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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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省级预算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年度)评价方式:直接组织评价/委托评价预算部门代码:预算部门:(公章)预算部门负责人(签字):填报日期:年月日河北省××厅(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年度)评价类型:阶段评价/结束评价项目编码:项目承担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河北省××厅(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编写提纲)一、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资料。

简要说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用途(主要解决的问题)、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项目历年安排等情况。

二)项目资金细化分配情况。

三)项目政策依据。

简要说明项目符合政府和本部门中长期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有关政策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主要说明项目年度预期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设定情况(指标构成及分值权重)及设定原因。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

二)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3.分析评价。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一)项目管理绩效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管理绩效评价表中各指标得分对项目的立项定位、预算编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分析。

二)项目结果绩效情况分析。

针对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分析,重点说明经济、社会、政治效益及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

三)分析要有因果关系,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勾稽关系严密。

五、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分优、良、可、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

二)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描述项目实现绩效目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改进措施,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和建议。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点说明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合理预算安排、实施奖惩和问责以及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等情况。

八、附件一)附表(表格附后)。

二)其他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相关单位项目验收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015年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

2015年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

附件1:
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报告
(参考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评审机构:
评审时间:
陕西省财政厅制
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报告(参考文本)
一、评审对象
评审事项名称:
主管部门:预算单位:
评审事项绩效目标:
申请资金总额:其中申请财政资金:
评审事项概况:
二、评审方式和方法
(一)评审程序
(二)评审方式及方法(含专家名单)
三、评审内容与结论
(一)评审事项的必要性
(二)评审事项的可行性
(三)评审事项的绩效目标
(四)评审事项涉及资金预算和财政支持范围、方式,及其他自有资金保障渠道等
(五)总体结论
四、相关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阐述评审工作基本前提、假设、报告适用范围、相关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六、附件
主要包括评审事项相关资料、评审专家意见(打分表、表决统计表、专家签字等)
附件2:
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
2.由主管部门组织的事前评审事项,财政部门需填报审核意见。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黑财规审〔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8〕31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现将《黑龙江省省级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2018年12月29日黑龙江省省级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预算绩效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管理,规范预算绩效评审专家行为,提高预算绩效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省级预算绩效评审专家库制度和专家咨询机制,保证预算绩效管理的公平、公正、高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黑龙江省财政厅、预算单位(以下统称委托方)聘用评审专家参与预算绩效评审相关工作适用本暂行办法。

评审专家参与预算绩效评审工作包括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及指标评审、绩效执行监控报告评审、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报告评审等。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经黑龙江省财政厅选聘,以独立身份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评审专家入库、抽取、使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黑龙江省财政厅建立评审专家档案,详细记载评审专家的具体信息,并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库。

黑龙江省财政厅将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对评审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

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表【模板】

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表【模板】
2.具体绩效指标:
(1)城乡医疗参保率达到98%;
(2)城乡养老参保率达到98%;
(3)城乡养老基础养老金2019年内发放到位;
(4)城乡养老财政补助资金2019年6月、8月到位;
(5)生育工伤全经办服务水平提高10%;
(6)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率达到95%;
(7)群众满意度及受服务对象满意度不少于95%。
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表
(2019预算年度)
评价项目:
鹤山市社会保险征收业务管理经费
项目单位: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申报金额:
199万元
建议金额:
199万元
评价指标得分(平均):
83
评价方式
■材料评审;□联席会修正;■实地走访二审;□现场答辩二审;□意见反馈修正
评价内容
评价说明
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




