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计划安置军转干部考核评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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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新明确团级军转干部职务安排问题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新明确团级军转干部职务安排问题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新明确团级军转干部职务安排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广州市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8.04•【字号】穗人社发[2010]91号•【施行日期】2010.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新明确团级军转干部职务安排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91号)各区(县级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将军转干部的安置与军转干部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及贡献挂钩,将军转干部的德才条件与广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实际要求挂钩,规范我市军转干部的职务安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团职转业干部职务安排工作的通知》([1990] 国转联字 3号)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接收团级军转干部的职务安排问题重新明确如下:一、担任正团级领导职务满3年的军转干部,一般安排正处级或副处级职务。

二、担任正团级领导职务不满3年、担任副团级领导职务满3年以及担任正团级非领导职务的军转干部,一般安排副处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

三、担任副团级领导职务不满3年和担任副团级非领导职务的,一般安排正科级或副科级职务。

四、属于国家和军队规定明确的功臣模范、在边远艰苦地区、飞机舰艇等艰苦岗位工作满10年和在西藏或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团级军转干部从优安置。

五、上述意见不适用于在担任现职期间,受到党纪、军纪处分(不含因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而受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的)或犯有政治性错误的团级军转干部。

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评分

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评分

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评分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评分是评价退役士兵在安置岗位上表现的一种方式。

通过对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评分,可以客观评价他们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方面的表现,并据此为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培训和激励政策,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一、工作能力评分工作能力是评价一个员工在岗位上发挥作用的重要指标之一。

对退役士兵来说,评价他们的工作能力需要考虑他们在军队中所接受的训练和岗位要求之间的契合程度。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1.专业知识:评价退役士兵在工作中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

2.团队合作:评估退役士兵在团队合作中的积极参与度、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

3.创新能力:评估退役士兵在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学习能力:评价退役士兵学习新知识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

二、工作态度评分工作态度是评价一个员工在工作中心态、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指标。

对退役士兵来说,他们通过军队的严格训练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工作态度,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评分。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1.自律性:评价退役士兵在工作中的自律程度和遵守纪律的能力。

2.责任心:评估退役士兵对工作的认真程度和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3.积极性:评价退役士兵对于新工作和新挑战的积极态度和主动性。

4.职业操守:评估退役士兵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遵循企业价值观的情况。

三、工作成绩评分工作成绩是评价一个员工工作表现的最直观指标之一。

对退役士兵来说,评价他们的工作成绩需要根据实际岗位要求和工作目标制定具体评分标准。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1.工作质量:评估退役士兵完成工作任务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2.工作效率:评价退役士兵在工作中的进展速度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工作态度:评估退役士兵在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服务态度和工作热情。

4.工作创新:评价退役士兵在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和提升工作质量的措施。

通过对退役士兵安置岗位的评分,可以及时发现他们在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并根据评分结果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辅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环境和岗位要求,提升工作能力,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

二零一一年广州市各单位接收军转干部双向选择指标分配一览表及实地观感

二零一一年广州市各单位接收军转干部双向选择指标分配一览表及实地观感
二零一一年广州市各单位接收军转干部双向选择指标分配一览表及实地观感
序号
单位
接收总数
双选指标
观感
正团
副团
营以下
技干
小计
1
市纪委
1
1
1
现场没看到这个单位
2
市委办公厅
2
1
1
好晚才看到,原来是下属的一个差额拔款事业单位,还在从化市
3
信访局
1
1
1
4
保密委
1
1
1
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不参公
5
组织部
2
1
1
最热门的单位,有门槛,师级以上党务工作三年经验,而且若干人都是某某领导推荐去的,但还是排了好长队,毕竟如果能进去的话很有前途
56
公安局
42
2
2
14
3
21
有身体要求,同样要求在网上报名
57
法院
12
1
1
3
1
6
58
检察院
8
1
2
1
4
59
司法局
8
1
1
1
1
4
60
市委党校
2
1
1
61
档案局
3
2
2
62
协作办
2
1
1
63
广州港务局
10
1
1
1
2
5
64
供销合作总社
3
1
1
2
65
白云山风景名胜管理局
3
1
1
2
66
气象局
3
1

