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教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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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生活中的法律》第1课时《法律是什么》说课稿道德与法治六年级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第1课时《法律是什么》说课稿道德与法治六年级

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感受生活中的法律》第1课时《法律是什么》说课稿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今天我说课的题目是人教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1课《感受生活中的法律》第一课时《法律是什么》。

下面我将从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法学法、教学过程、板书设计、教学反思八个方面来对本课作具体阐述。

一、说教材分析《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是本单元的第一课。

它是依据《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我们的国家”第十三条“知道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初步了解自己拥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知道我国颁布的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形成初步的民主与法制意识”编写的。

它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高年级(3~6年级)教学为容相关联。

本课内容以学生身边熟悉的日常生活为基础,通过辩一辩、议一议、采访、案例分析、情景与对应的法律连线、讲法律故事等活动,还安排了阅读角和相关链接,让学生感受法律的作用。

本课共设计了三个板块:“法律是什么”“生活与法律”“法律作用大”。

“法律是什么”这一部分主要是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内涵,了解法律与纪律、道德等社会规范的关系。

“生活与法律”这一部分引导学生了解与生活关系密切的民法、刑法、行政法,知道法律调整和规范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保障社会生活的有序进行。

“法律作用大”这一部分让学生了解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作用,认识法律公平正义的内涵。

二、说学情分析本课的教学对象是六年级的小学生。

他们经过五年的学习,基本懂得了学校生活的规则,初步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能遵守课堂学习规定,能积极学习,能安全健康地生活。

他们知道“法律”这个词,但会感觉法律遥不可及。

小学生普遍认为只有在违法乱纪之后才会与法律发生联系,法律的存在是为了惩治罪恶。

由于学生年龄小,社会经验少,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与法律意识,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可以系统地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小学高年级第7讲《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说课稿

小学高年级第7讲《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说课稿

小学高年级第7讲《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说课稿一. 教材分析《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这一讲主要让学生了解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

教材通过生动的案例和贴近学生生活的事例,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特征和作用,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二. 学情分析面对小学高年级的学生,他们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但对于法律知识了解相对较少。

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关注学生的兴趣,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 说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特征和作用,认识到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

2.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使学生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 说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法律的基本概念、特征和作用。

2.教学难点: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如何引导学生理解并践行遵纪守法。

五. 说教学方法与手段1.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生动、贴近生活的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律的作用,提高学生的兴趣。

2.小组讨论法:引导学生分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3.情景模拟法:创设情景,让学生身临其境,增强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4.多媒体教学法:运用多媒体课件,生动形象地展示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六. 说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通过一个生动案例,引发学生对法律的兴趣,导入新课。

2.讲授新课:讲解法律的基本概念、特征和作用,让学生了解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

3.案例分析: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的作用,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

4.小组讨论:让学生分组讨论,分享自己的观点,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5.情景模拟:创设情景,让学生参与其中,增强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法律的作用初中历史教案

法律的作用初中历史教案

法律的作用初中历史教案
目标:通过本课程,学生将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作用,认识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

教学目标:
1.了解法律的定义和作用。

2.掌握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

3.能够分析和解释法律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教学重点:
1.了解法律的定义和作用。

2.认识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

教学难点:
1.分析和解释法律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教学准备:
1.教材:《历史教科书》
2.教具:PPT、图片资料等
教学过程:
一、导入(5分钟)
教师介绍本课程将讨论的主题——法律的作用,并带领学生讨论法律在他们生活中的体现。

二、讲授法律的定义和作用(15分钟)
1.教师用PPT展示法律的定义和作用。

2.教师向学生解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规范行为准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三、分组讨论(15分钟)
1.学生分组讨论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

2.每组选择一名代表向全班汇报讨论结果。

四、案例分析(15分钟)
1.教师向学生提供几个法律案例,让学生分析法律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2.学生在小组内讨论,并向全班分享分析结果。

五、总结(5分钟)
教师总结本课程的重点内容,强调法律的作用对社会的重要性。

六、作业布置(5分钟)
1.让学生回家写一篇关于法律作用的作文。

2.预习下节课的内容。

教学反思: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学生对法律的定义和作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能够分析和解释法律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达到了教学目标。

