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执行程序(定稿)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执行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44b51113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32.png)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执行程序)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第二条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制的财产交先立案的执行法院处理。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四条对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向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的财产交执行法院处理。
第五条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异议。
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申请复议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通知执行法院在五日内报送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
第八条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复议申请,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民事诉讼流程及执行,你需要知道的几个步骤!
![民事诉讼流程及执行,你需要知道的几个步骤!](https://img.taocdn.com/s3/m/2026402b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74.png)
民事诉讼流程及执行,你需要知道的几个步骤!第一步:立案前的准备工作一、固定证据和准备证据(1)身份证明,能够证明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不同的案件提供的信息不一样,个人的一般包括身份证、暂住证(过渡期)或居住证、户口本、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居住证明等;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包括营业执行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或其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基本信息(工商局网站打印版)已经三张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2)证明法律关系的证据,证明法律关系的证明一般包括合同书、协议书、欠条、借条、结婚证、离婚证、结算单、送货单和其他电子证据。
(3)辅助证据,转款凭证、货物清单、房屋所有权证书、各种证书等注:所有的证据都是按照起诉状的份数准备,录音录像的证据需要刻印光盘并节录成文字版。
所有的证据都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分门别类的整理,并注明页码,制作证据名录。
二、书写起诉状(一)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如果被告是一人,则应向法院提交两份起诉状,知道了吗?换句话说如果被告有三人,应当提交几份呢?自然是四份了。
记住了:被告+1的原则。
这个问题解答清楚了吧(二)起诉状应当怎么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注:A、现实生活中一定要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码。
有的地方法院要求原告出具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龚俊峰律师认为部分法院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和立案登记制度的。
B、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要在所属省市的企业信用网打印企业的基本信息一份。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就是起诉索要达到的目的,要求被告做什么?怎样做?。
事实与理由,就是为什么要求被告做什么或者为什么要这样做。
民事诉讼程序(附流程图)(参考模板)
![民事诉讼程序(附流程图)(参考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d4632ba602768e9950e73846.png)
一、如果是作为原告第一步是立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准备好立案的材料。
1、材料如下:1)、起诉书,具体内容参考网上的模板,原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什么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大致描述一下事实和理由,这里要注意2点,一是管辖的法院有争议的,可以先不填写,确定法院能受理后再填写,二是日期可以先空着,理由同上。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是企业的话,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有的法院要求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是否存在,不同法院的规定不同,有的法院要求提供的是加盖工商局印章的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有的法院同意使用网上查询的书面信息,可以上当地的工商局红盾网查询,去法院立案之前可以事先询问一下4)、证据的复印件,如果证据较多,可以单独列一份证据目录5)、如果聘请了律师,还须提交一份民事委托书注意事项:1)、如果是离婚案件,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2)、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的份数是被告人数+1,可以自己单独打印一份留用。
3)、证据原件由当事人保管,律师只保留复印件,证据最好复印2份,一份交法院,一份自已留用。
4)、立案时,可以当事人本人去,或者委托律师去,本人去,民事委托书可以先不提交,等开庭时提交5)、每个法院立案时间不一样,尤其是下午时间差别很大,周五下午一般不立案,年底要审结一些案件,一般也不立案了,所以一定要注意立案的时间。
2、法院如果审核通过,可以受理,就会给当事人开诉讼费的发票,去收费处交费,如果不涉及财产,诉讼费不会很贵,涉及了财产,按相关规定计算,诉讼费的计算可以上网参考专门的诉讼费计算器,法院的收取方法也不同,有的是全额收取,有的是收取一半,这个也要事先问清楚,因为只有顺利交费,才能继续办理受理的手续。
3、交费完毕,法院会让你填写立案的受理通知书,一张是原被告的信息,一张是证据,一张是受理告知书,一张是诉讼材料,告知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
执行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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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程序是什么我国国家机关⼯作⼈员在民事诉讼执⾏活动的时候需要⼀定的规范来统⼀管理,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众利益,尊重国家法律尊严,使我国社会发展更加和谐。
那么,民诉法执⾏程序⼜是怎样的呢?店铺⼩编在下⽂中为您带来详细解答。
执⾏程序是什么执⾏分以下五个步骤:(1)审查⽴案。
审查提起执⾏的⼿续是否完备;作为执⾏依据的法律⽂书是否合法正确;据以执⾏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决定等法律⽂书,是否发⽣了法律效⼒,是否超过了履⾏期限等。
经审查符合执⾏条件的,应⽴案。
(2)了解案情,明确执⾏事项,询问当事⼈。
(3)做好强制执⾏的准备。
如填写强制执⾏证,制定强制执⾏⽅案,明确强制执⾏的对象和范围,通知协助执⾏的单位和个⼈,等等。
(4)实施强制执⾏。
其⽅法有:查封,变卖财产,扣压,划拨,提取银⾏存款或劳动报酬,强制被执⾏⼈履⾏⼀定⾏为等。
(5)做好执⾏结束的有关⼯作。
如填写执⾏结束表,结算执⾏费⽤。
⾏政机关申请执⾏的,要及时通知⾏政机关;上级法院交办的,或者是受委托代为执⾏的,应及时向上级法院或委托代为去函,告知执⾏及时。
然后,将全部执⾏材料装订卷宗归档。
执⾏⼈员在执⾏中,如果违反法定程序,⾮法采⽤强制⼿段,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或者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当事⼈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检举。
经查属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害了,法院应予赔偿;赔偿后,法院应责令有故意或重⼤过失的司法⼈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
