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设置规定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营造和谐的建设项目管理环境,特制定本监理制度。
二、监理组织机构1.1 项目监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监理委员会是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建设项目监理工作。
监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等,其中建设单位代表为主要负责人。
1.2 项目监理部门建设项目监理部门是监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工程监理工作。
监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承担。
1.3 项目监理人员项目监理人员是承担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现场监理员等。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和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规范。
三、监理职责2.1 监理委员会的职责(1)制定和修订监理制度,监督和检查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2)审批监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决策;(3)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纠纷;(4)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2 监理部门的职责(1)组织协调和实施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按设计要求和法规标准进行施工;(2)审核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3)监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4)对工程验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3 项目监理人员的职责(1)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和编制监理计划;(2)审核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3)现场检查和监督工程施工过程,提出合理的技术意见;(4)编制监理报告,记录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情况。
四、监理过程3.1 前期调研和规划监理人员应参与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规划工作,编制监理计划并报监理委员会审批。
监理计划应明确监理范围、监理任务和验收标准等。
3.2 设计审核监理人员应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工程监理】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
【工程监理】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第一节项目监理组织机构设置一、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形式(一)拟建“线性”结构形式的现场项目监理部:在施工监理阶段组建一个精干、高效的现场项目监理部,并使其有序的正常运行,是确保实现整个工程的监理目标的基本前提。
为此根据本工程项目的性质、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以及施工环境等诸多因素;考虑到本工程的特点、规模、复杂程度及专业的需要,本项目监理部内部组织拟采用按专业性质划分的“线性”监理组织形式。
并考虑到本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为确保实现本项工程的监理目标,经本投标人认真研究,本项目监理部确定为本投标人的重点项目监理部。
(二)本工程监理部采用两级管理层次,即决策层(管理决策)和控制作业层(操作实施系统)组成:1、决策(管理决策系统):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项目管理组”组成,负责本项目工程的质量策划、进度审批、投资签审、合同管理、信息处理及内外协调等项工作。
2、控制作业层(操作实施系统):由各专业监理组成;一个合同管理组;一个综合管理组及一个信息资料组等组成。
各监理组负责本专业的“三控、三管、一协调”全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综合管理又分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等,重点负责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等方面的监理工作;投资控制由造价师和专业人员,熟悉设计规范,熟练掌握工程量清单编审,熟悉市场价格行情,负责造价控制的具体实施及工程结算等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工作;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管理体系得建立和执行,此外还负责协助总监作好组织协调、对外联系工作;信息资料由资料员负责监理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以及文字处理、收发文、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项目监理部组建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将组建完善的监理班子,加强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力度,以实现监理工作目标。
为了适应现代化管理模式,我公司对本工程项目监理部的组建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本工程特点,选派一名知识结构全面,业务能力强,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丰富、管理水平高、综合协调能力强、职业道德严谨、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总工程师。
监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二章监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一节监理机构设置一、本项目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二级监理机构。
二、本项目总监办设1名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 2名副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副总监”)。
总监办由综合办公室、计划合同部、工程技术部、质量监察部、中心试验室等职能部门组成。
三、本项目总监办下设置四个驻地办。
每个驻地办设1名驻地监理工程师(简称驻地工程师),驻地办内设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驻地监理试验室等部门。
每个驻地办按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分别设置若干个驻地监理组(以下简称“监理组”)。
四、本项目一期土建工程共设置13个监理组,每个监理组配备1名驻地监理组长和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五、本项目监理组织系统图详见下页(土建工程)。
8910第二节监理机构职责一、总监办职责(一)、总则1、制定本项目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依据、流程、标准、基础管理表单(施工表格和监理表格)、统计、评估、考核、奖惩和记录等管理体系,实现监理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模板化、信息化和数字化的规范化管理。
2、总监办职责与权限(1)、按与业主签订的总监办监理合同执行。
(2)、对全线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实施监督管理。
(3)、总监办主要负责:统一组织本项目管理监理工作:①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计划;②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③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④审批施工组织计划及总体进度计划、重要工程材料和混合料配比;⑤签发支付证书,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⑥审核变更单价和总额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⑦协助业主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⑧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二)、施工准备阶段1. 准备工作(1)、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附件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基本试验检测能力或仪器设备配备标准”中对公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的要求,以试验为主配备常规的试验检测设备(报湖北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验收);负责本项目原材料和混合料的标准试验、平行试验和验证试验;负责本项目驻地办抽检和施工单位自检的抽查;(2)、组织总监办监理人员熟悉项目工程监理依据;有误时报业主;(3)、对全线各单位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进行调查,掌握征地、拆迁相关情况;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计划,并报业主批准;(4)、组织编写并审批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统一本项目监理模式;2.