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议事会议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制度范本
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制度范本第一条会议目的为了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会议的召开和管理,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会议类型行政服务中心的会议分为常规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类型。
常规会议包括例会、工作汇报会、议事决策会等;临时会议包括应急会议、专题研讨会等。
第三条会议召集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为常规会议的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其他负责人召集临时会议。
第四条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集人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参会人员的到场。
常规会议的通知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间根据紧急程度确定。
第五条会议议程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开始前制定会议议程,并发送给参会人员。
会议议程应包括会议主题、讨论事项、每个事项的预计时间等内容。
第六条会议主持会议主持人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一般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会议主持人负责组织会议的进行,引导讨论,维持会议秩序。
第七条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由会议主持人指定,负责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决策结果等重要信息。
会议记录应留存并加以归档,供之后查阅。
第八条会议决策会议决策一般采取多数决定原则。
对于重大决策,应进行投票确认,决策结果需以正式文件形式予以落实。
第九条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会,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听从会议主持人的引导,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会议效果评估每次会议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应组织对会议的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改进会议的组织和管理方式。
第十一条会议制度的修改如有需要,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可以对本会议制度进行修改,并报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以上为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管理制度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的效率和规范管理,建立起科学、合理、透明的会议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管理制度,供参考。
一、总则:会议是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议事决策、交流工作信息、协调合作关系、加强管理监督等一个重要的工作形式,建立行之有效的会议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规范管理,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议的召开和进行。
二、会议结构:会议的结构应该明确而简洁。
需要包含信息明确的主要文件,如议程、发言稿、邀请信、出席者名单、记录、先后安排表等。
1、议程:会议议程是会议召开的基础,一份清晰明确的议程可以使会议的开展更符合预期。
为了保证会议的效率,制定会议议程时应从主要议题出发,就相关议题进行细化和安排,将会议内容的优先顺序确定下来。
有必要根据会议的类型、目的、参会人数、时间、地点等的不同情况来制定不同形式的议程,并尽量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信息化的议程管理。
2、发言稿:发言稿是参会人员的准备签到,而且防止会议内容遗漏或重复、容易忘记、退化等不良情况出现的有力手段。
对于主持人和发言人的任务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建议在大会前几天将列席人员的发言稿或讲稿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发送给相关人员。
这样有些与主题有关的信息可以提前拥有,而且方便听众理解。
在会议现场,预备主席应根据会议类型和特点,恰当地加强现读,以维护议事规则、加速发言速度、巩固议事结论作用。
3、邀请信:邀请信在确定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地点、议程等方面具有发起和邀请作用,是参加会议的前提条件。
另外,为了使协调工作更有效,需要邀请专人担任会议主持,起到全方位掌控会议开展的效果。
4、出席者名单:在参加会议的过程中为了便于确认,严格执行妥当的出席请求,得到正确的出席记录。
同时也能让参加人更好的了解会议整体情况并进行头脑风暴等和谐共机。
同时,在可调和事项中,应与进行人员对接,对抽出来的参会人员计划和安排好,涉及非正式参观的行程应及时向安全管理方案提出诉求。
议事会制度(三篇)
议事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议事会的作用,提高决策效率和民主参与程度,特制定本议事会制度。
第二章组成与任务第二条议事会由议长、副议长和议员组成,议长由议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副议长由全体议员选举产生。
第三章会议形式第三条议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全体会议,每次会议的时间、地点由议事会主席团确定。
会议可以紧急召开。
会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会议记录由记录员负责记录。
第四章议事程序第四条会议由议长主持,议长应当维护会议的秩序和权威。
会议按照议程进行,议事会成员按照发言顺序发表意见。
每个议题的讨论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第五章决策程序第五条决策必须经过议事会成员的讨论和表决。
讨论过程中,任何议员都有权发表意见。
决策采用绝对多数原则,得票数超过半数的议员认可的方案为通过。
第六章应对特殊情况第六条针对特殊情况,如争议较大的议题,可以设置特别提案程序,经过专门的程序决策。
第七章会议纪律和法则第七条议事会要求议员按照议会纪律和议会规则参与会议,不得干扰会议秩序。
议事会成员在会议期间要遵守会议纪律和法则,按时参加会议,并尊重他人意见。
第八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由议事会主席团提出,经全体议员表决通过后生效。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议事会制度范本,具体的议事会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和完善。
议事会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有效地开展会议、讨论和决策工作,提高决策效果,促进组织的良性发展,制定本议事会制度。
第二章议事会的组织形式和职责第二条议事会是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决定组织的重大事项。
其组成和职责如下:(一)组成:议事会由组织成员组成,包括领导成员和代表成员。
