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诊断与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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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专享】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新)

【VIP专享】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新)

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WS213-200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报告。

2缩略语HCV:丙型病毒性肝炎病毒抗-HCV:抗丙型病毒性肝炎病毒抗体HCV RNA:丙型病毒性肝炎病毒核糖核酸RT-PCR: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EI.ISA: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IA:酶免疫检测AL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B超:腹部超声显像CT:计算机断层扫描MRI:磁共振成像3诊断依据3.1流行病学史3.1.1 曾接受过血液、血液制品或其他人体组织、细胞成分治疗,或器官移植。

3.1.2有血液透析史、不洁注射史,或其他消毒不严格的有创检查、治疗史,有静脉注射毒品史。

3.1.3职业供血者,特别是接受过成分血单采回输者。

3.1.4与HCV感染者有性接触史,或HCV感染者(母亲)所生的婴儿。

3.2临床表现3.2.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3.2.1.1病程在6个月以内,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

3.2.1.2可有轻度肝肿大、部分患者可出现脾肿大;少数患者可伴低热或出现黄疽。

3.2.1.3部分患者可有关节疼痛等肝外表现。

3.2.1.4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

3.2.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3.2.2.1病程超过6个月,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

3.2.2.2部分患者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及轻度肝、脾肿大。

3.2.2.3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

3.2.3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3.2.3.1 可有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

3.2.3.2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及腹壁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及脾脏肿大和脾功能亢进。

3.2.3.3失代偿期患者可有腹水、肝性脑病及消化道出血史。

3.3实验室检查3.3.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有血清ALT、AST升高,部分病例可有血清胆红素升高。

丙肝上报的新标准

丙肝上报的新标准

丙肝上报的新标准
丙肝的上报新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病例定义: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丙肝的病例包
括以下情况:
- 有丙肝病毒(HCV)感染的患者,通过实验室检测确认感染病毒。

- 有丙肝病毒感染的患者,通过实验室检测发现病毒RNA或抗体。

- 有丙肝相关临床表现的患者,如肝炎、肝硬化和肝癌等。

2. 实验室检测:对于丙肝的实验室诊断,按照新标准应包括以
下内容:
- 病毒RNA检测:采用核酸检测技术,如RT-PCR或核酸杂交技术,检测患者血液中的病毒RNA。

- 抗体检测:采用ELISA或免疫层析试纸法,检测患者血液中的丙
肝抗体。

3. 报告内容:根据新标准,丙肝的上报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
-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 丙肝感染情况:包括病毒RNA和抗体检测结果、感染途径等。

- 相关临床信息:包括肝功能指标、肝脏病变情况等。

- 医疗措施:包括是否接受治疗、治疗方案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或国家的丙肝上报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上内容仅代表一般情况,具体以当地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

丙肝确诊及报告的标准

丙肝确诊及报告的标准

丙肝确诊及报告的标准
丙肝确诊及报告的标准包括以下步骤:
1. 初筛实验:通常使用酶联免疫法(ELISA)检测丙肝病毒的抗体。

如果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则需要进行复检。

2. 复检实验:使用更为敏感的检测方法,如化学发光法,再次检测丙肝病毒的抗体。

如果复检结果仍为阳性,则可以确诊感染丙肝病毒。

3. 确认实验:为了排除假阳性结果,需要进行确认实验。

确认实验通常使用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丙肝病毒的核酸。

如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则可以确诊感染丙肝病毒。

4. 报告标准:确诊感染丙肝病毒后,需要按照国家或地区的报告标准进行报告。

通常需要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医疗机构报告,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报告内容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感染时间、传播途径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包括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等。

因此,预防丙肝的关键是避免接触感染源、采取安全的性行为、接种丙肝疫苗等措施。

丙肝诊断标准及上报流程

丙肝诊断标准及上报流程

丙肝诊断标准及上报流程
丙肝诊断标准:
1.实验室检测:检测丙肝病毒抗体和RNA
2.肝脏组织病理学检查:取样肝组织,通过病理学背景可以确定是否为丙肝。

3.临床表现:慢性丙型肝炎的病人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疲劳、肝大、肝区压痛、黄疸等。

