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统计填报及指标计算的规定(试行)_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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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统计填报
及指标计算的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评价规程》(DL/T989-2005),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对《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评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有关条款作了详细解释,对执行《规程》的一些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补充制定了特高压直流输电系统、背靠背直流输电系统的可靠性统计评价的具体办法。

第三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第二章《规程》中有关术语和定义的解释及补充第四条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统计对象是指《规程》定义的统计范围内的直流输电系统的元件设备或者元件设备的组合。

例如单个系统、单个换流站、单极、一个单元、一个阀组等可以作为统计对象,多个系统、多个换流站、多个单元、多个阀组等也可以作为统计对象。

第五条第2.1条对于直流输电系统统计对象的使用状态,定义新(改、扩)建直流输电系统或系统的一部分自正式商业投运之日起,作为可靠性的统计对象,即进入使用状态,直流输电系统在改、扩建期间不计入使用状态(不参加可靠性统计与指标计
算,这里的改扩建指对直流输电系统原有设施、工艺条件进行大规模改造或扩充性建设)。

若改(扩)建后直流输电系统基本参数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直流系统注册信息,“投运日期”相应改为改、扩建后投运之日,改、扩建时间和前后参数变化在“系统信息”中备注清楚。

第六条第2.1.2.3条双极停运,定义对于双极系统中系统两个极在同一时间由同一原因引起的停运。

只有一极的系统不适用此类状态。

双极停运可分为双极计划停运、双极强迫停运、双极备用停运。

第七条对于单极停运,定义为双极系统中其中一极的单独停运,两个极由不同原因引起的重叠停运或者由于之前的故障导致另外一极停运的情况计为两个单极停运,单极具有多个阀组的直流输电系统同一级的阀组由相同的原因引起的同时停运计为单极停运。

单极停运可分为单极计划停运、单极强迫停运、单极备用停运。

第八条对于阀组停运,定义为单极具有多个阀组的直流输电系统单个阀组的单独停运,多个阀组由不同原因引起的重叠停运或者由于之前的故障导致其它阀组停运的情况计为多个单独的阀组停运。

由单阀组构成单极的系统不适用此类状态。

阀组停运可分为阀组计划停运、阀组强迫停运、阀组备用停运。

第九条对于全部单元停运,定义为背靠背系统全部单元在同一时间由同一原因引起的停运。

只有一个单元或多个单元间在直流系统控制上没有联系的背靠背直流输电系统不适用此类状态。

全部单元停运可分为全部单元计划停运、全部单元强迫停运、全
部单元备用停运。

仅由两个单元组成的背靠背系统此类停运又称为双单元停运,双单元停运可分为双单元计划停运、双单元强迫停运、双单元备用停运。

第十条对于单元停运,定义为背靠背系统单个单元的停运,多个单元由不同原因引起的重叠停运或者由于之前的故障导致其它单元停运的情况计为多个单独的单元停运。

单元停运可分为单元计划停运、单元强迫停运、单元备用停运。

第十一条统计对象处于本规定第四条至第九条中定义的各种停运状态下有各种状态对应的时间和频次术语,例如:双极(计划、强迫、备用)停运小时数(次数)、单极(计划、强迫、备用)停运小时数(次数)、阀组(计划、强迫、备用)停运小时数(次数)、全部单元(计划、强迫、备用)停运小时数(次数)、单元(计划、强迫、备用)停运小时数(次数)。

第十二条第2.2.3条总输送电量,定义为在统计期间,统计对象交换电量的总和。

以送端的电量作为统计量。

按统计对象输送潮流的方向,以送端换流站换流变网侧电能表电量为输送电量,总输送电量为两个潮流方向交换电量的和。

第三章有关填报与统计的规定
第十三条备用停运是由非直流系统本身的原因(如调度令、外部交流系统等)引起的停运,不影响统计对象的可靠性指标,但也应准确填报。

在基础事件录入中,备用停运事件的事件原因填写“备用停运”,故障部件填写“调度令”或者“外部交流系统”,备注里必须把事件原因填写清楚。

除备用停运外,统计对象在计划停运和强迫停运事件中部分时间段处于备用状态,应严格按照
第十七条相关状态划分规定填报。

第十四条《规程》定义的降额运行是由于统计范围内设备的异常或缺陷导致统计对象不能运行在额定容量的状态。

对于非直流系统本身的原因(如调度令、外部交流系统等)引起的降额,不影响统计对象的可靠性指标,但也应准确填报,为了区别降额运行把这类运行状态定义为“降压运行”。

在基础事件录入中,降压运行事件的事件原因填写“降压运行”,降额容量填“0”,故障部件填写“调度令”或者“外部交流系统”,备注里必须把事件原因和降压后的运行电压填写清楚。

