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设计院各级校审细则
一个设计院各级校审细则教材
◎
7.项目的建筑面积和主要使用功能是否与建设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面积、用地性质一致是否与初步设计或报建图一致。
◎
●
◎
8.建筑位置情况及相对标高与总图的关系。
◎
●
9.复杂项目轴线网的编制原则和放线原则说明。
◎
●
◎
◎
10.建筑防火、防水(防潮)、节能、无障碍、人防、劳动卫生、防腐蚀等专项设计说明或综合设计专篇是否满足深度规定。说明的内容与图中表述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人防图纸是否单列。
◎
◎
●
◎
2.项目名称、工号、建筑面积与有关批准文件是否一致,超面积是否有符合要求的追补手续。设计文件交付日期是否明确。
◎
●
3.图名、图号(版本号)与每张建施图图签上所注图名、图号(版本号)是否一致。
◎
●
4.图纸规格与实际是否一致。每项工程图幅种类是否超过2种。图幅加长后是否超过1486。
◎
●
◎
◎
9.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建筑物与相邻建筑之间或与基地边界线之间留出的空地或通路是否符合建筑防火、日照、视觉卫生等要求。道路与建筑、围墙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基地内道路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
●
◎
◎
10.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距外墙>5m)的布置,消防车道宽度高度(≥4m)和转弯半径(多层≥10m,高层≥12m)等是否符合要求。须经基地通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的,基地内建筑面积>3000m2其宽度是否符合(一条≥7m,二条≥4m)要求。
总平面
◎
◎
●
1.场地所在城市的区域பைடு நூலகம்置示意图是否已绘。
◎
设计图纸校审制度
附件1《各专业校审制度》工艺专业校审制度一、校对:校对人职责:1、校对人资格: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达3年以上,并由公司确认可进行校对的人员。
2、校对人应详细了解设计项目的基础资料、设计要求及条件,详细校对复查设计人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对设计人所提供的图纸、计算书,应逐一校对。
检查设计是否符合现行规定、规范和标准及政策。
校对时应该考虑其他相关专业配合的可能性。
3、校对人应对所校对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特定楼面的荷载、参数输入数据,图纸中的主要尺寸等)进行详细标识。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引注。
对校对后修改的图纸应进行复校。
4、校对人对所校对的计算书、图纸、说明书负有直接责任。
因校对人员失职未发现问题、出现错漏碰缺或明显不合理现象,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校对人应承担20%的责任(设计人承担70%的责任,审核人承担10%的责任)。
5、在校对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重大的非局部性错误,图纸不全或一张2#图有6个以上错、漏、碰、缺,可退回设计人重新自校改正,重新校对。
6、因校对粗糙等原因,图纸质量达不到要求,审核人有权发回重新校对。
7、校对后必须及时在公司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校审卡”,在设计质量考核表上对设计人员评分。
校对主要内容:1、图面是否符合制图标准;图纸的名称、编号、比例、图例是否正确;设备基础、特定构造布置图之间,大样图与平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相符;轴线、尺寸、坐标、标高、符号、设备定位、表格等有无错、漏、碰、缺。
2、计算书中的计算简图、计算方法、输入数据、公式和结果是否正确符合要求。
3、设计内容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业主提出的设计要求。
4、重点检查设备定位尺寸、设备相互定位尺寸、非标管道是否与计算结果相符。
特定构造是否正确。
图纸、文字说明是否相符。
5、本专业与其他专业之间的衔接关系是否正确。
6、设计深度是否满足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二、审核:审核人职责:1、审核人资格:必须是资深高级工程师(5年高工以上),并由院确认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
(完整版)设计校审规定(精)
设计校审规定1 目的为使设计校审这一设计输出验证方式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出现不合格,满足规定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3定义3.1 校对核对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要求。
3.2 审核审查核对是否满足输入要求。
3.3 审定审查定稿。
3.4 批准认可和核准,同意生效、发放。
3.5 校审校对、审核、审定的总称。
4 校审程序4.1 工程设计4.1.1 投标方案4.1.1.1 投标方案的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应经校对、审核和审定。
4.1.1.2 投标方案及说明书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2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4.1.2.1 各专业提交项目设计主持人的文件、图纸应经专业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4.1.2.2 说明文件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的批准。
4.1.3 规划规划校审程序同4.1.2。
4.1.4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同)4.1.4.1 各专业互提资料应经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定,并经项目总设计师审定。
4.1.4.2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1.4.3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5 施工图设计4.1.5.1 各专业互提资料图、表应经审核、审定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2 工程管线汇总图应经有关专业的互相核对并会签认可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3 工程计算书应由具有与工程设计相应校对、审核资格的人员负责校对、审核。
4.1.5.4 对电算书要进行校对、审核,重点是校核荷载是否有漏项,输入参数是否正确。
