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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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为促进商品房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供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遵守。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北京市各类商品房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业主,包括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工业园区等各种类型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管理目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根据居民居住、工作、生活等需求,依据规划、设计、法律法规等要求,全面、细致、规范、高效地开展物业管理服务,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根据业主需求和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开展以下服务:1.物业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2.公共设施和场地的管理和维护,包括道路、绿化带、广场、停车场等场地的维护;3.环境卫生的保洁和垃圾处理;4.消防安全的管理,对建筑物内外的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5.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对物业设施、环境等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6.称重计量、费用计算、收取、催缴等工作;7.物业管理工作记录和资料管理等。

第四条服务标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和北京市的地方标准,采取统一、规范的管理标准,确保服务质量,放弃追求简便和省事的便利。

第五条服务承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承诺,提供质量安全、高效便捷的物业管理服务,并承诺:1.维护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设施高效、安全、可靠;2.管理公共区域、设施,确保公共物品常态、整洁、有序;3.按规定时限内完成业主的服务要求,满足业主的实际需求;4.按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商品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法定职责。

第六条纠纷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通过协商和调解等方式解决业主与企业间的纠纷,确保纠纷及时妥善解决。

在协商和调解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业主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引言概述: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指由商品房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制定的,约定了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的一份文件。

它规范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维护了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和谐环境。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的范本。

一、公约的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确定公约的目的:公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商品房的物业管理,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1.2 确定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商品房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确保双方共同遵守。

二、业主权利与义务2.1 业主的权利:公约规定了业主享有的权利,如合理使用公共设施、参与小区事务决策、享受物业服务等。

2.2 业主的义务:公约明确了业主应履行的义务,如按时缴纳物业费、遵守公共秩序、保持房屋卫生等。

2.3 业主的违约责任:公约规定了业主违约的处罚措施,如违规使用公共设施将面临罚款或者其他相应的处理。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与义务3.1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公约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享有的权利,如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收取物业费用、组织维修等。

3.2 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公约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如维护小区的安全、提供良好的服务、及时处理居民投诉等。

3.3 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责任:公约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违约的责任,如未按时提供服务将面临相应的赔偿或解约处理。

四、公共设施的管理4.1 公共设施的维护:公约详细说明了公共设施的维护责任,如绿化、道路、电梯等设施的保养和维修。

4.2 公共设施的使用:公约规定了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则,如游泳池的开放时间、健身房的使用方式等。

4.3 公共设施的保险与维修基金:公约明确了公共设施的保险责任和维修基金的筹集方式,确保公共设施的长期维护。

五、公约的修订与解除5.1 公约的修订:公约规定了公约的修订程序和条件,如业主大会的决议、书面通知等。

5.2 公约的解除:公约规定了公约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如业主大会的决议、书面通知等。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模板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模板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模板一、前言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为了规范商品房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本文将以北京市为例,探讨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的模板内容。

二、公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良好的物业管理秩序,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市各类商品房小区的物业管理。

三、公约内容1. 物业服务内容1.1 日常维护:包括小区绿化、清洁、道路、设施设备等的维护保养。

1.2 安全管理:包括小区安全巡逻、门禁管理、消防设备检查等。

1.3 环境卫生:包括小区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

1.4 便民服务:包括小区快递配送、停车管理等。

1.5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适当的物业服务内容。

2. 业主权益保障2.1 信息公开:物业公司应向业主提供小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

2.2 投诉处理:物业公司应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业主的投诉,并向业主反馈处理结果。

2.3 费用公示: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在小区公示处公示物业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明细。

2.4 维修基金: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设立维修基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

2.5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适当的业主权益保障内容。

3. 物业费用管理3.1 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制定物业费用的收费标准,并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

3.2 缴费方式: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并可以选择线上缴费或线下缴费。

3.3 费用使用: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使用物业费用,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设施设备更新等。

3.4 费用监督:物业公司应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物业费用的合理使用。

3.5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适当的物业费用管理内容。

4.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4.1 设备维护: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2 设备更新:物业公司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新老化或损坏的公共设施设备。

北京市业主公约本

北京市业主公约本

北京市业主公约本一、前言为了维护物业管理秩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公约。

二、基本原则本公约的基本原则是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公约内容1. 物业服务1.业主有权将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服务存在缺陷,有权向物业服务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2.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履行管理职责,提供公共设施、收取物业费用等服务,同时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和公共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3.物业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的特点以及业主的需要,制定合理的公共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2. 物业费1.物业费用应由物业服务单位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的决定,向业主收取。

任何业主不得拒绝缴纳或者拖欠物业费,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应及时与物业服务单位及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沟通协商。

2.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公示物业费的构成,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3. 公共安全1.业主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当保持公共秩序,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活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自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2.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对楼宇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提供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确保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