军转论坛:军转干部考核及计分排序办法

军转论坛:军转干部考核及计分排序办法

军转考试:军转干部考核及计分排序办法【关键词】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论坛军转干考试军转网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军转干部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军转干部考核量化计分由基本素质分、综合表现分和政策照顾分三部分组成,由部队转业办依照军转干部档案记载进行量化计分,填写市军转办统一制作的《军队转业干部量化计分表》,并经军转干部本人确认后移交市军转办复核、汇总。

军转干部计分排序是根据军转干部考试成绩和考核分数进行综合排序,并确定最终名次。

本文为长沙市的军转干部考核及计分排序办法,即将转业的2013年军转考生可作为政策参考。

一、基本素质计分(一)军龄计分。

达到现职最低服役年限的,按军龄每年计2分,未达到现职最低服役年限的,按军龄每年计(2-所差年限数×0.1)分。

地方大学毕业直接入伍和入伍前参加工作的,在校学习和工作年限比照军龄计算。

(二)职务计分。

职务以部队批准转业时所任职务为准。

正排职(技术十四级)计3分;副连职(技术十三级)计6分;正连职(技术十二级)计8分;副营职(技术十一级)计11分;正营职(技术十级)计13分;技术九级计16分;技术八级计18分;技术七级计21分。

担任连营主官的加4分;担任连营级领导职务的加2分。

(三)任职时间计分。

任现职满最低年限的计2分,超过最低年限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

任职时间以周年计算,时间计算截止到批准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四)军衔(警衔)计分。

军衔(警衔)以部队批准转业时所授予军衔(警衔)为准。

少尉计3分;中尉计6分;上尉计9分;少校计12分;中校计15分;上校计18分;大校计21分,现军衔(警衔)满4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

文职级按相对应的军衔(警衔)级别计分。

(五)学历学位计分。

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中专计1分;大专计3分;大学计4分;同时获得双学士学位的计6分;获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计8分;只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计6分;获得博士学位的计10分。

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职务安排的通知

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职务安排的通知

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职务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8.11.25•【字号】穗军转[2008]32号•【施行日期】2008.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正文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职务安排的通知(穗军转[2008]32号)各区(县级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直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8] 149号)规定,现就做好我市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职务安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安置到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的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其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的前提下,相应安排好其职务:技术6级、任职满3年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技术7级专业技术干部,安排非领导职务应不低于副调研员;技术7级、任职满3年的技术8级专业技术干部,安排非领导职务应不低于主任科员;任职不满3年的技术8级或技术9级专业技术干部,安排非领导职务应不低于副主任科员。

二、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军转干部的职务安排,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岗位职务。

安置相应管理岗位职务确有困难的,职级安排可参照党政机关的办法办理。

三、历年安置在党政机关或安置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现职专业技术干部,至今尚未达到上述规定最低安置职务的,应尽快调整到最低职务(受行政处分的除外)。

区(县级市)如安置单位无法解决的,由区(县级市)组织人事部门统筹解决。

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度通过双选考上广州市政府单位的一名军转干部的一些粗浅感受

度通过双选考上广州市政府单位的一名军转干部的一些粗浅感受

2011年度通过双选考上广州市政府单位的一名军转干部的一些粗浅感受(9月22日21:02)本想等一切尘埃落定,再把自己的经历整理出来,作为感谢和回馈论坛的一份小小心意,给后来人一点参考。

但看见清依的事情,觉得实在有必要先写点什么了。

我,副营职,三十多岁,行政干部,今年军转,主要依靠自己的努力,已接到十来个单位的面试电话,参加了其中大部分单位的面试,并绝大部分获得了通过。

最终双选确定了目前这个单位,目前已经上班。

我的几点粗浅感受:一、主流是好的,起码广州市直单位是这样。

据我面试经历,市直单位有超过1/2强是实打实选拔的。

二、充分的准备带来机会。

简历很重要。

简历的模板大家可以参考各类招聘网站上应聘外企的简历范本,不过那也仅算入门级的,据说今年投递的简历有的已经印成了一本书的厚度,不仅有个人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的具体描述,成绩荣誉的介绍,更有解密后的一些作品样本。