4.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送审图、报批图)4.2.1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2.2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5 校审实施步骤5.1 设计人自校后,交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交回设计人修改后,再经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复查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工种负责人阶段校审任务。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总则•设计校审制度•设计方案校审•施工图校审•其他相关规定•附则01总则1目的和意义23通过设计校审,可以发现和纠正设计中的问题,提高设计质量和安全性。
确保设计质量设计校审是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规范的重要体现,能够保证设计符合相关政策和标准。
遵守相关法规通过校审,可以发现设计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提高设计师的设计水平。
提升设计水平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承接的所有建筑设计项目,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中心、文化设施等。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设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等。
适用范围设计校审的基本原则建筑设计校审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规范,保证设计符合政策和标准。
依法依规安全性原则功能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建筑设计应遵循安全性原则,确保建筑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
建筑设计应满足使用功能的需求,保证建筑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建筑设计应考虑经济性因素,合理控制建设成本和维护费用。
02设计校审制度03所长对设计方案的最终审批负责,对校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核。
设计校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01设计部负责进行初步设计,协调各专业系统,监督设计进度,组织设计评审和修改。
02校审组由资深设计师组成,负责对设计部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设计校审的程序设计部提交设计方案,包括图纸、计算书和说明书等资料。
设计部根据校审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提交最终设计方案。
校审组对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所长对最终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并形成决议。
设计校审的标准与要求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要求。
保证设计质量,防范设计风险。
合理控制建设投资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
满足业主的功能需求和建设规模。
03设计方案校审设计人员接受校审任务,了解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
!设计院各级校审细则
的建筑构造所采用的材料和做法是否合理,并符合本项目功能使用的要求。
3.每个房间的楼面、地面、踢脚、墙裙、内墙面、顶棚等所采用的装修做法是否
◎
合理,是否与该项目使用功能标准相匹配。厕浴间、厨房等受水经常浸湿的楼地 面是否采用防水、防滑面层和低于相邻楼地面。有找坡要求的房间排水坡度是否
符号标准。
● 4.各房间楼、地面做法厚度是否与结构预留面层厚度一致。
◎
5. 选用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是否合理。构配件选用表中名 称是否与标准图、设计图纸上所注名称相符。
6.特殊建筑造型或新技术、新材料做法说明的用料、配比、厚度、操作等是否可 靠、可行、经济合理,处理是否恰当。
● 7.需待看样板确定的材料和颜色是否已经注明。
◎ 8.同一工程各个子项的材料选用、做法是否统一。
3.墙体厚度、必要的柱子截面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
●
尺寸,变形缝位置尺寸,内外门窗定位尺寸,轴线间尺寸、分段尺寸、外包总
尺寸等标注(或说明)是否齐全、准确。尺寸之间有无矛盾,建筑轮廓是否与
总图一致。
◎
● 4.门洞、墙体和楼地面各专业预留孔洞、构造柱表达是否清晰。
◎
●
5.门窗编号、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合理,与门窗立面图是否一致,数量与门 窗表核对无误。寒冷地区外门是否采取减少冷风渗透的措施。
1.需使用防火、隔声、安全玻璃的及门窗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传热系数、
◎ 遮阳系数和外窗可见光透射比、开启面积等性能参数的说明是否清楚,是否符合
规范要求。
●
2.门窗类别、设计编号、洞口尺寸、樘数(分层数量和总数量)是否与平、立面 图一致。
●
3.立面镜像的门窗,编号是否加字母区别开。每一独立安装的窗多樘组合时是否 各自编号。有转折但连续的门窗、玻璃幕是否用单一编号,是否标明转折关系。
建筑设计校审细则
各专业设计各级校审细则1. 建筑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2. 结构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3. 设备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3.3 消防给水、防排烟通风系统:3.5 锅炉房系统:4. 电气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项目4.4 防雷与接地4.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6 楼宇控制与保安系统:说明:1. ●为主要责任范围,◎为次要责任范围。
2. 本细则未列入的问题,其所属责任范围由总工办确定。
各专业互校实施细则1. 建筑专业1.1 建筑与结构1.1.1 总平面建筑、场地、道路标高及室外管线控制界线与结构基础地下构筑物的关系;地下室屋面布置道路、消防车道、覆土厚度与结构荷载。
1.1.2 平面(1)平面轴网布置及编号,柱及承重墙体的尺寸关系与结构专业必须保持一致;(2)房间使用性质必须交代清楚,和结构专业荷载的确定必须对应;(3)上人屋面与非上人屋面应交代清楚,与结构专业屋面荷载取值必须对应;(4)建筑洞口尺寸和结构尺寸的协调问题;(5)窗井、空调板、平台、雨篷、挑檐等凸出及挑出部分的尺寸,楼梯间尺寸。
1.1.3 剖面(1)楼板的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必须一致;(2)门窗洞口、梁底标高建筑和结构专业必须一致;(3)门头、雨罩、阳台等两专业标高必须一致;(4)楼梯梁底距地面或踏步的距离要符合规范净高限值要求。
1.1.4 构造(1)建筑自承重墙和结构承重构件的连接;(2)外墙大样和结构承重体系一致;(3)钢雨篷、钢装饰架与结构主体构件连接是否已交代;(4)变形缝和结构专业的一致性;(5)地下室防水构造、防水砼设计抗渗等级和结构专业的关系。
