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外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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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适用于法学专业)课程编码:1102413090学时:64 学分:3开课学期:第四学期课程类型:学科专业基础课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学教学手段:板演一、教学目的与任务: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经济法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熟悉我国现行基本的经济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国内外经济法学科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学会分析和解决经济纠纷和经济案例的技能;培养法律思维、交流和表达的能力。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并能用分析经济法律关系的方法分析案件。

掌握经济法律行为的相关概念。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经济法的概念;我国经济法的特征难点: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教学方法:讲授第一节经济法概念一、中国经济法概念的萌芽与发展二、中国经济法概念的初步形成三、现代经济法的概念第二节经济法经济法调整对象一、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的经济关系。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首先是经济关系(不是其他民法、行政法关系);2.其次是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经济关系,通常是宏观的,不包括个人的微观性经济关系;3.再次是国家协调的经济关系,国家不干预的(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有以下几种经济关系:1.市场主体的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政府宏观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二、经济法的特征(一)综合性。

在调整手段上;在规范构成上;在调整范围上。

(二)经济性,其重要表现是经济法往往把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直接规定为法律。

(三)行政的强制性。

经济法强调国家干预,体现了国家的权力属性,因此,经济法在调整经济关系的过程中直接体现了国家的特殊意志,体现了法的行政强制性。

(四)政策性。

思考题:1.经济法的概念2.我国经济法的特征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4.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二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国内外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和内容。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16164802课程名称:经济法学英文名称:Economic Law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学时:32学分:2适用对象: 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考核方式:考查先修课程:法律基础二、课程简介1.中文简介《经济法学》课程是经济、管理等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

该课程是一门以阐释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主要经济法律制度,揭示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推动经济法治为主要教学内容的法学课程。

该课程主要讲授经济法的概念、历史、体系、地位、宗旨和原则,经济法的主体、行为、权利、义务和责任,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等。

2. 英文简介The course of economic law is a discipline basic course for the economics, management and othe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This course mainly teaches the basic theory of economic law, major economic legal systems, and so reveals the law of gen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law to promote economy rules of law. The course should include the law basic concepts of economic law, history, system, status, purpose and principles, the body of economic law, behavior, right, obligation and responsibility, antitrust law system; legal system against unfair competition, legal system for protecting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1.课程性质《经济法学》课程是广东财经大学-美国马凯特大学经济学(全球数字经济方向)中外合作人才培养实验班的学科基础课。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经济法学英文名称:Economic Law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学时:32学分:2适用对象: 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考核方式:考查先修课程:法律基础二、课程简介1.中文简介《经济法学》课程是经济、管理等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

该课程是一门以阐释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主要经济法律制度,揭示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推动经济法治为主要教学内容的法学课程。

该课程主要讲授经济法的概念、历史、体系、地位、宗旨和原则,经济法的主体、行为、权利、义务和责任,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等。

2. 英文简介The course of economic law is a discipline basic course for the economics, management and othe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This course mainly teaches the basic theory of economic law, major economic legal systems, and so reveals the law of gen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law to promote economy rules of law. The course should include the law basic concepts of economic law, history, system, status, purpose and principles, the body of economic law, behavior, right, obligation and responsibility, antitrust law system; legal system against unfair competition, legal system for protecting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1.课程性质《经济法学》课程是广东财经大学-美国马凯特大学经济学(全球数字经济方向)中外合作人才培养实验班的学科基础课。

2024年《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2024年《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与任务《经济法学》课程是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阶段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它是为培育适应四个现代化须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大专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的。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学习经济法学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学问有个全面的了解,使学生系统驾驭我国经济法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学生运用经济法的原理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实力。

二、课程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1.了解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经济法学的探讨对象、探讨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驾驭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学问。

4.驾驭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详细规定。

5.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明确”、“驾驭”、“应用”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化的实力层次要求。

“了解”是指知道有关状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状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学问的含义,并能精确表述;“驾驭”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学问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应用”是指在驾驭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学问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本课程考核中,要求“了解”的部分一般不作为考核内容;要求“明确”、“驾驭”、“应用”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

