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图校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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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校审细则

一、总体设计校审细则

(一)设计输入、输出及多个设计单位内外相关文件

1.输入

(1)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批文(核准文件)。

(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土地预审的批复文件。

(3)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

(4)主管部门和业主对总体设计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纪要、批复文件)。

(5)厂址和建厂条件,区域规划情况。

(6)厂外工程意向协议。

(7)与有关部门签订的依托社会和老企业项目的有关协议。

(8)引进项目(装置)与外商签订的引进合同和会议文件等。

(9)开工报告。

(10)《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及其相关技术标准。

(11)其他有关重要文件。

2.输出

(1)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设计经理及工艺、设备、管道、电控、土建、概算等专业,一次条件,二次条件。

(2)各设计协作单位一次条件,二次条件。

(3)各次总体设计协调会总图输出设计图纸及文件。

(二)厂址和厂条件

1.厂址概况

(1)核对下列内容,校审地理位置图、区域位置图,工厂地理位置、区域位置是否符合国家批准(核准)的文件规定。

(2)当地自然条件,包括地形、地貌、气象、地质条件、地震烈度等,有无疑问或缺项;指北针和风玫瑰图表示的是否正确。

(3)生产区、居住区、水源地、给排水走向、总变电站及高压输电线路、铁路、公路、码头、渣场等的位置和名称是否正确。

(4)厂区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间距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防火、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机场航道、军事设施等的标准和规范。

(5)是否符合防洪标准(GB 50201),区域防洪设施能否保证工厂安全。

(6)项目占用土地和现有村庄(或居民点)拆迁的情况。

(7)区域规划情况,地区和城市的现状和发展规划概况。

(8)地区协作配合条件和生活福利设施条件概况。

2.建厂条件

核对项目供水、供电、供汽、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发展规划,可供本工程的情况,原料、燃料供应,施工建设条件等,特别是数据应一致。

(三)总图运输

1.厂区总平面布置

(1)核对厂区位置,占地面积及其地形、地貌、水文、交通情况。

(2)总图布置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是否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并贯彻了工厂设计改革的精神,执行关于工厂设计的若干规定。

(3)工厂的主要组成(含厂外)和占地面积表是否正确。

(4)凡新征厂区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五项控制指标,应核查: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 >30%,绿地率,以及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系数<7%。

(5)厂区总平面布置说明是否周到合理。

(6)主要工程量表(含厂外)是否正确,是否有漏项。

(7)厂区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特别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根据说明或表格逐一核查,主要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总体布置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石

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场设计规范》以及其他有关的必须执行的标准、规范。

(8)厂区总平面布置图的图面。

①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图深度是否符合要求,参照深度规定示意图。

②装置区、罐区、公用工程、火炬区、铁路、道路、装卸区、主管廊、生产管理和绿化区等的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生产工艺、管理、安全、消防、环保、安装检修等要求。

③厂内铁路联络线/装卸线、汽车运输线与水运码头的联系是否经济合理,能否满足货物装卸及行车需要。

④全厂坐标网系统及换算是否正确,铁路、道路、街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大门、主管廊)等的坐标标注是否正确。

⑤图面表示的风(风向、风速)玫瑰图依据的数据是否可靠,其绘制是否合乎标准。

注:当工程坐标方向与大地坐标方向一致时,应采用正北向N;当工程建筑坐标方向与大地坐标方向有偏角时,应加注工厂北PN,并注明角度(α)。

⑥图例、图表是否标准完备;图注是否全面恰当;图签内各项是否正确。

2.厂区竖向布置及土方工程

(1)竖向设计原则及竖向布置说明是否符合有关规范与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满足工艺生产、防火安全、交通运输、场地排水等的要求。

(2)标高系统的换算是否正确,设计标高的选定是否合理。

(3)估算的土方、石方量是否合理。

(4)余土的去向及缺土的取土来源是否可靠,其对环境的影响应予以说明。

3.工厂运输

(1)全厂运输。

①运输原则、运输方案是否合理。

②运输量表和运输方式是否正确。

③运营管理方式是否符合工厂设计改革的精神。

④运输工具的配置原则是否合理,核查运输工具配置一览表。

(2)铁路运输。

①运输方案的说明,包括厂内铁路专用线的设置是否合理。

②铁路运输能力、技术条件。

③运输设施和设备配置、厂内外的交接方式。

④计量和管理体制等是否合理。

(3)水路运输(包括海运)。

①码头的位置、数量、吨位、吞吐能力和装卸方式。

②后方陆域设施及其与工厂的关系。

③计量和管理体制是否合理。

(4)公路运输(含集装箱运输)。

①厂内道路布置、形式、宽度、路面结构、净空高度与厂外公路的连接以及桥涵的布置。

②货物运输量。

③运输设施和设备配置。

④计量和管理体制是否合理。

(5)管道运输。

①管道运输的管径、能力、厂内设施。

②计量和管理体制是否合理。

(6)工厂内部倒运是否经济合理。

4.总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图主要经济指标是否正确,有无漏项。

5.厂外工程

(1)厂外工程的项目是否准确,分工是否落实。

(2)厂内、外工程的界面条件是否正确,有无漏项。

(四)总图工程设计规定

1.说明

工程设计规定一般由专业负责人编制,经校审后,在本专业工程设计开始前完成。本规定须经评审/确认。设计人员在设计中,按照确认后的工程设计规定开展工作。一般工程项目应尽量选用通用设计规定,当对通用的设计规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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