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法律思想(可修改).ppt
法家法律思想
第五节法家法律思想一、学派简介•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主张“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对当时的政治和法律实践产生了最大的影响。
在法律思想方面,法家为中国古代法律理论建设和制度建设,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法家一词,最早也是由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提出:•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
•1、法家的形成•法家的出现,是时代的必然。
春秋战国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传统的礼制、分封制、井田制、世卿世禄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中央集权、郡县制、土地私有、地主经济以及选举制度等新生事物纷纷登上中国的历史舞台。
政治、经济因素的变化必然体现在思想的领域中,而新的变化,也必然需要新的思想学说来提供新的思想理论资源。
•为了适应新的时代,各国纷纷对统治方法进行了巨大的变革。
在各国的变法改革过程中,涌现出了大量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他们从富国强兵的目的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打破礼制、鼓励耕战、以法治国的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而又充满功利主义色彩的主张和思想。
由于他们大多有相同的政治使命,扮演着相同和相似的政治角色,所以,他们的思想学说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因此,后人将他们统一称为法家。
•2、主要代表人物•先驱:管仲、子产、邓析•前期法家:李悝申不害慎到商鞅•后期法家:韩非、李斯•齐法家:《管子》为代表,秦晋法家:李斯韩非申不害慎到•重法:商鞅•重势:慎到•重术:申不害•法、势、术结合:韩非•商鞅•韩非韩非(前280~前233),战国末期韩国诸公子,曾和李斯同学于荀况,李斯自以为不及。
当时韩国国力衰弱,韩非多次上书韩王,提出富国强兵、修明法制的主张,不被采纳,退而著书,成十余万言。
他的著作传到秦国,秦王嬴政读后十分钦佩,于是发兵攻韩,索要韩非。
韩王派遣韩非入秦,秦王却听了李斯、姚贾诬陷,将他拘囚下狱,李斯送毒药使他自杀于狱中。
•3、法家学说的历史命运•法家学说在春秋战国时期受到了统治者的欢迎,指导了这个时期的政治实践,也取得明显的实际效果。
第九讲 法家.ppt
二、法家思想的逻辑推演 1、性之善恶辩:
孟子說: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 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 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 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 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 之端也」。用今日的話說:惻隱之心的引發是 由於道德的感受。
由于性善论是不现实的,物质利益 是人的基本需要,随着人口的日益增多, 造成“人民众而货财寡”的形势,人们 为了追求基本利益的满足而产生的矛盾 加剧,不能指望人们通过礼让达到一种 和谐的秩序。在战国时代当时背景之下, 各国之间都在进行着相互侵占掠夺,人 们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行是不可能达到 能够推行“仁政”的水平的,所以推行 “仁政”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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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韩非子政治思想的结论是:
批驳“仁政”的不现实 韩非认为人性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
现,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上古竟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
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蠹》)原 因在于“古者……人民少而财有余,固民 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 治。今……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 应薄,固民争。”(《韩非子•五蠹》)11
-----古代中国兄弟睨于墙、弑君夺嫡的 9
(4)在天伦关系上 “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
不爱则疏。” “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
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妊,然男子受贺, 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 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 (《韩非子•六反》)
可见,至亲的骨肉关系也是计利而行 的。所以说,人性本来就自私的,是恶的, 人作为利益主体,都是以追逐利益为目的。
合于犯,合于
文理,而归于治。-------
3
律学及其法律思想(优秀)PPT资料
?晋书·刑法志?摘引了张斐所上“进律表〞的局部内容, 其中对立法原那么、律文适用等作了说明,并对故、 失、谩、诈、不敬、斗、戏、贼、过失、不道、恶 逆、戕、造意、谋、率、强、略、群、盗、赃等20 个法律术语作出了解释,其中不少解释是非常准确、 精辟的。如“知而犯之谓之故〞,“意以为然谓之失〞, “违忠欺上谓之谩〞,“背信藏巧谓之诈〞,“二人对 议谓之谋〞,“取非其物谓之盗〞等。显然,注释者 注意到,在具体案件中,行为人行为的主观动机的 状态是有区别的。对其作出准确的界定,对于区分 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都很有现实意义,对于中 国古代注释法学的开展也有重要影响。后来长孙无 忌等人对唐律的疏议,更是从中受到启发。
