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支持
乡村振兴与农民工市民化
乡村振兴与农民工市民化近年来,乡村振兴和农民工市民化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乡村振兴是指通过加强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推动农村社会进步,实现农村全面发展和农民全面进步的一系列综合性工作。
农民工市民化则是指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使他们在城市中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当的各项权益和利益。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分析乡村振兴与农民工市民化的关系。
一、乡村振兴对农民工市民化的推动作用乡村振兴是为了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而进行的综合性工作,对农民工市民化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乡村振兴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农民工有更多的机会进入城市工作。
其次,乡村振兴可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吸引农民工回乡就业。
再次,乡村振兴可以鼓励农民工创业,推动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为农村人口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二、农民工市民化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农民工市民化也对乡村振兴起到了促进作用。
首先,农民工市民化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村和城市的交流与合作。
农民工通过市民化的过程,会将他们在城市中获得的经验和技术带回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其次,农民工市民化可以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促进农村人口的流动和分配,使得乡村人口更加合理地利用自己的人力资源。
再次,农民工市民化可以提升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三、乡村振兴与农民工市民化的关系乡村振兴和农民工市民化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乡村振兴需要农民工的参与和努力,只有农民工参与到乡村振兴的建设中,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而农民工市民化也需要乡村振兴的支持和保障,只有通过乡村振兴,才能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和生活条件。
四、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与农民工市民化的关系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包括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等。
这些措施与农民工市民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可以提供更好的就业条件和生活环境,吸引农民工回乡就业。
“农民工市民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农民工市民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人口城镇化的过程也是产业升级的过程。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即“人的城镇化”,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
近年来,该市高度关注农民工群体,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断提高农民工技能,着力促进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加大工资清欠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继续完善各级农民工服务平台功能,为农民工解难题办实事;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农民工,农民工市民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农民工的广泛好评。
一、主要经验做法成效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使农民工享受到更优惠政策,积极市民化。
近几年来,该市认真实施加强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对农民工市民化提出一系列优惠政策。
降低农民工市民化的门槛,创建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举办农民工技能大竞赛活动,让“一线工人”(农民工)也可评职称,得到社会对农民工技术的承认,还低价对农民工进行房屋出租等等。
大量新市民的出现,将有利于。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汇报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汇报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XX地区农民工“市民化”工作的负责人,特向您汇报我单位近期工作情况。
为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我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政策宣传:我们深入农民工集中聚居区、工地、农民工务工企业等地,广泛宣传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解读政策内涵和实施要求。
通过组织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提高农民工对政策的了解和认同度。
二、法律咨询:我们与有关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团队到农民工聚集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
同时,我们还邀请专业律师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帮助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维权途径。
三、技能培训:我们积极组织技能培训班,为农民工提供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具备更多的就业选择和发展机会。
同时,我们还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为顺利通过考试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政策倾斜。
四、公共服务保障:为了提升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融入城市生活的能力,我们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的协调合作,争取优先解决农民工的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住房等问题。
我们还建立了农民工服务中心,提供咨询、帮助办理证件、提供就业信息等一站式服务,方便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