连续发生的降额(压)运行,填报规定见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两端直流输电系统中由对站原因引起的停运或降额不影响本换流站可靠性指标。

录入基础事件时,本站事件原因填写“对站原因”,降额容量填“0”,故障部件填写“对站”,而对站(引起方)必须把事件原因、降额容量、故障部件填写清楚。

第十六条两端直流输电系统中由线路原因引起的停运或降额不影响换流站可靠性指标。

录入基础事件时,线路原因引起的事件不论是换流站填报还是线路运维单位填报,事件原因应填写“线路计划停运”、“线路强迫停运”或者“线路降额运行”,故障部件和备注里必须把线路故障原因、线路故障地段填写清楚。

第十七条直流输电系统多项换流站内的设备同时检修时,必须按照主要的检修设备填写基础事件表中的“故障部件”,然后在备注里把全部检修事项说明。

直流输电系统年度检修事件录入中:换流站管理单位录入基础事件时,事件原因填写“本站计划停运”,故障部件填写“综合
检修”;线路管理单位录入基础事件时,事件原因填写“线路计划停运”,故障部件填写“综合检修”。

两端直流输电系统在计划停运过程中若同时开展了换流站和线路检修工作:换流站和线路管理单位录入基础事件时,事件原因分别填写“本站计划停运”、“线路计划停运”,故障部件按照实际开展的检修工作准确填写(如果多项换流站内的设备同时检修,应按照主要的检修设备填写基础事件表中的“故障部件”,然后在备注里把全部检修事项说明);直流输电系统级别管理单位在录入基础事件时,事件原因填写“计划停运”,故障部件填写“综合检修”。


第十八条依据《规程》和本规定状态分类定义,统计对象状态变化关系如下图(图1):
图1 统计对象状态变化关系图
计划停运和强迫停运事件中,统计对象在部分时间段处于备用状态,状态划分规定如下:本单位申请的计划停运,因本单位原因不能够立即开展检修工作的,从闭锁时刻到许可开工时间段不能计为备用状态,应计入计划停运时间。

年度检修过程中,直流闭锁后若调度没有允许立即开展直流系统检修工作,从闭锁时刻到许可开工时间段应计为备用状态。

计划停运和强迫停运事件中,从工作票完成,调度获悉统计对象具备送电条件的时间至解锁时刻时间段计为备用状态。

以上情况的备用状态统计备用小时数,不是单独的备用停运,不统计备用停运次数。

依据《规程》状态分类定义,统计对象在备用停运状态下开展检修如导致统计对象不可用应计为计划停运,这种情况下有重叠时间的检修工作应计计划停运1次,停运时间为第一个工作票的许可开工时间至最后一个工作票完成,而无重叠时间的检修工作应被如实计为多次计划停运。

状态分类定义了全额运行、降额(压)运行的情况,但是在备用停运状态下全额备用、降额(压)备用的状态暂时不统计,如果存在降额(压)备用的情况应在备用事件的备注中应简要记录这类事件情况。

单极具有多个阀组时,单个阀组在备用状态下检修,虽然对阀组属于计划停运,对极来说属于备用降额,但是应计为阀组计划停运,计入可靠性指标。

连续发生的降额(压)运行,如果统计对象进入下一个电压等级降额(压)运行或者发生“降压”与“降额”运行性质变化时,应增加录入一条降额(压)运行基础事件,统计降额(压)
运行次数时,连续发生的降额运行事件合并为降额运行一次,连续发生的降压运行事件合并为降压运行一次。

直流输电系统改、扩建应填写基础事件,事件原因填写“改、扩建”,备注中详细说明情况。

在录入基础事件时,“开始/闭锁时间”、“结束/解锁时间”、“工作票结束时间”须依据事件分类和事件前后统计对象的状态按下表(表1)填写:
表1 基础事件相关时间填报规定
事件原因分类前一个
状态
开始/闭
锁时间
结束/解
锁时间
工作票结
束时间
改(扩)建任何状态T8 T9 T9
全额运行任何状态无需填写无需填写无需填写
降额(压)运行任何状态T1 T2/T3 T2/T3
运行T3 T4/T1/T5 T4/T1/T5
备用停运
不可用无需填写无需填写无需填写
运行T3 T4/T1 T6
计划停运
备用T5 T6 T6
运行T3 T4/T1 T6
强迫停运
计划停运T7 T4/T1 T6 其中:
T1:统计对象进入降额(压)运行的时刻,操作过程时间计入前一个事件。

