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集整理电子邮件、录音录像、手机短信和照片作为索赔证据材料
电子证据的收集方法和措施
电子证据的收集方法和措施
电子证据的收集方法和措施是指在收集电子证据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方法和步骤,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合法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电子证据收集方法和措施:
1. 搜索和获取数据存储介质:搜索和获取需要收集的电子证据所存储的数据存储介质,例如计算机硬盘、移动设备等。
2. 确保证据不被篡改:在收集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电子证据不被篡改,例如保持数据存储介质的完整性,使用安全的获取工具等。
3. 文档和记录整个收集过程:在收集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整个过程,包括收集的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可跟踪性和可证明性。
4. 保护现场:在需要对电子设备现场进行收集时,应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任何操作对电子证据的损害或污染。
5. 保持证据的完整性:在收集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电子证据的完整性,例如制作数据镜像、计算和验证哈希值等。
6. 确保证据的可读性和可分析性:在收集的电子证据中,应确保数据的可读性和可分析性,以方便后续的取证、分析和检验。
7. 遵守法律和隐私规定:在收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法律和隐私规定,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8. 保护证据的备份和存储:在收集到电子证据后,应制作证据的备份并妥善存储,以备将来的审查和证明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电子证据的收集方法和措施可能会因不同的案件类型、司法管辖区等而有所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和操作。
同时,如果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建议请专业人士参与和指导收集过程。
电子邮件如何取证、举证?
电子邮件如何取证、举证?
一、法院如何审查电子邮件真伪?
电子邮件十分方便、常用,不管是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还是在公司与公司之间。
综合司法实践和相关规定,法院在审查电子邮件时通常注重如下五点:
第一,审查邮箱的取得方式。
第二,审查发件人、收件人。
第三,审查邮件到达时间。
第四,审查邮件正文的内容。
第五,邮件内容是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条。
熊猫法律星球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法院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已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电子邮件,还需要审查是否符合《公证法》等规定,为合法有效的公证书!
二、取证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1、对电子邮件内容进行打印,打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显示邮件的来源,包括发件人、收件人及邮件提供人,邮件的生成、接收时间及邮件内容。
2、收集和保存能与邮件内容相印证的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三、如何在法院上出示电子邮件证据?
1、当事人对电子邮件已作公证的,可直接将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一般不需要当庭演示邮件。
2、当事人对电子邮件没有作公证的,法院会要求当事人说明,必要时将计算机接入国际互联网,当庭演示登录邮箱,展示电子邮箱地址以及电子邮件内容,并下载电子邮件打印成纸质件。
四、相关规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数据电文证据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点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关于涉外商事审判证据认定的意见》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试行)》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索赔协议书要点分析如何处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与证明
索赔协议书要点分析如何处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与证明一、引言在索赔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与证明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就处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与证明进行要点分析,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了解索赔要求在处理索赔过程中,首先需要全面了解索赔要求。
通过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合同条款,确保对索赔要求的掌握准确无误。
三、搜集证据1. 保留相关文件和资料:及时保留索赔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合同、发票、订单、交货单、付款凭证等。
这些文件和资料将有助于证明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收集图片和录像等物证:如果有可能,搜集与索赔相关的照片、录像等物证,以便于直观地证明索赔事实的存在。
例如,在产品损坏索赔中,拍摄损坏产品的照片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
3. 保存电子邮件和通信记录:索赔过程中的电子邮件和其他通信记录可以作为重要证据。
确保妥善保存这些记录,并及时归档备份。
4. 寻求第三方证据:如有必要,可以寻求第三方证据来证明索赔的合法性。
例如,可以申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鉴定,以获得权威证明。
四、保持证据完整性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持证据的完整性至关重要。
确保索赔过程中的证据保存完好,没有被篡改或误用。
1. 建立证据链:将证据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组织,建立证据链。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清晰地展示证据的来源和演变过程。
2. 使用鉴定和验真:如有需要,可以使用专业的鉴定和验真机构对证据进行鉴定和验证,以增加证据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
五、合理运用证明手段在索赔过程中,合理运用证明手段可以提高索赔的成功率。
1. 准备书面证明材料:将搜集到的证据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以清晰、简洁的方式叙述事实和证据。
2. 邀请证人作证:如有必要,可以邀请相关人士作为证人,对索赔事实进行证言。
确保证人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以增加证据的说服力。