五、文化宣传:为了增强农民工的文化自信和城市归属感,我们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宣传活动,举办农民工文化艺术展览、舞台剧演出,组织农民工参观城市名胜、博物馆等。
通过这些活动,帮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文化,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认同感。
以上是我单位近期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的主要情况。
通过我们的努力,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程度得到了显著提升,他们的生活条件和待遇得到了明显改善。
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工作,继续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为农民工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感谢您对农民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足之处,还请您批评指正!此致敬礼XX地区农民工“市民化”工作负责人尊敬的领导:我单位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工作中,持续开展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以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融入程度和市民意识。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路径选择及政策扶持研究
摘
一
要: 新生代农 民工 问题的解决关 系到 中国城 市化和工业化的进 程。 新 生代农 民工市民化 为统筹城 乡发展提供
个重要 的契机和切入点 , 有利于加快 中国城 市化的进程 , 推动 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转型。当前, 清除制约新生代农 民
关键词 : 新生代农民工 ; 市民化 ; 路径; 政策扶持
、
新 生代 农 民工 市 民化 的障碍 分析
的外来务 工经商 人员感觉 有时会受 到歧视或会 受到来 自某
些城里人的歧视 l 1 l 。 调查发现 , 新生代农 民工 E t 常接触 中的歧 视主要发 生在两类 场所 , 即公众 场合和居 民家庭 , 前一 种场 合主要包括公共汽车上 和商店里 。不论在哪一种场合 , 城市
得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难度加大。
收稿 日期 : 2 0 1 3 — 0 1 — 0 8
基金项 目: 安徽省教育厅人 文社科 项 目“ 新 生代农 民工市 民化路径 选择及 政策扶持研 究——以皖北地 区为例” 的阶段性成
果( S K 2 0 1 2 B 0 7 7 。 项 目负责人 : 韦子平 )
高科技产业 , 二是 中国的城 市化。” 中共 中央 、 国务 院在一号
文件 中首次 提出 , “ 采取有针对性 的措施 , 着力解决 新生代农 民工 问题 ” , 也为 中国新一轮城市化改革吹响 了进军 的号角 。
一
蔑、 有意回避 、 职业排斥和人格侮辱。 进城农 民工 日常生活及
社会交往中所受 到的歧视 , 直接伤害了他们 的人格和 c a尊 。 零 点调查公 司持续 三年对 京沪汉等地外来人 口的调查显示 , 有 1 8 %的外来务工 经商人员感觉 到 当地居 民的强烈歧 视 , 4 5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30•【字号】浙政发〔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3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市化,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进一步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健全省对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省财政在安排各项与民生相关的转移支付时,统筹考虑县(市)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人数以及为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增支等因素,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且民生支出需求较大县(市)的财力保障,调动地方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积极性。
省财政厅要会同省级有关单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
二、建立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补助机制统筹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和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建立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机制,根据市、县(市、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人数等因素给予奖励补助。
其中:本市域、本县域范围内就地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省财政结合分类分档系数对其城乡基本民生支出差额给予结算补助;省内跨市、县(市)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原农业人口享受的基本民生支出省补助部分由迁出地调整给迁入地,迁入地新增基本民生支出不足部分由省财政结合分类分档系数给予结算补助;省外迁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在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中给予补助。
建立和完善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政策
1 2 就 业 政 策 对农 民工 市 民化 的 阻碍 .
改革开放 以来 , 随着经济 的发展 , 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 我 快, 每年都有数以千万计 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 、 经商。据 国 家统计局 调查 数 据 显 示 ,00年为 78 9万人 ,05年 为 20 4 20 12 .6亿人 ,09年达 到 15 20 .2亿人。毫无疑 问, 民工为城市 农 经济 的发展与 和谐 社会 的建设 做出 了不 可磨灭 的贡献 。然 而, 我国农 民向城市的转移过程受到了各种政策制度 的阻碍 ,
1 农 民工市 民化的政策障碍 以户籍政策为核心 , 包括就业政策 、 社会保障政策和教育 政策等在内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政 策 , 以及 现行 的农村土地政
策, 对农 民工的市民化进程构成 了严重的阻碍。
11 户籍 政 策 是 农 民 工 市 民化 的根 本 政 策 障碍 . 城 乡 分割 的户 籍 制 度 是影 响农 民工 市 民化 进 程 的 一个 核
心问题 , 成为农民工市 民化 的巨大阻碍。这 种户籍制度人 为 地把城乡人 口分割成两个极不平 等且难 以逾越 的社 会阶层 ,
把 农 民禁 锢 于 土地 之 上 , 之 于 城 市 大 门之 外 , 拒 即使 是 已进 城
即“ 租赁” 形式的交易 。这种使土地产权“ 固化” 的政策 , 巩固
( 江西农业大学职业技术 学院, 江西南昌 3经济社会发展 的必然趋势。然而我国农 民工在市 民化的进程中受到各种制度 障碍的 农