(二)职责:1. 讨论和决定组织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重要问题;2. 监督和评估组织工作的执行情况;3. 提出和研究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 审议和决定与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5. 其他有关组织发展的事项。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_规章制度_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行政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促进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议事决策的效率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行政议事要以“四个坚持”为指导思想,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保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学校党委的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坚持依法治校,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行政会议主要由院务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组成,由院长根据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要求确定召开何种形式的会议。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四条院务会议的安排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
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
院长办公会根据工作要求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受其委托的副院长召集主持会议。
第六条院务会成员由正、副院长,正、副书记组成。
党委与院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院务会一般应在正副院长到齐的情况下召开,若遇特殊情况需召开院务会,院务会成员应有半数以上人员出席,正副院长不少于2人。
院长办公会由正、副院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
参加会议的正、副院长一般不少于3人。
第七条行政会议议题涉及到有关单位,可通知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讨论到有关内容时列席会议,非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列席人员可就会议议题内容进行介绍、说明或提出建议。
参加专题汇报的列席人员,按办公室通知要求候会,以便讨论相关议题时能及时参会。
第三章会议议事范围第八条院务会议事范围1、学习和讨论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与学校工作有关的法令、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学院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学院行政会议议事规则学院行政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行政会议是学院的最高行政权力机关。
行政会议依照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的规定,经校长同意,按照规程召开,行政会议的召开有决策行政事务,维护行政会议的权威和尊严,保证会议的进行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第二条学院行政会议由与会人员组成,与会人员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院系代表等。
第三条行政会议的议题应贴近学院的实际情况,如有需要,可组织专题研讨会。
第四条行政会议议事规则是约束与会成员行为的基本准则。
与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则,并有权予以监督和追究。
第二章行政会议议题第五条行政会议议题由校长审定。
会议召开前7天,学院办公室将议题通知与会人员,为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行政会议议题内容包括:学院重大事项决策、法规制度研究、学院工作总结、重要文件批准等。
第七条与会人员可就行政会议的议题向学院领导提出未列入议程的补充议题,经领导核准后纳入会议议程。
重大事项须经校长审定后方可提请行政会议讨论。
第八条行政会议对于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具有最终决策权。
会议议题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提高组织效能、解决突发问题。
第三章行政会议程序第九条行政会议由校长或者其委托的主持人主持。
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发出到会通知不得迟到或早退。
第十条行政会议制定会议纪要,确保会议决策的正确、严肃、合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的起草、复查和分发。
第十一条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前宣布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议事原则,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高效性。
第十二条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应当遵守议事纪律,不得无关讨论、相互攻击或者擅自离席。
对于不遵守纪律的成员,主持人有权进行警告、提醒或者取消其发言权等处理。
第十三条行政会议决议要求经与会人员多数通过方可生效。
当与会人员持不同意见时,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并争取共识的形成。
若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借助其他机构、专家等进行调查和研讨。
第十四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有权提问、发言和质询,但必须按照主持人的规定有序进行,不能随意中断和滥用发言权。
院行政会议议事(院长办公会)规则
院行政会议议事(院长办公会)规则(一)总则1.为保证行政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院行政领导的集体领导作用,认真履行院长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2.医院的领导体制实行院长负责制,医院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充分发挥院行政集体领导作用,经院长办公会充分讨论决定。
涉及医院全局的重大问题,提请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提交院党委会讨论决策。
(二)议事范围1.院行政会议由院长决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并主持。
2.研究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及上级党政部门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
3.研究制定医院发展方向、五年规划、分阶段实施计划、等级医院评定及其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研究医院年度工作计划。
5.研究确定医院年度预算、决算、计划。
