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2024年机关阅览室借阅制度和管理人员职责样本(三篇)

2024年机关阅览室借阅制度和管理人员职责样本(三篇)

2024年机关阅览室借阅制度和管理人员职责样本为了切实增强对镇机关阅览室图书资料的管理效能,充分发挥阅览室在构建职工之家单位中的关键作用,推动镇机关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此制定图书资料借阅管理办法。

一、图书资料室所收藏的图书、杂志及各类文字、音像资料,均属机关公有财产,仅限本机关在职员工及离退休人员借阅使用。

其中,工具书仅限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外借。

二、借阅者前往图书室借阅图书、音像资料时,需先行查阅目录,明确书号、书名等信息,并向工作人员提交申请,办理借阅手续。

三、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具体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22:00。

四、借阅图书资料时,每次借阅量不得超过两册,借阅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五、借阅者应当爱护书刊、音像资料,借阅时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残缺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标记。

归还时,若发现有污损、残缺等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经济损失。

若遗失借阅书刊,必须购买相同版本进行赔偿;若确实无法购买到相同版本,则需按照原价的2至5倍进行赔偿。

六、在机关工作急需时,已借出的图书、音像资料需由借阅者及时归还,以支持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各室、中心使用公款购买的图书、音像资料,需先在图书资料室进行登记并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报销,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八、上述所有规定,借阅者均需自觉遵守。

召公镇人民政府____年____月2024年机关阅览室借阅制度和管理人员职责样本(二)镇机关阅览室图书资料借阅管理办法一、图书资料管理与借阅原则为有效管理镇机关阅览室的图书、杂志及各类文字、音像资料,确保这些资源作为镇机关公有财产得到妥善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充分发挥阅览室在构建职工之家单位中的积极作用,并促进镇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借阅对象与权限1. 阅览室所藏图书、杂志及音像资料,仅供本机关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借阅。

图书建档管理制度

图书建档管理制度

图书建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图书建档工作,提高图书档案管理效率,保障图书资源的正常利用和管理。

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档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的图书建档工作,包括订购、收集、整理、编目、分类、编号等所有环节。

三、建档管理机构单位图书建档管理机构设立在图书馆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建档工作。

图书建档管理员由专业人员担任。

四、建档管理流程1. 订购阶段:在订购图书时,应向图书建档管理员提交书名、作者、出版社等相关信息,以便建档。

2. 收集阶段:收到新书后,建档管理员应及时进行验收,确认书籍信息无误后进行建档处理。

3. 整理阶段:对收到的图书进行整理、装订,确保图书质量完好。

4. 编目阶段:建档管理员应对图书进行分类编目,便于读者查找和管理。

5. 分类阶段:根据图书的内容和特点,将图书进行分类放置,避免混乱。

6. 编号阶段:对每本图书进行编号,建立起图书的独立标识,方便管理和检索。

五、建档管理原则1. 一书一档:每本图书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内容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索书号等信息。

2. 信息准确:建档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用户能够准确、方便地查找到所需图书。

3. 分类有序:对不同类型的图书进行合理分类,便于读者根据自身需求查找所需图书。

4. 管理规范:建档工作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标准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篡改档案信息。

5. 定期维护:建档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修正档案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建档管理责任1. 图书建档管理员应认真负责地履行建档工作,保证图书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部门负责人应对建档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流程的顺利进行。

3. 任何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图书档案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七、建档管理效果评估单位应定期对图书建档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建档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以上为图书建档管理制度,单位内部应严格执行,确保图书资源得到有效管理和利用。

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规范机关图书资料的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而制定的,是机关图书资料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及人员。

2.机关图书资料是机关单位的重要资源之一,必须加强管理, 严格保护。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组织、执行本制度。

二、机关图书资料的管理1.机关图书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机关内部制度采取分类、编目、登记、盘点、借阅等管理办法。

2.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所管辖的图书资料的种类、数量和用途,制定管理计划和措施,做好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3.机关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涉及图书采购、订购、验收、编目、登记、盘点、借阅、归还等环节,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机关图书资料的分类和编目1.机关图书资料应根据内容和用途分类编目。

分类应以国家规定的图书分类为主,同时结合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分门别类。

2.机关图书资料的编目应采用标准编目体系,规范编目码的定义和使用,确保编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机关图书资料的登记1.机关图书资料必须进行登记,对新采购、调拨、赠送和捐赠的图书资料实行登记制度。

登记应包括图书名称、作者、译者、出版社、出版年月、价格、标识码等。

2.机关图书资料登记主要包括手工登记和数字化登记两种方式。

手工登记应当规范书写,数字化登记应当采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确保登记信息清晰、真实、准确。