三、课程内容第一章法和经济法的基础理论1、教学目的和要求驾驭经济法的探讨对象、经济法律关系;了解法律行为与代理、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理解经济法的概念、诉讼时效。

2、重点、难点分析重点: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难点:经济法律关系;诉讼时效3、主要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特征四、经济法的形式五、经济法的体系其次节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一、法律行为二、代理第四节诉讼时效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二、诉讼时效期间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第五节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二、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三、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4、教学建议教学方法采纳引导发觉法,引导学生视察和分析有哪些涉及经济法律方面问题。

(2024年)《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2024年)《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9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法律制度的概述
公司的定义、分类、特点等。
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公司的设立条件、程序,公司的组织 机构设置和职权等。
2024/3/26
公司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股权 、分红权、表决权等。
公司的治理和监管
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如董事会、监 事会等,以及外部监管措施。
价格总水平调控法律制度
政府调控价格总水平的措施和手段,如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
价格监督检查法律制度
价格监督检查的机构、职责、程序等,以及价格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024/3/26
22
05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2024/3/26
23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01
02
03
社会保险的种类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等。
主要是军人及其家属、退役军人等。
社会优抚的内容
包括提供抚恤金、提供医疗补助、提供就业帮助 等。
3
社会优抚的机构设置
设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
2024/3/26
27
06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与程序保障
2024/3/26
28
仲裁解决经济纠纷途径
仲裁机构
依法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受理 和裁决经济纠纷案件。
合同履行
介绍合同履行原则、抗辩权、 保全措施等相关内容,以及合 同变更和转让的规定。
违约责任
详细阐述违约形态、归责原则 、免责事由、违约责任形式等 ,以及违约金的调整和定金罚
则的适用。
14
担保法律制度
担保方式 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 定金等五种担保方式,以及各担 保方式的特点和适用条件。

《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类别:专业教育课程适用专业:会计/经济信息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适用层次:高起专适用教育形式: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考核形式:考试所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先修课程:无一、课程简介经济法概论是非法学类专业诸如经济管理、贸易、营销、财会、金融、统计等专业的专业课程之一,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实践性。

考虑到将本门课程列为限选课的有关非法学专业大多数属于财经类、管理类专业,学习该课程需要学生在掌握相关经济学、会计、营销、管理等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进行与经济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理论、部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

同时,该课程需要学生关注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不断拓展学习我国经济法律的变化,并结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理解我国经济法律发展的趋势。

二、课程学习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下列能力:1. 通过学习经济法基础理论、合同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经济仲裁、经济诉讼等专业知识,系统了解和掌握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备能够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分析经济问题,综合运用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相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2. 通过课堂讨论和案例分析等训练环节,初步具备能够准确识别简单经济法律问题的风险点所在,并运用相关经济知识与法律知识,初步提出设计解决方案的能力;3. 通过学习重要的法律术语和法律表达方式,初步具备用法言法语描述经济问题的能力;4. 通过课后阅读法学相关著作和论文,培养从事经济学/管理学与法学交叉学科研究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初步具备针对简单经济法律问题设计研究方案的能力。

三、课程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一)理论学时部分第一单元导论『知识点』法律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规范;法律渊源;法律位阶;法系;法律体系;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基本要求』1. 识记:法律的概念和特征;法系;法律体系;法律关系;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事实2. 领会:法律规范;法律渊源;法律位阶;法律行为3. 简单应用:比较和理解不同的法律渊源;比较和理解物的分类以及各自对应的法律意义。

(完整版)《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完整版)《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适用专业:管理类、经济类各本科专业参考学时:40参考书目:1.马洪:《经济法概论》(第五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蔡曙涛:《企业经济法概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韦静:《新编经济法教程》,南开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4.李玉梅:《经济法概论》,郑州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一、说明(一)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作为管理类、经济类各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经济法是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的学科。

教授经济法,旨在通过对经济法律规范的学习和研究,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拓展和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使学生在掌握经济法的规律性、原理性和知识性的基础上,获得能够比较专业地解释涉法事务和解决具体问题的知识和能力,帮助其成长为具有较强职业能力的管理人才。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1.知识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做到:(1)了解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2)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建立起经济法知识框架。

