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办法(工程施工期)_最新版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铁工程建设阶段轨行区范围的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各专业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进入轨行区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在建地铁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针对新线建设中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场地管理权移交运营单位前,在区间、车站及出入线轨行区作业的管理工作。
已铺轨且距离轨道外侧边缘1.5 米范围内的作业均纳入轨行区作业管理范畴。
第三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必须遵守《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轨道车管理规则》等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同时必须贯彻落实各归属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轨行区管理机构各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成立轨行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班子成员组员:项目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调度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项目轨行区施工管理相关事宜。
第五条管理职责1.轨行区领导小组(1)负责项目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制定和落实。
依据公司《地铁轨行区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所属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制定轨行区施工安全实施细则或办法;(2)研究、部署、协调、对接与轨行区管理主权单位(以下简称:主权单位)的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3)定期组织监督管理、检查轨行区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4)负责对严重违反轨行区管理规定的事件进行处理。
2.项目调度(1)制定项目轨行区作业月(周)、日施工计划及各项安全措施,按规定上报主权单位;(2)参加主权单位组织召开的计划协调会;(3)按要求落实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安全措施;(4)根据月(周)施工计划,监督项目各施工队伍的执行情况;(5)与施工负责人对当日施工“作业令”进行双确认,并在主权单位进行请、销点登记;(6)汇总、分析项目部轨行区施工计划信息,并定期上报主权单位。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1.施工前准备工作:- 确定施工范围和工期;- 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计划;-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2.现场管理:- 确定施工现场的进出口、交通路线和工作区域;- 设置和标识禁止通行区域、高风险区域等;- 建立安全交底制度,确保每位工作人员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监测和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 推行安全防范措施,如设立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栏等。
3.施工人员管理:- 严格审核施工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 建立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实施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监督和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绳索等。
4.防火防爆管理:- 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防爆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储存和使用管理;-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清理易燃杂物;- 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
5.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制定使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等。
6.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职责和处置程序;- 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如急救箱、疏散设施等;- 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在施工现场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
以上是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的一般办法,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确保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轨行区管理
轨行区管理第二十四条轨行区照明由轨行区总负责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谁作业谁防护”的原则,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隔离围护、警示标识及消防器材,必要时安排专人看守。
第二十六条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如果损坏则按照“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拒不赔付或分歧较大的,由现场指挥协调小组裁定。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
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或者装袋整齐堆码在线路两侧,定期进行清理,人走场清,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齐。
第二十八条进入轨行区施工,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防护工作,防护人员需穿反光背心,切实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需要封锁线路,中断正常行车的施工。
2.在轨行区进行测量、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作业的施工。
3.在轨行区作业,人员、材料、机具侵入轨道车等车辆限界的施工。
4.除轨行区管理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施工时在线路上使用手推平车、单轨车等。
5.在车站站台上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有可能侵入车辆限界。
第二十九条在未封锁的区间进行交叉施工作业,根据情况和规定设置黄色或红色防护信号标志,在轨道车临近时,施工人员应及时撤到安全地带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侵限物品。
第三十条防护装置应设置在距离施工地点两端各100米处,曲线地段要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设置方位有利于机车司机瞭望,不能遮挡。
防护的具体要求如下:1.防护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从事专职防护工作。