限制 , 以至于他们还无法真正融入到城市 中来 。作者在分析农 民工市民化的政策 障碍基础上 , 探讨建立和完善促进农
了农 民 工依 土 恋 乡 的情 结 , 成 了农 民 工 窘 迫 的 “ 栖 化 ” 形 两 局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农民工市民化是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问题一:户籍限制我国的户籍制度造成了农民工难以获得城市居民的身份,限制了他们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和福利的权利。
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还限制了他们在城市中的发展空间。
对策一:放宽户籍限制政府应该逐步放宽户籍限制,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获得城市户籍的机会。
可以通过积分制、居住年限等方式,逐步取消户籍限制,使农民工能够更顺利地实现市民化。
问题二:工资待遇低农民工在城市中往往得不到公平的工资待遇,经常遭受拖欠工资、加班加点无加班费等情况。
这使得他们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生活质量较低。
对策二: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行为。
还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农民工能够享受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劳动保护。
问题三:教育医疗保障不完善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着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他们的子女往往难以获得城市教育资源,农民工自身也难以享受到城市医疗服务。
对策三:加强教育医疗保障政府应该加大投入,提高农民工的教育医疗保障水平。
可以通过增加学校建设、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以及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等方式,向农民工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医疗保障。
问题四:社会融入度低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他们往往由于文化差异、社会融入度低等原因,与城市居民难以融为一体,形成了“城中村”的现象,不利于城市的社会和谐发展。
对策四:加强文化交流和融合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文化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社会融入能力。
还应加强城乡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提高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接纳和认同程度。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提高农民工市民化的质量和水平。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困境及其化解之道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困境及其化解之道【摘要】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着就业困难、社会保障缺失、城市生活成本高等现实困境,急需化解。
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农民工有序转移,建立健全的城乡统筹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顺利融入城市生活。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数量庞大,市民化问题日益凸显。
农民工在城市遭遇就业困难,社会保障不完善,生活成本高昂等困境。
应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困境,提出政府引导和支持、建立健全的城乡统筹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化解之道。
只有通过政府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顺利过渡,促进城乡发展和社会和谐。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实困境、就业困难、社会保障、城市生活成本、政府引导、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困境及其化解之道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但在市民化过程中,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差距和隔阂也变得越来越明显。
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着就业困难、社会保障缺失和城市生活成本高等困境,如何有效化解这些问题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挑战。
问题意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许多农民在城市生活中遭遇种种困境和挑战。
他们往往缺乏城市就业技能,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同时也面临着城市生活成本高昂、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
这些困境不仅影响着农民自身的生活质量,也影响着城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我们亟需思考如何化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困境,为他们走向城市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帮助。
1.2 问题意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现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希望在城市中找到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生活条件。
这一现象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困难。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就业困难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问题之一。
国家对三农扶持的相关政策
国家对三农扶持的相关政策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重要的历史机遇。
同时,也必须看到,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社会结构加快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仍在扩大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遏制,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
因此来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