⼤家看完本⽂的内容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前⽐较重要的法律知识。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民事诉讼法的流程与规范
![民事诉讼法的流程与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56bc8d1b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ce.png)
民事诉讼法的流程与规范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其流程和规范对于当事人和法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民事诉讼法的流程与规范。
一、起诉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起诉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如果法院决定受理案件,则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审理前的准备在案件受理后,法院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案件进行登记、对证据材料进行整理、对当事人进行送达等。
这些准备工作是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三、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
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
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可以发表辩论意见,法院会对辩论意见进行归纳和总结。
最后,在最后陈述阶段,当事人可以提出补充意见,法院会对当事人的陈述进行最后的判断。
四、判决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回应。
判决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理由,并对当事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作出规定。
判决书应当送达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并告知当事人上诉的权利和期限。
五、执行判决作出后,当事人需要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执行,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作出最终的决定。
六、规范要求民事诉讼法的规范要求包括程序公正、公平、公开等原则。
程序公正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遵循公正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程序公平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程序公开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将相关材料和过程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与规则
![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与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04739f90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82.png)
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与规则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而民事诉讼法则是规范这一过程的法律规范。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与规则,帮助读者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起诉与受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起诉。
起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当事人适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等。
起诉时,当事人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起诉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如果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则立案处理;如果不符合条件,则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法庭调查与证据规则法庭调查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之一,当事人需要在法庭上出示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对方的过错。
在这一过程中,证据规则得到了广泛应用。
证据规则是指证据的收集、保存、质证、认证等方面的规则,是保障公正审判的重要手段。
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方式出示证据,并接受对方的质证。
法庭也会对证据进行核实和认证,以确定证据的证明力和可信度。
三、法庭辩论与调解法庭辩论是当事人表达意见、阐述观点、反驳对方观点的过程。
在辩论中,当事人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不得恶意攻击对方的人格和财产等。
辩论结束后,当事人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是民事诉讼中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是指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让步,达成和解协议的过程。
在调解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采取适当的调解方式和手段,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四、判决与执行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判决是法院对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需要履行判决,否则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的风险。
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申诉等权利救济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院也会依法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执行公正、公平、合法。
总之,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与规则是保障公正审判、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手段。
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8bf1bcc4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4275f50.png)
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
强制措施,以强制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其流程一般如下:
1. 申请执行:申请人应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的书面请求,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生效法律文书原件、被执行人身份证明、
财产证明等。
2. 工作人员排队:原审法院工作人员应该将申请执行的材料进
行审核,并安排申请人在法院大堂等待受理。
3. 法官审核:法官应当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
被执行人,并要求其出庭响应。
4. 法院传票:法院应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传票,并通知其在规
定期限内出庭响应。
5. 财产查控:经法院批准,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
并做好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6. 财产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可
以将其财产拍卖,以偿还申请人的债务。
7. 终结执行:当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申
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或者法院认为无法执行时,执行程序终止。
以上是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流程,具体操作应以法律规
定为准。
解读民事诉讼法民事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法定程序