3. 申请法庭指示:如遇到证据收集难题,可以向法庭申请指示,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据。
法庭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定。
六、维护证据保密性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护证据的保密性非常重要。
证据收集技巧有效获取知识产权侵权证据
证据收集技巧有效获取知识产权侵权证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型企业和知识型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为了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企业需要有效地收集侵权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
本文将介绍一些证据收集技巧,帮助企业更好地获取知识产权侵权证据。
一、电子证据收集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大部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都涉及到电子信息的传播和使用。
因此,电子证据的收集尤为重要。
以下是一些电子证据收集的技巧:1. 数据备份和存储在收集证据之前,企业应当及时备份和存储相关的电子数据。
这样做能够防止证据被意外删除或篡改。
同时,备份数据还可以为日后的法律行动提供更加完整和可靠的证据。
2. 网络监控和抓取工具企业可以使用网络监控和抓取工具来获取侵权行为的证据。
这些工具可以跟踪、记录和保存侵权者的行为,包括网站内容复制、软件盗版、商标侵权等。
通过监控和抓取工具,企业能够更加方便地搜集侵权证据。
3. 邮件和通信记录企业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应及时保存涉及到的邮件和通信记录。
这些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被提交给律师或法院。
同时,为了防止邮件和通信记录被修改或删除,企业应当妥善保护并备份这些重要的电子证据。
二、调查取证技巧除了电子证据外,还有一些调查取证技巧可以帮助企业获取知识产权侵权证据。
1. 现场勘查企业可以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收集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证据。
现场勘查可以包括对侵权产品的样品采集、生产设备的检查等。
通过现场勘查,企业能够直观地了解侵权行为的情况,为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提供证据支持。
2. 资料调取企业可以向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市场监管机关等请求资料调取,以获取侵权行为的证据。
这些资料可以包括市场销售数据、供应商合作协议等。
通过资料调取,企业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侵权行为的情况,并为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提供有力证据。
3. 资讯搜集企业可以通过参加展会、论坛、研讨会等活动,获取与知识产权侵权相关的资讯。
纠纷的证据收集
纠纷的证据收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纠纷问题也愈发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并解决纠纷,有时我们需要进行证据收集工作。
本文将介绍纠纷证据收集的一些方法和技巧。
一、书面证据收集书面证据是纠纷处理中最常见的一种证据形式。
例如,当我们与他人签署合同时,应妥善保留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并保存好相关的邮件通信、短信记录等书面资料。
在争议出现时,这些书面文件将作为重要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主张。
此外,还需注意保留涉及纠纷的发票、收据、账单等,这些都是证明经济交易关系的有力证据,有助于我们证明自己的权益。
同时,如果能请相关证人提供书面证词,能进一步增强我们的证据力度,并在纠纷处理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音频、视频证据收集在现代科技的发展下,音频、视频证据的收集变得更加容易和普遍。
例如,如果我们面临欺诈或受到不当待遇的情况,可以使用手机或其他设备录制相关的电话、谈话或会议过程。
录音或录像的文件可以作为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有力地证明我们的陈述与对方的言行不符。
然而,在收集音频、视频证据时,我们需要注意一些法律上的规定。
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于私人通讯的录音和录像有不同的限制。
所以,在进行此类证据收集时,应确保所涉及的行为是合法的,并遵守相应的法规。
三、物证收集除了书面和音视频证据外,物证也是纠纷处理中重要的证据形式之一。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我们需要收集相关车辆的照片,以及事故现场的照片和测量数据。
这些物证可以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并提供给保险公司或法院作为我们主张权益的证据。
另外,如果涉及到质量问题或侵权纠纷,我们可以保存相关产品的照片、购买凭证、包装等物证,以便在纠纷处理中进行证明。
四、专家鉴定对于一些复杂的纠纷,可以考虑请相关专家进行鉴定,以提供科学、客观的证据支持。
例如,在医疗纠纷中,我们可以请医学专家对相关医疗行为进行鉴定,以确定医疗事故的发生与责任。
在产权纠纷中,可以请土地测量师对相应土地进行测绘和鉴定,提供权属证明。
打官司的举证须知:手机短信、录音、电子邮件、网页证据举证攻略(附:最高院解析录音取证技巧)
打官司的举证须知:手机短信、录音、电子邮件、网页证据举证攻略(附:最高院解析录音取证技巧)在当今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交流中,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早已成了必不可少的工具。
可一旦涉及纠纷,这些内容能成为诉讼证据吗?2015年2月4日,最高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了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据。
新民诉法解释认可了电子证据,而在案件实际审理中也常常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作为证据使用的手机短信、微信截图,其中以离婚案件与民间借贷案件为最。
但是,此类电子数据内容易遭到篡改,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以破除其作为证据使用的真实性障碍与关联性障碍。
以手机短信为例,其作为证据使用,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
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
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一、手机短信1、手机短信如何在法庭上出示?律师解析: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
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
律师提示:建议作短信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会对短信的内容、存储短信的设备进行拍照或摄像,方便法院客观采纳事实2、审查手机短信应注意哪些情况?解析: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
