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视角下浅析佤族女性农民工婚育变迁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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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旅游发展中沧源佤族妇女角色的变迁

民族旅游发展中沧源佤族妇女角色的变迁

民族旅游发展中沧源佤族妇女角色的变迁作者:陈军军支国伟陈明星来源:《旅游纵览·行业版》 2014年第10期陈军军?支国伟?陈明星旅游业的发展改变了沧源佤族女性在家庭、社会中的角色。

在民族旅游发展的过程中,佤族妇女是民族文化的使者,在保留和传承民族文化方面有特殊的贡献。

佤族妇女既是民族旅游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民族旅游文化的传承者,同时还是民族旅游文化的开发者。

旅游是建立在性别化社会基础上的,所有的旅游相关活动都体现了性别关系。

社会文化和性别关系也在互相作用中,互相体现中。

建立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基础上的旅游业创造扩大了性别关系的含义,旅游业的发展改变了沧源佤族女性在家庭、社会中的角色。

一、经济角色的变迁民族旅游促使佤族社会发生了很多结构性的变动,在民族特色浓郁的景区景点,佤族妇女在民族文化产业、商业、服务业等方面显得及其活跃,这种现象在其传统社会往往是不大可能出现的,并且这些佤族妇女依托旅游业,在与外部世界和外来人员的不断交往和交流中,逐渐熟悉了做买卖和商品流通的道理,并尝到了甜头。

民族旅游发展中,旅游吸引物主要包括民族歌舞、民族节日、民族工艺品、民族服装、民族饮食等内容的传统民族文化。

在绝大多数的民族旅游活动中,少数民族妇女是主要参与者。

很多民族旅游开发地区女性的收入远远超过她们在田间劳作的丈夫。

沧源县旅游区域的佤族,在经营织布业之前,妇女们的唯一副业是割茅草、砍柴,除了保障家庭生活需要外,偶尔背到集市上销售,每100斤柴卖1.6 元,收入十分微薄。

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传统纺织业的重振,妇女在投身到纺织业和旅游业中有了较稳定、可观的收入。

扎花的收入很可观,技术熟练的一天可以挣8、9元,一般也可以挣5、6元,妇女足不出户就可以挣到钱。

许多妇女不再是只会带孩子做饭的角色,而成为了家庭乃至当地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

二、劳动生活角色的变迁劳动生活方式是指在一定劳动条件下,劳动主体在一定的劳动价值观的指导下所从事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或提供劳务的经常性的行为方式的总和。

农民工婚姻稳定性研究:基于代际、迁移和性别的视角

农民工婚姻稳定性研究:基于代际、迁移和性别的视角
而不 是婚姻 不稳定本 身 ,因为许 多婚姻 可能不稳 定 。
快速上升 的离婚率及其 引起 的诸 多社会问题 已经
引起 了社会和学术界 的广 泛关注并获得 了一系列研究 成 果 …。 ] [ J 。徐 安琪 、叶文振发 现夫妻 冲突和离 l 婚 率 在婚姻 存 续过 程 中表 现 出 u形 ,而且 离婚 率存
的规范 、对家庭 的责任和经济依赖等 ; 同时 ,潜在可 替代 的配偶存 在与否也会强化或弱化婚姻 稳定性。大
量实证研究证 明了这三个要 素可以很 好地预测婚姻 稳 定性 ,其 中当人们从婚 姻中获得的 回报增加 时 ,其 离
异 的想法会 越低
; 那些婚姻承诺高 的个体 ,其
婚姻稳 定性后果 的离婚水平 问题 ,对婚 姻稳定性本身 关 注较 少 ;已有 研 究对 婚 姻稳 定性 的测 量 单一 ,测
增长 1 5 . 7 5 %。
与风笑天则利用普查数据分析 了我 国独生子女 的婚娴
稳 定性 ,但得 出 的结论 则相左
J 。陆 益龙 、许琪
等 则关 注 了子女 对夫 妻婚 姻稳定 性 的影 响 。尽管
已有关 于离 婚率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大量成果 ,但这些 研究 主要关 注的还是离婚 水平及其影响因素问题 ,即 既定群体 中离婚 的比例或 白头偕 老的 比例。这里的离 婚往往 是法律 上已经认 可的结束了的婚姻或法律 上 二 认 可 的具有长 期分居 而达 到的事实上的离婚 。然而 ,这 种 法律上认 可 的离婚 往往表现 为婚姻不 稳定 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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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视角下浅析佤族女性农民工婚育变迁近.doc

公共管理视角下浅析佤族女性农民工婚育变迁近.doc

公共管理视角下浅析佤族女性农民工婚育变迁近-十年来,在城市拉力与农村推力的强大作用下,我国农村流动人口呈几何级数增长。

在全国人口流动趋势的影响下,云南省佤族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外出务工的热潮。

笔者通过对世界佤乡,秘境临沧的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芒卡镇莱片村岩门二组佤族女性农民工为研究对象,调查跨境民族女性人口流动对传统婚育造成的影响及相关对策。

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女性劳动力的输出流动,有的是通过相关部门的组织、培训行为,有的是经亲朋好友等社会网络介绍,也有的是个人自己寻找、朋友帮助带出去等方式,成为劳务输出外流型女性流动。

[1]对于女性流动人口来说,婚育问题对其个人的影响最主要最直接,同时也给当地计生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考验与挑战。

莱片村位于芒卡镇北部,距镇政府驻地2公里,平均海拔800 米,属于亚热带温带气候类型,年均气温16℃,终年无霜。

[2]莱片村岩门二组共有43 户,总人口185 人。

1995 年以前,莱片村佤族女性从不出去打工。

近十年来,莱片村岩门二组共有30 名女性外出务工,包括已婚和未婚者,已婚女性有23 人,未婚女性有7 人。

已婚女性务工地集中在山东省、湖南省及四川省,未婚女性务工地除集中在以上三个省外,还有江苏省、广东省及上海市等地。

外出务工女性占莱片村岩门二组女性总人口的80%左右。

①已婚务工女性的文化程度都在小学或文盲阶段,未婚务工女性文化程度都在初中阶段。

该村女性农民工务工历史较短,称得上是新生代农民工。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年龄在25 岁上下、于20 世纪90 年代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群体。

[3]30莱片村岩门二组外嫁女性共有23 人,计山东省7 人,安徽省7 人,河南省3 人,湖北省4 人,四川省1 人,还有大理1 人。

②莱片村女性农民工不论未婚还是已婚,她们的务工经历都会对其婚育观念产生影响,并切实改变着她们的婚育行为。

本文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分析跨境特困佤族女性农民工的婚育变迁问题并探讨相应对策,以期对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农民工婚育观的跨代变迁与引导校正

农民工婚育观的跨代变迁与引导校正

注重精神因素 , 更加突 出人 品的吸引和共同志趣 ,谈得来 ” “ 、 “ 感情好 ” “ 、有共 同语 言”等现代择偶 因素越来越受重视 , 而
家庭背景 、 政治成分等传统择偶标准逐渐被淡化【 择偶 主动 5 】 。

农 民工 婚 育 观 的 跨 代变 迁
权 回归当事者本人 , 择偶途 径多样化 , 具有现代 气息的婚介
物【 1 ] 民工婚姻观主要包括恋爱观 、 。农 择偶 观和离婚 观 , 生育
切; 而在现代型择偶 中, 当事人 的感情 因素 、 个人感受成为
择偶的重要标尺。新生代农 民工越来越倾 向于婚姻 自主 , 更
观均指生育观 、 抚养观和教育观的总和圜 笔者以农民工婚育 。
观的变迁 为逻 辑起点 , 演绎 了变迁 内容 , 揭示 了新 生代农 民 工的婚育 困境 , 提出了校正策略 。
第1卷第4 21) 7 期( 2 0
甘 午才 音离l 置
V17 o( 1) o1N.2 2 . 4 0
农 民工婚 育观 的跨 代份有 限公 司 , 肃兰 州 7 06 ) 甘 30 0
摘 要: 两代 农 民 工 的 成 长 历 程 很 好 地 演 绎 了 中 国农 民 工 的婚 育 观 , 们在 现代 与 传 统 的 共 生 与 冲 突 中 实 他
青年之间 , 同时还局 限在一定 的地域范围 内。第一代农 民工
在外出打工 时 8 %已婚 ,他们的通婚圈同样受到地域限制 , 0
大部分局限于本村和周边 乡村唧 。与此前两者不同 , 当前 , 新
头约会 , 荷包 、 鞋垫 、 书信传情等润滑形式 。工作 、 生活在城市 中的新生代农 民工 ,由于长期受城 市居 民消 费现象耳濡 目