工作:律学家们或直接参与当朝立法,或对成 文法典的条文做出权威性的注解——这些注疏 经由官方认可甚至可以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 官方法律文件,从而使律学在社会上的地位得 到了空前的提高,律学研究在国家法制建构中
的作用也日益彰显。
例如律学家杜预曾直接参与?晋律?20篇的制定工 作,而由封述〔出身渤海律学世家封氏家族〕主 持完成的?北齐律?那么取得了这一时期立法的最 高成就。又据?晋书-刑法志?载,太和初年,魏明 帝下诏要求各级司法官吏在审判活动中“但用郑 氏〔郑玄〕章句(以经释律著作),不得杂用余家 〞,这一规定使私人对法律的注释在历史上首次 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司法文件。当然,这 一时期最为著名的律疏注释成果当属张斐、杜预 两位律学家对?晋律?所作的注本和律解。他们的 晋律注经晋武帝诏颁天下,具有了与法典律文条 目相同的法律效力,以致后世径称?晋律?为“张、 杜律〞。
张斐的“晋律表〞对于我们了解晋律的内 容以及了解中国法律的开展,极为重要。 它是一篇内容丰富的法学著作。在不到二 千字的篇幅里,既阐发了深刻而广远的法 理学思想,又对许多法律术语作了高度的 抽象概括,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不可 多得的保贵材料,也是张斐法律思想的集 中表达。
第三章 法家思想
②在实行法治的必要性方面,商鞅片面强调了法律能 够胜民这一点。在商鞅的法治理论中,法律只能用于 约束民众的行为,民众在法律面前只有服从遵守的义 务,但法律却不保护民众的权利和个人尊严。
③商鞅主张刑于将过,刑于未然,这就意味着专制国 家在用法律处罚民众时可以不以亊实为根据,其结果, 法治过程也必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 商鞅的耕战思想 法家主张实行富国强兵政策,这在商鞅的政治思想中 体现的最为突出。商鞅认为国家的强盛与否主要决定于其 政治、经济、军亊实力,而耕和战则是政治、经济、军亊 实力的象征。 商鞅认为耕和战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两项亊业。首先,耕可养战。农业生产的发展,不仅可以 使国家富强,为战争提供丰富的物质基础,更重要的是, 农业生产本身就是培养战士的学校。其次,农业生产与战 争可以相互结合、相互转化、相互促进。商鞅认为,农业 的主要作用在于生力,即增值财富,财富一旦增殖到一定 数量,就需要杀力,而战争的作用即在于能够杀力。
商鞅认为专制国家设法立制的目的,就 是为了使民众服从专制国家的需要。专制 君主应操刑与赏两种工具,使民众勤于农 亊,勇于参战,从而使国家富强。
立爵而民羞之,设刑而民乐之。
————《商君书.算地》
2.实行法治的若干原则
①刑无等级 商鞅认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公。由法律至公的性 质所决定,法律必须为全体臣民所共守。刑无等级, 就是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除君主以外,仸何人都不 得逃脱法律的制裁,爵禄不得抵刑,功不得抵过,善 不可当恶。社会生活中的伦理原则也不得与国家的法 律相违背。道德意义上的楷模,同样不能逃避法律的 制裁。
评价:韩非非道德主义政治思想和人性好利论,将政 治从道德中分离出来,是韩非对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巨大 贡献,对于人际关系的实质揭露是深刻的。但其完全否定 了伦理道德的觃范作用,无疑带有片面性。在人类社会里, 支配社会的力量幵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力量,人的全部社 会关系也不能简单地解释为经济关系。韩非用人性好利的 观点去体认人的全部社会关系,这是韩非人性论的局限性 所在。
法家思想ppt整理材料!
法家思想ppt整理材料!第一篇:法家思想ppt整理材料!法家的基本思想ϖ法家思想的基本特征:明刑尚法,信赏必罚,尊主卑臣,毁弃仁恩。
也讲“德”,赏罚分明中的“赏”就是他们眼中的“德”。
(德刑)ϖ法家思想有三个基本的主张:ϖ其一,发展经济(农战—以农养战);其二,明刑尚法;其三,君主专制。
ϖ其中发展经济是其基础和出发点,实行君主专制和建立中央集权制是其目标,而尚法明刑是发展经济和君主专制的法律保障,三个方面相互支撑,共同构筑的法家思想的有机组合。
ϖ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ϖ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ϖ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ϖ强调法律的作用:一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二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民立战功,通过“严刑峻法”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ϖ法家从事变法活动和构筑思想文化体系的两个理论支点:ϖ一是历史进步论的观点;二是性本利的观点——都来源于韩非子ϖϖ历史进步论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
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
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
《韩非子·五蠹》:“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性本利源自韩非子的师傅荀子“人性恶”的观点性本利——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
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
[实用参考]法家思想.ppt
在韩非子看来,人与人之间除了利害关系就 不会有别的关系,既然都是为了自己,就会 设法去算计别人呢。
生平事迹
秦朝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 法家,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为秦 朝丞相,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 文字、度量衡制度.
