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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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国家发改委印发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将居 住 证持 有人 纳入 城 镇住 房保 护 力度 ,传承 乡村 文 明 建 设 田 园牧
推 进 旧住 宅 小 区综合 整治 、危 旧住 房 障 范 围。统 筹规 划保 障 性住 房 、棚户 歌 、秀 山丽水 、和谐 幸 福的 美丽 宜 居 和 非 成 套 住 房 改 造 ,棚 户 区 改 造 政 策 区改造 和 配套 设施 建设 .确保 建 筑质 乡 村 。
人 口,支持 其 租房 居住 对 其 中符 合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服 务 功 能 , 激 发 农 村 发 源 、水 环 境 、水 生 态 水 安全 等 方 面 的 条件 的 困难 家庭给 予货 币化租 金补助 。 展活 力。全 面改善农村 生产 生活条件 。 现 状 问题 和 建 设 需 求 ,坚 持 问题 导 向 与
周期 、合作 性 管理 。创 新城 市 规划 理 资运营和准入退 出管理机 制 。
念 和 方 法 ,合 理 确 定 城 市 规 模 、开 发
第三十六章 推动城 乡协调发展
态 环保 设 施城 乡统 一 布局建 设 。把社 会事业 发展 重点 放在 农 村和 接纳 农业
边 界 开 发 强 度 和 保 护 性 空 间 ,加 强
统 筹 规 划 城 乡 基 础 设 施 网 络 .健
创 新城 市 治理 方 式 ,改 革城 市 管 物保 障 与 货币 补贴 并举 .逐步 加 大租 全 农村 基 础设施 投入 长 效机 制 促进
理 和 执 法体 制 推 进城 市 精 细化 ,全 赁 补贴 发放 力 度。健 全保 障性 住 房投 水 电路 气 信等 基础 设施 城 乡联 网 、生
全 面推 行城 市 科学 设 计 推 进城 市 有 展 农 村 广 阔 发 展 空 间 形 成 城 乡共 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3.07•【文号】发改地区[2016]499号•【施行日期】2016.03.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6]499号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国铁路总公司: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哈长城市群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探索粮食主产区新型城镇化道路、培育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扩大国际产能合作、进一步提升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吉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43号)精神,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努力将哈长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宜居宜业的绿色城市群。

二、请吉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具体方案和专项规划,把《规划》落到实处。

《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密切沟通协调,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为哈长城市群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吉林、黑龙江两省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3月7日。

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附件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年3月目 录 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第一节发展基础 (2)第二节机遇挑战 (3)第三节重要意义 (4)第二章发展思路 (4)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原则 (4)第二节战略定位 (6)第三节发展目标 (7)第三章总体布局 (7)第一节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 (8)第二节完善城市群发展体系 (9)第三节推动人口布局优化 (12)第四章创新发展提高质量效益 (13)第一节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13)第二节营造“双创”良好环境 (14)第三节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15)第四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5)第五章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6)第一节构筑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17)第二节共建水利基础设施 (19)第三节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 (20)第四节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1)第六章产业协调发展 (22)第一节联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22)第二节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25)第三节发展壮大现代农业 (27)第七章生态文明共建 (28)第一节构建区域生态屏障 (29)第二节推进环境综合治理 (30)第三节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32)第四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33)第八章开放发展合作共赢 (34)第一节扩大对外开放 (34)第二节加强国内合作 (35)第九章基本公共服务共享 (36)第一节加强教育交流合作 (36)第二节推进医疗卫生合作 (37)第三节共同推动文化繁荣 (37)第四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39)第十章组织实施 (39)前言哈长城市群是东北地区城市群的重要组成区域,处于全国“两横三纵” 城市化战略格局京哈京广通道纵轴北端,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加快培育哈长城市群,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和人口集聚,形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新增长极,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本规划。

规划是培育发展哈长城市群的指导性文件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布局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9•【字号】哈政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哈政发〔201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摘要“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着重完成三大战略性任务,一是民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二是经济结构调整取得实质突破,三是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根本改善。

民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均达到12%以上,在同等城市中力争晋位。

--大幅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实现“住有所居”,四环内棚户区改造完毕,棚户区居民全部入住新居。

中低收入群体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基本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

--扩大就业规模。

新增城镇就业人口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5%左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2%以上。

--加速城镇化进程。

百万农村人口进城镇,城镇化率提高到65%。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实质突破--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田水利化程度达到70%,农机田间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94%,农民组织化程度达到80%,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实现区、县(市)全覆盖,实施新增粮食产能工程,粮食产量稳定在250亿斤以上。