“十二五”时期,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社会制度,为农村长治久安奠定基础我国农村基本经济社会制度,具体表现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基础是以“土地集体所有、农民长久使用”为特征的土地产权制度。
巩固农村基本经济社会制度,事关农民根本利益和农村长治久安,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第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土地问题是当前“三农”政策的难点、焦点所在。
在政策上,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向性问题:一是土地定权,农民定心。
明确界定土地权利是完善土地制度的一项最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明确“长久不变”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明确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内涵和实现形式,在确权的基础上,为农民颁发具有更明确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加快建立全国统一、权威的农地权利登记体系。
可以先选择几个省进行试点,尽快在全国推开。
二是农地农有,农地农用。
让公司法人成为农业的经营主体,把农民变成农业工人,不是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方向。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确保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主体地位,严格用途管制,防止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防止在农业人口大批转移之前大规模土地兼并现象在全国蔓延。
支持农民工市民化的财政政策研究
务、 社会保障 ( 包括最 低生活 保障和保 障性住 房 ) 因此 , ,
“ 农民工市民化 ” 可视 为进 城 务工农 民 获得上 述城 市居
民所 享有的福利或公 共服务 的过程 ( 这也是 对农 民工 市
倔所 研宪考 21 年第4 期( 考 02 7 总第26 期) 43
村实 村稳 ; 之挂 i 场机
分 离。 农 民工是指 户籍 在 农村 而 主要 在城 镇 从 事 非农 产
民享有 的公 共服 务覆 盖 于农 民工 。“ 二五 ” 十 时期 农 民
工市民化 的重点 应在 于后 者。这 基于 以下两 个原 因 , 其
一
是城 乡户口各有其所 附带 的权利 ( 农业 户 口附带 着土
地权利及计划生育权 利 ) 当两 者利益 比较差 异较 小时 , ,
析现行财政体制下城 市政府 的收 入来 源和 支 出结构 , 理
清城市政府 制订准人 条件 背后 的经 济动 因 , 重新划 分 中 央和地方财政 的公共 支 出责任 , 从财 政体 制改 革和 财政
上 , 居住地域 、 实现 生活方 式及 行为模 式转 变的 过程 , 即 实现职业 与社会 身份 的双转 变。 ( 获得城 市居 民的公共 服 务是农 民工 市 民化 的 三)
立城 乡统一的户 口登记制度这一 户籍制度改 革方向努 力 的同时 , 农民 工市 民化 的核 心在 于综合 考虑 资源 分配 的
可能性 、 农民工进城定居 的需要 , 使农民工获得 原城 镇居
由于这种分 离, 农 民工丧 失 了平等就 业 和社会 保障 使得
的权益 , 而使 其工资水 平得 以在 更长 时期 维持在 较低 从
( ) 二 实现职 业和 社会 身份 的双 转 变是农 民工 市 民
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及政策建议——以四川省成都市为例
7 2 —
I 农民同惩 1 。
的比率均未超过 2 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6 。
农业经济
( 二)农 民工市 民化 中的突出问题
l 、为农 民工子女提供 的教育服务不足 在学前教育 方面 ,农 民工随迁幼儿大多数进入 的还是 条 子女无法入读全 日制公办 中小 学校 。在高 中教育方面 ,大 量
代化 的健康发 展 ,关系到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向现 代社 会经 件较差的 民办幼 儿园 。在义务教育 方面 ,2 O %以上的农 民工
※本研 究得到 国家社科基金 一般 项 目 《 健全政府主导的维护农 民权益机制研 究》( 批准号: 0 9 B Z Z O 0 8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 目 《 农地合 法 流转的规 范性 与适 用性 问 题研 究》 ( 批 准号:l O C J Y O 4 1 )资助。 【 1 1 2 o 1 2 年8 月一9 月,课 题组成 员以成都 市范围 内工作的农 民工个体 为调研 对象 ,并 以锦 江、青羊 、金 牛 、武侯 、新都 、温江、高新 、成
1 . 4 3 %,城镇职工 工在成都 工作 已经达到三年或三年以上 ,达到 五年 或五年以 购买保 险了的情 况则依次是 :工伤 保险 占2 7 . 1 4 % ,城镇 职工基 本医疗保 险占 1 5 . 3 6 %,农 民 上的 占到 四成 。近三分之一农 民工从未从事过农 业生产 ,至 养老保 险 占 1 工除参加工 伤保险比率略高外 ,参加其 余城镇 职工社会保险 少有一半以上农民工从生产和生活方式 上已经 “ 非农化” 。
【 农民同置 1 。
农业经济
2 0 1 3 / 1 1
农 民工市 民化 f I l l 问题 及政策建议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为标题,写一篇文章。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旨在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本文将探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
一、具体举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包括政策支持、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方面。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政策支持。
这包括提供住房、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等。
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农村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稳定的住房环境。
同时,政府还应鼓励企业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并提供相关的创业支持政策。
社会保障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举措。
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应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教育培训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和条件。
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增加其就业竞争力。
二、实际成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举措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成效。
在政策支持方面,各地政府积极推行相关政策,为农民工提供住房和就业机会。
例如,北京市通过购买农村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为农民工提供了稳定的住房环境。
此外,各地政府还鼓励企业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建立就业信息平台等方式,提供便利的就业渠道。