丙肝上报流程:
1.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报告制度,对已诊断为丙肝的患者进行上报。

2.卫生监督部门:查验患者报告并进行登记,定期汇报给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3.疾控中心: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进行跟踪、调查及有效的防控措施。

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讲述

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讲述

3、报告管理要求
(一)流行病学史和既往病史
丙肝流行病学史较为复杂,多数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 没有进行详细询问,或者询问时病人不愿意、不能进行 确切回答。医务人员接诊中应仔细询问,特别是近六个 月的流行病学史和既往丙肝诊疗史。
(二)严格依据诊断标准
疑似病例的基本条件是有流行病学史,同时具备临床表 现或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
临床诊断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符合血清抗-HCV阳性和流行病学史。 符合血清抗-HCV阳性和临床表现。 符合血清抗-HCV阳性和肝功能异常。
确诊丙肝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和血清HCV RNA阳性。
• 所有实验室检测遵照《丙型肝炎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疫情报告及管理要求
1、报告原则及分类
丙肝诊断分型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 实验室诊断病例。
没有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的诊断分型。 报告疑似病例时,应及时进行排除和确诊。 实验室确诊病例其临床类型包括急性丙肝,慢
性丙肝。
2、报告要求
丙肝属于法定乙类监测报告传染病。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有责任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在 24小时内规范报告发现的丙肝病例。
在同一家医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诊且已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的病人, 由门诊医生或防保科大夫确认后,在门诊日志上注明 “复诊”后,不再重复报告。
医生诊疗和网络直报过程中发现病例曾被明确诊断报 告的丙肝病例,可不再进行报告,但需在门诊日志或 传染病登记薄中分别注明“复诊”、“具体诊断时间” 或“XX医院XXXX年X月X日已报告”。
1.2.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1.2.2.1 病程超过6个月,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 部疼痛或不适等。 1.2.2.2 部分患者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及轻度肝、脾 肿大。 1.2.2.3 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

丙肝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

丙肝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

丙肝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
丙肝通常是指丙型肝炎。

丙型肝炎确诊病例的诊断依据一般是丙型肝炎抗体指标、丙型肝炎病毒的核糖核酸检测。

丙型肝炎抗体是目前临床诊断丙型肝炎的主要指标,但其出现较缓慢,一般需要2~6个月,甚至1年才会转为阳性,不能作为早期的诊断方法。

若一次检测结果为阴性,也不能直接否定诊断。

因此,在临床症状以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情况下,应该考虑是否是丙型肝炎,特别是当其他病毒性肝炎的特异性标志检测为阴性时。

丙型肝炎的遗传物质可以通过聚合酶链式反应直接检测血液中的丙型肝炎病毒的核糖核酸,这也是丙型肝炎诊断的一种早期依据。

对于丙型肝炎的治疗,建议患者积极配合医生治疗,特别是对于早期丙型肝炎,是有治愈的可能的。

因为丙型肝炎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女性患者在带有丙型肝炎病毒的期间不应该怀孕,否则会对胎儿健康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丙型肝炎的诊断依据包括丙型肝炎抗体指标和丙型肝炎病毒的核糖核酸检测,需要结合临床症状和其他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对于丙型肝炎的治疗,应该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早期诊断治疗可以提高治愈率。

女性患者在带病期间不应该怀孕,以免对胎儿造成影响。

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

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

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丙型病毒性肝炎(HCV)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肝炎,它是一种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

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对于患者的治疗和预后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希望能够为临床医生提供一些参考。

一、临床表现。

丙型病毒性肝炎的临床表现多样,包括乏力、食欲不振、黄疸、腹胀、腹痛等。

部分患者可能没有明显的症状,因此容易被忽视。

对于有临床症状的患者,应该高度怀疑丙型病毒性肝炎的可能性。

二、实验室检查。

1. 血清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

对于疑似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患者,首先应该进行血清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