五、机关图书资料的盘点1.机关图书资料必须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图书资料数量、质量、存放位置、使用状况等方面的准确性。

2.盘点应包括甄别、清点、核实三个环节。

盘点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必要时可以适当缩短盘点周期。

六、机关图书资料的借阅和归还1.机关图书资料的借阅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按照书面申请、审批、登记、借出和归还的程序进行,确保借阅环节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机关图书资料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如有需要可以续借,但必须经过审批同意。

3.机关图书资料借出后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超期等情况,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图书书管理制度

图书书管理制度

图书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工作,提高图书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包括图书采购、馆藏整理、借还书服务、读者服务、安全管理等各方面。

第三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图书管理制度,确保图书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保管。

第四条图书馆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

第二章图书采购和馆藏整理第五条图书馆应当根据读者需求和图书馆的定位,科学、合理地采购图书。

第六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完善的馆藏管理制度,对新到图书进行分类、编目、贴标,并及时入库。

第七条图书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图书的采购、编目和入库工作,确保图书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图书馆应当定期对馆藏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清理过期、损坏和不需要的图书。

第三章借还书服务第九条图书馆应当提供方便快捷的借还书服务,满足读者的需求。

第十条读者应当凭借书证或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借书,并按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图书。

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借还书记录系统,做好读者借还书情况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第十二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的图书查阅制度,方便读者查阅馆藏图书。

第四章读者服务第十三条图书馆应当提供各种阅读和学习服务,满足读者的需求。

第十四条图书馆应当定期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丰富读者的精神生活。

第十五条图书馆应当建立读者服务制度,做好读者咨询、借还书、阅读指导等工作。

第十六条图书馆应当建立读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读者的问题和困难。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图书馆应当加强场馆和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读者安全。

第十八条图书馆应当建立防火、防盗和防爆破等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第十九条图书馆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条图书馆应当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一条图书馆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图书馆的管理情况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应当建立与其他图书馆的合作机制,共同提升服务水平。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4篇)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4篇)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图书管理对于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图书馆而言,越来越重要。

良好的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图书管理的效率、规范图书资产的管理,节约资源的同时,也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提高用户满意度。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对于图书馆和各类机构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二、图书清点管理制度1. 清点周期(1)年度清点:每年在固定的时间段内,对馆藏图书进行全面清点。

(2)季度清点:每季度对一部分藏书进行清点,确保馆藏图书的精确性和完整性。

(3)引进新书后清点:每次引进新书后,对新书进行清点,并及时更新馆藏清单。

2. 清点责任人(1)图书馆管理员负责组织和实施图书清点工作,并委派相关人员参与其中。

(2)每个部门或学校相应的图书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或学校图书的清点工作。

3. 清点工作内容(1)核实馆藏图书目录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对照图书目录进行逐一清点。

(2)记录馆藏图书的变动情况,包括新增、报废、借阅、归还等。

(3)对于长时间未借阅的图书进行重点清点,并根据情况进行剔除。

4. 清点工作流程(1)准备工作: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图书目录、图书借还记录等资料,为清点工作做好准备。

(2)组织力量:根据清点周期,组织清点工作,并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其中。

(3)逐一清点:按照图书目录进行逐一清点,确保馆藏图书的准确性。

(4)记录变动:对于新增、报废、借阅、归还等情况进行记录,及时更新馆藏清单。

(5)剔除处理:对于长时间未借阅的图书进行重点清点,并根据情况进行剔除处理。

5. 清点结果处理(1)对清点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淘汰或剔除已经损坏、过时或不再需要的图书。

(2)对于馆藏图书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图书目录和馆藏清单。

(3)将清点结果报告给上级领导,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确保清点工作的效果。

三、图书剔除管理制度1. 剔除标准(1)图书损坏:对于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的图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剔除处理。

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的通知

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的通知

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公布日期】2008.09.17•【字号】•【施行日期】2008.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的通知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近些年来,我市绝大多数党政部门、人民团体基本上能遵守有关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有少数单位,尤其是个别主要党政机关在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时仍然存在着对法规认识不清、对编印程序了解不明的现象,不办理审批手续,擅自编印论文集、文件汇编、学习资料、宣传手册等等。

这种行为既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又损坏了成都党政部门的整体形象。

为帮助各单位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印行为,依据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一、准确把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范围和类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指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成册、折页或散页印刷品”,诸如文件汇编、学习资料、培训资料、宣传资料、画册、会刊、志书史料、指南、论文集等,都属于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范畴;“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简报等信息资料”,诸如《政务信息》《机关情况》《内部通报》等。

从形式上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分为报型、刊型和图书型。

二、严格遵守行政审批程序根据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印和承印,实行核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管理”。