1.2 建筑与给水排水1.2.1 总平面建筑物、场地、道路、绿化等与室外给水排水管线布置的关系;1.2.2 室内管沟、屋顶排水、上下水管道、消防管道等的路由、标高、控制吊顶标高及垂直方向管道井部位和尺寸及大型设备安装运输孔洞预留的落实;1.2.3 竖井、设施布置是否一致;1.2.4 给水排水专业防火设计和建筑专业应相协调,核对有关泵房、控制室、室内消火栓的位置,设备室的防火门等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设计院图审制度
设计图纸校审制度为保证本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并能提前发现设计产品的异常,有效控制设计过程,以确保和提高设计产品的质量,使之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及市场需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各专业设计人员在完成某项设计产品后,应对设计文件进行自检、自审;第二条:设计人员在自检、自审时应对本工程的前期资料(如甲方提供的资料,设备厂家提供的设备本体图及相关资料等)及专业间的互题资料进行仔细核对,检查是否有错、漏、碰、缺等现象,并及时确认更正,并做好记录,然后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辅助专业设计人员应根据主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互提资料进行自检,自检完成后,应将与主专业(或相关专业)有关的图纸,请主专业(或相关专业)主设计人进行会签;第四条:会签内容包括1)建筑物的开间、进深及轴线尺寸编号及建筑物的层高,层数是否一致;2)建筑上的预埋板,预留洞及牛腿等的位置、大小、标高是否正确;3)设备的型号、定位选用是否正确;4)设备的平面尺寸,剖面以及预留洞,预埋板的位置大小等是否正确;5)设备基础的平面尺寸,标高等是否正确;6)设备的功率、负荷、流程是否正确;第五条:主专业(或相关专业)主设计人在核对无误后,应在相应图纸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条:自检、自审、会签工作应保证有不少于一个工作日的时间进行,特殊情况酌情处理;第七条:自检完成后,向所长提出申请,由所长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产品进行审核工作;第八条:审核人员应完成以下工作1)设计文件的工艺流程、结构型式、电气仪表是否满足现行有关规范、规定要求;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3)审查设计文件的错、漏、碰、缺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责成设计人员修改;4)检查专业间的互提资料及会签的正确性;5)检查计算书的完整性及正确性;6)审核人员在校核设计文件无误后,应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7)大型工程的审核工作应保证不少于两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酌减,但不应少于一个工作日,中小型工程的审核工作应保证不少于一个工作日的时间;第九条:各专业审核工作完成后,由所长将设计文件报总工办审定;第十条:各专业总工应完成以下工作:1) 协调与确认大型工程的方案(或初设);2)检查设计文件有无违反现行规范、规定之处;3)检查各专业之间在相互交叉处有无碰撞打架之处;4)检查专间的互提资料,会签等有无遗漏;5)检查总平面图的标高,建(构)筑物,定位及流程是否与各专业间的标高、定位及流程一致;6)设计文件的错、漏、碰、缺;7)各专业总工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应做好记录,并责任设计人员修改,修改完成后,各专业总工应在设计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8)审定工作日应保证有不少于一个工作日的时间进行;9)各专业总工在设计文件完成后的一定时间内,由总工组织对设计文件进行质量评定;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计图纸校审制度
附件1《各专业校审制度》工艺专业校审制度一、校对:校对人职责:1、校对人资格: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达3年以上,并由公司确认可进行校对的人员。
2、校对人应详细了解设计项目的基础资料、设计要求及条件,详细校对复查设计人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对设计人所提供的图纸、计算书,应逐一校对。
检查设计是否符合现行规定、规范和标准及政策。
校对时应该考虑其他相关专业配合的可能性。
3、校对人应对所校对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特定楼面的荷载、参数输入数据,图纸中的主要尺寸等)进行详细标识。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引注。
对校对后修改的图纸应进行复校。
4、校对人对所校对的计算书、图纸、说明书负有直接责任。
因校对人员失职未发现问题、出现错漏碰缺或明显不合理现象,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校对人应承担20%的责任(设计人承担70%的责任,审核人承担10%的责任)。
5、在校对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重大的非局部性错误,图纸不全或一张2#图有6个以上错、漏、碰、缺,可退回设计人重新自校改正,重新校对。
6、因校对粗糙等原因,图纸质量达不到要求,审核人有权发回重新校对。
7、校对后必须及时在公司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校审卡”,在设计质量考核表上对设计人员评分。
校对主要内容:1、图面是否符合制图标准;图纸的名称、编号、比例、图例是否正确;设备基础、特定构造布置图之间,大样图与平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相符;轴线、尺寸、坐标、标高、符号、设备定位、表格等有无错、漏、碰、缺。
2、计算书中的计算简图、计算方法、输入数据、公式和结果是否正确符合要求。
3、设计内容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业主提出的设计要求。
4、重点检查设备定位尺寸、设备相互定位尺寸、非标管道是否与计算结果相符。
特定构造是否正确。
图纸、文字说明是否相符。
5、本专业与其他专业之间的衔接关系是否正确。
6、设计深度是否满足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二、审核:审核人职责:1、审核人资格:必须是资深高级工程师(5年高工以上),并由院确认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
设计院-校核、审核制度
设计院-校核、审核制度第一章校核总体要求为提高项目出图质量,在提交项目校核前,设计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数据及文件给校核人员:一、设计人员注意事项:1.本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详见第二章);2.采用国家和地方的规范、标准、资料等。
如采用地方特殊标准,应提供有关依据,国家通用标准列出即可;3.经自校的相关专业与本专业有关的文本说明和设计图纸;4.设计中所采用的专业软件的名称(特殊软件要提供使用说明书),必需的输入(计算所用参数、荷载工况等)、输出(设计时采用的计算结果)文件;5.本校核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市政专业校核工作,包括咨询阶段的项建书、方案设计或预工可和工可,设计阶段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如有缺失,设计人员应有合理的解释,能够确保设计工作的质量,不影响校核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校核人员注意事项:校核人员应首先熟悉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原则(编制原则),应对本专业设计成品进行全面校核,对所校核的设计内容的质量负责。