(3)掌握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4)了解或掌握主要经济法律制度内容。

2.能力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做到:(1)具有必要的法律分析能力,能对今后职业生涯中的权利义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判断,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具有较高的法律解读能力、认知能力,能判断行为的合法与否,避免行差踏错。

(3)能以基本的法律逻辑和知识要点正确分析典型案例,办理具体法律事务和寻求到正确有效的解决涉法问题的途径。

3.素质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获得良好的法律自学能力和职业道德训练,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形成以强烈的秩序观念和在秩序下创造的主动进取精神为核心的法治精神。

(三)编写的原则1.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增强用法能力为教学目标。

2.3.力求体现实用性、针对性、现实性和一定的超前性,注重学习的实效性,而非知识体系的完整性。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工程管理专业法律平台课程教学大纲D1《经济法》教学大纲目录一、课程性质与目的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三、课程教学内容四、实践环节的方式和要求五、先修课程六、建议总学时数一、课程性质与目的本课程是工程管理专业法律平台课程中的一门基础课程。

本课程的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初步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熟悉经济法的内容体系、我国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环境以及有关法律制度和规定,具备运用经济法知识有效地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中的有关经济法律问题的初步能力。

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一)经济法概论了解经济法的实施过程和其在法学学科中的地位及主要内容;熟悉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和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经济法律的基本原则。

(二)企业法律制度了解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熟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公司法的主要内容。

(三)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了解工业产权法的主要内容及依法保护工业产权的意义;熟悉商标法的主要内容;掌握专利法的主要内容。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熟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特点、类型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掌握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

(五)保险法律制度了解保险法的主要内容;熟悉市场经济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相应的法律规定;掌握保险合同法律规定。

(六)税收法律制度了解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熟悉税法的构成要素;掌握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和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七)经济纠纷的解决了解经济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及其特点;熟悉经济诉讼程序和有关法律规定;掌握经济仲裁程序和有关法律规定。

三、课程教学内容(一)经济法概论经济法的概念和地位,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律规范。

(二)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概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三)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概述,专利法,商标法。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概论》全套ppt课件全

《经济法概论》全套ppt课件全
同的分法(P8-9)
○四、法的作用
1、制裁、惩罚被统治阶级破坏和反抗现行 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2、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 3、维护和巩固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生产资料
所有制及分配制度
4、调整统治阶级的内部关系,保障统治阶 级内部的团结和民主
5、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第二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产生
对方在违背真是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2、显失公平的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 P41)
经济法 是有关确立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 法律地位以及调整他们在经济管 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 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 体。
○三、经济法的特征
(一)具有广泛的综合性 1、调整对象 2、调整方法 3、法律性质
(二)具有直接的经济性 (三)具有明确的指导性 (四)具有一定的技术性
四、债的履行: 2个原则
五、债的变更与终止:P63-65
第三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复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P12),法律关系,民事 法律关系(P25) 1、概念 (P67) 2、经济关系及其特点 3、经济关系(物质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思想关系) 4、经济关系与经济法律关系的关系 5、经济法律关系形成的条件
《经济法》概论全套课件
《经济法》
第一编 法学基础知识 第二编 经济组织法 第三编 市场运行法 第四编 经济保护法 第五编 经济调控监督法

《经济法》教学大纲(物流管理专业)

《经济法》教学大纲(物流管理专业)

《经济法》教学大纲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课程性质:经济法是为经济管理提供体制管理、协作方面的法律指导的一门学科,是水运管理、物质管理、外轮理货、水运统计、现代物流管理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

主要任务:使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有关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和部门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培养学生的经济法制观点,提高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和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培养学生熟练地查阅法律条文,签订合同等基本技能,为学生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从事正常的经济活动打下基础。

二、程教学内容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掌握经济法和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

重点:经济法和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难点:经济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

第二章企业法了解企业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的基本概念;了解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内容、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及企业的法律责任;掌握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重点:企业的概念与特征;企业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的基本概念。

难点:企业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的基本条件。

第三章公司法掌握公司、股份、股票的概念;掌握公司债券的概念;了解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重点:公司、股份、股票的概念;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的组织机构。

