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国际服务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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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杭州师范大学二类学分认定

【学生】杭州师范大学二类学分认定

【关键字】学生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杭师大教〔2010〕47号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文件规定,本科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Ⅰ类学分外,还必须参加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获得至少8学分的Ⅱ类学分方可毕业。

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根据2008-2009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0届学生毕业审核情况,现就2009-2010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1届学生的毕业审核要求做如下说明:一、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Ⅱ类学分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成立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Ⅱ类学分审核认定的实施细则,做好宣传与发动工作,组织学生申报Ⅱ类学分,并做好学分的认定审核工作。

各学院填写《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于9月8日(周三)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学院Ⅱ类学分管理实施细则各学院已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制定实施细则,对Ⅱ类学分各个类别的审核要求进行细化,修改好的《实施细则》,请于9月21日(周二)前将修改好的实施细则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

三、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流程1.本次审核2009-2010学年期间学生所获得的Ⅱ类学分,时间范围为至。

2.专业见习和服务性学习。

由学院教务科根据实施计划、实际完成、成绩评定等情况进行审核。

3.开放性实验(实训)。

由立项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评定成绩)进行审核。

4.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

由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获奖或成果根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正式刊物、专利证书进行审核;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理论学习型和学术科技型社团活动等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活动计划、参与学生名单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学院决定实施专业分流方案。

本方案旨在引导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就业竞争力。

一、分流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均可参与专业分流,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为目标。

二、分流原则。

1. 自愿原则,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规划自愿选择参与专业分流,学校不强制分流。

2. 公平原则,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志愿等因素,公平、公正地进行专业分流。

3. 适应原则,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提供多样化的专业选择,确保学生能够选择到最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

三、分流程序。

1. 宣传推广,学校将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推广专业分流政策,向学生介绍分流的意义和目的,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2. 志愿填报,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填报自己希望分流的专业方向,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填报情况进行初步筛选。

3. 考核评定,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填报志愿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流的考核评定,确定最终的分流结果。

四、分流管理。

1. 学业指导,学校将为分流学生提供学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新的专业学习环境。

2. 专业培训,学校将根据分流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专业培训和学习支持,帮助学生顺利完成专业转换。

3. 资源整合,学校将整合各类资源,为分流学生提供学习、实践和就业机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五、分流效果。

通过专业分流,学生将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提高学业成绩和就业竞争力。

同时,学校也将因此培养出更多具有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为社会和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六、总结。

专业分流是学校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引导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杭州师范大学专业一览表(简)1015

杭州师范大学专业一览表(简)1015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门类 文 学 历史学 管理学 教育学 文 学 管理学 理 学 理 学 理 学 教育学 理 学 理 学 理 学 理 学 工 学 工 学 理 学 理 学 理 学 工 学 工 工 工 文 文 文 学 学 学 学 学 学 所属二级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类 工商管理类 教育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公共管理类 数学类 物理学类 物理学类 教育学类 数学类 统计学类 化学类 化学类 材料类 化工与制药类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类 环境科学类 轻工纺织食品类 电气信息类 电气信息类 电气信息类 艺术类 艺术类 艺术类 教育学类 艺术类 体育学类 体育学类 体育学类 体育学类 艺术类 艺术类 艺术类 政治学类 经济学类 社会学类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类 公共管理类 教育学类 心理学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专业代码 050101 060101 110206 040107W 050103* 110311S 070101 070201 070202 040108w 070102 071601 070302 070301 080204 081102 070401 070402 071401 081407W 080605 080603 080611W 050401 050403 050409 040106W 050402 040201 040203 040205 040207S 050406 050408 050404 030404 020101 030302 110209w 110211W 110202 110302 040104 071502 050201 050207 招生年份 1979 1979 1999 2006 2006 2010 1979 1979 2004 2005 2000 2011 2001 1979 2007 2008 1979 2004 2001 2010 1996 1996 1999 2007 1989 2000 2002 2007 2011 1994 2001 2003 2010 1996 2000 2002 1979 1997 2001 2003 2010 2009 1997 2003 2003 1979 2004 1 汉语言文学(师) 2 历史学(师) 3 旅游管理 人文学院(6) 4 人文教育(师) 5 对外汉语 51 会展经济与管理 6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 7 物理学(师) 8 应用物理学 理学院(6) 9 科学教育(师) 10 信息与计算科学 55 统计学 11 应用化学 12 化学(师)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4) 13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4 制药工程 15 生物科学(师) 16 生物技术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4) 17 环境科学 52 食品质量与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 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3) 19 电子信息工程 20 软件工程 21 音乐学(师) 22 音乐表演 舞蹈学 23 音乐学院(6) 舞蹈学(师) 24 艺术教育(师) 5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25 体育教育(师) 26 社会体育 体育与健康学院(4) 27 民族传统体育(师) 53 休闲体育 28 美术学(师) 美术学院(3) 29 艺术设计 30 绘画 31 思想政治教育(师) 政治经济学院(3) 32 经济学 33 社会工作 34 电子商务 阿里巴巴商学院(3) 国际商务 54 48 市场营销 35 公共事业管理(师) 教育科学学院(3) 36 教育技术学(师) 37 应用心理学(师) 英语(师) 39 外国语学院(2) 英语 39 日语