6.研究部署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以及外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研究医院行政机构的定员、定编,并对中层干部的任免提出具体意见。
8.研究确定医院全年设备购置、基础建设实施方案,科研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
9.研究决定给予违法、违纪的在职人员行政严重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
(三)议题的确定1.提交院行政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分管院长收集相关议题,交院办公室主任过滤、汇总,经院长审定后提交讨论。
2.院重大问题的决策在院行政会议讨论前,可事先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民主党派负责人会议、职代会联席会议、院务委员会讨论,进行充分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然后形成议题,提交院行政会议讨论。
(四)会议的召开1.院行政会议议事采取一题一议,由提出议题的分管院长作简要说明,必要时可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作简要的汇报,同时提岀部门意见。
2.行政会议议事时提倡充分发扬民主,发言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主持会议的院长根据讨论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决定意见。
如对重大问题意见分歧较大,除紧急情况需院长立即决定外,TS应暂缓做岀决定,在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再行讨论。
特殊情况可报请上级组织裁决。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模板)1500字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模板)1500字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是指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行的一种决策机制,它基于广泛的民主参与和集体智慧,旨在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下面是一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模板的详细介绍。
一、背景及目的1.1 背景随着行政事业单位的不断壮大和发展,集体决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制定并实施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1.2 目的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重大决策能够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全体成员的智慧和力量,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二、原则和机制2.1 原则:(1)广泛参与:保证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吸纳各方的智慧和意见,避免决策的过于片面和独断。
(2)公开透明: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应该对所有相关人员公开和透明,避免信息的不对称和利益的失衡。
(3)平等民主:所有成员在决策过程中应该享有平等发言权和表达意见的机会,决策应该基于多数原则进行。
2.2 机制:(1)三重一大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三重一大会议。
会议由主管负责人召集,重大决策事项需要在会上讨论和决策。
(2)议题确定:由主管负责人确定会议的议题,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并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
(3)决策过程:会议采取集体讨论和投票的方式进行决策,重大决策需要获得过半数以上的成员投票通过。
(4)决策公告:会议结束后,将通过公告和其他适当的方式向全体成员公示决策结果,并说明决策的理由和后续执行措施。
三、角色和责任3.1 主管负责人:(1)召集并主持三重一大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公正性。
(2)制定会议的议题,并确定必要的决策程序和时间安排。
(3)确保决策公告的及时发布,以及决策结果的有效执行。
3.2 参会成员:(1)全程参与会议,积极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2)尊重他人的意见和观点,遵守决策程序和纪律。
(3)保护会议的机密性,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
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度
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会议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行政办公会会议,任何与本制度规定的内容相矛盾的其他规定应当按照本制度执行。
3.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度的修订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由会议主持人提出,经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会议的召集和决定1.行政办公会会议由会议主持人召集,会议主持人由行政办公会成员中的一名担任,由成员中选举产生。
2.会议主持人应提前至少3天的时间通知所有成员参加会议,并在通知中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
3.会议的决定必须经过全体成员的讨论,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投票表决,多数票通过。
4.会议主持人在会议上有权利对议程进行调整,但必须保证对所有议题的充分讨论和决策。
三、会议的程序1.会议主持人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逐项进行主持和组织,确保会议的效率和秩序。
2.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定,制作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成员名单、讨论内容和决定等内容。
3.会议纪要应在会议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记录员整理完成,并发送给所有会议成员,让其核对和审定。
4.会议成员对会议纪要有异议的,应在接收会议纪要的7日内向记录员提出,记录员要根据异议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会议纪要重新发送给所有会议成员。
四、会议的议题及议事规则1.会议的议题分为常规议题和特殊议题两种,常规议题是指每次会议必须研究和决定的事项,特殊议题是指需要由会议主持人提出并提交讨论的事项。
2.常规议题包括会议纪要审定、工作进展汇报、问题讨论、决策、安排和部署等,特殊议题根据实际需要灵活确定。
3.会议成员有提出议程议题的权利,但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并经其审核后方可列入会议日程。
4.在会议中发言时,应互相尊重,不得恶意攻击和诋毁他人,不得出现互相打断和干扰他人发言的行为。
5.在会议讨论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采用民主和多数决策原则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公正和科学性。
