段形成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总称。

4.2 设计师4.2.1 根据总体设计师的要求,设计师应该合理安排工作内容,按时完成所承担的设计任务。

4.2.2 设计师应该认真研究设计基础资料,领会设计意图,掌握设计标准,并且做好所负责部分的设计文件,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4.2.3 设计师的计算应该符合本专业相关技术规定或规范,计算准确无误。

设计文件需要认真自校,并且对校对人、审核人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

在《校审记录单》上反馈处理意见。

4.2.4 设计师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归档要求整理好设计文件,并交给总体设计师统一归档。

4.2.5 当设计师与校对人、审核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要求上一级直至审定人作进一步仲裁。

对仲裁的最后决定仍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备案,但必须执行。

4.2.6 当设计师所设计的工作因不符合规定而发生质量事故时,负主要责任。

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DLGJ1597-

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DLGJ1597-
5.2.3三级计算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零件、次要构件的计算,以及不属于前两级计算书的。
5.2.4标准设计、采用的新技术等、工程条件复杂的。送电线路途经重冰区或地质构造复杂等计算,等级和相应提高一个级别。
5.2.5压力容器计算书均为“审核”级。
计算书分级见附录B。
5.3 说明书分级
5.3.1一级说明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前期工作报告、初步设计说明书总的部分及专业部分,以及工程施工图设计总说明书。
例如“初步设计说明书总的部分”由总工程师批准,院长不抽查;“概算总的部分”“校核”栏由科长或主任工程师两者之一签署;“设备及主要材料清册”的“批准”栏的签署总工程师改为设计总工程师。
施工图设计的一级图纸,科(组)长不在“校核”栏签署,主任工程师和设计总工程师在“审核”栏签署。二级图纸的“审核”栏由科(组)长及主任工程师均须签署,除施工图级图纸外,不同设计阶段其图纸的“校核”栏由校核人或主设(专业负责)人的两者之一签署。
3.0.2勘测成品由勘测人自校修改后,应经有关人的校审和批准人签署后,方可出院。核审程序见勘测成品校审程序框图3.0.2。
3.0.3各级校审人,应将意见填入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单中(校审意见《电力勘测成品质量评定办法》和《电力设计成品质量评定办法》的附录)。当发生意见分歧时,专业内部问题,由该专业领导逐级处理;专业间的问题,由设计总工程师协调处理,必要时由总工程师裁定。
2.0.5注册建筑师、结构师、造价师按有关规定要求对勘测设计成品进行校审和签署。
2.0.6竣工图的校审按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建(1996)666号文《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执行。
3 成品校审程序
3.0.1设计成品由设计人自校修改后,应经有关人的校审和批准人签署后,方可出院。核审程序见设计成品校审程序框图3.0.1。

(完整版)设计校审规定(精)

(完整版)设计校审规定(精)

设计校审规定1 目的为使设计校审这一设计输出验证方式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出现不合格,满足规定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3定义3.1 校对核对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要求。

3.2 审核审查核对是否满足输入要求。

3.3 审定审查定稿。

3.4 批准认可和核准,同意生效、发放。

3.5 校审校对、审核、审定的总称。

4 校审程序4.1 工程设计4.1.1 投标方案4.1.1.1 投标方案的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应经校对、审核和审定。

4.1.1.2 投标方案及说明书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2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4.1.2.1 各专业提交项目设计主持人的文件、图纸应经专业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4.1.2.2 说明文件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的批准。

4.1.3 规划规划校审程序同4.1.2。

4.1.4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同)4.1.4.1 各专业互提资料应经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定,并经项目总设计师审定。

4.1.4.2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1.4.3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5 施工图设计4.1.5.1 各专业互提资料图、表应经审核、审定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2 工程管线汇总图应经有关专业的互相核对并会签认可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3 工程计算书应由具有与工程设计相应校对、审核资格的人员负责校对、审核。

4.1.5.4 对电算书要进行校对、审核,重点是校核荷载是否有漏项,输入参数是否正确。

4.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送审图、报批图)4.2.1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2.2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5 校审实施步骤5.1 设计人自校后,交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交回设计人修改后,再经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复查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工种负责人阶段校审任务。