![解读民事诉讼法民事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法定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27da8db7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dc.png)
解读民事诉讼法民事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法定程序一、引言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其中,民事纠纷解决的程序以及法定程序是民事诉讼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对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民事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法定程序进行解读和介绍,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这些法律规定。
二、民事纠纷解决的程序1. 诉讼程序的基本阶段民事诉讼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基本阶段:立案、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法自愿选择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 立案立案是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是案件正式进入法院审理程序的开始。
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支付诉讼费用。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依法审查其符合立案条件,决定是否受理。
3. 受理受理是指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的程序。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告知案件受理的决定,并将案件材料进行归档、登记和编号等工作。
4. 审理审理是指法院对已受理的案件进行法律审查和事实调查的过程。
审理包括开庭审理、质证、举证、辩论、调解等环节。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应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5. 判决判决是指法院根据事实、适用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裁决结果的行为。
判决应当明确、具体,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不服法院判决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6. 执行执行是指法院根据判决生效后,强制履行判决结果的过程。
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三、法定程序1. 立案程序立案程序是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法定程序之一。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立案的条件、受理的程序和时限等内容,旨在确保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 举证程序举证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法院也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
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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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wing up is a game against yourself. Don’t worry that others will do better than you. You just need to do better every day than the day befor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是什么1、执行程序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或执行员,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
2、执行措施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包括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案件审理完毕是需要双方当事人执行判决结果的。
这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双方当事人应该自觉的执行判决结果,如果有一方拒绝履行判决结果的可以有另一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任何法律行为都是有一定的流程的,民事诉讼的执行也不例外,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如下。
一、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1、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所负义务的程序。
法律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觉履行。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执行程序具有以下特点: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无论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由何种机构作出的,凡应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加以实现的,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程序的目的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
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
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决定书。
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
《民事诉讼法学》第20章 民事执行程序分论
![《民事诉讼法学》第20章 民事执行程序分论](https://img.taocdn.com/s3/m/dafe4ca2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a2.png)
(二)对到期债权执行的程序
1.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 2.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3.处理第三人和利害关系人异议。 4.采取执行措施。
第二节 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
三、对到期债权的执行
(三)对到期债权执行的效力
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后,在实体法上其对被执行 人的债务因履行而消灭,被执行人不得再依原来的债权债务关 系向该第三人主张权利。第三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超过被执行 人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的,第三人代位清偿后,应当继续向被 执行人履行尚未履行的债务。
第二节 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
一、查封、扣押与冻结
(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程序
执行机构作出裁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 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到场。
执行机构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过程,应当记入笔录。 执行机构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要造具清单,由在场人员签名或盖
第三,拍卖停止与撤回。 在拍卖的过程中,遇有依法应当暂缓执行或者中止执行的情 形的,应当决定暂缓执行或者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四,拍卖物优先权的处理。 拍卖财产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 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 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司法拍卖的撤销。 《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规定》和《网络司法拍卖规定》 都规定了撤销司法拍卖制度。