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中的文化冲突研究

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中的文化冲突研究
①怒江傈僳族把沿海省份的男性来怒江找媳妇叫做 “讨媳妇”。 ②但是,有些跨省婚姻迁移妇女生活得并不幸福,有的离家出走,有的离婚,有的又回到怒江重新嫁人。 ③[英] 泰勒: 《原始文化》,蔡江浓译,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年,第 1 页。 ④[苏联] 斯大林: 《斯大林全集》,北京: 人民出版社,1954 年,第 286 页。
一、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的类型及原因
( 一) 资源交换: 被 “讨”① 走的傈僳女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人口流动政策的 变化以及地区经济差距的扩大,出现了沿海地 区难以婚配的男性来到经济相对后进的怒江地 区寻找配偶的情况。怒江傈僳族妇女用自己的 身体资源和沿海拥有经济资源优势的男性进行 交换。这种交换既可以为娘家带来数目可观的 彩礼,改变家庭的经济状况; 又是通过婚姻手 段改变自己生活质量的 “好机会”。② ( 二) 社会越轨: 被拐卖的傈僳女 由于沿海地区女性资源稀缺,而怒江地区 人们的信息不对称、自我防范意识较弱等原因, 近年来,傈僳族妇女被拐卖犯罪案件的频繁发 生。社会越轨行为是法律制度设计缺陷的体现。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社会结构的迅速转型和法 律建设的相对滞后,从而导致拐卖妇女这种社 会越轨行为的发生。随着政策不断调整和法律 的日益完善,现今拐卖妇女这种社会越轨行为 逐步得到遏制。 ( 三) 自主行动: 打工期间自由恋爱的傈僳女 改革开放以来,受国家人口流动政策的调 整、交通运输条件改善等因素的影响,大批怒 江傈僳族妇女走出深山峡谷去到沿海地区打工。 这些妇女在外出打工期间,通过自由恋爱实现 的婚姻迁移是其自主行动的表达。在打工的异 质性社会环境中,她们以平等的身份与东部沿 海的男性实现婚配,改变了以往跨省婚姻迁移 中的被动的角色,这是怒江傈僳族妇女主体意 识觉醒的表现。
基督教的人并不在多数,更缺少宗教活动场所, 这让从小在基督教文化中长大的傈僳族妇女很 不适应。

解析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问题.doc

解析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问题.doc

解析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问题-近年,在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趋提高的背景下,在满足基本生理需求之后,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追求精神层面需求的满足,如自由和平等。

从平等的角度看,性别平等无疑是社会平等的重要内容之一。

但是,在发展中国家,性别不平等现象屡见不鲜,女性仍然在社会的各个领域面临着不平等的待遇。

根据世界银行在1990年的报告,女性工作时间更长,却被支付较低的工资。

在性别不平等现象严重的地区,甚至连女性婴儿的生存权也被剥夺。

社会学家费孝通的著作《江村经济》真实地记录了当时农村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现象。

杀害女婴就更为经常,以至于全村0~5岁年龄组的性别比达到100个女孩比135个男孩的极端失衡状态。

根据李树茁等人的研究,女性失踪现象贯穿于中国整个20世纪。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行性别平等政策,从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宏观层面看,我国的性别平等问题已经基本上得到了解决,妇女地位得到显著提高。

但从微观角度看,我国女性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政治领域,其决策参与程度均处于较低水平,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除了特定时间的选举外,其他多数时间女性在农村公共管理领域基本上是无声地存在。

相比男性,农村女性从事公共管理的机会十分稀少。

因此,提高我国农村地区妇女地位直接关系到我国性别平等问题。

毫无疑问,参与农村公共管理能够显著提高女性在农村地区的社会地位。

基于此,本文将从女性赋权的角度深入分析女性在农村公共治理中的不平等问题,分析为什么在农村公共治理中女性赋权和参与度低的原因,探讨增加女性赋权和农村公共管理之间的相互影响,进一步分析如何在制定农村公共政策的时候将社会性别纳入农村公共管理中,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农村公共管理中女性赋权程度低下的原因女性赋权(Women Empowerment)即女性在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决策参与。

Moghadam和Senftova(2006)提出,女性赋权定义为一种多层次的过程,它旨在实现基本能力、法律权利,以及在关键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内的参与。

2019-农嫁女问题现状社会实践调查报告-word范文 (6页)

2019-农嫁女问题现状社会实践调查报告-word范文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农嫁女问题现状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和领导汇报调查情况的一种文书。

下面我们看看农嫁女问题现状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是农村妇女赖以生存发展和实现基本权利的重要保障。

曾有一段时间我县农村妇女对土地的承包权不是很重视,因为对土地的依赖不是很大,有的本来就不想种田,有没有承包田无所谓。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我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土地征用并伴随土地增值后的可观利益驱动,同时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加快,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明显增强,过去一些隐性的妇女土地权益受损的问题就开始暴露,并从早期的土地承包问题演变为土地征用补偿金分配问题,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近两年来,我县信访部门接待此类信访件近30件,其中有3人为不断反复上访的对象,因此也给信访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压力。

一、农嫁女的内涵和我县信访重点类型狭义的农嫁女是指农村已婚嫁出的妇女。

而现实“农嫁女”已作为一个土地权益受损对象的代名词,是广义上的概念。

具体包括:1、嫁外村或城市居民但不迁出户口的妇女;2、外村嫁入本村且户口也迁入的妇女;3、嫁出去后为分红又迁回原籍的妇女;4、出嫁后没有生活来源又迁回原籍的妇女;5、嫁出去后没有迁出户口就离婚的妇女;6、迁回原籍的离婚妇女;7、再婚入嫁女;8、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明确不享受分红的寄养户;9、入赘妇女;10、离婚后迁回娘家的妇女;11、其他户等。

以及与“外嫁女”相关的人员:嫁入本村的妇女所带与前夫的子女,出嫁女的计划内、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入赘女的丈夫,一段时间买了蓝印户口又想迁回本村的人员、就读中高等学校户口迁出工作未落实的学生等。

农民工家庭迁移的代际差异研究

农民工家庭迁移的代际差异研究

农民工家庭迁移的代际差异研究作者:马肖曼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20年第17期摘要:运用“2015年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对比分析了西南地区两代农民工首位外出者在外出时间间隔、受教育程度和年龄方面等方面对家庭迁移的影响,并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对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

结果显示,首位外出者为已婚的群体中,第二代农民工比第一代农民工更容易带动家庭迁移;性别方面,第一代农民工,外出者中的女性对家庭迁移没有显著影响,而第二代女性外出者对家庭迁移的影响显著。

在受教育程度、年龄、民族方面西南地区两代农民工外出者对家庭迁移有显著性差异。

可见,随着人口流动的发展,农民工家庭迁移呈现明显的代际差异趋势。

关键词:西南地区;农民工人口;家庭迁移;代际差异中图分类号:C912.8 ; ; ;文献标志码:A ; ;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17-0022-05引言近年来,流动人口问题成为中国人口发展的重要议题。

2017年中国家庭发展报告指出,人口流动的家庭化趋势明显,到2016年我国夫妻共同流动的家庭比重已占到85.5%[1]。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西南地区农民由单个人流出向带动整个家庭迁移转变。

然而受生活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农民工流动的结构特征也在发生着变化,出现了农民工新生力量,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在年龄、受教育程度、就业、收入水平、家庭观念、社会认同等方面呈现出新的特征,被称为“新生代农民工或第二代农民工”[2]。

第二代农民工在流量和流向及外出结构方面代表着人口迁移变动的新趋势。

因此,对于两代农民工流动代际差异的研究成为农民工流动的热点话题。

一、文献综述农民工问题在社会学领域研究得比较早,研究涉及的内容和范围也十分广泛。

有学者认为,农村人口流动家庭化现象的出现有经济上的原因,也有社会上的原因。

经济上认为城镇的发展为农民提供职业选择的空间,农村人口流动家庭化是农民经过经济利益的权衡比较而做出的理性选择。

浅谈缅中乡村婚姻礼仪的差异 -----以缅族和汉族乡村婚姻为例

浅谈缅中乡村婚姻礼仪的差异 -----以缅族和汉族乡村婚姻为例

浅谈缅中乡村婚姻礼仪的差异-----以缅族和汉族乡村婚姻为例摘要:婚姻和家庭是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因素。

婚姻是维系人类自身繁衍和社会延续的基本制度和活动,是每一个民族繁育的基础,还是解决某些问题的方法;家庭是社会的基础,通过婚姻而确立,它们不会随着时代而改变。

国家随着时代进步,越来越国际化,一些没有文字记载的民间文化资产正在慢慢地消失,想要了解到一些民间文化,就变成了一种奢侈。

笔者从自己的经历和见闻中,向大家介绍了缅甸的缅族和我国汉族乡村中的婚姻习俗。

关键词:婚姻;家庭;人类;文化一、引言婚姻和家庭是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因素。

婚姻是维系人类自身繁衍和社会延续的基本制度和活动,是每一个民族繁育的基础,还是解决某些问题的方法。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通过婚姻而确立。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任何已知的人类社会,都有某种形式的婚姻存在,但是每个国家的婚姻形成礼仪都有所不同。

自古以来,我国与邻国缅甸一直都是山水相连的友好邻国,两国人民之间的“胞波情谊”源远流长。

两国独立后,友好关系达到了新的高峰。

近年来,由于我国面向东南亚国家发展,使得两国的经济、文化的交流更日趋频繁,中缅两国友谊的金色纽带更加牢固。

所以两国之间的许多地方都相互影响着,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同之处。

就缅甸的乡村婚姻礼仪与我国的乡村婚姻礼仪来说,就存在着许多差异。

二、婚姻的定义与发展2.1婚姻的定义婚姻是维系人类自身繁衍和社会延续的基本制度和活动,是解决某些问题的方法。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任何已知的人类社会都有某种形式的婚姻存在,所以婚姻被视为人类文化具有高度适应性的一种创造。