在社会保障方面,政府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农民工逐渐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
例如,各地政府建立了覆盖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工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在教育培训方面,政府加大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投入。
各地政府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和条件,改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环境。
此外,政府还开展了职业培训、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加其就业竞争力。
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难点及对策
t e a h a i p b i e vc si i e .Co a e i r a iai n p o e s i t e o n r s i z n z t n o h — h m l t e b sc u l s ri e ct s l c n i mp r d w t u b z t r c s n o rc u ti ,ct e iai f i h n o h e i o C n s u a g a t o l e mo e ad o s h c l ai n a d r go aiain i r v dn e p b i e vc a d e e r rlmi n sw u d b r r u u .T e l ai t e in l t n p o i i gt u l s ri eh sma e r o z o n z o h c h r s — rv n e mir n s v n h e o g i h i z n hp i h i o k n i e .T s a i a i s t n o a i t e co s—p o i c ga t e e a d rt an t e c t e s i n te rw r ig c t s h i r t n l e e in v t n r i i o z h o o s a r n f rs s m n a d r g l t n s se ff c lt se y t a d l e u ai y tm. i a e n o
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之外 , 表现为第 四象 限中的工
Ke y wor ds:m i a two k r ctz n z to c nn tto h r ne s; o iy s g sin r g n r e ; iie iain; o oai n; a d s p lc ug e to
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困境与政策选择
西北师大学报 ( 社会科学版)
J o u r n a l o f No r t h we s t No r ma l Un i v e r s i t y(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
Ma y 2O 13 V o1 . 50 NO .3
根据 第六 次人 口普 查数 据 ,截止 2 0 1 0年 ¨ 月 1日,我 国共有 2 . 6 l 亿 流 动人 口 ,其 中 2 . 2 1亿 属
于跨县 区流 动 的人 口。 I 1 在 这些 流 动 人 口中 ,绝 大 多数是农 民工 。统 计 显 示 ,到 2 0 1 1年 底 ,我 国城
城 市 政 府 推 进 农 民工 市 民化 进 程 的激 励 机 制 。
[ 关 键 词 ]农 民 工 ;市 民化 ;政 策 选 择 [ 中图分类号]F 2 4 9 . 2 [ 文 献 标识 码 ] A [ 文章编号]1 0 0 1 — 9 1 6 2 ( 2 0 1 3 ) 0 3 — 0 0 9 2 — 0 6
《 关于 防止 农村 人 口盲 目外 流 的 指示 》 、《 关 于 防 止 农 村 人 口盲 目外流 的补 充指示 》和 《 关 于制 止农 村
人 口盲 目外 流 的指 示 》等文 件 ,对农 民流 人城市 的
政策从 “ 劝 阻”到 “ 防 止 ”再 到 “ 制止” ,措 辞 和
措施 都愈 加严 厉 。
早在 1 9 5 3年 4月 政 务 院公 布 的 《 关 于劝 阻农 民盲 目流入 城市 的指 示 》中就 开始对 农 民流入 城市 进 行 限 制 。此 后 ,国 务 院 及 相 关 部 委 又 相 继 发 布
农民工市民化的财政支持政策探析——以河北省为例
基金项 目: 2 0 1 2 年 度河 北省 社会 科 学 发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究 民生调 研专 项课 胚
( 2 0 1 2 0 1 1 3 3 )
作者简介 : 吴玉 霞 ( 1 9 7 1 一 ) , 女, 经济学 博士 , 河北金 融学 院副 教授 ,
主要研究 方 向为国 民经 济统计 分析 、 财 税理论 与实务 。
青壮 年人 口中外 出务工 人 员 占很 大 比例 , 使得 河北 省成 为农 民工 大省 之一 。 据 统计 , 目前 河北 省农 村外
业从业人员的主体 , 同时也是一个非正式 、 非固定 、 收入低廉 、 无城市户 口、 无城市居民待遇和社会保 障 的群 体 。 农 民工市 民化 可 以理解 为 农 民工 获得 城 镇 居 民的身份和平等权利 , 与城镇户籍居民一样平等 享 受 政府 所 提 供 的福 利 待 遇 的过 程 。 这些 福 利 待 遇
一
的占 9 . 5 %, 大专及 以上 的占 4 . 2 %。 由于其 自身教育 背景等方面 的限制 , 大多数农 民工综合素质相对较 低, 主 要 分 布 在 劳 动 密集 型 企业 , 大多从事苦 、 脏、
累、 险、 重而 且 技术 含 量较 低 的职业 或 工 种 , 其 社会
。
本 文 试 图以河 北 省 为 例探 讨 我 国农 民工 市 民化
7 3 . 5 %, 农 民工有 2 . 2 亿。 到现在为止 , 我国 2 . 2 亿农 民工 仍被 排 斥 在政 府 的公共 服务 范 围之 外 。 这 是 中
国城 市化 发 展 面 临 的最 大 问题 , 农 民工 的市 民化 问 题 已成 为 中 国城 市 化发 展过 程 中最 大 的瓶颈 问题 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黑政发〔2017〕4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黑政发〔2017〕4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精神,加快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黑龙江振兴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等重要战略部署,适应公共服务管理改革新形势,强化市、县政府尤其是人口流入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创造条件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
创新公共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使其逐步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2.坚持上下联动。
强化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加大省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形成合力,推进改革。
3.坚持精准施策。
综合考虑农业转移人口特点和地区间财力差异,建立奖励机制,完善转移支付政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坚持权益保障。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享有的既有权益,为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合法权益的流转创造条件。
全市贯彻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方案
