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基层医疗机构整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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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医疗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大众对医疗服务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医疗机构存在一些不正当行为和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损害了医疗行业的信誉,也给患者带来了困扰和伤害。

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品质,医疗机构需要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全面的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恢复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

二、整治内容1.加大对不合规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1)建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医疗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

(2)制定严格的执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明确医疗机构的治理结构、资质要求和责任义务。

(3)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包括临床质控、安全管理、信用评级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医疗机构的合规运营。

2.加强对医疗机构人员的监管(1)建立医疗机构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对从业人员的资质、学历、执业证书等进行严格审核。

(2)加强对医疗机构人员的考核,引入绩效评估机制,提升医疗机构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3)落实医疗机构人员的执业诚信和职业道德要求,严禁医疗机构人员参与违法违规活动。

3.加强对医疗机构设施和设备的监管(1)落实医疗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报废制度,对老化、损坏、不合格的设备进行及时更换或修理。

(2)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3)制定医疗机构设施和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设施和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4.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的监管(1)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的采购审批制度,对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核。

(2)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的库存管理,确保药品和耗材的合理使用和储存安全。

(3)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的质量控制,建立药品和耗材的溯源体系,追溯药品和耗材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

5.加强对医疗机构投诉和纠纷的处理(1)建立医疗机构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纠纷。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第一部分:背景介绍医疗健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医疗行业更是全社会信任度最高的行业之一。

但是在医疗领域,由于利益的驱动和行业监管的不足,存在着一些非法行医、医疗欺诈等行为,已成为医疗领域内的一个严重问题,严重威胁到了广大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国家先后出台相关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审查办法》等,以规范和完善医疗领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患者权益保护水平。

然而,非法行医、医疗欺诈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尤其是在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和大型医院之间,这样的行为甚至成了一种隐蔽的生意。

为了维护医疗领域中的公平竞争、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秩序,国家再次发起了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第二部分: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意义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医疗领域中存在的非法行医、医疗欺诈等问题,通过加强医疗监管,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全民医疗素质,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实现医患和谐共处。

其主要意义如下:1.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缓解医疗资源紧缺的问题。

3.整顿医疗秩序,遏制“医闹”现象的发生,维护医患关系稳定健康。

4.净化医疗市场,促进医疗产业健康发展,建设良好的医疗生态。

5.增强国家权威和民众信仰,提高社会公信力。

第三部分: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执行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加强医疗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2.加强医师培训。

通过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技能素质,增加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实现合格医生数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3.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欺诈。

2019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整改工作任务(一)科学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解决“看病繁”问题。

大力推进预约挂号、预约诊疗、预约检查,有效降低患者等候时间。

2019年实现全市二、三级公立医院网上预约全覆盖。

1.提升预约诊疗比例。

进一步扩大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比例,预约诊疗比例较上年增长20%。

2.减少候诊等待时间。

在候诊区域应用电子叫号系统,让患者明明白白候诊。

缩短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等待就诊、检查的时间,力争预约候诊、候检(查)精准到30分钟。

3.优化预约诊疗流程。

科学合理安排预约放号时间,避免深夜放号、凌晨放号等情况。

避免门诊二次预约导致重复排队的情况。

通过开展预约,2019年三级医院门诊高峰时段(上午8时至12时)人员密度降低20%以上,二级医院人员密度降低l5%以上。

4.优化缴费流程。

拓宽缴费方式,各级医院的诊疗、检查检验、药品等费用,鼓励采取包括支付宝、徼信等方式在内的多种收缴方式,尽量减少患者排队时间,力争实现缴费不排队的目标。

全面开展住院患者床旁支付,方便患者及时缴费,2019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开展床旁结算。

5.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调配。

推进医院内部信息互联互通,鼓励开展门诊取药、门诊治疗、住院床位、日间手术、停车等医疗相关流程的预约服务,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强化医院内部信息传递和提前准备,努力压减患者在各个环节的等候时间,最大限度提高就诊便利性。

6.对特殊群体提供预约帮助。

二级以上医院均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和导诊志愿服务。

二级以上医院在门诊大厅都要设立导诊员,统一着装,规范使用礼貌用语,为患者提供就诊指导。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发布时间:2019-03-21 来源: 医政医管局国卫医发﹝2019﹞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保护行业信誉,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多部门参加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19年7月10日、10月10日前报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2019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20年2月15日前上报。

