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土地税收【圣才出品】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土地分区利用【圣才出品】
第四章土地分区利用一、土地分区利用原理1.区位理论及其发展区位理论是关于自然物体和人类活动的空间分布及其在空间中的相互关系的学说,是指导土地分区利用的基本原理。
各阶段区位论的内涵。
(1)农业区位论——杜能的《孤立国》杜能的《孤立国》的中心内容是:农业土地利用类型和农业土地经营集约化程度,不仅取决于土地的天然特性,而且更重要的是依赖于当时的经济状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尤其是农业生产用地到农产品消费地(市场)的距离。
假设条件:①在一个大面积的区域内,有一个圆形范围的“国家”,其中有人居住和耕种,而在这个“国家”的外围是大片荒凉不能耕种的土地;这个“国家”的土地是一定的,且完全被投入使用,并要获得尽可能高的纯收益;②在“孤立国”中只有一个城市,且位于中心,其他都是农业用地,城市是农产品的消费中心;③在城市和郊区之间只有陆上大道联系;④在这个“国家”中,各地的土壤质量和气候条件是相同的;⑤运输费用与农产品的重量和生产地到消费市场的距离成正比。
从这些假设条件出发,杜能推导出关于土地利用类型的下述结论:在距城市最近的郊区,可以生产易腐烂的、不适宜长途运输或者是重量大、单位重量价值低的产品。
这些农产品,如在距城市较远的地方生产,其成本(生产成本加运费)就会超过在城市的销售价格,因而在经济上不合算。
由于城市中每种产品销售价格是一定的,生产这种农产品的企业越靠近城市,纯收益就越大。
但当靠近消费中心的农业企业的产品不能全部满足市场需求时,市场价格就将提高,会扩展农产品的生产范围。
相反,如果市场上某种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可以从城市近郊得到满足,那么距市场远一些的企业就应种植单位重量价值较大的产品,并相应降低生产资料和劳动费用。
结果,随着到消费地距离的增加,土地经营逐渐粗放;相反,距城市最近的郊区,经营集约度就高。
由以上分析得出:城市周围土地的利用类型以及农业集约化程度都是呈圈层变化的。
围绕城市消费中心形成一系列的同心圆,被后人称作“杜能圈”,其相应的土地利用类型如下:(1)第一圈距市场最近,种植园艺作物,饲养奶牛,以及种植饲料、土豆、甜菜等;(2)第二圈发展林业,因为它的产品量大、运费高;(3)第三圈以非常集约的方式种植农作物,并实行六区轮作制;(4)第四圈种植牧草及粮食,不实行集约生产;(5)第五圈实行粗放的三圃制;(6)第六圈放牧等。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土地规模利用【圣才出品】
第五章土地规模利用一、土地规模利用原理1.土地利用规模及其表现土地利用(经营)规模,是指经济活动中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如企业、城市等)所占用土地面积的大小,是反映土地生产要素集中程度的一个指标。
(1)在农业中,土地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资料,土地利用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经营规模的大小。
原因在于:①农业生产规模总是首先表现为一种土地规模,即只有在具有一定肥力的土地空间上,农业(种植业)生产才能进行。
②土地利用规模是其他生产要素规模的基础,即只有在一定的土地利用规模上才能进行劳动力和资金的投入;劳动力和资金投入规模的大小最终取决于土地利用规模的受容力。
因此,土地利用规模在农业中通常成为农业经营规模的标志。
(2)在工商业中,土地只是作为基地、操作场所而发挥作用。
在城市中,只有当土地成为劳动对象时,土地利用规模才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这样的活动,主要是城市规划和城市房地产的开发经营。
城市土地规模利用问题,主要表现在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规模上。
2.土地规模报酬的变动类型在经济学中,所有的生产要素以相同的比例,同时增加或减少,才是严格意义上的规模变化,称为纯粹规模的变动。
由纯粹规模变动而引起的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称为规模报酬。
规模报酬的变化,分为三种情况:(1)当土地规模扩大的幅度小于规模报酬的增长幅度时,称为递增土地规模报酬。
(2)当土地规模扩大幅度等于规模报酬的增长幅度时,称为固定土地规模报酬。
(3)当土地规模扩大的幅度大于规模报酬的增长幅度时,称为递减土地规模报酬。
土地规模利用,就是应尽可能地使土地利用处于报酬递增的阶段,至少也应该是处于报酬不变的阶段,而不是处于报酬递减的阶段。
在这种情况下,土地规模的扩大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是土地规模经济。
与土地规模经济相对的是土地规模不经济。
如图5-1所示,LAC曲线是一条随着土地经营规模变动而变动的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在AM阶段曲线向右下方倾斜,说明平均成本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下降,属于规模经济阶段;在MB阶段曲线向右上方倾斜,说明平均成本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上升,属于规模不经济阶段。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国外现行土地制度概览【圣才出品】
第十三章国外现行土地制度概览一、国外现行土地所有制1.俄罗斯联邦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于1993年开始土地制度改革,由原来的单一土地国有制向土地个体所有制、地方土地所有制、土地共同公有制等多元化土地所有制转变。
目前,俄罗斯国有土地仍然占全国土地的90%以上。
2.美国美国全国的土地中,有59%为私人所有;39%为公有,其中联邦政府所有的为32%,州及地方政府所有的为7%;另有2%为印第安人保留地,即专门辟给原来美洲的土著居民的。
3.加拿大加拿大现行土地所有制分联邦公有、省公有和私人所有三种形式。
联邦和省公有的土地共占国土面积的90%,私人所有的土地只占国土面积的10%。
但全国的城市土地、上好农田、牧场等经济效益较好的土地,基本上都为私人所有。
4.日本日本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土地私有制。
目前,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所有的土地占国土面积的35%,私人所有的土地大约占65%。
5.英国英国的土地虽然在法律上属于英王(国家)所有,但完全拥有土地权益的土地持有人纯粹是该土地的永久占有者,只要他不违反土地法、土地规划或侵犯他人利益,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占有和使用土地。
因此,在实际中这些土地持有人也往往不严格地被称作地主。
6.马来西亚马来西亚现行的土地制度,土地大约分成两大类:一为政府土地;二为私人土地。
二、国外现行土地使用制1.俄罗斯联邦苏联的土地属于国家专有,把土地完全排除在民事流转之外,严禁土地买卖、出租。
在苏联,任何组织或个人要使用土地,均须遵循严格的土地使用程序向国家申请,国家则将土地划拨给使用者无偿无限期使用。
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于1991年成立后,逐步开始土地制度改革,废除了长期实行的无偿使用制度,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征收土地税和土地租赁费,开放土地市场,允许土地买卖、转移、出租、抵押、交换、入股等。
2.美国和加拿大美国所有土地都实行有偿使用。
加拿大法律规定个人对私有土地拥有充分自由的支配权及继承权,私人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任何个人都可以通过买卖和租赁的方式从政府那里获得新的土地,并通过对所获土地的投资开发和转移来获得超额利润。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土地计划利用【圣才出品】
第六章土地计划利用一、土地计划利用的必要性1.土地计划利用的含义土地计划利用是指按照事先确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对土地加以利用。
广义的土地利用计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的中期和年度计划。