4. 环境卫生1.业主应当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如有乱扔垃圾、乱涂乱刻等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四、公约实施1.本公约作为业主、物业服务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合同的补充协议,并纳入合同,合同双方应当认真执行。

如有出现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2.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应当协助物业服务单位,对业主进行宣传教育,提升公约的执行与落实效果。

3.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审核公约执行情况,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取得反馈并进行整改。

商品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示范文本).doc

商品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示范文本).doc

商品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示范文本)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开展内销商品房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核准工作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8〕第34号各区县房地局、小区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加强本市内销商品房的售后管理,维护开发企业、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开展内销商品房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核准工作。

现具体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开发企业出售内销商品房必须制订公约。

公约应包含《内销商品房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基本内容》(见附件)中所列示的内容。

二、开发企业在办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应向市房地局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提交公约文本三份。

经审核同意后,由市房地局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发给书面通知。

修改已经核准的公约,应重新核准。

三、开发企业在出售内销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提供经核准的公约。

购房人在签订《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或《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时,应书面承诺遵守公约。

四、未办理公约核准手续的开发企业,应在本通知发布后三个月内到市房地局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补办核准手续。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四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开展外销高档住宅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核准工作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7]第685号各外销高档住宅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为加强本市外销高档住宅的售后管理,维护开发企业、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的若干规定》(市政府[1992]第18号令)第七条“…出售高档住宅,须制订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并报房地产管理局核准”的规定,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决定,开开展对外销高档住宅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核准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开发企业出售外销高档住宅必须制订公约。

公约应包含《外销高档住宅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基本内容》(见附件)中所列示的内容。

20xx年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20xx年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20xx年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北京市商品房的数量与日俱增,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商品房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介绍20xx年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公约的目的是促进商品房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该公约适用于北京市境内的各类商品房小区。

1. 物业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安全等。

•组织定期的小区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及时修缮和更新。

•遵守公约规定,维护小区的和谐环境,不干扰他人生活。

•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按时足额缴纳公共维修资金。

•尊重物业服务公司的工作,合理提出建议和需求,并与物业服务公司积极沟通合作。

四、物业费用管理1. 物业费用的构成物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资金等。

具体费用构成由物业服务公司和小区业主共同商定,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 物业费用的使用物业费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等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3. 物业费用的缴纳业主按照物业公司提供的缴费明细,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用。

物业公司应提供便捷的缴费方式,如线上缴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五、纠纷解决机制和投诉管理1. 纠纷解决机制小区内出现的物业管理纠纷,由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共同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双方可申请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2. 投诉管理业主对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服务有异议或投诉时,可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投诉,并保留相关投诉凭据。

物业公司应制定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回复并解决业主投诉。

六、公约的修订和解释公约的修订和解释,由相关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公司共同协商决定。

修订后的公约内容应及时向小区业主公布并执行。

物业住房公约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住房公约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住房公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公约。

本公约对全体业主、住户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物业范围本公约所称物业,是指座落于_______的住宅区、大厦、公寓、别墅等。

第三条业主、住户的权利与义务1. 业主、住户对物业拥有使用权和处置权,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约的规定。

2. 业主、住户应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合理使用物业及相关设施。

3. 业主、住户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物业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的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4. 业主、住户应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决议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管理的职责,保证物业的安全、整洁和正常使用。

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向业主、住户报告物业管理情况,接受业主、住户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物业自治管理组织,负责决定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应定期召开,讨论和决定物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安全防范1. 业主、住户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 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物业的安全。

第七条装修管理1. 业主、住户装修房屋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装修管理制度,提前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

2. 物业管理企业应监督装修活动,确保装修安全、文明、有序进行。

第八条争议解决业主、住户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第九条违约责任1. 业主、住户违反本公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公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附则本公约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示范文本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示范文本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尊敬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的秩序与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了本公约。

第一条、本公约旨在明确物业管理与业主之间的权责关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与维护,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业主享有物业使用权,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物业,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小区环境与秩序。

第五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结构、外观及用途。

不得在小区内从事违法、违规、有碍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维护、环境保洁、绿化养护、安全秩序维护等服务。

第七条、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确保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

物业服务费用包括基础服务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环境保洁费等。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应公开透明,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向业主公布费用收支情况。

第九条、公共设施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业主应爱护并正确使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进行公共设施的检查、维修与保养。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负责小区的安全与秩序维护,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业主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共同维护小区的环保与绿化工作,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保护小区生态环境。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公约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进行劝导、警告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罚款等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公约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可提请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公约的修订应经过业主大会的审议和通过,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对全体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公约的解释权归业主大会所有。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引言概述: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指由商品房业主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通过协商一致制定的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权益,保障小区和谐稳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的内容和要点。

一、公约的基本内容1.1 公约的制定目的:明确规定商品房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小区秩序,促进业主自治。

1.2 公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商品房业主,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不同类型的房屋。