校审办法

校审办法

校审办法工程项目的咨询、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校审制度,以保证质量。

总院承担的所有咨询、设计项目的原始依据资料、设计原则、技经编制原则、文字说明、计算书、图纸及各类来往文件及业务联系单等全部过程文件,以及工程设计中采用计算机计算的所有输入数据和计算成果,均须按要求进行校审。

为规范咨询、设计产品的校审,特制定本办法。

1设计人提供校审的资料及数据应包括:1.1计算原则、计算依据、计算图式、计算公式、计算结果;1.2经校核的相关专业与计算有关的交接接交资料;1.3计算中所引用的规范、标准、资料及计算软件的名称;1.4提供计算所用参数、图纸、荷载工况、输入数据及重要的(或所采用的)输出数据。

1.5提供其他相涉专业的交接资料及相关图纸等。

1.6咨询、设计文件的文字说明,设计图纸等。

1.7需对外发送的各类文件、工程业务联系单等。

1.8其它须进行校审的内容。

设计人在提供上述校审资料之前,必须先进行认真的自校,尤其是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2校审程序校审程序一般根据项目特征分为四级,由低至高顺序为:校核、审查、审核。

各级校审工作应由符合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详见《咨询、设计任职及校审资格规定》(W104)。

3校审兼任及委托的规定3.1在符合规定的校审资格条件下,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在校审工作中仅限兼任一职,不得再行兼任。

专业负责人不得担任审核工作。

3.2具有校审资格人员可以承担下一级校审工作,反之不可以;3.3设计人不可以兼任校审人。

校核和审查、审查和审核一般不能由同一人兼任。

同一校审人最多兼任一职,并按高一级资格人员执行。

兼任人员须在自任和兼任栏内进行分别签署。

4在项目组织原则中批准确定的审查人和审核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得擅自变更,如既定人员因故不能及时履职时,可进行指定委托。

受托人应具有既定审查(审核)人相同专业及资格或以上者,不得向下一级资格人员进行委托。

受托人有义务和责任向委托人及时汇报履职情况。

设计校审管理规定

设计校审管理规定

设计校审管理规定文件编号:1.总则1.1工程设计的校对和审核是设计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有力措施,为了做好工程设计的校审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工程设计的校对和审核。

2.工程设计校审程序2.1工程设计的校对人员和审核人员资格必须符合《设计及验证人员资格与职责规定》(QS301)中的规定。

2.2工程设计应安排本专业专人校对,允许有些具有校对资质但不参加具体设计工作的专业负责人担任校对工作。

审核人员不可由本工程的设计人、校对人、专业负责人兼任。

有些设计人员虽具有设计、校对、审核等多种资质,但在同一张图纸中只能承担一职,不得重复签署。

2.3设计人员在完成设计后,将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文件先送校对人员校对,根据校对人意见修改后将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文件和校对记录送审核人员审核。

2.4校对人、审核人应认真仔细地进行校审工作,对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详细如实填写校对、审核记录,并签署校对、审核人姓名和日期。

2.5设计人员对校审意见应逐条进行修改执行情况一栏内如实填写执行情况,最后在校对、审核记录上设计人栏内签名和填写日期。

2.6如果设计人与校对、审核人员的意见不能统一,可与校对、审核人员进行讨论,在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提请总师/副总裁定,双方均应按总师/副总最终书面裁定意见执行。

2.7校审人在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文件上核对设计人已执行修改意见后,方可在校对栏内签名。

如设计人员未进行修改、校对、审核人员应拒绝在校对栏及审核栏内签名。

2.8未经校对、审核人员签署的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产品文件应视为未完成产品,不得交付顾客使用。

2.9校对记录和审核记录应和设计文件一并归档。

3.设计校审内容3.1校对内容3.1.1图签栏中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工程编号、图别、图号、日期、设计人及涉及两个以上专业的会签栏签署是否齐全和正确。

3.1.2图纸目录中设计图、标准图集、选用本院通用图,是否填写齐全,并与实际图纸相符。

设计成品校审管理办法

设计成品校审管理办法

设计成品校审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输变电工程的管理,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设计成品校审范围:a) 电力设计全过程的各项成品;b) 标准设计成品(典型、通用、定型、参考);c) 套用图纸:对通用图纸的校审,应特别注意套用条件相同与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BHZ-2115 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规定HBHZ-2408 工程设计图纸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无4 职责4.1 校核人与设计人员共同研究确定设计原则和技术方案,校核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和计算书,并按规定签署。