2.防护员在每天上班前必须对携带的防护物品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防护用品性能良好。
3.施工时如果对列车运行有影响,不能确定是否允许列车通过时,防护员必须显示红色信号标志,停车后通知列车的司机和车长,并做好记录;侵限物品撤出后防护员才能撤除防护。
4.如果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地点较多且不集中,施工点间距超过200米时,必须在每个施工点都安排防护员,跨区间施工无论施工点间距的大小,都必须安排防护员进行防护。
轨行区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确认线路已满足开通条件、查清人数后, 向轨行区管理单位进行消点,撤出轨行区施工的人数和工机具,必须与进入轨行区的人数和工 机具相同。如有变化,消点时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看管方式,且存留物品严禁侵 限。
第二十五条 轨行区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并对自己施工范围内的临时用电全面负责。
第二十三条 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应配置专职施工负责人管理,进入轨行区的施工人员须学习 轨行区管理办法并经培训和交底,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穿戴标记本单位名称的反光服和安全帽才 能进入轨行区施工。
第五章 轨行区施工安全用电规定
第二十四条 轨行区临时照明由铺轨单位负责,临时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并符合安全用电相关规 定,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不得在照明线上私拉乱接。
第二十一条 在未封闭区间进行施工交叉作业,应设防护灯,在轨道车临近时,施工人员应及
时躲避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超限界物品。
第二十二条 任何进入轨行区的施工人员禁止吸烟,施工现场严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 动用和破坏消防器材,各单位施工完毕后应做好垃圾清理工作,未使用完材料堆放整齐、稳固, 不得侵限为及时制止,记录破坏人员单位、专业、职务、姓名,通报 其单位并向建设管理单位汇报; 4、 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 制止、指正并向上级汇报; 5、 如发现违章应及时通报施工单位,责令限时整改,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项目施工单位的轨行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轨行区范围包含正线、 辅助线、停车场等行车区域。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1. 介绍本文档旨在制定和实施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以确保在轨行区进行的施工活动不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平稳,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在轨行区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施工人员、作业安全监督人员等。
3. 整体框架施工作业必须符合以下管理框架:•交通管制和防护•人员培训和管理•现场检查和记录•应急处置和管理4. 交通管制和防护1.在进行施工作业之前,施工单位必须申请施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作业。
2.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必须设置标志和警示牌,提示轨行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
3.对于轨行区内的列车和行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列车:在轨道上设置红色灯光、距离标志和垂直标志,以及进行无线通讯和信号手动控制。
–行人:在施工附近设置围挡和临时道路,并在入口处设置行人提示牌和警示灯。
5. 人员培训和管理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学习以下内容:–轨道交通安全规定–施工安全部署、施工前的检查和必要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的标示、标牌以及现场人员的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的基本知识2.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人员管理,并严格按照标准流程验收和检查人员的资格和安全培训情况。
6. 现场检查和记录1.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和执行。
2.为了便于后期查看,施工现场所有安全检查的结果必须进行记录。
7. 应急处置和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备有应急预案,以备突发事件(如人员受伤、设备损坏等)出现。
2.为了快速有效地应对紧急事情,必须设置应急处置队伍,并进行专业培训。
同时,应急救援车辆和设备必须妥善准备。
8. 总结以上是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为了确保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施工单位必须始终把安全作为首要考虑因素,并按照本文档的规定进行管理和实施。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系统中,供列车或车辆行驶的线路范围。
为了确保轨行区的安全和运营效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轨行区管理办法。
本文将围绕轨行区的管理要求、安全措施和管理流程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轨行区管理要求1. 安全第一:轨行区是轨道交通的关键部分,管理者必须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行车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2. 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
3. 环境整洁:轨行区需要保持整洁干净,避免杂物杂草的堆积,以确保列车或车辆行驶的安全和顺利。
4. 定期维护检查:对轨行区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
二、轨行区安全措施1. 设立标志标线:轨行区内应设置清晰明确的标志标线,指示车辆行驶的方向和限制区域,避免误操作。
2. 安装信号设备:在轨行区的出入口处,应安装信号设备,确保车辆进出轨行区时的安全。
3. 防护设施建设:根据轨行区的特点和需要,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如围栏、护栏等,以确保轨行区的安全。
4. 制定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对轨行区的日常运营、安全检查等进行规范,以确保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符合标准。
三、轨行区管理流程1. 风险评估:在轨行区投入运营之前,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制定管理计划: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轨行区的管理计划,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 定期巡检:安排专人对轨行区进行定期巡检,查看设备是否完好,清理杂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应急处理:在轨行区发生紧急情况时,要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列车或车辆的安全。
5. 完善培训教育:对轨行区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四、轨行区管理的挑战与应对1. 人员素质:轨行区管理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证轨行区的安全运行。