代表人物
韩非子: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人物.
代表作品 《韩非子》 经典名言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韩非子·说难》 华而不实,虚而无用。 《韩非子·难言》 不吹毛而求小疵。——《韩非子·大体》 胜而不骄,败而不怨。——《商君书·战
韩非子提出了“人皆挟自为心”的人性学说, 认为人性的基本点就在于一种人人为自己打 算的自为之心,人的一切道德、情感、行为 都决定于对自己是否有利。
如做车子的人希望别人富贵,做棺材的人希 望人死的多,不是做车子的人善而做棺材的 恶,而仅仅是利益的驱动。人不富贵不会买 车,死的人多卖的棺材就多,君臣父子夫妻 等一切关系都以利益为转移。
法家思想
主要内容
法家思想的背景 法家的代表人物 法家的基本思想 法家思想的历史局限
法家背景介绍
春秋战国时期原本牢固 的社会制度随着生产力的扩张 以及周王室的衰微逐渐动摇, 井田制瓦解,宗法分封制受到 质疑,礼治的经济基础和血缘 亲属基础遭到严重削弱,最终 促成了“礼崩乐坏”局面的形 成。面对这样的形势,儒家、 道家、墨家等各派都力图解决 君王的各种问题,可是都过于 理想化,不切合实际。
法家背景介绍
法家顺应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宗法制解体及 构建新的社会政治秩序的时代要求而产生的, 以变法革新、以法治国、富国强兵的思想, 务实地回答了诸侯如何才能在相互抗争中立 于不败之地的现实政治问题,法家人物大多 既是思想家又是务实的政治改革家,也因其务 实而能有机会参与政治实践。就这样,一班 “方术之士”登上了历史的舞台,法家学派应 运而生。
第五讲法家的法律思想
• 申不害的著作《申子》,已失传,现在所
能看到的只是别人引用的零章断句,比较 完整的只有《群书治要》卷三六所引《大 体篇》。
• 申不害思想中可能有杂学诸说。申不害
“本于黄老而主刑名”,擅长于黄老刑名 之术,主张将法家的法治与道家的“君人 南面之术”结合起来,是法家中主张“术 治”一派的代表人物。
申不害在韩国变法措施有:
春秋时期,臣弑君专国之事屡见,战国初期,窃 国夺位之事更不稀罕。一些法家思想家认为,这 应归咎于君主驭臣之无术。宗法制被破坏后,人 有一技之长者,不问其国籍门阀皆可进仕,然而, 君主与臣下已无当年君与大夫间之血缘、温情关 系。没有了这种纽带,君主控制臣下成为一大问 题。若无术以控御群臣,则国危位替。由此, “术治”思想始有被采纳之环境。
2.倡导耕战。
• 法家特别重视实力,认为这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
本原则。耕和战就是实力的源泉。
3.强化君主独裁。
法家把先秦诸子的尊君思想推向极端。君主是道和 神的化身。君主要独断,要支配臣民的一切。
4.强调法之治国不二的法门。
主张依据君主之需要,将臣民的一切行为纳入法的 规范之中。法不厌其详。除君主外,所有的人必 须按法律行事。君主立法时要考虑客观规律,并 不时地根据形势的需要修改法律。
6)无为而治
• 慎到主张因循自然,清静而治,他说:“天道,因则
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 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慎子·因循》) 意思是说,任其自然,则万物亨通,化而变之,物就 不得其用了。自然界是这样,社会也是这样。他在 《民杂》中说:“民杂处而各有所能,所能者不同, 此民之情也。大君者,太上也,兼畜下者也。下之所 能不同,而皆上之用也。是以大君因民之能为资,尽 包而畜之,无所去取焉。是故不设一方以求于人,故 所求者无不足也。大君不择其下,故足。不择其下, 则易为下矣。易为下则莫不容。莫不容故多下,多下 之谓太上。”
法家文化-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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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八奸”
1“同床”,指君主妻妾; 2“在旁”,指俳优、侏儒等君主亲信侍从; 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 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 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
•(4)九合诸候、一匡天下
•他辅佐齐桓公励志改革、富国强兵、九合诸候、一 匡天下的丰功伟业和他的民为邦本、礼法并用、通 商惠贾、开放务实的深邃思想,赢得了世人的讴歌 和后人的礼赞。
•孔子称之以“仁”, •梁启超誉之为“中 •国之最大的政治家” •、“学术思想界一 •巨子”。
淄博管仲纪念馆
•(5)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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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管子》的辨证管理观
•(1)兼听独断。《管子·版法》:“明主者,兼听独断, 多其门户。”
•(2)抓住根本。《管子·版法》“明主之治也,明于分 职而督其成事”,也就是说高层管理者治理国家不 是什麽都管,而是要抓住根本的问题,即关键是管 好官吏。
•(3)赏罚并举。《管子·版法》提出:“治国有三器, 曰号令也,斧钺也,禄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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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流行”,指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舆论 的臣下;
7“威强”,指豢养亡命之徒,带剑门客炫耀自己 威风的臣下;
8“四方”,指用国库财力结交大国培养个人势力 的臣下。
这些人都有良好的条件威胁国家安危,要像防贼 一样防备他们。
•(10)法、术、势并用。《管子·版法》:“故治国使 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上服度,则六亲固。 四维张,则君令行。故省刑之要,在禁文巧。守国之 度,在饰四维。顺民之经,在明鬼神”,这与“治国三 器”等都是术的体现。其实质是管理制度、方法、 手段和环境在人治之下的统一。
《诸子百家法家》PPT课件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 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 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 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 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 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 卓有成效。
Hale Waihona Puke 商鞅 约公元前390年—前338年,卫国人,汉族。 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
申不害 约公元前385~前337,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 物人。战国时期韩国著名的思想家。以“术” 者称。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 的民主形式法治具有根本的区别, 区别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 而且是绝对的。法家其他的思想 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 用。
约前281年-前233年,韩非子为国君之子,汉
韩非子 族,战国末期韩国人。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 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 大成者 。
李斯 秦朝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协助秦始 皇统一天下。后为秦朝丞相,参与制定了法律, 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