我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核发审批机关是成都市新闻出版局或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图书馆档案管理制度

图书馆档案管理制度

图书馆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实行科学化管理,使文件、材料等档案的积累、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适应长远的发展,需对档案材料进行完整地保存和科学管理,现作出如下规定:
(一)档案的收藏范围
1、上级领导机关对本馆所发批文、决定、批复、下达的计划。

2、本馆产生的会议文件、报告、决议、工作计划、年度总结、统计报表及其它业务往来材料,反映本馆情况的大事记。

3、本馆工作人员的业务档案、工作成绩记录等。

4、科研成果、工作研究的专题汇报材料和论文、著作。

5、本馆工作人员历年来在校内外出版、印刷的教材、专著、翻译、报刊和各种汇编、工作通讯、简报等。

6、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草拟的文件,包括规章、规范、标准、细则、办法和工作经验介绍、总结、汇报等。

7、图书馆设备档案,即由图书馆购进或由图书馆使用的各类设备的使用说明、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

(二)图书馆由办公室主任牵头,设立专人负责本馆档案的收集、积累、编目、归档工作。

馆长及各部门负责人要支持档案工作的建设。

(三)上述(一)中的4、5款所要求归档的各类论著的作者,应在作品公开发表后主动向办公室管档案人员交一份作品所在刊物的原件;其它条款所涉及到应归档资料的责任者,亦应在工作告一段落后,主动将所有有价值资料的原件交馆办公室,以便归档工作顺利进行。

(四)设备档案由本馆物质保管员保管。

在设备到馆拆封后,将所有有关资料进行复制,原件交物资保管员保管,复制件由使用部门的具体使用人员保管。

如原件太厚,不易复制,则由物资保管员登记,使用人借用。

(五)各部门应主动协助档案归档工作,不以任何借口私自扣留应归档资料。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起施行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起施行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6号《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出版,加强对图书出版的监督管理,促进图书出版的发展和繁荣,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图书出版,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书籍、地图、年画、图片、画册,以及含有文字、图画内容的年历、月历、日历,以及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内容载体形式。

第三条图书出版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图书出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全国图书出版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图书出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图书出版单位依法从事图书的编辑、出版等活动。

图书出版单位合法的出版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

第六条新闻出版总署对为发展、繁荣我国图书出版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图书出版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并评选奖励优秀图书。

第七条图书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图书出版单位的设立第八条图书由依法设立的图书出版单位出版。

设立图书出版单位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取得图书出版许可证。

本规定所称图书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图书出版法人实体。

纸质资料保存管理制度

纸质资料保存管理制度

纸质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单位的纸质资料保存工作,保护和利用单位的文化遗产,加强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单位政治、经济、文化、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纸质资料保存工作应当依法依规,统一管理,分类分级保存,严格保密,便于查询和运用。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纸质文献档案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确保纸质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纸质资料保存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办事,绝对不能私自销毁、涂改、挪用或外借纸质资料,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纸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第五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纸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按照国家和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对纸质资料进行清点和整理,发现错乱、遗漏或不合规定的,应当及时调整和处理。

第七条纸质资料应当按照文件类型、日期、机构、主题等不同方面进行分类,制定明确的索引和档案目录,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纸质资料的存放应当按照文件的利用频率、保密级别等因素进行分类,采取不同的保存措施和环境条件。

第三章纸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第九条纸质资料应当存放在封闭、安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档案室内,同时防潮、防火、防盗、防虫、防霉等。

第十条纸质资料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有损坏、破损或遗失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进行整理修复。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纸质资料的借阅制度,按照规定向需要查阅资料的人员提供服务,借阅后应当如实记录借阅情况。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保密要求,制定纸质资料的利用规定,严格控制和监督纸质资料的使用。

第四章纸质资料的销毁和转移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相关规定,制定纸质文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程序,根据规定及时清理和销毁无利用价值的资料。

第十四条纸质资料销毁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操作,严格保密,确保资料不被泄露。

图书馆文献规章制度

图书馆文献规章制度

图书馆文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图书馆文献资源管理,提高文献利用效率,完善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图书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图书馆所有馆藏文献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包括图书、期刊、报纸、光盘、电子文献等。

第三条图书馆应当依法对馆藏文献资源进行有效管理,保障读者的知识需求和权益。

第四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馆藏文献资源的采集、整理、存储、共享、利用等制度,不断提升文献资源管理水平。

第二章文献采集与整理第五条图书馆应当根据学科特点和读者需求,制定文献采集计划,及时更新馆藏。

第六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和完善文献整理、编目、分类等工作流程,确保文献资料有序存放,方便读者查阅。