难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第四章合同法掌握合同的概念;掌握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担保的概念;掌握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了解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在效力上存在缺陷的合同。

重点: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担保的概念;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

难点:在效力上存在缺陷的合同。

掌握专利权的概念;掌握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的概念;了解专利权是如何取得和行使的;了解如何保护专利权。

重点: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难点: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第六章商标法了解商标权的特征;了解商标权是如何取得和行使的;了解如何保护商标权。

掌握商标权的概念;掌握商标权的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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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外专业)课程教学大纲(1999年制定.2004年5月修订)课程编号:080005英文名:Outline of Economic Law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前置课: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后置课: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学分: 3学分课时: 54课时主讲教师:颖、徐文超、祝贺、小平、储敏、洁等选定教材:徐杰.经济法概论..首都贸易大学.2001年.课程概述:经济法这门课程,既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非法律类专业诸如经济管理、贸易、营销、财会、金融、统计等专业的必修课程。

考虑到将经济法列入其必修课的有关非法律专业大多数属于财经类、管理类专业,而这些专业中的一些必修课与经济法课程,在容上的一些重叠,在授课过程中主要讲授以下一些容:经济法基础理论、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工业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济仲裁、经济诉讼等。

本大纲适用于管理类各专业。

教学目的:通过对经济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那些经常适用以规经济行为、调整经济关系的,并且是对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的单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容,理解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达到正确运用法律的规定来解决实际问题这样一个程度。

教学方法:经济法是实践比较强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主要采取课堂讲授、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

教学过程中还使用多媒体手段。

各章教学要求及教学要点:第一章经济法概述课时分配:约3课时教学要求:学习本章节要求学生主要了解经济法的产生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重点掌握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并能够用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分析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具体法律关系。

教学容: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经济法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度的产物。

战争期间统制经济使得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更方便、更容易、更广泛。

民商法的不适应为经济法的产生提供了契机。

第二节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市场主体组织管理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管理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三、经济法的特征有综合性、经济性、规制性。

第三节经济法律关系一、概念经济法律关系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定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构成由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容、客体构成。

思考题:1、如何理解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2、经济法有哪些法律特征?3、如何理解经济法的主体?4、如何理解经济权利的涵义?5、如何理解经济义务的涵义?6、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有哪些?举例说明。

第二章公司法课时分配:约9课时教学要求:本章节要求学生了解公司的概念、种类。

熟悉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程序。

重点掌握公司划分的法律意义,我国公司法规的公司的种类,公司设立的条件,公司组织机构的形式及各个组织的组成、职权,股份股份的发行及转让的原则,公司债券的种类,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异同,股权的含义及具体容等。

教学容: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由股东出资组建,以股权为基础,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公司制度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意义重大。

二、公司的种类可根据多种标准进行划分。

三、《公司法》对公司的分类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第二节公司的设立一、公司设立的概念二、公司设立要件三、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股份的设立有一定差别。

四、公司设立登记对登记事项、申请名称和公司登记机关,法律有规定。

第三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会与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非常设机构、会议机构。

其职权、会议制度、决议方法和股东的权利,法律有规定。

二、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常设机构。

法律规定了其组成、职权、董事会会议、董事长、董事的责任等容。

三、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不参与公司业务决策和具体的管理,对外也不代表公司。

其组成与职权由法定。

四、经理是公司的常设辅助业务执行人,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其职权由法定。

五、董事、经理、监事的资格、义务我国公司法有有关的规定。

第四节股份的发行与转让一、股份的概念与种类股份是均分公司资本的最基本的计量单位。

股份的分类标准多样。

二、股票股票是要式证券。

股票是有价证券。

股票是证权证券。

股票既不是物权证券,也不是债权证券。

其种类多样。

三、股份的发行是股份以募集资本为目的而出售自己股份的行为。

其发行的原则、价格、方式、新股发行等由法律规定。

四、股份转让股份的自由转让是一般原则。

股份转让也有法定限制。

五、上市公司法律规定了其条件、上市程序等。

第五节公司债券一、概念与性质是证权证券。

是债权证券。

是有价证券。

是要式证券。

二、公司债券的种类可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可分为可转换债券和不可转换债券。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发行主体、发行债券的条件、发行债券的程序及可转换债券问题,法律有规定。