2.2婚姻的发展与形成婚姻是人类繁衍发展的基本形式,这是人类把繁衍后代的生物本能给予理性化、社会化、科学化发展的结果。

婚姻经历了许多时代、一系列的演变,最终形成一夫一妻制专偶婚。

在我国,一夫一妻制专偶婚首次构成系统的、严格而清晰的亲属关系,血亲、姻亲、父方、母方都比以前任何阶段的婚俗更加明确。

对旅游业发展中佤族妇女角色变迁的评价

对旅游业发展中佤族妇女角色变迁的评价

对旅游业发展中佤族妇女角色变迁的评价-旅游管理对旅游业发展中佤族妇女角色变迁的评价陈军军?支国伟?陈明星在民族旅游文化展示中佤族女性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佤族妇女在民族旅游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角色变迁的实质就是旅游发展所带来的性别角色变迁,是在对民族文化传承的基础上,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不断进行创新和发展的过程。

一、民族旅游中性别角色变迁的实质人类学所说的性别是指人们在适应社会文化生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属于男性或者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是社会、政治、历史、文化的综合产物。

任何一个族群的性别角色实际上都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化过程,具体而言是一种社会性别化(genderization)过程,也就是把生物意义上的男性(male)和女性(female)通过在社会、文化方面的塑造,形成社会意义上的男性(man)和女性(woman)的过程。

民族文化的发展变迁是一个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发展并不以消灭旧文化为目标,传统的原生态文化在其基本内涵和总特征上也不可能由于发展活动就消失,任何一种“传统”实际上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传统”的延续与不断的创新和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

这是一个对传统文化进行选择、传播和重新解释的过程。

就女性角色而言,也不是简单地从“家庭妇女”到“社会女性”,而是从一开始就包括了二者之间相互协调、包容和让步的过程。

以旅游为媒介的文化交流只是扩大了佤族社区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流和传播的途径,旅游只是导致传统文化变迁的原因之一,而非全部原因。

导致佤族社会文化变迁的因素很多,即便在重点发展旅游产业的地区,旅游也不是唯一重要的导致文化变迁的要素。

但是,如果和那些没有发展旅游业的地区和社会相比较,则很容易发现和旅游产业相互联动的一些特殊的变迁现象。

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性别角色确实发生了变迁,佤族女性通过参与民族旅游,经济上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

在民族旅游文化展示中佤族女性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内卷与扩张:当代佤族通婚圈变化及其对佤族社会的影响研究

内卷与扩张:当代佤族通婚圈变化及其对佤族社会的影响研究

通婚 圈是 伴 随两性 婚姻 关 系缔 结而形 成 的一
个 圈 子 。通婚 圈也 I 择偶 范 同 , 1 1 - l 是影 响婚 姻 市 场


封 闭传 统 的通 婚 圈
佤 族本来 以游 耕 为 主要 生 计 方 式 , 来 逐 渐 后
发展 到定 居农 业 , 由于 西南边 疆 山高坡 陡 、 谷深水
有 发生 过 战 斗 , 也 互 不 通 婚 。 】 佤 族 创 世 神 但 {(
话 《 岗里 》 司 中描 述 , 山洞 走 出来 时佤 族 和拉 祜 从 族生 活在 一起 , 来 因 为 争 吵两 个 民族 才 分开 居 后 住, 也就 再 通婚 。6 ¨ 笔 者 在 岳 宋 做 调 查 时 . ¨ ( J 老 人们说 : 去佤 族也 很少 和汉族 通婚 . 过 主要是 因 为 汉族 人太 狡猾 , 怕汉 族欺 负我 们佤族 , 加上 言 又 语 不通 。这 种 民族 内婚 及 其 衍 生 的 观念 , 新 中 到 罔成 之前 仍 十分 普 遍 。在 人 民政 府 成 立 后 , 佤 族 汉 族 、 傣族 等其 他 民族 通 婚 的情 况有 所增 加 。 在2 0世 纪 8 0年代 以前 , 民族 内部 通 婚 的传 统
扩 大趋 势 ; 大量 妇女 外嫁 导致 了婚 龄 女性 减少 , 男 性 的通婚 圈却开 始 内卷化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① [ 收稿 日期 ]0 2 0 — 9 2 1—2 0
[ 作者简介] 李文钢 ( 96~ , 云南昭通人 , 1 8 ) 男, 人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 主要研究方向: 民族社会 学和 少数 民族婚姻 家庭。
有 着复 杂的社 会原 因 , 这种 变化 也给佤 族带 来 了一 些未 曾遇到 过 的 问题 . 对佤 族社 会 产生 了一

中缅佤族跨境事实婚姻问题探究——以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为例

中缅佤族跨境事实婚姻问题探究——以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为例

育 的开展带来 困难 。
三 、中缅跨境婚姻存在的主要原 因

人口约 2 0 万。佤邦的领导人绝大多数是佤族,佤族 占到 占
到总人 1 : 3 的7 0 %左 右。佤邦 在历史 上 曾为 中国土 司管辖 的 领土 ,但多数时期 为分散 在各 地的众多头人部落 , 未有统一 的政权 出。 1 9 6 0 年, “ 中缅勘界谈判 ”中 , 中缅两 国达成共识 , 将包括佤邦 区在 内的 中缅北段未定界地带 , 正式划给 了缅甸 , 佤族 由此成为跨境 民族 。 根 据沧 源县 民政局提 供数据 ,从 解放 初到 2 0 1 2年 6月 3 0日,全县共有跨 境婚姻 1 5 9 4对 ,这其 中已领取结婚证 人 数4 7 4 ,未领 取结婚 证人 数 1 1 2 0 对 ,非法 的 事实婚 姻 占到 总数 的 7 0 %。事实婚姻家庭子 女现有 8 8 0 人 ,其 中过去 已落 户4 2 2人 、占 4 8 %。 目前还未落户 4 5 8人 、占 5 2 %。 = 、中缅跨境婚姻主要特点 ( 一) 多 为黑户家 庭 ,没有 领取结婚证 。根据 沧源县 民 政 局 的统计 ,截止 到 2 0 1 2年 8 月 ,在 1 5 9 4个 通婚 家庭 中 , 没 有结婚 证 的多达 1 1 2 0个 。 由于没 有结婚 证 ,这些 家庭 在 法律意 义上 就属 于非法婚姻 ,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 ( 二 )缅 方妇女游 离在社会 管理之外 。 由于大 多数 的缅 甸 佤邦妇女是非法入境 ,没有 取得合法 的户籍 。这样她们 就 不能享受到各种政策 , 不能享受新型农村医疗合作政策, 分 不 到土地 ,甚至所生子女无法 落户。这些人员始终游离在社 会 管理之外 ,也为 当地 的留下 了隐患 。 ( 三 )多为女 性 ,以缅籍 居多 。跨境 婚姻 中的外籍人 员 多数为缅 甸籍 ,在 1 5 9 4个跨 国婚姻 家庭 中来 自缅甸籍 1 5 8 5 人 、老挝 籍 6人 、越南 籍 3人 ; 跨 国婚 姻 中女 性 居 多 ,在 1 5 9 4名跨 国婚姻 中 ,女性和男性的 占比为 9 7 . 6 1 %和 2 . 3 9 %。 ( 四 )缺乏必 要的感情 基础。 由于跨 境婚姻 双方大 多由 人介绍认识 ,双方接触 了解时 间少 ,这就造 成双方缺少必要 的沟通与交 流。为婚 后生活 留下 了隐患 。再加 上双方不 同的 生长环境 , 致 使婚 后双方感情不合 , 离婚逃婚现象不 断发生 。 ( 五) 非法 生子 ,超 生现象严 重。 由于跨 境婚姻 中多为 非法婚姻 ,没有 取得合法 的结婚证 。再加 上经济落后 ,计划 生育意识落 后 。造成非法生育 子女 的现象普 遍 ,也为计划生