狭义的土地利用计划只包括土地利用的中期和年度计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辖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作出的长期全面安排,重点在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
土地利用计划侧重于土地利用的中期和年度的数量安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依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来实现。
2.土地计划利用的必要性(1)土地的特性要求实行土地计划利用①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和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
②各类土地利用之间联系密切。
需要对各个区域和各种方式的土地利用进行统筹规划,以减少或避免各种土地利用间的负面影响,实现土地合理利用。
(2)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要求实行土地计划利用①社会经济的发展既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又要全国一盘棋,统筹安排,以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合理竞争。
②正确处理土地资源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
国家要实现土地供求的基本平衡,就要把握经济发展的规律,对未来发展引起的土地需求结构和布局变化作出科学预测,实行土地计划利用。
③减少或避免因土地用途改变造成的损失。
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合理安排,就可以减少或避免土地用途的反复转变造成的巨大损失。
(3)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实行土地计划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实行计划利用有明确的规定。
3.土地计划利用与市场配置的关系(1)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调节的必要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但市场配置仍然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这是因为市场配置有其局限性,在市场失灵的地方,需要通过政府干预和调控来弥补。
土地市场配置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①在土地利用的市场配置中,决策主体容易忽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不能很好地处理宏观层次的土地资源配置问题。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地租理论及其应用【圣才出品】
第十六章地租理论及其应用一、地租概论1.地租的概念和分类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创造的剩余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
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
从不同的角度和标准,可以将地租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把资本主义地租按其形成条件和原因的不同,分为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
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是资本主义地租的普遍形式,垄断地租仅是个别条件下产生的资本主义地租的特殊形式。
2.地租的产生与发展(1)地租是与土地所有权出现于广大耕地上同时产生的。
最初出现的是奴隶制地租。
奴隶制地租以劳役地租为基本形式。
(2)随着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出现,产生了封建制地租。
封建制地租在前期以实物地租为主,后期出现货币地租。
前资本主义地租(奴隶制地租、封建制地租)的共同特点是:土地占有者与生产者的直接对立;土地所有者占有直接生产者的全部剩余生产物,以至部分必要生产物。
(3)资本主义地租不再是占有直接生产者的全部剩余生产物,而仅是其中的超额利润部分,平均利润部分由产业资本家占有。
资本主义地租反映的是土地所有者通过产业资本家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一部分剩余价值的经济关系。
资本主义地租以货币地租为主要形式。
(4)社会主义地租反映的是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以及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对土地收益的分配关系;同时,社会主义地租还是国家用于调节社会生产与分配的经济杠杆。
3.西方经济学的地租理论(1)西方古典经济学家的早期地租理论人类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以后,由于地租日益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而普遍的现象,西方古典经济学家在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早期就开始对地租问题进行了研究。
早在17世纪后期,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在其名著《赋税论》中首次提出,地租是土地上生产的农作物所得的剩余收入,并指出,由于土壤肥沃程度和耕作技术水平的差异,以及产地距市场远近的不同,地租、地价因而也不同。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圣才出品】
第十一章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一、中国土地管理体制的演变1.土地管理机构设置的演变自新中国建立后至今,国家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大体经过统一、分散、再统一三个不同阶段,其中持续时间长、占主导地位的是多头分散的土地管理机构设置。
(1)多头分散管理阶段1949年7月政务院内务部下设地政局,作为全国土地管理机构,以后,随着政府管理部门分工的细化,土地管理工作逐步向各部门分散。
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动乱”期间,土地失管失控的情况更为严重,分散在各部门的土地管理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样,基本陷于停顿状态。
1982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确定在农牧渔业部下设土地管理局,行使国务院授权归口管理全国土地的职能。
(2)城乡土地统一管理阶段1986年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①针对中国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确定全国土地资源统一管理体制;②决定成立直属国务院的土地管理机构——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
到1998年,全国已形成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乡(镇)五级土地管理体系。
(3)国土资源相对集中统一管理阶段199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至此,我国从陆地到海洋,从土地到矿产,实行了集中统一的管理,建立起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