第七条图书馆应当加强与其他图书馆的合作与联盟,拓展文献资源渠道,提升文献采集能力。

第三章文献储存与保护第八条图书馆应当建立文献资源存储保护制度,定期对馆藏文献资源进行检查、整理和维护。

第九条图书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献资源受到损坏、遗失或被盗。

第十条图书馆应当建立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将部分文献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以方便读者在线查阅。

第四章文献共享与利用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当建立文献共享机制,实现图书馆间资源互借与合作。

第十二条图书馆应当建立文献利用规章,明确借阅、阅览、复印等服务规定。

第十三条图书馆应当建立信息服务台,为读者提供咨询、引导、检索等服务。

第五章文献扩编与更新第十四条图书馆应当定期对馆藏文献资源进行检索评估,剔除陈旧、损坏、无用的文献资源。

第十五条图书馆应当积极参与新文献资源的采集和推广,加强新资源的宣传与推广。

第六章文献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图书馆应当建立文献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文献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汇总。

第十七条图书馆应当制定文献管理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应当依法程序进行,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图书馆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范本(2篇)

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范本(2篇)

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范本____图书馆文献保护制度管理和保护好馆藏文献,是图书馆借阅部门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

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入藏文献的保护情况,包括文献破损与修复、防尘、防火、防盗、防光等。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部室负责人报告。

一、书库(阅览室)的管理1.严禁携带易燃品、危险品、提包、食物或者其它私人物品进入书库(阅览室)。

2.书库(阅览室)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作业,禁止部门工作人员私自拉接电路明线。

3.开架阅览室工作人员要随时巡视检查,并对读者进行文献借阅与保护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半开架阅览室工作人员对入库读者要做好导引工作,不得让读者独自入库取阅;古籍书库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非本部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善本书库非管库人员一律不许入内;如有特殊需要者,须经馆长批准,由专人带领方可入内。

对于半开架与闭架书库(阅览室)读者需做好阅览登记工作。

4.任何人未办理相关手续均不得将文献资料带出书库(阅览室),否则视作偷窃,并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本馆工作人员,第一次批评教育,扣发当事人____个月岗位津贴;同一人第二次违反本规定者,扣发半年岗位津贴并调离岗位,情节严重者除名;对于知情不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对于举报者,每次奖励____元/人。

5.负责出纳、借阅的工作人员对每一册还回来的文献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污损、撕页、勾画、圈点等情况,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书库(阅览室)的防火、防盗、防尘、防虫(鼠)工作,严格履行有关的规章制度,保证相关措施的落实与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晴朗无风天气可开窗通风,否则严禁开窗,同时加强日常清扫;定期检查、更换鼠药与防虫药品。

7.要根据书库(阅览室)的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调节库(室)内的温湿度。

8.对阅毕文献要及时归架(柜),保证排架整齐。

9.破损文献要做好统计工作,定期报馆办公室协调修补事宜。

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范本(2)图书馆是保护和管理图书资源的重要机构,为保证图书馆藏书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制定一套完整的图书馆藏书管理与保护制度非常必要。

图书储存管理制度

图书储存管理制度

图书储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图书储存管理工作,加强对图书资料的管理和保护,提高图书管理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二、责任主体1. 图书馆负责整体图书储存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各岗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认真负责、细心细致地做好图书储存管理工作。

三、图书储存管理制度1. 图书储存区域应当做到整洁有序,避免杂物混杂,影响环境整体的整洁度。

2. 图书应当按照分类号顺序摆放,确保每本图书都有固定的位置,方便读者查阅。

3. 图书应当定期清理,发现有破损或者遗失的图书应当及时整理或者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4. 图书储存区域应当保持通风、干燥,避免潮湿环境对图书的损坏。

5. 图书储存区域应当设置合理的防火设施,确保图书的安全。

6. 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图书的存放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7. 图书的调拨、移动等操作应当由专人操作,避免造成图书的混乱。

8. 对于长期不借、不用的图书,应当进行定期清点,及时进行处理。

四、图书管理1. 图书应当按照分类号分门别类,确保每本图书都有明确的标识和存放位置。

2. 每本图书都应当有唯一的编号,方便管理和查阅。

3. 图书的借阅、归还应当登记记录,确保借阅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 图书的捐赠、赠送等操作应当有专门的流程和记录,方便跟踪和管理。

5. 图书管理系统应当具有完善的功能,支持图书的检索、借阅等操作。

6. 图书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图书的状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图书保护1. 图书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图书保护的措施和规定,确保图书的安全。

2. 对于珍贵、稀有的图书应当加强保护,确保不受到损坏或遗失。

3. 对于有破损、遗失的图书应当及时修复或补偿。

4. 图书借阅过程中应当对图书进行细致的检查,防止损坏。

5. 对于图书的盗窃、破坏等行为应当采取严厉措施,确保图书的安全。

六、奖惩机制1. 对于图书管理人员认真负责、工作出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于图书管理人员疏忽、玩忽职守、造成图书损失等应当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图书资料室规章制度