--实施工业倍增计划。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02•【字号】哈政办发〔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立法工作计划》)已经2020年1月16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和5月9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纳入《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为市政府确定的本年立法工作目标,各承担起草、调研任务的单位务必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调研、充分论证、保证质量,及时向市政府提报法规、规章草案送审稿及调研报告(报市司法局),其中正式项目和条件成熟的预备项目草案送审稿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报。

同时,各起草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项目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对社会涉及面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类政府立法项目,鼓励进行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在报送立法项目送审稿时,一并报送立法成本效益分析报告。

调研项目的调研报告应于2020年9月31日前报送;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立法项目起草、调研单位要书面向市政府说明情况。

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了解列入《立法工作计划》项目的起草和调研情况,并加强指导,保证《立法工作计划》顺利完成。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2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2020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急需先立、突出重点、关注民生、体现特色、注重质量的原则,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立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9•【字号】哈政办发〔2016〕44号•【施行日期】2016.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6〕4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9日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省、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机遇,着力先行先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注重落实措施与《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各类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建立协作协同发展机制,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加快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哈长城群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开放合作共赢、公共服务共享,切实发挥哈尔滨市在哈长城市群中核心带动作用,加快实现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宜居宜业绿色城市群的建设目标。

(二)发展原则。

一是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

强化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立有利于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体系,打造城市群创新共同体,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任务清单(1)

《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任务清单(1)
哈尔滨对俄大宗产品仓储分拨中心建设项目
市商务局、哈西办
25
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
市发改委
26
哈尔滨“云谷”建设项目
市工信委
27
哈尔滨公共技术创新服务中心项目
28
双城兰陵哈长经济互动互惠区
双城区政府
29
东北小杂粮交易市场
呼兰区政府
30
五常大米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五常市政府
31
科技创新
哈尔滨科技创新转化基地建设项目
16
哈吉铁路改造项目(国道饶盖公路方正至延寿至尚志升级改造工程)
17
双城至哈市主城区轻轨一号、二号线建设项目
18
新建亚布力机场项目
市发改委
19
哈尔滨太平机场改扩建项目
省机场集团
20
通河二甲沟大中型水库项目
市水务局
21
依兰丹青大中型水库项目
22
尚志幸福沟大中型水库项目
23
延寿县蚂蜒河流域治理工程
24
现代服务业
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开办、市工信委、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65
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大豆、水稻、玉米、马铃薯、肉制品、乳制品、森林食品深加工、非转基因油脂生产、乳品加工基地建设
66
建设以绿色有机为核心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市农委
67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
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打造区域生态廊道
附件
《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任务清单
序号
分类
项目
类型
重 点 任 务
责任部门
1
重大项目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哈尔滨都市圈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哈尔滨都市圈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哈尔滨都市圈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11•【字号】哈发[2005]l号•【施行日期】2005.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哈尔滨都市圈建设的指导意见(哈发[2005]1号2005年1月11日)为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关于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的战略部署,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现就推进哈尔滨都市圈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都市圈建设的战略意义(一)推进都市圈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市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城乡差别较大,“三农”问题比较突出。

大力推进都市圈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和发挥我市作为省会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集聚和扩散效应;有利于加快市域内卫星城市的培育和建设,优化城镇结构,推进城市化进程,形成工业化与城市化之间良性互动、城市与农村之间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有利于我市在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整合区域资源,实现域内多方共赢,拉动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推进都市圈建设是紧紧抓住当前重要历史机遇,实现加快发展和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正确选择。

通过构建都市圈经济,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和更大的规模上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更好地发挥辐射、扩散和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为“加快发展、当好龙头”奠定坚实基础。

(三)推进都市圈建设是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提高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从我市实际出发,加快推进都市圈建设,有利于推进区域合作,整合配置区域资源和生产要素,促进区域经济纵深发展,提高城市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关联度、融合度,加速生产要素聚集,提高资源整合和配置效率,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

国家发改委印发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国家发改委印发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出版物刊名: 城市规划
页码: 6-7页
年卷期: 2016年 第4期
主题词: 城市群发展;国家发改委;规划;东北老工业基地;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创新;绿色生态;经济实力
摘要: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了《关于印发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

规划明确了哈长城市群四大战略定位:一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重要增长极;二是北方开放重要门户:三是老工业基地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四是绿色生态城市群。

