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试用期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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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试用期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新一届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增强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能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和工作,现实行干部试用期考核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团总支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按职考核、注重实绩、师生公认的原则。
2、团学会干部的试用期考核是对学生干部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期目标情况,及任期内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的考核。
3、团学会干部试用期考核的具体方式应包括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采取学生干部自评、互评、辅导员、系团总支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由系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和任用意见。
4、试用期为一个月,考核运行中引进末尾淘汰制,综合考核成绩列最后的同学将通过主席团认定被淘汰。
5、团学会干部试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是对学生干部试用期工作的全面评价,并作为团学会任用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
6、考核基本标准要求;
(1)工作积极,工作责任感强,组织纪律性好,个人品行端正,乐意为同学们服务,能在同学中起带头作用。(以同学反映为准)
(2)热爱学生会,部门内部和睦互爱,部门之间互相合作。对内自觉维护学生会内部团结,对外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严禁以学生会名义从事私人活动。
(3)按时出席例会,不无故迟到和缺席,有特殊事情及时请假(每人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2次,上课除外,请假次数作为考核内容)。对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学生会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确保工作活动精确及时到位,不借故推委。开展工作时,若某个部门需要帮助时,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协
助,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得借故推委和逃避责任。值班不无故缺席和迟到,做好办公室卫生。
7、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标准:
(1)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能力,协调好本部门的(干部)部员。能调动起本部门的团结创新能力,增强部门内部凝聚力,保证本部门工作的高效运作。
(2)正确处理紧急情况,切实解决具体问题,使工作很好地运作。
(3)促进本部门的工作运作顺利、高效,充分体现团队精神。所承担的各项任务能出色的保质保量完成,效果良好。能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积累经验,并向学生会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本部成绩为准)
6、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因工作发生变动,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的;因学习交流等原因离职一个星期以上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违反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造成较坏影响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法律法规制裁的。
(3)未恪尽职守,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无起色者;由于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不宜再担任现职的。
(4)团学会例会旷会三次撤销副部,校例会旷会一次撤销正部,请假两次等于旷会一次。
(5)任期内学习成绩严重下滑,认定已经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
(6)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
(7)本人自愿辞职经批准的。
备注: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艺术设计学院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