T2:统计对象恢复额定容量运行或真正进入下一个电压等级降额(压)运行的时刻,操作过程时间计入前一个事件。

T3:直流系统进入闭锁状态的时间,该时间可以从换流站的
SER上得到。

T4:直流系统解锁并投入运行的时间,该时间可以从换流站的SER上得到。

T5:工作票许可开始工作时间。

T6:工作票完成,向上级调度汇报统计对象恢复可用,调度获悉统计对象具备送电条件的时间。

T7:超出调度许可计划停运时间的停运中,调度要求的统计对象恢复可用具备送电条件的时间,被计为一次强迫停运的开始时间。

T8:改(扩)建开始时间。

T9:改(扩)建结束,正式进入商业投运时间。

基础事件可以分时间段录入,分时间段录入时上一条事件“结束/解锁时间”、“工作票结束时间”与下一条事件“开始/闭锁时间”录入为同一时刻,其他除备注外填报必须全部相同。

如跨月事件在本月录入“结束/解锁时间”、“工作票结束时间”时录入为“下月1日0:00:00”,下月录入该事件时“开始/闭锁时间”录入为“当月1日0:00:00”。

第十九条阀组计划停运、阀组强迫停运、阀组备用停运事件填报录入基础事件时,除发生极应录入准确外还应录入具体发生停运的阀组名称,如“极Ⅰ低端阀组”或者“极Ⅱ高端阀组”。

第二十条直流输电系统处于融冰模式时按可用状态进行统计,电量计入总输送电量。

运行状态一般应计为全额运行,如果
部分特高压阀组由于融冰原因处于停运状态则视为调度停运备用,计为阀组备用停运。

融冰模式应在基础事件填报的备注中注明。

第二十一条填报换流站整流送电量和逆变受电量时,时间最小单位为1个自然日,允许合并或者分段填写,但是在统计期间内时间区间必须连续且不允许单条记录跨月录入。

新(改、扩)建直流输电系统自正式商业投运之日的“0:00:00”时间必须作为电量填报的某条记录的开始时间,之前试运行的数据不允许与正式运行后数据合并填报为一条记录。

统计对象由于改、扩建原因停止可靠性统计时,最后一条电量填报记录的结束时间应填写为统计对象停用之日的次日“0:00:00”。

第四章关于可靠性指标计算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双极停运、单极具有多个阀组的直流输电系统的单极停运,共因停运的时间条件统一精确到分钟。

不论是计划停运还是强迫停运事件,开始时间相差不超过一分钟的由于共同原因引发的停运统计为双极停运或者具有多个阀组的直流输电系统的单极停运。

而各极或者各阀组停运事件的结束时间可以不同,按各自的实际时间填报,可靠性指标中这类共因停运的停运时间取两级或者各阀组的平均停运时间。

第二十三条当某统计对象作为另一更大范围统计对象的组成部分计算更大范围统计对象的能量可用率、能量不可用率等可靠性指标时,该统计对象的停运对于更大范围统计对象来说相当
于降额停运,降额等效停运小时数按《规程》第2.3.4条所列公式计算。

例如:阀组停运、单极停运、双极停运、单元停运、全部单元停运在以换流站的极、系统的极、单个(多个)换流站或者单个(多个)系统为统计对象计算能量可用率、能量不可用率、强迫能量不可用率、计划能量不可用率等可靠性指标时,应将停运时间按停运容量与统计对象的额定输送容量比例等效折算后进行指标计算。

第二十四条降额运行以阀组、极(单元)为单位统计,双极(多单元)同时发生的共因降额运行不做特殊统计,对系统来说降额运行次数为各极(单元)降额运行次数和,降额等效停运小时数按《规程》第2.3.4条所列公式计算。

第二十五条统计对象运行率、系统双极(全部单元)运行率等运行率指标按照各极(单元)的闭锁时间、解锁时间计算。

对于双极(多单元)系统,只要至少有一极(单元)处于运行状态,便被计入整个系统的运行小时数,而系统双极(全部单元)运行率计算的是双极(全部单元)同时运行小时数占统计期间小时数的百分比。

第二十六条直流输电系统如果存在双向能量输送,每个传输方向上累计整流送电量统计为该方向的输送电量,该直流输电系统总输送电量为两个潮流方向输送电量的和。

第二十七条各级直流输电系统运行管理维护单位必须严格依据《规程》和本规定填报“直流输电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
开展可靠性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如果“直流输电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可靠性指标报表不完全适用当前某些直流输电系统,该系统自动计算的结果有误时应以严格依据《规程》和本规定的要求手算的正确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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