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标1.1背景在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学院大类招生成为了一个趋势。

学院大类招生是指通过学院或学校的集中招生、统一培养和分流机制,将招生对象的分流权从高中学校转移到学院或学校。

学院大类招生不仅有助于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广泛的学习与发展空间。

1.2目标(1)实现学生专业发展与个人兴趣、特长的有机结合;(2)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3)提升学生的自主选择和发展意识;(4)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分流原则2.1公平原则分流工作要坚持公平原则,遵循学生自愿和适应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和偏袒。

2.2多元原则分流工作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提供多样化的选择,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并发掘自身潜能。

2.3适应性原则分流工作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学业成绩和学习能力等因素,合理安排专业分流,帮助学生实现自身专业发展目标。

三、实施方案3.1选拔程序(1)自愿报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志愿选择;(2)初步筛选:根据学生报名材料的完整性和与专业需求的匹配程度,进行初步筛选;(3)面试与评估:对初步筛选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和评估,包括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测试;(4)分流结果发布:根据面试和评估结果,公布学生的分流专业。

3.2分流标准(1)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生的学习成绩是专业分流的重要参考指标,应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进行评估和分流;(2)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是决定其专业选择的重要因素,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意愿和个人特点;(3)专业需求和发展前景:学生所选专业的需求和发展前景对专业分流也具有重要影响,应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

3.3分流指导(2)充分信息公示:对于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的相关信息,应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公示,向学生提供详细的分流方案、专业介绍和就业前景等信息;(3)个性化分流辅导:针对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在分流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辅导和帮助,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专业选择和发展规划。

杭师大〔〕107号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杭师大〔〕107号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杭师大〔〕107号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杭师大〔〕号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为积极推进教学整体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根据省物价局《浙江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我校从级本科生开始实施按学分选课、按学分交费、按学分审核毕业的教学管理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一、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二、学分学费按选课学分计算,每学分75元专业学费按学年计算,标准见下表:各类本科专业专业学费标准一览表 1 适用于、级一般文理、体育非师范专业公办本科一般文理、体育师范专业医学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美术类专业2 适用于级及以后年级一般文理、体育非师范专业公办本科医学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美术类专业一般文理、体育师范专业三、学分学费的收费方式第一学年采用预收制,第二学年开学收取按第一学年实修学分的学费收取,依次类推,最后一学年按第一学年预收的学费结算应缴学分学费,多还少补新生在交纳学费后方可报到注册,经注册的学生方可参加网上选课四、学生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缴纳学费经济困难的学生,如被确认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或申请延缓交纳学费的,在承诺交费期限后,可凭学生处的相应证明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五、各专业毕业的最低学分参照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六、课程正常考试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须重修,重修次数不限各种形式的重修学分学费收费均按照学分学费7折收取学生副修课程学分的,均按学分收费标准计收学分学费,不另收专业学费七、转专业或专业分流的学生,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学年中第一学期发生的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计收,第二学期发生的分别按前后专业学费的二分之一计收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在下一学年收取八、学生提前一学期修满规定学分毕业的,按月收取专业学费学生发生退学、开除、休学、转学、出国等情况,以学校批准文件日期为准按月结算专业学费九、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计算收取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退学、开除、休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已修完课程的学分学费按规定结算,未修完课程的学分学费,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应交学费,多余部分退- 2 -还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的起始点为开学日,截止时点为办理离校手续日,30天折算为1个月,不足30天的按1个月计算,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十、学生学费结算程序:第一学年采用预收制,第二学年开学收取按第一学年实修学分的学费收取,依次类推,最后一学年按第一学年预收的学费结算应缴学分学费,多还少补学生可通过校园网查询已缴费情况十一、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不允许参加选课,考试成绩不予认可,并给予相应的学籍处理十二、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应缴清所有学费,未缴清学费的,不予提供学习成绩证明和办理离校手续十三、本办法由校教务处、计财处负责解释十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原杭师大〔〕号文件自行废止。