2.土地管理事权的演进(1)自新中国成立至1986年,土地管理的事权主要是由当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引发的,工作内容少,事权较为单一(2)1986年以后,城乡土地管理事权不断拓展①确立土地基本国策,形成了耕地保护机制,耕地锐减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②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土地市场,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历史性突破。
③改革单一的土地管理方式,加强了土地资产管理,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地价理论及其应用【圣才出品】
第十七章地价理论及其应用一、地价理论1.地价基本原理(1)马克思主义地价理论的主要观点①自然状态的土地虽然不是劳动产品,没有价值,但有使用价值,并存在价格。
②土地价格的实质是地租的资本化。
③土地租金是出租土地的资本化收入。
(2)西方现代地价理论西方现代地价理论形成于19世纪末,其核心观点是:持有土地可能得到的利益,不仅只有土地的利用收益,而且还应把卖掉土地产生的利益考虑进去,因此,不只是土地收益决定地价,而且资产市场也参与了土地价格的决定。
(3)西方现代地价理论的特点①以现代经济增长理论为理论基础。
②以现代土地产权为价格载体。
③以权利人的经济收益为价值内涵。
④以资本的价格为价格标准。
(4)西方现代地价理论的不足①理论基础已经改变。
②土地收益价格不能体现土地利用的外部性。
③以土地产权定价不能充分反映土地资源的经济价值。
④土地价值不只是一宗土地利用过程中劳动者剩余价值的转移。
2.土地价格的内涵和特点(1)土地价格的内涵土地价格的内涵是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土地所有者转移土地纯收益(地租)的资本化价值。
这种土地纯收益,是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这一部分剩余价值的资本化价值,在正常市场条件下能够弥补自然土地具有的价值补偿和凝固在土地中的土地资本的价值补偿。
我国城镇土地估价的价格内涵是: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
其权利特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其特殊形式,租赁权价格、地役权价格是其派生形式。
(2)土地价格的特点①土地价格是土地的权益价格。
②土地价格不是土地成本的货币表现,不依生产成本定价。
③土地价格由土地的供给与需求决定,而土地需求影响更大。
④土地价格呈总体上升趋势。
⑤土地价格具有强烈的地域性。
3.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1)一般因素一般因素是指影响土地价格的一般的、普遍的、共同的因素,它对土地价格的总体水平产生影响。
①经济发展状况。
主要指经济发展速度、财政收支状况、储蓄投资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等。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简述题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简述题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土地经济学简答题第一章简述土地的自然特性及其对人类土地利用的影响。
P4一、位置固定性,决定了人类只能就地利用土地。
二、面积有限性,迫使人们必须节约、集约地利用土地。
三、质量差异性,要求人们因地制宜地合理利用各类土地资源,确定土地利用的合理结构与布局,以取得土地利用的最佳综合效益。
四、功能永久性,为人类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提出了客观要求与可能。
1.简述土地的经济特性及其对人类土地利用的影响。
P5一、供给的稀缺性。
土地供求矛盾日益尖锐,导致一系列土地问题的产生,譬如地租、地价猛涨和土地投机泛滥。
二、利用方向变更的相对困难性,要求人们在确定土地利用方向时一定要进行详细勘察,做出长期周密的土地规划,决不能朝令夕改,随意变更。
三、报酬递减的可能性,要求人们在利用土地增加投入时,必须寻找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投资的适合度,确定适当的投资强度,并不断改进技术以便提高利用效益,防止报酬递减现象的出现。
四、利用后果的社会性,要求任何国家都以社会代表的身份,对全国土地利用进行宏观的规划管理、监督和调控。
第二章简述实现土地利用目标的措施。
P31一、制定土地法、土地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使制定的规划有法律保障。
二、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全国各类土地的利用方向、结构和改良措施,使之既能满足农业需要,又能提供非农业场所。
三、改革完善土地使用制,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建立规范的土地使用权市场。
四、由政府直接控制农地向非农用地的转移,防止耕地流失。
简述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则。
P34一、农业优先,统筹安排用地结构。
(即首先要要保证粮食等农业生产的用地。
)二、集约利用为主与保证适量的耕地面积相结合。
(坚持资本集约与劳动集约型相结合,又必须保有一定面积的耕地,努力扩大耕地。
)三、专业化利用与综合利用相结合。
(要求因地制宜、集中连片,便于管理和分工。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2-13章)【圣才出品】
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概论一、土地利用的内涵及目标1.土地利用的内涵(1)土地利用的内涵是动态的,土地利用即就是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行为。
(2)土地利用最基本的内容包括:①土地资源的调查、分类、统计土地资源的调查,就是要调查土地的自然因素,包括土壤有机质含量、酸碱度、氮、磷、钾以及其他一些重要微量元素的含量,土壤团粒结构、水分含量、质地类别以及土地的地形、坡度、海拔等,还要调查每类土地的最优利用方向、利用途径。
在土地调查的基础上还要对土地分等定级,进行分类、统计、登记。
②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第一,土地利用程度分析。
土地利用程度是指人类对土地的利用与改造程度以及土地受人为影响的变化程度,这可用一系列指标来反映。
在农业领域,可以用垦殖系数(耕地面积/土地总面积)、森林覆盖率(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和水面利用率(已利用水面/全部水面)等指标来反映土地利用程度。
对城镇或非农建设用地,一般用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或基地面积/用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用地总面积)、土地利用系数(已利用土地/土地总面积)等指标来反映城市土地利用程度。
这些指标越高,表明土地利用程度越高。
第二,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土地利用结构一般是指一定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或土地覆被之间在数量上的比例关系,以各种土地利用类型或土地覆被占该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表示。
简言之,土地利用结构分析就是指对在整个土地面积中,各类用地(或各种覆被)所占的比重的分析。
第三,土地利用效益分析。
土地利用效益是指土地利用后给人类带来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它反映了人类利用土地目标实现的程度。
③土地利用规划从宏观上讲,是指一套对实现土地合理利用综合目标最有利的土地利用方案和行动路线的系列决策,是各种土地利用规划的总称。
从微观上讲,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对土地的潜力,其他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可供选择的土地利用格局进行系统评定,以选择对实现土地合理利用综合目标最有利的土地利用方案和措施的过程。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圣才出品】