地铁施工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
地铁施工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项目轨行区从铺轨单位接管自移交运营单位期间,进入轨行区相关作业管理。
轨行区的范围包括区间(含风井、风道、联络通道)、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1米范围(含上空)。
第二章管理组织机构第三条在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项目部设置轨行区作业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组员为安质部长、工程部长、调度(含工区)、各工区领导班子。
第四条轨行区作业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调度室,配备专职调度员,负责作业计划的申报和定期巡查。
第三章出入口管理第五条按照轨行区管理办公室要求申请办理出入卡,出入卡应记录持卡人员基本信息。
第六条出入人员均应持卡,并经现场保安核证登记后方能进出。
原则上不允许作业人员异地离场,因特殊情况确需异地离场的,需经出口、入口保安核实确认后方可出场。
第七条进入轨行区作业前,施工作业负责人需核对作业人员信息,如发现人证不符情况严禁进入。
施工作业负责人应在施工作业时随身携带作业票以备查验。
第四章施工计划管理第八条轨行区计划实行报批制度。
每月二十日前提报下月的计划申请表(附件三)至轨行区管理办公室审核。
每周三18:00 前提报下周的计划申请表(附件三)到轨道施工单位调度组审核。
每日14:00前将次日计划提报给调度组审核。
项目部及工区调度及时收集审批后发布的计划。
第五章请销点管理第九条轨行区管理单位调度组于每日17:00 前公布次日施工计划,并下发作业票(附件六)。
特殊情况下,临时申请施工的必须提前一天向轨行区办公室申报,并提交临时施工计划申请表(附件四),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轨行区作业。
每周的临时施工计划申请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需报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作业人员凭作业票及出入卡,按作业票明确的作业时间、区段、指定的出入口等内容,经由施工作业负责人带队进入轨行区。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施工单位应制定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和安全管理措施,并将其上报至监管部门备案。
二、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和控制措施,并经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三、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施工现场必须完善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警示标识、临时防护栏杆、施工作业区域划定等。
五、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六、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通行。
七、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并且必须使用合格的工具和设备。
八、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九、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十、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状况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以上是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一些基本要点,具体的管理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深圳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修订版)
深圳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范围(以下简称轨行区)的作业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轨行区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地铁三期二阶段各线:自轨行区管理单位接管轨行区起至移交运营单位止,各参建单位在区间及车站轨行区作业的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正线、辅助线、区间风井、区间风道及距离车站站台边缘内侧0.5米的区域;本办法所称主体工程单位是指承担土建、常规安装装修等工程的合同单位。
车辆段(停车厂)的轨行区管理由车辆段(停车厂)主体工程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批后实施。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必须遵守深圳市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同时遵守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的相关规定及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轨行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上述轨道区域上空或区间泵房及站台防护区内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完工后施工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运营新线介入及新闻采访等工作。
第五条轨行区作业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任何人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轨行区。
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及请销点制度,各单位按月度、周申报计划,凭已签发的《施工作业令》在车站办理请销点手续。
第六条轨行区执行“行车作业区段不得进行其他作业,非行车作业区段不得行车”的原则。
第七条所有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第八条建立轨行区作业移交确认制度,对需要保护的成品和场地文明整洁情况,由作业单位双方办理移交确认手续,多个单位同时施工时由轨行区管理单位或委托其他的单位负责确认。
第九条各单位轨行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管理(监理)人员现场带班管理办法》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所有进入轨行区人员必须佩施工证从指定的出入口进出,施工证由各专业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施工证上必须标注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所属单位等内容,粘贴照片并且由各自施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3403-36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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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
(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各施工、监理单位:为合理解决各施工单位在轨行区范围内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行车安全事故,确保全线施工作业安全、平稳、有序地推进,特制定《XX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管理办法(修订)》。