四、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异同都是有价证券、证权证券、要式证券。

其发行主体、持有人法律地位和利益分配不同。

第六节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一、公司的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通过签订合并协议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其种类多样。

二、公司分立公司的分立,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将原有公司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七节公司的破产、解散与清算一、概述二、清算组的组成及其职权思考题:1、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2、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3、股份的概念与特征。

4、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5、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6、股份成立的条件。

7、董事、经理、监事的资格限制有哪些?8、股份的概念与特征。

9、股权的性质。

10、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

11、股票与债券的异同。

12、股份转让的限制。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课时分配:约3课时教学要求:本章节要求学生熟悉合伙企业的主要法律特征,其与公司等组织的区别。

了解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重点掌握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合伙协议的容,对对外的效力,合伙事务执行的原则,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的规则,合伙企业债务的偿还规则,入伙及退伙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教学容:一、概述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法律规定了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及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三、合伙企业的部关系具体有合伙企业财产关系、事务执行关系、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关系。

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具体有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五、合伙企业的变更其一是新合伙人入伙。

其二是合伙人退伙。

退伙的事由可不同。

思考题:1、简述入伙的条件。

2、试述入伙的效力。

3、简述发生各种退伙的原因。

4、简述退伙的效力。

5、试述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6、简述合伙协议的主要容。

第四章合同法课时分配:约15课时教学要求:本章节要求学生全面了解合同法的容,熟悉合同的种类及特征,掌握合同订立的程序,订立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合同有效的条件,无效合同、可撤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及其法律后果,合同履行的原则,履行时义务人可以行使的抗辩权,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合同担保的含义及种类,各种担保方式的法律规定。

教学容: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二、特征合同是多方的民事行为。

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

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的种类学理上有多种分类: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无名合同;诺成合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按照容不同划分,主要有15种。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鼓励交易原则、平等原则、合法性原则。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程序通常有要约与承诺两个步骤。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法规定了主要条款。

合同法规了格式条款。

三、缔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指各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依法承担的注意义务。

法律规定了承担缔约过错责任的事由、条件、方式。

四、合同的形式有明示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

有默示形式。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合同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即受法律保护,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有区别。

生效的要件有四个。

二、无效合同法律规定了种类和确认权。

无效合同至始无效,当然无效。

法律后果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种类有三类。

撤消权的归属由法定。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二、全面履行原则三、适当履行原则(一)按照约定履行(二)条款不明确时的履行1、事后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履行;2、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履行;3、按照法定的规定履行。

四、协助履行原则五、合同履行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概念1、合同变更的概念2、合同解除的概念二、合同变更的条件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三、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单方解除合同有法定条件。

第六节合同的终止一、概念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的情形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二、事由有抵消、提存、免除、混同。

第七节合同的担保一、概念与特征二、保证保证人须有资格。

保证的方式有不同:(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约定不明确时,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责任。

三、抵押须书面形式;抵押的标的要合法;手续要合法。

四、质押有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质押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移交占有之日起生效。

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自质押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物由质权人占有,质权人有妥善保管义务。

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所得费用提前清偿或提存。

五、定金有定金罚则。

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有关合同标的金额的20%。

合同中约定定金与违约金的,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

定金与预付款有区别。

六、留置被留置财产与债务有牵连关系。

第八节违约责任一、概念二、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违约金、赔偿损失。

四、免责法定事由为不可抗力。

有通知义务和证明义务。

思考题:1、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2、合同有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3、无效合同的种类有哪些?4、可撤消合同有哪些种类?5、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6、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7、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8、不安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9、什么是定金?定义的作用有哪些?10、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第五章工业产权法课时分配:约6课时教学要求:本章节要求学生了解专利权、商标权的含义及法律特征,取得这两种权利的程序。

重点掌握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的权利、义务,如何判定专利侵权、商标侵权行为,保护专利权、商标权的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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