第九章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一、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和形式全面理解和正确认识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首先需要把握下列七点:(1)全部土地都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2)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
(3)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具体采取的是国家所有制的形式,该种所有制的土地称为国家所有土地,简称国有土地,其所有权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具体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4)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具体采取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形式,该种所有制的土地被称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简称集体土地。
(5)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6)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7)建制镇既不属于《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所说的城市范畴,镇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以下几种情况属于国家所有:①城市市区的土地。
②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③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④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⑥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中国土地总面积中,国有土地约占54%,集体土地约占46%。
在中国现有耕地面积中,属于国家所有的占5.6%,属于集体所有的占94.4%;在现有森林面积中,70%以上属于国家所有,20%多属于集体所有。
二、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的建立和发展1.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建立和发展(1)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没收、征收地主、富农的土地,无偿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个人土地所有制。
(2)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对个体农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把农民个人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制。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土地金融【圣才出品】
第十八章土地金融一、土地金融概述1.土地金融的概念土地金融是以土地为媒介而进行的货币与资金的融通活动,是通过各种信用方式、方法及工具,有效地组织和调剂土地领域中货币资金的活动。
土地金融的基本任务是以最有效的方式、方法及工具,向社会筹集资金,用以支持和配合土地的开发、利用以及开展经营方面的资金融通,促进地产业不断发展。
土地金融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在土地开发、利用、经营过程中的贷款、存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土地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中间业务等信用活动。
2.土地金融的特性(1)土地商品的特性①土地是自然物质而不是劳动产品。
经人们开发的土地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但这种经济价值并不与一定土地所包含的开发劳动成正比。
②土地价格较高,并且从长期趋势看,将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增加而不断上涨。
③土地具有固定性,无法向异地转移流动。
④土地具有很强的稳定性,既不会毁损,也不会消失,可以永续利用。
(2)土地资金的特性①资金垫付量大。
②资金周转期长。
③资金运动的相对固定性。
④资金的增值性。
⑤资金营运的稳定性。
(3)土地金融的特性土地商品和土地资金的上述特性,决定了土地金融的特性。
①土地金融具有自偿性。
②土地金融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③土地金融具有较强的政策性。
④土地金融具有一定的脆弱性。
3.土地金融的分类(1)农地金融①农地取得资金融通:用于农地的购买与租赁;②农地改良资金融通:用于农地开垦、灌溉、排水或土壤改良;③农地经营资金融通:用于购买牲畜、农具、肥料等;④农地经营扩展资金融通:凭借农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取得从事其他事业所需的资金。
农地金融的主要特点是:在契约到期之前,债权者不得任意要求债务偿还;而债务者可在契约到期前随时偿还;债务占抵押物价值不能过大,应以土地收益剩余能够偿还为限,且偿还期限越长越好;利率低而不变。
(2)市地金融①市地取得资金融通:用于市地的购买与租赁;②市地开发资金融通:用于市地的开发、整理和改造等;③市地经营资金融通:用于商品房建设、项目建造、工厂建设等;④市地的企业或消费资金融通:以市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取得企业经营或个人消费所需的资金。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土地集约利用【圣才出品】
第三章土地集约利用一、土地集约利用概述1.土地集约利用的历史必然性随着人口的增加,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长。
原来的粗放经营方式难以满足人类的需求,根本出路在于实行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所谓土地集约利用,就是在单位土地面积上合理增加物质和劳动投入,以提高土地收益的经营方式。
土地集约利用带有一定的时代特点,土地集约利用还有一定的地域性。
2.土地利用集约度与集约利用形式土地利用集约度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单位面积的土地上投放的资本和劳动的数量。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单位面积土地上投放的资本和劳动的数量越多,则土地利用的集约度越高;反之,就越低。
相对而言,单位土地面积上投入的资本较多时,这种土地集约利用形式称为资本集约型;反之,单位土地面积上投入的劳动较多时,这种土地集约利用形式称为劳动集约型。
二、土地报酬递减规律1.正确认识土地肥力土地肥力是土地生产某种产品的潜在能力,它是土地的客观属性。
通常所说的土地肥力是指土地经济肥力,即由土地自然肥力和人工肥力构成的综合体。
自然肥力能被利用到什么程度,一方面取决于农业化学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农业机械的发展。
”2.报酬的实质及其形态在土地经济学中,研究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时,就把报酬只定义为对一定面积土地投入中某项变动要素的生产率。
报酬的三种形态用公式表示为:3.“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思想的发展和完善人类对“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认识和实践发源于农业领域。
19世纪以前,西方经济学者把报酬递减规律还主要局限在农业范围内,再加上当时的实验手段和认识手段有限,对“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认识是比较片面的。
