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总则
1.1为有利于新聘用人员及本院内部转岗人员熟悉本院相关部门的生产管理程序和有关技术要求,提高质量意识、工作技能及管理知识,特制定本规定。
1.2本院新聘用人员为新聘用的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新聘用人员。
1.3本院对新聘用人员及转岗人员的培训分为设计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生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
1.4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新聘用人员及本院内部转岗人员的岗位培训。
2.设计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2.1新聘用的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2.1.1本院新聘用的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均需经过岗位培训及实习。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岗位实习期为一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岗位实习期为6个月。完成培训经审查批准后上岗。
2.1.2 应届毕业生岗位实习期间,所在部门应确定专人指导。
2.1.3应届毕业生岗位实习期间,应结合工作实践,学习了解本专业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在指导人员的辅导下参加一次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工作(不限同一工程),并由所在部门安排一定时间下施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
2.1.4应届毕业生岗位实习期结束时,应进行个人小结。所在部门应根据其岗位实习期间的工作实绩及业务水平进行考核,由指导人员签署评语,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填写“员工岗位培训考核表”(QS313-A)。
2.1.5应届毕业生的转正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院办办理转正手续。
2.2新聘用的其他人员
2.2.1本院新聘用的除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其他已有相同工作经验的人员,均需经过岗位培训,岗位实习期为3个月。完成培训经审查批准后才能上岗。2.2.2 新聘用的其他人员的岗位培训,应结合工作实践,熟悉本院的生产管理程序和有关技术要求。
2.2.3新聘用的其他人员的岗位培训期结束时,应进行个人小结。所在部门应根据其岗位实习期间的工作实绩及业务水平进行考核,所在部门领导签署考核意见,填写“员工岗位培训考核表”(QS313-A)。
2.2.4新聘用的其他人员的岗位培训记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院办备案。
3.生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
3.1生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分为新聘用人员及本院转岗人员的岗位培训。
3.2生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岗位实习期为3个月。
3.3生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岗位实习期间,应结合工作实践,学习了解本院生产管理程序和有关技术要求。
3.4生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期结束时,应进行个人小结。所在部门应根据其岗位培训期间的工作及业务水平进行考核,所在部门领导签署考核意见,填写“员工岗位培训考核表”(QS313-A)。
3.5生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记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院办备案。
4.记录
“员工岗位培训考核表”(QD31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