第二节 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
四、参与分配
(二)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
(1)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且发现被执行 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或者尚未取得执行依据但对查封、 扣押、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而主张优先受偿权; (3)正在执行的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都是金钱债权。
民事案件执行
![民事案件执行](https://img.taocdn.com/s3/m/6aa7c7f2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d3.png)
民事案件执行民事案件执行民事案件执行是指依法强制执行民事判决、裁定、调解等决定的程序,它是保障民事权利的重要环节。
在很多时候,即使你赢得了民事诉讼,但是对方没有执行判决,你仍然得不到你应有的权利。
因此,民事案件执行的重要性也就日益凸显。
民事案件执行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申请执行和执行阶段。
一、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程序。
申请人应该向法院提交判决、裁定、调解协议书等有执行内容的文件,同时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承担执行义务的财产证明等。
法院之后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执行依据和执行的义务人,并依照规定发出执行通知书。
执行通知书应向债务人送达,内容应包括执行申请的内容、时间、地点等必要信息。
如果债务人对执行通知书未作答复或拒绝接收,法院将公告进行送达,拒不接受、拒不出示财产证明、逃匿的债务人将被视为拒绝执行。
二、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是指法院根据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强迫执行义务人履行其清偿民事债务的法律程序。
执行的程序包括查找、评估财产、查封、扣押、拍卖等。
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财产用来清偿民事债务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如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冻结账户等,以确保债务人的财产受限制的情况下不再申请其他贷款或产生其他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案件执行应注重实际效果,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也不能过度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总体而言,民事案件执行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被执行人都应该认真对待。
对于申请人来说,要积极配合执行工作,确保执行成功;对于被执行人来说,要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执行中保持合作态度,减轻自己可能遭受的负面影响。
民事诉讼执行监督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监督的程序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552274c75901020206409cc2.png)
民事诉讼执行监督的程序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执行监督的程序是什么一、抗诉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该条明确规定了国家监督权对民事诉讼领域的监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可见,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是民事抗诉,对象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但是在审判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一些司法解释,不断限制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法院执行裁定行为的法律监督。
如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程序中的裁定的抗诉不予受理的批复》规定:“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不属于抗诉的范围。
因此,人民检察院针对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查封财产裁定提出抗诉,于法无据,人民法院不与受理。
”可以明显看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几乎排斥了民事检察监督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适用,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消极的司法影响。
二、检察建议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一)原判决、裁定符合抗诉条件,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同意再审的;(二)原裁定确有错误,但依法不能启动再审程序予以救济的;(三)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再审的庭审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四)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其他情形。
”其中的第(二)、(四)项规定就成为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对民事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法律依据。
从实践的情况看,使用这种方式对民事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也最为普遍,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质量要求,一些办案人员在思想上对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没有足够的重视。
制作前不作认真调查,制作时也较轻率,问题把握不准,建议的改进措施不具体,方案缺乏可行性,指出的问题多有雷同,改进措施大同小异,这样的检察建议不仅使建议本身流于形式,也使得被建议单位难以接受,影响其整改的积极性。
民诉执行程序练习题(定稿)
![民诉执行程序练习题(定稿)](https://img.taocdn.com/s3/m/f436112e5a8102d276a22f6b.png)
执行程序练习题1.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2.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执行程序都是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B.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C.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D.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3.法院制作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但有些情况下法院也可依职权进行。
下列哪些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由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A.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B.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民事制裁决定书C.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D.以撤销或变更已执行完毕的法律文书为内容的新判决书4.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5.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关于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享有异议权?A.法院对某案件的执行管辖权B.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的合法性C.执行标的的所有权归属D.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中止的裁定6.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
