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斯凯菲尔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

(2011年10月25日公司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的规范实施《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范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斯凯菲尔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职代会是公司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职代会的操作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公司职工总数超过一百人时,建立职代会制度;公司职工总数不足一百人时,应当召开职工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四条两会合一:按照全总有关规定中"职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可以结合进行","届期可一致"的要求。公司职代会与会员代表大会进行两会合一,以便于管理和操作。

(一)代表合一: 在选区代表选举时,两会代表的身份可以重合,并一起分配代表名额,同时推荐候选人,同步安排选举,实行"两会合一"代表的身份,统称为职工代表(兼会员代表)。对因特殊原因的非会员职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在两会代表的身份不能完全重合的情况下,可作为列席代表参加职代会,列席代表由工会提名,职代会通过。

(二)会期合一:工会在研究全年工作目标时,应对"两会合一"统筹考虑,协调安排,同步进行;一般情况下,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工会研究决定会期,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和行政协调决定会期;特殊情况下,可在时间上稍稍错开,但总体时间还是一致的。

(三)内容合一:"两会合一"召开时,在会议内容上可以兼容。两会代表可共同听取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等有关报告,可听取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等有关报告;两会代表可共同组织讨论会议的有关报告,并在职代会履行和行使应有职权;对未能同时兼任两会代表身份的代表,在行使权力(表决权)时应按代表性质和会议内容有所区分。

(四)操作合一:"两会合一"除两会的换届大会外,两会召开时,可以以职代会为主,"合并办事";两会同时召开换届大会时,可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换届大会的规范要求进行;召开年度性的"

两会"时,应以职代会会议规范为主。

第二章建立职代会

第五条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根据公司规模和职工总数确定职工代表人数,按行政管理机构设臵状况确定选区及名额分配的方案。以选区为单位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比率一般为20%。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对选区的职工负责,选区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小组的职工代表。

第六条职工代表的比例。职工100人,代表名额为40名;以此为基数,职工超出100人的按超出数的7%增加代表名额。

职工1000人,代表名额为100名;以此为基数,职工超出1000人的按超出数的2.5%增加代表名额;

职工超过5000人,代表名额不少于200名,并按比例适当增加。

第七条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应当以一线职工和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0%,并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代表和女代表。高级管理人员参选职工代表,应将其名额分到有关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

第八条公司领导中的职工代表必须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第九条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检查和监督各小组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审查职工代表的资格。根据当选职工代

表的政治权利和民主选举情况,进行资格审定,确认其代表资格的合法性。

第十条职代会代表团(组)。以选区为小组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团(组)长在会议期间,负责反映职工代表意见,收集、整理职工代表提案,参与审议和修订大会文稿,带领职工代表履行大会职责;闭会期间,引领职工完成大会确定的任务,督促公司落实职代会通过的决议。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和替补制,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选区或退休(内退)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举小组补选;职代会届期内可根据需要增补和撤换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成立常设专门工作小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臵经费审查、女职工、调解、伙食、安全、生活福利、生产、文体等专门工作小组。专门工作小组承担职代会授权范围内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职代会届期与同级工会任期相一致。闭会期间,公司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第三章会前准备

第十四条公司工会与行政共同协商确定召开职代会。如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确定职代会的议题、议案。根据职代会的职权,围绕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职工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研究选定。一般包括: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改制和职工安臵方案、经营管理制度和规定、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职工切身利益、评议领导干部、选举集体协商代表等方面。

第十六条成立提案工作委员会,向职工发放提案征集表,收集审理提案,重大提案应立案并提交大会讨论。将上一届提案落实情况向大会报告。

第十七条布臵大会文稿的起草任务,落实到部门和人员,明确责任,保证文稿质量。大会文稿与职代会的实际议程相一致,与会议议题、议案相对应。

第十八条提出职代会的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在确定召开职代会的日期后,工会应提前7天将会议筹备情况向上一级工会报告。

第四章会前审议

第十九条在职代会正式会议召开7天前,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通报职代会准备情况,研究确定会议的日程和议程。向职工代表发放会议的报告、议案等文稿材料。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分别审议职代会的报告、议案等文稿,将议案内容向选区职工介绍,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代表团(组)反映。填写职工代表提案表。

第二十一条代表团(组)召集职工代表集体审议职代会的报告、议案等文稿。整理职工代表提案,对争议较大的重要议案进行集体审议。

第二十二条召开由行政、工会领导和议案起草部门负责人、代表团(组)长等参加的议案审议汇报会。听取各代表团(组)对报告、议案等文稿的审议意见,研究商定对文稿的修改意见,进行修订完善。

第五章大会召开

第二十三条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在正式召开职代会之前,可以召开预备会议。

第二十四条预备会议由工会负责人主持,职代会正式代表参加。

第二十五条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听取职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通过大会议程。

2.报告职工代表(含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出席情况,通过代表

资格确认和调整情况的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