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核准李晓光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通苑支
李晓光老师简介
李晓光老师简介银行服务营销专家大连海事大学管理学学士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汇丰银行客户经理3年汇丰银行服务营销实战经验4年专业的银行培训及银行网点辅导经验7年银行服务营销与咨询培训工作经验,为多家银行提供咨询与培训服务达300多期,其中,中国银行35期、中国农村信用社33期、中国农业银行22期、中国邮政储蓄16期、兴业银行18期、工商银行15期、农村商业银行14期。
实战经验:李晓光老师于2007年担任汇丰银行客户经理,负责大客户开发及维护、理财产品销售、内部学习培训等,同时管理500多位大客户,提议“以理财方式进行宣传营销”的新思路,针对国债发售的有利时机,大力营销教育储蓄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极大地带动了相关业务产品的销售。
曾经单月销售理财产品超过2000万,并获得当月“销售之星”称号,并带领团队,分理处存款由往年的年均增长400万发展到当年新增1500万。
2010年李老师开始专注于银行项目咨询、网点辅导及培训,擅长银行方向的网点转型、标杆网点打造、网点服务流程标准化、网点营销能力提升、农行软转型、商业银行专岗位培训。
曾主导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多个标杆网点服务营销一体化建设,同时主导农业银行网点软转型建设,带领团队深入一线网点调研访谈、贴点辅导和培训。
其《银行网点服务营销一体化》课程为重庆兴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和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湖南省、浙江省等上百多个网点服务营销能力提升项目指定培训课程,有效提高了网点员工凝聚力,增强网点核心竞争力,改善网点服务和营销流程,得到客户一致认可和好评,并多次返聘及带来很多后续项目。
主讲课程:《大堂明星——优秀大堂经理特训营》《新进员工“赢在职场”特训营》《银行大堂经理综合能力提升》《银行客户经理全面技能提升》《银行柜员服务营销能力双提升》《银行柜员全面技能提升》《银行现场全面管理(营销篇)》《银行职业形象与商务礼仪》《银行网点服务礼仪及标准化服务流程》《银行网点服务营销一体化》授课风格:李老师拥有丰富的银行咨询项目经验,始终坚持把能操作、可落地性放在第一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夏栋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夏栋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6.25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548号
•【施行日期】2021.06.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夏栋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朝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548号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夏栋杰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工银京报〔2021〕3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夏栋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6月25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小营北路分理处等8家机构终止营业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小营北路分理处等8家机构终止营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28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428号
•【施行日期】2020.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小营北路分理处等8
家机构终止营业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428号
北京农商银行:
《北京农商银行关于所辖朝阳支行小营北路分理处等8家机构终止营业的请示》(京农商行〔2020〕176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朝阳支行小营北路分理处、朝阳支行花家地分理处、朝阳支行楼梓庄分理处、朝阳支行北苑路分理处、海淀支行学院路分理处、丰台支行木樨园分理处、永顺支行潞滨分理处、卢沟桥支行丽泽景园分理处终止营业。
上述分理处应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停止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机构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公告。
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2020年7月28日。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十里居分理处等17家机构临时停业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十里居分理处等17家机构临时停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日期】2012.03.22•【字号】京银监复[2012]187号•【施行日期】2012.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十里居分理处等17家机构临时停业的批复(京银监复〔2012〕187号)北京农商银行:你行《北京农商银行关于所属朝阳支行十里居分理处等17家机构临时停业的请示》(京农商行〔2012〕59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朝阳支行十里居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将台支行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51号楼兆维华灯大厦一层A108。
同意你行朝阳支行朝阳新城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朝阳支行奥园分理处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京奥家园326号楼1层108号。
同意你行海淀支行西站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八里庄支行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1号。
同意你行海淀支行青龙桥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西苑支行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苑草场2号乙。
同意你行海淀新区支行翠湖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上庄支行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路72号。
同意你行海淀新区支行屯佃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海淀新区支行颐和分理处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颐和山庄云锦园1号。
同意你行通州支行疃里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宋庄支行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宋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京榆旧路南公共服务平台1、2层。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望京西园分理处等47家机构临时停业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望京西园分理处等47家机构临时停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4.28•【字号】京银监复[2012]283号•【施行日期】201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望京西园分理处等47家机构临时停业的批复(京银监复〔2012〕283号)北京农商银行:你行《北京农商银行关于所属朝阳支行望京西园分理处等47家机构临时停业的请示》(京农商行〔2012〕81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朝阳支行望京西园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来广营支行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8号。
同意你行朝阳支行南皋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朝阳支行京旺家园分理处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京旺家园小区一期B4-3号楼1层。
同意你行朝阳支行莱太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朝阳支行三元桥分理处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天元港中心1层01号、2层02号。
同意你行朝阳支行亮马桥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朝阳支行静安庄分理处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路1号。
同意你行朝阳支行芍药居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太阳宫支行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15号楼。
同意你行朝阳支行麦子店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朝阳支行六里屯分理处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号楼1层5单元1-5号。
同意你行商务中心支行石佛营分理处临时停业,其所有业务临时合并到你行大望路支行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3号楼一层。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园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园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28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339号
•【施行日期】2021.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园支
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339号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关于张波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京银中分发〔2021〕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张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4月28日。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房山支行碧桂园分理处迁址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房山支行碧桂园分理处
迁址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2.07.10
•【字号】京银监复[2012]505号
•【施行日期】2012.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房山支行碧桂园分理处迁址开
业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505号)
北京农商银行:
你行《北京农商银行关于所辖房山支行碧桂园分理处迁址并开业的请示》(京农商行〔2012〕148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房山支行碧桂园分理处迁址开业。
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
原营业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碧桂园小区一号楼一单元102号”不予保留。
二、你行房山支行碧桂园分理处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总行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它业务。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静安庄分理处等8家机构终止营业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静安庄分理处等8家机构终止营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