申报项目总体定性评价,审核项目立项依据、项目不可替代性,或是否同意立项的具体原因,建议项目是否立项等。评价指标平均得分≦60分,项目不予立项。
该项目旨在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基础建设,促进社保经办服务能力的提高,为社保征收业务管理提供经费保障。项目依据《关于印发<鹤山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鹤人社[2018]1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71号)、《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业务操作规程》(江社保[2017]1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2018]397号)等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具有不可替代性。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名称:委托劳务项目单位:XX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管部门:XX市财政局评价时间: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组织方式:□财政部门□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评价机构:□中介机构□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评价单位(盖章):上报时间:2020年4月30日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委托劳务项目基本信息单位: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单位XX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管部门XX市财政局项目负责人林福联系电话******** 地址XX市文清大道财税大厦邮编571339 项目类型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计划投资额100 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使用情况99.9855 其中:中央财政其中:中央财政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预算省财政预算省级财政市县财政预算100 市县财政预算100 市财政99.9855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得分项目决策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8决策依据 3 3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8分配办法 2 2分配结果 6 6项目管理25 资金到位 5到位率 3 3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10资金使用7 7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10组织机构 1 1管理制度9 6项目绩效55 项目产出15产出数量 5 5产出质量 4 4产出时效 3 3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40 经济效益8 8XX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劳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XX市财政局: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财监【2020】7号)文件要求,XX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于2020年4月1日至4月30对评审中心负责实施的2019年度“委托劳务经费项目”经费安排100万元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予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评审中心为XX市财政局属(辖)下的不定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其他人员7名。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10.15•【字号】杭财监督〔2012〕999号•【施行日期】2012.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杭财监督〔2012〕999号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管理规程,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规程(试行)杭州市财政局2012年10月15日附件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规程(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财政支出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浙政发[201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包括绩效目标的申报、审核、批复;绩效运行跟踪;预算完成后的绩效评价以及结果运用。

要通过这项工作,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市级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纳入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项目支出。

第四条本规程中所指绩效目标是市级部门单位的项目支出计划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及效果。

第五条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及批复的绩效目标应用于:(一)审核确认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作为申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作为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绩效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绩效目标申报管理。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

部门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应根据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财力可能和资金需求测算,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并进行申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11.16•【字号】沪财绩[2011]6号•【施行日期】201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1]6号)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预算单位,市财政监督局:为了加强对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规范绩效评价评审专家的聘用和管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现将《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1.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2.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审专家资格申报表(略)3.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审专家需求表(略)4.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审专家工作情况反馈表(略)上海市财政局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附件1: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规范绩效评价评审专家的聘用和管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和《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11〕1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市财政局、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以下统称“组织评审机构”)聘用评审专家参与绩效评价相关工作适用本暂行办法。

评审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包括参与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跟踪监控报告评审、绩效评价方案评审和绩效评价报告评审等工作。

第三条(定义)本暂行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由组织评审机构聘用的,以独立身份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评审专家的资格管理第四条(评审专家的条件)市财政局按照统一的资格条件,通过公开征集、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聘评审专家。

财政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审专家组综合评价报告表

财政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审专家组综合评价报告表

财政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审专家组综合评价报告表( 2020 预算年度)评价项目: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项目单位:鹤山市卫生健康局申报金额:175.535万元建议金额:103万元评价指标得分(平均):79评价方式■材料评审;□联席会修正;□实地走访二审;□现场答辩二审;□意见反馈修正评价内容评价说明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立项建议申报项目的总体定性评价。

包括:审核项目立项依据、项目不可替代性,是否同意立项的具体原因,专家组建议项目是否立项等。

评价指标平均得分≦60分,项目不予立项。

该项目旨在为提高鹤山市农村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适龄妇女健康水平而继续在2020年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

该项目依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妇联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粤卫函〔2017〕602号)及《关于印发鹤山市2019年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卫〔2019〕125号)等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

该项目属延续性民生项目,具有不可替代性。

经评审,专家组建议该项目立项。

核定绩效目标核定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具体量化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效益等量化指标)。

专家组可与预算单位商定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无绩效目标和量化绩效指标项目不予立项。

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2020年度完成妇女免费两癌筛查任务,提高承担“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提升适龄妇女对该项目的知晓度及健康水平。

2.年度具体绩效指标:(1)宫颈癌筛查人数1万人;(2)乳腺癌筛查人数1万人;(3)承担“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95%;(4)服务对象“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80%以上;(5)受服务对象怀孕成功比例较往年提高5%;(6)受服务对象中晚期乳腺癌发病率下降10%,诊断结果符合率≧80%;(7)群众或服务对象对该项目满意度≧90%。