附件: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2019年3月6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08•【字号】宜府办发〔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关于印发宜昌市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8日宜昌市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7〕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健全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为建设“健康宜昌”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财政补偿政策。

1.明确财政管理体制。

巩固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以下责任单位均含各县市区政府和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2.完善基层卫生机构编制管理。

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情况下,在县域内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使用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并实行定期调整。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3.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性质。

医院关于开展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行动的活动方案

医院关于开展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行动的活动方案

***医院关于开展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行动的活动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卫医发[2010]57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活动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医院及各科室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活动内容(一)医疗机构设置情况1、医院设置是否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设置审批权限;2、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规定校验和变更执业登记事项;5、医院标识、标牌是否规范;6、医院建设是否与其规模、功能及业务开展情况相一致。

(二)诊疗科目设置情况1、医院是否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2、医院已开设的诊疗科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准入要求;3、是否超范围执业;4、是否承包、出租科室。

(三)医务人员执业情况1、医务人员是否按照《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的规定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并按规定取得医师(护士)执业证书;2、医师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是否与其执业活动相符;3、医务人员外出会诊是否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4、外聘医务人员是否持有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和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并变更执业医师(护士)地点;5、医务人员是否擅自外出执业;6、是否隐瞒患者真实病情而做出虚假诊断;7、是否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或进行虚假治疗。

(五)医疗行为规范情况1、开展义诊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2、医院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资质而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行为;3、医院是否存在利用B超和其它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4、医院临床使用的药物和医疗器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5、医院非医用产品是否在有效期;6、医院收取医疗费用是否列出详细项目并出具收据。

进一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进一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进一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的通知》(苏卫医政〔2019〕1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医政〔2019〕31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真履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门诊部及医务室)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安全。

(一)开展清理整顿,依法严格监管1.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

(牵头处室:委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健康处;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2.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

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牵头处室:委医政医管处;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3.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让或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人员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不具备资质的社会人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名义违法开展诊疗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范本(五篇)

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范本(五篇)

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范本为了切实规范诊疗行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市卫计局《浦口区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查找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意识,改进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服务。

二、整顿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顿,进一步强化医院领导干部和广大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增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____,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三、整顿范围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以及其他科室。

四、整顿原则(一)、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与“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平安医疗创建”等活动相结合。

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

(二)、全面梳理和重点整顿相结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梳理和排查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实验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重点整顿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漏洞、薄弱环节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三)、医疗机构自查与部门督导检查相结合。

各科室按照本方案,对医疗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落实。

医务科在科室及部门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科室进行督导检查。

(四)、广泛动员使全院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后勤人员都参与到医疗质量安全整顿中来。

同时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引导社会____和监督,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五、整顿内容(一)规范执业行为1、查医务人员执业资格。

临床、b超、心电图、____线放射、磁共振等医务人员的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是否符合执业要求。

2、查医疗行为。

义诊、性病诊疗活动是否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是否具有资质,药械是否符合购进、存储、保管和使用规定,非医用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医疗收费项目是否详细,是否出具收据。

医院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顿方案

医院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顿方案

医院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顿方案背景医院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对于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目前业内存在一些医疗服务不规范的问题,这需要我们采取措施进行整顿和改进。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在于帮助医院解决医疗服务不规范的问题,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方案1. 建立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 对每个环节的操作流程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服务流程的顺畅进行。

- 强调医护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动作和语言的规范性,以保证患者的安全感和尊严。

2. 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性。

- 擦亮医院的品牌形象,提高职工的归属感,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管:-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深入了解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 加大对医院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规范的执行和监督。

4. 加强患者意见的反馈和处理:- 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保障患者投诉的畅通和有效处理。

- 定期听取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改进。

实施计划1. 制定整顿方案的时间表:- 确定整顿方案的起止时间。

- 制定分阶段的实施计划,保证每个阶段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2. 成立整顿工作组:- 由医院的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整顿方案的实施和监督。

3. 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安排专业的培训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 制作宣传资料,向患者普及医疗服务规范与权益保护相关知识。