在先秦诸子中,针对社会问题, 儒家提倡仁爱;墨家主张兼爱;而道 家则主张无为。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的另类。在
先秦诸子诸家当中,唯独法家的思想, 是必须献出性命来实践,流出鲜血来 祭奠,是血染的思想 。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 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 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而维护贵族特权的 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 避害”的本性。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 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 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 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 的思想,商鞅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 民可治也。”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思想PPT课件
• 首先,关于立法的问题,王弼认为,处理争讼关键在于 “作制”,即所谓“无讼在谋始,谋始在于作制。”
• 其次,法律变革时也应该遵循“名教本于自然”的原则:
“革即变矣,则制器立法以成之焉,变而无制,乱可待
业。法制应时,然后乃吉,贤愚有别,尊卑有序,然后
乃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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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王弼
• 二、无为而治论
• 无为而治论是先秦道家创始人老子的重要 理论主张。王弼对老子的“无为而治”思 想大加推崇。在王弼看来,无为而治的道 理很简单,那就是以自然为法。从无为而 治出发,王弼反对统治者以“智”统治天 下,认为统治者如果“任智”,必然造成 天下争讼。总之,统治者有为,民众会有 为,大家都无所不为,必然产生争讼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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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刘颂
• 三、“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的 执法思想
• 从严格依法断案角度出发,刘颂提出了下面几点 具体主张:
• 1、定罪量刑以法律正文为准。
• 2、司法解释只能依律进行,不能在法外作任意 解释。
• 3、断案只能遵从成文法而不能依据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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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张斐
• 二、《刑名篇》的内容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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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王弼
• 三、反对严刑峻罚
• 从自然无为的思想出发,王弼坚决反对严 刑峻罚。他认为,如果统治者一味地使用 严刑峻罚,那么,万物就会失去自然本性, 严刑不但不能制服民众,反而能激起民众 反抗,造成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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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嵇康
• 一、“越名教而任自然”说
• 嵇康在对待名教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嵇康强调“自然”, 否定“名教”,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之所以在 “名教”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 主要是因为他清醒地看到司马氏集团与曹魏集团斗争的实 质。
论法家的法律思想
论法家的法律思想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其法律思想在中国古代法律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法家的法律思想强调以法治国,主张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和严厉的刑罚来规范社会秩序,实现国家的富强和稳定。
法家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这是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时代。
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战乱频繁,传统的礼乐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家思想家们开始思考如何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秩序,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法家的代表人物众多,如商鞅、韩非等。
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改革,使秦国迅速崛起。
韩非则集法家思想之大成,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法家理论体系。
法家法律思想的核心观点之一是“法不阿贵”。
这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必须遵守法律。
这种观点在当时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打破了贵族阶层的特权,为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奠定了基础。
法家强调“以刑去刑”,认为通过严厉的刑罚可以预防犯罪。
他们认为人性本恶,人们往往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违法犯罪。
只有通过严厉的惩罚,让人们对法律产生畏惧,才能减少犯罪的发生。
然而,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过于强调刑罚的作用,忽视了道德教化的重要性。
法家主张“明法”,即法律条文必须清晰明确,让民众知晓。
只有当民众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才能避免违法犯罪。
同时,法家还提倡“信赏必罚”,对遵守法律的人给予奖励,对违法的人给予惩罚,而且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有丝毫的偏袒和犹豫。
法家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实行严刑峻法,统一了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
然而,秦朝的过度暴政也导致了其迅速灭亡,这也让后世对法家思想的应用有了更多的思考和反思。
在后世的历史发展中,法家思想虽然不再占据主导地位,但其中的一些理念和方法仍然被借鉴和吸收。
例如,法律的明确性、公正性和适应性等原则,在现代法治建设中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法家法律思想的局限性。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精品PPT课件