在今后的教学中,可以通过更多的案例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的作用。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五课《善用法律》说课稿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五课《善用法律》说课稿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五课《善用法律》说课稿一. 教材分析《善用法律》是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五课的一节内容。

教材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以案例为载体,引导学生了解法律的作用,认识法律在维护公民权利、规范公民行为方面的作用,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正确使用法律。

二. 学情分析八年级的学生已经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但对法律的认识还较片面,理解也不够深入。

他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但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本节课需要通过案例分析、讨论等方式,让学生更深入地理解法律的作用,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三. 说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让学生了解法律的作用,认识法律在维护公民权利、规范公民行为方面的作用。

2.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讨论等方式,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生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四. 说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法律的作用,法律在维护公民权利、规范公民行为方面的作用。

2.教学难点:如何引导学生从案例中分析法律的作用,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 说教学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分析法、讨论法、小组合作法等。

2.教学手段:利用多媒体课件、案例材料、讨论题等。

六. 说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通过一个案例,让学生思考法律在其中的作用,引出本节课的主题。

2.案例分析:提供几个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法律在案例中的作用,引导学生从实际案例中认识法律的重要性。

3.知识讲解:讲解法律的作用,解释法律在维护公民权利、规范公民行为方面的作用。

4.小组合作:提供一组讨论题,让学生分组讨论,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5.总结提升: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法律的作用,引导学生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七. 说板书设计板书设计如下:1.维护公民权利2.规范公民行为八. 说教学评价教学评价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法理学初阶第二版教学设计

法理学初阶第二版教学设计

法理学初阶第二版教学设计一、课程目标本门课程旨在让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语言进行分析和思考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为学生未来的法学研究和实践奠定基础。

二、教学内容第一章法理学的发展和基本概念本章主要介绍法理学的起源、发展历程和学科内涵,重点讲述法律和道德、法律和政治、法律和逻辑等基本概念。

第二章法律逻辑学这一章主要介绍法律逻辑学的相关知识,分为三个方面进行讲解:形式逻辑的基础、现代逻辑学的主要流派和法律推理和证明法则。

第三章法律哲学本章讲述法律哲学的基本观念和基本理论,包括法律的本质、法律的功能、法律的价值等方面内容。

第四章法律伦理学法律伦理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本章主要阐述法律伦理学的思想体系,重点探讨公正、人权、社会利益等问题。

第五章法律语言学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将会掌握法律语言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法,包括纠错、生成、翻译等方面内容。

第六章法律解释学法律解释学是本门课程中的重点内容之一,本章主要探讨法律和法律解释的关系、法律解释的基本规则和方法、以及差异性法律解释等方面的内容。

三、教学方法本课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注重理论阐述,也注重案例分析。

教学方法主要包括讲授、案例分析、小组研讨和课堂互动等。

四、教学评价本门课程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教学评价,包括平时表现、期中考试、小组研讨、以及期末论文等。

其中,平时表现和小组研讨占总评价成绩的30%,期中占30%,期末论文占40%。

五、教材教材为“法理学初阶(第二版)”(作者:杨伟勇,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同时,还配备了教师自编的相关学习资料作为辅助教材。

六、考核方式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均采取闭卷形式,时间各为2小时。

期末考试允许带一张A4大小的个人书面资料。

七、总结本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对法理学的基本认知和实践能力,让学生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思维模式,在法学研究和实践中能够独立思考、严谨分析。