监理工作内容11(1)、参加全线设计交底工作,复核合同图纸和设计文件,向业主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2)、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和桥梁、隧道、高边坡、路面、环保、水保等工程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组织设计;(3)、检查承包人建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4)、参与各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验收;(5)、审核全线控制测量内业,平行复测外业;协调各驻地办的联测工作;(6)、审批并抽查承包人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线成果,随机抽查或抽查可疑点,总数不少于驻地办测点数的10%,报业主备案;(7)、制定本项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细则,审批驻地办审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报业主和湖北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备案;(8)、审核场地占用计划,报业主备案;(9)、组织各合同工程量清单复核,向业主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建立本项目各种原材料、混合料、成品与半成品工程数量和原材料检测、工序抽检台帐;(10)、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11)、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12)、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13)、签发各合同工程开工令,报业主备案;(14)、协调各驻地办之间的工作、各合同段的施工活动。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一、监理机构设置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的第一步是确定监理机构的设置。
监理机构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的实施主体,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过程。
监理机构的选聘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监理工程师具有合格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实施前进行全面勘查和评估,并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和方案。
二、监理工程师配置监理工程师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的核心人员,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过程。
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运用监理工具和方法。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全程跟踪工程进度和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监理范围和内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应明确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和验收等方面。
监理机构应全程参与工程实施过程,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解决问题,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施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四、监理标准和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应建立监理标准和规范,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监理标准和规范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等方面。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监理标准和规范,不偏不私,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合法合规。
五、监理责任和义务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应明确监理机构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理机构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监理范围、报酬和责任划分,确保监理工作的权责清晰。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秉持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真实记录监理过程和结果,保障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总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监理机构和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监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监理工程师应秉持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的一般规定
项目监理机构的一般规定1. 背景项目监理机构是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进行监管和控制的专业机构。
其目标是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目标。
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一致性,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制定一系列一般规定来指导其工作。
2. 组织结构项目监理机构一般由以下部门组成:•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监理机构的工作计划和监督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技术部门:负责项目的技术审核和监督,包括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等的审核。
•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监理费用的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和验收。
3. 项目启动和准备阶段在项目启动和准备阶段,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完成以下工作:3.1 项目监理计划的制定项目监理计划是指对项目监理工作进行规划,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资源分配等。
项目监理计划应与项目实施计划相衔接,确保监理工作与工程施工密切配合。
3.2 资料审核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对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
审核的目的是确保这些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并能够为后续的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3.3 人员组建和培训项目监理机构需要招聘和培训合适的监理人员,确保他们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训的内容包括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4. 项目实施阶段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完成以下工作:4.1 施工图纸审核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审核的内容包括结构、布置、尺寸和材料等方面的要求。
4.2 施工方案审核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审核的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工序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4.3 进度和质量控制项目监理机构需要监控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并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监控的内容包括工程的实施、材料的采购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等方面。
建设工程监理部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部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监理部机构设置监理部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工程师一名,工程师若干名,技术员若干名。
三、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 负责建设工程监理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负责监理部的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 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4. 其他事项。