(1)审查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审查手机短信的位置是否出现变动,发出(收到)的信息是否仍在发(收)件箱中;(3)审查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4)必要时可申请鉴定或向电信运营商作调查。
如何通过证据支持交通事故的索赔
如何通过证据支持交通事故的索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交通工具的普及,交通事故逐渐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常见事件。
在遭受交通事故的损害时,受害者需要尽快申请索赔以获得合理的补偿。
在进行索赔时,关键的一点是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通过有效的证据来支持交通事故的索赔。
一、收集事故发生现场的证据事故发生现场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因为它可以提供关于事故发生过程和责任分配的重要信息。
在收集现场证据时,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考虑的:1. 拍摄照片:使用手机或相机,拍摄事故现场的整体照片以及各个角度的特写照片。
特别需要关注事故位置、路面标志、车辆状况和伤害情况。
2. 视频记录:如果可能的话,拍摄一个完整的事故发生录像。
录像可以更准确地还原事故发生过程,为调查和分析提供更多信息。
3. 保留证人:如果现场有目击者,尽量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并请他们提供陈述。
证人的陈述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来支持您的索赔。
二、保留医疗记录如果您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并接受了医疗治疗,医疗记录将成为关键的证据之一。
以下是如何保留医疗记录的建议:1. 诊断报告:确保获得医生的详细诊断报告,其中应包含您的伤势程度和治疗方案。
2. 医疗费用记录:收集所有与伤势治疗相关的发票、报销单和药方,以证明您的经济损失。
3. 医疗记录复制:向医疗机构索取医疗记录的副本,以备将来使用。
三、寻找证人证言若您在事故中受伤并需要索赔,可能需要向法庭提供证人证言来证明对方的过错。
以下是一些收集证人证言的方法:1. 目击证人:寻找那些目睹事故发生并可以提供目击证言的人。
尽量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并请他们写下他们的陈述。
2. 专业证人:在事故发生地周边寻找专业证人,如附近商铺的店主或当地居民。
他们可以提供关于事发地点的情况、路况和过往事故的目击经历。
四、保留行车记录仪记录一些车辆配备了行车记录仪,也称为“车黑匣子”,它可以自动记录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图像和数据。
行车记录仪的记录可以提供详细的证据来还原事故发生过程,并判断责任的归属。
起诉证据收集
起诉证据收集法律程序中,证据是决定案件结果的关键因素之一。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收集和提交充足的证据可以大大增加自己的胜诉机会。
本文将探讨起诉证据的收集方法与技巧。
一、明确案件事实在开始收集证据之前,首先需要明确案件的事实。
仔细审查事情的经过,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确保对案件的情况有一个全面而准确的了解。
只有了解了案件事实,才能更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
二、收集书面证据1. 文件记录: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文件记录,如合同、协议、凭证、信件、通知书等。
查阅这些文件,可以了解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议条款等具体细节。
2. 电子邮件与短信:如涉及电子邮件、短信等电子通信方式,应保存相关记录。
这些通信内容可能包含着当事人之间的交流、协商或争议焦点,对案件的解决起到重要作用。
3. 财务记录:查阅账簿、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等财务记录,有助于了解双方的经济交易情况,证明款项支付与收取的真实性。
4. 业务文件:如案件涉及商业合作或合同履行情况,收集与业务相关的文件,如销售报告、产品交接记录等。
这些文件可以提供涉案行为的证明。
1. 证人证言:寻找与案件相关的证人,了解他们所知道的情况。
听取被告、原告、目击者等的证言,可以提供案件不同角度的证据。
2. 专家咨询:根据案件需要,聘请相关的专家提供意见。
专家的证词可以作为专业观点的证明,对案件争议焦点的解决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3. 视频和录音记录:如有可能,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视频或录音记录。
这些记录可以直观地展现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或协商情况,对案件的证明具有重要意义。
四、保全证据在收集证据的同时,还需要注意保全证据的重要性。
证据的保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复制文件:对于重要的文件记录,注意备份与复制,确保不会丢失或损坏原始记录。
2. 保存通信记录:对于电子邮件、短信等通信记录,进行妥善保存备份。
3. 照片与视频:对于场地、物品等与案件相关的照片或视频,保存原始文件,并做好备份。
4. 发出保全通知:根据法律规定,有可能要求相应的证据保全措施。
劳动仲裁中的证据收集技巧
劳动仲裁中的证据收集技巧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对于雇佣关系中的争议,证据是关键。
在劳动仲裁中,正确收集、保管和使用证据,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劳动仲裁中的证据收集技巧,帮助您更好地应对劳动纠纷。
一、明确证据类型和范围在劳动仲裁中,证据可以是口述证言、书面文件、通讯记录、劳动合同等。
在开始收集证据之前,应明确需要哪些类型的证据,针对具体案件确定证据的范围。
对于不同类型的纠纷,可能需要收集的证据也有所不同。
二、保全证据在劳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应当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具体方法包括:1.保存劳动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2.存储通讯记录以及邮件、微信等电子通讯内容的截图或打印;3.保存与纠纷有关的短信、彩信等手机信息的原件或截图;4.约见证人,并尽量获得其书面证词或录音录像等证据。
三、合理获取电子证据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电子证据在劳动纠纷中占据重要地位。
合理获取电子证据的技巧如下:1.邮件和短信记录:应妥善保管通信记录,保存有关邮件的原件以及短信的截图或打印,这些记录通常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的来往关系、约定以及解雇或辞退的原因等。
2.备份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是目前较为常用的沟通工具,备份微信聊天记录有助于保存与纠纷相关的证据。
具体操作可参考微信官方提供的备份方法。
3.获取视频或录音证据:如有可能,应设法获取与劳动纠纷相关的现场视频或录音等。
例如,可以使用手机录制工作现场的录音或视频,以记录相关情况。
四、寻求专业帮助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您可以寻求专业劳动关系咨询师或律师的帮助。
他们对于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和程序具有丰富的经验,可以指导您如何获取有效的证据,并提供有力的法律援助。
五、注意保密与隐私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应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在收集证据时,不得通过非法手段侵犯他人的隐私,如窃取对方密码、私自录音等。