完善后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思想包括:(1)西尼尔(N.W.Senior)在1836年给这个规律的内涵添加了“农业生产技术保持不变”这一重要条件。
这一条件可以说是“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得以成立的最基本条件。
(2)引入了“若干生产要素投入量保持不变”作为报酬递减规律发生作用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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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土地开发 答:土地开发广义上是指把尚未利用的土地经过清理、整治,使之可投入利用;狭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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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土地开发即土地开垦,是指把适于耕作的生荒地经过开垦变为耕地种植农作物。
13.土地保护 答:土地保护是指依据自然生态规律采取各项保护措施或在利用土地时,停止采用原来 的破坏性措施,从而达到保护土地资源的目的。
14.区位地租 答:区位地租是指经营不同区位的土地所获得的收益差额。
15.农业经营规模 答:农业经营规模是指农业生产单位中生产力要素的聚集程度和组合关系。
16.农业土地经营规模 答: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是指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土地或耕地的数量。
17.土地计划利用 答:土地计划利用是指采取计划方法指导,调整土地资源的利用活动。
38.市场比较法 答:市场比较法是指用已经成交的土地与待估土地相比较,以此推出土地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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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在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 予。
32.土地使用权出租 答: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同地建筑物和其它附 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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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土地供给 答:土地供给是指可利用土地的供给,即地球所能提供给社会利用的各种生产和生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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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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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土地需求 答:土地需求是指人类了为生存和发展利用土地进行各种生产和消费活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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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一、土地的概念和特性1.土地的概念土地是一个由土壤、岩石、矿藏、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并综合了人类正反面活动成果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2.土地的特性(1)土地的自然特性主要包括:①位置固定性;②面积有限性;③质量差异性;④功能永久性。
(2)土地的经济特性土地的经济特性是以土地的自然特性为基础的,主要有以下四个:①供给的稀缺性;②利用方向变更的相对困难性;③报酬递减的可能性;④利用后果的社会性。
二、土地的功能和分类1.土地的功能土地具有三个基本功能:(1)承载功能;(2)生产功能;(3)资源(非生物)功能。
2.土地的分类(1)按照地貌特征,可以把土地分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2)按照土壤质地,可以分为黏土、壤土、沙土等;(3)按照土地(农用地)生产能力,可以分为高产田、中产田和低产田;(4)按照土地权属性质,可以分为国有的、集体所有的、私人所有的等;(5)按照土地的实际用途,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
关于中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1981年7月中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土地资源调查专业组提出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义(草案)》。
经过几年实践,于1984年7月进行修改与完善,并作为一章纳入了全国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由于近年来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这一技术规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经过研究与修订,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以国土发[2001年255号文]印发了新的《土地分类(试行)》标准。
将原有两级分类变成三级分类,土地分为三个一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其下又分为15个二级类。
三、土地经济学的对象和研究方法1.土地经济学的对象(1)土地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包括三个方面:①土地资源利用是指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分配与使用,具体包括土地资源的勘察、技术经济评价、土地资源利用的规划与计划、土地集约利用、土地区位利用、土地规模利用及土地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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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土地可持续利用一、可持续发展理论概述1.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过程(1)萌芽阶段20世纪五六十年代,工业发展对环境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迫使人们开始反思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消极作用,产生了以保护环境为基本内容的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萌芽。
(2)形成阶段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工业高速发展使得资源日益耗竭。
这些引起了人们的深层次思考。
