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3篇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3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过程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分析,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委托法律服务内容1. 核查甲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及合法身份;2. 审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3. 对拟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性质、投资方向、投资策略等进行合规性分析;4. 对基金交易结构及相关交易安排进行法律合规性分析;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并对相关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和提示。
三、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真实、完整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法律服务费用;3. 甲方应尊重乙方律师的专业判断,不得要求乙方律师做出不合法或不合理承诺。
(二)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履行法律服务义务;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充或修改;3. 乙方应按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对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4.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2. 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法律服务完成后,甲方应在__日内支付剩余的法律服务费用。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2篇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2篇篇1合同编号:XXXX-XYZY-XXXX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法律顾问团队鉴于甲方拟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就私募基金管理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及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设立、运营及相关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对甲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资质条件进行法律审查;2. 协助甲方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备案程序;3. 审核私募基金产品及相关文件的合规性、合法性;4. 为甲方提供私募基金业务运营过程中的法律咨询;5. 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
二、合同期限与报酬1. 本合同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甲方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完成且成功运营满一年止。
2.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法律服务,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三、工作方式及承诺1.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工作方式,尽职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约定之义务,确保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具有合法性、合规性。
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法律意见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因提供错误法律意见导致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保密条款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信息,应予以保密,并不得利用该等秘密信息为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1. 若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未能成功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遭受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导致乙方提供错误法律意见,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6篇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6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设立、运营及相关事项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组织架构及合规性审查;2. 私募基金产品的设计、发行及运营的合规性审查;3. 私募基金与投资标的的合规性审查;4. 其他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2.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实工作;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用。
(二)乙方职责:1. 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法律审查;2. 乙方应就审查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3.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信息予以保密。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人民币______元;2. 律师费用支付方式:______;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产生额外的工作量和费用,甲方应另行支付。
四、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及保证乙方在完成法律审查后,应根据审查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
乙方保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因乙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模版
目录一、公司基本情况 (4)二、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 (8)三、公司专业化经营程度 (8)四、公司股权结构 (9)五、公司实际控制人 (9)六、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 (10)七、公司基本设施及条件 (12)八、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 (13)九、公司外包服务协议 (14)十、公司高管从业资格 (14)十一、公司及公司高管受刑事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不良信用记录情况 (15)十二、公司涉诉及仲裁情况 (16)十三、公司申请登记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性 (16)十四、其他事项 (17)整体结论意见 (17)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关于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法律意见书致: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本所与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担任贵公司本次挂牌公开转让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规定的内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XX律师特别声明如下:1.律师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2.XX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通常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私募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客户编号:【】专项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客户信息全称:联系人:住所:电话:传真:EMAIL:xx信息业务负责人:x电话:x传真:xEMAIL:x北京xx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事务委托合同甲方:乙方:北京xx律师事务所甲方因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聘请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范围1、对甲方的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规范工作;2、审查规范甲方主体的合法性;3、审查基金管理人章程等他法律文件;4、解答甲方提出的关于管理人登记等方面的法律咨询;5、审核甲方的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6、审核全部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之后,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见;7、为甲方基金管理人登记出具法律意见书;8、协助甲方完成备案登记工作。
第二条乙方义务1.乙方由【xx】律师组成工作团队,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
根据项目的进展需要,乙方可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团队律师或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并定期与甲方联系和通报;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4.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7、乙方承诺的相应时间:项目必备文件完成后3个工作日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三条甲方义务1.甲方应协助乙方按照本协议进行有关工作,向乙方提供与本协议工作内容有关的各类原始资料或副本材料,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指定联系人;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涉及本协议的全部有关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且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3.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私募基金专项法律意见书
私募基金专项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委托,我们拟就私募基金方面的法律问题给予如下意见:一、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概念私募基金是指向特定有限数量的投资者募集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行使全面投资权益,对投资者进行单一或多元化投资,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分配投资收益的基金形式。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私募基金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法》)的监管。
私募基金的合法发行和运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私募基金设立和发行1. 私募基金的设立应符合《私募基金法》的规定,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2. 私募基金的发行应严格遵守《私募基金法》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策略、风险提示、募集方式等,并由合法的证券机构或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发行。