学院分流管理实施方案

学院分流管理实施方案

学院分流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院内部专业分流成为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专业分流不仅关系到学生的未来发展,也关系到学院的教育质量和整体布局。

因此,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专业分流管理实施方案,成为了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目标定位1.确保专业分流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生权益。

2.促进各专业均衡发展,优化学院资源配置。

3.提高学生专业满意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实施方案1.制定专业分流规则(1)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教学资源等因素,合理设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2)建立专业分流评分体系,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成绩、个人志愿等因素,确保评分客观、公正。

(3)制定专业分流的具体流程和操作细则,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组织专业宣传和指导(1)开展专业宣传活动,向学生介绍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就业前景、发展潜力等,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特点。

(2)邀请专业教师、优秀学长学姐进行经验分享,为学生提供专业选择方面的指导。

(3)针对学生的疑问和困惑,设立专业咨询窗口,提供个性化指导服务。

3.实施专业分流(1)根据专业分流评分体系,对学生进行排序,按照排序结果进行专业分配。

(2)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允许学生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

(3)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确保过程透明,接受学生监督。

4.跟踪管理与反馈(1)对分流后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他们在新专业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帮助。

(2)定期收集学生对专业分流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3)建立专业分流档案,记录学生的分流过程和结果,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四、实施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业分流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完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参与专业分流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

3.加强宣传和指导,确保学生了解专业分流政策,提高参与度。

4.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专业分流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校内转专业各专业接收条件及人数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校内转专业各专业接收条件及人数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校内转专业各专业接收条件及人数汇总表一、经济管理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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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页共17 页
二、外国语言文化分院
第 4 页共17 页
三、理学分院
第 5 页共17 页
四、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第 6 页共17 页
五、材料与化学工程分院
第7 页共17 页
第8 页共17 页
六、法学分院
第9 页共17 页
七、医学与生物工程分院
第10 页共17 页
八、音乐舞蹈分院
第11 页共17 页
第12 页共17 页
九、新闻传播分院
第13 页共17 页
第14 页共17 页
十、创意设计艺术分院
第15 页共17 页
第16 页共17 页
十一、国际服务工程学院
第17 页共17 页。

杭州师范大学各个学院专业

杭州师范大学各个学院专业

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旅游管理、对外汉语、人文教育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科学教育、统计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师范类)、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制药工程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环境科学国际服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IT服务外包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国际金融服务外包方向)、电子信息工程(嵌入式软件服务外包方向)、软件工程(国际软件服务外包方向)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音乐学院: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艺术教育体育与健康学院: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美术学院: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外国语学院:英语、日语政治经济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经济学、经济学(电子商务)法学院:法学、知识产权教育科学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学前方向)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院:护理学健康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医药方向)、预防医学、药学阿里巴巴商学院: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网络营销方向)钱江学院:文学系:英语、汉语言文学理学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心理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经管系: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社会工作专业、经济学专业艺术系:广播电视编导、动画、艺术设计专业、舞蹈学电气机械工程系:材料成型及其控制工程、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嵌入式系统设计与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游戏软件设计与制作)法学系:法学专业体育系:社会体育专业医学系:护理学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 4+0 学生分流退出机制

