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市涧溪镇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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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呼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和“中部崛起”的发展战略举措,实现明光市涧溪镇经济社会发
展目标,引导城镇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充分发挥城镇规划对
经济社会活动组织作用,使规划建设适应涧溪镇工农业发展的需
求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特编制涧溪镇总体规划。
第2条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说明书适用于涧溪镇内各项规划和建设。
凡在涧溪镇区和镇域内的各项规划和建设,应符合本规划。有下
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应严格执行。
第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建设部《城乡规划编制办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近期建设规划暂行办
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5)《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6)《明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7)《涧溪镇土地利用规划》;
(8) 相关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
第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8年—2030年
近期:2008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30年第5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整个涧溪镇域,面积为230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目标
将涧溪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舒适、功能完善、经济繁荣的
城镇。
第7条规划指导思想
1、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
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原则。
2、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3、规划中贯穿系统和动态的观念,注重从更长远的时间段来考
虑规划期内的城镇建设与发展,使规划具有弹性、适应性、科学
性和可操作性,处理好各层次规划的衔接问题,力求在近期与长
远之间找到平衡点,力求为城镇发展提供充分的弹性和余地。
4、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开发时序,实现
基础设施有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5、充分发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前提下,注重城
镇景观设计。发掘涧溪镇的山水、生态、人文景观资源,创造涧
溪镇城镇特色。
6、坚持系统协调原则,使城镇与镇域、市域协同发展。
第8条规划原则
1、区域协同发展原则
2、可持续发展原则
3、以人为本、创造一流人居环境的原则
4、注重创造城镇特色的原则
5、坚持城市规划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9条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到规划期末,力争把涧溪镇建设成为拥有4.2万人口规模,基础设施完备,分区布局合理,城镇功能齐全,经济社会繁荣、环境景观优美、矿产资源加工的边贸型现代化城镇。
第10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1、发挥区位优势,强化接受辐射和服务功能。
2、强化创新理念,提高综合竞争力。
3、以市场为导向,优化提升产业结构。
4、推进城镇化进程,优化城乡空间结构。
5、树立全新的发展理念,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第三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11条镇域总人口预测
现状:54832人;
近期:60000人;
远期:70000人。
第12条城镇化水平预测
现状:17.0%;
近期:33.3%;
远期:60.0%。
第13条村镇等级规模结构
涧溪村镇体系规划形成中心镇、中心村和基层村三个等级。
中心镇区人口4.2万人;中心村6个,每村人口为2000-3000人
以上;基层村15个,人口按300—500人计,全镇分布。
第14条中心村布点规划
1、根据明光市行政区划调整,将零散、偏僻、规模小、交通不便
的三级行政村迁入规模较大、有发展余地的行政村,迁入者按国家标
准审批宅基地,并将原村旧址复垦还耕,对规模较小的二级行政村进
行适当撤并。
2、确定规模较大、基础设施、交通条件较好、经济实力较强、人口
较多的行政村为中心村,重点发展。中心村为官山村、石岩村、蒲塘
村、鲁山村、白沙王村和鲁南村共6个;基层村为曹岗、九塘、桃园、王郢、周郢、华郢、宋庄、郑郢、大老王、毛南、白果、大闸、焦岗、梁郢和排路口共15个。
第15条村镇职能结构规划
涧溪镇区:以凹凸棒粘土开采加工、木材板材加工和玄武岩加工为主。
中心村:为农村加工业生产服务、为居民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基层服务
点。
基层村: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第16条村镇空间结构规划
空间布局:一核两轴布局结构:
一核:中心镇区;
两轴:309省道和涧来公路发展轴。
第17条镇域经济区划
1、城镇发展核心区:乡镇工业以凹凸棒粘土开采加工、木材板
材加工和玄武岩加工为主,同时,加快工业企业的技术进步,发
展壮大支柱产业;三产以宾馆餐饮、休闲娱乐、商贸流通为主。
2、镇域东南部养殖发展区:引导农民发展养殖业,建立以肉类、
禽蛋为主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
3、镇域西北部农业保护区:重点保护水域,并做到合理开发,
统筹规划围绕“两高一优”农业,发展生态、观光农业为主。
4、镇域南部生态林业保护区:结合现状林区,发展经济林。
5、镇域西部矿产资源分布区:结合凹凸棒资源开采加工。
第18条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中心镇:一所完中、一所小学,设有科技站、文化站、中心医院、卫生站、计生站、商业、金融、服务、综合性及专业性贸易市场、派出所、变电所、邮电支局、敬老院等。
中心村:一所小学,另设有卫生室、计生服务所、商业、小型加
工厂等。
基层村:基层商店,幼托等设施。
第19条基础设施规划
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变电所、消防站、电信支局、邮政支局、加油站、环卫站等。
中心村:配电所、邮政代办点等。
第20条公路交通规划
规划将309省道和涧来公路红线宽度扩宽到30米,提升道路等
级为一级道路。
规划将镇域内主要道路扩宽到24米,提升为二级公路。
第21条生态保护规划
自然环境的保护要遵循生态规律,在确保自然资源持续增值的前
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耕地,控制土壤污染,治理水土流失,逐步建立起经济发展的生态屏障。
第四章区域空间管制与城乡协调发展规划
第22条整体空间资源分区管制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变革是实施用途管治制度。结合涧溪镇的土地利用特点,本规划确定把涧溪镇域分为积极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三类。
1、积极建设区
把镇域内所有的建设活动纳入到统一的管辖范围。
涧溪镇区建设根据规划纳入到城镇规划区。
农村农民建房,鼓励其到镇区买房或到就近的集镇、中心村、规划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点。
镇域内道路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镇域内水利设施等为农业服务的设施建设要根据镇域规划在各个中心村详细规划中确定位置用地。
镇域内中小学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要根据中心村规划确定位置大小。
2、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主要由镇域生活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文物古迹等,以及公路两侧控制区、河流水系两侧控制区、化工企业防护范围、垃圾填埋场等国家规定的范围。禁止在本区域内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禁止一切可能导致农业污染、破坏土地及环境的经营活动。
3、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主要是指镇域范围内的一般农田控制区、经济果林和园地、林地等。适当控制在本区域内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禁止一切可能导致农业污染、破坏土地及环境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