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
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
民事诉讼执行流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流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71c6bf10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a7.png)
民事诉讼执⾏流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在发⽣民事诉讼之后就会依照法律的程序进⾏执⾏审判,这是⼤家都知道的,但是民事诉讼是有⼀定的程序规定的,我们在申请民事诉讼的时候就应该了解相关的诉讼程序,这是我们应该要知道的。
那么,民事诉讼执⾏流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执⾏流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民事诉讼执⾏流程的具体内容如下所述:⼀、执⾏开始⽅式《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三⼗六条规定:发⽣法律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必须履⾏。
⼀⽅拒绝履⾏的,对⽅当事⼈可以向⼈民法院申请执⾏,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员执⾏。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民法院执⾏的法律⽂书,当事⼈必须履⾏。
⼀⽅拒绝履⾏的,对⽅当事⼈可以向⼈民法院申请执⾏。
⼆、执⾏措施《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四⼗⼆条规定:被执⾏⼈未按执⾏通知履⾏法律⽂书确定的义务,⼈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的存款、债券、股票、基⾦份额等财产情况。
⼈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的财产。
⼈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应当履⾏义务的范围。
⼈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三、执⾏中⽌《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五⼗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执⾏:(⼀)申请⼈表⽰可以延期执⾏的;(⼆)案外⼈对执⾏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当事⼈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当事⼈的法⼈或者其他组织终⽌,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的;(五)⼈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执⾏的其他情形。
中⽌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
四、执⾏终结《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五⼗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民法院裁定终结执⾏:(⼀)申请⼈撤销申请的;(⼆)据以执⾏的法律⽂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的公民死亡,⽆遗产可供执⾏,⼜⽆义务承担⼈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死亡的;(五)作为被执⾏⼈的公民因⽣活困难⽆⼒偿还借款,⽆收⼊来源,⼜丧失劳动能⼒的;(六)⼈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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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程序流程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当事人通过法院解决民事纠纷所需经过的一系列程序。
它是一种有组织、有纪律、有规范的活动过程,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
首先,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是立案。
当事人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立案阶段,当事人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缴纳一定的案件受理费用。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接下来是送达和答辩阶段。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答辩意见,并可以提出反诉。
在答辩期限届满后,法院将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进入审理阶段。
审理阶段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环节。
在审理阶段,法院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准备和庭审。
庭前准备主要包括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庭审则是当事人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并进行合法的裁判。
最终,法院将对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
最后是执行阶段。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一旦判决或裁定生效,当事人应当履行法院的判决或裁定。
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的来说,民事诉讼程序是一项严格规范的程序,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当事人在参与民事诉讼程序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尊重法院的裁判,依法履行判决。
希望大家在遇到民事纠纷时,能够理性维权,依法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执行程序操作指南
![民事执行程序操作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3ed312cc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b0.png)
民事执行程序操作指南在进行民事执行程序时,正确的操作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并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的保护,以下是民事执行程序操作指南的详细说明和分析。
民事执行程序是指通过法律程序追索债权或执行判决或裁定,以确保相关债务人按照法院的决定进行支付或履行义务。
在进行民事执行程序之前,首先需要确定债权人是否具有执行资格,并且判决书或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一、民事执行程序的准备在正式进行民事执行程序之前,债权人应准备以下文件和材料:1. 有效的法院判决或裁定书,要求债务人履行相应义务或支付相应金额。
2. 债务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住所等。
3. 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债务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4. 具备执行资格的委托书和律师代理文件(如适用)。
二、申请执行在准备工作完成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
申请执行时,需要提供以下信息:1. 案号和法院名称。
2. 简要说明债务人的履行义务。
3. 请求执行的具体要求。
4. 提供判决或裁定的全文副本。
三、执行的程序一旦执行申请被法院受理,执行程序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法院将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将通知书送达给债务人。
2. 在接到通知书后,债务人可以自愿履行义务或提出异议。
3.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申请查封、扣押或拍卖债务人的财产。
4. 执行法院将组织并监督财产的查封、扣押或拍卖过程,并确保所得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5. 如果债权人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需要额外的帮助,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或请法院作出进一步的裁定。
四、执行结果的确认一旦执行程序完成,法院将对执行结果作出确认,并记录在执行书中。