具体操作内容如下:1.校核输入的原始数据和输出的结果其正确性和完整性,并留有痕迹;校核设计使用的各种资料、计算原则和设计依据是否符合设计原则,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设计技术标准是否正确;2.校核计算书中的设计数据、计算公式、所选用的计算软件的合理性;程序是否符合既定的设计原则、计算原则和有关技术标准;计算图式(包括几何尺寸等)的合理性。
3.校核设计采用的基础资料收集是否完整、正确、有效和合法,是否满足所专业设计的需要;4.全面校核设计的基础资料与计算过程中用的采用是否吻合;图纸内容与计算结果是否吻合;图纸内容与文本说明是否吻合;5.校核设备选用及产品的选用是否经济合理,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6.校核估算、概预算中定额套用和费率取定是否正确,费用项目是否安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7.全面校核图纸是否完整表达了设计意图,图面是否清晰、整齐、匀称、有无错、漏、碰、缺;文字说明是否安全;8.校核设计图、图表、估算概预算及其他设计成品内容深度是否符合设计深度的规定,能否满足施工和安装要求;文件与图纸间和图纸与计算图式间是否一致,设计成品是否完整、无漏项;9.校核选用的标准(通用)设计和套用图纸是否适宜、套用工程设计图纸的内容是否完整、合理;10.校核人员填写《创智时代校核记录单》,交设计人进行修改,有必须时,当面给设计人员解释清楚;设计人修改后的文件及图纸认真复核修改情况,确认设计人员按照修改意见修改无误后,设计人员与校核人员在计算书、图纸上签名后提交审核;11.校核中特别注意低级错误,如: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各种名称,漏掉3地理位置图,错误引用路网规划、雨污水规划图,以及过多出现错别字等;若发现超过十个低级错误的,一律退回重新自校,再走校核流程;12.以下校核内容为本公司常见问题,若未反映的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照办。
(完整版)设计校审规定(精)
设计校审规定1 目的为使设计校审这一设计输出验证方式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出现不合格,满足规定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3定义3.1 校对核对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要求。
3.2 审核审查核对是否满足输入要求。
3.3 审定审查定稿。
3.4 批准认可和核准,同意生效、发放。
3.5 校审校对、审核、审定的总称。
4 校审程序4.1 工程设计4.1.1 投标方案4.1.1.1 投标方案的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应经校对、审核和审定。
4.1.1.2 投标方案及说明书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2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4.1.2.1 各专业提交项目设计主持人的文件、图纸应经专业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4.1.2.2 说明文件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的批准。
4.1.3 规划规划校审程序同4.1.2。
4.1.4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同)4.1.4.1 各专业互提资料应经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定,并经项目总设计师审定。
4.1.4.2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1.4.3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5 施工图设计4.1.5.1 各专业互提资料图、表应经审核、审定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2 工程管线汇总图应经有关专业的互相核对并会签认可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3 工程计算书应由具有与工程设计相应校对、审核资格的人员负责校对、审核。
4.1.5.4 对电算书要进行校对、审核,重点是校核荷载是否有漏项,输入参数是否正确。
4.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送审图、报批图)4.2.1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2.2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5 校审实施步骤5.1 设计人自校后,交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交回设计人修改后,再经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复查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工种负责人阶段校审任务。
总图校审细则
第四节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校审细则一、总体设计校审细则(一)设计输入、输出及多个设计单位内外相关文件1.输入(1)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批文(核准文件)。
(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土地预审的批复文件。
(3)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
(4)主管部门和业主对总体设计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纪要、批复文件)。
(5)厂址和建厂条件,区域规划情况。
(6)厂外工程意向协议。
(7)与有关部门签订的依托社会和老企业项目的有关协议。
(8)引进项目(装置)与外商签订的引进合同和会议文件等。
(9)开工报告。
(10)《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及其相关技术标准。
(11)其他有关重要文件。
2.输出(1)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设计经理及工艺、设备、管道、电控、土建、概算等专业,一次条件,二次条件。
(2)各设计协作单位一次条件,二次条件。
(3)各次总体设计协调会总图输出设计图纸及文件。
(二)厂址和厂条件1.厂址概况(1)核对下列内容,校审地理位置图、区域位置图,工厂地理位置、区域位置是否符合国家批准(核准)的文件规定。
(2)当地自然条件,包括地形、地貌、气象、地质条件、地震烈度等,有无疑问或缺项;指北针和风玫瑰图表示的是否正确。
(3)生产区、居住区、水源地、给排水走向、总变电站及高压输电线路、铁路、公路、码头、渣场等的位置和名称是否正确。