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XX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地铁建设工程铺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作业之间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轨行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轨行区管理是指依据“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建管公司铺轨项目负责人现场统筹领导和具体协调下,由铺轨单位承担轨行区管理总负责单位职责,筹建联合调度室,具体负责对相应管段已完成铺轨的正线线路和车辆段线路实施轨行区管理工作,其他需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的单位应服从轨行区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本办法所指的轨行区管理的范围包括:1.地下车站: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范围(含上空);2.单圆隧道:单圆隧道内全部空间;3.矩形隧道及地面线: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以内。
第三条接触轨等需在轨行区作业的施工单位原则上不承担总负责单位管理职责,但经过铺轨单位、双方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协调确认后可以承担轨行区总负责单位管理职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XX地铁建设工程各线路轨行区范围内的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
进入轨行区前均应先提出申请,在征得批准,经统一安排后,方能进入轨行区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为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安全事故;杜绝特大质量事故,遏制较大和重大质量事故。
确保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内施工各道工序可控,真正实现标准化管理,XX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轨行区现场指挥协调小组,负责轨行区的施工总体协调及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原则上设在铺轨标项目部。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模版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是保障铁路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规范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特制定了以下的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1. 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3)全员参与:实行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每个相关人员都要对施工安全负责。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轨行区内的施工作业,包括轨道维修、线路改造、设备安装等。
二、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建立管理组织机构(1)铁路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和权限。
(2)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文职人员等。
2. 职责分工(1)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修订和实施安全管理办法。
(2)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文职人员负责协助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三、轨行区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轨行区施工方案(1)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任务和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步骤和安全措施。
(2)评估施工风险:施工单位应评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施工人员培训(1)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施工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
(2)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
四、施工现场管理1. 严格安全防护(1)设置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防止发生意外。
(2)施工现场划定:明确施工现场的范围和边界,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 现场设施配备(1)施工现场应按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具,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设立应急设施:为应对意外情况,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设施,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2023年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轨行区施工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生产责任(一)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确保每位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二)轨道施工服务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轨道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并参与施工方案制定和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三)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施工前安全准备(一)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难度,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二)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施工过程中的可能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各种作业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摆放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四、施工中安全管理(一)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范进行作业。
(二)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应监测施工现场的环境指标,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环境对工人造成危害。
(三)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应对施工设备和机械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四)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应加强与施工现场周边单位的协调沟通,确保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安全。
