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观光的发展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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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大家好!首先,我方的观点是:旅游观光的发展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利大于弊。

我方对旅游观光的发展的定义是:对旅游观光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从而使得旅游产业形成一套更完整、成熟的体系。而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等具有文化保存价值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我方的标准是:旅游观光的发展能够让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延续。下面,我们将对文化遗产的物质属性及人文属性进行分别论述。

关于物质属性,由于我国仍处于发展中阶段,经济能力有限,光靠政府的拨款,是无法支撑起文化遗产高额的维修保护费用,而由于民众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热情及意识普遍不高,组织活动并不完善,民间慈善募捐变得极为有限。因此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上,往往不是不想保护,而是没钱保护。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包括天坛、故宫、颐和园、十三陵、长城等在京五大世界遗产单位大规模保护修缮的资金总缺口高达32亿元。各位,这是北京,我们富饶的帝都,天子的脚下!如果连经济实力雄厚的皇城出现文物保护财力不够,资金匮乏至此

的严峻现状,我们可想而知,其他普通省市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问题已严峻到了何种地步?

据人民网了解,重庆大足石刻在03年发展旅游观光之前,其修缮费用尽管有国家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仍须向银行贷款1800万元。反而观之,当大足石刻成功发展旅游观光之后,当年的仅门票收入即达2000余万元,贷款问题很快得到彻底解决。

而关于文化遗产的人文方面,由于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且在文化遗产未得到充分重视,许多文化遗产在不采取特殊措施的情况下,极易流失。国务院参事、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指出:缺乏专家支持、盲目追求政绩、城镇化过快等因素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新的破坏。

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初,我国各市还留存着2000余座古城墙,而在1950-1980年的城市发展中,除了西安、平遥等寥寥数座,大部分的城墙因改建而被拆毁!

日本千叶大学木原启吉教授也曾指出,文物古迹受到的最严重的毁灭便是在工业革命中!

因此,我方虽不否认旅游观光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对文化遗产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然而就目前的实际现状来看,许多其他因素正对文化遗产更为可怕的破坏,不加以妥善管理,文化遗产甚至可能堕入万劫不复之地。而旅游观光的发展,对文化遗产的物

质属性而言,是提供资金,使其得到更好的维护,保存的更久;而对文化遗产的人文属性来说,则是增强影响力及人们对保护的参与度,并实现活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维护,非常需要借助旅游产业来扩大知名度,毫不夸大的说,没有旅游产业,许多精神遗产的生存与传承都将难以维系。

综上所述,我方强调认为,旅游观光十分有助于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延续,它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的好处远大于其弊端,故旅游观光的发展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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