4.2 审核人指导设计人员和校核人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审核设计成品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案是否符合任务书和审批意见的要求。

4.3 批准人从行政领导的角度对设计成品的质量负责。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5.1 校审程序设计成品由设计人自校修改完成后,应经有关人员校审签署后方可出图。

校审程序见图1设计成品校审流程图。

图1 设计成品校审流程图注:1、设计人自校后,填写好《设计成品校审单》(见附录表A.1)中首页表头部分,连同设计成品、计算书、原始资料一起送校核人。

2、校核人将校核意见填入校审单,退设计人第一次修改。

3、设计人第一次修改后送校核人校对修改执行情况。

4、校核人签名后送审核人。

5、审核人将审核意见填入校审单,退设计人第二次修改。

6、设计人第二次修改后送审核人核对修改执行情况。

7、审核人签名后交批准人。

8、批准人将意见填入校审单,退设计人第三次修改。

9、设计人第三次修改后送批准人核对修改执行情况,签署图纸。

10、批准人签名后登记出图。

5.2 各级校审签署职责 设计成品校审签署范围详表设计成品校审按HBHZ-2115《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规定》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签署,签署范围如下表。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批准:版本:_____A__核定:授控号:________ 编制:持有者:________目录1目的与范围2设计成果的校审范围3各级校审人员的职责4校审程序5签署6质量记录1目的与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设计成果的校审范围及设计(编写)、校核、审查、核定、批准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成果质量评定的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各设计阶段的规划、设计等设计成果。

2设计成果的校审范围2.1 设计成果是设计活动/过程的结果,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设计报告、投标书、图纸、计算书、说明书等。

2.2 设计成果校审范围详见附录A《设计成果校审范围表》。

3各级校审人员职责设计(编写)人员责任设计成果(计算书、图纸、报告等)应满足:a)严格遵循工程项目审定的设计工作大纲和专业设计大纲;b)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规范、规程、法规;c)计算书计算无误,层次分明,整洁清晰,方法先进可靠,精度符合要求,采用计算机计算,程序应为有效版本,注明输入数据,对输出成果应进行分析采用;d)说明书、文字报告章节内容完整,论证充分、表述简炼、字迹工整、语言通顺;e)制图比例尺选用适当、好用、图面布置合理、绘制准确、线条使用正确、标注整齐无误,有必要的说明,标识清楚明了。

3.1.2按校审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或返工。

3.1.3保持和校审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的联系,争取指导,遇问题及时解决。

3.1.4参加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校核人责任经过校核的成果应达到:a)符合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大纲和专业设计大纲;b)符合工程设计有关规范、规程和法规要求;c)基本资料完整准确,计算公式、计算方法和数字运算正确无误,计算精度符合要求;d)采用计算机计算,程序正确,应用软件为有效版本,输入无误,输出的成果合理;e)制图正确,图面布置协调,比例尺选择适当,标准齐全正确,有必要的说明,标识完整明确。

3.2.2对发现的不符合项,经设计修改后应进行复核,当成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又难以修改的,可要求设计者返工。

勘测设计产品校审工作管理办法

勘测设计产品校审工作管理办法

勘测设计产品校审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勘测设计产品质量管理,提高勘测设计产品质量,做好勘测设计产品的校审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根据院《质量手册》附表“设计产品校审分级表”的内容,凡涉及勘测设计工作中形成的勘测设计大纲、专业设计提纲、成果报告、图纸、图件、说明书及计算稿等勘测设计产品都必须完成相应级别的校核、审查、审核和核定工作。

二、各级校审人员任职资格1、校核人:本专业技术人员(部分专业人员不足时由相近专业人员承担)。

2、审查人:本专业总工或院指定技术人员。

3、审核人:院副总工程师、院指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4、核定人:院总工或分管院领导.三、各级校审人员岗位职责1、校核人员:(1)对本专业采用的其他专业间互提资料、基本资料可靠性、技术标准的应用、方案布置、结构布置、工程措施、技术原则、基本假定、方法及采用的软件、计算参数、与报告相应的文字描述等方面会同设计(制图、编制)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证、校核,复核图纸中的主要尺寸和工程量。