全市贯彻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方案一、背景介绍农业转移人口是指农业劳动力向城市及其他非农业部门转移的人口,他们在转移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为了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各地采取了一系列财政政策。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这些政策,制定具体方案是必要的。
二、政策目标1.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社会,提高生活质量。
2.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3.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建立健全的资金保障制度,提供就业和培训机会。
三、政策措施1.财政资金支持(1)设立资金专项,专项用于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工作,包括培训、创业、就业等。
建立与各地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资金分配和使用制度。
(2)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3)加大政府贴息力度,减轻农业转移人口创业负担,降低创业风险。
2.优惠贷款政策(1)银行和信用社设立专门贷款产品,用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的创业和就业。
贷款利率和担保要求要低于一般贷款。
(2)设立风险基金,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贷款担保。
(3)增加金融机构对创业农民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帮助他们提高创业能力。
3.公共服务(1)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包括供水、供电、医疗、教育等,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2)加大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民福利水平,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返乡的诱因。
(3)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各类培训服务,帮助农业转移人口提高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
4.就业扶持(1)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为其提供优质就业机会,提高就业稳定性和就业质量。
(2)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例如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3)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竞争力。
5.创业支持(1)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园区,提供场地、设施等基础设施支持,为农业转移人口的创业提供便利。
(3)设立创业担保基金,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创业贷款担保,降低创业风险。
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政策障碍及其消解
群体 人数已超过 1 亿, 成 为一个庞 大的社会群体 。“ 资料显 相关政策对劳 动者 的合法权益作了许多规定 ,却 未能有 针对
示 ,我 国建 筑 业 的 9 0 % 、煤 矿 采 掘 业 的 8 0 % 、纺 织 业 的 性地 对农 民工这 样的弱 势群体给 予特殊保护 。如 《 劳动法》
二 、农 民工市 民化过 程 中的公共 政 策障碍分 析
( 一)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的相关法律缺失
的转变 ,即生活观念 、思维方式 、行 为习惯等方面的变化 。
农 民工 市 民化是我 国城市化 和现代化 发展的必然 选择 。
农 民工作 为社 会的一个 特殊阶层 ,迟迟不能得到城市社
近l 0 年来农 民工 队伍大约以每年 5 0 0 万 的人数递增 ,如今这 会认 同 , 首要 原因在 于法律的缺失 。虽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
改革开放 以来 , 特别是上世纪 9 。 年代以来 ,随着我国城 民增 收。但是农村人多地少 ,农业又是弱势产业 ,农 民增收
市化进程的加快 ,每 年都 有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 ,成为城 的任务重 ,困难 多。因此要想富裕还是要使农 民真正从 土地 市 中一个独特 的群体 。农 民工连接起了城市和农村 ,推动 了 上转移 出去 ,提高农业劳动力人均土地 占有量和农 业劳动生 城镇 化和 工业 化 ,推进 了国 民经济 的发展 。但 不容 忽视 的 产率 ,推进农 业现代化 ,从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步伐 。 是 ,当前农 民工 市民化的进程 比较缓慢 ,农 民工并不 能顺 利 第二 ,农 民工市 民化为城市发展增添 了活 力 ,是实现城 融入城市 ,而是成为流动在城乡之 间的城市 “ 边缘 人” 。这 与 市化的必经之 路 。农 民进 城务工 ,大多数从 事的是 制造 业 、 我国工业化 的快速发 展不相适应 ,与亿万农 民工 的市 民化诉 建 筑业 及商 贸服务 业等 ,填补 了城 市人 不愿从 事 的岗位 空
浅析进城农民工市民化的意义及政策建议
浅析进城农民工市民化的意义及政策建议随着中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进城农民工逐渐成为城市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也面临着环境恶劣、生活困难、社会融入难等问题。
因此,推动进城农民工市民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意义和政策两个方面,对进城农民工市民化进行浅析。
首先,进城农民工市民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一,推动进城农民工市民化,可以提高社会稳定。
进城农民工长期以来面临融入难的问题,缺乏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这使得他们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通过解决他们的市民化问题,能够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增加他们的平等感与融入感,进而增强社会稳定。
其二,推动进城农民工市民化,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
进城农民工作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劳动力和消费需求都对城市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通过市民化,可以使进城农民工更好地参与到城市经济中,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进而推动城市经济的增长。
其三,推动进城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进城农民工作为城市个体的一员,应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益和待遇。