•【公布日期】2021.03.26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245号
•【施行日期】2021.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静安庄分理处等8
家机构终止营业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245号
北京农商银行:
《北京农商银行关于所辖朝阳支行静安庄分理处等8家机构终止营业的请示》(京农商行〔2021〕49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朝阳支行静安庄分理处、商务中心区支行通惠国际分理处、丰台支行蒲黄榆分理处、丰台支行正阳分理处、石景山支行玉泉分理处、海淀支行六郎庄分理处、海淀支行体院分理处、海淀支行前屯分理处终止营业。
上述分理处应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停止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机构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公告。
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3月26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转发中国银监会关于2014年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转发中国银监会关于2014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
【发文字号】京银监发[2014]90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4.18
【实施日期】2014.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转发中国银监会关于2014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
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银监发[2014]90号)
各政策性银行北京市分行及总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辖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辖内各村镇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各外资法人银行、各外资法人银行北京分行、各信托公司、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各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中国银监会关于2014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4〕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北京地区小微企业行业特点,提出以下落实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打造具有北京特色。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关于本市三信工程评定情况的函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关于本市三信工程评定情况的函【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政农函[2007]5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发布日期】2007.08.08【实施日期】2007.08.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关于本市三信工程评定情况的函(京政农函〔2007〕56号)远郊各区县人民政府:为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缓解农民贷款难,今年,市农委和北京农商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信”工程建设加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评定工作的函》,积极推动“三信”工程建设。
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郊区信用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果,农村信用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
截至2007年上半年,十个远郊区县中共有门头沟、昌平、大兴、房山、平谷、密云、怀柔、延庆、通州等九个区县评出信用乡(镇)16个、信用村199个、信用户24432户。
其中,特级信用户为541户,优秀信用户为10050户,良好信用户为9823户,一般信用户为4018户。
信用户评定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县为延庆县、怀柔区、平谷区和密云县,分别为5046户、4467户、3755户和3362户,分别占信用户总数的、、和。
信用村评定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县是密云县、延庆县、平谷区、怀柔区和房山区,分别为46个、45个、26个、26个和24个,分别占信用村总数的、、13%、13%和12%。
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县是密云县、平谷区,分别为4个、3个,分别占信用乡(镇)总数的25%和18%。
“三信”工程建设是改善郊区信用环境、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具体方法。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将定期通报各郊区(县)开展“三信”工程的情况,并对创新“三信”工程和银农合作工作新机制的区县及乡镇给予奖励。
希望各区县重视此项工作,并作为一项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认真抓好。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桥支行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桥支行开业的
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京银监复[2013]1062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12.26
【实施日期】2013.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桥支行开业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3〕1062号)
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你部《关于申请中信银行北京天桥支行开业的请示》(信银营字〔2013〕986号)和《关于拟对刘欣佳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信银营字〔2013〕984号)收悉。
根据《中国
1 / 1。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阎明上海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阎明上海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行
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
•【公布日期】2021.01.29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85号
•【施行日期】2021.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阎明上海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行长任职
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行北京分行:
《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关于阎明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上银京〔202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阎明上海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月29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史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史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06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264号
•【施行日期】2021.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史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长安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264号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史旭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工银京报〔2021〕1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史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4月6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路支行更名迁址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路支行更名迁址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日期】2019.12.25•【字号】京银保监复〔2019〕1093号•【施行日期】201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路支行更名迁址开业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19〕1093号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路支行迁址更名开业的请示》(京银中分发〔2019〕76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龙水路支行更名迁址开业。
机构名称由原“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路支行”变更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区科技园支行”(简称为“北京银行昌平区科技园支行”)。
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39号”,原营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8-12号底商”不予保留。
二、你行昌平区科技园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三、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2019年12月25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30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364号
•【施行日期】2020.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
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0〕364号
北京农商银行: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变更股权的请示》(京农商银文〔2020〕34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北京农商银行股份10.6亿股。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持续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防范
和化解风险。
此复
2020年6月30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更名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更名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1020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更名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20〕1020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更名的请示》(工银京报〔2020〕806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简称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A座101单元”。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备注:上述支行业务范围由其上级行授权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