同时,您自己的证据也需保密,避免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六、完善证据材料为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您需要事先准备好完善的证据材料。
起诉的证据收集方法
起诉的证据收集方法在法律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掌握案件的事实真相和证明当事人的主张。
因此,对于需要起诉的案件,收集充分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起诉的证据收集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如何有效地收集证据。
一、书面证据的收集1. 文件和合同:首先,了解和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和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文件和合同可能包括租赁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借款协议等。
通过认真阅读并收集这些文件,可以对案件涉及的权益、义务和约束有更全面的了解。
2. 书面通讯:其次,查找和保留书面通讯也是收集证据的一种重要方式。
这包括电子邮件、短信、信件等。
这些通讯记录可以帮助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内容,有助于建立某种合同关系或展示当事人的行为。
3. 公司记录和财务文件:如果案件涉及公司或商业实体,那么收集相关的公司记录和财务文件也是重要的。
这些文件包括公司账目、财务报表、营业执照等。
它们可以提供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交易记录,为案件提供重要的证据支持。
二、物证的收集1. 图片和视频证据:在某些案件中,图片和视频证据可以提供强有力的证明。
当事人可以收集现场图片或视频,以记录或展示案件发生的地点、情况和细节。
这些图片和视频可以在法庭上被视为重要证据,起到直观而有力的效果。
2. 案发现场取证:如果案件涉及现场或物理痕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进行案发现场的勘查或自己收集物证。
例如,收集车辆碰撞事故现场的刹车痕迹、路面摩擦痕迹等。
这些物证可以帮助还原事故发生的过程,为案件提供重要的依据。
三、证人证言的收集1. 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是法庭案件中最直接的证据之一。
因此,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详细陈述案发经过、事件情况和争议焦点等。
这些陈述应尽可能清晰明了,表达准确,并附上必要的支持材料,如图片、合同等。
2. 第三人证人:如果案件涉及其他人的观察、了解或直接参与,当事人可以尝试收集第三人证人的证言。
这可以通过律师调查、询问亲友或邻居、收集相关证据等方式进行。
手把手教你四大电子数据证据举证方法
手把手教你四大电子数据证据举证方法在互联网应用常态化趋势下,手机短信、微信聊天、电子邮件、支付宝等四大常用通讯应用早已成为生活、工作不可或缺的工具。
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是电子数据。
2015年4月24日实施的《中国签字签名法》第二条、第三条也明确规定,在民事活动中不得仅因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
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新增一条作为第十四条,详细列举了电子数据的表现形式。
这也正式宣布了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支付宝等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虽然诸如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早已被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但是,无论是诉讼代理人还是当事人,在此类证据举证时常见的误区是简单截取几张图作为证据提交,导致法院审理案件时很难把握其证明力度。
考虑此类电子数据内容易遭到篡改,其提交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以破除其作为证据使用的真实性障碍与关联性障碍。
结合《广州市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文拟通过可视方式对微信、支付宝、短信、电子邮件等四类常用电子数据的举证进行模拟,以帮助诉讼参与人在民商事诉讼过程中合理运用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的举证、质证和认证行为。
01 电子证据提交方式当事人提交电子证据的,应当采用截图、拍照或录音、录像等方式对内容进行固定,并将相应图片的纸质打印件、音频、视频的存储载体(U 盘、光盘)编号后提交法院。
其中:(1)提供微信、支付宝记录作为证据的,应当对用户个人信息界面进行截图固定,包括本人及对方。
(2)电子证据中包含音频的,应当提交与音频内容一致的文字文本,文字文本不能简略,可在重点内容部分用黑体字进行凸显。
手机短信等电子数据如何作为证据使用
手机短信等电子数据如何作为证据使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数据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手机短信、邮件等电子数据已经成为了人们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之一。
但在生活和工作中,电子数据的使用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作为证据使用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更加复杂。
本文将从手机短信等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定义、获取、保存、采信以及保全等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部分:手机短信等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定义以及获取和保存方法作为证据的定义当我们提到手机短信等电子数据作为证据,可以理解为是用来证明某个事实,而这个事实是通过手机短信等电子数据所表述的。
在司法实践中,手机短信等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合同、借贷、婚姻家庭、侵权、刑事诉讼等许多方面的事实。
获取方法如何获取手机短信等电子数据成为了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1. 保存原始信息:在手机上保存,保留所有短信、通话记录和邮件,并及时备份。
2. 内部检查程序:在企业内部检查程序中,应强制要求保留所有的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和其他通讯形式。
3. 监测程序:可在企业网络中添加监测程序,监测计算机使用、电子信函和其他通讯形式。
4. 外部检查程序:在企业内需要进行外部检查程序,比如内部审计、调查等等。
保存方法在获取了手机短信等电子数据之后,保存数据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在保存之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需要将数据保存在安全的地方。
合适的地方可以是本地计算机、云端等。
2. 需要有备份计划,以防数据丢失或被删除。
3. 保存时间需要足够长,以保证证据的有效性。
第二部分:采信过程以及保全方式采信过程在电子数据作为证据被提出,通过采信来认定其真实性以及证明其合法性。
在电子数据的采信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是否足够真实:即是否数据本身就足够真实,没有被篡改的情况。
2. 是否构成证明:即这些证据能否为真实事件提供证明。