l980年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等组织、国家和专家参与制定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明确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3)发展与完善阶段1983年成立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成型和发展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该组织于1987年向联合国提出了著名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Our Common Future),形成了完整的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体系,也产生了许多代表性著作。
(4)实践阶段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全世界普遍接受,.并由理论探讨转变为社会实践。
2.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和特点(1)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可持续发展就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和战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含义:①走向国家和国际平等;②要有一种支援性的国际经济环境;③维护、合理使用并提高自然资源基础;④在发展计划和政策中纳入对环境的关注和考虑。
(2)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特点①以经济增长为前提。
②以保护自然为基础,与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相协调。
③以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为目的。
可持续发展的特征也可以用公平性、持续性和共同性来概括。
3.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1)可持续发展是发展与可持续的统一,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因果。
(2)可持续发展涉及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意味着社会的整体变革,包括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等诸领域在内,也要如此。
(3)发展的内涵主要是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资源的高效与永续利用同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密切相关。
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环境良性循环下的经济发展,要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和人的因素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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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土地财产制度概论一、土地财产制度简述1.土地财产制度的概念和构成(1)土地财产制度的概念广义的土地制度泛指与土地所有、使用、管理及利用技术等有关的一切制度;狭义的土地制度是指土地所有、使用、管理的土地经济制度及相应的法权制度,即土地财产制度。
(2)土地财产制度的构成土地财产制度就狭义来说,①包括土地经济制度。
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在土地利用中形成的土地经济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包括相应的土地法权制度。
土地法权制度是人们在土地利用中形成的土地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现,是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
完整的土地财产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和土地国家管理制度。
2.土地财产制度的特点(1)地位的基础性;(2)国度的差异性;(三)构成的复杂性。
3.土地财产制度的演进与改革土地财产制度作为以土地为载体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其好与坏、先进与落后,关键要看这种土地财产制度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在人类历史上,各个历史时期的土地财产制度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向前推进和演变。
这种推进和演变,有时是自下而上自发地渐进式地进行的;有时是通过国家政权的力量从上而下统一推进的。
当然,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的土地制度改革,其性质、目的和手段都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
土地制度改革不仅有土地所有制改革,同时还包括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国家管理制度(体制)的改革。
二、土地所有制1.土地所有制的概念及其产生与发展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规定。
它是整个土地财产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关系的基础。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体现,是土地所有者所拥有的、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排他性专有权力。
这种权力可以细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能。
这些权能在一般情况下是统一的,归属于一个主体,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分离的,分属于多个主体。
随着人口的增加,原始农业的产生与发展,人类有了固定的生产生活用地,才最终出现了土地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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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市场的功能
(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2)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
(3)健全市场体系,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
4.土地市场的运行条件
(1)良好的市场经济外部环境。
(2)完善的土地法律法规。
(3)明晰的土地产权。
(4)发达的土地金融。
(5)优质的市场中介服务。
5.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土地市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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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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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1978 年中国农村开始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④1987 年 11 月,国务院批准国家土地管理局等部门的报告,进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
权分离制度改革试点。
⑤1988 年 4 月 12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所有。 ②市场客体不同。 在完全市场模式下,土地市场的客体是土地所有权及其派生的各种权利,包括土地所有