五、施工后安全管理(一)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清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杂物。
(二)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三)轨道施工服务器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深圳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方法〔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4、《深圳市地铁集团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方法》〔深地铁[2015]126号〕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号〕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关资源,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领导小组的构成:组长:蒲玉吉副组长:孙策组员:魏镇安、刁德昊、廖兵、杨佳炜、王珏、董钦、范胜宏、应成万、高伟。
2.管理架构图:3.职责划分:轨行区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轨行区施工运输管理规章制度,配置相关资源。
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
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圳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统一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轨行区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轨行区的安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线建设中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轨行区管理权移交集中管理后至移交运营单位前,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和深圳市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正线、辅助线、车厂线路、区间风井、区间风道及距离车站站台边缘内侧0.5米的区域,以及这些区域的上方空间。
轨行区作业是指人员在轨行区内从事有组织的活动,包括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轨行区、区间泵房及站台轨行区内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施工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运营新线介入等工作,以及新闻采访等活动。
第五条轨行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人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轨行区。
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进行其他作业,非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行车。
第六条所有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实行轨行区作业移交确认制度,对需要保护的成品和场地文明整洁情况,由作业单位双方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同时有多个作业单位时由轨行区管理单位或由其委托的其他单位负责确认。
第二章轨行区作业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轨行区作业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由地铁集团、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轨行区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等派员组成,组长由地铁集团项目管理(设备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BT项目公司和设备监理单位担任。
管理小组负责轨行区作业的组织、协调、监督。
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对轨行区施工“工期计划”进行审定;(三)研究、解决轨行区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四)协调解决涉及本线路以外的作业计划和安全问题;(五)组织制定轨行区作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六)组织或配合轨行区安全生产险情或事故的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轨行区的安全运营,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提高城市交通效率,特制定本轨行区管理办法。
二、定义1. 轨行区:指地铁、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行驶的区域。
2. 轨道交通:指在固定轨道上运行的交通工具,包括地铁、电车等。
3. 轨行区管理:指对轨行区内车辆、乘客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管的活动。
4. 措施:指为实施轨行区管理而采取的具体手段和方法。
三、轨行区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轨行区管理工作必须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意外和事故。
2. 公平公正:对乘客和工作人员一视同仁,不偏袒、不歧视任何个体。
3. 高效运营:通过合理的管理措施和流程优化,提高轨行区的运输效率,减少拥堵和延误。
四、轨行区管理措施1. 客流控制:采取人工或技术手段对轨行区内的客流进行合理控制,确保乘客安全有序乘车,避免超员情况发生。
2. 安全检查:加强对轨行区内车辆和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 候车秩序:通过设置候车区域标识和引导人员,引导乘客有序排队候车,避免拥堵和混乱。
4. 突发事件应对:建立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5. 乘务人员培训:加强乘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和服务乘客的能力。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轨行区管理办法的乘客或工作人员,将被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因违反管理办法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监督与评估1. 轨行区管理工作将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2. 听取乘客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管理办法进行持续优化和改进。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以前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作废或修改。
轨行区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简版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轨道交通轨行区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确保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
第三条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行驶的专用通道,包括轨道、轨道道床、架空线缆、信号设备等。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责任第四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是轨行区管理的责任主体。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轨行区管理制度,保证轨行区的正常运营。