(4)厂区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间距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防火、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机场航道、军事设施等的标准和规范。
(5)是否符合防洪标准(GB 50201),区域防洪设施能否保证工厂安全。
(6)项目占用土地和现有村庄(或居民点)拆迁的情况。
(7)区域规划情况,地区和城市的现状和发展规划概况。
(8)地区协作配合条件和生活福利设施条件概况。
2.建厂条件核对项目供水、供电、供汽、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发展规划,可供本工程的情况,原料、燃料供应,施工建设条件等,特别是数据应一致。
设计图纸校审制度.doc
精品文档附件1《各专业校审制度》工艺专业校审制度一、校对:校对人职责:1、校对人资格: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达3年以上 ,并由公司确认可进行校对的人员。
2、校对人应详细了解设计项目的基础资料、设计要求及条件 ,详细校对复查设计人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对设计人所提供的图纸、计算书 ,应逐一校对。
检查设计是否符合现行规定、规范和标准及政策。
校对时应该考虑其他相关专业配合的可能性。
3、校对人应对所校对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特定楼面的荷载、参数输入数据 ,图纸中的主要尺寸等)进行详细标识。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引注。
对校对后修改的图纸应进行复校。
4、校对人对所校对的计算书、图纸、说明书负有直接责任。
因校对人员失职未发现问题、出现错漏碰缺或明显不合理现象 ,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 ,校对人应承担20%的责任(设计人承担70%的责任 ,审核人承担10%的责任)。
5、在校对过程中 ,如发现设计有重大的非局部性错误 ,图纸不全或一张2#图有6个以上错、漏、碰、缺 ,可退回设计人重新自校改正 ,重新校对。
6、因校对粗糙等原因 ,图纸质量达不到要求 ,审核人有权发回重新校对。
7、校对后必须及时在公司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校审卡” ,在设计质量考核表上对设计人员评分。
校对主要内容:1、图面是否符合制图标准;图纸的名称、编号、比例、图例是否正确;设备基础、特定构造布置图之间 ,大样图与平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相符;轴线、尺寸、坐标、标高、符号、设备定位、表格等有无错、漏、碰、缺。
2、计算书中的计算简图、计算方法、输入数据、公式和结果是否正确符合要求。
3、设计内容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 ,是否符合业主提出的设计要求。
4、重点检查设备定位尺寸、设备相互定位尺寸、非标管道是否与计算结果相符。
特定构造是否正确。
图纸、文字说明是否相符。
5、本专业与其他专业之间的衔接关系是否正确。
6、设计深度是否满足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二、审核:审核人职责:1、审核人资格:必须是资深高级工程师(5年高工以上) ,并由院确认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
一个设计院各级校审细则
5.采用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所列容有无遗漏,图号与图纸所注是否一致。
●
6.是否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
设
计
说
明
◎
●
◎
◎
1.主管部门批文(如批准的立项报告、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方案批复、人防批文)的名称、文号或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执行的主要法规、规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名称、编号、版本号)等是否明确。
各专业设计各级校审细则
1. 建筑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围和应审核的容
初设
施工图
容
审定
审核
校核
封
面
◎
●
1. 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是否准确。
●
2. 工号、设计阶段、设计文件交付日期是否明确。
◎
●
◎
3. 法定代表人、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是否齐全,注册人员是否加盖注册师章。
目
录
◎
◎
◎
●
◎
3.每个房间的楼面、地面、踢脚、墙裙、墙面、顶棚等所采用的装修做法是否合理,是否与该项目使用功能标准相匹配。厕浴间、厨房等受水经常浸湿的楼地面是否采用防水、防滑面层和低于相邻楼地面。有找坡要求的房间排水坡度是否符号标准。
◎
●
4.各房间楼、地面做法厚度是否与结构预留面层厚度一致。
◎
●
◎
5. 选用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是否合理。构配件选用表中名称是否与标准图、设计图纸上所注名称相符。
●
◎
7.项目的建筑面积和主要使用功能是否与建设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面积、用地性质一致是否与初步设计或报建图一致。
设计校审规定
1.总则1.1工程设计的校对和审核是设计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有力措施,为了做好工程设计的校审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工程设计的校对和审核。
2.工程设计校审程序2.1工程设计的校对人员和审核人员资格必须符合《设计及验证人员资格与职责规定》(QS301)中的规定。
2.2工程设计应安排本专业专人校对,允许有些具有校对资质但不参加具体设计工作的专业负责人担任校对工作。
审核人员不可由本工程的设计人、校对人、专业负责人兼任。
有些设计人员虽具有设计、校对、审核等多种资质,但在同一张图纸中只能承担一职,不得重复签署。
2.3设计人员在完成设计后,将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文件先送校对人员校对,根据校对人意见修改后将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文件和校对记录送审核人员审核。
2.4校对人、审核人应认真仔细地进行校审工作,对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详细如实填写校对、审核记录,并签署校对、审核人姓名和日期。
2.5设计人员对校审意见应逐条进行修改执行情况一栏内如实填写执行情况,最后在校对、审核记录上设计人栏内签名和填写日期。
2.6如果设计人与校对、审核人员的意见不能统一,可与校对、审核人员进行讨论,在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提请总师/副总裁定,双方均应按总师/副总最终书面裁定意见执行。
2.7校审人在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文件上核对设计人已执行修改意见后,方可在校对栏内签名。
如设计人员未进行修改、校对、审核人员应拒绝在校对栏及审核栏内签名。
2.8未经校对、审核人员签署的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产品文件应视为未完成产品,不得交付顾客使用。