四、总工程师的职责1. 负责监理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2. 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指导。
3. 负责监理部的技术保障工作。
4. 其他事项。
五、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 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地监理工作。
2. 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3.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 其他事项。
六、技术员的职责1. 协助监理工程师完成实地监理工作。
2. 协助监理部的技术保障工作。
3. 记录施工现场的监理情况。
4. 其他事项。
七、监理部的工作程序1.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协助业主对施工单位进行评审。
(2)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讨论。
(3)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审查。
2. 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定期赴施工现场进行监理。
(2)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和进度。
(3)对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3.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协助业主进行竣工验收。
(2)对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意见。
(3)监督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
4. 工程结算阶段的监理工作。
(1)协助业主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2)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
(3)监督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结算手续。
八、监理部的工作原则1. 依法监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诚实守信,保持监理部的形象。
3. 精益求精,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
4. 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九、监理部的奖惩制度1. 对优秀监理人员进行表彰,给予奖励。
工程安全监理的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
工程安全监理的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
1.设置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1)安全监理组织体系
驻地项目监理部设立安全监理组织体系,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设置专职安全监理监督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承担本专业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任务。
现场项目监理部成立“现场施工安全监控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理保障体系。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任副组长,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任组员。
(2)现场施工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图
见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按照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该标准把房屋建筑工程分为住宅工程、一般公共建筑(I)和一般公共建筑(Ⅱ)等三类工程,高耸构筑物工程未列入该标准系列。
监理单位应结合房屋建筑工程特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投资、建设工期、监理服务费用、不同施工阶段高峰期工作强度等进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1.住宅工程工程监理单位在按下表配置住宅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时,应根据建设项目基础、主体结构形式,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具体内容和范围等,科学合理、有效均衡地设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配置相应人员数量。
2.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本标准所述一般公共建筑(Ⅰ)是指具备使用上的公共开放性、功能多样性、人流交通大量性、建筑结构复杂性、建筑风格时代性等特点的单体或群体建筑。
工程监理单位在按下表所列工程概算投资额配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时,应充分考虑一般公共建筑(I)建设标准高、专业种类多、建设周期长、社会影响大、公众普遍关注等特点。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表注:总监理工程师兼职在表中用(1)表示。
3.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Ⅱ)本标准所述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Ⅱ)是指一般状态下生产的单层和多层工业厂房建筑以及仓储类建筑。
单层工业厂房建筑一般指机械、冶金、纺织、化工等行业厂房:多层工业厂房建筑一般是指为轻工、电子、仪表、通信、医药等生产和配套服务项目。
北京市监理人员配备数量要求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人员配备管理规定》京建法[2019]12号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应根据项目性质、工程特点和专业需求配备,数量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
新建公共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数量最低不少于3人。
根据工程规模或工程投资额的增加,相应增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参考标准见下表。
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第一节、监理机构设置项目监理部是我公司派驻现场的监理组织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对工程实施监理。
本工程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我公司履行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全权代表,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要求开展工作。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工作向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并具有监理签证权。
监理组织结构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土建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及专家组总监理工程师安装监理工程师安全、测量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息资料员28第二节、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接受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及授权,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领导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对工程监理合同的实施及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2.外部代表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协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保证监理业务的实施;3、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让一名工程师负责记录项目监督日志;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5、领导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尽职尽责的完成项目监理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6、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熟悉和审核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图会审,参与设计交底,并提出审核意见;7、组织监理工程师编制工程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8、组织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及进行监理交底;299.审批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组织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项目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如舒铭豪123的审批10、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1.