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快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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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为民服务质效实施方案

XX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为民服务质效实施方案
.拓展“跨域通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要优化线下“跨域通办”窗口和线上“跨域通办”服务专区,全面推进事项“跨省 通办”“全省市通办二2024年底前,在“县域通办”基础上,全面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2025年底前,实现 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常用电子证照在“XX”平台汇聚并 扩大应用领域。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场景与领域,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 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同步推进政务服务办件归档全程电子化管理,确保形成的电子档案来源可 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网信工作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并规范运行,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024年底前,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 服务事项和集成化办理事项全县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流程网办;高频事项网办率达到90%以上,高频常用 电子证照“XX”平台移动端展示查询率达到80%以上。2025年底前,持续优化全县政务服务流程,政务服务标准化、 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大幅提升。
.政务服务“就近办”。依托“0A+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资源和服务向基层倾斜集中,大力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 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公共交通、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群 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向群众身边延伸,实现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 、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相 关部门单位)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服务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服务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服务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服务标准化是通过对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标准化原则和方法的运用,以达到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从而获得优质服务的过程。

因此,政府行政机关应着眼于整体的服务,采用系统的方法,科学归纳服务流程、服务管理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规范统一、协调配合、层次清晰、科学合理、全面完善、实用有效、个性化的服务标准体系,从而优化政府机关整个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从中寻求服务质量的保证,并最终形成具有政府机关自身特色的管理模式。

一、标准化创建目的服务标准体系用标准来约束和规范政府行政机关的整体运作情况,指导政府行政机关的每一项运作都符合既定的标准和系统要求。

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可以规范政府行政机关的服务行为,增强政府行政机关对标准化建设的认识,让服务工作有一套完善的标准可以操作,从而规避政府行政服务经验式管理和人传人式管理的种种不足和人力风险,提升服务质量,并为政府行政管理服务提供评判依据。

此外运行服务标准体系可以加速政府行政机关的职业化进程,使政府行政机关对服务的感性认识与衡量上升到理性测量与量化的考核。

运行服务标准体系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无缝隙覆盖,政府行政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同时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理性思考和谋划政府管理服务的长期发展规划上,逐步实现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服务与国际接轨,提高政府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以社会公众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服务标准体系将成为:>政府行政管理服务人员的“行政管理服务的管理手册>政府工作人员业绩考核的“考核准则”。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服务的“作业指导书>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能力培训的“教科书>顾客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服务的“说明书工服务标准化的重点工作就是建立标准体系、扩大标准覆盖范围、完善标准内容,真正建立起促进政府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服务的标准体系。

通过标准化工作的推行,使各项工作逐步形成“处处有流程、事事有标准、物物有人管、岗岗有考核、日日有坚持、时时有创新”的工作机制。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工作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工作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工作方案政务服务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事关改革发展大局。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XX〕5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等法律、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性。

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围绕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服务体系、政府服务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实践,许多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网上办事大厅、智网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但对照先进地区,我市的政务服务工作仍有不小的差距,特别是近两年,国家和省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我市没有跟上节奏,整体工作较为滞后,与先进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主要体现在政务服务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协调力度不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程度不高,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园区、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有待完善,缺少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分散,新技术应用还不够普及等。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这些问题,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实现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快速赶超,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

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46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平台对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98)文件要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为“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支撑,解决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全面提升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改善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要求,全面对标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通过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网络整合互通,汇聚共享数据资源,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形成覆盖全市统一规范、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体系,依托“一网(电子政务外网)、一库(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一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与全流程效能监督,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2019年底前,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和运营管理体系趋于完善,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能力显著提升,政务服务渠道更加多元,线下大厅与线上平台深度融合。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均达到90%以上,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证照、批文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率达到100%。

2019年底前,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更加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满足普遍性政务需求,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总体框架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是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和总入口,上联国家平台,下接市级平台。

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是我市网上政务服务唯一权威的承载平台,分为市、县两个层级,服务覆盖市、县、乡、村四级。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1•【字号】云政发[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1]68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85号)要求,建设了一批政务服务机构。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后,在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各地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中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授权不充分、管理不规范、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我省政府自身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和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为民、务实、高效、清廉、规范、透明的原则,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勤政廉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整合服务资源,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阳光下操作,真正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密切联系群众和为基层办实事的重要窗口,为我省实现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导向,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服务合力,将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基层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构建服务事项齐全、服务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和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规范透明、覆盖城乡的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四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x〔x〕27号)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全面重塑我省营商新环境,努力实现“办事不求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快建设覆盖业务全流程、部门全协同、效能全监管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创建全国一流的营商发展环境。

x年9月底前,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x年12月底前,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x年底前,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