图书资料室规章制度

图书资料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图书资料室的管理秩序,保护藏书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和图书馆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资料室是供读者阅览图书资料和进行文献查询的场所,读者应爱护图书资料、维护图书资料室的秩序。

第三条图书馆应加强对图书资料室的管理和服务,保障读者的权益,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图书资料室为读者提供各类图书资料,充分利用图书馆的资源,提高文献查询和阅读效率。

第五条图书资料室遵循“自愿、平等、互助、公平”的原则,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图书资料室的管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持图书资料室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读者,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读者服务第八条读者应凭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认真学习图书资料室的规章制度,并遵守图书资料室的秩序。

第九条读者应按照图书资料室的规定进行文献查询,不得随意挪动、污损或弄丢图书资料。

第十条读者在图书资料室内不得使用手机、摄像机等影响他人学习的设备。

第十一条读者应保持图书馆内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图书资料室内吸烟、喝酒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读者应文明用餐,保持环境清洁整洁。

第十三条读者应爱护图书资料室的设备设施,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保持设备的整洁。

第十四条读者应遵守图书资料室的开放时间,不得在图书资料室外逗留影响他人学习。

第十五条对于各类问题和困难,读者可向图书馆馆员提出,图书馆馆员将及时予以解答和帮助。

第三章图书资料管理第十六条图书资料室应分类存放图书资料,保障读者查询的方便和便利。

第十七条图书资料室应做好图书资料的整理和保养工作,保证图书的质量。

第十八条图书资料室应规范图书借阅流程,保证图书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九条图书资料室应定期进行图书盘点,确保图书的数量和品质。

第二十条图书资料室应做好图书阅览卫生,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第二十一条图书资料室不得私自允许他人借阅图书资料,如发现有借阅行为,一经查实,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机关阅览室管理制度(三篇)

机关阅览室管理制度(三篇)

机关阅览室管理制度是指机关单位内设置的一个阅览室,为机关职工提供阅读和学习的场所,同时也需要建立一套管理制度来规范阅览室的使用和管理。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机关阅览室管理制度,供参考:一、阅览室的开放时间:1.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2. 周末和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二、使用条件:1. 只对机关职工开放,使用者需凭借有效的机关工作证件;2.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危险物品进入阅览室;3. 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阅读。

三、使用规定:1. 使用者需自觉维护阅览室内的环境卫生,禁止乱扔纸张、烟蒂等;2. 禁止在阅览室内吸烟,禁止饮食;3. 使用者应爱护书籍、报刊、资料等阅览室内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损坏;4. 不得无故调换、更换阅览室内的家具和设备设施的位置;5. 机关职工可携带个人书籍进入阅览室,但不得私自带走阅览室内的书籍、报刊、资料等。

四、管理措施:1. 阅览室工作人员需负责登记使用者的身份信息,确保使用者合规;2. 定期清点书籍、报刊、资料等,确保阅览室内的资源完整;3. 发现有人违反使用规定的,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报告上级;4. 阅览室内设有闭路监控设备,以防止可能出现的盗窃、损坏等事故;5. 定期开展文化活动,丰富阅览室的内容和服务。

五、违规处罚:1. 对于严重违反使用规定的人员,可禁止其使用阅览室一定时间;2. 对于故意损坏阅览室内设施、私自带走书籍、报刊、资料等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3. 对于多次违规的人员,可限制其使用阅览室的权限。

以上是一份常见的机关阅览室管理制度,具体的管理规定可根据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机关阅览室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阅览室的管理,提供便利的阅读环境,保障读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机关阅览室是机关单位为其工作人员提供文献阅读、学习交流的场所。

政府图书室借阅规章制度

政府图书室借阅规章制度

政府图书室借阅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图书室的管理,提高利用率,保护图书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便于读者使用,并保障图书资料的长期利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府图书室的读者主要包括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的职工。

其他单位和个人如有需要,经政府图书馆同意并办理借书手续,也可使用政府图书馆的图书资料。

第三条读者应遵守政府图书室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坏图书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离图书或者将他人借阅的图书借给他人,不得在书页上乱涂乱画,不得弄污、破损图书,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政府图书室开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闭馆,读者在开馆时间内可以前往借书。

第五条政府图书室的图书馆规章和借阅流程应当在显眼位置公示。

读者在使用图书馆时应当遵守规章制度,凭有效证件借阅图书。

第六条政府图书室借书手续应当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读者需事先填写借书登记表,同时出示有效的证件并将证件复印件提交给工作人员备案。

