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Word(2)(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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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2)(标准完整版)

2021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2)(标准完整版)

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倡导完善以人为本,以服务优质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依据《房地产法》、《民法》及《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从管理服务过程中取得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最终通过管理,保证物业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公司设管理部、财务部、维修部、秩序维护部、绿化保洁部。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团结务实,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时刻维护公司信誉和益,尽职尽责的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公司的精神是: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多做贡献。

坚持“以人为本,诚信为本,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原则,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部门岗位职责第六条经理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物业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拟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4、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指导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树立企业形象。

6、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爱岗敬业的物业管理队伍。

第三章部门岗位职责第六条经理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物业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拟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4、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指导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树立企业形象。

6、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爱岗敬业的物业管理队伍。

7、对新接管的住宅小区及设施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接管,并处理好本部门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按规定办理装修申请的审批及装修施工队的管理工作。

8、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服务,探索物业人性化管理”为工作宗旨,处理好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规范协会行为,更好地发挥协会在物业管理行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物业管理企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行业性社会组织,是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

第六条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国际mall。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协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行业内专业问题的研究、交流和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是指从事物业管理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人会员是指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个人。

第九条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三)在物业管理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的活动;(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2021物业管理协会章程(标准完整版)

2021物业管理协会章程(标准完整版)

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物业与房地产协会。

简称:英文名称:PropertyandRealestateAssociation缩写:ZPRA第二条:本会是市从事物业管理及房地产等相关行业的企业及专业人士自愿参加组成的非赢利性质的地方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呼声,发挥联系党和政府与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我市物业管理及房地产行业的规范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所在地为河南省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经营,遵守合同,守信用,规范企业行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业主依法维权和遵守公约意识。

(二)建立与政府部门沟通渠道,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诉求,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到桥梁作用。

(三)积极为会员、社会、企业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维权服务,反映会员的困难、意见和要求,积极协助企业化解矛盾,调解纠纷。

(四)搞好行业评选,推广行业经验:(五)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建立综合信息库,做好信息收集与发布服务。

(六)推动行业内外横向联合,组织国内外物业管理及相关行业交流研讨会,组织专家对物业管理发展走向和现实疑难问题进行探讨、论证,提出科学权威的观点和理论及解决问题的办法,组织行业学习、考察,提高物业及相关行业管理水平:(七)组织会员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和专业培训,开展咨询服务:(八)组织会员参加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展的各项活动,承办政府等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它事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一)单位会员:从事物业管理及相关行业的企业、组织。

(二)个人会员:物业管理及相关行业的从业者,经济、理论、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最新原创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1

最新原创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1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与代理。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____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名称、住所如下:股东: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协会的名称和性质,章程会明确规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正式名称,并说明其性质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2. 协会的宗旨和任务,章程会明确规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宗旨是推动和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维护行业权益。

章程还会详细说明协会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如开展培训、研究、交流活动,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等。

3. 协会的组织结构,章程会详细描述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章程还会规定各组织机构的选举和任期等事项。

4. 会员的加入和权益,章程会规定加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条件和程序,并明确会员的权益和义务。

会员的种类和级别也会在章程中进行说明。

5. 财务管理,章程会规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包括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等事项。

章程还会明确协会的收入来源和使用方式,以及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规性要求。

6. 纪律和处分,章程会规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会员行为准则和纪律要求,并明确违反规定的处分措施和程序。

7. 章程的修订和解释,章程会规定对章程的修订程序和权限,并明确章程的解释权归属。

以上是对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的多角度、详细回答。

章程是协会的重要法规,对于协会的运作和管理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小区内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

二、组织结构2.1 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委员人数不少于5人,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2.2 主席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主席一名,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代表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2.3 秘书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秘书一名,秘书负责记录会议纪要、协调各项工作,保证委员会的正常运作。

三、职责和权限3.1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规定,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

3.2 维护公共设施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修缮和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

3.3 财务管理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编制小区的财务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3.4 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小区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物业公司的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小区的安全。

3.5 社区活动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小区的社区活动,提高业主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强小区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四、工作程序4.1 例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4.2 会议决议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委员会成员的多数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由主席签署。

4.3 信息公开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开工作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决策,提供公开透明的管理。

五、选举和任期5.1 选举程序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选举应当通过业主大会进行,选举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目的与宗旨本章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运作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升小区的管理水平和居住环境。

1.2 适合范围本章程适合于所有小区业主及其合法代表,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不同类型的物业。

二、组织架构2.1 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成员人数应不少于5人,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委员。