变迁与融入:少数民族妇女跨区域婚姻迁移的逻辑——兼评《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

变迁与融入:少数民族妇女跨区域婚姻迁移的逻辑——兼评《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

㊀2019年5月山东女子学院学报May.2019第3期㊀总第145期Journal of Shandong Women s UniversityNo.3Ser.No.145㊀收稿日期:2019-01-12㊀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的引领型市场体制研究 (项目编号:18BSH053)㊀作者简介:李容芳,女,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族社会学研究㊂㊃女性与社会发展研究㊃变迁与融入:少数民族妇女跨区域婚姻迁移的逻辑兼评‘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李容芳(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云南昆明650106;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430079)㊀㊀摘㊀要:当下少数民族妇女跨区域婚姻迁移日渐频繁,通婚圈逐渐扩大的趋势与国家制度和经济改革具有同向性㊂若将婚姻迁移中个体行为逻辑起点考察置于其所处社会结构与秩序变迁之下,必将得出社会融入源自多重社会关联的行动逻辑㊂陈业强的女性学著作‘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对少数民族妇女通婚圈的研究恰巧对不同历史阶段少数民族妇女婚姻迁移影响因素中的传统与理性动力机制提出了新的理解视角㊂关键词:社会变迁;社会融入;傈僳族妇女;婚姻迁移中图分类号:C913.68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 ㊀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008-6838(2019)03-0038-06㊀㊀自费孝通先生提出 差序格局 以来,其已成为民族学㊁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公共话语,学界普遍认同如此乡土社会特征为无需例证之经典 传统 [1]㊂学界将这具有延展性的 公论 用于各种学术场域㊂婚姻研究领域将婚姻迁移置于人口迁移类型之中,并试图从传统 男娶女嫁 婚姻模式和从夫居等看似无需例证的制度设置中寻找类似于 差序格局 的合理解释[2]㊂婚姻迁移所作出的策略性婚姻安排是对迁移主体的主观性行动考察,也是对其背后客观性社会建构的关注㊂过往学界对婚姻所致的生活场所变化和通婚圈扩展的研究多侧重原因探究㊁场景描述㊁迁移者社会适应等㊂就经济㊁制度和性别驱动视角下的婚姻迁移研究,陈业强所著‘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一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7月版)既是对已有研究的回溯性对话,也是将田野与质性研究结合,对 婚姻迁移理论体系作出的整合性梳理㊂基于扎实的民族志调查,本研究对LW 村现阶段多个傈僳族婚姻迁移妇女进行了半结构访谈与参与式观察㊂本研究从社会变迁与个体社会融入的视角切入,对潜藏于怒江傈僳族妇女婚姻迁移之后的深层逻辑进行解剖,从时间与空间视角分析了怒江傈僳族女性婚姻迁移的发端㊁现状与变迁方向,对不同历史阶段婚姻迁移影响因素中的传统与理性动力机制提出了新的理解视角,展示了婚姻迁移背后的家庭权力关系与性别秩序㊂一㊁选题背景与问题的提出已有研究表明,婚姻策略是一种实践安排㊂布迪厄对婚姻从 规则 到 策略 的研究转向,赋予了婚姻实践意义[3]㊂现实场域中婚姻挤压与婚配困难群体增加是非主流婚姻策略运作的主要原因[4]㊂婚配理论认为,农村婚姻策略中普遍呈现婚姻匹配度逐年下降趋势,少数民族妇女的㊃83㊃婚姻迁移是典型的 不同类群体匹配 [5],婚姻迁移主体双方匹配度差强人意㊂民族学选题关注少数民族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多出于学术意义,并非研究旨趣[6]㊂桂宇更是将少数民族妇女在婚姻迁移中的身份界定为 稀缺资源 [7]㊂但如今看似稀松平常的跨区域通婚在20世纪末的中国西南边陲少数民族地区发生率却较低㊂出于这一背景,‘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以下简称 ‘婚姻迁移研究“ )通过对特定时间内怒江LW村突增的跨省婚姻迁移现象的时间与社会空间的追溯,从传统婚姻迁移与理性婚姻迁移对比中探讨了婚姻迁移现象背后的原因,即‘婚姻迁移研究“回答了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何以可能㊂这一问题涵盖了如下多个子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变迁导致村落传统结构与秩序变迁的同时,少数民族妇女婚姻迁移现象变化趋向如何?少数民族妇女作为跨区域婚姻迁移主体,在迁入地的社会适应情况如何?对婚姻迁移主体双方而言,少数民族妇女婚姻迁移机会增加与迁入地男性婚恋困境间的关系如何?对于传统少数民族村落共同体而言,大量妇女跨区域婚姻迁移发生会带来对当地的 婚姻挤压 ,成为村落共同体社会秩序变迁的因素之一㊂对传统村落秩序变迁与婚姻迁移现象间的关联,学界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㊂于少数民族女性而言,婚姻迁移意味着个体生命历程中以重要事件为开端的社会适应与融合,跨区域迁移妇女的社会适应与融合更是人生难题㊂就具体研究而言,‘婚姻迁移研究“弥补了婚姻移民考察之中对少数民族妇女个体适应与社会融入研究较少的不足,可拓展此方面的 中国经验 ;于女性群体而言,‘婚姻迁移研究“田野所在村落女性婚姻迁移以 流出 为主要模式,为我们打开了观察少数民族妇女家庭地位㊁生存现状与社会心态的一个全新视角㊂故从学术问题探讨到社会问题的解析,‘婚姻迁移研究“是将少数民族妇女跨区域婚姻迁移何以可能这一问题置于迁移原因㊁群体特征㊁家庭关系和婚姻状况等角度进行论证,以求证少数民族婚姻迁移的逻辑㊂围绕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何以可能这一问题,该研究从 个体 家庭 社会 三者的变迁到 迁移 碰撞 融入 三步的融合,将婚姻迁移这一生命历程中的 重要事件 作为个体实践与社会实践来研究㊂二㊁图景与特征:少数民族妇女跨省迁移的不对等性通过结构主义文化和个体行动的双重考量,我国婚姻迁移规模逐年扩大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女性作为婚姻迁移主体的通婚圈在逐年扩大[8],婚姻迁移中的农村女性婚姻跨区域迁移现象被视为我国婚姻迁移中的新图景符号[9]㊂从社会意义来看,婚姻迁移是家庭资源配置㊁阶层流动的重要途径[10]㊂‘婚姻迁移研究“考察了怒江傈僳族妇女婚姻迁移模式与迁移后的婚姻状况,通过对婚姻迁移中女性的婚前婚姻期待与迁入家庭资源状况间的不对等作深描,回答了传统婚姻迁移模式如何被消解,以及当下婚姻迁移重构(再生产)模式如何等问题㊂(一)均衡互惠婚姻模式式微以女性 交换 为基础的互惠被视为传统社会联结的重要部分,列维㊃斯特劳斯在‘亲属制度的基本结构“中提出了互惠原则多被借以解析婚姻互动关系和婚姻规则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和全国人民一道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由贫困到富裕的发展道路㊂国家主导的针对特定人群(少数民族㊁妇女㊁儿童)的政策性发展与干预,一方面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另一方面致使传统村落结构解体㊂少数民族村落传统婚姻注重均衡互惠,被称为 捆在乡土的婚姻 [11]㊂互惠在了解人类生存条件方面具有核心意义,而婚姻形式存在依赖于生境与文化条件,传统村落的社会性也基于互惠得以建立[12]㊂在原生怒江大峡谷区域,傈僳族妇女的婚姻形式与自然环境和生产力状况相匹配,除去媒妁之言形成的一夫一妻制外,不乏抢婚㊁家族内婚㊁姑表婚㊁转房婚等婚姻形式㊂婚姻作为一种互动,交互作用是双向性的,生活场景之下不同的婚姻类型维系了村落秩序的稳定性㊂历时性视角下,‘婚姻迁移研究“所关注的婚姻迁移是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的当代语境,互惠婚姻模式已悄然㊃93㊃山东女子学院学报㊃2019年第3期式微㊂虽然当下 农村 农村 城市 城市 的婚姻迁移模式仍然为我国主要的婚姻迁移类型[13],但跨区域婚姻迁移流向主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往发达地区流动㊂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流动绝大部分为 农村 农村 ,常见婚姻迁移方式有被讨走(娶走)㊁被拐卖和自由恋爱三种㊂怒江傈僳族妇女婚姻流动所具备的突破均衡互惠捆绑的可能性,源自对婚姻市场资源的新认知㊂从人类婚姻变迁可知,若婚姻方式不再以互惠为联结,交换便成为主要的联结纽带㊂一方面,是婚姻迁移流出地的 推力 ㊂贫困的傈僳族家庭通过实践发现,女性成员族内婚和短距离婚姻迁移未能获得足够彩礼,而跨省婚姻迁移的彩礼相对丰厚㊂另一方面,是婚姻迁入地的 拉力 ㊂由于信息不对称,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女性婚前对 外省 心存向往,认定通过自身资源交换达成的跨省婚姻迁移必能获得较好的物质生活条件㊂‘婚姻迁移研究“田野个案所考察的多为婚姻迁入地婚配市场中的劣质资源 因大龄㊁残疾㊁家贫而难于婚娶的男性㊂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流入到此类群体,婚姻本身根本没有互惠的可能性㊂在传统互惠婚姻模式中,婚姻迁移主体(行动者)的行为与客观结构之间的适配度普遍较高㊂此结果并非理性选择,而是传统所致的必然性,但同时又是理性所不能超越之行为㊂(二)从 习俗婚姻 到 理性婚姻 的价值转变布迪厄认为婚姻不是理想规则的产物,而是超越结构性与能动性的策略[14]㊂以往学者认为跨区域婚姻迁移的态势分扩大㊁内卷和不变三种[15],跨区域婚迁移也被视为婚姻策略㊂婚姻策略体现为特定社会实践背景下行动者受传统婚姻 惯习 影响,为婚姻缔结过程中对婚姻方式㊁功能的综合考量[16]㊂傈僳族妇女理性婚姻策略选择逻辑为家庭角度成本与效率权衡,婚姻迁移行动的发生遵从 效益最大化 原则㊂人口社会学人口迁移理论与实证研究证明,地区差异是推动女性远距离婚姻迁移的主要原因之一[17]㊂‘婚姻迁移研究“发现,历史上传统怒江傈僳族的婚姻迁移多基于传统的习俗婚姻,即多为按照民族习俗而缔结成的婚姻形式㊂1990年之前的怒江傈僳族婚姻多为短距离婚姻或族内 习俗婚姻 ㊂随着社会发展,村落社会结构随之变迁㊂跨省婚姻迁移的出现逐渐将习俗婚姻转为理性婚姻㊂社会学将个体行为置于社会结构与社会制度的形塑之中,即个人的自主选择有限㊂首先,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布为婚姻迁移确定了前提,即城乡二元制的松动与解体赋予人口流动合法性㊂其次,区域经济差异,助推了欠发达区域妇女的婚姻迁移㊂经济资源于怒江傈僳族妇女而言是稀缺的,属于她们的性别㊁年龄属性在中部和沿海婚姻市场中被视为稀缺资源,于是形成了婚姻迁移中最稳定部分资源交换㊂再次,婚姻流入地人口性别比例的失衡为婚姻跨区域平衡调配提高了可能性㊂傈僳族妇女婚姻迁移的最终实现不是基于情感,而是在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情况下以弱弱联合方式实现的跨区域婚姻缔结㊂从经济理性角度看傈僳族妇女的婚姻迁移,夫妻双方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不对等为婚姻埋下隐忧㊂如果在道义婚姻与理性小农之间进行选择,傈僳族妇女及家庭更偏向理性小农的经济价值,经济价值本质和行动逻辑更多表现为生存理性㊂看似盲目㊁唯经济驱动的远距离婚姻迁移,实为傈僳族家庭在经验习得和现实实践基础上作出的最利于规避风险的策略选择㊂既然经济理性是分析婚姻家庭策略的重要视角之一,理解妇女作为 理性人 的行动逻辑就至关重要㊂‘婚姻迁移研究“解答了为何作为婚姻迁移主体之一的妇女在一系列选择与权衡之下遵从了 理性化效益 原则㊂少数民族妇女会权衡家庭整体效益和个体利益两个部分,婚姻迁移发生时,家庭成员与个人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所作出的选择并非始终一致,甚至可能相互矛盾,但最终却总能达成一致:个体遵从家庭㊂少数民族女性自我意识缺乏归因避不开对少数民族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和社会参与度的思考㊂从 习惯婚姻 为主到以 理性婚姻 为主的转变,婚姻迁移主体面临更多不确定性,也使得少数民族女性的婚姻迁移策略面临诸多现实困境㊂㊃04㊃李容芳:变迁与融入:少数民族妇女跨区域婚姻迁移的逻辑综上,少数民族妇女婚姻迁移的结果由 推力 与 拉力 的合力形成,反映了 推拉理论 背后的两个隐喻:经济学 理性人 