1.3 公约的具体内容:包括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洁、安全管理,停车管理,绿化环境的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2.1 业主的权利:包括参与小区事务的权利、享有小区公共设施的权利、提出物业管理建议的权利等。

2.2 业主的义务:包括遵守公约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保护小区环境卫生、不扰民等。

2.3 业主自治: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小区事务,通过业主大会等形式参与管理,实现民主决策。

三、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3.1 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小区安全巡逻、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保洁、停车管理等服务内容。

3.2 物业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应按照公约规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及时响应业主需求,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3.3 物业费用管理:物业公司应公开物业费用使用情况,保证费用合理使用,接受业主监督。

四、公约的执行和监督4.1 公约的执行:业主应遵守公约规定,物业公司应按照公约规定提供服务,共同维护小区秩序。

4.2 公约的修改:公约的修改应由业主大会通过,经过合法程序,确保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

4.3 公约的监督: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形式对公约的执行进行监督,保障公约的有效实施。

五、公约的重要性和建议5.1 公约的重要性: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重要法规,有利于促进业主自治,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5.2 建议:建议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制定公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谐的物业管理关系。

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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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模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开发企业:_________(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一、物业名称_________;座落_________;物业四至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_________,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二、列明共有部位(具体参考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等)和共有设施设备(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应按实际情况列明。

)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章各主体基本情况一、产权人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物业管理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

备选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业绩:管理面积_______________;是否获得过市优或国优称号等。

三、开发企业名称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企业和选定和变更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企业选定。

公约核准后除以下情况外,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物业管理企业。

1.该物业管理企业被取消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2.该企业注销;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情况下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将变更原因和选定的新物业管理企业等有关事项告知业主,没有50%以上反对意见的方可与新物业管理企业签署正式合同。

并须到市小区办备案。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要求变更后的新物业管理企业承诺遵守本公约。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可按有关规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般包括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机动车停放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内容。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普通居住小区最低应达到政府规定的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最低标准;高档居住小区与其他非居住物业的服务标准由开发企业自定。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1.物业管理企业须向产权人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费项目、标准(须具体列出收费项目和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发企业和产权人空置房屋均应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

5.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政府有新规定时,收费应依新的政策进行调整。

6.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如按规定或约定有调整,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和书面送达通知全体产权人。

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五章产权人权利和义务一、产权人权利1.产权及基于产权的财产权利如使用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自有部位的装修和维护权利、要求毗连产权人承担维修责任等。

2.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管理权、监督建议权等。

二、产权人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包括守法义务、服从产权人大会及管委会决议义务、交费义务、转让或出租房屋的告知义务、合理使用房屋及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义务、承担责任义务等。

第六章开发企业权利义务一、权利主要包括产权权利。

二、义务主要包括保修义务、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义务、有关事项变更告知义务等。

三、按规划建设配套设施和不更改配套设施设备用途义务。

四、材料移交义务包括新建项目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附属公建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房屋质量保证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文件、房屋销售清单和产权资料、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及收益归属清单等物业管理所必须的资料。

五、关于未出售车位的使用管理。

六、会所在经营管理等相关情况。

第七章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主要是:实施管理、收费、要求委托人协助管理等。

二、义务主要有: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接受建议和监督、有关事项的告知义务等。

第八章关于房屋使用、管理和维修一、合理使用自用部位和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禁止改变用途、破坏环境、妨碍管理等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具体列明)。

三、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改变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使用性质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利用物业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获取收益如何处理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

六、配合对房屋及其他配套设施维修养护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进入产权人或使用人的单元进行维修工作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八、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关于产权人和使用人饲养家禽或其他宠物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九、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关于阳台封闭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违约责任和纠纷的处理一、物业管理企业应依照本公约、委托管理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提高各项收费标准,如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各项收费标准,产权人有权要求清退多收费用。

二、产权人、使用人未按照本公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每日/月加收_________的滞纳金三、开发企业在售房时未向购房人明示本公约的,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向开发企业提出违约赔偿。

四、对个别产权人、使用人违反公约或损害其他产权人、使用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代表产权人提起诉讼;在其他有关本物业的法律诉讼中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作为全体产权人的代表。

有关诉讼费用由各产权人分摊。

五、遇以下情况本公约解除:1.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六、产权人、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本公约产生的纠纷和争议,首先可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约定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1._________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_________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附则一、公约的效力:及于开发企业、产权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

二、适用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公约不得与前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如有抵触,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三、公约的解释与修改:开发企业对本公约负有解释义务。

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前,不得对已核准的公约进行修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可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产权人大会决议对公约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公约,应重新申请核准。

四、本公约报审一式_________份,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一份,_________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一份,_________区(县)小区办备案一份,开发企业一份,物业管理企业一份。

购房人姓名/名称(签字):______ 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物业管理企业(盖章):___________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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