中外合作办学 4+0 学生分流退出机制

中外合作办学 4+0 学生分流退出机制中外合作办学 4+0 学生分流退出机制在当前全球化和国际化的教育背景下,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成为了教育领域中极具影响力的一种办学模式。

其中,4+0学制合作办学更是备受瞩目。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学生在我国完成前四年的学习,然后直接到合作国家或地区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获得海外学位证书,这给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学习机会和国际化的学习环境。

然而,由于这种模式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学生在其中存在分流退出的问题,而这正是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解决的。

我们需要明确分流退出的原因。

分流退出主要是指在4+0学制合作办学中,学生在我国阶段由于不同原因不能顺利完成学业,而被迫放弃海外学习机会的现象。

这些原因可能包括个人能力不足、学业压力过大、家庭原因等。

由于合作学校之间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的差异,也会导致学生在分流阶段出现困难和挑战,从而选择退出这一学制。

对于中外合作办学4+0学制而言,建立一套合理的学生分流退出机制势在必行。

在建立学生分流退出机制中,我们需要考虑的不仅是学生的个人情况和能力,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学生评估体系,对学生的学术水平、学习态度以及个人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以便为学生提供科学合理的退出建议。

学校还应该制定出有效的帮助措施和衔接机制,帮助学生顺利衔接下一阶段的学习,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以便能够克服困难,实现再次升华。

另外,要合理并充分考虑留学生自身的特点和利益,不仅要关注他们学习的成绩和学术水平,还应该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个人发展。

在制定分流退出机制时,学校应该重视学生的个人情况,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保障他们的利益和权益。

在处理学生的分流问题时,学校需要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人意愿、家庭背景以及就业前景等因素,为他们提供最佳的选择和建议。

与此我们也需要充分认识到中外合作办学4+0学制的重要性和优势,积极推动其健康发展。

杭州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行学分制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我校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所在街道、乡镇证明,事先向学校请假。

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

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及体检标准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体检复查时确诊患有疾病者,由医疗单位证明,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可由本人申请,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医疗。

到期未愈者,可申请延长保留入学资格的年限。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休学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下学年开学前,必须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入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医务所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每学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等手续。

注册后方取得该学期学习资格。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六条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及学分均载入学生成绩登记册,毕业时归入本人档案。

补考、重修可按最佳考核成绩登记。

第七条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的考试课和考查课均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考试、考查合格,取得相应学分。

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合格不得补考,且在学制年限内只有一次重修机会,重修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考试课程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考查课程和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的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2018级、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安排【模板】

2018级、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安排【模板】
11月1日9:00至11月4日16:00
2019级学生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师生端)]→在[转专业报名]模块下进行网上报名→自行打印《中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本学院教学秘书处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学生视为报名无效或未报名。
11月5日9:00至11月6日16:00
12月12日前
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大类学生进行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内容宣讲。宣讲工作应做到深入、细致。
12月17日前
涉及大类分流的教学单位,按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本单位学生进行志愿确定并完成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学生名单须经本单位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若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各单位按规定程序解决。
12月2日至12月5日
各教学单位对拟录取学生名单通过本单位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若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各单位按规定程序解决。
12月6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收(转入)学生名单经本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教务处。报告内容应包括人选产生过程、公示情况和拟招收(转入)学生名单等。
12月7日至12月13日
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拟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经复核通过后通过教务处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பைடு நூலகம்11月1日前
涉及大类专业分流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分流专业条件、专业就业情况等制订本单位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其中,若一个大类的学生要分别分流至3个及以上专业的,应有专业分流预案,即本大类学生在第一次分流时,出现2个或2个以上专业招录人数不足时,如何再次完成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招收专业、招收人数、招收条件等相关内容。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内容经本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须通过本单位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执行。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对第三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对第三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对第三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进行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根据我校《关于开展第三批校级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意见》(杭师大〔2008〕243号)文件精神,第三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经过为期三年的建设,按计划应进入评估验收阶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验收范围1. 立项在建的10个第三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见附件1);2. 已参加“浙江省‘十二五’优势专业评审及省级重点专业验收检查”的专业不参加本次评估,验收结果以省厅发布文件为准;3. 已申报成为市级专业(市级重点、市级特色)的项目不参加本次评估,验收结果以市文件通告为准。

