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进北京市餐厨垃圾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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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北京市餐厨垃圾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餐厨垃圾的规范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立规范、有序、卫生、安全的餐厨垃圾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理新秩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的原则,逐步实现餐厨垃圾从排放、收集、运输到处理的规范管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以下目标:建立健全规范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立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运转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执法体系;建立规范可监控的排放秩序;培育和发展具有专业化、集团化、规模化运营的收运企业;建立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技术先进的资源利用型处理网络。

(二)阶段性目标。

1.2008年奥运会前,第一,结合南宫餐厨垃圾处理厂日处理200吨的能力,优先将本市已投入使用的奥运场馆、奥运签约饭店和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的餐厨垃圾纳入规范管理试点;第二,部分大型餐馆、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餐厨垃圾纳入规范管理试点。

2.2008年奥运会后,在总结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逐步扩大餐厨垃圾规范管理范围,初步建立专业化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运行体系。

二、工作思路

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进一步完善落实《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办法》,采取“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综合管理方针,以落实各级管理部门、各单位责任制为重点,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多管齐下、协作配合、监管到位,实施餐厨垃圾从排放、收集、运输到最终处理的全过程控制管理。

结合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成进度、处理能力等情况,统筹规划,采取“由里向外、重点突破、疏堵结合、循序渐进”的推进方式。

三、职责分工

(一)建立三级管理网络。

按照“分级管理”的工作思路,建立市、区、街(乡)三级管理网络,逐步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初步形成组织有力、运行协调的工作机制。

市市政管委负责全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办理餐厨垃圾管理相关的行政许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管理、执法检查,查处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组织开展餐厨垃圾管理的社会宣传。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餐厨垃圾的监督和管理,组织落实餐厨垃圾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实施对餐厨垃圾的产生、收运单位的监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社会宣传等活动。

街、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日常管理,宣传贯彻和落实餐厨垃圾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排放申报受理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科委、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农业局、旅游局、城管执法局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落实餐厨垃圾的规范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确保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尽早投入使用;配合研究制定餐厨垃圾收费管理办法。

市科委:配合做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相关的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工作。

市公安局: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收运餐厨垃圾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配合做好在规范餐厨垃圾管理运行方面的资金支持。

市商务局:配合做好对餐饮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动员,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监督落实餐饮行业的餐厨垃圾规范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配合规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收集、贮存和排放纳入有序的收运和处理渠道。

市工商局:负责对本市食用油市场经营活动中掺假及假冒产品经销行为的查处;负责对本市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查处;配合做好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行政许可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理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在生产领域中规范使用油脂的监管;配合做好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的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和发布。

市环保局:加快对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环保审批;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进行环保监督。

市农业局:负责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执法;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直接饲养畜禽。

市旅游局:配合做好产生餐厨垃圾的宾馆、饭店的政策法规宣传动员和监督落实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餐厨垃圾规范管理的监督执法。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者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企业或个人;依法查处无餐厨垃圾准运证的运输车辆;依法查处餐厨垃圾运输过程中的遗洒和泄漏等行为。

四、工作任务及进度

(一)工作任务。

1.初步建立规范的收运网络

明确试点区域内餐厨垃圾收运责任主体,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等方式确定一定数量和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专业企业或单位从事餐厨垃圾的收集和运输。逐步通过管理和监管手段,实现适度竞争、规模发展、监管有序的餐厨垃圾管理秩序。

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餐厨垃圾收运资格的企业或单位名单,公布试点范围内规范餐厨垃圾的指定处理场所。

2.进一步完善处理系统

一是加快东、西、南、北四个区域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二是在餐饮街等产生餐厨垃圾集中的地区,采取相对集中模式建设小规模的处理站,服务于周边地区的单位。三是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在有条件的宾馆、饭店、大厦、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建设就地餐厨垃圾处理站,自行处理本单位的餐厨垃圾。四是远郊区县结合粪便处理设施建设,增加餐厨垃圾处理工艺,安装餐厨垃圾处理设备。

3.研究制定收费管理办法

在试点运行基础上,市市政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抓紧研究餐厨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并尽快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进度。

1.前期准备阶段(2007年8月)

市市政管委:

(1)公布北京市第一批餐厨垃圾规范管理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其中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的名单将另行公布);

(2)确定和公布试点范围内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主体;

(3)确定餐厨垃圾的收集标志和印制发放工作;

(4)启动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

(5)初步完成北京市第二批餐厨垃圾规范管理试点单位的调研和确定工作;

(6)开展工作部署、社会宣传及对各区县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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