(2)经校核的成果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定.(3)经校核的计算书或报告、说明书采用的原始资料、数据和依据正确可靠。

(4)经校核的成果采用的计算公式和选用的参数、系数达到勘测设计要求,计算机软件应有效,计算数据无误、单位正确、成果合理,需形成的计算书无缺项.(5)图纸中平面、剖面图关系对应,枢纽、结构布置合理可行,正确表达勘测设计的成果,比例尺选用适当,图框、图幅、图面尺寸符合有关规定,坐标、高程、尺寸标准齐全,数字、单位正确,有必要的图例和说明并与计算书成果一致.(6)分部图样要与总图或其他相关专业的一致。

(7)报告、说明书内容完整、书写清晰、论证充分、论据可靠、各项结论正确,字词、标点使用、语法规则合理,深度符合本阶段规定要求.2、审查人员:(1)审查人员对经审查后的产品质量负责。

审查前应检查勘测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是否附上序校核意见,检查与其他专业有关的图纸会签是否齐全。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设计成果校审制度目录目的范围职责设计人员校核人员审查人员核定者核准者成果统计人员设计成果校审制度成果校审的原则设计成果分级(具体见附表三)一级成果范围二级成果范围三级成果对外委托的设计及科研成果对外委托的设计任务的审批外委任务的执行外委任务的监督外委任务的设计成果的验收外委任务的经费的支付横向任务的设计成果横向任务的管理成果校审成果的交付设计成果差错分类一般性差错技术性差错原则性错误专业间的协作及会签技术协调互提资料设计成果会签目的为明确职责及严格设计成果校审、签发的程序,保证给用户提供合格的设计成果,使用户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长江委水文局各专业处室,各设计阶段。

职责设计人员) 设计者接受设计任务后,要能正确、全面理解用于设计的资料及设计目的;) 设计者要准确、恰当的选用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有效版本);) 设计者应正确、全面的反映设计意图及要求;) 设计者提供的成果,应满足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大纲规定的深度要求;) 设计者应严格遵守水文局的制图规定,严格按照计算书的要求进行计算;) 设计者完成的图纸及相关成果,应充分考虑相关专业的要求;) 应充分考虑便于施工;) 设计者对完成的成果,应按要求进行自检、自校。

校核人员三级成果校核至少为一人,一、二级成果至少为两人,分初校和主校(先初校、后主校,正式成果中主校写在前),主校者负主要责任,初校者负次要责任。

) 首先检查设计者自检情况;) 核实设计者所采用的资料是否准确;) 选用的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是否准确,使用是否恰当;) 核实选用的软件是否经过鉴定、确认;) 设计成果是否能正确全面的反映设计意图;) 座标、尺寸是否正确;) 计算方法、公式、结论是否可行、可靠、正确;) 文字说明是否通顺合理,书写清楚;) 图幅选用适当,图面布置合理、整洁;) 对设计情况及成果写出评价。

审查人员三级成果为一人,一、二级成果为两人,分初审和主审(正式成果中主审写在前),主审者负主要责任,初审者负次要责任。

工程设计审核方法和审核要点【模板范本】

工程设计审核方法和审核要点【模板范本】

工程设计审核方法和审核要点GB/T19001-2000标准的结构和内容都广泛地应用了过程方法。

因此,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也必须以过程为主线,从输入到输出及其相关的活动,重视过程结果的有效性。

工程设计审核应改变过去经常按部门审核的方法。

因为不少设计院的部门设置是按专业划分的,对于一个专业部门(处、科、室、部)而言,仅仅是管理工程设计过程的一部分活动,而全过程的活动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统一管理和协调。

因此,按部门审核系统性较差,容易发生漏项或重复,经常找不到相应的实证资料,审核效率较低。

而以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设总)为主要审核对象的过程审核,则可避免上述缺点。

从一个工程开始的合同评审、签订开始,与顾客的界面接触,了解顾客对产品的特性需求,然后进行设计策划,将需求转化为要求,再进入设计过程,最后到设计输出,设总全过程参与并熟悉情况,这样,审核思路清晰,系统性强,特别是容易查证过程/活动之间的技术接口是否满足要求。

