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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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篇一」

一、本车场仅为已购买车位的业主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其他车辆一律禁止入内。为维护停车场的公共秩序,确保运行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大家遵照执行。二、本车场已安装使用无卡“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当您驾驶的爱车行至车场出入口处时,须限速至5-10公里/小时行驶,且前车与后车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依次有序地通过,以便系统对您的车辆号牌进行识别,车速太快或跟车太近均会造成车牌号影像识别失真,系统拒发升杆放行指令,以致影响您的正常出入。

三、车场出入口属于机动车专用行车道,入口栏杆前摆放有醒目的“专用车道,行人禁行”警示标识牌。行人严禁攀爬、逾越栏杆。否则,在专用车道内发生的车辆与行人意外事故,违规行人须承担主要责任,本车场已尽到提醒义务。

四、严禁冲卡、混卡,溜卡,工作人员有权对非法进入的车辆采取制止措施。除对该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以车辆非法进入车场的时间计时,按20元/车/小时的标准,一次性收取“违规停车费”(超出30分钟,不足一小时者,按一小时计时)。

五、车位停车须做到机动车号牌与车位编号相符,严禁超越车位黄线停车。不得贪图一时方便擅自停放在其他车位及公用通道上。对妨碍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以非法停车的时间计时,将按20元/车/小时的标准,一次性向违规车主收取“违规停车费”。

六、车辆停泊熄火后,请您自行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及后备箱。由于您自身原因,误将贵重物品遗留车内,而引发的财物丢失,本车场不负责赔偿。对车场内车辆发生的剐蹭、损伤等事故有争议者,以公安部门出具的调查处理结论为准。

七、各位业主均有责任和义务爱护车场各种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其完好状态,对发生的各种损坏行为,当事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八、享有停车位的业主,要遵循政府有关规定,按时交纳“车辆停车管理费”,逾期不交或恶意欠费者,车场有权停止对您的服务。

九、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擅自更改、转让车位。本车场实行“一车一位”,办理“家庭成员组车位”的业主,一次只能进入一辆机动车。

十、严禁在车场内洗车、修车、练车、车技表演等危险驾驶行为,严禁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驶入,违者责任自负。十一、各位车主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带出场外,养成不乱丢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的

良好习惯。不得在停车场内存放大宗物品;严禁擅自占用车场公共场所存放私人货物及堆放易燃杂物。十二、各位业主要尽到监护义务,看管好自己的小孩,避免发生意外。严禁孩童在车场内进行玩耍、嬉戏、打闹、追逐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三、停车场管理员、秩序员及监控员要时刻检查和监视车场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做好巡检和监控记录。处理违规,要做到有理有据。车主要服从车场管理,任何人都不得刁难辱骂、威胁管理人员,遇到可疑人员或异常现象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十四、本车场只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对车主钥匙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车辆丢失等其他损失,概不承担赔偿责任。诚望各位车主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与配合,欢迎各位业主随时进行监督、举报。

十五、本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本公司。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地下车库基本情况及基本定义

地下车库位置: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9号院1号楼至13号楼地下一层

地下车位类型:可销售产权车位482个,其中业主已购买车位446个,北京中加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未售出车位36个;地下人防车位366个,开发商拥有使用权及经营权。

车位产权人包括购买产权车位的业主和开发商,鉴于现阶段开发商取得地下人防的使用权及经营权,视其为人防车位产权人。

车位使用人包括车位产权人及从车位产权人处承租车位的业主或租户。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代表车位产权人与乙方签署地库管理服务监管协议;

2、监督乙方的车库管理服务工作,并就车库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督促车位产权人严格遵守地下车库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车位产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车位产权人有权在相应的车位停放自用车辆或将车位出租;

2、车位产权人不得实施第六条规定的行为,影响其他车位使用人正常使用相应的车位,威胁地下车库、停放车辆的安全;

3、不得改变车位的.使用性质;

4、车位产权人将停车卡借予他人或丢失后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补办;

5、车位产权人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车辆停放地下车库的相关手续,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车位产权人将车位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应及时向乙方登记备案,督促车位承租人按照第三条第5款的规定办理车辆停放地下车库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地下车库的管理制度,经甲方同意后,在本小区内进行公示;

2、建立健全地下车库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3、按照地下车库的管理制度及相关协议,对地下车库及车辆进行管理;

4、对违反地下车库管理制度及相关协议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条乙方提供地下车库管理服务应达到以下服务标准

1、按照地下车库的管理制度对地下车库及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进行管理;

2、对车辆出入地下车库、在地下车库内行驶、停放进行引导服务,记录车辆出入地库的情况,督促车辆在地库内限速行驶、有序停放;

3、对实施第六条行为的车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4、车库内设施设备完好,标线、标志牌清楚,设施稳固;

5、车库内设施、设备整洁,路面无杂物;

6、车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定时定点按规定路线巡视,并做好记录;

7、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完好,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第六条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应遵守乙方制定的地下车库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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