债权人可以通过查看执行书来确认执行是否成功,并核实债务人是否履行了义务。
对于涉及特定类型合同的民事执行程序,需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条款、条件、义务和权利。
例如,离婚合同的执行程序应包括分割财产、支付赡养费等细节。
租房合同的执行程序应包括追索拖欠租金、解除合同等内容。
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
![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e9e77fc1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94a0a6b.png)
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民事诉讼是指由民事主体之间因权益纠纷而引发的诉讼程序。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通过法院的审判来解决纠纷,并维护自身的权益。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民事纠纷。
一、起诉阶段1. 起诉准备在起诉前,起诉人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在起诉时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2. 提起诉讼起诉人将起诉状提交给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并支付相应的立案费用。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符合起诉条件,即可受理案件。
3. 受理案件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并向被告送达传票。
如果案件符合受理条件,法院将受理案件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二、答辩阶段1. 被告答辩在受到法院的传票后,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陈述自己的观点,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2. 开庭审理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法官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作出裁决或判决。
三、举证阶段1. 举证负责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必须由其举证。
在举证阶段,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 鉴定和调查在举证过程中,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鉴定和调查,以确认事实和证据的真实性。
四、判决阶段1. 法院裁决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裁决。
判决是指法院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的最终决定。
2. 判决执行如果判决有执行需要,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通过执行程序,强制被判决方履行判决内容。
五、上诉阶段1. 不服判决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 上诉审理上级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再次评估事实和证据,并作出维持原判、修改原判或发回重审的决定。
六、执行阶段1. 判决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判决当事人需要履行判决内容。
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判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
2. 执行程序执行程序通过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判决、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措施来实现判决的执行。
论我国民事执行程序规则立法体例
![论我国民事执行程序规则立法体例](https://img.taocdn.com/s3/m/fc87cde0e009581b6bd9ebce.png)
二者规范的 体系安排体现了 不同的立法体例风格。 从立法 执行程序与执行措施的“ 完全混合式” 的特点是, 以债 技术上来讲, 对执行程序与执行措施规范的不同安排 , 不仅 权人欲实现的实体权利为主线索,把执行措施与执行程序
仅是一个纯形式问题, 它直接关系到法典内容的衔接配合 , 安排在各类具体请求权的执行中。执行程序与执行措施的 关系到法典逻辑的协调统一,甚至关系到执行措施种类的 规范完全混合在一起 ,从法典章节上看不出执行程序与执 设定。合理的结构设定对于执行规范的理解贯彻具有重要 行措施的区 从德国 分。 民事诉讼法来看, 《 德国民事诉讼 法》
足 债权人执行债权, 规范民事执行行为, 在内容上都力求做 混合式结构参照实体请求权的种类, 逻辑结构清晰, 可 到 具体、 细致、 全面、 便于执法人员及当事人理解和遵守, 以 但 做到具体、 细致, 执法人员操作, 便于 但有关执行程序的
是法典篇幅的限 制及内在的 逻辑性要求, 立法必须避免条 规范不突出, 造成程序模糊, 不能体现其作为程序法的根本
作者简介 :沈长月(9 5 )男 , 16. , 河北保定人 , 华北 电力大学法政系教授 ;
孔令章(97) , 17., 河南清丰人 , 男 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讲师 ,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
沈长月 ,孑 令章 :论我 国民事执行程序规则立法体例 L
请求权的 基础是民法上的 请求权,即 按照民法的规定把实 序和执行措施抽象的一般规定有利于执行人员宏观把握 , 体请求权划分为金钱债权、 物之交付请求权、 作为不作为请 能够灵活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而具体的执行措 致、 更具 求权等类型, 针对不同 种类的 债务标的分别作相应规定, 施与执行实施程序结合在一起使得执行规则更细 而
民事案件法律诉讼程序(3篇)
![民事案件法律诉讼程序(3篇)](https://img.taocdn.com/s3/m/dfb8266c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8b.png)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法律诉讼程序是解决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的法律诉讼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民事案件法律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法律制度。
二、民事案件法律诉讼程序概述民事案件法律诉讼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起诉、受理、审理、判决、执行。
三、起诉阶段1. 起诉的条件(1)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民事纠纷;(2)原告具有起诉资格;(3)有明确的被告;(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 起诉的方式(1)书面起诉: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2)口头起诉: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起诉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四、受理阶段1. 受理的条件(1)符合起诉条件;(2)不属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2. 受理的程序(1)审查起诉状,确认是否符合起诉条件;(2)决定是否受理;(3)向原告发送受理通知书。
五、审理阶段1. 开庭前的准备(1)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2)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3)公告开庭时间和地点;(4)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
2. 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2)核对当事人;(3)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4)告知诉讼权利义务;(5)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6)审查证据;(7)法庭辩论;(8)法庭调查;(9)判决。
3. 休庭和延期审理(1)休庭:因特殊情况需要暂停审理的,可以休庭;(2)延期审理:因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证据不足等原因,需要延期审理的,可以延期审理。
六、判决阶段1. 判决的形式(1)判决书;(2)裁定书。
2. 判决的内容(1)案件的事实;(2)适用的法律;(3)判决结果;(4)诉讼费用的承担。
七、执行阶段1. 执行的条件(1)判决、裁定已经生效;(2)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
2. 执行的程序(1)申请执行;(2)执行通知;(3)采取执行措施;(4)执行完毕。