市民化可以消除城乡二元的差距,使进城农民工能够享受到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在政策建议方面,为进城农民工市民化提供有力支持至关重要。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制定相关法规,明确进城农民工的权益和义务,保障他们的社会保障、工资支付、合法权益等。
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进城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其次,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提供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政策,帮助进城农民工提升技能和创业能力,促进其稳定就业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要加大对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政策支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
总之,进城农民工市民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与正义都有积极影响。
为此,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社会服务与管理。
通过这些政策建议的实施,可以推动进城农民工市民化,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发展机会,实现共同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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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支持研究王一(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摘要:本文引入了马克思生存人性论的研究假设,为农民工市民化研究提供了一个主体的视角。
在考察中外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可资借鉴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农民工市民化政策支持体系处理农民工的相关问题。
Abstract:This article introduced Marx to survive the theory of human nature research supposition,has provided a main body angle of view for the peasant laborer resident research.In inspects in the empirical base which in the Chinese and foreign farmer resident process may the capital use for reference,proposed the peasant laborer resident policy support system deals with peasant laborer's related issue.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政策支持Key word:Peasant laborer Resident Policy support作者简介:王一(1986—),女,吉林省榆树市,硕士研究生,实习研究员,研究方向: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单位: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为项目“’十二五’期间吉林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中图分类号】D60【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11)-02-0121-02改革开放使中国迅速步入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轨道,但是由此引发的大规模人口迁移并没有与农民向工人的转化、村民向市民的转化同速进行,从而出现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规模庞大的新生社会阶层———农民工。
作为农民,他们获得了进步和发展的机会,可以说他们比中国现代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自主;但作为工人,他们似乎比中国现代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困惑。
因为作为一个群体,他们已经在城市劳动和生活了近三十年,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市运转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他们实际的生存状况和权利却与之相去甚远。
因此,工作和生活地点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市民化的完成,农民工的市民化需要系统的政策支持体系做支撑,只有帮助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使之成为一种主动的自愿性选择,才能够说农民工完成了实质意义上的市民化。
一、政策支持的视角:从制度变迁到人的发展当前国内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研究大多出于四种视角:其一是现代性视角,探讨农民工从传统向现代、从乡村到城市、从封闭到开放转变的过程;其二是农民工社会化的视角,即农民工应该从经济、社会、文化和心理层面来适应城市生活;其三是农民工———城市互动视角,认为当前农民工与城市社会的社会距离正逐步加大,导致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社会生活的不足;其四是社会网络的视角,主要探讨农民工在进入城市后如何进行社会网络的建设以支持其城市生活1。
而这些视角最后不约而同地将制度变迁作为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对策依据,主张农民工要实现市民化,就必须进行包括农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改革,其中尤以强调户籍制度改革的观点较为突出。
但是这种思路存在着没有从研究对象———农民工群体内部的视角去看待农民工市民化的缺陷,这直接导致了当前大量农民工研究先天带有一种理想化的思路,没有将农民工的发展与制度变迁结合起来,难以探讨农民工市民化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方法。
鉴于此,本文从研究对象内部出发,用“人的发展”的视角来探讨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支持问题。
“人的发展”视角的理念来源于马克思的生存人性论,即:物的生产是人的生产的条件。
人类社会建设的目标就是形成一个人的自由的联合体。
在这个联合体内,一方面通过物的生产解除了自然对人的强制,一方面也通过改革与社会变革废除了社会对人的强制。
人的发展的视角认为人都是一种面向自然的社会化生存,人就是中心,人的需要的满足就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从人的发展的视角出发,农民工市民化也就是农民工、政策与市民化的有机统一,结合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环境,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支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处理农民工与其他人之间关系的政策,二是处理农民工自身在市民化中的政策,三是处理农民工的生产与生活关系的政策,四是处理农民工生存的城乡地域矛盾的政策。
对此,本文将在考察中外可资借鉴的经验的基础上,展开具体的论述。