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提名并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2.2 任期与换届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任满后可连任一次。

每届任期结束后,应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3 委员会职责2.3.1 制定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和管理费用使用办法,并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2.3.2 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2.3.3 组织开展小区文化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3.4 协助物业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2.3.5 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的管理与维修。

2.3.6 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决定小区管理事务。

三、运作方式3.1 委员会会议3.1.1 委员会会议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席或者副主席召集,并提前通知所有委员。

3.1.2 委员会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记录会议记要,并由主席签署确认。

3.2 业主大会3.2.1 业主大会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委员会组织召集,并提前通知所有业主。

3.2.2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3.3 委员会选举3.3.1 委员会选举应在业主大会上进行,由主席主持,按照像应程序进行。

3.3.2 委员会成员应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签署书面承诺书。

四、经费管理4.1 经费来源小区的经费来源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等,由业主按照像关规定缴纳。

4.2 经费使用4.2.1 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设施更新、公共服务等方面。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简称:“中国物协”。

英文名称: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 INSTITUTE ,缩写:CPMI 。

第二条本协会是全国从事物业管理和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士和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行业与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的“双向服务”方针,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传达、贯彻执行国家的法规与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广大会员企业的愿望和要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三)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和网站,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六)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七)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八)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等,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九)建立行业专家人才库,组织专家学者参加政府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

202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Word(标准完整版)

202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Word(标准完整版)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简称“”。

英文名称为: “”,简称“”。

第二条本协会是以在拉萨市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由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业、物业管理研究咨询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经拉萨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拉萨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行业与企业发展服务的“双向服务”方针,积极推进拉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努力为拉萨走向“世界城市”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拉萨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按照会员大会通过并经核准登记的协会章程开展工作。

协会办公地点为拉萨市丰台区太平桥中里20号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推动行业发展建设,监督和促使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

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及提升拉萨物业管理行业地区性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

(二)推进行业自律建设,认真制定物业管理行业道德规范、自律准则和管理标准,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四)了解掌握物业管理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解决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为会员单位的管理与发展提供服务,设立行业信息网站、会刊等沟通渠道,收集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举办专项培训,开展咨询服务。

(六)推动行业内外的横向联合,组织国内外的物业管理专业交流研讨活动,参加国际行业会议,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合作,为本行业逐步走向国际化创造条件。

(七)承办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基础培训教育、持证上岗及物业管理项目达标考核等工作。

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会名称为:协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为:全市物业管理组织 (含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国内和外商在本市设立的物业管理机构) 和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自愿结成的社会性行业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协会的性质为:全市物业管理组织(含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国内和外商在本市设立的物业管理机构) 和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士自愿结成的社会性行业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推行物业管理,维护全市物业管理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给城市居民提供舒适方便、安定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学习娱乐和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而努力服务。

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严三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决策服务,为行业和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积极推行物业管理,维护全市物业管理组织和物业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而努力服务。

及时反映泛博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成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市建设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2021物业管理协会章程(5)(标准完整版)

2021物业管理协会章程(5)(标准完整版)

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公司最高行为准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四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公司登记注册名称:强震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七条:物业管理;物业修缮;物业租售代理;物业清扫保洁;搬家、装潢服务;绿化工程及花木租售;家政服务;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第九条:公司由四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具体如下:(1)名称(自然人姓名): 身份证号:住所:(2)名称(自然人姓名): 身份证号:住所:(3)名称(自然人姓名): 身份证号:住所:(4)名称(自然人姓名): 身份证号:住所: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权利(1)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2)依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3)按照出资比例行使管理决策权;(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5)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6)要求公司为其投入的资本签发出资证明书。

(二)股东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依法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4)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5)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物业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物业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协会的管理,保障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物业管理协会是物业管理行业的自律组织,由物业管理企业、相关管理部门、专家学者、业主代表等组成。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协会的全体成员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物业管理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会员部、培训部、宣传部、项目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单位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的物业管理企业;(二)在物业管理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

第十条个人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满三年;(二)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应当向协会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审核批准后,办理入会手续。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四)获得协会提供的服务和帮助。

第十三条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二)按时缴纳会费;(三)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四)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四条协会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二)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热爱物业管理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协会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协会的各项工作;(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三)加强协会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推动行业发展。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协会经费来源:(一)会员会费;(二)政府资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第二条本会性质: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某某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规定,由本市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组织,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建立党组织,负责协会党建工作,指导会员单位开展党建工作。