3. 是否可靠:即进行了必要的保全和保存步骤后,证据是否还能够保留原始信息。
如何收集和整理证据材料
如何收集和整理证据材料证据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是在各种调查、研究、论证等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正确收集并合理整理证据材料不仅可以提高相应工作的效率,还能确保所得出的结论具有充分的可信度。
本文将探讨如何有效地收集和整理证据材料。
一、收集证据材料收集证据材料的第一步是明确研究目的和问题。
只有明确目标,才能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在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收集证据材料。
1. 案例研究:通过研究现有案例,可以获取丰富的数据和实证证据。
这种方法可以通过文献阅读、访谈或观察等手段来进行。
2. 实地调查:如果有条件,可以亲自前往相关场所进行实地调查。
亲身感受和观察能够提供更真实的证据。
在实地调查中,可以使用问卷调查、访谈、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收集资料。
3. 数据分析:对于一些统计数据或调查数据,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技术进行收集和整理。
在数据分析过程中,可以使用统计软件或编程语言来处理和分析数据。
4. 文献检索:通过图书馆、数据库或互联网等渠道,检索相关的学术文献、报告或媒体报道,可以获取大量的证据材料。
在检索过程中,可以使用关键词和筛选条件等技巧,提高检索效率。
二、整理证据材料收集到的证据材料需要进行整理和处理,使其更易于理解和使用。
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分类归类:根据证据材料的主题、内容或性质,将其进行分类归类。
可以使用标签、目录或文档夹等方式来组织和管理证据材料。
分类归类有助于整体把握和查找具体证据。
2. 按重要性排序:将证据材料按照其重要性进行排序,在后续分析或论证中,可以更有针对性地使用重要的证据。
排序可以基于证据的权威性、可信度、可行性等因素进行。
3. 提炼总结:针对重要的证据材料,可以进行提炼总结。
提炼总结可以是逐字逐句的摘抄,也可以是归纳概括的要点。
总结有利于凝练证据的核心内容,方便后续使用和引用。
4. 数据可视化:对于一些统计数据或调查数据,可以使用图表、图像或地图等形式进行可视化展示。
电子邮件形式的证据收集
电⼦邮件形式的证据收集证据对案件判决的影响是⾮常⼤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证据的类型有很多,如物证、证⼈证⾔、鉴定结果、视听资料等,⽽有些证据是以电⼦形式表现的,那么电⼦邮件形式的证据收集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电⼦邮件形式的证据怎样收集电⼦邮件形式电⼦证据的收集。
电⼦邮件是基于因特⽹⽽产⽣的⼀种新型通信⽅式,其与传统的通信⽅式的区别在于,它把⼈们所要表达的意思转化为数字信号,并通过⽹络传输呈现在对⽅的电脑屏幕上。
电⼦邮件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得到确认,如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书⾯形式包括电⼦数据邮件形式。
在刑事诉讼领域中,司法机关的解释中也有所体现,但对如何收集并未规定。
收集时应⾸先了解电⼦邮件的特征,电⼦邮件区别于其他形式电⼦证据的特点是每个电⼦邮件使⽤者必有⼀个电⼦信箱,⽽每个电⼦信箱其⽤户名、账户名以及密码是惟⼀的,纯电⼦邮件的信头都带有收发件⼈、⽹址及收发时间。
任何⼈掌握了某⼀注册⽤户的⽤户名、账户名、密码,就可以收发或删除邮件。
当然,对于⼀般⼈来说,直接在收件箱中修改⽂件并不是容易的事,因为收件箱中的⽂件为只读⽂件,拒绝修改。
即使将其另存,也只改变其位置,并不能改变其属性。
⼆、⼿机短信形式的证据收集⼿机短信形式电⼦证据的收集。
近年来,⼿机短信成为⼈们的重要联络⽅式,由于其具有便捷性和隐蔽性,也被犯罪分⼦作为重要的犯罪⼿段和犯罪⼯具使⽤,如利⽤短信指挥犯罪活动或者直接进⾏诈骗活动。
在这类案件中,若能收集该类证据,对证实案件往往起到⼀锤定⾳的作⽤,因为每个⼿机⽤户的⼿机号码和⼊⽹证号都是惟⼀的,短信发出后,接受者⼿机⼜能显⽰对⽅的⼿机号码。
这样就可以确定发送者是谁,起到证实案件事实的作⽤。
在收集该类证据时,可以采取以下⽅法:⼀是在接受信息者未将短信删除的情况下,直接将此信息予以储存,并将⼿机封存,作为最终审判的证据材料。
⼆是在与案件有关的短信被删除情况下,可以通过⼿机短信运⾏商来调取短信内容。
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的技巧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的技巧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因素之一。
正所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只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才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观点。
那么,在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收集的技巧呢?首先,要明确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来确定。
例如,如果是合同纠纷,那么合同文本、履行情况的记录(如付款凭证、交货凭证等)、双方的沟通记录(如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就可能是关键证据。
如果是侵权纠纷,侵权行为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造成损害的证据(如损失清单、鉴定报告等)就至关重要。
在明确了所需证据的类型后,就要着手收集。
一个重要的技巧是保持敏锐的观察力和细心的态度。
很多时候,有价值的证据就隐藏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中。
比如,在一场交通事故中,现场的车辆碰撞痕迹、周围的环境状况、目击者的反应等,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如果不善于观察,这些重要的线索可能就会被忽略。
及时收集证据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
很多证据具有时效性,如果不及时收集,可能会灭失或者变得难以获取。
比如,一些电子证据,如果不及时保存,可能会因为数据丢失、设备损坏等原因而无法获取。
再比如,一些现场证据,如果不及时拍照、录像或者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甚至消失。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如通过窃听、偷拍、非法搜查等方式获取的证据,往往不能被法庭采纳。
因此,在收集证据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证据的来源合法。
善于利用书证也是证据收集的重要技巧之一。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例如,合同、借条、收据、发票等。
在收集书证时,要注意书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果书证存在涂改、删减等情况,可能会影响其证明力。
证人证言也是常见的证据形式之一。
寻找可靠的证人,并让他们如实提供证言,对于案件的胜诉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与证人沟通时,要清晰地说明案件的情况,让证人了解他们所提供的证言的重要性。
如何收集和整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如何收集和整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在法律案件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为法庭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帮助裁判者做出公正的判断。