阳性结果提示曾经感染过丙型肝炎病毒,但并不能确定是否为慢性感染。

2. 血清丙型肝炎病毒RNA检测。

若抗体检测结果阳性,还需要进行血清丙型肝炎病毒RNA检测,以确定是否存在病毒慢性感染。

若RNA检测结果阳性,表明患者存在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慢性感染。

3. 肝功能检查。

肝功能检查是诊断丙型病毒性肝炎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胆红素等指标。

肝功能异常提示肝脏受损,结合临床表现和病毒学检测结果,有助于诊断丙型病毒性肝炎。

4. 肝脏影像学检查。

肝脏影像学检查如B超、CT、MRI等有助于评估肝脏的形态结构和病变情况,对于判断肝脏病变的性质和范围有一定的帮助。

5. 肝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于确诊有困难的患者,可考虑行肝穿刺活检,通过病理学检查确定肝脏组织的病变情况,对于明确诊断有一定的帮助。

三、诊断标准。

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肝脏影像学检查等综合情况,结合以下诊断标准可对丙型病毒性肝炎进行诊断:1. 血清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阳性;2. 血清丙型肝炎病毒RNA检测阳性;3. 肝功能异常,如ALT、AST升高,总胆红素升高;4. 肝脏影像学检查提示肝脏病变;5. 肝组织病理学检查显示肝脏组织病变。

综上所述,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需要综合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多方面的信息,通过严谨的诊断标准进行判断。

丙肝临床诊断病的诊断标准

丙肝临床诊断病的诊断标准

丙肝临床诊断病的诊断标准
丙肝的诊断标准主要通过丙肝抗体、丙肝抗原及丙肝病毒RNA 的方式进行诊断,并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治疗。

1、丙肝抗体:丙肝主要是体内存在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

如果想要检查丙肝,可以查看丙肝抗体,若丙肝抗体阴性,一般证明丙肝病毒产生了免疫球蛋白。

若是丙肝抗体阳性,可能是已经存在乙肝病毒感染。

2、丙肝抗原:丙肝患者还需要查看丙肝抗原的情况,如果抗原呈阴性,通常是证明体内没有存在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若是抗原呈阳性,一般是意味着体内已经有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情况。

3、丙肝病毒RNA:丙肝病毒RNA检查结果,分为阳性和阴性。

如果检查结果是阴性,一般是证明可能之前感染过乙肝病毒,但是目前已经痊愈。

若是阳性,一般情况下是感染乙型肝炎病毒。

丙肝传染病上报标准

丙肝传染病上报标准

丙型肝炎属于传染病,其诊断标准包括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具体情况需要由医生指导进行分析,观察病情。

1、流行病学资料:通常此类患者有输血史,或者有输血史、组织献血史,或不洁的手术史,如在路边或在不干净的诊室做拔牙、针灸、文身、穿孔等操作,就容易感染丙型肝炎病毒。

2、临床表现:有肝炎的表现,如食欲不振、腹胀、厌油、厌食,甚至有的病人可以出现黄疸。

但丙型肝炎又称为隐匿的杀手,即临床表现可以不突出,症状很轻,甚至让人不自觉,即察觉不到有任何不舒服。

3、实验室检查:病人的肝功能可以有轻度的损伤,通常出现转氨酶1-2倍的升高,但常被忽视。

最重要的检查就是丙型肝炎抗体的阳性,以及核酸即HCV-RNA的阳性。

如果做影像学的检查,如超声检查,会发现肝脏的受损、脾脏的增大,CT检查也可能有相应的脏器损伤的表现,甚至部分病人已经出现肝硬化的表现,如肝脏的缩小、脾脏的增大,甚至会出现脾功能亢进,即血常规发现全血细胞减少。