和对流入地的期待㊂近百年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历了政治㊁经济与社会巨变,城市化㊁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吸引力意味着少数民族群体对自我传统文化失去信心所产生的认同危机㊂三㊁调适与融合:少数民族妇女婚姻迁移的社会适应‘婚姻迁移研究“发现,传统傈僳族妇女婚姻圈基本为本村落或相邻村落㊂基于相似生活方式㊁相同语言文化和宗教信仰基础的短距离婚姻迁移,婚后适应较好㊂相反,跨省婚姻迁移是基于不同的语言㊁风俗习惯㊁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加之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妇女婚后社会适应较为困难㊂跨省婚姻中适应较好的至少满足婚姻流入地生存环境较好㊁婚姻流入家庭生计模式较合理㊁配偶具有丰富人力资源禀赋等三个条件之一㊂宏观而言,结构性社会融入与少数民族婚姻迁移变迁趋于同向㊂其中家庭融入㊁经济融入是最常见的融入方式㊂微观而言,作为婚姻迁移主体的少数民族女性个体性适应情况更值得探讨㊂(一)婚姻迁移主体的社会融入截至目前,学界未能将 社会融入 作出绝对的概念化操作,但认可其为动态㊁渐进㊁多维度互动过程的概念[18]㊂学界关注婚姻迁移主体社会融入的结果性变量,但针对少数民族女性原因变量的研究并不多见㊂若依据经典社会融入理论所认同的 边缘向主流 融合的结论,少数民族迁移的融入至少有趋向性㊂首先,经济融合是社会融入的基础条件㊂当婚姻迁移主体通过婚姻获得固定住所与经济收入时,其家庭融入与社会融入即成为可能㊂近年来婚配市场的变化使得汉族地区许多大龄男青年成为结婚困难户,少数民族妇女婚姻迁移的流入地多为贫困家庭[19]㊂少数民族妇女婚姻迁入家庭的经济状况削弱并减缓了融入行动㊂虽‘婚姻迁移研究“揭示了少数民族妇女家庭融入在本质上无异于普通的跨区域婚姻家庭,但具体到经济状况㊁语言文化㊁饮食习惯等客观性指标的差异,迁移主体的结构性社会融入与社会适应情况变得更为复杂㊂其次,婚姻迁移主体的个体特征㊁心理素质㊁身份认同等主观条件是实现社会融入的载体和必要条件㊂所有社会融入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或倚马可待,定会经历几番文化冲突与碰撞㊂‘婚姻迁移研究“关注社会融入的持续性和变迁性,并未从特定时间点看融入程度,而是考察了较长时间内的婚姻迁移主体社会融入情况,这突破了传统研究设计与田野方法的局限㊂(二)婚姻迁移主体抗逆力的实现与转化社会学的抗逆力理论脱源于心理学,指社会组织或个体在困境中克服困难之能力[20]㊂在社会急剧变化的语境下,将抗逆力理论用以研究社会组织或个人的社会行动意义重大㊂我国目前有学者关注流动人口的优势品质,但鲜有婚姻迁移群体的抗逆力研究㊂‘婚姻迁移研究“对傈僳族妇女婚姻迁移发生后的分化给出 逃 (传统抗争)㊁ 忍 (无奈选择)和 留 (幸福开始)三种常见的模式[3]㊂可见此三种模式既有问题视角,也有优势视角㊂但限于田野方法与研究基础,我们难以全面认知婚姻迁移群体的抗逆力状况,这也是‘婚姻迁移研究“的意义之一㊂通过本研究可知,首先,婚姻迁移主体抗逆力存量不足㊂以人口统计特征判定婚姻市场总体结构,迁移行为主体之一的傈僳族妇女所具备的抗逆力不如迁入地的其余女性㊂其次,家庭经济状况成为影响傈僳族妇女抗逆力的首要风险要素㊂迁入家庭收入状况㊁配偶能力㊁居住条件等多个因素导致其家庭经济水平低下㊂再次,婚姻迁移主体的社会支持系统缺失㊂‘婚姻迁移研究“发现,边疆贫困地区(社区)对傈僳族妇女抗逆力的支持较少㊂在主体行动与组织化视角下,有限的抗逆力转化必须依托 个人 家庭 社区 的合作与公共性㊂婚姻迁移造成迁出地的传统秩序解构,而迁入地的新秩序并不能同时建构,这愈加造成了其抗逆力弱化风险㊂可见,婚姻迁移主体抗逆力并非完全基于主体本身的单线性能力,而是一个复杂的双线适应体系㊂与期望婚姻迁移主体抗逆力提升的美好愿景相对的是社区支持系统的不稳定和不可预测㊂近年来,村落社会新秩序㊃14㊃山东女子学院学报㊃2019年第3期的建构使得少数民族妇女抗逆力的储备与内固遵从了新乡土逻辑㊂户籍制度松动㊁人口流动自由㊁经济快速发展与义务教育普及使得作为婚姻迁移主体的傈僳族妇女的抗逆力思维与能力逐渐提升,可用以应对当下婚姻迁移中的制度㊁经济㊁地理空间的分层㊂正如前文所述,婚姻迁移主体成为婚姻质量的推动者与核心决策者,主体行动充分考虑个人㊁家庭的资源禀赋,以期达成持续性社会适应与社会融入㊂若在经济层面㊁社会层面与心理或文化层面都能达成较好的适应状态,则表明其抗逆力得到了加强,反之亦然㊂四、结论与讨论行文至此,我们已完成了对变迁与融合这一组社会现象的论述,同时也完成了对社会行动与社会结构的剖析,也是对开头所提少数民族妇女 跨区域婚姻迁移何以可能 的作答㊂相比传统研究所理解的 偏僻贫困 经济驱动 为婚姻迁移导因,‘婚姻迁移研究“的归因分析视角丰富而全面,通过其核心问题可知:其一,婚姻迁移的本质为婚姻策略,透过这一行为可判定家庭权力结构与性别秩序;其二,从婚姻迁移发生的家庭来看,多为 弱弱结合 的社会阶层再生产;其三,婚姻迁移是嵌入在整个社会系统之中的,其既是对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秩序的再生产,也是迁移主体的个体社会融入㊂少数民族女性婚姻迁移突破了传统婚姻模式中 规则 的制约,转向 策略 的自主性,并在迁移中将时间与空间合为特定场域㊂随着社会的发展,少数民族妇女的婚姻迁移会愈加频繁,传统与理性的逻辑博弈也将会一直伴生㊂‘婚姻迁移研究“从不同角度论证了傈僳族妇女婚姻迁移逻辑的传统道义与经济理性,其说服力发端于理论和方法的反思,使得生于斯长于斯的少数民族妇女婚姻圈扩大与迁移逻辑研究掺入更多跨学科和专业性考量㊂显然,通过对婚姻迁移态势㊁水平㊁模式和主体特征的多层次研究,‘婚姻迁移研究“在该领域达成了三个学术成效㊂其一,研究者在场(being-there)和田野作业成为了解怒江傈僳族妇女婚姻迁移的通过仪式,并据此发现价值,旨在用科学的方法和整体论对看似孤立的现象进行社会关联解读,以辩证地解读代表性与普遍性的问题㊂其二,从认识论层面探究傈僳族妇女婚姻迁移的逻辑,在剖析婚姻迁移的基础上,提炼出蕴含其中的社会性别内涵,并对学术范式与理论预设进行反思性回应,同时留有讨论余地㊂其三,论证了在缺少社会支持的情况下,婚姻迁移妇女抗逆力的培养与提升成为其社会适应与融入的决定因素㊂而且,‘婚姻迁移研究“突破性地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 社会性别与发展 视角,既关注少数民族女性外流性别失衡下的婚姻挤压,也关注由此造成的少数民族地区男性婚姻的内卷化㊂就此可知,传统村落婚姻迁移方式的变迁本质上是群体社会行动结构的调整㊂交换互惠婚姻基础的失落与新婚姻价值倾向是对社会结构与秩序的调整性适应㊂任凭社会如何变迁,婚姻一定是中国人血缘和家庭所编织意义之网的重要环节,价值理性的婚姻迁移是差序圈的一个临时摇摆状况㊂本研究揭示了地方性传统并非一成不变,总在调适以适应社会发展㊂在认可跨省婚姻迁移促进文化交流与融合的积极效应的同时,不可忽视其对流出地的婚配平衡的影响,这也为以后少数民族婚姻迁移的研究留下了探讨空间㊂如少数民族妇女婚姻迁移社会融合的最终走向问题;主流社会对少数民族妇女婚姻迁移与人口流动的认知问题;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流动与家庭社会资源配置问题等㊂值得我们借鉴与反思的是,作为边缘人和他者典型研究的‘婚姻迁移研究“,并未回避 污名化 文明的冲突 人口拐卖 性别不平等 等社会现实中的敏感地带,应用田野分析予以公允的学术讨论㊂本研究融合了以往民族社会学㊁农村社会学等学科对社会群体㊁社区变迁研究的解释逻辑与解释力,将典型研究中具有抽象性的婚姻迁移逻辑置于国家制度变迁的特殊场域下进行研究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本研究具有了国家制度与社会层面的政治性,学术与理论建设层面的科学性㊂这样的方式并非纯意识形态或组织制度话语体系,而是将对少数民族妇女这一特殊群体的认识还原至 社会行动 社会变迁 社会秩序 的元框架上㊂㊃24㊃李容芳:变迁与融入:少数民族妇女跨区域婚姻迁移的逻辑山东女子学院学报㊃2019年第3期[参考文献][1]㊀谷家荣.差序格局:从身份到理性 以广西大瑶山古陈村坳瑶人的婚姻为例[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92-96.[2]㊀邓晓梅.农村婚姻移民的社会适应与时代变迁[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4:1.[3]㊀徐佳.布迪厄 婚姻策略 概念评析 一种新的社会学理论视角[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0):61-66+92.[4]㊀李卫东.时间㊁空间与中国农村男性婚姻机会[J].青年研究,2016(3):67-76,96.[5]㊀刘利鸽.婚姻挤压下农村残疾男性的婚恋机会和婚姻策略[J].青年研究,2017(1):9-18+94.[6]㊀陈业强.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7.[7]㊀桂宇.怒江傈僳族女性婚姻角色的嬗变[D].昆明:云南大学,2014:1-169.[8]㊀王殿玺.个体经济地位㊁婚姻家庭差异与婚姻迁移[J].西北人口,2016(5):79-86+93.[9]㊀仰和芝,李阳.农村女性婚姻迁移者社会融合提升的对策思考[J].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5(6):12-15.[10]㊀韦艳,吴莉莉,张艳平.农村婚姻迁移女性生活福利研究[J].青年研究,2014(6):81-91.[11]㊀狄金华,钟涨宝.变迁中的乡村养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11.[12]㊀赵旭东.互惠人类学再发现[J].中国社会科学,2018(7):106-117,206-207.[13]㊀谭琳,苏珊㊃萧特,刘惠. 双重外来者 的生活 女性婚姻移民的生活经历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3(2):75-83.[14]㊀施磊磊.农村青年的婚礼策略及其运行逻辑 以皖北Y村为个案的经验探究[J].青年研究,2018(3):68-77.[15]㊀周皓,李丁.我国不同省份通婚圈概括及其历史变化[J].开放时代,2009(7):100-115.[16]㊀王郁芳.论现代女性婚姻策略的困境 基于经济理性的视角[J].湖湘论坛,2014(5):114-120.[17]㊀胡莹,李树茁.中国当代女性跨省婚姻迁移模式变迁研究[J].妇女研究论丛,2015(1):20-27.[18]㊀周皓.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测量及理论思考[J].人口研究,2012(3):28-37.[19]㊀王思怡,陆经纬.少数民族婚姻移民融入与认同的构成分析与研究 以浙江省长兴县虹兴桥镇少数民族婚姻移民为例[J].改革与开放,2013(4):190-191+198.[20]㊀刘玉兰.西方抗逆力理论:转型㊁演进㊁争辩和发展[J].国外社会科学,2011(6):68-74.Change and Integration:The Logic of Cross-regionalMarriage Migration of Ethnic Minority WomenLI Rong-fang(Kunm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Kunming650106,China;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Wuhan430079,China)Abstract:Larger scale cross-regional marriage migration and a broader marriage scope of the ethnic minority women are happening with increasing frequency,a trend echoing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system and eco-nomic reform.Putting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of individual behavior i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rapid change of social structure and social order,the behavioral logic is inevitably gained that social integration is resulted from broader social connection.The Study of Marriage Migration of Lisu Women in Nujiang advances a new understanding of female ethnic minority s cross-regional marriage about the traditional rational and dynamical mechanism over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Key words:social change;social integration;Lisu women;marriage migration(责任编辑㊀赵莉萍)㊃34㊃。