第七条政府图书室为便于管理,将图书馆的图书进行分类编号管理,读者在借书时应当提供书名、书号和所在位置,工作人员根据提供的信息帮助读者找到所需图书。

第八条读者借阅图书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到期后如需继续借阅,需前往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

逾期未归还图书的读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罚款,直至赔偿损坏或丢失的图书。

第九条政府图书室为方便读者的阅读,不定期办理各类图书展览、讲座、读书会等,读者可以参加并根据需要自行借阅相关图书。

第十条政府图书室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读者资料的安全性,不得私自泄露读者信息,任何工作人员因违反保密规定被查处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政府图书室应当定期进行图书清点,对图书的数量、损坏情况等进行有序管理,确保图书资料的整齐有序,方便读者查阅。

第十二条政府图书室应当根据读者的需求及时更新和补充图书资料,丰富图书馆的藏书种类,提高服务水平,满足读者多样化的需求。

第十三条政府图书室应当配备专业的馆员,对读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服务,解答读者的疑问,协助读者找到所需图书。

资料室书籍借阅规章制度

资料室书籍借阅规章制度

资料室书籍借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资料室的书籍资源,规范借阅行为,提高借阅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资料室的书籍借阅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借阅者。

第三条资料室书籍借阅规章制度的宗旨是:平等、公正、便捷、高效。

第四条资料室书籍借阅规章制度是资料室的内部管理规定,所有借阅者必须遵守。

第二章资料室书籍的借阅条件第五条资料室书籍的借阅者必须是经过注册登记的本单位工作人员,注册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第六条借阅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借阅者必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同意遵守资料室书籍借阅规章制度的声明。

第八条借阅者应当按照资料室规定的借阅时间和数量进行借阅,并按时归还。

第九条借阅者借阅书籍时应按照资料室的规定填写借阅登记表。

第十条借阅者借阅书籍应当具有合理理由,并且不得擅自私存或外借。

第三章资料室书籍的借阅流程第十一条借阅者首先应查看资料室书籍目录,了解所需借阅的书籍位置和状态。

第十二条借阅者应携带工作证明和借阅证明前往资料室借阅处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借阅者应按照规定填写借阅登记表,并进行身份验证。

第十四条借阅者完成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书籍。

第十五条借阅者在规定的借阅时间内应按时归还书籍,并在归还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资料室书籍的借阅条件第十六条借阅者在借阅书籍时应爱护书籍,不得涂写、折叠或损坏书籍。

第十七条借阅者不得随意调换书籍的位置,应按照资料室的分类和编号进行放置。

第十八条借阅者不得将书籍私自转借给他人,也不能将书籍带出资料室。

第十九条借阅者如需续借书籍,应提前向资料室借阅处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续借手续。

第二十条借阅者归还书籍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否则将产生相应的滞纳金。

第五章资料室书籍的管理与维护第二十一条资料室书籍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书籍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书籍的完好无损。

第二十二条资料室书籍管理人员应及时补充、更新资料室的书籍资源,并对新书进行编目和入库。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11.28•【字号】•【施行日期】1997.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1996年11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市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图书馆,是指政府举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书刊资料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包括市图书馆、区(县)图书馆和街道(乡、镇)图书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置、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第四条(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上海市文化局(以下简称市文化局)对全市共公图书馆实施统一管理。

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

各级财政、规划、人事、物价、建设、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房产、土地和邮电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设置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地区的人口分布情况和图书馆事业的发展需要,对辖区内各级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

公共图书馆按照行政区域分级设置。

有条件的地区,应当设置独立建制的少年儿童图书馆;无独立建制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地区,应当在公共图书馆内开设少年儿童图书室。

第六条(管理原则)本市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设置第七条(设计方案的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图书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将图书馆的设计方案报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一)市和区(县)图书馆的设计方案报市文化局审核;(二)街道(乡、镇)图书馆的设计方案报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办法1. 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图书资料管理的方式也在不断的变化和创新。

为了更好地管理机关图书资料,提高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内部的图书资料管理、服务和利用。

3. 基本原则本办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统一管理:由机关图书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图书资料资源共享和人员交流。

2.学科分类:采用学科分类的方式对机关图书资料进行分类管理,使图书资料有序、方便查找、利用和管理。

3.现代化手段:引入现代化图书资料管理手段,借助计算机、通信、信息等技术手段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4.安全保密:保证机关图书资料安全保密,不泄露机关重要秘密和保密资料。