经济法知识培训手册及解读教材

经济法知识培训手册及解读教材

经济法知识培训手册及解读教材第1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4)1.1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 (4)1.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 (4)1.2.1 调整对象 (4)1.2.2 调整方法 (4)1.3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4)第2章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5)2.1 企业法人制度 (5)2.1.1 企业法人概述 (5)2.1.2 企业法人的设立 (5)2.1.3 企业法人的组织机构 (5)2.1.4 企业法人的变更与终止 (5)2.2 合作社法律制度 (5)2.2.1 合作社概述 (5)2.2.2 合作社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5)2.2.3 合作社的权益与义务 (6)2.2.4 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与监督 (6)2.3 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法律制度 (6)2.3.1 个体工商户概述 (6)2.3.2 个体工商户的设立与经营 (6)2.3.3 私营企业概述 (6)2.3.4 私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6)2.3.5 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的监管 (6)第3章市场秩序法律制度 (6)3.1 反垄断法律制度 (6)3.1.1 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 (6)3.1.2 垄断行为 (7)3.1.3 反垄断执法机构及法律责任 (7)3.2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7)3.2.1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7)3.2.2 不正当竞争行为 (7)3.2.3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构及法律责任 (7)3.3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7)3.3.1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概述 (7)3.3.2 产品质量责任 (7)3.3.3 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及执法程序 (7)3.3.4 产品质量纠纷处理 (7)第4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8)4.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8)4.1.1 制定背景与意义 (8)4.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8)4.2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8)4.2.1 消费者的权利 (8)4.2.2 经营者的义务 (8)4.2.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 (8)4.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责任 (8)4.3.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8)4.3.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政监管 (8)4.3.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司法救济 (8)4.3.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共治 (9)第5章合同法律制度 (9)5.1 合同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9)5.1.1 合同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9)5.1.2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9)5.2 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9)5.2.1 合同的订立 (9)5.2.2 合同的生效 (10)5.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0)5.3.1 合同的履行 (10)5.3.2 合同的变更 (10)5.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0)5.4.1 合同的解除 (10)5.4.2 合同的终止 (11)第6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11)6.1 知识产权概述 (11)6.2 专利法律制度 (11)6.3 商标法律制度 (11)6.4 著作权法律制度 (11)第7章金融法律制度 (12)7.1 银行法律制度 (12)7.1.1 银行法律制度的概述 (12)7.1.2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12)7.1.3 银行法律制度 (12)7.2 证券法律制度 (12)7.2.1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12)7.2.2 证券发行法律制度 (12)7.2.3 证券交易法律制度 (12)7.2.4 证券服务机构法律制度 (13)7.3 保险法律制度 (13)7.3.1 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13)7.3.2 保险合同法律制度 (13)7.3.3 保险公司法律制度 (13)7.3.4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13)7.4 票据法律制度 (13)7.4.1 票据法律制度概述 (13)7.4.2 票据行为法律制度 (13)7.4.3 票据支付法律制度 (14)7.4.4 票据监管法律制度 (14)第8章税收法律制度 (14)8.1 税法基本原理 (14)8.1.1 税法的定义与性质 (14)8.1.2 税法的功能与作用 (14)8.1.3 税收法律关系 (14)8.1.4 税法的基本原则 (14)8.2 增值税法律制度 (14)8.2.1 增值税概述 (14)8.2.2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4)8.2.3 增值税税率 (14)8.2.4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14)8.2.5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14)8.2.6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4)8.3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14)8.3.1 企业所得税概述 (15)8.3.2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5)8.3.3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5)8.3.4 企业所得税税率 (15)8.3.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5)8.3.6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15)8.3.7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5)8.4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15)8.4.1 个人所得税概述 (15)8.4.2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15)8.4.3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5)8.4.4 个人所得税税率 (15)8.4.5 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 (15)8.4.6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15)8.4.7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5)第9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15)9.1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5)9.2 工资与工时法律制度 (15)9.3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16)9.4 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 (16)第10章经济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6)10.1 经济违法行为概述 (16)10.2 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 (16)10.3 经济犯罪的认定与处罚 (16)10.4 经济法律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16)第1章经济法基础理论1.1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经济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法学基础讲义 教案(全)

法学基础讲义 教案(全)