三、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1.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履行与投资有关的管理职责,并制定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2.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应遵守《私募基金法》的规定,尊重投资者的知情权、监督权等权益,并建立健全的内部合规制度。
四、私募基金的运作与退出1. 私募基金应按照其募集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运作,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期限届满或其他合法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基金的清算和退出。
五、法律风险提示在私募基金投资过程中,我们向您提醒注意以下法律风险:1. 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存在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可能存在投资损失的风险;2. 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经济政策变动等原因,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3. 法律风险: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运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合规操作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等法律风险。
六、结语鉴于私募基金投资涉及较多的法律问题,我们建议您在进行相关投资之前,充分了解私募基金的运作规则和注意事项,选择合适的私募基金产品,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7篇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7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人):[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乙方(受托人):[乙方名称](法律顾问团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鉴于甲方拟进行私募基金管理活动,现需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意见书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意见书专项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审查私募基金的法律架构、交易结构设计与合规性分析、合同条款的法律审查与修改、协助处理相关监管事务等。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第二条合同目的与原则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服务的委托关系,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本合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各自义务。
第三条服务期限与方式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法律服务内容止。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咨询、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等方式。
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相关事宜及需求,以便乙方做好安排。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法律服务费用明细表》。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方式支付费用,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
3. 本合同涉及的其他费用(如公证费、鉴定费、第三方服务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服务;2. 甲方应提供与法律服务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法律服务费用;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3.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私募专项法律意见书
私募专项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需求,我们现就相关的法律事宜给予意见如下:一、关于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运作1. 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基金,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发行和管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方可正式运作。
2.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具备合法合规的资质,并设立专门的私募基金管理部门,负责基金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3. 在设立私募基金前,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出具基金合同、基金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并提交至中国证监会备案。
4. 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一般有定向委托、私募募集和公开募集等形式,但具体的募集方式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选择和操作。
二、关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和风险提示1. 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需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范围内进行,一般包括股票、债券、期货、衍生品等多种投资品种。
2. 投资者在投资私募基金前应充分了解该基金的投资策略、投资范围以及风险提示,并根据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
3. 私募基金的投资存在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前需认真评估风险,并了解投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
三、关于私募基金的运作和管理1. 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签订基金合同,明确管理人的权责和投资者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3. 私募基金管理人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规运作,包括了解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合理配置资产。
四、关于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1.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业绩表现和风险提示等相关信息。
2. 私募基金的运作和管理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基金管理人需定期报送相关报告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以上就是针对私募基金设立和运作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希望对您提供一些帮助。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意见。
顺祝商祺!律师:XXX日期:XXXX年X月X日。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事项聘请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律师对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核查并出具相应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2、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叙述公司相关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服务事项提供必要的资料,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开展。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受托事项。
2、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及公司高管人员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3、如因甲方自身条件不符合基金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要求而导致乙方无法出具相关意见,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退还已经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律师服务费1、经双方协商,乙方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Y 元),自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自法律意见书提交协会审核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甲方:地址:法定发表人:电话:传真:乙方: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地址:x邮编:x电话:x传真:x鉴于,甲方拟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有关法律服务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律师工作组成员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律师、协办律师及律师助理若干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经办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随时增加或调整工作组人员,以保证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事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乙方法律服务内容1. 乙方为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下列事项:(1)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2)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涉及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设计等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3)就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事宜对申请人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保留工作底稿;(4)出具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法律意见书;(5)其他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的法律服务。
2. 法律服务的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至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所述的法律服务之日结束。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法规规定、主管机关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私募基金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私募基金法律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设立/运作私募基金,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基金设立阶段的法律咨询;(2)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法律咨询;(3)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审查与起草;(4)基金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等环节的法律服务;(5)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法律服务。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高效、准确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基金设立完成/基金运作结束之日止。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服务费用:(1)基础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2)基金设立阶段的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3)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法律服务费:按照基金规模的__________%收取;(4)其他法律服务费: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另行协商确定。