2.9校对记录和审核记录应和设计文件一并归档。
3.设计校审内容3.1校对内容3.1.1图签栏中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工程编号、图别、图号、日期、设计人及涉及两个以上专业的会签栏签署是否齐全和正确。
3.1.2图纸目录中设计图、标准图集、选用本院通用图,是否填写齐全,并与实际图纸相符。
设计报告校审管理规定
设计报告校审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设计报告是设计项目的重要成果之一,对于保证项目的质量和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设计报告的校审过程,提高校审效率,保证报告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校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 校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设计报告的内容和规范要求熟悉。
2. 校审人员应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参与校审工作,对设计报告中的问题提出明确建议。
3. 校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设计报告的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4. 校审人员应及时完成校审任务,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校审。
三、校审流程和要求1. 校审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校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并向校审人员进行说明。
2. 初审阶段,校审人员对设计报告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关注报告的完整性和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3. 复审阶段,校审人员对设计报告进行细致的内容审核,包括技术参数、设计原理、方案布局等方面的校核。
4. 终审阶段,项目负责人对校审结果进行总结,提出最终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并对设计报告进行最后的确认。
四、校审管理系统的建立和使用1. 建立校审管理系统,包括设计报告的在线上传、校审任务的分配和进度的跟踪等功能。
2. 所有校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校审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及时查看和完成分配给自己的校审任务。
3. 校审管理系统应具备权限管理功能,确保校审人员只能访问和修改与其相关的设计报告,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五、校审记录和反馈1. 校审人员应及时记录校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并将校审记录保存在校审管理系统中。
2. 校审人员应将校审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3.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校审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设计报告。
六、校审效果的评估和改进1. 校审效果评估应定期进行,主要从校审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对设计报告质量提升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校审流程和要求,提高校审效率和报告质量。
设计工程项目校审制度
设计工程项目校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设计工程项目校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设计工程项目校审是指,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对设计文件的内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等进行审核和审查工作的程序。
通过校审,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查,发现和纠正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二、校审范围校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2. 设计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3. 设计文件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性;4. 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三、校审程序校审程序分为初步校审和定稿校审两个阶段。
1. 初步校审(1)校审组成员按照分工,对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审核,发现并记录可能存在的问题;(2)校审组成员根据初步校审结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校审报告;(3)初步校审报告需由项目负责人审查并签字确认。
2. 定稿校审(1)设计单位根据初步校审意见,修改设计文件;(2)校审组成员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定稿校审;(3)校审组成员形成定稿校审报告,将设计文件和校审报告提交给项目负责人审查;(4)项目负责人审查后,签字确认定稿校审报告,并将设计文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四、校审组成校审组成员应当由设计单位内部专业人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总工程师、设计师、工程师等。
项目负责人应当担任校审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校审工作。
五、校审频率根据设计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确定校审的频率。
一般来说,中小型项目可每周进行一次校审,大型项目可每月进行一次校审。
六、校审记录校审组成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记录校审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并形成校审报告。
校审报告应当包括设计文件的问题描述、分析和处理意见等内容。
