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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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

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哈政办发[2016]44号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29

【实施日期】2016.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发〔2016〕4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9日

哈尔滨市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省、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机遇,着力先行先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注重落实措施与《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各类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建立协作协同发展机制,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快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哈长城群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开放合作共赢、公共服务共享,切实发挥哈尔滨市在哈长城市群中核心带动作用,加快实现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宜居宜业绿色城市群的建设目标。

(二)发展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强化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立有利于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体系,打造城市群创新共同体,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强化哈尔滨市带动作用,提升辐射周边中小城市功能,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三是坚持和谐共生,绿色发展。强化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群。四是坚持优势互补,开放合作。发挥比较优势,促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建立城市群重大项目、平台共建和利益共享机制,深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打造内陆开放

高地。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城镇化,健全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着力增加人民福祉。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新空间进一步拓展,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成效,协调发展的哈尔滨都市圈基本形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哈长城市群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交通等瓶颈制约有效缓解;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哈尔滨市在“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的枢纽作用和对俄合作中心城市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俄合作的核心作用进一步突出。

到2030年,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均衡发展,生产要素在城市群之间自由流动,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形成错位发展、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局面;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城乡差距明显缩小,新型城镇化体系更加完善。

二、主要工作任务

《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创新发展提高质量效益等六方面任务。哈尔滨作为哈长城市群两核之一、唯一的特大型城市,要立足全局、科学谋划,突出强化核心带动作用,增强集聚和辐射能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项任务分工中,除注明共同负责外,排名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照职能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一)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完善城市群发展体系,推动人口布局优化。

1.探索建立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五常市、双城区为重点,协同吉林省榆树、德惠、扶余、舒兰等市,在统一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共建、公共服务共享、体制机制协同等方面进行探索和试点,增强哈尔滨市的集聚和辐射能力,提升服务和开放功能,引领

带动周边地区产业转移和要素流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双城区、五常市政府)

2.壮大哈大齐牡发展带。以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为重点,以哈齐客专、哈牡客专等为纽带,连接哈尔滨与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绥芬河等节点城市,强化哈尔滨市对全省和蒙东地区辐射带动作用以及对俄蒙开放枢纽功能,推动口岸与中心城市双向互动,形成东北地区陆路对外开放型城市发展带。(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3.强化哈尔滨市的核心带动作用。优化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依托现有交通干线,建设五常、尚志、宾县、阿城、双城等卫星城,研究推动宾县撤县设区,加快哈尔滨新区建设,打造哈尔滨都市圈。提升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集群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与哈长发展主轴和哈大齐牡发展带等周边城市联动发展,将哈尔滨市建设成为对俄合作中心城市、东北亚国际商贸中心城市、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世界冰雪文化旅游名城。(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相关区县市政府)

4.建设周边节点城镇和美丽乡村。加快尚志、五常等县(市)发展,承接核心城市功能转移。增强县(市)基础功能与支点作用,培育一批特色中小城镇,形成网络化城镇发展格局。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市建委、市农委、市城乡规划局,相关县市政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市国土资源局)以环境整治和民风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市文明办、市农委、市建委、市城管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5.优化提升哈尔滨市综合服务功能。有序疏解特大城市非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向新区、开发区合理布局,推进城区、开发区、县域协调发展,防治“城市病”。(市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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