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空中权、发展权、地役权、租赁权等,均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换。 在市场竞争模式下,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不进入市场交换,在市场上交换的是除土地所有 权以外的一切其他权利。
③市场竞争程度不同。 在完全市场模式下,因土地所有权能自由交换,因而较之以土地国家所有制为基础的市 场竞争模式更具有市场的完整性和市场竞争性。 6.土地市场的运行机制 土地市场是依靠以价格形成机制为核心的市场机制的作用来运行的,土地价格的形成是 由土地的供给与需求来决定的。土地的供求机制和价格决定机制是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的核 心。
②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早期的土地市场就是一种无形市场。随着土地市场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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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济学高分背诵笔记
土地经济学高分背诵笔记●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第一章导论●1.1 土地的概念和特性●土地概念:土地是由地球陆地及其水面的土壤、岩石、矿藏、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的,并综合了人类正反面活动结果的自然-经济综合体●土地的自然特性●位置固定性●面积有限性●质量差异性●功能永久性●土地的经济特性●供给的稀缺性●利用方向变更的相对困难性●报酬递减的可能性●利用后果的社会性●1.2 土地的功能和分类●土地的功能:承载功能、生育功能、资源功能、生态功能、财产和资产功能●土地的分类:●按照地貌特征: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按照土壤质地:黏土、壤土、沙土●按照土地(耕地)生产能力:高产田、中产田、低产田●按照土地权属属性:国有、集体所有、私有●1.3 土地经济学的对象和研究方法●土地经济学研究对象:土地利用中形成的人与土地的经济关系和人与人的经济关系●土地利用:是指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分配和使用,是研究人与土地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土地制度:是指土地财产的权属制度,是研究土地利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土地市场:是指土地作为资产其权属进入市场流转和随之产生的土地价值实现●第1篇土地利用●第二章土地利用概论●2.1 土地利用的内容和目标●土地利用:是人类劳动与土地结合获得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这一活动表现为人类与土地之间进行的物质、能量以及价值、信息的交流与转换●土地利用程度:人类对土地的利用与改造程度,以及土地受人为影响的变化程度●土地利用结构:指在一定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在数量上的比例关系,用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占该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来表示。
●土地利用效益:是指土地利用后给人类带来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它反映了人类利用土地目标的实现程度●土地利用规划:是指政府为实现土地合理利用综合目标的土地利用布局和手段的系统决策●土地开发:指对未利用或利用效率低下的土地,通过工程、生物或综合性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或效益更高的土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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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土地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一、土地的供给1.土地的自然供给及其制约因素(1)世界土地的自然供给①地球的表面积为5.1亿平方公里,陆地面积为1.49亿平方公里,占地球表面积的29.2%,在陆地上,还有近50%的面积是永久冰盖地、干旱沙漠地、岩石、沼泽、高寒地区等目前难以利用和无法利用的土地。
②土地自然供给在世界各国的分布和结构存在很大差异。
(2)中国土地的自然供给①从热量条件看,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大部分地区属中纬度地带,热量条件优越,70%以上的地区农作物生长期的热量条件都较好。
②从雨水条件看,中国东南部受季风影响强烈,气候温暖湿润。
其中,湿润区占32.3%,半湿润区占17.8%,有利于作物生长。
中国西北部为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分别占30.8%和19.2%,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干燥度在1.5以上。
西北部地区大部分是牧业区。
③据初步估计,全国可供开垦的宜农荒地资源仅约3330万公顷,而中国人口众多,中国土地的人口承载力也已处于“临界状态”,并将长期处于这一状态。
因此中国土地的自然供给极其有限。
2.土地的经济供给及其影响因素(1)土地经济供给的含义土地的经济供给,是指在土地自然供给的基础上,投入劳动进行开发以后,成为人类可直接用于生产、生活各种用途土地的有效供给。
(2)土地的经济供给与自然供给的联系与区别①土地自然供给是土地经济供给的基础,土地经济供给只能在自然供给的范围内变动。
②土地自然供给是针对土地能否满足人类生产、生活及动植物生长需要而言的,而土地的经济供给则主要是针对土地具体的不同用途而言的,现在人类特别重视耕地或粮食用地的经济供给。
③土地的自然供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一定的、无弹性的,而土地的经济供给是变化的、有弹性的,并且不同用途土地的供给弹性也是不同的。
④人类难以或无法增加土地的自然供给,但可以在自然供给的基础上增加土地的经济供给。
(3)土地经济供给的影响因素①各类土地的自然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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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土地税收
一、土地税收概论
1.税收的基本原理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按预定的标准强制性地从个人和企业向国家财政的资源转移。
(2)税收的特点
①税收的缴纳具有强制性。
②税收的征收具有无偿性。
③税收具有固定性,
(3)税法的概念与类型
税法就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由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用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依照税收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税法可以分为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依据税法的渊源与效力,可以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部门规章和地方税收法规;以征税客体为依据,税收实体法又可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
(4)税收制度的概念及构成
税收制度可以从税收结构和税收法律制度两个方面来理解。
从税收结构分析,税收制度是指一国各种税收及其要素的构成体系。
从法的角度来看,税收制度是一国税收法律、法规、
规章的总称。