因此,收集和整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本文将介绍一些有效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收集和整理证据,并确保其可靠性。
一、收集证据1.明确证据范围:在收集证据之前,需要明确案件的具体细节和相关证据的类型,例如文件、照片、录音、视频等,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收集工作。
2.调查和调查目击者: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案件的背景和相关人员,寻找可能有关的目击者,并进行访谈和记录。
目击者的证言可能为案件提供重要线索。
3.建立证据收集团队:如果案件复杂,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团队负责证据的收集工作,各成员分工合作,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利用科技手段:现代科技手段提供了许多便利的证据收集方式,例如通过监控摄像头获取视频录像,使用手机录音软件记录目击者证言等。
5.保护证据完整性: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确保其完整性和原始性,不得进行任何篡改或删除。
可以利用数字鉴定技术对证据进行保护和验证。
二、整理证据1.建立档案系统:为了便于整理证据,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档案系统,将证据按照类型、时间、地点等进行分类,做好对应的标注和记录。
2.编写证据清单: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清单整理,包括具体内容、来源、日期等详细信息,方便后期查阅和使用。
3.归类和分析证据:根据案件的要求,将证据进行分类和分析,挖掘其潜在的价值和相关性,为案件辩护或支持提供有力的依据。
4.制作证据展示材料: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制作证据展示材料,例如幻灯片或视频,以便在法庭上向裁判者和陪审团展示证据。
5.确保证据的可靠性:在整理证据的过程中,要保证其可靠性和真实性,避免任何篡改或伪造行为,以免影响案件的审理。
三、附加技巧1.保护证据的安全:将重要证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丢失或遭到损坏。
在数字存储方面,可以采用加密和备份的方式来加强保护。
2.寻求专业支援:如果你对证据收集和整理有困难,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的帮助,他们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建议。
起诉的证据收集方法
起诉的证据收集方法一、引言在法律诉讼中,证据是真理的重要根据。
良好的证据收集方法对于起诉案件的成功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证据收集方法,以帮助起诉方有效准备和提供证据。
二、书面证据的收集1. 文件收集:起诉方应通过法院提供的途径或其他合法渠道,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如合同、协议、通信记录等。
这些文件能够提供案件的事实依据和证明。
2. 电子邮件和短信证据:如果案件涉及电子邮件或短信的内容,起诉方可以通过打印、保存或备份这些信息作为证据。
确保这些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非常重要。
3. 书面陈述:起诉方可以收集相关人员的书面陈述,这些陈述可能包括证人、受害人或当事人的口述陈述。
起诉方应确保在陈述中注明时间、地点和签名,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物证的收集1. 实物收集:起诉方可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实物作为证据,如损坏的物品、武器、毒品等。
这些实物可以直接证明案件的发生和相关的犯罪行为。
2. 图像和录像证据:如果案件涉及安全摄像头的录像、照片或其他图像信息,起诉方可以收集这些证据以支持其起诉。
确保这些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非常重要。
四、证人证言的收集1. 直接证人:起诉方应收集案件的直接证人,这些证人在案件发生时亲眼目睹了相关事实或事件。
起诉方应与证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并详细记录他们的证言。
2. 间接证人:某些情况下,起诉方可能无法找到直接证人,但可以找到与案件相关的间接证人。
这些人可能是在事件发生后听说或了解案件的。
他们的证言可能为案件的真相提供重要线索。
3. 专家证人:如果案件需要专业知识的解释或证明,起诉方可以寻找相关领域的专家,并邀请他们作为专家证人提供专业意见。
五、其他收集方法1. 录音和视频采集:在某些情况下,起诉方可以通过录音或视频采集与案件相关的口头陈述,以作为证据。
使用录音设备和摄像设备需要事先获得相关人员的同意,并遵守法律规定。
2. 公开信息的搜集:起诉方可以通过公开途径,如媒体报道、政府公告等,搜集与案件相关的公开信息。
网上购买保险后如何利用证据来支持理赔申请
网上购买保险后如何利用证据来支持理赔申请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购买保险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方式。
然而,当出现保险理赔情况时,如何有效利用证据来支持我们的申请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在网上购买保险后如何利用证据来支持理赔申请。
一、保留购买保险的相关记录和资料在网上购买保险后,第一步就是要保留好购买保险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险的时间、保单编号、保险产品的名称和详情等。
这些信息可以作为理赔时证明你购买了保险的依据,同时也有助于保险公司核实你的保单信息。
二、保存购买保险时的网页截图或确认邮件在网上购买保险时,我们可以通过截图或保存确认邮件的方式留存购买页面的相关信息。
这些截图或邮件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你已经成功购买了保险。
在理赔时,可以使用这些截图或邮件来证明你的购买行为,让保险公司确认你的保险合同存在。
三、保留支付记录和账单购买保险时的支付记录和账单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在网上购买保险时,我们通常会使用银行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因此需要确保保留好支付记录和账单。
这些记录可以证明你已经支付了保险费用,是保险合同成立的重要依据。
四、留存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据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我们需要及时采取行动来保留与事故相关的证据。
比如,如果是车辆事故,可以拍摄现场照片、保留报案单、对方驾驶证和行驶证等;如果是财产损失,可以拍摄损坏物品的照片、保留购买发票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保险事故发生的真实性,并支持你的理赔申请。
五、妥善保管医疗报告和医疗费用清单如果是医疗险理赔,我们需要保留完整的医疗报告和医疗费用清单。
这些文件将作为证据来证明你的医疗费用支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在购买医疗保险时,我们也可以咨询保险公司有关理赔手续和要求,以便在事故发生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
六、与保险公司保持及时沟通在理赔过程中,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你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并附上之前提到的各种证据。
把e-mail、录音录像、手机短信和照片变成证据的正确方法!