4. 完善监管机制和投诉处理渠道:- 设立监管部门,负责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 设立患者投诉处理中心,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结论通过执行这份医院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顿方案,我们可以改善医院的服务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使医院在医疗服务方面更加规范、高效和安全。

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国医疗领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医疗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二)整治内容1.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整治医疗服务中的不合理检查、过度治疗、开单提成等现象,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2.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整治医疗服务中的技术水平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 保障医疗安全。

整治医疗安全中的隐患问题,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4. 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整治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

5.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整治侵害患者权益的行为,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保障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6. 推动医疗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整治医疗行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医疗行业规范发展。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开展自查自纠。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医疗服务中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推动建立健全医疗领域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卫生院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五篇)

卫生院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五篇)

卫生院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卫生院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卫生院关于整顿职工纪律作风的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营造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按照医院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为期一周的工作纪律整顿活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建设,把工作纪律整顿与医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与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结合起来,努力使全院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工作纪律明显好转,工作作风明显增强,努力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业新形象。

二、整顿重点1、不守纪律,自由散漫。

一是不遵守考勤纪律,没有时间观念,迟到,早退,旷工,脱岗,串岗,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

二是不遵守上班纪律,扎堆聊天,上网聊天、炒股、听音乐、玩游戏、看电影等。

三是不坚守岗位,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外出吃早点、办私事、喝茶、酗酒、打牌、搞娱乐活动等。

2、不守规矩,我行我素。

一是不守规矩,不讲程序。

遇到重大问题,对于重要工作,不认真思考研究,不及时请示汇报,-1- 不依照制度、法规处理,妄自尊大擅做主张。

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通,不按会议决定和制度要求抓好落实,做事虎头蛇尾,有始无终,疲疲沓沓,拖拖拉拉。

三是不讲团结,不讲和谐,阳奉阴违,散播流言,拨弄是非,破坏团结。

3、不思进取,不负责任。

一是没有进取心。

对工作满不在乎,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不积极学习,不主动工作,消极应付,得过且过。

二是没有事业心。

知识不熟,业务不精,不了解状况,不清楚形势,一问三不知,做事不扎实、不认真、不细致、不严谨。

三是没有责任心。

身在其位,不做其事,避难就易,躲奸避滑,拈轻怕重,不讲政治,不讲原则,不识大体,不顾大局。

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方案

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方案

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方案
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违规收费:医疗机构不得违规收取费用,包括医疗费用、药品费用、手术费用等。

对于违规收取费用的,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过度检查:医疗机构不得过度检查、过度诊断、过度用药或者其他不必要的医疗行为。

对于过度检查、过度诊断、过度用药等行为,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药品采购和使用: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需求
采购药品,不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规定或者不安全的药品。

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者不安全的药品,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医疗腐败:医疗机构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其他方式谋取不
正当利益,包括贪污、贿赂、侵占医疗经费等。

对于医疗腐败等行为,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医生医德医风:医生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有收红包、吃拿卡要、处方不合理等行为。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行为,医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对于医疗机构管理不当等行为,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公众监督: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公众的监督,公开医疗服务信息,解答公众疑问,提高公众对医疗机构的认知和信任。

对于公众监督不
当等行为,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方案的几个方面,旨在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方案

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方案

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方案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方案一、前言近年来,中国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愈演愈烈,涉及医疗资源的利益分配、医生职业道德的沦丧等严重问题,给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为了深入整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和维护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1. 制止医疗资源的不正分配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公平、公正、合法地享受医疗服务;2. 认真处理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职业道德问题,严厉打击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3. 提升医疗行业的整体形象和人民群众对医疗行业的信任度;4. 推动医疗行业的规范发展,增强监管能力和法治水平。

三、整治措施1. 加强对医疗资源的管理(1)建立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机制,确保资源分配的透明度。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医疗资源的流通和使用,禁止以权谋私、售卖医疗资源等行为。

(2)建立医疗资源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不同地区和人口需求的变化,制定相应的调整措施。

避免医疗资源的集中和过剩,防止患者被迫走“医闹”之路。

(3)改善医疗资源分配方式,提高公共医疗资源的覆盖面。

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完善县级和乡镇卫生机构的设施和医生队伍,减少患者就医的负担。