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建成。

x年底前,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编制全省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总目录,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对接,实时上报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数据。

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目录之外无权力。

同步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按照法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拓展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其他要素的统一范围,进而实现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同待遇办理。

各市地按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接。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两参一改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两参一改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两参一改工作实施方案范本行政服务中心参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行政服务中心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行政服务中心决定开展参改工作。

本工作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参改工作的目标与任务,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参改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1. 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参改工作,优化行政服务事项,简化办理流程,加快办理速度,提高服务效率。

2. 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服务区域内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场所的舒适度和便利性,创建温馨、高效的服务环境。

3. 提高服务宣传:开展多种宣传方式,提升服务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增强服务信息的感知度和知晓度。

4. 强化服务保障:优化服务流程,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确保服务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监督和评估参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工作内容与步骤1. 参改计划制定(1)成立参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改工作的总体方案和时间节点。

(2)分析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流程、瓶颈,制定参改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2. 服务事项优化(1)调研和梳理行政服务中心的各类服务事项,明确审批权限,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2)建立咨询、接待、投诉等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和体验。

3. 服务环境改善(1)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内外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对不合理、不便利、不舒适的地方进行改造和提升。

(2)加强场地管理,确保场所整洁、环境舒适,提供文明、便利的服务环境。

4. 服务宣传加强(1)制定详细的宣传策划方案,利用各类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行政服务中心的优势、改进措施和服务成果。

(2)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通过举办座谈会、论坛等活动,增进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了解和认同。

5. 服务保障机制建设(1)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机制,设立投诉受理及调查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并反馈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2)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及时优化服务流程和管理措施。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落实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落实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落实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X政发(2022)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落实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22)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据《XX省“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规划》、《XX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XX“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促进共享、强化协同,集约化、规范化助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把党的领导贯穿优化政务服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完善落实有关标准和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关键掣肘和体制机制障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坚持系统观念。

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强整体谋划,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推动政务服务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机衔接,构建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

坚持公平可及。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多元化、个性化、贴心暖心的高质量服务。

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区域间均衡发展。

(三)总体目标。

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21•【字号】定政发〔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发〔2022〕2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21日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发〔2022〕35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二)梳理编制本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印发后,各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各级各部门应及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三)统一事项实施规范标准。

要严格执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本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确保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省范围内统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1•【字号】京政服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服发〔202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优化政务服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按照“小小窗口、满满服务”的要求,筑牢“贴心服务”理念,持续巩固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成果,突出发挥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服务功能,增加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按照“标准统一、分类施策、重点突破、全面覆盖”原则,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基本制度,实现7000余个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着力构建“一刻钟政务服务圈”,全面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服务大厅建设 实施方案

服务大厅建设 实施方案

服务大厅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需求,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市决定对服务大厅进行全面建设和改造,以提升服务大厅的功能性和便捷性,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

二、服务大厅建设目标。

1. 提升服务效率,通过优化布局和流程,提高服务大厅的办事效率,缩短市民办事等待时间。

2. 提高服务质量,引入先进的智能设备和技术,提升服务大厅的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3. 打造智慧服务大厅,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服务大厅的智能化管理和智慧化服务,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办事体验。

三、服务大厅建设方案。

1. 优化布局设计,根据服务大厅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局,划分不同的办事区域,设置专门的窗口和服务台,方便市民前往办理不同的业务。

2. 引入智能设备,在服务大厅内设置自助办理设备,如自助取号机、自助查询终端等,让市民可以自主办理简单的业务,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3. 提升服务设施,更新服务大厅的硬件设施,包括舒适的候客区、便利的饮水设施、无障碍通道等,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的办事环境。

4. 强化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服务大厅管理系统,实现对服务大厅的全面监控和管理,提升服务大厅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5. 完善人员培训,对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为市民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

6. 推广智慧办事,通过宣传推广,鼓励市民利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办理政务业务,减少线下办事压力,提高办事效率。

四、服务大厅建设成效。

1. 提高服务效率,服务大厅建设完成后,市民办事等待时间明显缩短,办事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2. 提升服务质量,引入智能设备和信息化管理后,服务大厅的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市民满意度明显提高。