规划提出.到2020年,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在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方面.规划提出.强化哈尔滨、长春两市的核心带动作用,有效发挥其他城市的支撑作用,建设哈长发展主轴和哈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长吉(林)图(们江)发展带。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10•【字号】哈政办发[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1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哈尔滨市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0日哈尔滨市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加快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安全有序向社会开放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各类数据资源(以下简称政府数据开放),促进信息惠民和社会创新,结合市政府数据开放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

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开放的政府数据资源,原则上均应以公众可获取、易加工的方式,原始、整体地向社会开放。

(二)统一标准,规范开放。

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编目、开放等标准,依托中国哈尔滨门户网站及各部门政府网站,为社会提供综合的数据开放服务,做到数据更新及时、质量可靠、可用性强。

(三)严格审查,确保安全。

正确处理数据开放与安全保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数据资源开放安全审查机制,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开放的数据进行安全审查,未经安全审查的数据资源不对外开放。

(四)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突出应用导向,主动对接企业和公众的迫切需求,重点开放对于改善民生、促进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成效的政府数据资源,稳步推进其他政府数据资源开放,逐步扩大数据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若干意见-哈政综[2012]39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若干意见-哈政综[2012]39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若干意见正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若干意见(哈政综[2012]3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业经2011年7月21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20日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有效做好《条例》实施的衔接工作,保证项目持续依法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第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是调控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法律依据,对于进一步强化规划综合调控作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战略实施和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提高执行好《条例》的自觉性和准确性,增强做好城乡规划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批后管理等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将贯彻实施《条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市政府法制部门和市城乡规划部门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指导监督,各级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和协调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要支持镇政府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成立相应的城乡规划管理和执法机构,配备城乡规划管理和执法人员;同时,由主要领导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1.19•【字号】哈政办发[2004]19号•【施行日期】2004.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04]1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和部署,我市将全面启动《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切实做好“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科学分析判断形势。

认真总结“十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和问题,特别是对事关发展全局的“三农”、城乡协调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对外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问题,要进行深入全面地分析,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内在动力和制约因素。

要全面分析“十一五”期间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抓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历史性机遇,提出“十一五”期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目标、指导方针、发展重点和战略措施,使“十一五”规划成为指导我市一个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坚持“五个统筹”,切实解决我市突出的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生态环境提升等问题;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繁荣夜间经济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繁荣夜间经济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繁荣夜间经济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10•【字号】哈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繁荣夜间经济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繁荣夜间经济实施方案(2020—2022年)》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10日哈尔滨市繁荣夜间经济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恢复释放消费潜能和活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扩大内需、推动消费升级、适应群众多元化需求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并举、对标国际与彰显特色并举、顺应需求与创新引领并举,以“一带、双核、十片区”夜间经济集聚区为依托,培育升级五大消费场景,推出九大主题活动;实施“十百千”工程,即打造“夜购”商圈、“夜游”打卡地和美食街区、餐饮夜市等8项内容各十处,打造文鉴艺廊、乐读会所、医美健身场所等5项内容各百处;打造科技孵化路演和视听剧目、布局无人贩售智能终端等3项内容各千处(场),在时间和场景上持续延伸夜间消费链条,提升夜生活品质和活跃度,成为拉动服务业能级跃升“新引擎”,擦亮“新夜幕下的哈尔滨”城市名片。

(二)总体目标按照“战略考虑、系统安排、重点推进、全面提升”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市实际,到2020年年底,“一带、双核、十片区”夜间经济集聚区雏形基本形成,“夜购”“夜游”“夜品”“夜娱”“夜赏”5大夜间消费场景培育工作全面启动,夜间经济软硬件改造全面完成,让夜间经济成为对冲疫情影响、加快恢复消费需求的重要增长点。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1•【字号】哈政办综[2009]42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综〔2009〕4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六月一日哈尔滨市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全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克服金融危机对我市工业造成的影响,按照《黑龙江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从6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

为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全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在危急中寻机遇,在困境中谋发展,形成共同关注、支持和服务工业增长的良好氛围,全方位营造有利于工业发展的优良环境,把国家和省、市保工业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

二、工作目标上半年,全市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以上;全年全市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以上,实现利税同比增长10%以上,实现利润同比增长5%以上。

三、保增长促发展的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一)支持工业保增长1.建立市政府工业保增长落实机制。

在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为解决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实行由市长和主管工业副市长签署调度令制度,责成相关部门限期办结,并列入政府督办事项,跟踪落实。