2. 强化对医生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管理(1)加强医学伦理教育,促使医生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和道德操守。

严格选拔和培养医学人才,加强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

(2)完善医患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医患沟通能力的培养,增强医院和医生的信任度,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3)推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

建立医疗责任追究机制,对涉及患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法律追究。

3. 提升医疗行业的整体形象(1)加强医疗行业的自律管理,健全行业规范。

加强医疗行业的协会组织建设,建立行业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自律,树立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

医疗机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可编辑版】

医疗机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可编辑版】

医疗机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医疗机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卫生部2016年2月26日召开的xx精神及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为规范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执行医疗行为规范,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有效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的医疗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集中整治时间从2016年3月上旬至4月30日。

三、集中整治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集中整治人员组成组长:xxx成员:医政股1人、疾控中心2人、卫监所2人。

五、集中整治内容(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的执业范围、执业行为是否规范。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感染管理情况:1、医疗机构院感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2、各项规章制度和消毒灭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3、是否强化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和院感知识的培训;4、各科室是否执行消毒、灭菌登记制度;(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是否按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置和登记。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控制工作:1、疫情登记报告情况;2、预防接种情况;3、艾滋病监测情况;4、结核病随访情况。

六、整治工作要求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自2016年3月11日 15日开展本单位自查,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2、县卫生局自2016年3月18日至4月15日组织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等单位骨干力量对全县医疗机构依法进行一次以院感管理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和监测,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

县疾控中心应同时做好监测工作。

附送:医疗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医疗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原则。

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结合起来,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将分配重点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

医院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医院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XX医院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医疗安全风险。

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XX医院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XX医院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1】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防范医疗安全风险,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全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增强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完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对象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中医类医院、非公立医院)。

三、任务要求(一)充分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医疗服务总量呈现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医疗服务效率不断提升。

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医疗安全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加,形势日益严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架构,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消除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理顺工作机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落实到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细化并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础工作。

医院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顿方案

医院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顿方案

医院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顿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一些医院存在医疗服务不规范的问题,例如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医疗服务价格不透明、医疗处方过度开药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医疗服务的质量与效益。

为加强医院医疗服务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专项整顿方案。

本方案旨在整顿医院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提高患者医疗体验,促进医疗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整顿重点及措施1.医疗资源合理分配a.审查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配置,对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或淘汰。

b.加强医疗资源统筹与分配,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2.医疗服务价格透明a.医院应主动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包括挂号费、诊疗费等。

b.推行医疗服务套餐,将常见疾病的常规检查和治疗项目整合为套餐,提供明确价格。

3.医疗处方合理开药a.严格控制药品处方权,规范医生开具处方的流程和标准。

b.增加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药品处方和使用的记录和管理。

4.加强患者知情权保护a.加强患者诊前告知,明确医疗服务内容、费用、可能的风险等。

b.提供患者知情同意书,明确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5.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a.定期开展医院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对不达标的医院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改。

b.对医疗服务质量监管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监管能力与水平。

6.建立投诉处理机制a.设立投诉受理专岗,及时受理患者投诉,做到公开、公正、公开。

b.加强对投诉案例的分析与总结,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整改工作。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1.制定整顿方案并公布(1个月)2.组织医院内部会议,讲解方案内容(1周)3.开展医疗资源评估,确定合理分配方案(2个月)4.清理整治医疗服务价格不透明问题(1个月)5.加强医疗处方管理,规范医生开药行为(2个月)6.加强患者知情权保护,加强诊前告知工作(1个月)7.开展医院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与监管培训(2个月)8.设立投诉受理专岗,并开展相关工作(2个月)四、成果评估与效果跟踪1.每个阶段形成评估报告,对整顿工作进行评估。

医院医疗服务秩序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医疗服务秩序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医疗服务秩序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医院医疗服务秩序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秩序,预防和打击医疗乱象,保障医疗安全和群众健康,我院计划开展一场医院医疗服务秩序整顿工作。

本文将分别就整顿工作的目的、任务、内容、实施程序和工作保障几个方面详细解析。

一、整顿工作的目的我院整顿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行业规章制度,使医疗服务秩序更加清晰,更加规范。