二、农民工市民化政策支持的中外启示主要考察较为典型的以英国为代表的强制性非农化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跳跃式转移”和“农村非农化转移”相结合的非农化模式,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
(一)英国农民市民化的过程英国农村人口非农化的过程最早开始于11—12世纪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这是世界上第一次出现农村人口向城市持续转移的浪潮。
这一时期迁移的对象主要是穷人,迁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生存,距离也比较长。
在15—17世纪,英国又出现了第二次劳动力快速向城市转移的浪潮。
这一时期迁移的对象主要是商人、工匠和青年人,迁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前途和获得丰富的生活资料,迁移的距离较短。
而英国劳动力流动最稳定、规模最大的时期是从18世纪下半叶的工业革命开始的,前两阶段虽然劳动力转移规模较大,但到工业革命前的18世纪60年代,英国的农业人口仍占80%以上,而此后的圈地运动使英国的农业人口骤降到总人口的25%。
从转移模式来看,英国农村人口非农化主要是以圈地运动为核心的强制性转移模式。
英国城镇非农产业所需要的劳动力主要也是通过暴力的方式从本国农村强制性转移出去的2。
(二)日本农民市民化的过程日本是一个山地多、耕地少、土地贫瘠、资源缺乏,但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
1947年,日本农村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约为54.2%,属于典型的“传统型”产业结构国家。
此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农村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急剧下降,1955年为40.2%,1975年为13.9%,1998年为5.2%。
日本农村劳动力能够顺利转移出去,首先得益于其就业容量较大的非农产业,工业地区主导产业迅速发展所带来的就业机会的扩大是其根本原因。
另外,迅速发展的机械工业、钢铁工业等产业大量吸收了从农村分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
日本政府在农村人口非农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本国人多地少、资源短缺的特点,对和谐社会社会121 --2011年2月刊改革与开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行了有效干预,通过立法等形式促进农业现代化,改变原有农业结构。
多种因素共同促使日本农村人口非农化成为发达国家农民市民化成功模式的又一典范。
3(三)韩国模式和台湾模式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最快的。
目前,它们的农业劳动力份额都已下降至20%以下,比二战初期下降了50%以上。
从具体的转移模式看,韩国选择了集中型转移方式,其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涌向大城市;而台湾则选择了分散化转移方式,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方向是多元的,既有向大城市流动的,也有向中小城市转移的,还有被农村非农产业吸收的。
若从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具体发展战略和政策上看,两者则有共同之处,一方面,韩国和台湾地区资金都较为雄厚,这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资金保证。
另一方面,韩国和台湾地区在经济起飞初期都实行了以劳动密集型工业为重点的工业发展战略,吸收了从农村分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
归纳国外及台湾地区的农民工市民化历程,可以得到几点启示:一是要体现中国特色。
以上各种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典型模式,其具体特点和效果千差万别,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的农民一旦转移到城市就自动取得城市市民身份,成为城市市民中的一员,不存在类似我国的户籍制度等原因造成的城市农民工和城市市民的制度分野和差异,更不存在着类似我国农民工在城市与农村之间进行候鸟型转移的现象。
因此,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农民工———市民的特殊发展轨迹。
二是要创造后发国家的优势。
就相关经验来说,要统筹城乡发展,兼顾劳资利益,形成一种农民工市民化中与城市和谐相处的状态。
在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市场导向,保证农民在城市的就业,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土地等制度改革。
三是要以人的现代化为导向。
发达国家农民市民化早期并不重视流动农民的权利,我们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坚决扭转早期物的现代化的思路,真正重视农民工的权利保护与农民工的发展。
三、农民工市民化政策支持系统的设计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支持应该是一个系统,农民工不应简单地被视为拥有一定属性、技能和资源的个体,也应注意到行动者之间社会关系或社会互动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体系,行动者会从该体系中摄取资源以维持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转,尽管同时也受制于该体系。
因此,农民工市民化政策支持系统应该用平等的政策处理农民工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用平衡的政策处理农民工自身在市民化中的问题;用同一的政策处理农民工的生产与生活的关系;用发展的政策处理农民工生存的城乡地域之间的矛盾。
(一)平等的政策支持学术界从制度变迁或农民工市民化条件的角度对这个方面的政策支持进行了反复研究。
一般认为,农民工市民化需要构建统一的就业、社保等制度,需要处理农民工因其农民身份形成的农地权利,需要解决农民工参与城市社区治理问题。
这些方面的制度涉及了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的经济(就业与土地)、生活(社保)、政治(参与)等各个方面,核心处理的是农民工与其他城市居民之间的权利关系问题,也就是政策的公平性问题,让农民工享受国民待遇是其宗旨所在。
但事实上平等并不是农民工市民化政策变迁的核心,而是一种条件,即在现实的二元社会结构未根本打碎的情况下,帮助农民工实现其平等权利的一种工具,并且解除社会对农民工的束缚。
这种解缚的过程也是中国社会突破二元结构走向城乡一体与现代化的过程。
可见,在建立平等的政策支持时,不光要考虑法律上的农民工与市民的平等,而且要始终以人为本、以农民工的发展为宗旨,以形成农民工的自由发展为方向。
因此,在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发展和制度改革上可以获得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把平等权利的实现作为政策实施的现实目标;二是在追求平等的过程中体现发展的旨趣,时刻关注农民工的现实条件来操作。
(二)平衡的政策支持作为维护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身心平衡的政策,主要是建立农民工的社会工作机制。
通过一种专业化的服务来帮助农民工度过心理与生理上的危机期,以及缓冲社会经济不稳定对农民工生活带来的压力。
这种社会工作机制的范围应该是广泛的,包括就业、社交等多个方面,应由财政支持实现非盈利的管理模式,以减轻农民工的经济负担,真正帮助处于社会弱势的农民工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