民事诉讼程序详解
![民事诉讼程序详解](https://img.taocdn.com/s3/m/d7fe2d68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e84d263.png)
民事诉讼程序详解一、引言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当民事纠纷发生时,通过司法机关的介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解决的过程。
它是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详细解析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内容和流程。
二、立案阶段立案是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也是最基本的环节之一。
当民事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立案阶段,当事人需要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并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三、调解阶段调解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调解阶段,法院会邀请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可以减少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调解成功,当事人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进行确认并作出判决。
四、审理阶段审理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环节。
在审理阶段,法院会组织开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质证证据,并进行辩论。
同时,法院也可以进行调查、勘验等活动,以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运用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事实和证据进行评估,并最终作出判决。
五、执行阶段执行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步,也是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判决结果。
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等。
执行阶段的目的是保障判决的有效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上诉阶段上诉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救济方式。
当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满意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阶段主要是对一审判决的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进行审查。
上级法院可以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撤销或维持原判。
上诉阶段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
七、结语民事诉讼程序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等方面。
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程序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都是必要的。
本文对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内容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解析,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启发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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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执行程序(定稿)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题目:论我国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完善姓名:顾向荣年级:江宁电大05秋法律本科班学号:051010080指导教师:张煌成绩:办学单位(公章)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年月日目录一、民事执行程序概述 (1)(一)主要问题 (1)1、证监会和交易所监管 (1)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 (3)(二)原因分析 (5)1、直接原因 (5)2、深层次原因 (7)二、对我国民事执行程序的评价 (9)三、对于完善我国民事执行程序的建议 (12)四、对均衡解的进一步讨论 (14)五、政策建议 (15)1、加强对信息造假者的惩罚力度 (15)2、启动民事赔偿机制 (18)3、严把上市公司融资条件关,加强对募集资金投向的管理 (20)4、降低上市公司与地方政府关联性,减少退市的社会交易成本 (22)论我国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完善摘要:多年来,民事、经济案件中“执行难”严重困扰着人民法院,成为法院工作中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民事执行程序有其独特的概念和特征,笔者将从立法、执行主体、执行标的、执行过程对我国的民事执行程序进行评价,并且从多个具体方便就如何完善我国民事执行程序进行讨论。
关键词:民事诉讼执行概念与异同立法有效监管所谓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
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两个阶段。
虽然在立法、理论研究和实践中都把民事诉讼审判阶段作为重点,但是执行程序对于保证解决民事争议,保证当事人民事权益实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有着自己独立的诉讼价值。
而现实情况是,多年来,民事、经济案件中“执行难”严重困扰着人民法院,成为法院工作中一个老大难的问题,笔者拟结合国外有关民事执行程序法律规定,对我国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作一粗浅探讨。
一、民事执行程序概述(一)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活动。
民事执行既是实现私权的一种法律活动,也是一种法律程序或法律制度.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以有民事执行名义为前提裁判机关或其他机关确定的实体上的民事权利是实施民事执行的前提和基础。
在执行程序开始前,权利人必须出示裁判机关或其他机关制作的、确定实体民事权利的法律文书,即民事执行名义是执行机关实施民事执行的依据;没有民事执行名义,执行机关不得采取民事执行行为。
此外,如果执行名义的内容不明确,无法确定执行目标,执行机关也不能采取执行行为,而应由债权人重新依其实体请求权取得执行名义。
2、以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为条件民事执行是执行机关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一种法律程序,债权人之所以请求执行机关实施民事执行,是因为倔务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使自己的权利实现遭遇阳碍。
如果债务人自觉履行义务,就无需执行机关采取强制性的措施。
3、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才能启动民事执行是一种实现私权的法律程序,私权的最大特点之一是当事人具有处分权,即权利人既可以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自己的权利,也可以免于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放弃自己的实体权利。
所以,执行程序的发动一般必须经债权人的申请,没有债权人的申请,执行机关不得主动采取民事执行行为。
执行程序开始以后,债权人撤回申请的,执行机关应立即停止采取执行措施,结束执行程序,而不能以债务人尚未完全履行义务为由继续执行。
4、只能由人民法院实施民事执行是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活动,只有经国家明确授权的机关才能行使民事执行权,实施民事执行行为,采取民事执行措施,强制债务人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我国,有权实施民事执行的机关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机关、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民事执行。