从而优化医疗服务程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预防和打击医疗乱象,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和群众健康。

二、整顿工作的任务本次整顿工作的任务是修订并完善行业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程序、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及防范医疗乱象。

三、整顿工作的内容1、修订并完善行业规章制度:本次工作将对医院内现有的行业规章制度进行评估,以便全面修订医院规章制度、完善医疗服务规范。

2、规范医疗服务程序:医院将规范诊疗过程,制定普遍合理的适合诊疗的方案,加强患者信息收集,及时反馈患者诊疗结果。

3、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医院将加强医疗服务的监管,确保医护人员执行行业规章制度,严格监管医疗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4、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医院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疗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严格控制诊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5、防范医疗乱象:医院将开展医疗乱象专项行动,加强巡查和监管,防止医院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和上报相关部门。

四、整顿工作的实施程序1、组织整顿工作小组:医院将组成一支整顿工作小组,包括行政人员、医生、护士、管理人员,由医院领导担任组长。

2、开展专项调查:医院将对医疗服务秩序进行调查,深化了解工作、成果、不足点、困难和需求,形成根据实际情况的调查报告。

3、制定整顿工作方案:根据调查报告,整顿工作小组将制定专项整顿工作方案,明确整顿任务、工作步骤、计划任务和工作要求。

4、实施整顿工作:依照整顿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整顿工作,确保制度规范化、诊疗规范化、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改进和提高。

社区医院专项整顿方案

社区医院专项整顿方案

一、背景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发布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状,特制定本专项整顿方案。

二、整顿目标1.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2. 提高社区医院建设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国累计建成社区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30%以上。

3.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

4. 完善医疗应急和传染病应对及儿科等短板,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和转诊转运能力。

三、整顿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社区医院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2. 规范机构设置。

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整改,确保服务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能力标准。

3. 提升服务能力。

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投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4.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中医馆建设,加强中医医师配备,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

5. 完善医疗应急和传染病应对。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应急队伍建设,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 加强儿科建设。

提高儿科诊疗水平,普及儿科诊疗知识,特别是季节性传染病救治内容。

7.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

推进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信息化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8. 加强督导检查。

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1. 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1月-2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整顿目标、措施和要求。

2. 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3月-4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制定整改方案。

3. 整顿提升阶段(2024年5月-2025年12月):按照整顿措施,逐项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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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整顿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13年3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

根据《市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安全。

(一)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强监管
1.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

2.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

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超范围开展技术项目(手术)、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

2.建立和完善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3.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中执业的医师,需注册多个
执业范围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5.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

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

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

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

3.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4.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

医疗废物交送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职责: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方案,布署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进行全面复核清理,将各单位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宣传、督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

(二)县卫生监督所职责: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的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对无医疗机构许可证或无医师执业证的黑诊所、黑窝点依法取缔,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中整顿的实施工作,依法整治和规范基层医疗机构。

四、整顿实施
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迎接督导检查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

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5月上旬)
成立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制定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宣传、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集中整顿方案,并组织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中旬-2013年7月)
1.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整顿主要内容和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

县卫生监督所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县不漏乡(中心),乡(中心)不漏村(站),村(站)不漏人,建立一户一档,上报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做到全覆盖、全检查。

2013年6月底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将对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对不达标的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实施记分管理并公示通报;一个月后,对整改单位进行验收,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2.督导检查。

7月中旬前,我局在全面复核清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顿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巩固工作成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8月-2013年12月)
各单位于8月上旬完成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评估。

并于8月10日前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重点是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特点与亮点、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结果和建议等)及集中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集中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培训,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清查和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步调一致,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对于不能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科学设置规划,强化队伍建设
1.县卫生局将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与民办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各单位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

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学习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熟悉并掌握医疗机构监管内容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
1.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要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2.县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严抓日常监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要做到日常监管与现场校验相结合,宣传培训与教育处罚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帮扶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3.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核心管理职能,健全乡村一体化管理网络,县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要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管理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城市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在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作用,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要认真查处。

(四)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1.各单位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

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医务人员执业档案。

2.各单位要围绕集中整顿工作主题,营造良好的集中整顿舆论氛围。

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做好宣传工作。

及时报道各单位的做法、经验和典型,树立和推广行业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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