3. 智慧化办事,推广智慧办事模式后,市民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办理政务业务的比例明显增加,减少了线下办事压力。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地方司法规范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地方司法规范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冀政〔2009〕13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创新审批和管理方式、强化公共服务为重点,以网上审批为突破口,坚持“一切为了企业和群众,一切方便企业和群众”的服务宗旨,以公正廉洁、便民高效、规范服务为原则,遵循“功能齐全、设施领先、运行有序、监管到位”的建设理念,全面实行跨部门横向联合审批制,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建设全国一流行政服务中心。

二、工作职责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一)按照应进必进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经市政府批准的审批事项;组织协调两个以上部门的联合审批工作,全程跟踪、监督办理事项的办理进程和办理结果;(二)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对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考核结果纳入进驻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配合监察部门受理对进驻部门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和行政问责;(三)监督检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情况,分析研究中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四)协调进驻中心各部门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进驻中心的各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后勤保障;(五)负责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技术维护和软件开发方面的工作,保障中心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行;(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行模式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和网上审批大厅。

采取以网上审批为主,窗口受理办结为辅的运行方式,所有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

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大厅”按照外网申报、内网办理、限时办结、在线反馈、全程监督的运行机制,联接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涵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从申请登记到受理、审核、审批所有功能,全部实行网上运行,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进行事项申请、办理、审核、查询,即,行政审批申请一经受理,相关申请材料、审核意见等信息通过系统自动流转到相应后一个审批环节,联办事项根据联办流程,进行网上联办;审批过程中各种办理及申请人对办理质量与服务态度的评价信息同步生成。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25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需求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推动审批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企业群众需求为中心转变,全面推行“只进一门、只到一窗、只上一网、只跑一次”的全链条、全流程集成服务。

(二)坚持高效便民。

以社会普遍关注的企业注册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民生服务等业务办理为重点,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实行一窗综合受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坚持标准统一。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逐步推动同一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规范,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规范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打造“阳光政务”。

(四)坚持改革协同。

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耦合共振效应,实现流程深度再造,强化市场准入准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政策叠加,将内部关联性强、办事频度高的多个事项集成整合,建立上下联动、业务联通的改革协同机制。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集中进驻和事项划转1.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进驻。

推进镇(街道)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推进镇(街道)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推进镇(街道)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中共X县委办公室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字﹝X﹞37号)要求,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分类设立、逐步推进、优化完善”的原则,遵循“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规范运行、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通过优化整合和服务创新,统筹推进全县镇(街道)及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着力建设优质高效规范便捷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二、主要任务(一)统一功能定位。

便民服务中心是基层治理体系便民服务平台的基础和依托,是体现镇(街道)服务能力的窗口,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要不断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实现行政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全县通办、异地可办。

1.完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事项。

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户籍管理、社会保障、民政、计生、规划、国土、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协调和监督职能纳入镇(街道)大厅办理。

税务、供电服务等双重管理和垂直部门管理的公共服务事项,要按照“便于工作、利于服务”的原则,一并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2.建设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代办点。

各镇(街道)要依托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文化大院等场所,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或代办点,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咨询和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

X年12月底前,所有街道城市社区全部建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各镇选取有条件的中心村建成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数量不少于村庄总数三分之一。

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部门向公众提供行政服务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的建设和公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目前,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不尽如人意,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流程不规范、服务质量不稳定、信息化程度低等。

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政府形象,特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推动政府服务向“优质、高效、便捷、透明”转变。

2. 原则:(1)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规范化建设方案,充分发挥各地的优势。

(2)服务导向: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并及时进行服务结果的跟踪和评估。

(3)全流程管理: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实现服务流程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4)信息化支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1. 规范化建设方案制定(1)开展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需求调研,了解公众意见和需求,为规范化建设提供参考。

(2)制定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方案,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环境、服务设施等内容,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2. 服务流程规范化管理(1)制定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负责人和责任。

(2)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服务评估,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环节进行整改和提升。

(3)建立服务流程追踪机制,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服务环境与设施提升(1)改善政务服务中心的布局设计,提高服务接待能力。

(2)优化服务环境,提供舒适、安全、便捷的服务环境。

(3)更新设备设施,提高信息化程度,加强服务效能。

4. 信息化建设(1)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3•【字号】遵府发[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11〕18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下发〈贵州省行政服务监督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监发〔2006〕15号)精神,现就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投资环境,实现“提速赶超,转型跨越”为目标,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管力度,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优质、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我市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窗口。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政务服务中心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依法行政的原则。

