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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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001

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001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教职改办字〔2017〕19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各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314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一)坚持以德为先.将师德摆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

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问题“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制".(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要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按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XX、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考核评价结果为准,设置为权重项占3%,设置为加分项则为总分值的3%.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

(三)落实城市(省市县区政府机构所在地)中小学教师任(支)教的有关规定。

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对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要求的处理意见》(湘教通〔2016〕570号)关于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称服务基层年限要求,并加大对服务基层效果的考核评价。

湘人社发〔2011〕97号

湘人社发〔2011〕97号

湘人社发〔2011〕9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1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湖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一)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各市州政府所属高等学校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高等学校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一)高等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及分支专业目录

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及分支专业目录
农业系统工程
080704
水产工程
0808
环境工程
0809
冶金
080801
环境保护工程
080901
钢铁冶金
080802
环境生化与环境物理
080902
冶金焦化
080803
环境质量监测
080903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080804
环境质量评价
080904
粉末冶金
080805
环境规划与管理工程
080905
金属压力加工
04
中学教师
05
小学教师
0401
政治(思想政治教育)
0501
政治思想品德
0402
语文
0502
语文
0403
历史
0404
地理
0405
外语
0505
外语
0406
体育
0506
体育
0407
音乐
0507
音乐
0408
美术
0508
美术
0409
数学
0509
数学
0410
物理
0510
自然
0411
化学
0511
社会
0412
生物
011204
电气工程
021204
电气工程
011205
电子学
021205
电子学
011206
通讯技术
021206
通讯技术
0113
机械设计与制造类
0213
机械设计与制造类
0113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0213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011302

湖南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湖南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25、基于学生职业素质提升的保险教育培养机制研究,《陕西高教(高教版)》,独著,2009.6;
考核结果
合格
合格
优秀
优秀
优秀
工作经历与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
工作经历:
本人1994年6月至2006年6月,在吉首大学商学院从事教学工作,同时兼任院工会主席;2006年7月至今,在保险职业学院保险管理系从事教学工作,并担任会计教研室主任一职。

2008
426
162
20
52
660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最高学历
学位
毕业
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
专业
学习
类型
2009
399
151
20
120
690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本科
硕士
2009.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保险学
同等
学历
科研与技术开发工作
主要论著
论文
的标
题及
发表
刊物
时间
作者
排名
论文总数
国家级文数
省级论文数
专(译)著、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数
8、企业会计人员舞弊及预防,《山西财经大学学报》(CSSCI),独著,2005.4;
9、美国保险会计公报保险活动分析,《财会通讯》,独著,2005.2;
10、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财会通讯》,独著,2009.1;
11、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及其新趋势研究,《吉首大学学报(社科版)》,第一作者,2009.10;
12、浅析金融工具的会计计量,《当代经济》,独著,2004.11;

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

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

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试行)(送审稿)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中已经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对象应是:在高等学校校、院(系)和班级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实际工作,并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政治教育方面课程或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的专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一)政治表现与师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关爱学生,教育育人,认真履行现任职务职责。

(二)学历和资历1、申报评审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2、申报评审副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获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3、申报评审讲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助教职务满4年,或获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且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务职责。

4、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5、高等职业院校的专业课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原则上要求是“双师型”教师。

目前尚未实施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相关专业可不作要求。

6、破格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按照上级职改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1、申报人员需参加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的外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成绩符合上级职改部门关于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相应要求;2、免试、降分等按上级职改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在任现职内,应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上级职改部门规定的要求。

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模板】

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模板】

XX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2月修订版)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7〕1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XX大学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双肩挑”人员)。

二、组织机构(一)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职称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全校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及职称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学校当年职称推荐评审指标数等。

由学校领导和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技处等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学校人力资源处。

(二)学院职称推荐小组学院职称推荐小组是学院职称工作的领导机构,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要求,负责评议和审查申报职称人员的相关材料,重点考察职称申报者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工作表现、学术水平与业绩等方面,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

学院职称推荐小组成员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与学术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一般设5~9名成员,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学校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学校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按照上级和学校等有关文件规定,审核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各种证件原件等,初步审核其参评资格。

(四)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当年学科专业分布情况,从学校职称评审专家库中抽调组成,一般设17-21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下设学科评议组。

在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要求,负责评议申报职称人员的相关材料,确定通过人选。

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

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

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试行)(送审稿)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中已经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对象应是:在高等学校校、院(系)和班级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实际工作,并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政治教育方面课程或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的专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一)政治表现与师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关爱学生,教育育人,认真履行现任职务职责。

(二)学历和资历1、申报评审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2、申报评审副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获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3、申报评审讲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助教职务满4年,或获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且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务职责。

4、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5、高等职业院校的专业课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原则上要求是“双师型”教师。

目前尚未实施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相关专业可不作要求。

6、破格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按照上级职改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1、申报人员需参加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的外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成绩符合上级职改部门关于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相应要求;2、免试、降分等按上级职改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在任现职内,应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上级职改部门规定的要求。