专家综合意见审核项目申报预算金额是否与设定绩效目标、量化绩效指标相关;指出项目概算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提出专家组对项目预算的建议金额,供财政部门安排预算参考。

财政预算绩效评估报告

财政预算绩效评估报告

财政预算绩效评估报告财政预算绩效评估报告1一、项目概况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为度向社会公开聘请15家第三方咨询公司及部门14位专业技术人员支付服务费,购买办公用品、升级办公软件。

二、资金使用与绩效情况(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度梅州市梅县区财政性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及《梅县区财字[]36号计酬管理规定修订》规定,支付第三方咨询公司审核服务费454.37万元,审核人员绩效工资109.85万元,办公用品、软件购买升级费用11.18万元。

(二)具体绩效情况1月1日至12月31日审定358宗,送审金额35.43亿元,审定金额32.66亿元,核减2.77亿元,核减率7.82%,其中预算173宗,送审金额23.79亿元,审定金额21.81亿元,核减1.98亿元,核减率8.32%,结算185宗,送审金额11.63亿元,审定金额10.85亿元,核减0.78亿元,核减率6.71%。

三、存在问题审核资料不完善,存在比较多的项目漏设计或预算缺项,造成来回函件回复时间增加。

加强对第三方咨询公司的监督管理,提高审核质量。

四、总体评价充分利用预算资金,扩充了审核力量,提高了审核质量效率、更好地为财政资金基本建设工程资金把关。

财政预算绩效评估报告2为确实做好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宜财绩字〔〕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一、专项概况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2项:1、港房屋协管经费。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8.15•【字号】青财绩字〔2014〕1314号•【施行日期】2014.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预算、决算正文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绩字〔2014〕1314号省级各部门、各市(州)财政局: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的聘用和管理,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财预〔2012〕39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的指导意见》(青政〔2011〕43号)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财财绩字〔2012〕20166号),我厅制定了《青海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疑问,请与省财政厅预算绩效处联系。

2014年8月15日青海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智库建设,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强化智力支撑,规范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的聘用和管理,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财预〔2012〕39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的指导意见》(青政〔2011〕43号)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财绩字〔2012〕216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由省财政厅聘用的,以独立身份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省内各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以下简称评价组织机构)聘用专家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08.09•【字号】徐财规[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徐财规〔2011〕9号)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各区财政局: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专家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36号)等有关精神,研究制定《徐州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附件:徐州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一、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专家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36号)等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预算绩效管理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专家。

三、市财政局采取公开征集、部门(单位)推荐、财政审定等形式组织聘请专家。

四、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公共财政管理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较深度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二)具备较丰富的相关专业管理和技术经验,从事相应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三)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两院院士、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等,可不受年龄限制;(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与绩效管理工作,接受市财政局管理;(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在工作中能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六)其他条件。

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4.12.23•【文号】财建[2004]729号•【施行日期】2004.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729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强中央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指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和国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强化投资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现根据《预算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等规定和要求,就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

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既是改进和加强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调整投资结构、优化投资方向、加强资金管理、改进资金拨付方式,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充分认识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学习、深入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好此项工作。

当前可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重点行业的重点项目作为试点,通过试点工作,在指标构建和评价方法上积累相关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对本部门或行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二、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以部门(或项目单位)为主体,财政部门指导、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1)依据财政部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部门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预算项目)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预算项目)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预算项目)
( 年)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基本情况
申报
单位
单位编码
主管部门
项目
名称
项目编码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
属性
1.新增项目□
2.延续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
预算科目
类:
款:
项目
类型
1.基本建设类□其中:新建□扩建□改建□
2.行政事业类□其中:采购类□修缮类□奖励类□
3.其他专项类□
审核人:单位公章年月日
省财政厅审核意见
审核人:单位公章年月日
注:1.本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资金情况”和“预期目标及效益”等栏的内容必须与《项目预算支出申报表》相应栏目内容相符。
2.本表一式两份报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处)。
3.本表可在*******名):填表日期联系电话:
项目申请原因(包括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
项目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万元)
项目
上年度
资金
本年度申请资金
本年实际安排资金
(由财政部门填)
合计
经费拨款(补助)
预算内收费
基金预算拨款
预算外资金
其他资金
支出明细预算(万元)
项目
上年度
资金
本年度申请资金
测算依据及说明
合计
1.
2.
3.
4.
5.
6.
……
绩效目标情况
预期目标及效益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确保目标实现的制度(措施)

