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编码及标识载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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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93.020
P22
备案号: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XXXX—XXXX
江苏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
编码及标识载体标准
Jing Su Province Food Safty Trace Standard of
Tracing Code and Identification
(草案)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规范江苏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面向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食品安全追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规章,编制了该规范。

本标准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负责归口。

编制单位:
主要起草人:
江苏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编码及标识载体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实行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的食品企业在食品外包装上印刷或张贴的追溯码应遵守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经过加工的预包装食品,包括白酒、乳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等。

本文不适用于生鲜肉菜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904 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6828 商品条码参与方位置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6830 商品条码储运包装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6986 商品条码应用标识符
GB/T 18127 商品条码物流单元编码与条码表示
RFC 3986 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 (URI): Generic Syntax
ISO/IEC 9834-8:2008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Open Systems Interconnection --
Procedures for the operation of OSI Registration Authorities:
Generation and registration of Universally Unique Identifiers
(UUIDs) and their use as ASN.1 Object Identifier components EPC Tag Data Standard, Version 1.9
3 术语和定义
3.1 物联网标识
物联网标识是用于识别不同物联网对象的名称标记,由数字、字母、符号等以一定的规则组成的字符串。

3.2物品编码
按照一定的规范(标识体系),赋予给物品的字符串,如GS1编码、CFST编码。

3.3物联网网址(物联网域名)
物联网网址是HTTP网址形式的特殊物品编码,该网址通常直接指向物品网站。

江苏省物联网网址的根域名为。

3.4物联网资源标识符
物联网资源标识符用于CFST体系中进行数据存储、交互时的统一资源命名,使用URN表示方式。

4 缩略语
5 追溯编码的构成
追溯编码由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lobal Trade Item Number,以下均简称为:GTIN)、批号(批次追溯码)、系列号(单品追溯码)三部分构成。

追溯参与企业可自行选择GTIN+批号或GTIN+系列号的编码方案,以实现不同精度的产品信息追溯。

5.1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用于在世界范围内对贸易项目进行唯一标识,GTIN有四种不同的代码结构:GTIN-14、GTIN-13、GTIN-12和GTIN-8,本方案以下所指的GTIN均为采用14位数字代码结构的GTIN-14,由包装指示符、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四部分组成。

GTIN在GS1系统中的应用标识符(以下均简称为:AI)为“01”,其结构见表1。

表 1
GTIN由商品条码转换生成:商品原有的零售商品条码(如:EAN-13、UPC、EAN-8),码长不足14位的,应在第1位前加“0”补足14位进行转换;商品原有的储运单元商品条码(ITF-14),等同GTIN直接使用。

完整的转换方法见表2。

表 2
商品条码的申请、编制与使用请参照GB 12904。

5.2 批号(BATCH/LOT)
批号是与贸易项目相关的数据信息,用于产品追溯,可涉及贸易项目本身或其所包含的项目,如一个产品的组号、班次号、机器号、时间或内部的产品代码等,与GTIN结合对每个批次的该贸易项目进行唯一标识。

批号的AI为“10”,应与GTIN(01)一起使用,其结构见表3。

表 3
批号为字母数字字符,长度可变,最长20位。

批号的编制与使用请参照GB/T 16986。

5.3 系列号(SERIAL)
系列号是分配给一个实体的永久性系列代码,用于产品追溯,与GTIN结合对每个单独的该贸易项目进行唯一标识。

系列号的AI为“21”,应与GTIN(01)一起使用,其结构见表4。

表 4
系列号字母数字字符,长度可变,最长20位。

系列号的编制与使用请参照GB/T 16986。

6 追溯编码的标识载体
6.1 条码表示
追溯编码采用GS1-128条码结构进行条码表示。

“01”+GTIN+“21”+系列号,即010,其条码表示见图1。

图1 追溯编码的条码表示示例
GS1-128条码的编制与使用请参照GB/T 15425。

GS1-128条码的印制请参照《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追溯码、物流码印制方案与规范》。

6.2 基于非变码印刷的QR追溯二维码
追溯编码需要先添加JSFDA追溯系统的域名“”作为前缀、再将GTIN转换为参数、构成完整的URL字符串后、进而对URL字符串进行二维码转换,方可成为JSFDA追溯系统的专用二维码(以下均简称为:追溯二维码)。

追溯二维码建议采用快速响应矩阵码(QR Code,以下均简称为:QR码)进行表示。

QR码的编制与使用请参照GB/T 18284。

QR码的印制请参照《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追溯码、物流码印制方案与规范》,无明确要求时,纠错等级建议选用M级(15%)。

6.2 基于变码印刷的QR二维码
追溯编码需要先添加JSFDA追溯系统的域名“”作为前缀、再将GTIN和批号或系列号一起转换为参数、构成完整的URL字符串后、进而对URL字符串进行二维码转换,方可成为JSFDA
追溯系统的专用二维码(以下均简称为:追溯二维码)。