我的简历是从2010年底临时确定转业开始准备的,到最终付梓,大改大概四、五稿,小改超过二十稿。

铜版纸彩色印刷、8页16面,另外作品摘编一本、近十篇文章、数十页、仅打印。

三、主要能力是核心。

不是所有的好单位都是给有能力的人去的,但有能力的人确实更容易在选拔中脱颖而出。

比如写作功底。

单位都喜欢能写的人。

一篇调研报告、一份工作总结,在行家眼里看着,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了。

年轻同志有机会还是应该去作训、组织这些看着很苦很累实际上很锻炼人的岗位上工作,而且要争取在里面当主力参谋干事,挑大梁。

今年有的单位采取了中英文混合考的形式,这对综合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所以说学习是一辈子的事,不要放松。

四、能力多样化有益。

有的单位面试特别问了我篮球裁判员的事,有的单位特别问了我司法考试的情况。

也许表面来看作用不明显,但在同等情况下,多一点特长、多一份能力认证,也许就能带来很不一样的结果。

技多不压人。

五、态度能成事、也能坏事。

双选既然是双选,就要尊重对方选择的权利,争取自己选择的机会。

广州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安置原则、报到程序

广州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安置原则、报到程序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广州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安置原则、报到程序一、接收转业干部的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接收安置:1、转业干部原籍广州市或从广州市入伍的(入伍时户口在广州市,但不含院校分配入伍);2、双军人同时转业,有一方年满四十周岁,并在广州市驻军连续八年以上;3、双军人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随军条件;4、配偶户口在广州市连续八年以上;5、配偶系转业干部,转业时按上述第3条款进广州市,户口在广州市连续五年以上(按转业年度计算);6、国家政策规定需要接收安置的。

注:符合进广州市安置的转业干部按省、市军转办的原则分工:转业干部配偶在省直单位工作的,原则上由省军转办负责安置;转业干部配偶在市直单位工作的,原则上由市军转办负责安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照顾接收安置:1、配偶在广州市工作,并已取得地方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或系国家计划内统一分配到地方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2、在部队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因公因战致残,或从事飞行、在舰艇上服现役十五年以上,或在边防、高原、沙漠、海岛等特别艰苦地区工作十五年以上,其家庭生活基础在广州市的;3、配偶户口在广州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4、父母或岳父母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户口在广州市(不含随军、随迁来的),身边无子女,需要照顾的。

注:年龄、时间除上述有说明的外,其余均按周年(至移交材料当年当月止)计算。

二、安置原则(一)四个县级市入伍的,原则上回入伍地安置。

(二)分散安置、共同承担。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任务。

(三)充实一线和基层。

(四)保证重点。

根据我市的人才需求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急需人才的单位重点给予保证。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五)指令分配和双向选择相结合。

根据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情况和企业单位的效益,制订当年度的转业干部分配计划,实行指令性分配;同时对接收单位已选中的转业干部,尽量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

《广东省军转干部考试安置办法》问题解答

《广东省军转干部考试安置办法》问题解答

Q:为什么要实⾏考试安置办法?A:为贯彻落实《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部安置办法若⼲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12〕1号,以下简称国转联1号⽂件)精神,我们结合⼴东省实际,对营级以下军转⼲部实⾏考试考核安置,制定并实⾏《⼴东省军转⼲部考试安置办法》。

这样做,⼀⽅⾯避免出现接收单位分散多头组织、军转⼲部反复参加考试的现象,实现由进⼊公务员队伍的资格考试向按岗位进⾏竞争性考试安置的转变。

另⼀⽅⾯,可以加强对考试结果的应⽤,建⽴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安置⼯作机制。

Q:《⼴东省军转⼲部考试安置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A:国转联1号⽂件规定:“接收营级以下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部,原则上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安置”、“考试⼯作应由省级军转安置⼯作主管部门统⼀组织”、“实⾏考核量化赋分办法的,考核量化赋分标准应在省(⾃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相对统⼀”。