建立由主管工业副市长负责,市经委牵头,市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建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商务局、科技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哈尔滨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市工业保增长工作领导小组。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哈政办发[2017]9号【发布部门】哈尔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1.26【实施日期】2017.0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落实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26日关于落实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保将《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分工经初步梳理统计,《纲要》涉及哈尔滨市新增重点任务7项、重大工程项目210余个。

(一)加快创新发展,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1.以哈尔滨经开区等为载体,实施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工程,吸引国内外相关企业布局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和枢纽型数据灾备中心,建设全国重要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集聚地和云计算应用服务基地。

(市工信委、平房区政府牵头,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配合)2.支持哈尔滨利民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哈尔滨国家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城市建设,打造医药产业集群。

(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呼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二)巩固提升整体生态化优势,推进绿色发展3.加快哈尔滨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

(五常市政府牵头,有关部门配合)4.推进哈尔滨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东北四城市(4+3)市长峰会筹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东北四城市(4+3)市长峰会筹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东北四城市(4+3)市长峰会筹办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哈政办综[2007]47号【发布部门】哈尔滨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6.22【实施日期】2007.06.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东北四城市(4+3)市长峰会筹办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07〕47号)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三届东北四城市(4+3)市长峰会筹办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三届东北四城市(4+3)市长峰会筹办工作总体方案为保证第三届东北四城市(4+3)市长峰会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主题加强合作,整合资源,共建东北大旅游格局。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一)时间:2007年8月9日-10日。

(二)地点:华旗饭店。

三、参会人员(一)各城市(4+3)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市发改委、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

(二)邀请国家振兴东北办、国家旅游局领导,黑龙江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哈尔滨市委主要领导。

(三)7个城市、3个省和国家主要新闻媒体记者。

(四)哈尔滨市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

共计180-200人(含工作人员)。

四、会议内容(一)领导致辞。

拟邀请市委主要领导致辞。

(二)主旨发言。

四城市市长做主旨发言,总结两年来本市的发展情况及主要工作经验,就本届峰会的主题提出思路、目标、任务、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另外三城市市长做大会发言。

(三)国家有关部门领导讲话。

请与会的国家有关部门领导讲话。

(四)讨论并签署《东北区域旅游合作协议》。

(五)讨论并签署《东北四城市(4+3)市长峰会会议规程》。

拟在峰会筹备期间起草《东北四城市(4+3)市长峰会会议规程》(草案),对每届峰会的筹办工作、组织机构、日常联系沟通渠道、会议的主要议题等方面确定规则和程序。

某市落实某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某市落实某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某市落实某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长城市群发展规划》,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省、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机遇,着力先行先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注重落实措施与《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各类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建立协作协同发展机制,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加快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哈长城群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开放合作共赢、公共服务共享,切实发挥X市在哈长城市群中核心带动作用,加快实现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宜居宜业绿色城市群的建设目标。

(二)发展原则。

一是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

强化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立有利于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体系,打造城市群创新共同体,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协调推进。

强化X市带动作用,提升辐射周边中小城市功能,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和谐共生,绿色发展。

强化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群。

四是坚持优势互补,开放合作。

发挥比较优势,促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建立城市群重大项目、平台共建和利益共享机制,深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

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城镇化,健全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着力增加人民福祉。

国务院关于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
佚名
【期刊名称】《城市规划通讯》
【年(卷),期】2016(000)005
【摘要】<正>一、原则同意《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和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机遇,坚持【总页数】1页(P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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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务院关于“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21]98号 [J], 无
3.国务院批复《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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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哈政办发[2016]44号【发布部门】哈尔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12.29【实施日期】2016.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6〕4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9日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省、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机遇,着力先行先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注重落实措施与《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各类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建立协作协同发展机制,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加快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哈长城群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开放合作共赢、公共服务共享,切实发挥哈尔滨市在哈长城市群中核心带动作用,加快实现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宜居宜业绿色城市群的建设目标。

(二)发展原则。

一是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

强化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立有利于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体系,打造城市群创新共同体,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协调推进。

强化哈尔滨市带动作用,提升辐射周边中小城市功能,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和谐共生,绿色发展。

强化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群。

四是坚持优势互补,开放合作。

发挥比较优势,促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建立城市群重大项目、平台共建和利益共享机制,深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

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城镇化,健全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着力增加人民福祉。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新空间进一步拓展,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成效,协调发展的哈尔滨都市圈基本形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哈长城市群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交通等瓶颈制约有效缓解;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哈尔滨市在“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的枢纽作用和对俄合作中心城市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俄合作的核心作用进一步突出。