3.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
4.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4.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于乙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5.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未支付服务费用的__________%。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模板)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甲方:住所地:邮寄地址: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x律师事务所地址:x邮政编码:x电话:x传真:x甲方按照基金业协会要求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公司备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如下: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具体为甲方登记备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公司备案出具法律意见书,甲方同意上述律师可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二条法律服务内容顾问律师本着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勤勉尽责、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己任。
经甲方授权,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具体法律服务内容如下:(一)协助基金管理人登记按照基金业协会要求,协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业协会指定平台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二)通过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现场核实,对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对于基金业协会的反馈意见,持续协助基金管理人进行针对性回复。
法律意见书为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必备文件。
(三)按照基金业协会要求协助完善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协助完善基金管理人必备内控制度。
(四)排查法律风险,协助基金管理人整改全面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登记备案、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各方面的要求,为基金管理人排除法律风险,协助基金管理人整改,完善基金管理人必备内控制度,对基金合规运作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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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与
律师事务所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2016年3月【】日
甲方:
住所:
地址:
邮政编码:100000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
第一条委托
1.1甲方旗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事宜(以下简称“本项目”)。
特依法聘请乙方担任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为甲方设立本项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乙方亦同意接受甲方之委托,依照本合同及律师执业准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合伙人律师及资深律师组建专业律师团队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并指定合伙人律师及资深律师为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联络人;
1.3乙方受托为甲方提供本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为本项目的设立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及补充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2)起草、审核、修订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含推介材料);
(3)对本设立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4)应甲方的要求对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服务,必要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应甲方的要求参加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种会议;
(6)应甲方的要求,就本项目监管报备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沟通、解答;
(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法律服务费用
2.1因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如下:
(1)收费标准: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律师费总计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
(2)支付方式:甲方法律合规部将对律师的服务按照甲方内部制度进行考评,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法律合规部的考评,在甲方法律合规部考评合格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本项目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下述账户支付;
2.2乙方之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2.3关于增值税
甲方仅按照本合同第2.1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增值税等税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和缴纳。
第三条甲方之义务
3.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信息;
3.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和条件;
3.3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3.4甲方应理解并尊重乙方的执业准则和习惯。
在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相关法律服务时,除情况紧急外,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
3.5甲方指定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乙方之义务
4.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指派在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业务领域经验丰富、执业技能精湛、口碑良好的合伙人律师及资深律师为主要负责人,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4.2乙方应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依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及陈述,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甲方法律合规部将按照甲方《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及外聘律师评价机制对乙方服务的专业水准、尽责程度、工作效率及收费合理性等内容予以考核,以便于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关系的建立;
4.3甲方法律合规部及业务部门均系甲方合法代表,均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如果甲方法律合规部与业务部门对乙方的要求存在冲突,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法律合规部的要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4.4甲方法律合规部有权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的内容及方式等予以调整,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法律合规部调整后的要求及方式等提供法律服务;
4.5在甲方基于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应对甲方的具体工作要求及时予以回应,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法律服务;
4.6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法律合规部及业务部门汇报法律服务的进展情况或者提交相关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将与甲方业务部门联络人杨金坤的往来邮件全部发送甲方法律合规部工作人员;
4.7乙方应依照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经验,为甲方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对于本项目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乙方向甲方进行的风险揭示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真实、全面、准确;
4.8乙方律师在担任本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不利
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4.9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10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基于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11在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原始文件(指原始文件的正本,如适用)全部退还给甲方;
4.12乙方应就甲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时向甲方足额开具发票;
4.13乙方应遵守其他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义务。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理解、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宜所产生的任何性质的争议,均应尽可能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工作且甲方依本合同标题为“法律服务费用”的条款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完毕所有律师费为止。
6.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有限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之签字页)
甲方(盖章):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地点:
乙方(盖章):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