2、矫正正义
矫正正义对任何人都一样看待——不考虑 相关的当事人的地位,而只确保两个人的平等, 不论是好人犯法还是坏人犯法,都应受到惩罚。 剥夺其违法所得用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由此 他提倡复仇主义:“要以怨报怨,若不然就要 像奴隶般地受侮辱。要以德报德,若不然交换 就不能出现。”
(二)法律与正义的关系 (三)法律的分类
Reference:
(一)什么是法律
亚氏并无准确而完美的定义,主要命题: 1、法律是实现正义的制度:“要使事物合 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 恰恰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 “法律的实际 意义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 的(永久)制度。”
Reference:
(一)国家的起源与目的
1、自然起源论: 人—>家庭—>村社—>国家或城邦。 这一过程是人的本性使然:“人是城邦的 政治动物” ,人类天然有一种过城邦政治生活 的愿望。人从来没有也不可能以单独的个人而 存在,只有野兽和神能脱离社会和国家。家庭、 城邦的形成出自人类自然合群的本性,城邦是 政治团体发展的最高形式。
Reference:
第二节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亚里士多德对知识的分类: 1、逻辑学:是求知的工具; 2、理论科学:以求知本身为目的科学,包 括第一哲学、数学和物理学(包括天文、气象、 生物、生理、心理学等); 3、实践科学:探求行为标准的知识,包括 政治学(包括法学)、伦理学等); 4、制作(生产)科学:寻求制作有实用价 值或艺术价值的东西的知识,如诗学等。
Reference:
3、政体的分类
正常政体(好、理想 变态政体(坏、现实
的)
的)
君主政体(最好) 僭主政体(最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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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君主制臣的有效工具。 ➢“治吏”“禁奸”是法的主要内容。
2、“治民无常,唯法为治” ——治理民众没有什么常规可循,只有用
法治才行。
3、君主集权,以法“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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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君主专制的“法治”理 论
1、“法治”的必然性 (1)“法与时转”的历史进化观
上古竟于道德 中世逐于智谋 当今争于气力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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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势独制”
➢“君尊而令行” ➢“权制断于君”
——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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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刑去刑”的重刑思
想
——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1、性恶论:重刑的理论基础
➢“好利恶害”
➢“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赏则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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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刑论的具体含义 (1)刑主赏辅。
➢数量上——刑多赏少 ➢顺序上——先刑后赏 ➢措施上——刑用于将过
将西周的旧礼改造过了为封建贵族服务, “以礼治国”。
➢法家:反对旧贵族,主张建立新的君主集
权的官僚制度,用法律的强制手段和兼并 战争来维持霸权,“以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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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过程
1、春秋时期 管仲、子产、郭偃与赵盾——法家的先驱
2、战国时期
➢ 初期:李 悝 《法经》 ➢中期:商 鞅 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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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鞅的法律思想
(一)变法的理论基础
1、“不法古,不修今”的变法理论 (1)历史进化观:
➢上世——人们亲爱亲人又贪图私利。“亲亲” ➢中世——出现抢夺和争执,人们尊重贤人,喜
好仁慈。“仁义”
➢下世——有了私有制、君主、刑法,人们尊重
贵人和官吏。
➢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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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民众而货财寡”的人口论
古者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今人 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 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 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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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欲利自为”的人性论
➢“性恶论”:“欲利”“急功”“好利
恶害”
➢人与人之间是一种相互对立的利害关系,
法律要因势利导,利用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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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鞅变法的实践
1、历史背景: 群雄争霸,秦国弱小受歧视。 2、具体措施:二次变法 经济方面
➢废井田,授田于民 ➢重农抑商,鼓励发展农业生产 ➢统一度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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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方面
➢废除世卿世禄,奖励军功 ➢推行郡县制,建立君主集权的行政制度 ➢改“法”为“律”
✓“法,平之如水” 灋
✓“律,均布也”
巧诈”
——当时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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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驳“法古论”
➢“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3)批驳“修今论”
➢“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