审核效率无疑较按部门审核为高。

图1是工程设计过程审核流程,审核对象以项目负责人(设总)为主,相应的专业组长或主设人参与受审,回答问题,提供证据。

必要时,也可涉及该项目的分管院长或分管总工程师。

工程设计产品实现过程审核的检查清单列入表2中.工程设计产品实现过程审核要点注:本表列出了工程设计全过程的审核要点,其中▲为关键质量活动.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审核方法工程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行业规程规范,尤其是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遵守,诸如:a)涉及工程布局的国家、地方规定;b)涉及自然资源的利用、再生与保护的规定;c)涉及区域或小区环境规划与环境效应的规定;d)涉及重大人身安全保护的规定。

上述各项规定、规范反映在设计原则、设计边界条件、设计内容深度和主要设计参数的选定,重点是在抗震、防火、防洪、工程环境影响与环保等方面。

同时,也应关注工程的技术经济条件的优化原则,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政策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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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品校审办法
设计成品校审办法 CSWMD.C007-2000 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校审制度,以保证设计质量。

所有设计的原始依据资料.设计原则.计算书.图纸.概预算编制原则文件.文字说明及工程联系单.设计
变更单全部设计文件,以及工程设计中的计算机应用成果的所有
输入数据.重要的(或所采用的)输出数据,都按本办法进行校审。

1.设计者提供校审的资料及数据应包括: a.计算原则.计算
依据.计算图式.计算公式.计算结果;
b.应提交经自校.校核的相关工种与计算有关的交接资料;
c.计算中所引用的规范.资料及电算程序的名称;
d.提供程序评审等级.计算所用参数.图式.荷载工况.输入数
据及重要的(或所采用的)输出数据。

2.重大工程或某些特殊的难.新工程须采用双程序进行设计计算及考核,并且要求其计算原则由校核.审核.审定者参加讨论,
最终由审定人签署后方可实施。

3.校审程序共分四级,即自校.校核.审核.审定。

4.各级校审工作一般应由以下人员承担4.1校核人由具有校核资质的人员承担。

4.2审核人由室总工程师(室副总工程师)或委托经院批准具有审核资质的高级工程师承担,个别专业暂由分管院副总工程师
或指定人员承担。

4.3审定人根据工程分级管理规定,由总(副总)工程师承担或由其委托经院批准具有审定资质的高级工程师承担。

5.各级校审人员职责规定5.1自校 a.全面校对设计的基础资料与计算中的采用是否吻合,计算书.工程数量.概预算书和材料数量表等的计算是否正确无误;
b.全面校对所输入的原始数据和输出的结果正确性和完整性;
c.全面校对图纸中的内容与计算书结果是否吻合,图纸中的图例.尺寸.数量等是否正确无误;
d.全面校对文字说明是否正确无误,图纸表达是否符合制图标准;
e.图纸有无错.漏.碰.缺.局部修改变更后,前后左右有关图纸是否全部进行相应的修改;
f.计算书.图纸签署后送校核人。

5.2校核 a.应熟悉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原则(编制原则),对设计成品进行全面校核,对所校核的设计内容质量负责;
b.校核设计采用的各种资料.计算原则和设计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设计技术标准是否正确;
c.校核计算书中的设计数据.计算公式.所选用的电算程序的合理性,程序是否符合既定的设计原则,计算原则和有关技术标准.计算图式(包括几何尺寸等)的合理性,输入的主要控制数据及计算条件的正确与合理性,输出的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d.校核设备选用及产品选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现行有关技
术标准;
e.校核概预算中定额套用和费率取定是否正确无误;
f.全面校核图纸是否完整表达设计意图,图面是否清晰.整齐.匀称.有无错.漏.碰.缺,文字说明是否齐全;
g.校核设计图.图表.概预算及其他设计成品内容深度是否符
合规定,能否满足相应要求:文件.图纸之间和图纸与计算图式之间是否协调一致,设计成品是否完整,无漏项;
h.校核选用的标准(通用)设计和套用图纸是否适宜.套用记录卡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i.校核人按规定填写设计校审记录单,交设计人进行修改,
修改后应进行复核,复核后方能签署并提交审核。