(二)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的异同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的区别在于,它是相对独立于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种诉讼程序,表现为:1、二者的宗旨不同。
审判程序着重通过精密、周全的审理和判决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存在与否,强调司法公正的实现。
而执行程序是实现已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重点是强调迅速实现结果,以实现诉讼效率和效益。
2、是二者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
审判程序是诉讼程序中的必经程序,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民事案件都要经过民事审判这一程序,而民事执行程序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也只有当诉讼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的时候才会发生执行问题,才有可能启动执行程序的发生。
3、是二者适用的根据不同。
民事执行的根据主要是民事审判程序产生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支付令,但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成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执行根据,主要有没收财产的刑事判决、罚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裁决。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等。
4、是二者的实施机构不同。
在我国民事审判权和民事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但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的审判部门进行,而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的专门执行部门行使。
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共同之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两者都服务于共同民事诉讼目的,民事诉讼活动的目的在于解决民事诉讼,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往往需要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程序两者共同发挥作用。
二是两者在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如审判权和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当事人处分原则,当事人能力、期间、送达、回避以及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等原则制度对二者也都适用。
(注1)二、对我国民事执行程序的评价(一)、关于民事执行立法模式。
从民事执行立法与民事诉讼关系看,各国有“审执会”的立法模式与“审执分立”的立法模式,前者是指在民事诉讼法中包含有民事执行法的内容,如前苏联1962年制定的《民事诉讼纲要》第五章即为判决的强制执行;后者是指民事审判程序方面的内容,执行程序的内容单独制定强制执行法规定。
如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法”中不包含执行程序,而是另有强制执行法。
日本、法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原本包括强制执行程序。
但分别于1979年和1991年把执行法的内容从民事诉讼中独立出来。
制定了单独的强制执行法。
(注2)两种立法模式孰优孰劣,并不能一概而论。
因为各国的社会背景,司法体制不同,所以立法模式不同是必然的,而且同属一种立法模式的国家在立法上也有许多差别。
但一般来说,审执分立的立法模式下单独的民事执行法,由于有独立的立法结构,统一的立法原则,相对更为详尽的法律规范,因此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我国属于审执合一的立法模式,民事诉讼法的第三编“执行程序”是主要的民事执行立法,该编只有30条,规定的比较概括、简单、缺乏操作性,难以满足民事执行工作的需要。
实践中,往往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民事执行的司法解释才能适用这些法律规范。
笔者认为,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程序。
而我国民事执行程序立法过于粗疏,应该加以完善,可以考虑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制定独立的强化执行法,具体规范执行措施和执行程序,以保障执行任务的实现,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二),关于执行主体。
执行主体又称为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能够引起执行法律关系生产、变更和消灭的主体,包括执行法院和执行当事人。
在我国,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能够独立行使执行权。
执行机构是人民法院内部专门设立的负责执行工作的部门,《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执行工作是由执行员进行”;“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执行机构的规定,在目前,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庭,一些高级人民法院相继设立了执行机构,最高人民法院也设立了执行办公室,指导和协调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执行员是在执行机构中办理执行业务的,另外还有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协助执行员工作,通常把组成执行机构的这些人员统称执行人员。
我国《法院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员办理执行事项,但对执行员的任免,资格缺乏具体规定,对执行员的职权的规定很笼统,使执行员制度的实施面临一些困难,执行员的任免是否应适用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一样的程序,执行员是否要求具备等同于审判员的资格,执行员也执行工作中的具体职权。
这些问题都缺乏明确规定,例如,在采取执行措施时的署名问题,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执行措施时都要作出裁定,这作为执行行为,是应该属于执行员的职权,但《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规定:“裁定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未赋予执行员在裁定书上署名的权力,这给执行工作带来具体操作上的困难。
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6月11日发)规定:“执行程序中重大事项的办理,应由3名以上执行员讨论,并报经院长批准。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执行员在具体重大执行事项上并无决定权,院长具有决定权。
实际上院长也成为执行中重要的主体。
个人认为,这一司法解释和《民事诉讼法》第209条“执行工作由执行人员进行”的立法精神不相符合,院长有权监督执行员的工作,但现行立法精神关未赋予其对执行工作中所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第208条对执行异议的处理除外),这一解释实际上是在立法外赋予院长以“批准权”,这与院长的基本职责要求不相符。
国外和我国的台湾地区有关执行人员的规定与我国不同。
在我国台湾地区“强制执行法”第2条第三款规定:“民事执行处置专任推事及书记官,办理执行事务。
但在事务较简之法院,得由推事及书记官兼办之。
”第3条规定:“强制执行案件,由推事、书记官督同执达员办理之”故民事强制执行事务,是由地方法院设置专职的推事及书记官组成民事执行处办理。
(注3)执行员虽然不具有完全独立之执行职权,但仍是执行机关的组成成员。
执行事务较简单的法院,其院长可以决定不设专职执行推事而由一般推事和书记官行使执行推事之职权,但在办理执行事务时仍应以执行推事之名义进行。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台湾地区的民事执行工作主要是由执行法官完成,执行法官的身分是法官,其产生、资格当然应符合一般法官之要求。
考虑到执行事务比较繁杂,执行法官都被配置了辅助工作人员。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也对执行机构的组成人员的职权作明确的规定。
执行员应具有审判员的资格,其所拥有的职权也应考虑执行工作的需要加以明确的规定。
如应具有采取执行措施的决定权、处理执行中出现的纠纷的裁决权。
重大执行事务的裁决可由执行庭中3名执行员共同作出裁决。
可以报请法院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一些裁决中涉及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利益的,可以规定当事人及案外人有申请复议或提起上诉,寻求救济的权利。
执行工作不同于审判工作需要大量诸如调查、查封、扣押、拍卖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