最新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

最新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

诊断原则
依据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测 等结果进行初步诊断,确诊丙型病毒性肝炎须 依据HCV RNA检测。
区分急性、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及丙型病毒
性肝炎肝硬化须根据明确的暴露时间(6个
月)、影像学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
诊断
疑似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符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 符合流行病学史和肝功能异常。
1.4.2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肝组织中常可观察到不同程度的界面炎、汇管区淋巴浸润甚
至淋巴滤泡形成、胆管损伤及不同程度的纤维化,小叶内肝细 胞脂肪变性、库普弗细胞或淋巴细胞聚集。 1.4.3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在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病理改变的基础上出现肝纤维化及小 叶结构的改变,即假小叶形成。
1.5影像学检查
1、报告原则及分类
丙肝诊断分型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 实验室诊断病例。
没有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的诊断分型。 报告疑似病例时,应及时进行排除和确诊。 实验室确诊病例其临床类型包括急性丙肝,慢
性丙肝。
2、报告要求
丙肝属于法定乙类监测报告传染病。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有责任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在 24小时内规范报告发现的丙肝病例。
1.3实验室检查
1.3.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有血清ALT、AST升高, 部分病例可有血清胆红素升高。部分慢性丙型病 毒性肝炎和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患者亦可有 ALT、AST升高。
1.3.2 血清抗-HCV阳性。 1.3.3 血清HCV RNA阳性。
1.4组织病理学检查
1.4.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可有小叶内及汇管区炎症等多种病变,其组织学特征包括: 单核细胞增多症样病变,即单个核细胞浸润于肝窦中,形成串 珠状; 肝细胞大泡性脂肪变性; 胆管损伤伴汇管区大量淋巴细胞浸润,甚至有淋巴滤泡形成; 常见界面性炎症。

丙肝确诊及报告的标准

丙肝确诊及报告的标准

丙肝确诊及报告的标准丙肝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肝炎疾病。

对于丙肝的确诊及报告需要严格遵循标准化的流程和要求,以确保准确的诊断和及时的报告。

以下是一份关于丙肝确诊及报告的标准,包括相关的检测方法、诊断标准和报告流程。

一、丙肝检测方法1. 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通过血清学方法检测抗丙肝病毒抗体,包括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总量、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IgM等。

2. 丙型肝炎病毒 RNA 检测:采用核酸检测方法检测患者血清中的丙肝病毒 RNA,包括定量和定性检测。

3. 肝功能检测:包括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天冬氨酸转氨酶(AST)等指标的检测,用以评估肝功能损伤情况。

二、丙肝诊断标准根据中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丙型肝炎诊疗规范》(2019年版)以及世界卫生组织相关标准,丙肝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抗丙肝病毒抗体阳性:患者血清中检测出抗丙肝病毒抗体,包括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总量、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IgM等。

2. 丙型肝炎病毒 RNA 检测阳性:患者血清中检测出丙肝病毒 RNA,也可经过两次测定,间隔时间为6个月。

3. 肝功能损伤:患者肝功能检测指标异常,如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天冬氨酸转氨酶(AST)等指标升高。

三、丙肝报告流程1. 诊断报告:经临床医生进行丙肝的临床诊断后,需出具相关的诊断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临床症状、检测结果及诊断结论等内容。

2. 报告备案:诊断报告需进行医疗机构的备案,由医务人员进行记录,确保诊断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监测报告:对于已确诊的丙肝患者,需进行定期的病情监测,包括血清丙肝病毒RNA 定量检测、肝功能检测等,定期出具监测报告。

四、丙肝确诊及报告的重要性丙肝是一种潜伏期较长、易引起慢性肝炎和肝硬化的疾病,及时确诊和报告对于患者的治疗和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1. 提供治疗依据:通过丙肝的确诊,可以为医生提供有效的治疗依据,帮助患者及时接受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减轻肝脏损害。

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

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

生化指标检测
生化指标检测包括肝功能检查 、血常规检查等,用于评估患 者的肝脏功能和全身状况。
生化指标检测结果异常,可能 表明患者肝脏受损或存在其他 疾病。
生化指标检测结果正常,表明 患者肝脏功能正常或受损程度 较轻。
02
丙肝分型标准
基因分型
基因分型是丙肝病毒的一种分类方法 ,根据病毒基因序列的差异将其分为 不同的型别。
05
丙肝预防标准
控制传染源
早期发现和治疗患者
对疑似丙肝患者进行早期诊断,确诊 后及时进行治疗,以减少传染源的传 播。
规范医疗操作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规 范诊疗操作,避免因医疗行为导致的 丙肝传播。
切断传播途径
血液安全
加强血液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 施确保血液及血液制品的安全, 预防通过输血和血液制品传播丙 肝。
目前常见的丙肝基因型包括1型、2型 、3型、4型、5型和6型等,其中1型 和3型在我国较为常见。
基因分型对于丙肝的流行病学、诊断 和治疗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不同基 因型病毒的传播途径、疾病进展和治 疗效果存在差异。
临床分型
临床分型是根据丙肝病毒感染后 的临床表现和病程进行的分类。
临床分型有助于评估病情严重程 度、制定治疗方案和预测预后。
常见的临床分型包括急性丙肝、 慢性丙肝、丙肝肝硬化和丙肝相
关肝癌等。
病理分型
病理分型是根据肝脏病理组织学的检查结果进行的分类。
病理分型对于评估肝脏损伤程度、了解疾病进展和预后判断具有一定的 指导意义。
病理分型通常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种类型,其中重度肝炎和肝硬化 是较为严重的病理表现。
03
丙肝报告标准
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
目录