关于提升农村女性婚姻移民社会适应状况的对策

关于提升农村女性婚姻移民社会适应状况的对策

龙源期刊网 关于提升农村女性婚姻移民社会适应状况的对策作者:刘燕来源:《教育界·上旬》2017年第12期【摘要】农村女性婚姻迁移与其他移民群体有着不同的适应困境,影响着该群体婚姻的质量和幸福指数。

文章依据社会交往网络理论,从政府、村集体组织、非正式社会网络、自身的角度提出对策,旨在帮助农村女性婚姻移民走出适应困境,提高婚姻幸福指数;同时,希望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国内的移民研究。

【关键词】农村女性婚姻移民;社会适应;社会交往网络;社会关系网络紧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逐步松动,跨区域的婚姻随之增加,女性的婚姻迁移也在逐渐增多。

和其他迁移形式不同的是,女性的婚姻移民具有“媳妇”和“移民”的双重外来者性质。

我国一直以来奉行父权制,“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传统,即女性在结婚后绝大部分要离开原有生活环境到丈夫家生活。

在农村,同质性较强的乡土氛围中,结婚前如果女性来自其他地区(县级区域以外),这时这个女性就会被称为“外来媳妇”,以区分她的特殊身份。

大多数学者将“农村外来媳妇”稱为“农村女性婚姻移民”。

农村地区人口同质强,对于外来媳妇没有城市那么高的接受和容纳力,往往带有偏见性和歧视态度。

农村外来媳妇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能遇到不适应,不能与新的环境形成和谐融洽的状态,从而引发心理和行为的失调,影响其婚姻幸福感以及家庭的和谐程度。

近年来,学者们关于农村女性婚姻移民研究产生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迁移的趋势、推拉力原因、人口特征、迁移家庭的婚姻质量以及家庭关系、对于迁移女性和社会的正反两方面影响;关于社会适应研究的主体包含农民工、三江源生态移民、城中村搬迁改造移民、大学生、留守儿童。

虽然这两者的研究较多,但是将二者结合起来,从中国知网上键入“农村婚姻移民社会适应”进行搜索,搜索出的文章仅仅有邓晓梅的三篇,陶莉的一篇硕士论文,还有李松柏和景晓芬共同完成的一篇,其研究的视角为社会整合与融合,研究地区为东部一些经济水平较高的发达农村地区。