行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行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保证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加强水行政管理, 促进局经济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经研究, 拟定局行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一、议事范围
(一)研究、制定年度行政工作计划, 部署全年工作任务及阶段性工作任务。
(二)讨论审定以局名义出台的政策、规定及重要文件。
(三)检查行政业务, 督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处理日常行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四)必须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
二、会议的时间及参加范围
局行政领导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如需研究重大情况可临时召开。
局行政领导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
正、副局长、总工程师、副处级干部、助理调研员、局办主任参加会议。
根据需要, 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决定的落实和保密
会议形成的决定, 由局长指派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 难以落实的事项, 应及时向局长反馈商议。
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是为了保障单位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决策效率和工作质量而设立的重要会议形式。
为了确保行政办公会的规范、高效运作,特制定以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目的行政办公会旨在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促进单位的整体发展。
二、会议组成人员行政办公会通常由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其他人员参加。
三、会议召集行政办公会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召集。
会议时间通常为每周或每两周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
四、会议准备1、各部门需提前将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议题及相关材料提交给会议召集人。
2、会议召集人对议题进行筛选和整理,确定会议议程,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3、与会人员应在会前认真研究会议材料,做好发言准备。
五、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办法。
2、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讨论和决定单位的重要工作事项,如工作计划、工作方案、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4、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5、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六、会议程序1、会议开始时,由会议召集人宣布会议议程和会议纪律。
2、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议程依次汇报工作,汇报内容应简洁明了,重点突出。
3、与会人员对汇报内容进行讨论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于重要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形成决议。
决议应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5、会议召集人对会议进行总结,明确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
七、会议纪律1、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随意接听电话或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3、与会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对于会议讨论的敏感信息和尚未公布的决议,不得随意泄露。
4、发言应紧扣会议主题,简明扼要,不得冗长啰嗦,避免重复他人观点。
学校行政会议事规则
学校行政会议事规则篇一:小学行政会议议事规则学校行政会议议事规则一议事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行政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坚持及时、如实向教育局汇报的原则。
2、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依据法律行使行政管理权力,保护师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决策的合法性。
3、坚持依法接受监督的原则,依法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与监督,依法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4、坚持依法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提高办学的透明度。
5、坚持民主集中制指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原则,校长对学校工作的处理有决定权,但必须充分听取意见,集中集体的智慧,保证工作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
二议事范围11、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研究本校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分析教育发展形势与趋势,研究、制定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3、根据上级工作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工作计划,指导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4、总结每学期的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等工作情况,讨论与总结工作经验,吸取教训,力使学校各项工作走向科学化。
5、研究学校重大开支、人事调整、人事分工、级科组长任免、招生、评选先进等问题。
6、研究学校发展中如体制改革、校园改造等重大问题。
7、审议以学校名义上报上级的改革方案、重要材料等。
8、研究学校领导班子在日常工作中个人职权范围内,班子成员个人单独决定不了的问题。
9、其他需要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议题的准备1、行政会议的议题由校长决定或班子成员就自己分管的工作中的实际需要拟定,提交行政会议讨论的议题。
22、年级组长、科组长及其他教师如有问题需提交行政会议研究者,可直接向校长或分管行政提交议题,再由行政会研究并给予答复。
3、行政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固定。
必要时,校长可决定召开临时会议,研究急需解决问题。
四议事的程序和有关事项1、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或由校长指定一名副校长主持。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我局集体领导,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党组会议议事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党组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党组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组领导集体的权威。