丙肝病例诊断报告标准-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

丙肝病例诊断报告标准-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

丙肝病例诊断报告标准: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丙肝病例诊断报告标准1、丙肝临床诊断病例:抗-HCV阳性且符合下列任何一项:(1)有流行病学史中任一项①曾接受过血液、血液制品或其他人体组织、细胞成分治疗,或器官移植;②有血液透析史、不安全注射史或其他有创操作史,如手术、腔镜、内镜、穿刺、导管、插管、口腔诊疗、针灸、美容、纹身、修脚等;③有既往有偿供血史;④有共用针具注射毒品史;⑤职业暴露史;⑥有与他人共用牙刷、剃须刀等日常生活接触史;⑦有与HCV感染者无保护的性接触史;⑧出生时其母亲为HCV感染者。

(2)有临床表现①大部分患者无明显症状和体征,部分患者有乏力、食欲减退、恶心、腹胀和右季肋部不适或疼痛。

②部分急性丙型肝炎患者可有轻度肝脾肿大,少数可伴低热或出现黄疸,部分可有关节疼痛等肝外表现。

③部分慢性丙型肝炎患者有肝病面容、黄疸、肝掌、蜘蛛痣及轻度肝、脾肿大。

部分代偿期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黄疸及腹壁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以及脾脏肿大和脾功能亢进。

失代偿期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有腹水、肝性脑病或消化道出血史。

(3)有生化学异常检查结果急性丙型肝炎患者多有血清ALT、AST升高,部分患者有胆红素升高。

部分慢性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有ALT、AST及胆红素升高。

2、丙肝确诊病例(急性):HCVRNA阳性且符合下列任何一项:①有明确的就诊前6个月以内的流行病学史;②临床表现呈现急性丙型肝炎的特征;③肝组织病理学检查呈现急性丙型肝炎的特征;④其他辅助检查呈现急性丙型肝炎的特征;⑤抗-HCV检测结果阴性,且排除免疫抑制状态。

慎下急性的结论!!!3、丙肝确诊病例(慢性):抗-HCV及HCVRNA均阳性,且符合下列任何一项:①HCV感染超过6个月,或有6个月以前的流行病学史;②临床表现呈慢性丙型肝炎的特征;③肝组织病理学检查呈慢性丙型肝炎的特征;④影像学及其他辅助检查呈慢性丙型肝炎的特征;⑤流行病学史或感染时间不详,已排除急性丙型肝炎。