把e-mail、录音录像、手机短信和照片变成证据的正确方法!来源:中伦律师事务所作者:姚晓培马振林现在项目中,很多的报价文件、洽商变更、往来函件均是通过电子邮件、QQ文件的方式进行双方的往来协商,相关的电子材料就成为证明相关事实的唯一证据。
此外,照片、录音、录像、手机短信也是施工过程中能够反映事实的常见证据材料表现形式。
一电子邮件的收集和整理施工过程中,最为常见的电子资料证据就是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电子邮件的证明效力需结合该电子邮件证据的形成过程、是否办理公证手续、电子邮件的内容、发送及接收电子邮件的人员的身份,以及与其他证据的对应关系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一定都能被法院认可。
主要的原因包括:第一,电子邮件本身的证明力较弱。
电子邮件是从总承包单位控制的计算机中获取的,从技术上看,总承包单位完全可以通过简单的计算机操作,在提取电子邮件证据时对邮件内容进行修改、编辑等操作,因此业主往往会对电子邮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因此,一般情况下,需要对电子邮件证据办理公证手续。
第二,进行电子邮件往来的对方身份不明确。
电子邮件的发件主体、收件主体往往都采用匿名的方式,如果总承包单位在使用电子邮件证据时,不能证明对方的身份以及职权权限,业主很可能会主张其并没有发送过该类邮件,而是总承包单位自己注册了一个电子邮件账号,伪造证据。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如果总承包单位仅仅提供一份孤立的电子邮件证据,而业主又不认可该份电子邮件证据,则仅凭该份电子邮件证据,得到法院支持的难度很大。
但是,电子邮件毕竟是施工过程中双方进行信息往来的主要平台,也是形成证据材料的主要形式,邮件内容基本上能够反映业主和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意思表示,属于合法的证据表现形式,因此总承包单位还是应该将与案情有关的电子证据提交给法院,用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
在提交电子邮件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使用电子邮件公证或鉴定的方式,通过公证或鉴定人员对电子邮件进行必要审查,一定程度上能提高电子邮件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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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集整理电子邮件、录音录像、手机短信和照片作为索赔证据材料
发布时间:2016-03-23 13:57:44 作者:姚晓培马振林来源:中伦律师事务所我要评论(0)
现在项目中,很多的报价文件、洽商变更、往来函件均是通过电子邮件、QQ文件的方式进行双方的往来协商,相关的电子材料就成为证明相关事实的唯一证据。
此外,照片、录音、录像、手机短信也是施工过程中能够反映事实的常见证据材料表现形式。
电子邮件的收集和整理
施工过程中,最为常见的电子资料证据就是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电子邮件的证明效力需结合该电子邮件证据的形成过程、是否办理公证手续、电子邮件的内容、发送及接收电子邮件的人员的身份,以及与其他证据的对应关系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一定都能被法院认可。
主要的原因包括:第一,电子邮件本身的证明力较弱。
电子邮件是从总承包单位控制的计算机中获取的,从技术上看,总承包单位完全可以通过简单的计算机操作,在提取电子邮件证据时对邮件内容进行修改、编辑等操作,因此业主往往会对电子邮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因此,一般情况下,需要对电子邮件证据办理公证手续。
第二,进行电子邮件往来的对方身份不明确。
电子邮件的发件主体、收件主体往往都采用匿名的方式,如果总承包单位在使用电子邮件证据时,不能证明对方的身份以及职权权限,业主很可能会主张其并没有发送过该类邮件,而是总承包单位自己注册了一个电子邮件账号,伪造证据。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如果总承包单位仅仅提供一份孤立的电子邮件证据,而业主又不认可该份电子邮件证据,则仅凭该份电子邮件证据,得到法院支持的难度很大。
但是,电子邮件毕竟是施工过程中双方进行信息往来的主要平台,也是形成证据材料的主要形式,邮件内容基本上能够反映业主和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意思表示,属于合法的证据表现形式,因此总承包单位还是应该将与案情有关的电子证据提交给法院,用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
在提交电子邮件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使用电子邮件公证或鉴定的方式,通过公证或鉴定人员对电子邮件进行必要审查,一定程度上能提高电子邮件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
根据《电子邮件鉴定实施规范》,鉴定人员在鉴定电子邮件的真伪时,应采取以下步骤:了解邮件形成的过程等相关情况;固定保全邮件;按照相关技术方法,搜索、恢复保存在硬件设备上的电子邮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和数据;对邮件的真实性进行检验和分析。
此外,办理电子邮件公证手续也是一种法定手段。
当
然,由于工程案件涉及的证据繁杂、公证鉴定费用也不低,可以考虑在第一轮提交证据时先只提交电子邮件本身,如业主对证据真实性不予认可,或是对于特别重要的证据,则采取公证、鉴定方式。
其次,除了提交电子邮件外,总承包单位还应该积极寻找其他证据资料,如业主的函件、录音、手机确认短信等,用以佐证电子邮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最后,在处理电子邮件证据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电子邮件证据要注意留存、备份。
第二,对于一些重要事项,总承包单位应尽量同时采用纸质函件方式来处理,避免仅使用电子邮件形式。
第三,如果总承包单位要使用电子邮件与业主进行沟通,应和业主在合同或函件中确定双方官方指定的邮箱和邮件联系人,使用官方邮箱进行联系,避免使用QQ等私人邮箱。
第四,总承包单位在使用电子邮件与业主进行沟通时,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的方式,电子签名技术是一种解决计算机网络中信息传输的安全机制,从理论上说,带电子签名的电子邮件证据能够保障“签名”后邮件内容的完整性,且当事人不可抵赖其“签名”,因此带电子签名的邮件具有更强的证明力。