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表(2019预算年度)【模板】

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表(2019预算年度)【模板】
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表
(2019预算年度)
评价项目:
2019年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单位:
XX市环境保护局
申报金额:150万元建议金额:140万元评价指标得分(平均):
77
评价方式
■材料评审;□联席会修正;■实地走访二审;□现场答辩二审;□意见反馈修正
评价内容
评价说明
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




申报项目总体定性评价,审核项目立项依据、项目不可替代性,或是否同意立项的具体原因,建议项目是否立项等。评价指标平均得分≦60分,项目不予立项。
该项目主要是购买第三方技术评估服务,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后评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较复杂项目,指含专章的报告、需专家评审)、土壤环境调查报告、污染地块修复工程方案、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费用支出。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立项,立项依据充分。
综上,专家组建议该项目安排预算资金140万元。
专家组组长签章:钱国富 日期:2018-12-25
2.具体绩效指标:
(1)技术评估报告数量≧137份;
(2)环评报告审批通过率达到100%
(3)环评报告对企业开展环保治理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4)环评技术报告审批覆盖率达到100%
(5)被服务企业满意度≧95%






审核项目申报预算金额是否与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相关,指出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提出项目预算的建议金额,供财政部门安排预算参考。
经评审,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立项。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5.05.25•【文号】财预[2005]86号•【施行日期】2005.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修订)(发布日期:2011年4月2日,实施日期:2011年4月2日)废止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05]86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各部队,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精神,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考评工作,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我们制定了《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办法》首先在财政部确定试点的中央部门实施。

绩效考评对象由试点中央部门商财政部确定,以社会效益明显,部门自主决策程度大的项目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为保障绩效考评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绩效考评工作经费按下列方式安排:对资金数额较大、具有明显社会效益的本部门或者跨部门的重大项目,一般可按一定比例从项目经费中提取考评工作经费,具体比例根据试点项目由中央部门商财政部确定;对一般性项目,考虑到考评工作主要是由部门内部相关业务人员组织进行,因此,不再单独安排经费。

试点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勇于实践,积极探索,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慎重选择绩效考评试点项目;要合理设置个性考评指标,使考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或单位的绩效目标,不能让绩效考评变成对预算支出的财务评价或对项目的竣工验收;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有序地建立起绩效考评体系。

政府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实务操作手册

政府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实务操作手册

政府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实务操作手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是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环节作出的规定:1、确定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2、下达绩效评价通知;3、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4、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并进行现场调研、座谈;5、核实有关情况,分析形成初步结论;6、与被评价部门(单位)交换意见;7、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8、提交绩效评价报告;9、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其中1-3项为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4-6项为现场实施阶段,7-9项为报告编写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1、确定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1)绩效评价的对象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

不同的评价方式决定了其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的区别和差异。

单位自评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自评对象一般由预算部门(单位)自行确定。

部门评价需要根据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整体或单一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对象选择应根据工作需要,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原则上应以5年为周期,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

财政评价根据工作需要,优先选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重点是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对于重点项目应周期性开展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范围绩效评价范围主要是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

时间维度上,对于截止评价基准日,主要评价对象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

包括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情况和使用情况,为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以及绩效目标最终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空间维度上,工作组需要确定开展绩效评价项目的范围。

应该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确定绩效评价范围。

2、下达绩效评价通知在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后,绩效评价组织(委托人)应当向被评价部门或单位和工作组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财政预算绩效自评抽查审核意见表