二、检查和验收依据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验收的依据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重点建设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进行。

(一)学院及专业自评工作:1.各专业结合本专业《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实施方案书》、《重点专业子项目任务书》等的实施情况及专业建设实际进行自评,向所在学院提交①《杭州师范大学校级重点建设专业自评报告与依据》(附件3)一式2份,②专业建设佐证材料目录一式2份,③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清单,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12年5月10日前向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教研科)提交。

2.收集、整理专业建设有关材料,按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与完善评估验收佐证材料盒,供校、院两级评估验收和考察用。

(二)学校评估验收工作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组于5月中下旬对本批建设的重点专业进行评估验收,工作程序如下:1.听取学院对专业建设工作的总体汇报。

2.听取各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建设工作的汇报,汇报时应以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内涵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汇报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3.审核各重点建设专业《杭州师范大学校级重点建设专业自评报告与依据》,查阅相关佐证材料。

4.考察教学场所与教学设施,召开学生座谈会。

5.对专业建设给予综合性评议,作出总体性评估(总分、等级)。

(学校验收组评估验收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浙大大类分流规则

浙大大类分流规则

浙大大类分流规则浙大大类分流规则概述什么是浙大大类分流?浙江大学(以下简称浙大)大类分流是指高考报考浙大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优势,在大类分流的框架下选择具体的专业方向,实现个性化培养。

浙大大类分流的规则1.大类选择:报考浙大的考生首先需要选择大类,目前浙大共有8个大类,包括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技、信息科学、农林科技、医药科技以及全球事务与国家安全。

每个大类代表了一类学科的基础培养。

2.专业方向选择:在选定大类后,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优势,在该大类下选择具体的专业方向。

每个大类下都有多个专业方向供考生选择,涵盖了各个学科领域。

3.分流成绩:考生在高考中获得的总分将用于分流成绩的计算。

浙大采用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与一志愿成绩相加的方式,按照大类和专业方向的不同权重计算最终的分流成绩。

4.录取方式:浙大根据考生分流成绩的排名情况,按照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

同时,浙大还设立特殊计划,例如艺术特长生、军事特长生和港澳台招生计划等,这些计划有一定的加分政策。

举例说明以理工科大类分流为例,该大类下包括工程科学、信息科学和自然科学三个专业方向。

假设某考生在高考中的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500分,一志愿成绩为120分。

1.工程科学:工程科学在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与一志愿成绩中的权重分别为80%和20%。

假设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400,一志愿成绩为120,则他的分流成绩为(400 * ) + (120 * ) = 344分。

2.信息科学:信息科学的权重分配为70%和30%,假设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450,一志愿成绩为120,则他的分流成绩为(450 * ) + (120 * ) = 分。

3.自然科学:自然科学的权重分配为60%和40%,假设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480,一志愿成绩为120,则他的分流成绩为(480 * ) + (120 * ) = 336分。

根据分流成绩的排名情况,浙大将按照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

学院专业分流方案

学院专业分流方案

学院专业分流方案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人发展需求,学院决定在大一结束后对学生进行专业分流,以便他们能更好地专注于自己感兴趣和适合的领域。

以下是学院专业分流方案的详细内容。

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各个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为了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专业人才,学院决定引入专业分流制度,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二、分流条件1. 学分要求:学生需在大一结束时达到一定的学分要求,方可进入专业分流考核。