第五,总承包单位在使用电子邮件与业主进行沟通后,要及时将电子邮件打印出来,并按时间顺序进行整理排序,保持连贯性,为将来的建设工程索赔打好证据基础。
第六,总承包单位在打印电子邮件时,要注意邮件截图的完整性,确保打印出的电子邮件能够完整显示电子邮件的收发人、正文和所有附件。
word形式的电子文档
以word形式打印出来的总承包单位给业主发送的函件或会议记录,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
因为,word文档是电脑上的一种文字处理器应用程序,它依靠电子技术生成、以数字化形式存储于磁盘、光盘、存储卡等各种电子设备载体之中。
word文档极容易被篡改、伪造、破坏或毁灭,数据或信息被人为地篡改后,如果没有可资对照的副本、映像文件则难以查清、难以判断。
因此在总承包单位仅提出word形式的函件或会议记录的情况下,往往会遭到业主、监理的质疑,声称word文档属于事后打印,不是当初的版本,而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应对办法:第一,总承包单位要注意保存向业主发送的word文件的签收记录,可以作为证明word文档真实性的间接证据。
第二,总承包单位在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业主发送word 形式文件时,可以采用电子签名或公证的方式,增强word文档的可靠性和证明力。
第三,由于word文档存在极易被篡改的情况,总承包单位在保存函件或会议记录的时候,应尽量
采用纸质、PDF等其他方式。
第四,虽然word文档存在易被篡改、证明力较弱的问题,但word文档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电子证据的范畴,内容涉及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建设工程索赔中提交word形式的函件或会议记录,对于澄清相关事实、支持己方观点,是具有一定帮助的。
录音录像资料
录音录像资料是对某一特定环境,采用特定设备,通过技术手段对环境现场进行音频、视频的同步记录。
录音录像资料的擦写和重复写入性很强,内容极易被篡改,而秘密录制的录音录像资料又可能涉嫌侵犯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在搜集、保存录音录像资料时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包括:
第一,应尽量采用具有光盘轨迹数字加密功能、与硬盘独立录像、同步存储的同步直接刻录设备,作为录音录像设备。
由于光盘本身具有不可人为剪辑的物理特点,可作为第一原始证据,硬盘则仅拿来作同步独立备份,这样既保证了证据第一存储介质原始光盘的真实性和身份确定,又可防止光盘被调包,同时又避免了硬盘异步转刻光盘过程中的修改嫌疑和视听证据地位的丧失。
第二,应该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进行录音录像的录制,确保获得较好的录音录像效果。
第三,在录音录像过程中,应当注意通过谈话交代时间、地点,明确各方谈话者的身份和与谈论事实的关系,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同时着眼于事实的叙述、承认或否认,而不纠缠于法律责任的争论,以增强录音录像证据的关联性和可信度。
第四,在完成录音录像后,要注意保存好录音录像材料的原始载体,切勿修改、剪辑和移动存储,切勿擅自把所录制的音频文件移动到电脑硬盘、光盘等存储设备上,以防录音录像证据出现疑点而失去证明力。
第五,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确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手机短信
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材料,搜集和保存时应注意的事项包括:
第一,总承包单位事先应和业主在合同或函件中确定双方官方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手机),使用官方电话(手机)进行联系,避免使用私人电话(手机);在使用私人手机短信的情况下,要注意搜集短信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短信发送、接收的时间,短信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有关信息。
第二,在保存手机短信时应确保短信的位置没有出现变动,发出(收到)的信息一直处于发(收)件箱中。
第三,应及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打印出来,并按时间顺序进行整理排序,保持连贯性。
第四,在打印手机短信时应确保手机短信内容的完整性,要包含短信的全部内容,以及短信的收发件人和时间。
第五,必要时可申请对手机短信进行鉴定、公证。
此外,由于手机短信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因此总承包单位还应该积极寻找其他证据,如业主的函件、录音、电子邮件等,通过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强化手机短信的证明力。
数码照片
搜集和保存数码照片时的注意事项包括:
第一,安排熟悉数字图像技术及其设备的工作人员进行拍摄。
第二,尽量选用像素较高的数码相机,根据不同的需要,采用不同的文件格式和文件大小,以确保影像质量。
第三,拍摄数码照片时应注意由远而近、环环相扣,“远”景数码照片要反应整体轮廓、整体工程(或整体现场),“近”景数码照片要反应局部的整体(或现场),最后聚焦到所要证明的具体事项上。
第四,数码照相机记录的影像格式和影像内容在照相机上不要轻易更改,条件允许时还可保留拍摄时所使用的数码照相机的原始存储卡及所得照片和数码照相设备。
第五,对于原始拍摄获得的数码照片证据,应立即对存储卡中的原始图像数据进行备份,并由记录人员、相关在场人员以及保管人签署姓名、日期和背书相关信息后封存,列入存档;对于复制提取的数码照片证据,要及时标注提取的时间、来源、提取过程、使用方法、提取人员等,以证明数码照片证据是否属实。
第六,对数字图像进行分析、测量、增强及恢复处理时,必须保证所使用的数字图像处理技术是科学可靠的,图像处理时,最好使用专业图像处理软件和系统。
操作人员必须对所使用的图像处理软件、图像处理方法和生成最终图像的必要工序进行记载,如记录图像保存的日期和时间,以及保存保管人员;记录用于处理图像的程序和使用的技术,以显示是否使用了有效的程序和方法,以及每步程序是如何影响图像内容的,并且允许该程序能以相似的结果被重复;对图像编辑处理的纪录应由操作人员和监管人员签署姓名、日期和背书相关信息后保存。
第七,条件允许的,可以将照片资料证据及时刻录在光盘上。
在刻录盘上要注明案件名称和性质、发案时间、地点、照片张数、拍照人、制作人、刻录时间、归档封存时间等,技术员和档案员共同封存并签名。
最后,电子证据资料数码照片还应与其他证据资料形成证据链,通过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强化数码照片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