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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租赁的运用

(一)、人才租赁的概念:

人才租赁也叫劳务派遣或人才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人方式,人才租赁公司为派遣员工提供代签劳动合同、代发薪酬、代买社保等服务,即采用人才租赁方式用人的用工单位只需要请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却不需要管理这些人员的劳动人事问题,用人但不需管人,是其最显著的特点,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

用工单位和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深度合作,由人力资源公司和适合企业需求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并实施日常员工管理的一种服务模式。在市场变化不断加剧和社会分工日渐专业化的今天,它因能帮助企业提高效率、节省运作成本、充分赢得竞争优势而受到企业的广泛推崇和运用。(二)、适合采用外包的岗位:

如何在既不违反国家编制政策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人力资源,是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在一个组织内部,其人力资本具有异质性的特点,即不同的人力资本在价值性和特殊性这两个特征上的表现存在着高低差异。因此,以这两个维度为依据将该组织内部的人力资源分为核心人才、独特人才、通用型人才和辅助型人才四类,并对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源采用不同的雇佣模式、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在上述四种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源中,只有核心人才是组织的重心,是形成组织核心能力的关键要素,因此,在管理实践中,一般组织都给予核心人才以特殊的关照,在雇佣方式上一般也签订相对长期、稳定的劳动合同。在西欧、美国、日本等国,在用人制度上基本上采取的都是长期职工、派遣员工、短期雇工相结合的方式。从政策环境看,即改变现有单一的固定用人方式,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国家在具体政策导向上也鼓励、支持在社会范围内推行弹性、灵活的就业制度,充分实现人才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因此,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解决了通用型、辅助型人员的供给问题以后,就可以集中财力、物力提高核心人才待遇,从而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增强组织核心竞争力。所以,建立相

对长期和相对短期相结合的二元用工机制,是从根本上解决单位人力资源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建议实施外包的岗位如下:

1、非核心岗位:如服务员、营业员、银行柜员、工厂生产作业员等。

2、受编制限制的岗位:如后勤人员、司机、前台等。

3、需较长考察期的重要岗位:如客户经理、保险营销员、行政人员等。

4、阶段性岗位:项目经理、程序员等。

5、临时岗位:如翻译、主持人、礼仪小姐、短期文员等。

人才租赁的优势

人才租赁(劳务派遣)的优势:

1、人事管理简便,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2、用人机动灵活,提高员工管理的效能

3、避免人才流失,提高企业竞争力

4、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规避劳动纠纷,维护企业信誉

6、确保员工素质,分散用人风险

7、享受专业高效服务 8、员工激励事半功倍

具体分析如下:

(一)、人才租赁优势分析:

采用人才租赁方式用工,企业不仅能免除员工劳动关系的束缚,分散劳动风险,同时也能合理有效地节约企业成本,简化管理上繁琐庞杂的程序。从派遣员工的层面看,通过骏才公司专业的劳动关系管理,员工既能优化地获得工资收入,又能享受劳动权益。对三方而言,劳务派遣,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升各自的效益。具体如下:

1.减少纠纷

在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用工单位和骏才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骏才公司和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和被派遣人员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我司和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关系,这样,用工单位就避免了和被派遣人员人事纠纷的束缚和约制,且可通过骏才公司专业、统一的协调处理用工单位和被派遣人员因使用关系产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大大提高了直接雇用的操作难度和用人成本。企业选择劳务派遣机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用工

单位的HR集中精力做核心业务、核心人才的经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比“被动的应对劳动争议”更加重要。因此,预防和应对风险能力,法律运用的专业程度和纠纷处理经验,专业人员特别是劳动关系协调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规模数量,以及能否跟随客观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的转变而适时地为企业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方案,都是企业在选择派遣机构时应慎重考量的关键点。企业只有选择更富有专业处理能力的派遣机构才可以防范不可预见的风险发生。

2.减少事务性工作

用工单位可以把企业管理价值链中非核心性的人员招聘、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工资福利发放、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员工住宿、计划生育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等工作,交由我司处理,从总体上节省了人力资源成本,有利于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从而集中精力从事企业的核心性、战略性工作。

3.直接降低成本

A、参保地:有针对性地选择社保参保地,依托我司庞大的服务网络平台,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成本考虑选择不同的参保地和参保基数,从而在合法的基础上,大大降低原有的用人成本预算。

B、企业性质:根据目前广州社保政策,参保企业性质不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同,分三种类型:外资企业20%、省属企业18%及私营企业12%,通过我司购买社保,无论你是何种性质的企业,我司都可以按照私营企业12%参保,即最低的缴费比例,为客户节省成本。

4.间接成本降低:

不必设立专门机构、人员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为用工单位节约了管理成本。如果您有上面这些需要,可随时联系我,联系方式

广州骏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经理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QQ:79959514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黄村王园路18号信宇商务中心236室

(二).人才租赁实施前后风险对比:

风险

项目

实施人才租赁前实施人才租赁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

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

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

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违反本法规定不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

十八条第二款、第六十六

条的规定,因劳务派遣临

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

岗位特点,《劳动合同法》

给予劳务派遣特殊用工形

式的特别规定:劳务派遣

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即可,不受一般用工

形式中无固定期限的约

束,“三性”岗位用工仍然

灵活,只要是劳务派遣的

用工形式,两年期满便可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无固

定期限的后顾之忧。

劳动合同及用工手续风险1、自用工之日起即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

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

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风险由骏才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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