5.利用为本:服务用户,解决用户需求,利用机关图书资料为工作服务。

4. 管理制度4.1 目录分类机关图书资料应按照学科目录进行分类编目,编制目录,严格执行目录分类制度。

4.2 购买、入库和流通机关每年应根据工作需要、专业学科特点和人员需求制定购书计划。

所购买的图书应当按照目录编码进行分类登记入库,并建立流通账目。

4.3 图书借阅和归还机关内部人员借阅图书应办理借阅手续,按规定时间内归还,逾期未归还的应按照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4.4 维护与保养机关图书管理部门应对所管理的图书资料进行维护与保养,以保证图书资料的完整性和长期保存。

4.5 整理与清点机关图书管理部门应在每年的清点工作中对整个机关图书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更新目录,清点库存,确保分类齐全、数量准确。

5. 服务内容机关图书管理部门应依据工作需要,为机关内部用户提供全面、优质的图书资料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1.借阅服务:机关内部人员可借阅图书资料。

如一些专业图书外借时间可稍微作出调整。

2.参考咨询:为用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如专家学者亲自讲解等。

3.资源共享:机关图书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向外单位提供相关图书资料借阅服务。

机关图书资料的报废和淘汰办法

机关图书资料的报废和淘汰办法

机关图书资料的报废和淘汰办法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日新月异的科技革命对各行各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机关图书资料也不例外。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背景下,机关图书资料的更新和淘汰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就2023年的机关图书资料的报废和淘汰办法进行探讨。

一、机关图书资料的更新难题机关图书资料是组织机构的重要资源,是组织机构快速发展和运营的“智力库房”。

其中,包括各种形式的图书、期刊、报纸、数据信息库、报表和文件等。

它们在组织机构内的工作和业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机关图书资料更新换代的难题逐渐凸显。

尤其是在面对大数据时代,机关图书资料往往会被迅速淘汰。

因此,如何保持机关图书资料的及时性是每个组织机构至关重要的问题。

二、机关图书资料的报废和淘汰制度1. 建立标准化的报废和淘汰制度组织机构应该建立标准化的机关图书资料报废和淘汰制度,使得图书、文件等资料在经过一定期限后就被清理报废,确保机关图书资料及时更新,配置合理,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2. 强化资料处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的处理和管理应当得到高度重视。

组织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从采购、使用到报废一系列流程环节中,设置严格控制和审核机制,确保所有机关图书资料的流入、流动、流出的过程规范、公开、透明化,并对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

3. 限制死存量针对已经停用的机关图书资料,组织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和清理,优化机关图书资料的库内管理。

尤其是对陈旧的资料,应当采取限制死存量的方法,防止其占据机构宝贵的储存空间和占据工作人员的宝贵时间和精力。

4. 加强筛选和评价针对新的机关图书资料,组织机构应当加强筛选和评价,遵循“有用、有价值、先进”的原则,将高价值的机关图书资料纳入机构储藏和使用,剔除重复的和过时的、错误的资料,从而确保机关图书资料的质量和有效性。

5. 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信息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机关图书资料的报废和淘汰管理。

在信息社会,组织机构应当积极应用信息技术,通过软件管理、云计算等方式,将机关图书资料数字化,实现系统化的信息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关的图书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图书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的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图书资料指:
××××机关购置和拥有的各类图书、期刊、照片、图纸资料等。

第三条××××机关的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归口总经理办公室,财会部协助管理,除尘滤布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二章图书资料的购置及报销程序第四条××××机关各类图书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集中统一购置,机关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向总经理办公室推荐图书资料目录。

一般情况下,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即可由图书资料专管人员进行购置。

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可由各部门自行购置。

第五条如有特殊情况(批量大、价值高),由各部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送需求计划,计划中应说明需购置该批图书资料的理由、价格、数量等,由总经理办公室向××××主管领导报送签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图书资料专管人员按计划进行购置。

第六条图书资料购置经办人在办理完图书资料登记手续后,凭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的发票到财会部办理报销事宜。

第七条财会部负责核定××××机关每年图书资料购置的专项额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图书资料购置的数量、价格进行总量控制。

第三章图书资料的管理第八条图书资料购置后,原创:
..由专管人员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在其扉页、书中、封底或适当位置上加盖“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图书资料专用章”。

第九条××××员工均可借阅已登记的各类非保密性图书资料,一次最多可借阅图书3册,借阅期限最长为3个月,到期如需续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条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图书资料(如字典、词典等)可由各部门长期保管,但必须由保管人办理登记手续并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第十一条外单位人员借阅图书资料应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办理借阅和续借手续均由图书资料专管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图书资料专管人员应于每年年终前对登记在册的各类图书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压滤机滤布厂家并写出书面报告交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第十四条××××机关员工应对所借阅的图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批注、标点和涂改。