根据上述规定,明确考试⼯作由省统⼀部署安排,统⼀考试时间,统⼀命题评卷,统⼀公布考试成绩。

各市军转安置⼯作主管部门和接收安置单位不得再组织考试。

Q:考试考核安置的对象有哪些?A:考试对象为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条件,选择计划分配⽅式安置,志愿到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作的营级以下职务军转⼲部(含正科级以下⽂职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转⼲部)。

不到公务员法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作的,由本⼈提出书⾯申请,可以不参加考试。

Q:考试考核包括哪些内容?A:考试只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时,⼀份试卷,总分100分。

主要内容:⼀是政治常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识、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础理论知识;⼆是法律常识;三是时事政治;四是机关公⽂基础知识及写作。

总成绩为笔试得分与考核得分之和。

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军转安置⼯作主管部门不举办培训班。

Q:考核项⽬是怎样设计的、怎样进⾏考核?A:考核主要对军转⼲部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和贡献等进⾏量化评分,累计评分不超过20分,考核项⽬包括超期任职评分、奖励评分、地区和岗位评分。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体检的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体检的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体检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事局
•【公布日期】2007.11.12
•【字号】穗人发[2007]195号
•【施行日期】2007.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体检的通知
(穗人发〔2007〕195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
为进一步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经市领导同意,决定从今年起定期组织我市接收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体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每年新接收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实行报到前体检,建立个人健康状况档案。

对医疗单位确认患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按国家现行军转安置政策不列入我市接收安置计划。

该项体检由市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定市三甲医院安排实施,经费报市财政列支。

二、从2008年起,市直接管理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每两年参加一次体检,管理部门可每年组织其中一半人员参加体检,两年一周期完成轮检。

当年新接收的人员因已参加报到前体检,体检周期从报到当年开始计算。

该项体检由市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定市干部疗养院安排实施。

体检当天完成全部检查项目,所需费用按我市公务员体检项目标准报市财政审核列支。

市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据此每年在财务预算中列报所需款项。

三、各区、县级市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定期组织所管理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体检,具体实施办法自行制定。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广东省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

广东省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

各地级以上市(含佛⼭市顺德区)军转安置⼯作⼩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东省军区转业办:现将《⼴东省军转⼲部考试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〇⼀⼆年五⽉⼗九⽇⼴东省军转⼲部考试安置办法为建⽴健全军转⼲部科学考试安置制度,避免接收单位分散多头组织考试,军转⼲部反复参加考试,根据中央《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部安置办法若⼲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12〕1号⽂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对象考试对象为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条件,选择计划分配⽅式安置,志愿到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作的营级以下军转⼲部(含科级以下⽂职军转⼲部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转⼲部,下同)。

⼆、考试(⼀)组织管理。

省军转安置⼯作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军转⼲部考试的综合管理⼯作,统⼀考试时间、统⼀命题、统⼀印卷、统⼀阅卷评分和公布成绩。

省⼈事考试局协助做好考务⼯作。

地级以上市军转安置⼯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军转⼲部考试的综合管理⼯作,并会同本级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

(⼆)发布公告。

省军转安置⼯作主管部门统⼀发布考试公告。

地级以上市军转安置⼯作主管部门,应在举⾏考试前落实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接收营级以下军转⼲部的数量和岗位,报经省军转办审核后发布公告。

接收计划的⼈数和岗位⼀经发布,不得减少或取消。

(三)受理报名。

地级以上市军转办负责受理考试报名。

在部队受过处分,且法律规定不得录⽤为公务员的,不予报名考试。

(四)组织笔试。

原则上笔试科⽬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要素。

必要时,可加考机关公⽂写作或专业科⽬等。

笔试实⾏百分制计分。

省军转办负责统⼀公布笔试成绩,并将笔试成绩通知各市军转办和省军区转业办。

笔试考务组织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笔试考务组织办法执⾏。

(五)考试监督。

省军转安置⼯作主管部门和省军区转业办负责对考试组织⼯作和考务⼯作的指导监督,并组织有关⼈员赴各考区巡考,监督检查履⾏职责情况及考风考纪情况。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2005年广州市部分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机关考试考核的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2005年广州市部分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机关考试考核的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2005年广州市部分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机关
考试考核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穗人发[2005]67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5.05.17
【实施日期】2005.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2005年广州市部分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机关考试考核的通知
(穗人发[2005]67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驻穗部队师以上单位干部处(科)、转业办(移交组):
根据中共中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广州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今年对广州市部分军转干部进入各级机关(含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单位,下同)仍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
(一)考试的基本原则
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05年进广州市(含番禺、花都两区及从化、增城两市)安置条件;
2.个人自愿要求进入我市各级机关工作,担任营职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