佤族生育观中几个相关问题的调查

佤族生育观中几个相关问题的调查
维普资讯
中国民族 匹药杂 志
20 年 4月第4 0 7 期
佤 族 生育 观 中几个 相 关 问题 的调 查
云南 中医学院( 昆明 600 ) 谢 520 摘 薇 王志红 何 丹
要: 作者以在云南沧源佤族 自治县田野调查所获得 的材料为基础 , 分析沧源县佤族 高母 婴死亡率与其 生育观之 间的关
未能 得 到 及 时 救 治 而 死 亡 。沧 源 县 20 05年 婴 儿 死 亡 7 7 人 , 5 .5 0其 中小 儿 腹 泻 、 炎 为 主要 死 因 。 沧 源佤 族 为 46% , 肺
文化因予 , 处于新旧磨合时期的帕 良村 , 两者在生育观上 的
异 同将 为 我 们全 面 了解 佤 族 的生 育 文 化 提 供参 考 。因此 我
2 1 生育地点的选择及断脐方式 .
2 11 翁 丁寨 : 抽 查 的 1 .. 在 8—6 o岁 14位 女 性 中 , 生 育 0 已
年, 孕产妇死亡 率达 84 2/0 , 6 .61 万 是全 国孕 产妇死亡 率最
高 的县 。l’ 9 【 1 4年 在 沧 源 佤 族 自治 县 进 行 的 一 次 婴 儿 死 9 亡 率 调 查 显 示 : 6个 乡 佤 婴 儿 死 亡 率 为 6 .4 一 14 “ 5 8‰ _ 9. ,
中图分类号 : 2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06—6 1( ̄7 0 —06 R9 B 10 80 2 ) 4 O6—0 4
佤族 是 生 活在 我 国 西南 边 疆 的 古 老 民族 , 是 云南 省 也 独 有 的 l 种 少数 民族 之一 。 沧源 佤 族 自治 县 是 我 国仅 有 5
的 2 佤 族 自治 县 之一 , 止 20 个 截 04年 , 县 人 口达 1.9万 该 65

生育对女性农民工居留意愿的影响研究——基于生命历程的视角

生育对女性农民工居留意愿的影响研究——基于生命历程的视角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3卷(第1期) 003478J.Shanxi Agric.Univ.(Social Science Edition) No.1 Vol.232024生育对女性农民工居留意愿的影响研究——基于生命历程的视角娄文龙,雍婧,杜翠翠(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北秦皇岛 066004)摘要:生育是女性农民工生命历程中无法回避的话题,对其城市居留意愿有着重要的影响。

基于生命历程视角,结合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分析生育对女性农民工居留意愿的影响。

研究发现,生育对女性农民工居留意愿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其中,代际差异呈现出倒U型的影响,0~1个孩子对女性农民工居留意愿影响不显著,而2个与3个及以上子女对女性农民工居留意愿影响显著。

与子女一起流动对女性农民工居留意愿影响更强。

关键词:生育;女性农民工;居留意愿;生命历程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16X(2024)01⁃0106⁃11改革开放后,我国城乡间的经济差异使得农民离开农村来到城市寻求工作机会,导致了农民工群体的出现,并且数量不断增加,成为了我国人口迁移的主要群体[1]。

在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中,女性已成为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近年来随着“流动人口”性别均衡化现象的突出,女性流动人口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2]。

我国女性农民工人口数量从2009年5000万人增长到2022年的10 820万人,虽然2020年有所回落,但仍然持续在将近1亿人的规模,而且女性农民工比例也一直维持在30%以上,2022年达到了最高峰,占到36.6%(如图1所示)。

为此,中央政府于2014年和2018年分别颁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这些文件都精准地指向于如何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安居乐业并定居。

伴随着在城市务工和生活的时间逐步累积,女性农民工也产生了强烈的居留意愿。

当代中国佤族女性形象研究

当代中国佤族女性形象研究

当代中国佤族女性形象研究女性形象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反映出社会的观念意识、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以及女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随着中国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社会经济的持续深入发展,文化教育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女性在社会和家庭领域中的形象不断改变,女性参与社会生活所产生的作用,逐步得到民众不同程度的认可,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不断提升,利用实用技术技能提高其经济地位。

经济独立的女性是立体的、多层面的,有能力追求家庭婚姻生活的高质量、高标准,追求高层次的教育,随之产生新的生育观念。

本文选取中国西南边疆的云南少数民族佤族女性形象作为研究对象,用民族学和女性学的理论方法,通过对佤族女性历史与现实的考察,探讨佤族女性在社会中的作用。

全文共分为:绪论、寻觅佤族女性的历史踪迹、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佤族女性、佤族女性婚育新形象、佤族女性技能形象、教育事业中的佤族女性形象、结语7个部分。

绪论部分,包括选题缘由与意义;相关研究要素的界定;基本资料;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其中选题缘由主要是想通过本研究改变媒体宣传形成的佤族女性的刻板印象。

研究思路是以前人的研究为基础进行的梳理分析,研究方法则以田野调查为基础,运用民族学和女性学的有关理论分析佤族女性不同时期的不同形象,相关研究要素的界定,对女性、女性形象进行分析界定。

第一章,历史上的佤族女性形象,主要探讨历史上佤族女性的步履。

第一节,佤族的社会历史与生存空间,从神话传说中的佤族社会、古籍记载的佤族先民、民国时期的佤族、建国后的佤族识别等方面来简单了解佤族的历史演变。

佤族的生存环境从传统的聚居、山居、构筑防范严密的寨子,建国后佤族逐步迁移到交通便利、便于生活、适宜发展的公路沿线。

第二节,汉文史籍中的佤族女性形象,对不同历史时期有关佤族的记载进行透析,发现其棉花种植的普遍性及纺织、缝纫、印染技术的进步性。

当代佤族婚育文化嬗变探析——以云南M村为例

当代佤族婚育文化嬗变探析——以云南M村为例

当代佤族婚育文化嬗变探析——以云南M村为例
张书峰
【期刊名称】《贵州师范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7(33)4
【摘要】佤族的传统生育文化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断变化发展,呈现出社会主义婚育文化新观念、新风尚,形成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等新兴人口文化.本文是在对云南M村佤族调研的基础上所做的表述,旨在展现其婚育文化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变化发展.
【总页数】6页(P52-57)
【作者】张书峰
【作者单位】河南工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河南郑州45119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892.2
【相关文献】
1.佤族同姓婚禁忌探析——以班奈村佤族同姓婚禁忌为例 [J], 赵秀兰
2.基于旅游影响感知的佤族歌舞变化定量比较研究——以云南民族村佤族寨和沧源翁丁原生态村落为例 [J], 李洁;徐秀美
3.基于旅游影响感知的佤族歌舞变化定量比较研究——以云南民族村佤族寨和沧源翁丁原生态村落为例 [J], 李洁;徐秀美;
4.云南佤族雷击灾害祭祀浅析
——以西盟佤族自治县翁嘎科镇龙坎村为例 [J], 谢仁典
5.品牌效应下边境传统民族村寨文化旅游创新融合模式研究
——以"中国最后一个原始部落"云南佤族翁丁村为例 [J], 崔艺兰;朱婧琳;侯美芝;边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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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视角下浅析佤族女性农民工婚育变迁近-十年来,在城市拉力与农村推力的强大作用下,我国农村流动人口呈几何级数增长。

在全国人口流动趋势的影响下,云南省佤族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外出务工的热潮。

笔者通过对世界佤乡,秘境临沧的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芒卡镇莱片村岩门二组佤族女性农民工为研究对象,调查跨境民族女性人口流动对传统婚育造成的影响及相关对策。

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女性劳动力的输出流动,有的是通过相关部门的组织、培训行为,有的是经亲朋好友等社会网络介绍,也有的是个人自己寻找、朋友帮助带出去等方式,成为劳务输出外流型女性流动。

[1]对于女性流动人口来说,婚育问题对其个人的影响最主要最直接,同时也给当地计生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考验与挑战。

莱片村位于芒卡镇北部,距镇政府驻地2公里,平均海拔800 米,属于亚热带温带气候类型,年均气温16℃,终年无霜。

[2]莱片村岩门二组共有43 户,总人口185 人。

1995 年以前,莱片村佤族女性从不出去打工。

近十年来,莱片村岩门二组共有30 名女性外出务工,包括已婚和未婚者,已婚女性有23 人,未婚女性有7 人。

已婚女性务工地集中在山东省、湖南省及四川省,未婚女性务工地除集中在以上三个省外,还有江苏省、广东省及上海市等地。

外出务工女性占莱片村岩门二组女性总人口的80%左右。

①已婚务工女性的文化程度都在小学或文盲阶段,未婚务工女性文化程度都在初中阶段。

该村女性农民工务工历史较短,称得上是新生代农民工。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年龄在25 岁上下、于20 世纪90 年代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群体。

[3]30莱片村岩门二组外嫁女性共有23 人,计山东省7 人,安徽省7 人,河南省3 人,湖北省4 人,四川省1 人,还有大理1 人。

②莱片村女性农民工不论未婚还是已婚,她们的务工经历都会对其婚育观念产生影响,并切实改变着她们的婚育行为。

本文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分析跨境特困佤族女性农民工的婚育变迁问题并探讨相应对策,以期对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一、传统婚育的变迁1. 婚姻形式:由无媒不婚变为无媒而婚佤族传统婚俗是男女青年在遵守婚姻习惯法的前提下自由恋爱。