七、校审结果根据校审报告的内容,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校审组成员应当对设计文件的修改情况进行复核,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八、校审验收设计工程项目校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校审工作进行验收。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PDF.pdf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目录1 目的32 范围33 职责33.1设计人员33.2校核人员33.3审查人员43.4核定者43.5核准者43.6成果统计人员44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54.1成果校审的原则54.2设计成果分级(具体见附表三)64.2.1 一级成果范围64.2.2 二级成果范围64.2.3 三级成果64.3对外委托的设计及科研成果64.3.1 对外委托的设计任务的审批64.3.2 外委任务的执行74.3.3 外委任务的监督74.3.4 外委任务的设计成果的验收74.3.5 外委任务的经费的支付74.4横向任务的设计成果74.4.1 横向任务的管理74.4.2 成果校审74.4.3 成果的交付74.5设计成果差错分类74.5.1 一般性差错74.5.2 技术性差错84.5.3 原则性错误84.6专业间的协作及会签9 4.6.1 技术协调94.6.2 互提资料94.6.3 设计成果会签91 目的为明确职责及严格设计成果校审、签发的程序,保证给用户提供合格的设计成果,使用户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长江委水文局各专业处室,各设计阶段。
3 职责3.1 设计人员a) 设计者接受设计任务后,要能正确、全面理解用于设计的资料及设计目的;b) 设计者要准确、恰当的选用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有效版本);c) 设计者应正确、全面的反映设计意图及要求;d) 设计者提供的成果,应满足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大纲规定的深度要求;e) 设计者应严格遵守水文局的制图规定,严格按照计算书的要求进行计算;f) 设计者完成的图纸及相关成果,应充分考虑相关专业的要求;g) 应充分考虑便于施工;h) 设计者对完成的成果,应按要求进行自检、自校。
3.2 校核人员三级成果校核至少为一人,一、二级成果至少为两人,分初校和主校(先初校、后主校,正式成果中主校写在前),主校者负主要责任,初校者负次要责任。
a) 首先检查设计者自检情况;b) 核实设计者所采用的资料是否准确;c) 选用的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是否准确,使用是否恰当;d) 核实选用的软件是否经过鉴定、确认;e) 设计成果是否能正确全面的反映设计意图;f) 座标、尺寸是否正确;g) 计算方法、公式、结论是否可行、可靠、正确;h) 文字说明是否通顺合理,书写清楚;i) 图幅选用适当,图面布置合理、整洁;j) 对设计情况及成果写出评价。
一个设计院各级校审细则
5.采用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所列内容有无遗漏,图号与图纸所注是否一致。
●
6.是否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
设
计
说
明
◎
●
◎
◎
1.主管部门批文(如批准的立项报告、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方案批复、人防批文)的名称、文号或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执行的主要法规、规范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名称、编号、版本号)等是否明确。
●
◎
◎
2.依据的设计合同、设计委托书、生产工艺等是否明确。
◎
●
3.初设项目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地形地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湿陷性或胀缩性土、滑坡)、市政基础和公用设施、交通条件是否说明。
●
◎
◎
4.初设是否简述各专业设计特点,结合功能综合叙述总体和单体布局、防火、节能、交通、无障碍情况,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的情况。
◎
◎
●
◎
5.特种门窗、防火门、保温门、隔声门等的性能要求是否在备注中加以说明,是否有详图。有节能要求的建筑是否采用了单层玻璃窗和推拉窗。
◎
●
6.门窗型材类别、用料、颜色、玻璃种类及特殊五金件要求、纱扇要求、加工尺寸要求、施工留洞口顺序、安装位置要求是否恰当、标注明确。
◎
●
7.门窗大样中的编号、洞口尺寸、外框尺寸是否齐全正确,门窗大样分隔是否与立面图相符。
◎
●
11.人防工程边界范围及战时主要、次要出入口位置以及场地无障碍设施布置是否明确。
◎
●
12.道路、停车场、围墙、大门、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做法是否合理,是否与该工程标准相匹配。需要另行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深化设计的部分(绿化、景观、休闲设施等),对专业公司的技术要求是否明确。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设计成果校审制度⽬录1 ⽬的32 范围33 职责33.1设计⼈员33.2校核⼈员33.3审查⼈员43.4核定者43.5核准者43.6成果统计⼈员44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54.1成果校审的原则54.2设计成果分级(具体见附表三)64.2.1 ⼀级成果范围64.2.2 ⼆级成果范围64.2.3 三级成果64.3对外委托的设计及科研成果64.3.1 对外委托的设计任务的审批64.3.2 外委任务的执⾏74.3.3 外委任务的监督74.3.4 外委任务的设计成果的验收74.3.5 外委任务的经费的⽀付74.4横向任务的设计成果74.4.1 横向任务的管理74.4.2 成果校审74.4.3 成果的交付74.5设计成果差错分类74.5.1 ⼀般性差错74.5.2 技术性差错84.5.3 原则性错误84.6专业间的协作及会签9 4.6.1 技术协调9 4.6.2 互提资料94.6.3 设计成果会签91 ⽬的为明确职责及严格设计成果校审、签发的程序,保证给⽤户提供合格的设计成果,使⽤户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于长江委⽔⽂局各专业处室,各设计阶段。
3 职责3.1 设计⼈员a) 设计者接受设计任务后,要能正确、全⾯理解⽤于设计的资料及设计⽬的;b) 设计者要准确、恰当的选⽤现⾏规程、规范和标准(有效版本);c) 设计者应正确、全⾯的反映设计意图及要求;d) 设计者提供的成果,应满⾜各设计阶段的设计⼤纲规定的深度要求;e) 设计者应严格遵守⽔⽂局的制图规定,严格按照计算书的要求进⾏计算;f) 设计者完成的图纸及相关成果,应充分考虑相关专业的要求;g) 应充分考虑便于施⼯;h) 设计者对完成的成果,应按要求进⾏⾃检、⾃校。
3.2 校核⼈员三级成果校核⾄少为⼀⼈,⼀、⼆级成果⾄少为两⼈,分初校和主校(先初校、后主校,正式成果中主校写在前),主校者负主要责任,初校者负次要责任。
a) ⾸先检查设计者⾃检情况;b) 核实设计者所采⽤的资料是否准确;c) 选⽤的现⾏规程、规范和标准是否准确,使⽤是否恰当;d) 核实选⽤的软件是否经过鉴定、确认;e) 设计成果是否能正确全⾯的反映设计意图;f) 座标、尺⼨是否正确;g) 计算⽅法、公式、结论是否可⾏、可靠、正确;h) ⽂字说明是否通顺合理,书写清楚;i) 图幅选⽤适当,图⾯布置合理、整洁;j) 对设计情况及成果写出评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建筑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
初设
施工图
内容
审定
审核
校核
封
面
◎
●
1.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是否准确。
●
2.工号、设计阶段、设计文件交付日期是否明确。
◎
●
◎