获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转业干部免考;
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参与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情节严重者不得报考。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05年7月3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

考试地点:广州市沙河禺东路138号解放军体育学院教学楼。

(四)考试科目。

军队转业干部进入广州市安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军队转业干部进入广州市安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军队转业⼲部进⼊⼴州市安置需要满⾜什么条件根据《军队转业⼲部安置暂⾏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步做好军队转业⼲部安置⼯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和《⼴东省接收军队转业⼲部条件》的规定,现将军队转业⼲部进⼊⼴州市安置的条件公布如下:⼀、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进...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军队转业⼲部进⼊⼴州市安置需要满⾜什么条件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进⼊⼴州市安置:(⼀)转业⼲部原籍是⼴州市或者从⼴州市⼊伍(⼊伍时常住户⼝在⼴州市,但不含院校外市⽣源分配⼊伍)的;(⼆)转业⼲部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在⼴州市的;(三)转业⼲部配偶已随军到⼴州市且取得⼴州市常住户⼝满2年的;(四)转业⼲部⽗母⾝边⽆⼦⼥、或配偶为独⽣⼦⼥且其⽗母或配偶⽗母在⼴州市有常住户⼝的;未婚的转业⼲部其⽗母常住户⼝在⼴州市的;未婚或离异的转业⼲部驻军在⼴州且⽐照已婚情形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五)⽗母双⽅或⼀⽅为军⼈且在边远艰苦地区(按国⼈部发〔2006〕61号⽂件确定的边远⼀、⼆、三、四、五、六类地区和国发〔1989〕14号规定的⼀、⼆类岛屿范围)⼯作满10年的转业⼲部,其⽗母原籍、⼊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在⼴州市的;(六)配偶、⽗母或配偶⽗母、本⼈⼦⼥常住户⼝在⼴州市的转业⼲部,具有下列条件之⼀的:1.⾃主择业的(军龄须满20年);2.在边远艰苦地区(范围同上)或者从事飞⾏、舰艇⼯作满10年的;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等功以上奖励的;4.因战因公致残的。

(七)夫妇同是军队⼲部且同时转业,⼀⽅的原籍是⼴州市或从⼴州市⼊伍(⼊伍时常住户⼝在⼴州市,但不含院校市外⽣源分配⼊伍)的;(⼋)夫妇同为军队⼲部的,双⽅或者⼀⽅转业,任何⼀⽅的部队驻地在⼴州的;(九)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学位或者担任⾼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转业⼲部,如⼴州市有单位接收,经报省军转办审批同意的;(⼗)转业⼲部配偶系⼴州市作为⼈才引进到⼴州市⼯作,取得⼴州市常住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的:1.配偶已被⼴州市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2.配偶系国家承认的硕⼠以上学位获得者;3.配偶系⼴州市处级以上管理⼈员。

广东省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表现和贡献考核赋分标准

广东省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表现和贡献考核赋分标准

⼴东省营以下计划分配军队转业⼲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考核项⽬及赋分标准⼀、考核项⽬从服役年限职务等级、军衔、学历学位、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作、奖惩等6个⽅⾯进⾏量化,充分体现军队转业⼲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确保服役时间长、职务等级⾼、牺牲奉献⼤、⼯作实绩突出的军队转业⼲部能够得到从有安置,引导军队⼲部⽴⾜岗位做贡献。