如发生图书资料的损坏、丢失,原则上应由借阅人购买原书赔偿;不能赔偿原书时,按该书标价的4~6倍罚款。

第十五条员工在调离××××机关前,应将个人借阅的各类图书资料退交图书资料专管人员并办理退阅手续,凭总经理办公室开具的通知书和其它证明文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离手续。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附送:
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问题及思考
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问题及思考
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问题及思考一截止201X年11月,区级机关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共有87个,较201X年增加10.1%;党员1789名,较201X年增加12.41%。

在80个党组织中,涵盖了机关、事业、企业、老干部、军队干休所、社会中介组织及私企等多种党的组织形式。

1789名党员中包含有国家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机关离退休人员、军队离退休人员、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机关职工、企业职工和劳动力介绍所挂靠人员等不同成份的人员。

这种结构复杂、性质不同的组织形式,不仅给工委加强和指导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带来了不利,更重要的是给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加了难度,致使各基层党组织的发展不平衡。

二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滤布应该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加强和改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就是要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就是要不断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区,早日实现两个率先
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思想保障。

但在实际工作中,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机关事务性工作的困扰,使工委不能集中精力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

工委每年都挤出时间下基层调研,制定了《工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加强工委与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收到了一定的实效,但受专职党务干部人数的限制、受支部数量及其他客观条件的制约,特别是受机关事务的困扰,不能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下基层,计划制度难以有效落实,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很难到位。

2、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变化较频繁,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稳定性、连续性受到较大影响。

机关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特别是支部书记,大多数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副职兼任(法检两院有专职书记,个别支部书记有科室长担任)。

一是他们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抓行政、业务工作上,党的核心领导地位不突出,有的能兼就兼,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应付、被动地做党的工作的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党的工作的重要性和潜移默化的影响,支部工作计划性不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手段比较陈旧,有的支部书记党务知识懂得不多,诸如理论学习、支部书记会议、党务知识学习培训等还找借口不参加。

三是一些部门领导因工作变化较频繁,相应的支部书记变化也就较快,洗煤滤布影响了支部工作的连续性。

四是一些支部书记年龄偏大,尽管对支部工作兢兢业业,但开拓创新意识比较缺乏,支部工作的活力显得不足。

3、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不到位,使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受到较大影响。

虽然机关有规定的政治学习时间,但受行政、业务等工作的冲击较大,有些支部最基本的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都难以得到保证。

一些支部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支部大会不规范、不严肃等现象,影响了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4、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匮乏或根本没有,使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组织活动举步为艰。

工委每年收缴的党费全额上交,而上级的党费拔款一部分要用于给机关支部订党建学习书刊、给党员购理论学习书籍、请专家学者给党员作辅导讲座、每年的申请入党积
极分子培训和党务干部培训以及七一表彰等大型党建活动,另一部分用于给机关5个离退休支部和4个军休所党总支的党组织活动拔款,剩下不多的党费不可能拔给各在职基层党组织。

而每年的部门财政预算中没有支部费用项目,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所需经费的主要来源就是向部门要,没有一定财力支持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只能在原地踏步。

5、机关党员的成份复杂、层次不齐及越来越大的流动性,使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难度加大。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机关离退休支部和军队干休所党总支党员不断扩容,工商、劳动、司法、市容、旅游等党组织的党员呈现出成份复杂、层次不齐、流动性大的特点,这给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带来了很多困难。

近年来已发生大学生党员尤其是预备党员进入私企或劳动力职介所后,入党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等现象;一些党员除了缴党费,党组织活动找不着人,有的连党费也要催;个别转入军休所的老党员不能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最多时拖至一年没办理等等。

三综上所述,笔者认为:
对新形势下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特别是组织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思考。

思考一:
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摸清情况。

帮助界定和明析机关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结构框架,理顺关系,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重组。

思考二:
花大力克服和纠正在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的重行政业务轻党务的错误思想,摆正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摆正党务与行政业务的关系,积极争取行政主要领导对党务干部工作的支持。

花大力做好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使他们逐步成为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思考三:
坚持制度建党,规范支部工作,增强支部的活力。

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落实组织生活时间,制度上墙,落实好《工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措施。

要着力用精品打造支部建设,解决支部建设精细不够、特色不明、层次不高的问题,在探索中创品牌,在大胆中扬弃。

要适应党员物质文化多层次需要的特点,改革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形式,善于应用社会资源开展活动,善于适当集中党日时间开展活动,增强支部组织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和有效性。

思考四:
要着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将支部活动经费纳入年度部门办公经费预算之中,使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具主动权、灵活性。

思考五:
帮助疏理机关党员成份构成,尽可能地保持机关党员的纯度,这不仅有利于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而且有利于基层党组织的全面建设。

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基层党组织间的相互联系和沟通,提供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组织形式多样的示范观摩和参观学习活动,促进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