3.法定代表人、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是否齐全,注册人员是否加盖注册师章。
目
录
◎
◎
●
总平面
◎
◎
●
1.场地所在城市的区域位置示意图是否已绘。
◎
●
◎
◎
2.主管部门批文(如方案批复、规划设计条件、人防批文)的名称、文号或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执行的主要法规、规范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名称、编号、版本号)等是否明确。
◎
◎
●
◎
5.特种门窗、防火门、保温门、隔声门等的性能要求是否在备注中加以说明,是否有详图。有节能要求的建筑是否采用了单层玻璃窗和推拉窗。
◎
●
6.门窗型材类别、用料、颜色、玻璃种类及特殊五金件要求、纱扇要求、加工尺寸要求、施工留洞口顺序、安装位置要求是否恰当、标注明确。
◎
●
7.门窗大样中的编号、洞口尺寸、外框尺寸是否齐全正确,门窗大样分隔是否与立面图相符。
●
5.采用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所列内容有无遗漏,图号与图纸所注是否一致。
●
6.是否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
设
计
说
明
◎
●
◎
◎
1.主管部门批文(如批准的立项报告、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方案批复、人防批文)的名称、文号或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执行的主要法规、规范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名称、编号、版本号)等是否明确。
◎
●
6.特殊建筑造型或新技术、新材料做法说明的用料、配比、厚度、操作等是否可靠、可行、经济合理,处理是否恰当。
●
7.需待看样板确定的材料和颜色是否已经注明。
●
◎
8.同一工程各个子项的材料选用、做法是否统一。
门窗
●
◎
◎
1.需使用防火、隔声、安全玻璃的及门窗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和外窗可见光透射比、开启面积等性能参数的说明是否清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
◎
2.依据的设计合同、设计委托书、生产工艺等是否明确。
◎
●
3.初设项目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地形地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湿陷性或胀缩性土、滑坡)、市政基础和公用设施、交通条件是否说明。
●
◎
◎
4.初设是否简述各专业设计特点,结合功能综合叙述总体和单体布局、防火、节能、交通、无障碍情况,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的情况。
◎
●
◎
3.每个房间的楼面、地面、踢脚、墙裙、内墙面、顶棚等所采用的装修做法是否合理,是否与该项目使用功能标准相匹配。厕浴间、厨房等受水经常浸湿的楼地面是否采用防水、防滑面层和低于相邻楼地面。有找坡要求的房间排水坡度是否符号标准。
◎
●
4.各房间楼、地面做法厚度是否与结构预留面层厚度一致。
◎
●
◎
5.选用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是否合理。构配件选用表中名称是否与标准图、设计图纸上所注名称相符。
1.人防图纸是否单列。
◎
◎
●
◎
2.项目名称、工号、建筑面积与有关批准文件是否一致,超面积是否有符合要求的追补手续。设计文件交付日期是否明确。
◎
●
3.图名、图号(版本号)与每张建施图图签上所注图名、图号(版本号)是否一致。
◎
●
4.图纸规格与实际是否一致。每项工程图幅种类是否超过2种。图幅加长后是否超过1486。
●
2.门窗类别、设计编号、洞口尺寸、樘数(分层数量和总数量)是否与平、立面图一致。
●
3.立面镜像的门窗,编号是否加字母区别开。每一独立安装的窗多樘组合时是否各自编号。有转折但连续的门窗、玻璃幕是否用单一编号,是否标明转折关系。
●
4.采用标准图图号、门窗代号或详见设计图号是否正确,采用标准是否合理。采用非标准图集的门窗是否绘制立面及开启方式。
●
◎
7.项目的建筑面积和主要使用功能是否与建设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面积、用地性质一致是否与初步设计或报建图一致。
◎
●
◎
8.建筑位置情况及相对标高与总图的关系。
◎
●
9.复杂项目轴线网的编制原则和放线原则说明。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
10.建筑防火、防水(防潮)、节能、无障碍、人防、劳动卫生、防腐蚀等专项设计说明或综合设计专篇是否满足深度规定。说明的内容与图中表述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
◎
5.是否说明提请初设审批时需要解决或确定的情况。
◎
◎
●
◎
6.简述项目概况:如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承担设计的范围和内容、另行委托设计内容、改扩建或分期建设情况、、设计使用年限使用功能组成、设计规模、建筑面积(地上、地下部分应分列,不同功能应分列)、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如有限高的应提示)、主要结构类型、日照标准、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汽车库分类与车库防火分类、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主要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人防防护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及人防建筑面积;反映设计规模的指标:如住宅套数、住宅套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旅馆和宿舍的房间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床位数、班级数和人数、车库的停车位数等;以及节能、无障碍、人防、劳动卫生、防腐蚀等专项设计说明。
◎
●
◎
13.需要另行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深化设计的部分(精装修、玻璃幕、电梯、钢结构雨蓬等),对专业公司的技术要求是否明确,技术接口的是否满足规定。
材料做法
◎
◎
●
1.工程做法表中所列房间名称或空间功能(如走道)是否有遗漏。
◎
◎
●
◎
2.建筑墙体材料、外墙面装修、变形缝、墙身和地面标高变化处防潮、地下室防水、勒脚、散水、台阶、坡道、楼梯栏杆、防护栏杆、窗帘盒、油漆涂料等必要的建筑构造所采用的材料和做法是否合理,并符合本项目功能使用的要求。
◎
●
◎
11.幕墙工程(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屋面工程(金属、玻璃、膜结构等)的性能及制作要求和说明(节能、防火、安全、隔声构造等)。电梯(自动扶梯)选型及性能说明(功能、载重量、速度、停站数、提升高度等)。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是否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
●
◎
12.需要采取安全防范(采用防护栏杆、安全玻璃部位,需采取防碰撞警示、防误入、防坠落措施)和(机要、财务办公室和重要档案库、贵重仪表间的门窗)防盗的要求及具体措施是否明确,隔声减震、防污染、放射线等的要求和措施是否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