政务服务中心所承办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是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

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组织,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的原则,提供优质和诚信的中介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收取,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收费标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严禁巧立名目搭车收费。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特色化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特色化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特色化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20•【字号】宜府办发〔2022〕64号•【施行日期】2022.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特色化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22〕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精神,着力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结合宜昌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系统观念,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政务服务方式特色化,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县、乡、村政务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统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现全覆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域通办”取得明显成效。

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全面夯实基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严格事项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各地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鄂政办发〔2022〕42号)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根据法定依据变化、部门职责调整、国家基本目录变动等情况对清单(目录)进行调整。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30•【字号】昆政办[2011]124号•【施行日期】201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1〕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关于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1〕68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1〕1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昆明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机构设置经过几年的努力,昆明市辖区内的各县(市)区及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政务(为民)服务中心。

今后,各级政府应设置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协调、综合服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中心管理机构应在上级批准的政府机构限额内,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

目前,昆明市已经设立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规格为正县级。

各县(市)区政府也应统一设置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同级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并视工作需要设置相应内设机构。

经本级政府同意确需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纳入本级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政务服务管理局及中心运行经费和人员办公经费单独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统一规范名称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机构统称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30•【字号】济政办字〔2017〕101号•【施行日期】2017.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10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30日济南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完善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机制,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十最”政务环境助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26号)和政务服务工作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前瞻性与可行性相结合。

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既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标准文本简洁扼要,操作实用易行,便于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又要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保持服务标准涵盖内容的开放性、前瞻性,引导政务服务向规范化、品牌化、人性化方向发展。

(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政务服务标准制定落实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对可实行定量管理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行政行为均要进行量化规范,并建立量化、固化指标体系;对不能量化的要合理确定业务标准性质等级,分类分级建立明确的管理规范。

(三)编制实施与评价修订相结合。

通过政务服务标准制定和实施,进一步理顺和优化内部工作关系和管理服务环节,并根据标准实施情况和公众需求不断完善,提高标准化水平,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四)标准化与信息化相结合。

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完善网上审批、网上交易、数据共享和电子监察等操作规范,形成政务服务业务数据可监测、可提示、可共享、可利用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在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行政效率的同时,为大数据分析、相关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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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快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省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
加快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部门信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市县区联网运行,对所有涉及企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一厅式办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落实,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对促进全市各县区、各部门间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高效施政,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具有重要意义,是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的重要抓手。

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已将此项工作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要求年内建成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加快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实现市县区联网运行。

各县区、X园区及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的高度,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年底前建成市县区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实现联网运行。

二、明确任务,加快推进各项建设工作
各县区、X园区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底前实现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网运行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一号一窗一网”,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产品化、平台化、协作化,全力打造“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体系。

扎实做好审批事项普查、事项进驻等工作,对照时限、倒排工期、加快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一)深入普查,加快事项信息库建设。

要参照权责和服务事项清单,抓紧对所有涉及企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普查,严格审核,确保事项无遗漏、不重叠、无差错。

对所有事项逐类、逐项造表、编号、登记,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号码”,事项清单内容应包括:法规政策依据、前置条件、收费依据、责任单位、责任人、标准样表、证照样本等,加快事项信息库建设,确保7月底前完成建库任务。

(二)严格标准,加快实体政务大厅建设。

要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加快实体大厅建设。

县区级政务大厅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要抓紧确定场所,加快建设升级,确保10月底前建成实体政务大厅。

(三)应进必进,扎实做好事项进驻工作。

要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和“一厅式办理”要求,将所用涉及企业和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受理。

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前
期进驻事项原则上不得少于350项。

进驻中心的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建立起一套与政务服务中心运作程序衔接的模式,畅通办理渠道,提高办事效率;所有进驻事项均要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渠道、联系方式、申请示范文本等,方便服务对象知情,接受社会监督。

(四)互联共享,同步推进网上大厅建设。

在加快实体大厅建设的同时,要同步抓紧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搭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审批服务系统中的应用,建立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反馈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优化事项网上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取得实效
加快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落实,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县区、X园区要加强政务服务
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成立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夯实责任,并在建设场所、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分工协作,合力推进。

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本职,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事项梳理核实、审批职能整合、人员进驻等工作;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单位职责明确、分工协助、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督查,对不支持、不配合、工作滞后的县区和部门及时予以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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