他们在确定恋爱关系后,男方要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也要事先告知父母长辈,在得到双方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一般情况下父母都不会过多干涉子女的婚姻)。

因此,佤族传统婚俗中青年男女有恋爱择偶的自由空间,但仍无法摆脱中国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俗的限制。

在1990 年以前由于经济贫困,一些未婚女性在父母的强迫下被迫外嫁,对象多是外省因残疾、患病、贫困、大龄、离婚或丧妻等在当地处于相对婚配劣势的男性,他们用比本地更有优势的彩礼钱(一般是本地彩礼的五到十倍的价格)交给女方父母,就可以将女方带走。

这种建立在金钱交易基础上、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有些女子外嫁后因夫妻感情不和、婆媳矛盾、不生儿子而被虐待等因素,导致女方身心疲惫又跑回娘家。

这种带有买卖性质的婚姻形式尽管没有按照莱片村佤族传统的说媒过程进行求婚,但女方父母还是会请女方的舅舅或寨里的长辈等在现场作为交易见证人以证明女儿出嫁了。

可见,不管怎样,莱片村女性传统的婚姻形式都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媒人,他们促成和见证了婚姻的结合。

不可否认,买卖婚姻的存在是由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

这种差距现在依然存在,在2011 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预计2011 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900 多元。

[4]根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的调查资料显示,2011 年云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722 元,2011年临沧市农民人均收入4284 元,2011 年临沧市沧源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780 元。

[5]2011 年临沧市沧源县芒卡镇莱片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356 元。

[6]以上数据显示,2011 年沧源县芒卡镇莱片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占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4%,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9.9%,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4%,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2%。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0 年以后,莱片村佤族与外界接触日益增多,受现代文化思想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女性农民工离开村寨外出务工,期间如遇到合适人选就试着处对象、同居甚至结婚。

相比之下,外出务工的女孩由于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基本上都是自由恋爱,有着婚姻选择的主动权。

她们基本都是无媒而婚,即先自行结婚后告知父母,这种没有金钱媒介掺杂的婚姻更利于婚后生活的稳固和长久。

有的也会因婚前了解不够,仓促结婚,给婚后的生活带来隐患。

2. 婚育观念:由崇尚习惯法变为崇尚婚姻法佤族传统的婚姻习俗提倡婚前交往自由,十五六岁即可谈恋爱,俗称串姑娘。

[7]301莱片村也有男女青年恋爱的活动场所,当地叫公房,恋爱男女可以在公房里一起睡觉,但只能和衣而睡而不允许发生性关系,严禁出现未婚先孕。

村民认为未婚怀孕会激怒神灵,神灵怪罪下来,村寨将会遭遇天灾人祸,而不得安宁。

因此,对未婚先孕者寨人会按寨规严惩当事人,如打扫寨子或挑带刺的扁担游寨,更有甚者将其驱逐出寨。

禁止婚前性行为及未婚先孕的传统习惯法一直规范着莱片村佤族青年的恋爱行为。

莱片村传统婚俗习惯法中的婚指办结婚酒席,当地佤族认为只有在村寨办了酒席才算结婚,寨人才承认双方是合法夫妻,可以同居生子。

倘若只领了结婚证而没有吃喜酒,寨人反而不认可他们结婚了。

笔者在访谈中就听到一位老人如是说,吃酒席是全寨子的公开行为,仪式性强,而领结婚证是男女两个人的私密行为,所以寨民并不关心这个东西。

在比较偏远闭塞的莱片村,这种民族习惯法很有影响力,其实这种更认可办酒席的习俗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都存在过。

此外,考虑的一个现实问题是,莱片村佤族传统结婚年龄一般都低于国家法定婚龄,男子多20 岁结婚,女性17、18 岁结婚,有的甚至更小。

一位访谈对象告诉笔者,他母亲15 岁结婚,16 岁就生下了他。

这种情况下,即使办结婚登记也达不到法定年龄,于是先吃喜酒形成事实婚姻而后登记者不在少数。

笔者在沧源县民政局调查时,工作人员告诉说,有的甚至生了两个孩子才到领结婚证的年龄。

尽管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做宣传,但在民族地区还是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这种情况。

近几年,国家推行农村医保政策,不少村民考虑到办证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就先办理登记结婚。

近年来受打工大潮的影响,莱片村外出务工的女性不断增多,外出务工过程中恋爱结婚的女性也随之增多。

务工女性脱离家乡传统风俗习惯的约束,传统的婚育观念越来越淡化。

迫于务工生活的枯燥单调及出于生活上的相互照应,多数女性农民工在确立恋爱关系后大都选择与男友婚前同居。

务工青年男女受城市新环境、新思想、新观念的影响及时间、空间及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更愿意选择登记结婚而不是办酒席。

对于那些男方是外省汉族的人来说,更是希望先领证以获得法律保障。

嫁入山东的小 A 就说,丈夫家人说领证结婚才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婚姻权益有法律保障,生小孩还能享受政府的福利政策。

可见,与崇尚民族习惯法的传统婚俗相比,佤族外出务工人员更倾向于遵守国家婚姻法。

3. 初婚年龄:由二十岁之前推迟为二十岁之后佤族传统的婚姻习俗一般是男娶女嫁,男子的初婚年龄在20 岁左右,女性初婚年龄在18 岁左右,多男大女小。

佤族青年15 岁左右即可谈恋爱,且恋爱至结婚的时间不会很长,因此初婚的年龄极少超过20 岁。

如果哪家姑娘超过20 岁还没有恋爱结婚,就被认为是不优秀或自身家庭有问题而没人追求,姑娘本人及其家人都会感觉很丢面子。

在1995 年以前莱片村外嫁的女性都是被父母卖出去的,之后外出务工的小姑娘,年龄多在14 岁左右,有的初中还没毕业就辍学外出打工了。

同年龄较大的姑娘相比,年龄较小的佤族姑娘有着绝对的优势,她们身材姣好、诚实大方、漂亮机灵。

一般都是在超市、饭店或宾馆里承担站柜台、收银员、接待员、礼仪小姐等工作,这类工作相对干净、体面、轻松并且待遇较好。

被一些学者称为性别化年龄,它是对性别视角下生理年龄的社会和文化解释。

[8]有着年龄优势的佤族姑娘除了在工作中受老板器重,在生活中能歌善舞、开朗热情的她们也是男性小伙青睐的对象。

近年来,随着当地女性受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外出务工生活环境的改变、人际交往圈的扩大、现代思想意识的影响以及城市现代婚姻、生育观念的渗透,佤族女性农民工越来越倾向于选择适龄结婚甚至晚婚。

2012 年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的队列分析结果也表明,34 周岁以下的农民工与3549 周岁的农民工相比,在2024 周岁的每个周岁年龄点上已婚比例都有所下降,30 周岁以下农民工的下降趋势更为明显。

[9]144可见,佤族女性农民工婚龄推迟是新时期中国农民工中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这既是她们顺应时代发展对自我婚育行为的主动调适,也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对这一群体社会行为的必然影响。

4. 通婚范围:由族内婚扩展为族际婚通婚圈是伴随两性婚姻关系缔结而成的一个择偶范围,是影响婚姻市场的主要因素。

通婚圈的变化反映婚姻交往的变化,即通婚圈扩大意味着择偶范围扩大、远距离交往的扩展;通婚圈缩小意味着择偶空间变小,地域交往变得封闭或不对称。

[10]传统的佤族婚姻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主,村寨内部通婚和民族内婚一直是主要特征。

通婚范围狭小,大多以当地村落为中心,距离在510 公里以内。

当地村民告诉笔者,因为山多路远,交通不便,客观上与外界交流的距离很有限;二来是结的亲家一般控制在510 公里内,主观上出于有事需要亲戚帮忙的时候,这个范围一天内步行可以赶到,比较方便。

改革开放之后,逐渐有外地的男人到莱片村寻找结婚对象,但基本只限于山东省。

近年来随着外出打工姑娘不断增多,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及打工范围的不断扩展,该村又掀起了一股外嫁潮。

工作生活的地域逐渐突破了本土的限制,佤族传统社会约定俗成的通婚圈被打破,由寨内婚、族内婚不断发展为族际婚,通婚半径不断扩大,地域由本寨、本地扩展到山东、湖北、浙江、福建、广西、广东、河南、江苏等省份。

2012 年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统计数据也显示,新生代农民工跨省婚姻的比例要显著高于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中跨省婚姻的比例达到9.73%,老一代农民工中跨省婚姻的比例仅为4.08%。

1986 年以后出生(25 周岁及以下)的已婚人群中,跨省婚姻的比例均超过10%。

新生代农民工中有42.69%未婚,在未婚但有恋爱对象的被调查者中,未来通婚圈的扩大趋势更加明显:对方是流入地本地的比例为13.07%,双方来自同一县市的比例为37.66%,双方来自同省但不同县市的比例为26.54%,双方来自不同省份的比例达到22.73%。

[9]145可见,就全国范围而言,跨省婚姻已是不争的事实,同时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因此,莱片村佤族女性农民工的族际婚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5. 生育方式:由在家分娩变为住院分娩莱片村距离芒卡镇镇政府所在地2.5 公里,以山地为主,与镇政府之间只通一条土公路,雨季期间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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