(二)平等原则。
局党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党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党组会上,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力和责任。
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党组成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第二条党组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包括:(一)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文件、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和建议;(二)研究通过重要的党务工作规章制度和局党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上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三)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四)审议党组工作报告;研究决定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和调整;定期听取、讨论基层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改进和加强组织建设的具体意见;(五)研究拟定干部的任免、录用(聘任)、奖惩、考核、教育和监督意见;研究审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或方案;研究决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内设机构、职责、后备干部人选、干部交流等事项;(六)研究决定受局党组表彰和向上级机关推荐表彰奖励的集体、个人名单;研究决定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名单;(七)听取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对违反纪律党员的处分;(八)研究年度财务预算,一次性大额资金使用或数额不大但属于群众关注的事项;(九)研究决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办法;(十)研究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中的重要问题并作出决议;(十一)其他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行政会议议事制度
行政会议议事制度
第一条为了充分行使学校行政指挥权,加强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保证行政领导的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属学校行政工作中的日常重大问题均应由学校行政(扩大)会议集体讨论、校长决定。
学校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三条参加行政(扩大)会议成员为正、副校长及校办、教务、德育、科研、总务等处室正(副)主任,学校党工团负责人。
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同志列席。
第四条行政会议始终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间议题集中,会后检查落实”的程序,各抒己见,果断决策,明确任务。
第五条行政会议由学校校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两周一次,星期五上午召开,参加会议成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甚至缺席。
会议有关议题参会者必须在周四报学校办公室。
第六条行政会议按照集体讨论、校长决定的议事原则,涉及全面的重大行政问题共同决策,一般问题分管校长、各职能部门、各学部主任分工负责,分头落实。
第七条行政会议形成的决定,每个成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校党总支负责人反映,或向上级行
政主管部门反映,但不允许不执行或散布与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观点和言论。
第八条行政会议成员应保守学校有关秘密,行政会上涉及到的问题,凡需要保密的,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第九条行政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给校长,如遇新情况需要改变决定,应及时请示校长。
第十条行政会议要对参加会议的人员、召开会议时间、地点、研究议题、结果等情况,指定专人作好详细记录。
行政机关会议规章制度
行政机关会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关会议的召开和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影响力,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的会议管理工作,是行政机关召开会议、组织会议、记录会议和评估会议等活动的基本指导。
第三条行政机关会议应当遵循公开、民主、专业的原则,做到依法合规、科学决策、务实高效。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四条行政机关会议的召开应当提前确定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人员名单,并确保通知到位。
第五条会议召开应当根据议题性质确定会议形式,包括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工作会议等。
第六条会议召开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会务人员的安排、会议资料的准备等。
第七条会议应当按时召开,如需延期或取消,应当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会议组织第八条会议应当由会议主持人主持,确保会议秩序井然。
第九条会议主持人应当按照议程安排会议进程,引导与会人员讨论,促进决策。
第十条会议议程应当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排序,确保高效开展。
第十一条会议应当尊重与会人员的发言权,倡导多元意见交流,促进决策科学化。
第四章会议记录第十二条会议应当有专门人员进行记录,记录包括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等内容。
第十三条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涉密会议应当保密。
第十四条会议记录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报送相关人员审核。
第五章会议评估第十五条会议结束后,应当开展会议评估工作,评估会议的组织、内容和效果等方面。
第十六条会议评估应当包括定性和定量评价,形成评估报告并向负责人汇报。
第十七条会议评估结果应当用于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升会议管理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章由行政机关制定,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宣传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行政机关会议规章制度的内容,敬请各级行政机关严格遵守,确保会议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实小行政工作会议制度范本