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

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
共十四页
诊断原则
依据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测等 结果进行初步诊断,确诊(quèzhěn)丙型病毒性肝炎须依 据HCV RNA检测。
区分急性、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及丙型病毒 性肝炎肝硬化须根据明确的暴露时间(6个月)、
影像学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
共十四页
诊断
疑似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符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
丙肝属于法定乙类监测报告传染病。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有责任通过网络直报系统(xìtǒng) 在24小时内规范报告发现的丙肝病例。
共十四页
3、报告管理要求 (一)流行病学史和既往病史
丙肝流行病学史较为复杂,多数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没 有进行详细询问,或者询问时病人(bìngrén)不愿意、不能进行 确切回答。医务人员接诊中应仔细询问,特别是近六个月 的流行病学史和既往丙肝诊疗史。
1.3.2 血清抗-HCV阳性。 1.3.3 血清HCV RNA阳性。
共十四页
1.4组织(zǔzhī)病理学检查
1.4.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可有小叶内及汇管区炎症等多种病变,其组织学特征包括:
单核细胞增多症样病变,即单个核细胞浸润于肝窦中,形成串珠状; 肝细胞大泡性脂肪变性;
胆管损伤伴汇管区大量淋巴细胞浸润,甚至有淋巴滤泡形成; 常见界面性炎症。 1.4.2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符合流行病学史和肝功能异常。
临床诊断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符合血清抗-HCV阳性(yángxìng)和流行病学史。 符合血清抗-HCV阳性和临床表现。
符合血清抗-HCV阳性和肝功能异常。
确诊丙肝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和血清HCV RNA阳
性。
• 所有(suǒyǒu)实验室检测遵照《丙型肝炎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丙型肝炎临床诊断标准

丙型肝炎临床诊断标准

丙型肝炎临床诊断标准
丙型肝炎(HCV)的临床诊断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 流行病学史:有输血史、应用血液制品史或明确的HCV暴露史。

输血后或使用血液制
品后,急性丙型肝炎的潜伏期为2~16周(平均7周)。

散发性急性丙肝的潜伏期尚待研究。

2. 临床表现:急性丙型肝炎的患者可能出现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
等症状,少数伴有低热、轻度肝肿大、脾肿大或黄疸。

部分患者可能没有明显症状,表现为隐匿性感染。

3. 实验室检查:
- 谷丙转氨酶(ALT)多呈轻度和中度升高。

- 抗-HCV(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和HCV RNA(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阳性。

- HCV RNA常在ALT恢复正常前转阴,但也有ALT恢复正常而HCV RNA持续阳性者。

- 急性丙型肝炎患者的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水平一般较低,但也有较高者。

- 急性丙型肝炎患者的血清白蛋白、凝血酶原活动度和胆碱酯酶活性降低较少。

根据上述1、2、3点,可以对急性丙型肝炎进行诊断。

对于慢性丙型肝炎的诊断,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 HCV感染超过6个月,或发病日期不明、无肝炎史,但肝脏组织病理学检查符合
慢性肝炎。

- 根据症状、体征、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结果综合分析,亦可诊断。

丙型肝炎病毒与乙型肝炎病毒一样,主要经血液传播,包括血液或血制品感染、共用针头及注射器械、一些特殊的器械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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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肝炎诊断与报告 标准
主要内容
• 一、丙肝基本常识 • 二、丙肝诊断标准 • 三、丙肝报告程序与方式 • 四、今后工作要点
一、丙肝基本常识
• 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丙型肝炎或丙肝, 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HCV)所引起的疾病。 丙肝病毒主要侵犯肝脏,可导致慢性肝炎, 部分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细胞癌, 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危害极大 。
四、今后工作要点
• 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要提升有效减少新 生儿感染。
• 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要提高丙型肝炎防 治水平。
• 加强丙肝报告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以上有不当之处,请大家给与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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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抗-HCV阳性,血清HCV RNA阳性。
二、丙肝诊断标准
• 4.血清HCV RNA常在ALT恢复正 常前转阴,但也有ALT恢复正常而 HCV RNA持续阳性者。
二、丙肝诊断标准
• (二)临床诊断丙肝: • 血清抗体阳性和流行病学史。 • 血清抗体阳性和临床表现。 • 单项转氨酶(ALT),天冬氨酸氨
• 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 诊。
丙肝报告程序与方式
(三)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
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丙肝报告程序与方式
(四)查重。 各县市疾控中心网络直报条件的医
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点
•要提高监测网络,及时掌握流行趋势。 •要综合干预覆盖面,减少丙型肝炎传播。 •抗病毒治疗覆盖面,要提高治疗水平和可及性。
2~16周(平均7周),散发性急性丙 型肝炎的潜伏期尚待研究。