——为推行“法治”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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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鞅关于法的论述
1、“法者,国之权衡” ——法的性质和作用
➢法的性质:客观准则(尺度、杆秤) ➢法的作用:确立等级名分;制驭臣民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
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 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 也”。
➢法:以刑赏为主体的法令。 ➢信:赏罚的信用。 ➢权:君主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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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法”
➢法令要公布于众,使官吏和人民知法 ➢君主必须带头守法。
(2)“重信”
➢“信赏必罚” ➢“任法而去私”; ➢“赏厚而信,刑重而必”
(2)“刑不善而不赏善”
➢“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
民自善”
——本质是暴力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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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轻罪重刑
➢ “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
无从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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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刑去刑” (1)“重刑爱民”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 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
(2)“刑去事成”,“以刑去刑” ——“ 行 罚 , 重 其 轻 者 , 轻 者 不 至 , 重 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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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壹赏”、“壹刑”、“壹教”
——商鞅法治思想的核心
(1)“壹赏”:统一赏的标准,只能赏赐 那些有功于农战和告奸的人,主张仁义 道德的儒家思想不可取
➢“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有功者显荣,
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重赏“告奸”,重罚“匿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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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壹刑”
——凡是违反法律的人均要受到制裁,同时实 行重刑连坐。
慎 到 “势治”
申不害 “术治”
➢末期:韩非 法家理论的集大成者。 ➢前期法家和后期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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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法律思想
一、人物简介
➢商鞅卫国人,卫鞅或公孙鞅。后因功封
于商,史称商鞅。
➢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学家,法家
理论的主要奠基者。
➢现存《商君书》24篇,其中有商鞅自著,
也有其他法家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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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
从王令、犯过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3)“壹教”
——指统一教化的内容,主张取缔一切不符合法 令、不利于农战的思想和言论。
➢“燔《诗》《书》而明法令”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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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法”、“重信”、“权势独制”
——法、信、权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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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的法律思想
一、人物简介
➢战国末期韩国人,先秦法家的集大成者。 ➢曾师从荀子,但去走上了批判儒家的道
路。
➢现存《韩非子》55篇,其中大部分是韩
非本人的作品,但也掺入了一些其他人 的作品。
➢韩非强调"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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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韩非的法律思想
(一)维护君主利益的法律观
(5)“严刑重罚”、“以刑去刑” ——刑法思想的特点
✓严刑重罚符合人“好利恶害”的本性。 ✓重刑是禁奸的重要手段。 ✓重刑爱民。
第七讲 法家的法律思想
重点掌握:
➢商鞅的“变法”思想和“法治”思想 ➢韩非的“法治”思想 ➢法家的法律观和“法治”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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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派简介
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 益,主张“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形成 于战国中期。
(一)产生 封建主内部两大政治势力:
➢儒家:主张维护贵族政体和宗法分封制,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有好恶,故赏 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 道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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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治”的要求 (1)“依法为本”、“唯法为治”
——“法治”的总纲。 (2)“一其宪令”、“布之百姓”
——“法治”的前提。 (3)“法莫如一而固”“不重变法”
——立法思想的重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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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赏必罚”, “法不阿贵” ——执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