⼆、赋分标准1.服役年限评分:⼊伍每满1年加1分,不满1年按满⼀年计分。

地⽅普通⾼等院校直接⼊伍的,⽐照同期⼊军对院校学习的⼲部相应确定服役年限。

2.职务等级评分:派驻4分、副连职5.5分、正连职7分、副营职8.5分、正营职10分,专业技术⼲部和⽂职⼲部按对应职级赋分。

3.军衔等级评分:少尉1分、中尉2分、上尉3分、少校4分、中校5分。

⽂职⼲部参照加以赋分。

4.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作评分: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舰艇⼯作每满1年加0.5分,不满1年按满1年计分;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以上地区联系⼯作不满5年的,计分时,满半年加0.5分,满1年加1分,不满半年按满半年计分;艰苦边远地区和⾼⼭海盗的范围,按国转联[2010]4号⽂件规定执⾏。

5.学历评分:本科或学⼠学位1分、研究⽣或硕⼠学位2分、博⼠研究⽣以上3分。

6.奖惩情况评分:三等功1次加3分,每增加1个加1分。

⾏政警告1次减2分。

⾏政严重警告1次减4分,记过或党内警告1次减6分,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1次减8分,降职降衔或撤销党内职务1次减10分,撤职或留党察看1次减12分;⾏政警告每再出现1次相应再减1分,⾏政严重警告减2分,记过或党内警告减3分,撤职或留党察看减6分;因同⼀件事受两种以上处分的,按处分项⽬减分。

7.以上考核项⽬的计算时间截⽌到批准转业当年的3⽉31⽇,考核赋分结果不出现负分。

考核赋分结果有个师级以上机关政治部门在本单位予以公⽰,并在⼴东省军转安置⼯作信息化平台上公布。

经核实在考核中如有弄虚作假的,考核作零分计并追究相关⼈员的责任。

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及照顾安置办法

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及照顾安置办法

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及照顾安置办法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及照顾安置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制,不断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规范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央和本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推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与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挂钩的分配办法,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突出功臣模范和有特殊贡献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为重点,以规范考核量化赋分标准为手段,促进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二、考核赋分标准1、军龄计分以档案记载的入伍批准时间为始,以批准转业当年度3月31日为止,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立功受奖(不含集体功)计分平时获三等功奖励的每次加1分;平时获二等功、战时获三等功奖励的每次加5分;战时获二等功奖励的每次加10分。

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名分别加12、8、4分;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名的分别加8、4、2分。

因同一原因获多项奖励的,按最高计分项加分。

3、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计分依据档案记载的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年限证明,满五年加5分,超过五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

边远艰苦地区范围和类别的确定,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4、惩戒计分警告处分每次减3分,严重警告处分每次减5分,记过处分每次减10分,记大过处分每次减15分,降职(级)或降衔(级)处分每次减20分,撤职处分每次减25分。

因负领导责任受到上述处分的按相应标准减半扣分;因同一问题受多种处分的,按最高计分项减分。

5、滞留部队干部计分对于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干部,如上年度安排行政管理岗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纳入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的减12分;如上年度安排到其它事业单位的减5分。

对滞留部队干部的考核减分按年度累加计算。

三、照顾安置1、荣立一等功奖励、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十五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如安置到市级或城六区行政机关的,可相应增加行政编制。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07.02•【字号】穗府[1996]94号•【施行日期】1996.07.0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办法》的通知穗府[1996]9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单位:现将《广州市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六年七月二日广州市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办法第一条为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促进军民团结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广州市人事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各级党政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职能部门,应按规定做好安置工作。

第四条军队转业干部是我国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穗单位)应按规定接收并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家属。

第五条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必须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热情欢迎、妥善安置、认真培训、合理使用”的原则,使转业干部各得其所,人尽其才。

第六条各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须执行本市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条件的有关规定和市统一下达的安置任务。

因工作需要,要求接收专业人才的,必须报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列入市统一分配计划。

第七条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应坚持统筹兼顾、分散安置、共同承担的原则,强化指令性计划分配。

在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前提下,实行推荐、选用相结合分配办法。

第八条军队转业干部的分配去向,应结合本市经济形势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确定。

其中,县级市入伍的转业干部,原则上回原籍安置。

第九条尚未满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优先接收安置转业干部;已经满编而需要接收转业干部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其编制可由接收单位在以后的自然减员指标中解决。