二、丙肝诊断标准
• 临床表现:病程在6个月内,全身乏力、 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等,
部分患者伴低热,轻度肝肿大,部 分患者可出现脾肿大。
部分患者可出现黄疽。 部分患者无明显症状和体征
二、丙肝诊断标准
实验室检查:
单项转氨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 移酶(AST)升高。 部分病例血清胆红素增高。
• 血液传播是丙肝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特别 是共用针具静脉注射毒品。
• 输入被丙肝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制品,使 用被丙肝病毒污染、且未经严格消毒的针 具以及医疗和美容器械等可导致经血传播。
• 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纹身和穿耳孔等行 为都是潜在的经血传播方式。
一、丙肝基本常识
• 丙肝病毒感染者进行无保护的性行为 可以引起传播。有多性伴性行为的人, 感染丙肝的风险更大。
基转移酶(AST)升高,血清胆红素 增高
二、丙肝诊断标准
(三)、确诊丙肝病例: •疑似病例和血清HCVRNA阳性。 •临床诊断病例和血清HCVRNA阳性。
三、丙肝报告程序与方式
• 丙型肝炎报告要求: 丙型肝炎在临床诊断只为分急 性或慢性没有《丙肝携带者》。
三、丙肝报告程序与方式
出现典型的临床表现,有输血史或应用血 液制品史或明确的HCV暴露史,肝功能检 测异常,单项转氨酶(ALT),天冬氨酸氨 基转移酶(AST)升高,初次诊断为丙型肝炎 病例可以网上报告。
二、丙肝诊断标准
• 医院诊断就诊室: • 内科 • 血液科 • 感染科 • 产科 • 牙科等
二、丙肝诊断标准
流行病学史
典型临床表现
(ALT), (AST)异常
=丙型肝炎
抗-HCV和HCV RNA阳性
二、丙肝诊断标准
• 丙型肝炎诊断 • (一)、疑似丙肝诊断: • 流行病学史:有输血史、应用血
液制品史或明确的HCV暴露史。 • 输血后急性丙型肝炎的潜伏期为
一、丙肝基本常识
• 丙肝病毒在体外环境中抵抗力弱。一般化 学消毒剂(如漂白粉)和煮沸都能够杀灭 丙肝病毒
• 丙型肝炎病毒与乙型肝炎病毒不同,前者 为RNA病毒,后者为DNA病毒。
• RNA病毒的基因组易发生变异,给丙肝疫 苗的研制带来了巨大的困难,目前尚无有 效疫苗可供丙型肝炎预防。
一、丙肝基本常识
三、丙肝报告程序与方式
• 只HCV 持续阳性,无典型症状, 体征,生化等辅助阴性,肝功能检 测正常,(ALT)和 (AST)恢复正 常,复诊丙型肝炎者不进行网络报 告。
三、丙肝报告程序与方式
• 丙肝填报要求: • 可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填报,内容完整、
准确,填报人签名 • 丙肝疑似病人,临床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
• 感染丙肝病毒的孕妇约有5%-10%的可 能在怀孕、分娩时将丙肝病毒传染给 新生儿。
二、丙肝诊断标准
• 诊断原则: • 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实验室及影像
学检查结果等结果进行初步诊断 。 • 确诊丙型病毒性肝炎须依据HCV,RNA检测。 • 急、慢性肝炎及丙肝肝硬化须根据明确的
暴露时间,影像学和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
• 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 位或向报告人核实。对误报、重报丙 肝信息应及时删除。
丙肝报告程序与方式
• (二)丙肝订正。 •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丙肝病例诊断变更、
已报告病例因该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 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
• 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抽取电子传染病 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 报告病名。
• 传染源是急,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和五症状病 原携带者。
• 输血后急性丙型肝炎的潜伏期为2~16周(平 均7周)
• 丙肝症状主要有全身乏力、腹胀、食欲减退、 恶心、呕吐、厌油、肝区痛、尿色加深等, 肝功能改变主要为单项转氨酶(ALT),天 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 。
一、丙肝基本常识
• 丙肝病毒可以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 婴等途径传播。
明确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三、丙肝报告程序与方式
• 丙肝报告管理: • (一)丙肝审核: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管理人员须对
收到纸质传染病报告卡或电子丙肝病历后, 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 • 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丙肝报告程序与方式
•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 每日对辖区内报告或数据交换的丙型 肝炎信息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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