税收制度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经济体制改革前的税收制度、两步利改税时期的税收制度及1994年改革后形成的分税制体系。
一般来讲,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下述几个要素: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减免税、征收期限、征收方式和违章处理等。
2.土地税收的概念及特点
(1)土地税收的概念
土地税收是国家以土地为征税对象,凭借其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从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手中无偿、强制、固定地取得部分土地收益的一种税收。
土地税收与地租有着本质的区别:
产生的前提不同。
土地税收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而地租是随着土地私有制度和土地租佃制度的产生而产生的。
只要存在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分离,地租就会存在。
②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同。
土地税收存在的基础是国家的政治权力。
地租存在的基础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
③分配层次不同。
土地税收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而地租属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
(2)土地税收的特点
①土地税收是国家税收中最悠久的税种。
②土地税收以土地制度为基础。
③土地税税源稳定。
④土地税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转嫁。
3.土地税收的功能
(1)防止地价上涨过快,抑制土地投机
(2)引导土地利用方向,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3)调节土地收益分配,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
(4)保障财政收入,筹集公共设施建设资金
4.土地税收的分类
(1)财产税(property tax)式的土地税
财产税式的土地税是以反映土地拥有量的数值作为课税依据的。
财产税又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类。
①从量式土地税,分为按土地面积征收和按土地等级征收两种。
②从价式土地税。
以土地价格为征税标准,因此开征这种税需首先确定土地价格。
(2)所得税(income tax)式的土地税
①按总收益征税。
即以土地总收获量的一定比例为征收标准。
②按纯收益征税。
这是按土地总收益减去土地的负担及利用土地的一切支出的剩余征税。
③按估定收益征税。
即按政府在一定时阃内估定的收益征税。
④按租赁价格征税。
这是以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地租为税基。
二、中国土地税制的演变
1.民国以前的土地税制
①殷商时代的土地税制
这个时期的土地税赋具有以下特点:土地隶属于奴隶主的国家所有;商品经济还不发展,
地税或地租以劳役或实物为主;土地税额大约占百姓总收获量的10%左右。
②秦朝“舍地而税人”,国家赋税以人丁税为主。
③汉代两朝推行重农政策,提倡对土地轻税。
土地税收一般以土地面积为依据,汉末三国到晋朝都是如此。
这段时期开始推行土地私有制,而国家的税赋以人口税为主,土地税收所占比重不大。
④在南北朝时期又恢复了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即均田制。
⑤唐代中叶,均田制实际上已经毁灭,取而代之的是土地私有制。
⑥宋、元、明各朝,财政困难,税收混乱、复杂,一直是当时各种社会矛盾的根源。
⑦明万历八年(1580年)开始全国土地丈量。
综合计为一个总额,然后按亩分配,征收银两。
用银两征税的方法却保留了下来,这极有利于简化赋税手续,便于征收。
⑧清政府也对田赋制度进行了改革。
1669年,清康熙皇帝宣布明朝藩王的土地,归当时耕种的农民所有,这叫“更名田”。
1712年,康熙规定以康熙50年的人丁数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税。
后来,又实行摊丁入亩政策,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和租佃制度下,任何赋税的最终承担者都是劳动人民。
2.民国时期的土地税制
①在民国时期土地税收的特点:
第一,土地赋税的征收出现了由征收货币向征收实物的倒逆性变化。
第二,土地赋税的税目存在丛杂性。
第三,土地赋税的税率不断提高。
第四,田赋的征收,实行“预征制”。
民国时期,田赋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
②国民党南京政府成立后,对土地税制发生了以下变化:
第一,田赋由国家税改为地方税。
第二,推行地价税和土地增值税。
第三,对城市土地广泛征税。
3.旧中国土地税制的本质
田赋制度是建立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和租佃制度基础上的,它同封建的土地私有制和租佃制成为封建地主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工具。
沉重的土地赋税极大地损害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1)苛重的赋税造成大批农民逃亡。
(2)苛重的赋税加深了农民的穷困,削弱了农村的再生产能力。
(3)苛重的赋税使大量的自耕农沦为佃农,土地更急速地向地主手中集中,赋税是自耕农破产的加速器。
三、中国现行土地税制及其改革
1.现行土地税制
目前,我国直接将房产和地产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包括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等,共有14种税收。
具体分为以下四种税别
(1)所得税类
①农业税。
农业税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林牧渔生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此税自2006年已经取消。
②农业特产税。
将农业特产收入从农业收入中分离出来,另行征收农业特产税。
此税自2005年已经取消。
③牧业税。
国家未制定统一的牧业税征收办法,而是授权开征牧业税的省区根据《农业
税条例》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精神以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自行制定。
④企业所得税中的土地税。
其课税对象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房地产租金所得和转让房地产所得,减去“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便为应纳税所得额。
⑤个人所得税中的土地税。
其课税对象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房地产租金所得和转让房地产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为20%。
(2)财产税类
①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镇、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定级的幅度定额税率,或称为分等级幅度税额。
具体地说,按城市大小分为四个档次,每平方米的年幅度税额分别为:大城市1.5~30元;中等城市1.2~24元;小城市0.9~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2006年修订)
②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部分,税率为60%。
税法规定,下列情况免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③房产税。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业房产为课税对象,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