追溯二维码建议采用快速响应矩阵码(QR Code,以下均简称为:QR码)进行表示。

QR码的编制与使用请参照GB/T 18284。

QR码的印制请参照《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追溯码、物流码印制方案与规范》,无明确要求时,纠错等级建议选用M级(15%)。

7 GS1追溯码的物联网网址表示
追溯编码在转换成追溯二维码所包含的完整URL字符串时,可采用分段参数模式或单一参数模式。

7.1 分段参数模式
分段参数模式下,GTIN、批号、系列号分别对应为3个参数的值:
——GTIN对应的参数名为g;
——批号对应的参数名为b;
——系列号对应的参数名为s。

——参数g为必选项,参数b与参数s无需同时出现,可只有其一或均无参数值。

&b=ABCD,该URL指向该件产品的批次追溯信息,其二维码表示见图2。

图2 追溯编码的二维码表示示例
追溯二维码中的URL不含批号/系列号参数时,如:,指向该件产品的品类基本信息,并显示追溯编码的输入框,手动输入批号/系列号后可进行下一步追溯。

7.2 单一参数模式
单一参数模式下,GTIN+批号或GTIN+系列号按GS1-128编码规范添加AI、形成整体追溯码,并作为唯一参数,对应的参数名为t。

“01”+GTIN+“21”+系列号,即010,再将其转换为单一参数模式的追溯二维码,所含URL 字符串为:t=010,指向该件产品的单品追溯信息。

8 文字表示
追溯编码无法以条码或二维码形式表示时,可将其中的批号或系列号直接以文字形式标注在产品外包装上。

标注时,应按照“编码的名称+冒号+编码的内容”的格式标注完整,编码的名称请选用如下的中文或英文名称(英文的大小写不限,Number与“No.”、“No”及“№”符号可相互替换),冒号前后允许自行添加空格:
——批号的名称:批号,LOT,Lot Number,BATCH,Batch Number,BN,B/N;
——系列号的名称:系列号,序列号,追溯码,SERIAL,Serial Number,SN,S/N。

例如:系列号为的商品,其包装上标注的文字追溯编码应为“系列号”或“SN: ”。

参与追溯的产品上都印有商品条码符号,其下供人识读的字符可转换为GTIN,因此,追溯编码中的GTIN无需以文字形式另行标注。

9 物联网资源标识符
9.1 物联网资源标识符的概念
物联网资源标识符用于在食品安全电子溯源体系中进行数据存储、交互时的统一资源命名,使用URN表示方式。

9.2 物联网资源标识符的构成
物联网资源标识符由6部分组成:
●urn:固定值
●命名空间:与物联网根资源标识统一,表示标识符的编码方。

●资源类型:表示当前标识数据的类型
●物品编码:由物品编码转换获得
●宿主名称:用于表示加入物联网根的企业
●:固定值,物联网根资源标识
urn:[命名空间]:[资源类型]:[物品编码].[宿主名称]
9.3 追溯码转换到物联网资源标识符
●GTIN
urn:cniotroot:id:item:[GTIN].[宿主名称]
●GTIN与批号组合
批号中的大写字母转为小写
批号中的:替换为%3a,/ 替换为%2f
urn:cniotroot:class:lobj:01[GTIN]10[批号].[宿主名称]
●GTIN与序列号组合
序列号中的大写字母转为小写
序列号中的:替换为%3a,/ 替换为%2f
urn:cniotroot:id:obj:01[GTIN]21[序列号].[宿主名称]
10 追溯编码的应用场景
基于上述追溯编码方案,以下描述了三种典型的应用场景,供系统设计时参考。

10.1 基于商品条码的追溯场景
此追溯场景适用于外包装上印有商品条码(含GTIN)、批号/系列号以文字形式标注、且没有追溯二维码的产品,称为场景A。

该场景下,查询者使用专用APP扫描产品上的商品条码,或通过追溯平台网站输入该产品的商品条码,可获得该产品的基本信息描述页面,以及追溯编码的输入框;进一步输入该产品的批号/系列号后,即可获得该产品的完整追溯信息。

10.2 基于非变码印制的QR追溯二维码的追溯场景
此追溯场景适用于外包装上印有QR码制的追溯二维码(仅含GTIN、不含批号/系列号),且批号/系列号以文字形式进行标注的产品,称为场景B。

该场景下,查询者使用任意一款支持QR码识读的APP扫描产品上的追溯二维码,可获得该产品的基本信息描述页面,以及追溯编码的输入框;进一步输入该产品的批号/系列号后,即可获得该产品的完整追溯信息。

10.3 基于变码印制的QR追溯二维码的追溯场景
此追溯场景适用于外包装上印有QR码制的追溯二维码(含GTIN和批号/系列号)的产品,称为场景C。

该场景下,查询者使用任意一款支持QR码识读的APP扫描产品上的追溯二维码,即可获得该产品的完整追溯信息。

追溯参与企业自行选择追溯场景与追溯精度,三种追溯场景的比较见表5。

表5
本规程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用词采用“必须”;
反面用词“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用词采用“应”;
反面用词“不得”或“不应”。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用词采用“宜”;
反面用词“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正面用词采用“可”;
反面用词“不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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