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

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培育、发展某某市物业管理市场,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互相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创新,倡导行业自律和公平竞争,促进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第五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某某市民政局,行业主管部门是某某市房屋管理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本会法定住所地和活动地域为某某市。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第七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一)宣传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本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调查和立法调研,参与有关行业改革、发展政策决策的论证和听证,提出制定行业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恪守诚信原则。

组织行业评比、行业检查,规范行业行为,倡导公平竞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对违反行规、行约损害行业声誉的行为,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涉及违法的,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为政府、行业、会员之间沟通信息,提供服务;根据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组织研讨,反映会员的呼声和建议。

(四)协调会员之间有关的经济业务活动与行业性活动;对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对本行业协会与其他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调;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维护行业利益。

(五)根据行业发展和会员需要,推广先进技术,组织行业培训,为企业培训管理和技术、服务方面的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1.2 适合范围:本章程适合于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各类物业管理项目。

二、组织结构2.1 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2 主任委员:物业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位,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与委员会任期一致。

2.3 委员会办公室: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委员会工作、记录会议记要、采集业主意见等。

三、职责权限3.1 监督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费用收取、维修保养等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3.2 审议预算: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审议物业费用预算,确保费用合理、公平,并向业主进行解释说明。

3.3 管理公共设施: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绿化、道路、停车场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3.4 处理纠纷: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协调解决住户之间的纠纷,如邻里关系、噪音投诉等,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3.5 组织活动: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组织业主参预社区活动,增进邻里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小区的整体素质。

四、运作机制4.1 委员会会议:物业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并根据需要召开暂时会议。

4.2 决策程序: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采取多数表决原则,主任委员在表决结果平局时有一票决定权。

4.3 信息公开: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向业主公开会议记要、预算报告、工作计划等信息,接受业主监督。

4.4 业主参预:物业管理委员会应积极倾听业主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业主参预委员会工作和社区事务。

五、违规处理5.1 违反章程:任何委员会成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将受到警告、罚款、解除职务等相应处理。

5.2 违法行为:如有委员会成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解除其委员会职务。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修改的主要内容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修改的主要内容
原章程 中所 规定的协 会 “ 业务范围 ” 是延续 2 0 年版 00 为了充分发挥协会 所糠各 分支机 构的作用, 进 步理顺
本, 0 6 2 0 年换 届时基 本没有 改动。随着物业 管理行业的快 速发展和 国家行业政 簸、社团政 策的不断完 善, 时对协 及
协会与所属分支机构的 管理 关系, 章程 》 在《 第三十二条内容 牛, 适当增) m7管理内容和运 作程序 调整是十分必要的。 这攻 ( 章程) 修改稿把 “ 业务范围” 增加至l 项, 1 是在保留原《 章 程' 业务范 围的主 精神基础 上, 要 收集 、 听取了部分会员的 建议和意 见. 并认真吸收引用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即将公布 实旋 的 的 《 新 社团组织 管 办 ) 有关社团组织业务范围 理 法 中 的 规定内容条款。
关 于修 改 《 中国物 业管 理 协 会章 程 》的说 明
( 中国物业管 协会章程)f 理 以下简称 《 章程) 是 0 0 ) 2 0 年协会成立 时制定. 06 2 0年会员大会修 改。 年来 , 四 物业管 理行业得 到较1 柬的发展 . 同时对作 为行业组织 的协会工作 提出 了更 新更高 的要求 为了 协会的行 动大 纲一~ 《 使 章
若干专业分支机构。 专业分支机构 是协会的组成部分 , f ) 不具有法^贺
会 的授权收取会费、 接受资助, 用 使 统一票据. 设立单独帐户
并代理财务账 目。 各分支机构应按年度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经 费收支计划、 财务预决算和财务审计报告。◇
出建议 , 推进 工作,
{ ) 三 各分支机构应当在协会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发展委 员, 开展活动。各分支机构发展 的委员, 均为本会正式会员,
由协会统一制发会员证书。
( ) 立行业专家人才 , 九 建 库 缉织专家学者 参加政府决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宗旨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组织结构1.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委员。

2. 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一次。

3. 副主席由主席提名,并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主席相同。

4. 其他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一次。

5. 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职责和权限1.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小区内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2. 委员会负责管理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共用资源,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3. 委员会负责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并监督其履行管理职责。

4. 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小区内的各项活动,提高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5. 委员会负责采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物业公司反馈和解决问题。

6. 委员会有权对居民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警告、罚款或者其他合理处罚。

7. 委员会可以向业主大会提出重要事项的决议,并报请业主大会审议和批准。

四、选举和任免1. 物业管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 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公平,选举结果应记录并公示。