到2030年,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均衡发展,生产要素在城市群之间自由流动,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形成错位发展、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局面;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城乡差距明显缩小,新型城镇化体系更加完善。

二、主要工作任务《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创新发展提高质量效益等六方面任务。

哈尔滨作为哈长城市群两核之一、唯一的特大型城市,要立足全局、科学谋划,突出强化核心带动作用,增强集聚和辐射能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项任务分工中,除注明共同负责外,排名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照职能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一)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完善城市群发展体系,推动人口布局优化。

1.探索建立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以五常市、双城区为重点,协同吉林省榆树、德惠、扶余、舒兰等市,在统一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共建、公共服务共享、体制机制协同等方面进行探索和试点,增强哈尔滨市的集聚和辐射能力,提升服务和开放功能,引领带动周边地区产业转移和要素流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双城区、五常市政府)2.壮大哈大齐牡发展带。

以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为重点,以哈齐客专、哈牡客专等为纽带,连接哈尔滨与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绥芬河等节点城市,强化哈尔滨市对全省和蒙东地区辐射带动作用以及对俄蒙开放枢纽功能,推动口岸与中心城市双向互动,形成东北地区陆路对外开放型城市发展带。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3.强化哈尔滨市的核心带动作用。

优化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依托现有交通干线,建设五常、尚志、宾县、阿城、双城等卫星城,研究推动宾县撤县设区,加快哈尔滨新区建设,打造哈尔滨都市圈。

提升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集群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与哈长发展主轴和哈大齐牡发展带等周边城市联动发展,将哈尔滨市建设成为对俄合作中心城市、东北亚国际商贸中心城市、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世界冰雪文化旅游名城。

(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相关区县市政府)4.建设周边节点城镇和美丽乡村。

加快尚志、五常等县(市)发展,承接核心城市功能转移。

增强县(市)基础功能与支点作用,培育一批特色中小城镇,形成网络化城镇发展格局。

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

(市建委、市农委、市城乡规划局,相关县市政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市国土资源局)以环境整治和民风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创建。

(市文明办、市农委、市建委、市城管局,相关区县市政府)5.优化提升哈尔滨市综合服务功能。

有序疏解特大城市非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向新区、开发区合理布局,推进城区、开发区、县域协调发展,防治“城市病”。

(市城乡规划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哈新区办)(二)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营造“双创”良好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6.壮大区域创新主体。

支持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等骨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试验、检测等方面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大学、院所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重大创新研究。

鼓励支持企业联合大学、院所共同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所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和技术创新联盟。

(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7.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鼓励支持大学、院所及企业,围绕汽车、飞机、石化、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机器人、海洋工程和高端船舶装备、卫星等重点领域,开展重大关键性核心技术与共性技术研发。

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鼓励企业与大学、院所开展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率先在本地转化。

(市科技局、市工信委)8.建设科技创新转化基地。

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引导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

推进哈尔滨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促进创新资源、创新要素集聚发展,加快哈尔滨科技创新城等一批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

(市科技局、市工信委)9.构建“双创”平台。

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等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支撑平台。

大力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载体。

推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

(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

(市金融办、市发改委)10.完善“双创”扶持政策。

降低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鼓励更多社会成员特别是科技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构建普惠性“双创”支持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

(市金融办、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共同负责)11.健全“双创”服务体系。

加快重大产业集群及小微企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技术支持、融资担保等公共服务,联合打造一批“双创”服务品牌。

(市工信委)12.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加大科技政策落实力度,不断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绩效。

研究探索科技资金有偿投入新方式,提高科技资金有偿使用比重。

实施创业券、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

(市科技局)13.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

重点培养一线创新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造就杰出科技创新创业团队。

打破体制壁垒,鼓励人才合规有序流动和兼职兼业。

建立完善人才吸引制度,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

建立以智力资本为重点的科技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励人才弘扬奉献精神。

(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14.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推动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彻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

实施专利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等科技专项,加快提升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打造诚信市场环境,为创新创业保驾护航。

(市科技局)1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统筹推进行政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快形成区域统一大市场。

(市编委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协作协同发展机制,逐步统一城市群内土地、环保等政策,推进区域产业政策对接。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鼓励与吉林省及相关城市共建产业合作园区,为推进区域产业合作开展先行先试。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相关区县市政府)统一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城市群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一体化。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16.建立城市群企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登记、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监管等政府信息共享,支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委共同负责)17.创新利益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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