第五条轨行区的设计、建设和维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和维修,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第六条轨行区的管理包括轨道的维护保养、信号设备的运行维护、隧道的安全检查等。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三章轨行区管理措施第七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定期对轨行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其良好状态和可靠运行。
第八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定期对轨行区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
第九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隧道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隧道进行检查,确保隧道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运行。
第十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确保信号设备的正常运行。
信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其准确和可靠。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轨行区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行区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通知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众可以通过热线方式、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轨行区管理问题。
第十四条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公众反映的问题,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举报人的隐私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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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轨道交通集团(工程施工期)轨行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期轨行区围(以下简称轨行区)各阶段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各专业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任何活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工程施工期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作出规定。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市轨道交通集团和市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机构第四条轨行区管理组织设两级管理机构:第一级是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由轨道交通集团成立,具体领导协调轨行区管理工作;第二级是轨行区调度办公室(以下简称调度室),轨行区工程施工期阶段由铺轨施工、监理单位及各申请单位组成,并具体负责轨行区日常管理。
第五条地铁工程施工期阶段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由轨道交通集团安委会、工程管理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六条工程施工期领导小组架构:组长:国利常务副组长:江涛、明德副组长:林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佳明组员:慧明、王璐、高秀岩、孟昆鹏、健、吕大桅、俞士峰、理贵、国伟、庆波、马国田、满韵玲、王振中、景刚、伟、郭红波。
第三章施工期轨行区管理第七条工程施工期阶段轨行区是指由土建单位交付给铺轨单位的所有工程部位,轨行区管理围包括:(一)车站: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二)隧道:整个隧道部空间;(三)高架:车站及区间。
第八条本阶段进入轨道交通轨行区围的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均应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进行。
第四章轨行区管理机构分工与职责第九条各部室分工为:安委会:负责统筹、领导、协调轨行区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部:负责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督促调度室做好轨行区调度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铺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轨行区的巡道检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所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督促车站安装施工单位做好属地管理;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安质部:负责制定并补充、完善本管理办法;负责检查、抽查、督促铺轨施工及监理、各申请单位及相关车站属地管理单位执行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情况;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条调度室组织结构人员职责:主任由铺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铺轨监理单位总监担任,全面负责调度室工作;总调度员由铺轨施工单位专职计划管理人员和铺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担任,负责各单位的申请计划进行审批、协调、通报;调度员由土建、供电系统等申请单位调度员担任,负责落实本单位作业计划申报程序;场地管理人员由铺轨施工单位安排,负责已铺轨地段巡道,协调解决管段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将出现的问题及时向调度室主任和总调度员汇总报告。
第十一条调度室要积极对所管辖区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准予进入现场的单位等必要情况,监督检查申请单位是否按照公布的日计划进行施工,制止违反计划作业的单位。
调度室及时向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轨行区调度室总调员应配备专用,并保持24小时开机,各申请单位调度员负责与调度室联络,在申请事项实施期应保证畅通。
第五章计划管理第十三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根据现场生产情况召开不定期会议,除调度室主要成员外,本阶段拟进入轨行区的各施工及监理单位根据要求安排专人参加会议。
第十四条轨行区计划实行报批制度,各申请单位于每月22日12时前提报下月的计划申请表(附件3)到调度室,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每月25日前组织召开月计划管理协调会,各申请单位调度员、调度室成员参加。
第十五条调度室负责组织各申请单位调度员于每周五14时召开计划管理协调会,(如有变动以调度室通知为准),统一协调各申请单位下周的计划;未参加会议的申请单位视为下一周无施工计划。
各申请单位于每周四12时前提报下周的计划申请表,由调度室统一汇总各单位提报的计划进行调整、安排并于当天18时公布次周的《轨行区施工周计划》(附件4),原则上超期提报的不再列入计划。
调度室根据周计划制定次日计划并于当日17:00前公布。