实小行政工作会议制度范本一、会议的目的和意义学校行政工作会议是学校领导团队成员开展工作交流、决策和部署的重要方式,旨在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行政工作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会议的召开与组织(一)会议召开的形式学校行政工作会议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分为常规会议和临时会议。
常规会议定期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学校领导团队统一确定;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学校校长或相关负责人主持。
(二)会议的组织1. 主持会议的人员由学校校长或相关负责人担任,根据会议内容的不同可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参加。
2. 会议的议题由学校校长或相关负责人事先确定,并报备给参会人员,确保各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3. 会议的召开时间宜选择在学校工作日的上午或下午,避免在课堂时间或学生学习时间召开。
三、会议的议程与决策(一)会议的议程安排1. 会议开始前,主持人应当核实参会人员是否到齐,并宣读会议议程。
2. 会议的议程主要包括:会议目的,上次会议纪要的审阅,工作汇报,问题讨论,决策等环节。
3. 会议的议程应事先列好,并通知于会人员,确保会议的有序进行。
(二)会议的决策与落实1. 会议讨论的问题均应形成决策,并由与会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2. 会议决策后,相关负责人应按照决策要求,按时完成相应工作,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四、会议的纪要与总结(一)会议纪要的撰写1. 会议纪要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撰写,确保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 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会议的基本信息,与会人员名单,讨论和决策的内容,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二)会议纪要的传阅与审定1. 会议纪要应及时传阅与会人员,并留意相关人员的意见和纠正。
2. 会议纪要应由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审定,并确保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三)会议总结的制作1. 会议总结由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总结会议的主要议题、决策和工作落实情况。
行政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县工信局
行政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制度。
行政管理例会
(一)议事范围
1、各部门的设置和调整,人员编制、工资调整、奖惩等方案。
2、资金预算编制及财务管理。
3、局机关资产的监督与管理。
4、以工信局名义发表的文件、讲话、报告。
5、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人员组成
行政管理例会由局长、副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三)时间
行政审批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为每周一上午。
(三)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需提前二个工作日提交行政会议的事项申请,并提供有关文字资料。
(四)办公室应及时做好行政会议的召集、准备和记录工作,并印发会议纪要。
(五)行政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拒不执行。
(六)办公室负责督查行政会议决定或局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和执行,并及时收集、掌握情况,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七)因故不能参加行政会议的,须事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方可缺席或由他人代与参加会议。
(八)与会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会议决定了的事项,任何人不得对外透露决策的具体经过和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会议议而未决的事项,任何人不得将会议意见对外公开。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会议目的和性质本行政办公会议是为了加强行政办公工作的协调、监督和决策,保障行政工作的高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而举行的。
本行政办公会议是以协商、决策和研究行政办公工作为目的的会议,具有行政指导和管理职能。
二、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1. 行政办公会议按照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由主负责人定期召开。
2. 会议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三、会议议程和议题1. 行政办公会议的议程由主负责人或会议组织者事先确定,并及时向与会人员通报。
2. 会议的议题应紧密围绕行政办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会议的实质性和有效性。
四、会议主持与记录1. 行政办公会议由主负责人或主持人主持,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
2. 行政办公会议的记录由会议记录人员负责,记录会议讨论的内容、决策的结果以及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会议决策方式1. 行政办公会议的决策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尊重多数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做出决策。
2. 会议决策的结果应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并及时向与会人员进行通报。
六、会议纪律和礼仪1. 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干扰会议的进行。
2. 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应保持文明礼貌,相互尊重,遵守会场秩序。
七、会议评估和1. 行政办公会议结束后,应进行会议评估,对会议的效果和流程进行和改进。
2. 会议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反馈,并督促落实会议的决策和任务。
以上为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会议的具体细节和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希望能够通过规范的会议制度和流程,提升行政办公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行政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二)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某一特定问题,推动专项工作。
(三)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四)协调会: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会议原则