湖南省职称评审文件

湖南省职称评审文件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

为贯彻落实此精神,2014年5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了•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

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充分尊重高等学校办学特点,通过扩大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改革和完善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提升我省高校教师队伍水平,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高等学校职称评审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进一步明确高校办学权利和义务,更好地落实高校办学主体地位,逐步将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等学校。

积极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科学、符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的人—1—才评价体系,积极改进和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改革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从2014年开始,将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授权或委托高等学校自主组织评审。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1. 依法授权原则。

依照•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教人…1994‟1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2‟8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的规定及我省现行职称改革工作相关政策要求,授予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权,委托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评审高校)组织高级职称评审;授予高等学校中级职称评审权。

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参评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参评条件

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号)及国家、省有关规定,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如下: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年度考核结果(申报高级近5年,申报中级近4年,申报初级近3年)必须在“合格”以上,破格申报者,年度考核结果至少应有一年为“优秀”,填写的年度考核等级必须与历年人事考评结果一致。

2、学历、资历条件(1)教授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2)副教授①博士后毕业,经考核合格。

②博士研究生毕业,担任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

③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3)讲师①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助教职务2年及以上。

③本科毕业,担任助教职务4年及以上。

3、其它条件(1)外语。

根据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均要达到规定的外语合格线,或者符合文件确定的外语免试条件,才能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计算机应用能力。

根据湘人发〔2009〕17号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我省凡申报评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获得2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聘高级(含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者仍按湘人发〔2003〕39号文件除外。

(3)继续教育。

根据湘人发[2000]143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提交验印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

从2003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时间年均达到12天视为合格。

(4)教师资格。

从2004年开始,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符合高职高专院校教育规律和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制度,建设高素质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教授、副教授,中级职务名称为讲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教。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职在岗的教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分则第四条申报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两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四)按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资格;(五)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7.2017年11月,主持完成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创新型女性人才的协同培养模式研究》(湘教通〔2017〕452号)
8.2020年06月,主持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新时代工匠职业精神培养课程的师资培训项目》(教高司函〔2020〕6号)
9.2018年01月,主持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与专业融合的女性双创教育及实践项目》(教高司函〔2018〕4号)
16.2014年,指导湖南女子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项目《农村女性理财状况调查》
17.2018年,获评湖南女子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
18.2018年,获评湖南女子学院优秀共产党员
19.2015年,获评湖南女子学院优秀主讲教师
20.2017年,获得湖南女子学院信息化教学比赛一等奖
21.2015年,获得湖南女子学院讲课比赛二等奖
4.2019年09月,获评第十二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湘教通〔2019〕294 号)(第一参与人)
5.2020年08月,主持获批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厚植家国情怀的多维度实践育人模式》(湘教工委通〔2020〕16号)
6.2020年09月,主持获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培育家国情怀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与实施》(湘教通〔2020〕232 号)
2. 让新生代农民工更快更好融入城市,《人民论坛》(CSSCI),2017年第31期,独著。校定中文三级,代表作二。
3. 创新型女性人才培养路径研究,《中国集体经济》,2016年第24期,合著,排名第一。
4. 创新型女性人才的协同培养模式研究,《商场现代化》,2016年9期,合著,排名第一。
5. 和谐家庭文化建设的制度创新研究,《湘潭大学学》(CSSCI),2014年第12期(上),合著,排名第二。校定中文三级

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以下简称为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28号)、《关于下放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的通知》(湘教通[2014]32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以下简称为58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及我省现行职称改革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学院已具备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权,负责组织开展授权范围内的职称评审工作和教授职称推荐、委托评审工作。

为切实做好学院2014年度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7号文件、5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推进学院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改革创新,创造宽松的自主办学人才环境,进一步落实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院发展实际的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改进和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调动并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提高学院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为做好本次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上级规定,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职称工作与岗位设置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年度评审岗位职数总体控制原则;(二)职称工作与岗位职责内容紧密结合,坚持对岗申报原则;(三)职称工作与规定程序和标准紧密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根据学院人事变化情况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如下: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组长:杨栋梁副组长:张建平方小斌张华成员: 曾宪章、许松、袁宁汉、黎晓明、王慧桂、蒋尚文、谭见君、马业权、谭乐平、雷明智、孙义军、毛尚华、肖调生、谢根生、佘正德、丰明高、周金彩、许文全、蒋本立、孟迪云、王玲莉、陈少忠、李奕、成梅、徐志雄、熊翔、李宏萍、罗承友主要职责:(1)负责学院职称改革有关工作;(2)制定评审工作方案;(3)公布授权评审层级及学科(专业);(4)确定年度评审岗位职数;(5)组织申报;(6)组建纪律监督委员会;(7)组建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8)资格审查;(9)教学测评;(10)综合考评;(11)确定委托关系;(12)报送参评材料;(13)组建评委库;(14)组建评委会;(15)组织评审实施;(16)评审结果公示;(17)受理临聘人员申报职称等。