法学基础讲义教案(全)目标本教案旨在为学生提供法学基础知识的讲解,帮助他们建立对法学的基本理解和认识。

教学内容1. 法学的定义和特点2. 法律的分类和层级3. 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4. 法律的解释和适用5.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程序6. 法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7. 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能够:- 理解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辨别法律的分类和层级- 掌握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理解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原则- 了解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程序- 掌握法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 了解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教学方法- 讲授:通过讲解和示范演示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讨论: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促进思维的碰撞和知识的共享- 实践:设计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对法学的应用能力教学评估- 课堂参与度: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与互动的情况- 作业完成情况:学生按时完成课后作业的情况- 考试成绩:期末考试对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评估教学资源- 教材:《法学基础教程》- 多媒体设备:投影仪、电脑、音响设备等时间安排共计10周,每周2节课。

教学大纲- 第一周:导论,介绍法学基础知识的重要性和研究方法- 第二周:法学的定义和特点- 第三周:法律的分类和层级- 第四周: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第五周: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第六周: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第七周: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第八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程序- 第九周:法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 第十周: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总结参考文献- 张三,法学基础教程,人民出版社,2020年以上为《法学基础讲义教案(全)》的内容。

教案涵盖了法学基础知识的重要内容和教学方法,旨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法学并具备一定的应用能力。

法律方法论完整版教学课件全套教程

法律方法论完整版教学课件全套教程

法律方法论完整版教学课件全套教程一、教学内容本教程依据《法律方法论》教材第四章“法律解释的方法与技巧”展开,详细内容包括: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法律解释的目标与标准,法律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以及法律解释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掌握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目标与标准,理解各种解释方法的内涵与应用。

2. 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分析实际案例,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3. 引导学生关注法律解释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法治意识。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教学难点:法律解释方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教学重点: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目标与标准,以及各种解释方法的掌握。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PPT课件、黑板、粉笔。

2. 学具:教材、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导入:通过一个实际案例,引导学生思考法律解释在实践中的重要性。

2. 理论讲解:介绍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目标与标准,以及各种解释方法的内涵与应用。

3. 例题讲解:以实际案例为例,演示如何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分析问题。

4. 随堂练习:布置几道法律解释的题目,让学生独立完成,然后进行讲解。

6. 互动环节:学生提问,教师解答。

六、板书设计1. 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目标与标准。

2. 法律解释的方法及其应用。

3. 案例分析步骤及注意事项。

七、作业设计2. 答案:参照教材和课堂讲解,给出合理的法律解释。

八、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1. 反思:本节课的教学效果,学生的掌握程度,以及改进措施。

2. 拓展延伸:引导学生关注法律解释在法治建设中的现实问题,如司法解释、立法解释等,激发学生深入研究法律解释的兴趣。

重点和难点解析一、教学内容中的案例选择与运用案例选择应具有代表性和实际意义,能够引起学生对法律解释问题的关注。

在运用案例时,教师应详细阐述案例背景、涉及的法律条文及争议焦点,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和方法。

补充说明:1. 案例应涵盖不同类型的法律解释方法,如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以便学生全面了解各种方法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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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
定义
分类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

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
1.正式解释,也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主体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

2.非正式解释,是指不享有解释权的主体对法律作出的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

法律解释机关
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下列机关有权解释:
1.全国人大常委会。

其解释被称为“立法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其解释被称为“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3.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

其解释被称为“行政解释”。

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权限
1.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1.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

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2005-1-7)
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
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
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
2.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1-51)
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立法解释程序
1.提案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2.草案拟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

3.审议修改
法律解释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4.表决公布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3.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为使人民法院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请求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作法律解释,明确公民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如何适用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请求作出了相应解释。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解释的草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拟订
B.该解释的草案表决稿,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出
C.该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参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D.该解释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3.某省人大常务委员会认为一项法律的个别条款在适用上存在某些困难,并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

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该省人大常委会正确的做法是:(2007-1-93)
A.对该条款直接作出法律解释
B.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
C.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条款作出司法解释
D.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
行政解释
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如公安部的《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公通字〔2006〕12号)。

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权限
1.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

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

遇有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取消了原来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修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延- 1-53)
A.该规定属于立法解释
B.该规定没有正式的法的效力
C.该规定的效力低于宪法
D.该规定属于正式解释
冲突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备案监督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其作出机关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其作出机关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

6.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4-1-54)
A.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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