(一)务实高效:会议应注重实际效果,提高议事效率,缩短会议时间。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本行政机关负责解释。其他会议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会议流程
一、会议筹备
1.确定议题: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提前收集会议议题,明确议题的讨论重点和目标。
2.发送会议通知:会议主持人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等。
1.会议纪要中应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包括主要执行人和协助执行人。
2.责任人应对照会议纪要,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明确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和预期目标。
3.会议主持人或指定跟踪人员应定期检查任务执行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推进。
三、问题反馈与协调
1.在会议决策执行过程中,责任人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或相关部门反馈。
第六条参会人员
(一)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参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第七条会议记录
会议应指定专人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议题、讨论情况、决策结果等。
3.会议结束后,会议纪要等涉密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信息泄露。
第五章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行政机关所有。如需对本制度进行修订,由本行政机关负责组织修订并公布。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事业单位行政议事制度
事业单位行政议事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依据义XX局《局属事业单位行政议事规则》具体要求,为规范中心行政议事决策行为,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强化议事决策责任,保障议事决策质量,推进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事业单位有关法规和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实行XXX负责制,主持中心全盘工作,对单位行政工作负全面责任,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全权决策职权内的行政日常事务,其他班子成员依法依规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工作。
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或其他请休假期间,由XXX指定其他班子成员主持工作。
第三条中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行决策前咨询、协商、酝酿机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行政办公会是本单位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坚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创新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单位公益性,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和单位的良性健康发展。
二、议事决策及职责任务范围第五条行政议事决策及职责任务范围:(一)负责本单位发展规划、业务开展、制度保障等事项。
(二)负责本单位行政管理、业务岗位、后勤保障等人员的设置和调整。
(三)负责本单位有关项目管理、经费使用、业务奖惩、管理制度等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依据单位实际需求,负责本单位人才培养、引进、激励保障等有关政策、管理制度的编制和实施。
(五)负责本单位财务预算、决算,研究大额度资金支出和预算编制、调整,研究基建修缮、设备耗材、物资采购服务等方面的计划编制、调整和执行。
必要时,根据财务有关规定报局相关股室审定批复。
(六)负责本单位大宗物资、设备、车辆、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处置,负贡重栗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等。
(七)负责本单位合作事项、预算控制内项目、职工继续教育、进修学习等事项的洽谈、实施。
(八)负责本单位日常行政事务、后勤运行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社会服务及其他事项。
第六条涉及党政交叉事宜,需经行政负责人与支部书记充分沟通意见后,经中心领导班子会议审议,报请支委会通过后实施,或采取联席会议形式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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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议事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充分行使学校行政指挥权,加强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保证行政领导的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属学校行政工作中的日常重大问题均应由学校行政(扩大)会议集体讨论、校长决定。
学校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三条参加行政(扩大)会议成员为正、副校长及校办、教务、德育、科研、总务等处室正(副)主任,学校党工团负责人。
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同志列席。
第四条行政会议始终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间议题集中,会后检查落实”的程序,各抒己见,果断决策,明确任务。
第五条行政会议由学校校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两周一次,星期天晚上召开,参加会议成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甚至缺席。
会议有关议题参会者必须在周六报学校办公室。
第六条行政会议按照集体讨论、校长决定的议事原则,涉及全面的重大行政问题共同决策,一般问题分管校长、各职能部门、各
学部主任分工负责,分头落实。
第七条行政会议形成的决定,每个成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校党总支负责人反映,或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但不允许不执行或散布与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观点和言论。
第八条行政会议成员应保守学校有关秘密,行政会上涉及到的问题,凡需要保密的,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第九条行政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给校长,如遇新情况需要改变决定,应及时请示校长。
第十条行政会议要对参加会议的人员、召开会议时间、地点、研究议题、结果等情况,指定专人作好详细记录。
兰州成功学校
2013年8月修订
行政议事会议制度
兰州成功学校
2013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