发出工程暂停指令和复工令;12.审批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工期延长申请,组织工程进度检查,实施动态控制;13、审定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14、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违约行为发出的通知或者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改正;1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卫生、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16、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17.主持定期监督会议和重要专业会议,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8.签发项目监理部的重要文件和指示,审核签发《安全监理书明号123》和专项报告;19、重大工程变更文件的审批;20、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其他重要文件;21、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302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用款计划、付款凭证并签发支付凭证;23、协助建设单位处理第三方提出的索赔要求;24、主持分部工程及重要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签认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资料;25、主持单位工程的竣工预验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26、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7、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和“竣工移交证书”;28、督促监理人员及时收集整理监理资料,于工程竣工验收后报送资料档案管理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项目竣工档案;29、组织监理人员总结项目监理工作,编写施工阶段总结报告;30、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31、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及保修期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32、组织监理人员检查质量及保修工程质量及保修计划完成情况;33、保修工程完成,通过验收合格,结清工程质量保修金;34、主持编写工程最终完工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最新标准化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资料
1机构设置与职责1.1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组建1.1.1定位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是工程监理单位依据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管理单位相关要求组建并派驻工程现场的组织机构,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活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监督、评价等管理手段,采用审查、见证、旁站、巡视、验收等方式方法,实现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和技术等各项建设目标。
1.1.2组建原则所有输变电工程必须组建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
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在监理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成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并将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成立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管理单位。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配备满足独立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理工作的各类资源(包括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设备或工具,以及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依据性文件),并在工程建设期间,结合工程实际,合理调整资源配备,满足工作需要。
1.1.3人员配置、任职资格及条件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应配备足额合格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建设协调、造价工程师、信息资料员以及监理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管理关键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见表1-1、表1-2。
2. 其他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管理单位书面同意,最多可兼任3个建设工程。
3. 监理合同仅包括变电站或线路工作内容时,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可配置相应岗位人员.4. 出线总长度不足10km的输变电工程,线路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线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5. 线路带间隔的输变电工程,间隔施工时至少应配置一名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一览表表1-2工程类别总监理总监理工专业监理工程师程师代表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建设协调师造价工程师信息资料员监理员2.全站改造工程应按新建工程配置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依据工程规模不同分别制定,输变电工程规模按照电压等级、单项工程合同额等条件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类,见表1-3。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发布《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导则》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发布《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配置导则》
摘要:
I.引言
- 介绍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 介绍《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导则》的发布背景和目的
II.导则的主要内容
- 人员配置的基本原则
- 各类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 人员配置的具体要求
III.导则的实施和意义
- 实施导则的重要性
- 实施导则的具体措施
- 导则对建筑工程项目监理的影响和意义
IV.结语
- 总结导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呼吁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贯彻实施导则
正文: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是我国建设行业的重要组织之一,其发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导则》旨在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置,提高监理服务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该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人员配置的基本原则,各类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人员配置的具体要求。
其中,基本原则强调了监理机构人员应具备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各类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则明确了各类人员应具备的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要求;人员配置的具体要求则规定了各类人员在监理机构中的比例、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实施该导则对于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监理的服务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正文:---------------------------------------------------------------------------------------------------------------------------------------------------- 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各区(县)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建委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有关规定二О一一年五月十二日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整顿规范监理行业活动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监理合同备案凡在乌鲁木齐地区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含经济(头)区、高新(新市)区、米东区、乌鲁木齐县],工程监理企业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到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或在备案中弄虚作假的,将给予监理单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外省监理企业在合同备案时需提供进疆备案册,所有备案人员需同进疆备案册备案人员一致。