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州市团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州市团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州市团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0.06.12•【字号】穗军转领[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正文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州市团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军转领[2010]1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驻穗部队师以上单位干部处(科)、转业办(移交组):现将《广州市团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二0一0年六月十二日广州市团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为规范团级以下计划安置军转干部的考试考核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安置,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坚持指令性分配办法的同时,与其在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及贡献挂钩,采取考核选调、考试考核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安置办法。

二、考试考核对象(一)对要求进入广州市公务员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安置的团级职务(含处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军转干部,进行考核。

(二)对要求进入广州市公务员单位安置的营级及以下职务(含科级及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军转干部,进行考试考核。

(三)对进入事业单位、企业安置的军转干部不要求参加考核考试。

三、考试考核内容与标准军转干部的考核,采取对其服役期间的表现和贡献情况量化评估的办法进行(团级职务军转干部的量化评估考核标准见附表1、2;营级及以下职务军转干部考核标准见附表1、3)。

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评分

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评分

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评分
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评分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评分标准:
1. 岗位适应性:岗位是否适合退役士兵的能力、技能和经验。

如果岗位与他们在军队中所学的技能和经验相关,则可获得更高的评分。

2. 就业稳定性:岗位是否具有长期稳定的就业机会。

如果岗位有较低的失业率和较高的员工满意度,则可获得更高的评分。

3. 薪资和福利:岗位的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是否具有竞争力。

如果岗位提供良好的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则可获得更高的评分。

4. 岗位发展机会:岗位是否提供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

如果岗位提供培训、学习和晋升机会,则可获得更高的评分。

5. 工作环境:岗位的工作环境是否良好,是否有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合作。

如果岗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则可获得更高的评分。

6. 社会价值:岗位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力。

如果岗位能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则可获得更高的评分。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可能因不同情况而异。

评分可以根据不同的因素和权重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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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全军科技进步奖排名前三名的,三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15分,一等奖加30分。
荣立个人三等功加5分,二等功加15分,个人一等功加30分。
因成绩突出,被地方政府评为拥军爱民模范荣誉称号的,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地市级加5分,县级加2分。
处分
扣分
警告处分每次扣5分,严重警告处分每次扣10分,记过处分每次扣15分,记大过处分每次扣20分,降职或者降衔每次扣25分。撤职每次扣30分,党内警告处分每次扣5分,党内严重处分每次扣10分,撤销党内处分每次扣15分,留党察看每次扣20分。
考核得总分
本人说明及签名
本人签名
年月日
所在部队
干部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地方军转 Nhomakorabea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
2011年度广州市部分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工作已结束,按80%合格率划出合格分数线为:132.6分(考核分+考试分)。
2010年度广州市部分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工作已结束,按80%合格率划出合格分数线为:127.3分(考核分+考试分)。
2008年部分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机关考试工作已结束,根据穗人发[2008]76号文件规定,按80%合格率划出合格分数线为108分(考核分+考试分)
军衔(文职级)分
任职年限分:任领导职务每满一年加0.5分,任非领导职务每满二年加0.5分。专业技术干部任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每满二年加0.5分,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每满一个加0.5分。
少尉(9级)1分,中尉(8级)2分,上尉(7级)3分,少校(6级)4分,中校(5级)5分,上校(4级)6分,大校(3级)7分。
广州市计划安置军转干部考核评分表
转业年度: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部职别
职务等级及任职时间
入伍年月
学历
(学位)
军衔
联系电话
手机:
家:
类别
考核内容
加减分
备注说明
基础分
考试基础50分
军龄分
军龄每满一年加0.5分。
职务分
现职分:排职1分,副连3分,正连5分,副营7分,正营9分,副团11分,正团13分,专业技术干部按相当标准执行(专业技术7级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5分)。
学历分
具有本科学历加2分,以后每提升一个学历层次加2分。
政策照顾分
参加作战每次加30分。
参加抢险救灾受地方政府对个人表彰的,国家级加20分;省级政府表彰加10分;地市级政府表彰加5分;县级政府表彰加2分。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
获国家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加15分。
立功
受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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