3. 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如有违法、失职或者不适任情况,业主大会有权罢免其职务。

4. 被罢免的委员会成员应即将交出委员会的相关资料和权限。

五、会议和决议1.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额外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

2. 委员会会议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并告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3. 委员会会议应有主席或者副主席主持,并由书记记录会议记要。

4. 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并以简单多数通过。

5. 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及时向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通报,并予以执行。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提高物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二、组织结构2.1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自愿组成,成员包括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等。

2.2 物业管理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等职务,由成员通过选举产生。

2.3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两年,连续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职责和权力3.1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费用预算,并监督执行。

3.2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物业管理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洁、安全等事务。

3.3 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3.4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议,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业主报告工作情况。

四、会议制度4.1 物业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

4.2 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应事先通知各成员,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4.3 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应保留会议记录,并将会议纪要及时通知各成员。

五、选举程序5.1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遵循民主程序。

5.2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选举由业主代表会议决定,选举结果需经过业主代表会议的表决通过。

5.3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选举应设有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过程。

六、经费管理6.1 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和分配,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6.2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公布物业管理费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七、解散与改组7.1 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解散或改组,但需经过业主代表会议的表决通过。

7.2 物业管理委员会解散或改组后,应及时通知业主,并交接相关工作和文件。

八、附则8.1 本章程的修改应由业主代表会议决定,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表决通过。

8.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委员会所有。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是指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运作和管理,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和谐稳定,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内容。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织与职责1.1 委员会的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维护业主权益。

1.2 委员会的选举与任期: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普通为两年,可以连任。

1.3 委员会的职责:委员会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和规定,监督物业公司的运作,解决小区内的管理问题。

二、物业费用的管理与使用2.1 物业费用的征收与使用:委员会负责制定物业费用的征收标准和使用规定,确保物业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2.2 物业费用的使用范围:物业费用主要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保洁、绿化、安保等方面,同时也可以用于改善小区设施和服务的提升。

2.3 物业费用的监督与公开: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的物业费用监督机制,定期向业主公开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和账目。

三、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管理3.1 公共设施的保养与修缮: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共设施的保养计划和修缮方案,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2 公共设施的更新与改造:委员会应当根据业主需求和小区发展情况,及时更新和改造公共设施,提升小区的品质和竞争力。

3.3 公共设施的安全与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业主权益的保护与维护4.1 业主权益的教育与宣传:委员会应当加强对业主权益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4.2 业主权益的投诉与处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纠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4.3 业主权益的参预与监督:委员会应当鼓励业主参预物业管理事务,定期向业主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建议。

总结: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小区的管理和发展至关重要。

惟独通过规范的章程,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才干实现物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维护小区居民的共同利益,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二、委员会的组织1.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三届。

3.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4. 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积极参预小区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三、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小区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向业主大会报备。

2. 监督物业公司的履职情况,确保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协调解决小区内的居民纠纷和矛盾,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4. 审核小区的财务预算和支出,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和透明。

5. 组织开展小区内的文化、娱乐和社交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6. 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和委员会会议,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四、委员会的运作1. 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

2.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主席主持,由委员会成员互选产生,主席的任期为一年。

3. 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多数委员的允许,如遇重大事项,需经过业主大会的批准。

4. 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会议记录、决议和相关文件,确保透明度和法律合规性。

5. 委员会应当积极与业主沟通,及时回复业主的咨询和投诉,并根据需要召开业主代表会议,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五、委员会的监督1. 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2. 业主有权对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物业公司或者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3. 物业公司有义务配合委员会的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支持,如发现物业公司存在失职行为,委员会有权向业主大会提出解雇或者更换的建议。

4. 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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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依法管理,业主至上,服务第一。

第四条公司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是:主营房地产物业管理、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
套设备管理维修,清洁卫生,庭园绿化及辖区内车辆停放管理。

兼营与住宅(含大厦)相配套的商业、饮食业、便民服务业。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

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三)公司一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和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只有两名股东的,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转让出资后的公司股东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做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半年召开一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3年。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董事、经理、监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经理、监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者进行交易。

(四)执行董事、经理、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五)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如下财务、会计制度:
(一)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每年的1月1日至1月15日送交各股东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①资产负债表;
②损益表;
③财务状况变动表;
④财务情况说明书;
⑤利润分配表;
(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公司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四)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六)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公司的合并、分立
第二十八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本公司如与其他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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