浅析高职院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浅析高职院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浅析高职院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高低体现了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目前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存在拿来主义、功利主义、片面追求论文数量、个人停滞不前等问题,必须从大力推进职称社会化评审、力推委托评审方式、制定职称评审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具有职教特色的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和标准、加强聘后管理、树立正确的职称观、克服学术浮躁等方面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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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相对集中的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牵动着广大教职工的心。

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审体系(评审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评审程序、评审监督等)能极大地激发高职院校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热情以及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一、高职院校职称评审的变迁湖南某高职学院由两所中专学校合并升格而成。

合并之前,该校教师职称属于中专学校职称系列,包括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等几个层级,职称评审由省中专教师系列职改办统一组织。

合并升格为高职学院后,该校教师职称进入高教系列,包括高级(教授、副教授)、中级(讲师)、初级(助教)等几个层级,评审方式也发生了几次变化。

2014年之前,该校中级、高级职称由省高教系列职改办负责组织评审,初级由主管厅局职改办负责评审。

根据省里统一安排,2014年—2106年,该校高级职称委托湖南某一本高校进行评审,而中级和初级职称由学校自主组织评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18]2号)。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单位: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姓名:陈素娥申报职务:教授学科(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单位(公章):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填表日期:2009 年7 月20 日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单位: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姓名:陈晓英申报职务:副教授学科(专业):英语单位(公章):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填表日期:2009 年7 月20 日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单位: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姓名:胡红艳申报职务:副教授学科(专业):体育单位(公章):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单位: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姓名:黄怡平申报职务:副教授学科(专业):美术单位(公章):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单位: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姓名:孟娟申报职务:教授学科(专业):教育心理单位(公章):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单位: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姓名:彭大庆申报职务:副教授学科(专业):单位(公章):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填表日期:2009 年7 月20 日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单位: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姓名:向凌申报职务:副教授学科(专业):汉语言文学单位(公章):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单位: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姓名:熊晓辉申报职务:教授学科(专业):艺术(音乐)单位(公章):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填表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单位: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姓名:杨小波申报职务:副教授学科(专业):单位(公章):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填表日期:2009 年7 月18 日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单位: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姓名:张灵腾申报职务:副教授学科(专业):音乐单位(公章):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填表日期:2009 年7 月20 日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高等学校教师等系列分支专业名称

高等学校教师等系列分支专业名称

高等学校教师等系列分支专业名称
(来源于“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分支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党史、经济学、管理学、体育、艺术(音乐)、艺术(美术)、教育心理学、历史、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力学、化学、化工、非金属材料、自动控制、计算机、仪器仪表、电气工程、电子学、通讯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冶金、金属材料、建筑、土木、水利、测绘、铁路、公路、水运、地理、地质、农学、林学、畜牧、兽医、生物、医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教管理、实验技术
二、图书系列分支专业
图书馆管理、文献采访、文献分编、借阅服务、参考咨询、图书馆现代技术、文献保护、研究辅导与社会教育
三、政工系列分支专业
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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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表纸质文档1式2份,1份进个人评审材料中,1份按单位装订成册与电子文档一同报送省教育厅职改办。
湖南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单位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姓名张龙申报职务助教学科(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基本情况
任现职以来主要业绩
姓 名
张龙
出生年月
1987.12
教学工作
项目
年度
教学工作量
(其它教学工作量按本校方式计算)
主要教学业绩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教务处审核意见
或社会服务项目数
0
专利数
0
1.2015年8月参加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培训;
2.2016年7月参加职业院校教学技能提升培训。
审核人签名:
人事部门盖章:
/
审核人签名:
科研部
门盖章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绩
2016年下半年先后担任特教分院1621和1606班辅导员。
审核人签名:
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注:1、此表填好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7天。单位(公章):单位审核责任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
审核人签名:
教务部门盖章
课堂教学(学时)
其它教学
工作量
教学上,我身为年轻教师,为了拓宽自身专业眼界,多次参加特殊教育的培训和会议,每年教学评价位列系部前列,所授学科深受学生喜爱;实训室建设方面,本人负责特殊教育微格实训室建设;学院项目方面,本人参与特色示范型专业项目五文字材料撰写。

性 别

参加工作时间
时间
作者
排名
论文总数
0
专(译)著、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数
0
科研处审核意见Leabharlann 本科学士2011.6
衡阳师范学院
教育教育
全日制
/
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考核年度
2015
考核结果
合格
工作经历与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
承担
或参
与的
科研教研技术开发项目及鉴定获
奖情

主持研究
项目数
0
参与研究项目数
0
科研经费
0
技术开发
2011.6
理论教学
实践教学
所学专业
教育技术
现从事专业
教育技术
2015年下学期
36
36
0
外语成绩
大学英语四级
计算机成绩
省二级
2016年上学期
18
18
0
2016年下学期
36
36
0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是否破格

最高学历
学位
毕业
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习
类型
科研与技术开发工作
主要论著
论文
的标
题及
发表
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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