第十六条列入周施工计划的申请单位施工前必须申报轨行区作业单,获得调度室审批后方可有效。
调度室根据轨行区施工整体安排情况,可一次性审批一周作业单或每日审批作业单。
对于临时申请,各申请单位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申报,并提交轨行区临时计划施工申请单(见附件6),调度室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意见予以批复。
第六章单位及人员准入要求第十七条各申请单位获得准入需办理手续(总流程见附件8):⑴向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交纳轨行区安全管理保证金;⑵在轨行区调度办公室备案;⑶与正线铺轨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⑷调度员与调度在调度室备案;⑸实施作业计划管理。
第十八条各申请单位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存入市轨道交通集团指定账户。
工程合同总价在3千万以下的申请单位需缴纳1万元保证金。
工程合同总价1亿以下的申请单位需交纳2万元保证金,总价1亿以上的申请单位(包括正线的铺轨单位)需交纳5万元保证金,各相关监理单位也须交纳5仟元安全管理保证金。
待所保证的事项结束后,返还剩余保证金,其他特殊情况的进场作业由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决策。
第十九条各申请单位在轨行区调度室备案(见附件1)包括:单位信息、轨行区作业容、总作业计划,经专业监理确认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
第二十条各申请单位在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备案并交纳保证金后与正线铺轨施工单位签订《轨行区安全协议》(附件2)。
第二十一条按市轨道交通集团《车站属地管理办法》,各车站属地管理单位负责轨行区人员出入管理、场地围闭(车站轨行区应采取 1.5m高的安全护栏进行封闭,护栏与站台板边缘距离1m,车站两端应各设2个出入口)等工作。
车站属地管理单位的轨行区门禁审查包括:轨行区调度室核发的作业单;申请单位完成作业人员入场教育,监理确认情况;作业人员已办理轨行区作业证。
车站属地管理单位有变更或对站台进出轨行区管理权有变更时,另行发文明确,相关权责按文件明确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开行轨道工程车遵守以下要求:(一)非铺轨施工单位的轨道车开行前向调度室申请作业计划,获得批准后方可开行车辆。
(二)施工单位调度员将调度室所批准的作业计划汇总落实到每部车辆上,轨道车司机先掌握轨行区作业情况方可开行车辆。
(三)轨道工程车的开行速度为:单车限速35Km/h;平板空载限速30运行Km/h;平板载重限速20 Km/h。
(四)不同单位的轨道工程车在同一线路上作业要有一站一区间(或1 Km)的隔离距离;轨道工程车需交叉运行时,双方调车均应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确定调车的路线和时间。
第二十三条各申请单位必须遵守“进场、退场有序”的原则,实行队伍准入进场制度:(一)轨行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车站属地管理单位相应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按车站出入管理规定进场和离场,并将证件挂于胸前,以备身份核查。
(二)作业人员必须履行各类进出场手续,接受车站属地管理单位安保人员和轨行区场地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四条各申请单位必须取得轨行区调度室核发的作业单后,按作业单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区段(里程)进行作业。
每次作业完毕后,申请单位向调度室进行销点建立健全台帐。
第七章场地管理第二十五条正线铺轨施工单位负责日常巡道及检查,实施和维护轨行区基本照明。
第二十六条各申请单位必须在作业区间设置警示装置,设置方位有利于机车司机了望,不能遮挡。
各申请单位专职安全员必须现场监督,必须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设专人看守,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市轨道交通集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申请单位在现场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
各申请单位的机具、材料应严格按照地铁行车规定,在限界围外存放,并在轨行区作业完毕后,对各自请点作业的区域进行清道,检查人员、机具出清情况,报告给调度室,办理销点手续。
《轨行区施工销记申请单》见附件9第二十八条轨行区作业场地有限,为合理利用空间及有序作业,轨行区不允许存放非必要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对于作业中确实需要的材料、机具、设备等,申请单位应在不影响行车安全及其他专业作业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安全及管理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核,再向调度室备案。
第二十九条施工人员必须按照以下标准配齐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一)红旗和黄旗:用于轨行区地面线昼间的施工防护;(二)红灯和黄灯闪光灯:用于隧道或地面线的施工防护;(三)对讲机:至少三部对讲机,用于防护时两端防护员之间和防护员与被防护的施工人员之间进行联络;(四)口笛或口哨:防护员用来警示被防护的施工人员,注意车辆;(五)具有夜光效果的防护服:用于保护防护员和所有施工人员,在隧道和高架线夜间使司机和了望人员能看见防护员和施工人员。
(六)高处作业,使用移动脚手架或梯车,必须做好检查和推扶工作,并系好安全带。
严禁踩踏轨行区(半)成品进行高处作业。
第三十条进入轨行区施工,如果有可能影响正常行车,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防护工作。
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一)需要封锁线路,中断正常行车的施工;(二)在轨行区进行测量、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作业的施工;(三)在轨行区作业,人员、材料、机具侵入轨道车等车辆限界的施工;(四)除轨行区管理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施工时在线路上使用手推平车、单轨车等;(五)在车站站台上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有可能侵入车辆限界。
第三十一条在未封闭行车轨行区进行施工交叉作业,应根据情况和规定设置黄色或红色防护号志,地下线一律使用红、黄灯。
其中,设置红灯防护代表:该段区域有施工,禁止车辆直接通过此区域,需停车确认作业人员和材料撤离后再行通过;设置黄灯防护代表:该段区域有施工但允许车辆低速通过。
车辆应在临近时鸣笛,警示施工人员及时撤到安全地带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超限物品。
防护装置和防护员设置距离根据本线实际情况,防护地点应设在作业区段两端各100米处,如遇曲线,防护地点设置在作业区段两端各150米处。
施工作业如影响邻线车时,对邻线也应进行防护。
具体要求如下:(一)所有进入轨行区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夜光效果的防护服,防护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二)防护员在出发前必须对携带的防护物品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防护用品作用良好;(三)施工过程中,如作业容对车辆运行的轨道、线路造成影响,已不能确定是否允许车辆通过时,防护员必须设置红色号志,待车辆停车后,再进行处理;(四)防护员必须专职防护,必须坚守岗位;(五)施工人员和施工物品撤出车辆限界后,防护员撤除防护时,如果直接将红色号志去掉,司机将认为轨行区线路良好,正常速度通过;(六)如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地点较多且不集中,施工点间距超过50米的,必须在每个施工点设置防护员防护,跨区间施工的无论施工点间距多少,都必须设防护员防护;(七)施工人员不得超出作业单规定的施工里程进行作业,否则防护员的防护认定为违规防护,将取消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所造成的后果由违规施工的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