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法制史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制思想:保存旧制、附会汉法

立法制度:法律形式:大札撒、诏制、条格、断例、别类

法律文献:《至元新格》、《风宪宏纲》、《大元通制》、《元典章》、《至正条格》

刑事制度:规定:蒙汉异法、同罪异罚、笞杖刑以7为尾数、礼教犯罪处罚减轻

罪名:(空)

处罚:野蛮残酷

元朝民事制度:身份:四个等级: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匠户,驱口

所有权与经济:(空)

婚姻家庭与继承:婚书制度、收继婚、自由离婚、绝户女儿继承权

基本内容:中央行政: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宣政院

地方行政:行省、宣慰司、路、府、州、县

行政制度:官吏选拔:(空)

官吏考核:(空)

官吏监察:御史台、肃政廉访司

司法机关:大宗征府、刑部、宣政院、奥鲁

诉讼制度:诉讼在法典上独立成篇、自诉和官府纠举、登闻鼓、乘舆诉运

司法制度:用调解

审判制度:(空)

证据制度:(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