外地监理企业在合同备案时需提供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外出介绍信,备案人员需同外出介绍信中人员一致。
本地监理企业外出承揽工程的,由市建委出具外出介绍信,在开具介绍信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报告(需注明具体外出人员名单);法人代表委托书。
JL04项目监理机构设置规定
1、目的为规范公司项目监理部机构设置,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监理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和要求。
3、职责总监提出机构设置方案,工程部审核上报公司批准。
4 规定4.1 工程部确定项目监理组织形式。
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并书面授权,行使合同赋予的全部职责,主持并领导项目监理部工作。
4.2 组织形式和人员结构要求4.2.1 项目监理组织形式应结合工程特点、规模、难易程度和专业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可采用直线式、职能式、直线—职能式和矩阵式等不同的组织形式。
4.2.2 人员结构要求a)合理的专业结构;b)合理的技术职称结构;c)监理人员数量取决于工程建设强度;工程复杂程度;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和组织机构设置。
4.3 建立的步骤a) 明确目标: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确定项目监理组织的目标和任务;b) 确定活动:明确为完成目标和任务所需要的各种监理活动并按专业门类设定;c) 成立机构:将监理部各部门(专业)按职权关系,纵向横向地联系起来,形成组织结构并绘制组织结构图。
d)配备人员:根据工程建设强度大小、工程复杂程度和组织结构状况,以及任务、目标的特点确定监理人员数量、专业组成结构、技术等级结构,合理配置项目监部各部门(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e) 签定岗位任职书:将项目监理部的各项任务、目标、工作分配给监理各部门(专业)和人员,并明确他们的管理职能、岗位职责;f) 确定工作流程:各监理部门根(专业)据所分配的任务和工作,制定各项主要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应把有关的部门和人员联系起来,并确定相关的协调措施;g) 制定监理信息管理流程:各监理部门(专业)应当根据自己管理上的需要,确定所需信息的种类、内容、周期等,在信息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制定监理信息流程图。
4.4 监理部的进驻和撤离4.4.1 监理部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业主。
学校项目监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食堂等。
三、监理机构设置1. 成立学校项目监理委员会,负责学校项目监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2. 监理委员会下设监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监理办公室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
四、监理职责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全面负责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2)对监理工作质量、进度、投资效益负责;(3)对监理团队进行管理,确保监理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4)对监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2. 监理工程师职责:(1)按照监理规范和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监理;(2)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3)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进度、投资效益等问题进行整改;(4)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3. 监理员职责:(1)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监理;(2)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3)协助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监理工作程序1.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团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项目概况、施工条件等。
2. 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质量标准等。
3.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4.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进度、投资效益等问题,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效果。
5.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六、监理工作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
3. 监理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泄露项目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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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设置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项目监理部机构设置,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监理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和要求。
3、职责
总监提出机构设置方案,工程部审核上报公司批准。
4 规定
4.1 工程部确定项目监理组织形式。
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并书面授权,行使合同赋予的全部职责,主持并领导项目监理部工作。
4.2 组织形式和人员结构要求
4.2.1 项目监理组织形式应结合工程特点、规模、难易程度和专业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可采用直线式、职能式、直线—职能式和矩阵式等不同的组织形式。
4.2.2 人员结构要求
a)合理的专业结构;
b)合理的技术职称结构;
c)监理人员数量取决于工程建设强度;工程复杂程度;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和组织机构
设置。
4.3 建立的步骤
a) 明确目标: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确定项目监理组织的目标和任务;
b) 确定活动:明确为完成目标和任务所需要的各种监理活动并按专业门类设定;
c) 成立机构:将监理部各部门(专业)按职权关系,纵向横向地联系起来,形成组织结构并绘制组织结构图。
d)配备人员:根据工程建设强度大小、工程复杂程度和组织结构状况,以及任务、目标的特点确定监理人员数量、专业组成结构、技术等级结构,合理配置项目监部各部门(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e) 签定岗位任职书:将项目监理部的各项任务、目标、工作分配给监理各部门(专业)和人员,并明确他们的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f) 确定工作流程:各监理部门根(专业)据所分配的任务和工作,制定各项主要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应把有关的部门和人员联系起来,并确定相关的协调措施;
g) 制定监理信息管理流程:各监理部门(专业)应当根据自己管理上的需要,确定所需信息的种类、内容、周期等,在信息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制定监理信息流程图。
4.4 监理部的进驻和撤离
4.4.1 监理部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业主。
备案后按业主的时间安排进驻。
4.4.2 项目监理部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通知顾客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5 相关文件
《监理过程控制程序》(YL-P09)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JL-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