财政预算绩效自评抽查审核意见表
编制单位:XX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
项目主管部门
绩效自评组织工作审核意见
1、自评资料提交情况:自评资料能及时报送;自评资料填报比较规范,但绩效指标的设置不够准确;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自评审核工作。
2、自评结果应用情况:该项目为当年度新设项目,建议下来做好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对自评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改进项目管理和实施。
2.产出方面:项目基本完成预期产出目标■项目完成大部分预期产出目标□项目完成部分预期产出目标□大部分预期产出目标未完成□具体情况:根据项目提供资料显示,项目完成以下产出目标:1.印发《东莞市2018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东发改〔2018〕438号),制定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委字〔2018〕10号),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东府办〔2018〕105号),并会同统计局等部门印发《东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东发改〔2018〕656号 )。2、积极向省、国家推荐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推荐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7项。3、项目按计划时间按时完成。
绩效自评降档或“一票否决”情况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建议
(一)建议你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自评组织工作,充实自评内容,根据各项目特点设定个性化评价指标,选用适当的评价方法,不断提高自评工作质量。(二)建议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东财[2018]108号)》做好接下来的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目具体的绩效信息(如年初批复绩效目标表、自评基础信息表、自评审核意见以及其他第三方评价结果等)公开,并附上具体网址。
3、绩效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第一次纳入绩效管理,无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参考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参考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参考)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价标准项目决策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决策过程8决策依据 3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决策程序 5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资金分配8分配办法 2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分配结果 6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项目管理25 资金到位 5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到位时效 2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资金管理10资金使用7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财务管理 3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附件2-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项目名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项目单位: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部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价时间: 2020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组织方式:□财政部门□项目单位评价单位(盖章):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报时间:2020年5月20日附件2-2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注:以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准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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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表
( 2019 预算年度)
评价项目: 2019 年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申报金额: 150 万元 评价方式 评价内容 建议金额: 140 万元 项目单位: 鹤山市环境保护局 评价指标得分 (平均) : 77
■材料评审;□联席会修正;■实地走访二审;□现场答辩二审;□意见反馈修正 评价说明 申报项目总体定性 评价,审核项目立项 依据、项目不可替代 性,或是否同意立项 的具体原因,建议项 目是否立项等。

评价 指 标 平 均 得 分 ≦ 60 分,项目不予立项。

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 该项目主要是购买第三方技术评估服务, 主要包括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后评价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 表(一般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较复杂项目,指含专 章的报告、需专家评审) 、土壤环境调查报告、污染地块 修复工程方案、 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费用支 出。

项目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九条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

经评审,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立项。


立 项 建 议
核 定 绩 效 目 标
核定项目绩效目标为: 1.总体绩效目标: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机构对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核 定 项 目 总 体 绩 效 提高环评质量,确保环评 100%达到环保审批要求,为环 目 标 和 具 体 绩 效 指 保审批部门提供科学的审批依据, 减少审批失误, 提高环 标。

绩效指标应包括 保管理水平, 进而促进企业环保能力的提升, 提高服务企 产出、效益等指标。

业满意度。

专家组可与预算单 2.具体绩效指标: 位商定绩效目标、绩 (1)技术评估报告数量≧137 份; 效指标,或提出不予 (2)环评报告审批通过率达到 100% 立项的建议。

(3)环评报告对企业开展环保治理工作覆盖率达到 100%。

(4)环评技术报告审批覆盖率达到 100% (5)被服务企业满意度≧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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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综 合 意 见
审核项目申报预算 金额是否与绩效目 标、绩效指标相关, 指出存在的问题、改 进意见和建议;提出 项目预算的建议金 额,供财政部门安排 预算参考。


该项目单位申报预算金额与绩效目标、指标密切相 关。

由于第九条规定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 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 技术评估, 并承担相应费用; 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 术评估意见负责, 不得向建设单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并未要求全部组织技术评估, 根据其职能和上年经费使用率, 并考虑预算年度业务略有 增长,专家建议安排经费 140 万元。

综上,专家组建议该项目安排预算资金 140 万元。


专家组组长签章:钱国富
日期: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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