2. 平均绩点:学生需要在大一期间保持一定的绩点水平,以展示自己的学术实力和学习态度。

3. 兴趣测评:学生需要参加一次兴趣测评,通过评估学生的兴趣、特点和潜力,确定是否适合该专业。

三、分流程序1. 通知公告:学院将在大一结束前发布通知,要求所有学生参加专业分流考核,并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

2. 笔试考核:分流考核将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涵盖学生在大一期间所学的基础课程知识。

3. 面试考核:考试合格的学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潜力。

4. 分流结果: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和学生的兴趣测评综合评定,确定每个学生的专业分流结果。

5. 公示和申诉:学院会在公示一段时间后,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允许学生对结果提出申诉。

四、专业选择1. 学生需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2. 学校将提供专业介绍和就业前景等相关信息,以便学生做出明智的选择。

五、指导和培养1. 专业辅导员:每个专业将配备专业辅导员,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业规划和专业发展。

2. 专业课程:学生将逐渐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培养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3. 实习实践:学院将提供机会让学生参与实习实践活动,加强专业技能的培养和实践经验的积累。

六、评估和调整1. 每学期末,学院将对学生的专业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帮助学生发现问题并做出相应调整。

2. 在特殊情况下,学院将允许学生进行专业调整,以满足他们的个人发展需求。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文件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文件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文件院字〔2015〕9号关于印发《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部门:现将《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 2015年11月30日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为了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条件下的学生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教书育人作用,学院决定在本科生教育教学中实行导师制,因材施教,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进行答疑解惑,对学生的人生发展和职业规划提供建议和指导,增进学生对专业和学院的认同感,实现培养具有人文素养、专业技能、国际视野、创新思维的中高级服务工程人才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导师制实施范围1.学生:学院大一、大二、大四全体本科学生。

2.导师:全院专任教师。

二、导师的选配方法1.每名学生都配备导师。

2.大一、大二学生导师的选聘实行双向选择的办法。

每位专任教师向学生公布个人的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由学生自主选择导师。

每位导师原则上所带学生不超过8-10名。

当超过15名学生时,导师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所带学生在名额之内时,原则上导师不得拒绝。

3.大四学生的导师由实训或实习指导老师担任。

4.导师的指导周期一般为1-2年。

学生进入毕业班(大四)之后,本科生导师可以优先指导联系学生的毕业论文。

指导周期内遇到特殊原因,经学院批准,可以调换导师。

三、导师的工作职责1.为人师表,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做学生的人生和学习导师。

2.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和学业规划,包括按照教学计划指导学生个性化选择学习专业方向、选课等。

3.培养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治学的态度。

4.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专业实践或创新创业活动。

5.大一学生导师应帮助新生尽快熟悉和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建立学习规划和增加学生对专业的兴趣,指导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服务外包学院招生通告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服务外包学院招生通告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服务外包学院招生通告杭州师范大学杭州服务外包学院是由杭州市政府、杭州师范大学与钱江学院共同举办的一所办学理念先进、体制机制独特、培养模式新颖的合作学院,也是国内第一所服务外包学院,旨在为服务外包行业培养具有人文精神、企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的国际化服务外包骨干人才,学生就业前景广阔,社会需求量大。

学院将聘请国内外一流的专家担任教师,并为学生提供大量的高端企业实践机会;设置全新的课程体系,努力使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人文素养、开阔的国际视野、前沿的专业技术、超强的实战能力、良好的创新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服务外包学院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走国际化之路,力争用5—10年的时间,打造成为以服务外包为特色的、产、学、研一体的国内一流学院。

一、报名办法1、招生范围及招生人数2、报名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端正。

(2)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理论基础和应用能力,有志于在服务外包行业中实现自己的梦想。

(3)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及能力。

3、现场集中咨询4、个别咨询11月13日—17日,到3号楼210室童老师处、3-211办公室或钱江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部(3号楼106、107)咨询,我们将会现场及时回答同学们的问题。