若校核中发现
问题经讨论.协商,意见仍不能统一时,提请项目负责人.审核人
或主管技术领导决定。

4.3审核 a.参与质量计划.设计方案和主要技术标准(要求)的讨论研究,审核本专业提出的设计条件和设计成品,对所审核的
设计内容的质量负责;
b.审核设计原则.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上级指示或
审批文件的要求;
c.审核工艺流程.结构形式.构造方法及主要设备产品和材料
是否合理可靠;
d.审核基础数据.重要计算模式假定.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电算程序的选用是否正确,检查关键性的计算结果;
e.审核设计内容是否齐全.无漏项,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是否恰当.使用是否正确,概预算编制原则.方法是否正确合理,选用的标准图.套用图是否合适,设计文件深度是否符合规定;
f.审核设计工作是否遵循院质量保证体系的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标准的规定;
g.帮助设计人.校核人解决疑难问题,处理设计人与校核人的技术分岐意见,填写校审记录单交设计人修改,复查修改情况后送交审定。

4.4审定 a.对审定项目的质量.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全面负责;
b.根据工程分级管理规定,参加工程的质量计划或设计大纲.设计方案.概预算编制原理和重要技术问题的讨论;审定工程质量计划或设计大纲.设计方案和规定的设计成品,以及重要的技术问题;
c.审定主要工艺流程.结构形式.构造措施.主要设备和材料选用及新技术的采用的合理性;
d.在审定设计成品过程中,所要审查的内容与审核人的审核内容基本相同,参见“审核部分d~g条”;
e.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设计人的技术分岐意见,有权作出最终决定,并按规定填写设计校审单;
f.审定重大工程或难.新特殊工程计算原则及所考虑因素的全面性与合理性及对计算结果进行修改的合理性和所选用程序的合理性。

5.校审兼任的规定 a.在符合院规定的资质审查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可兼任校审工作;
b.具有上一级资质人员可以兼任下一级校审工作,即审定可以兼审核.审核可以兼校核,但在校审中除承担本职以外不可以兼任两项以上的校审工作;
c.设计人不可以兼任校审人;
d.校审兼任两个岗位的人员应承担兼任岗位的全部职责。

6.严格实行校审记录的规定6.1各级校审人员都应按各级技术岗位职责规定,认真负责进进行校审工作,并认真填写《设计(图纸.计算)校审单》(CSWMD.JL0114-2000)。

6.2设计计算书连同校审记录单,从校核人员开始要随图运作,任何一级校审人员当发现无校审记录单时,有权退回下一级校审人,并督促其限时补填。

6.3校审记录单应作为质量评定的一项重要依据,缺校审记录单的设计项目不能参加质量评定,不能出室出院,质量管理部门应严格监督执行。

6.4校审中发现的问题及对其处理意见应由校审人填写在校审记录单上,并对设计质量作出评价,校审后应由设计人在记录单
上填写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及修改情况,并签署姓名日期,记录单随同设计文件一并归档。

7.校审过程中对设计中的问题,前一道校审人员或设计人员与后道校审人员有不同意见不能统一时,应由后道校审人员裁定,并必须按裁定意见执行,裁定后如仍有不同意见可予保留,并记录在校审记录单上。

8.校核.审核.审定人员在设计中应参加与各自校审内容有关的研究讨论会,充分掌握设计情况,了解设计意图。

在校审中如校审人认为仍有设计意图不清或依据不明之处,设计人必须讲清设计意图或补充必要的设计依据。

9.各项设计文件应依据其工程分级管理.设计阶段及重要程度按校审规定进行校审及签署,签署办法规定如下: a.图纸在图签内逐级签署(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
b.设计原则.计算书及各种文字说明在文件底稿上逐级签署;
c.概预算在概预算书上逐级签署。

10.初步设计文件和各类设计图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逐级校审签署后,须经有关室(室总.室副总).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认真检查,其检查内容为: a.工程编号.图纸编号.校审签署完整性(图签栏内);
b.签署人员从事的专业及校审资质是否符合本办法;
c.如有外聘人员参加,是否具备外聘手续和资质审查.检查后方可加盖注册工程师的专用章,且送经营计划处加盖院出图章后,方能对外发送。

11.我院的分院.所.承包公司承担的设计项目或跨部门承担的设计项目均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校审。

承包公司.监理公司产品(过程)的校审办法,参照执行。

12.记录设计(图纸.计算)校审单(CSWMD.JL0114-2000)随设计文件归档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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