5、报名时间:11月13日至18日17:00止,报名表也可点击(/)下载。

6. 报名表交表地点:文一路校区3-211,郑老师7、面试时间:2008年11月19日下午14:00集中地点:5号楼115教室8、公布名单:2008年11月20日二、毕业专业认定1、2005级—2006级学生毕业时颁发原专业文凭;2、2007级—2008级学生将统一转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时颁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文凭;3、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按原政策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即2005-2007级学生授予杭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008级学生,将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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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国际服务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方案
专业分流及确认工作小组
姓名职称职务
组长
谢琪教授院长、专业负责人周春儿研究员书记
组员李秀梅教授副院长
杨学勇讲师副书记
杨欢耸教授副院长
姚茂群教授专业负责人
盛伟国教授系主任
王奔教授系主任、总支书记、
专业负责人
单振宇副教授总支书记
潘云翔助理研究员教务科长
一、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各专业人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35人(含省外按专业招入和本省师资定向人数14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不限制人数(含外省按专业招生人数34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方向):不限制人数(含外省按专业招入人数10人)。

软件工程专业:不限制人数(含外省按专业招入人数32人)。

物联网工程专业:不限制人数(含外省按专业招入人数12人)。

(二)专业分流志愿填报
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分流方案后,按有关要求在专业分流前,学生开始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填报只进行一轮。

第一志愿若报师范(师范默认第一志愿)的,还需同时填报第二志愿;如果第一志愿不报师范的,只需填报一个志愿。

(三)专业分流报名条件
按专业招生(含专业委培)的学生不在分流范围之内,按原招生录取专业直接归到对应专业班级。

计算机师范专业:大一第一学期成绩绩点在年级前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方向)、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不设报名条件。

(四)专业分流录取条件
1.计算机师范专业
(1)按下列三部分成绩的加和总成绩P排序。

①学业成绩A:第一学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总分,按满分100折算。

②面试成绩B:由学院分管领导、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总支书记、教学督导和教师代表等7-9人组成面试专家组现场打分,按百分制平均分计算。

③高考总成绩C:语数外三门课总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

计算公式:P = 70%A+20%B+10%C
(2)总成绩P相同时,依次比较程序设计基础、程序设计基础实验、高数成绩、语数外高考成绩,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2.其它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方向)、软件工程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分流按学校规定执行。

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1.学院会议动员。

2.学生报名。

3.学生学业成绩统计、排序。

4.组织面试。

5.统计各专业最终成绩排序(为录取师范专业做准备),初步确定各专业分流名单。

6.领导小组初审各专业分流名单。

7.分流结果公示。

8.领导小组终审并通过各专业分流名单。

9.专业分流名单上报教务处。

二、师范专业选拔细则
明确师范专业规模数(按照《2018级师范专业建议人数》)、时间安排、选拔方式、组织程序等
师范专业规模数:
计算机师范专业:35人(含省外按专业招入和本省师资定向人数14人)。

时间安排:
1.3月12日前,制定计算机师范专业选拔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并交学校教务处备案;组织教师做好宣传动员和专业指导工作,使学生了解各专业情况,及时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疑问,指导学生科学、理性的选择专业。

2.3月13日-3月15日,学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17级学生专业分流及确认申请表》交学院教务科。

3.3月18日-3月27日,学院完成专业分流和师范生选拔,并根据每个专业最终确定的人数重新编班,将专业分流及确认汇总名单(附件4)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学生人数少于5人的专业,学院需组织该部分学生重新选择其他专业。

4. 4月1日之后,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专业分流及确认学生名单,经审核、公示后发文。

师范方向选拔方式和组织程序:
(1)按下列三部分成绩的加和总成绩P排序。

①学业成绩A:第一学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总分,按满分100折算。

按满分100分分别折算。

②面试成绩B:由学院分管领导、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学督导和教师代表等7-9人组成面试专家组现场打分。

按百分制平均分计算。

③高考总成绩C:语数外三门课总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

计算公式:P = 70%A+20%B+10%C
(2)总成绩P相同时,依次比较程序设计基础、程序设计基础实验、高等数学、语数外高考成绩,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组长签名:
(学院公章)
2019 年 3 月 11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学院,一份于3月20日前交至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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